剧院建筑设计规范
影剧院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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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院建筑设计
吊杆:
1. 平行于台 口,悬挂 用水平杆 件。
2. 分类:手 动和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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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院建筑设计
剧场的功能关系
功能组成:
演出部分
观众部分
管理辅助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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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院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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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要求
1. 与舞台有便捷的联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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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院建筑设计 演员在演出准备中的活动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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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院建筑设计 服务用房的三种布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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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完整版)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声学一、剧场设计应包括建筑声学设计;建筑声学设计应参与建筑、装饰设计全过程。
二、扩声设计应与建筑声学设计密切配合;装饰设计应符合声学设计要求。
三、自然声演出的剧场,声学设计应以建筑声学为主。
观众厅体形设计一、观众厅每座容积宜符合下列规定:剧场类别容积指标(m3/座)歌剧4.5~7.0戏曲、话剧3.5~5.5多用途(不包括电影)3.5~5.5设置扩声系统时,每座容积可适当提高。
二、观众厅体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观众厅体形设计,应使早期反射声声场分布均匀、混响声场扩散,避免声聚焦、回声等声学缺陷。
电声设计应避免电声源的声聚焦、回声等声学缺陷。
声学装饰应防止共振缺陷。
2、楼座下挑台开口的高度与挑台深度比,宜大于或等于1:1.2,楼、池座后排净高应大于或等于2.8m。
三、观众厅声学设计应包括伸出式舞台空间。
四、剧场作音乐演出时,宜设置舞台声反射罩或声反射南。
观众厅混响设计一、观众厅满场混响时间设定宜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使用要求及不同体积,在500~1000HZ范围内宜符合下表规定:使用条件观众厅混响时间设置.歌舞1.3~1.6s话剧(2000~10000m3)1.1~1.4s戏曲多用途、会议2、混响时间频率特性,相对于500~1000HZ的比值宜符合下表规定:使用条件125Hz250Hz2000Hz4000Hz8000Hz歌舞1.00~1.351.00~1.150.90~1.000.80~1.000.70~1.00话剧1.00~1.201.00~1.10戏曲多用途、会议上列混响时间及其频率特性,适用于600~1600座观众厅。
二、混响时间设计,采用125、250、500、1000、2000、4000、8000Hz等七个频率;设计与实测值的允许偏差,宜控制在10%以内。
三、伸出式舞台的舞台空间与观众厅合为同一混响空间,按同一空间进行混响设计。
四、舞台声学反射罩内的空间属观众厅空间的一部分,具有舞台反射罩(板)的观众厅的混响应另行设计。
GBT50356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T50356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篇一: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由建设部2005年发布的GB/T50356国家标准,对三大类厅堂的建筑声学设计进行了规范,这里的三大类厅堂除专业电影院外,应该是相近的厅堂,未特别注明话剧剧场、戏曲剧场、歌剧院或(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gb/t,50356-2005,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音乐厅等,都归入多功能剧场。
事实上,各地所建的大剧院、文化中心剧场都为多功能剧场,其建声设计均应按此规范进行。
一般认为建声设计应包含厅堂体型、体量、混响时间、声场分布、噪声控制及声缺陷消除几个方面。
既然称为建声设计,其与建筑的整个过程及多个工种会发生关联,理应相互配合。
但目前国内对剧场的设计往往分为建筑设计、内装修设计及各工种设计几大块,时间、过程、设计单位等相对独立,建声设计虽然贯穿于剧场建设的整个过程,但联系、配合的很少,这样就达不到理想的结果,这是应引起重视的作为设计者,大家对混响时间、声场分布的重要性是有认识的,但对混响时间频率特性重视不够,这是因为混响时间频率特性跟厅堂的装修材料、结构密切相关,只有与装修设计者充分沟通、协商。
采用不同的装修材料,不同的吸声结构才能予以满足,而相对合适的混响时间、混响时间频率特性对音质的影响更大。
作为建声设计,按国家标准,对体型、体量等作为一般性规定,由负责建声设计者提出意见、建议,但现实情况是,在规划阶段,建声还未参与,往往是由业主提出,更有甚者是某一领导提出,交由土建设计单位。
理论上不存在无法处理的建声解决办法,但毕竟是一件费钱、费工的事,这种情况应尽量避免。
标准把噪声控制作为专门的章节进行了规范,关于噪声控制是剧场建声设计的重点和难点。
根据实际的测试结果,剧场的静态噪声往往达不到NR30曲线的要求。
究其原因主要是:1、剧场的太平门的隔声量不达标。
2、空调盘管风机噪声过高。
3、消防机械排烟风道未做隔声降噪处理。
剧场设计要求
4.1.2 观众厅的视线设计——视距控制
4.1.2 观众厅的视线设计——升起
无阻挡视线控制
无障碍视线设计:C =0.12m C是指观众视线(落到设计视 点的视线)与前排观众眼睛间 的垂直距离。
0.6~ 1.10m
4.1.2观众厅的视线设计——无阻挡视线控制
C =0.12m/0.06m
无遮挡视线起坡图解法
疏散路径直接明确,避免人流交叉迂 回
观众厅座位排列须考虑通行和疏散。 4.1.4观众厅的人流疏散 过道宽度符合规范
防火规范及剧场规范有关疏散规定 (1)观众厅内部 疏散通道每100人不得小于0.6m,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m,边走道 不宜小于0.8m。 (2)观众厅内门、外门 楼梯 走道疏散宽度百人指标
4.1.3 座位排列
座席横排曲率
为使观众不以不舒适的侧身坐姿面向舞台 ,横排座位应有一定曲率,使每位观众都 能正对表演区。 剧场的曲率半径 R ≥ 2S(S 为最大视距 ) 。 宽度不大的观众厅,后部座位可以采用直 排式。
4.1.3 观众厅的座位排列——座席横排曲率
50
22
横排座位数量 长排法 双侧有过道时不超过50个,单侧有过道时减半。 短排法 双侧有走道时,不超过22个,单侧有过道时不超过11个;
观众厅及舞台的设计
观众厅及舞台的设计
相似三角形法
•有横过道时升起段长度应增 加该过道宽度。 •楼座地面坡度设计应先定出 楼座第一排位臵,应在池座 最后一排观众视线与舞台口 上沿连线以上,并扣除结构 厚度。 •挑台以下空间应满足: 自然声时H:L=1:1.2; 采用扩声系统时H:L=1:1.5; •楼座栏杆应不遮挡视线。
剧院的建筑设计规范
剧院的建筑设计规范剧院是一种专门用于演出艺术表演的建筑物,其设计规范旨在为演出提供适宜的环境和条件,以提高观众的观赏体验,并为演员和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舞台和工作条件。
以下是剧院建筑设计规范的一些要点:1.功能布局:剧院的功能布局应包括观众厅、舞台、后台、彩排区、训练区、办公区和服务区等。
观众厅应有适宜的座位数量和舒适的座椅布局,能够提供良好的视觉和听觉效果。
舞台应具备适宜的大小和高度,以便演员的表演和舞美效果的展示。
2.空间规划和尺寸:剧院的空间规划和尺寸应满足安全、舒适、美观和便捷的要求。
观众厅的座位布局和视角应能够使每个观众都有良好的观赏体验。
舞台的大小和高度应适宜,以便演员的表演和舞美效果的展示。
后台的大小和布局应满足演员和工作人员的需要,包括化妆间、更衣室、休息区和设备储存区等。
3.声学设计:剧院的声学设计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影响观众的听觉体验。
应采取合适的材料和构造来控制声音的反射和吸收,以提供清晰、均衡和自然的音效。
声学设计还应考虑到不同类型的演出和声源的特点,以保证音乐、对话和音效的质量和效果。
4.照明设计:剧院的照明设计应满足不同类型演出的需求,包括剧目的氛围、舞台效果和演员的视觉效果等。
应采用适宜的照明设备和控制系统,以便实现灯光的强度、颜色和方向的调节。
5.通风和空调设计:剧院是一个密闭的空间,通风和空调设计至关重要,以确保舒适的室内环境和演出的进行。
通风系统应能够提供足够的新鲜空气,并确保空气的循环和净化。
空调系统应能够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以适应不同季节和演出需求。
6.安全和紧急疏散:剧院的安全和紧急疏散设计应遵循相关的建筑和消防规范。
应采取合适的措施和设备,以识别和防止火灾、漏电和其他安全隐患。
应设立合适的紧急疏散通道和出口,并明确指示和标识,以便观众和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安全地撤离。
综上所述,剧院的建筑设计规范主要包括功能布局、空间规划和尺寸、声学设计、照明设计、通风和空调设计、安全和紧急疏散等方面。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88[ 2007-11-5 8:28:00 | By: chinesepump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 57-88<>lang=EN-US>7.1.8剧场建筑内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2�90<>lang=EN-US>4.0.6旅馆的客房、大型厅室、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124�997.2.10殡仪馆内骨灰寄存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阻燃材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大规范》 GB 50045�95(997年版)3.0.8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 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4防烟和排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1997年版)8.1.3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8.1.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8.2.2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lang=EN-US>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平方米,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平方米。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平方米。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是结合当前国家和本行业发展现状,根据建(构)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按照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和建筑基础及装修设计的有关规定,
解决当前剧院建筑设计中建筑历史文化保护、节能、防火、无隐患、安全有序上演等问题
而制定的强制性管理性文件。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投入使用、结构改造、装修改造和维修保养的剧院建筑(包括新院线、临时性舞台)背景建筑及其他有关建筑;新建、改建、改造时,应以成套施工图纸为
基础;有条件改造、拆除时,应并套原有成套施工图纸。
本规范规定的要求包括剧院建筑的各种设计要求、设备选型方案、内部空间布置及管
理制度、维护和运行管理等,以保证剧院可以安全、舒适和有艺术表演效果的上演。
1、建筑分析和研究:应对剧院建筑进行有效的建筑分析,根据文化遗产、城市环境、文化地域特色以及地方传统建筑风格等,确定建筑结构形式和新旧建筑之间的衔接形式,
并将建筑形态、风格结合起来;
2、技术规程及材料选择:应科学选择建筑材料、安裝工艺技术,确保材料符合本规
范的要求,并符合施工工程的质量要求;
3、剧院内部设计:应重点考虑影院和舞台的设计,采用合理的室内空间布局设计,
确保使演出安全、顺利,以达到艺术效果,并考虑设置相应的演艺设备;
4、安全及消防保护:采用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使剧院无论是开院运营还是演出过
程中均具备安全;
5、维护:必须对剧院的装修、保温、排气等设备进行有效的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整体而言,《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旨在提高剧院建筑设计质量,创
造安全、科学的剧院结构和装饰装修,造福大众,促进文化建设发展。
影剧院设计规范样本
影剧院设计规范第1.0.3条电影院规模按观众厅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201座以上;大型801座~1200座;中型501座~800座;小型500座如下。
电影院应布点合理, 规模恰当。
当电影院总规模较大时, 宜设多观众厅。
第1.0.4条电影院质量原则分特、甲、乙、丙四个级别(与特大、大、中、小型交叉组合)。
特等规定依照详细状况拟定。
甲、乙、丙等相应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体构造耐久年限: 甲等1以上, 乙等50~1, 丙等25~50年。
二、耐火级别: 甲、乙等不应低于二级;丙等不应低于三级, 且不应有特大型。
三、视听设施: 甲等宜设立立体声。
甲等大型以上观众厅主体构造宜具备能兼放、或后来能改建为兼放70mm影片条件。
注: 观众厅能兼放70mm影片土建基本条件参见附录一。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2.0.1条电影院基地选取应依照本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合理布置,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地重要入口应临接城乡道路、广场或空地;二、重要入口前道路通行宽度除不应不大于安全出口宽度总和外, 且中、小型电影院不应不大于8m, 大型不应不大于12m, 特大型不应不大于15m;三、重要入口前集散空地, 中、小型电影院应按每座0.2㎡计, 大型、特大型电影院除应满足此规定外, 且深度不应不大于10m;四、多观众厅电影院各重要面集散空地应按实际分派最多人数计算;总座位数座以上电影院宜分数处集散;五、位于交叉口电影院尚应满足城乡关于交通车行视距规定。
第2.0.2条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 人行交通与车行交通、观众流线与内部路线(工艺及管理)明确便捷, 互不干扰,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火灾或其她紧急状况下, 应能使观众及工作人员迅速疏散至有照明安全地带, 并为消防作业提供适当通路及场地;二、一面临街电影院, 中、小型至少应有另一侧临内院空地或通路, 大型、特大型至少应有另两侧临内院空地或通路, 其宽度均不应不大于3.5m;三、合建、附建电影院除以防火墙与毗邻建筑划提成独立防火分区外, 别的临空某些仍应按上款执行;四、设备用房应置于对观众干扰至少位置, 且应注意安全、卫生、消声、减振和设备安装维修以便;五、总平面内宜设机动车及自行车停车场, 或由城乡交通规划统一考虑;六、总平面内尚应满足排水、隔噪、节能等方面规定, 并依照条件布置绿化。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1.剧场功能区划设计规范:(1)观众区:应满足观众容纳量、观看角度和视线畅通等要求;(2)舞台区:应包括大、小演出舞台,舞台高度、宽度、深度和倾斜度等需符合舞台表演的需要;(3)演员区:包括演员换衣区、化妆区、休息区等;(4)技术设施区:包括声光设备操作区、灯光控制室、音控室等。
2.观众席设计规范:(1)观众席坡度:席与席之间的高差要适宜,防止观众在剧场中的空间感失衡;(2)观众席视线:观众座椅的高度要保证观众能够看到舞台中心的区域;(3)观众席排列方式:观众座位的排列要便于观众出入,同时保证尽可能多的观众席视线畅通;(4)安全设计:观众通道、紧急疏散通道、设施的防火阻燃等安全措施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舞台设计规范:(1)舞台尺寸:根据不同的剧目需求,舞台的大小要符合类似舞蹈、话剧等不同剧目的演出需求;(2)舞台地板:在防滑、防反射、防擦伤和保护舞台灯光等方面要有相应的设计和材料选择;(3)灯光与音响:舞台上的灯光和音响要能够投射和扩散到合适的位置,使观众能够获得最佳的视听体验;(4)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门、扶手、防护网等设施,以确保工作人员在悬空、高处工作时的安全。
4.舞台剧院声学设计规范:(1)声学设备:舞台剧院应该配备适当的声学设备,如声学反射板、声学吸声板等,以改善声音在剧场内的传播效果;(2)音响设备:音响设备要满足剧场内各个座位的声音听觉效果要求,合理设置音响位置,防止声音的共振、回音以及各种噪音。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是为了保证舞台演出的效果和观众的观赏体验,并且要考虑到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安全。
设计师在遵守这些规范的基础上,还可以根据剧场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创新和个性化设计,以打造出独具一格的剧场建筑。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剧院是一种专门用于演出戏剧、音乐、舞蹈等文艺节目的建筑。
为了能够提供优质的演出环境和观赏体验,剧院建筑设计需要遵循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以下是剧院建筑设计规范的一些重要要求。
一、空间规划与设计1.1平面布局:剧院应具备合理的平面布局,包括舞台、观众席、舞台后台和演职人员休息区等功能区域。
平面布局应保证观众视线清晰、舞台表演区域宽敞。
1.2观众席设计:观众席应采用合理的坡度设计,保证观众能够获得良好的视线。
在设计中应注意舞台上的柱子和其他遮挡物,避免影响观众席的视线。
1.3舞台设计:舞台应具备合适的大小和高度,以便于演员执行各种动作和舞台布景。
舞台设计还需要考虑灯光和音响设备的安装。
1.4后台和演职人员休息区:剧院后台和演职人员休息区的设计应满足演员化妆、更衣和休息等需求。
二、声学设计2.1合理的音质:剧院应具备良好的声学效果,以确保演出的声音清晰可闻。
合适的材料和结构设计可以提供优质的音质。
2.2控制噪音:剧院应避免噪音干扰,包括消除外部噪音和控制内部噪音,如空调噪音、机械设备噪音等。
2.3音响设备:剧院应安装合适的音响设备,包括扩音器、音箱和调音台等,确保演出的音响效果能够达到预期。
三、照明设计3.1舞台照明:剧院舞台的照明设计应严密协调,确保演出的表演和氛围能够得到准确传达。
3.2观众席照明:观众席的照明应合理,不仅保证观众观看演出时的视线,还需要提供足够亮度和舒适感。
3.3紧急照明:剧院应考虑到紧急情况下的照明需求,保证观众和演职人员的安全。
四、安全设计4.1安全通道:剧院应设计合适的安全通道和疏散出口,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观众和演职人员的安全疏散。
4.2消防设备:剧院应安装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喷淋系统和烟感探测器等,以便及时发现并应对火灾。
4.3座椅和设施:剧院的座椅和设施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确保观众在观看演出时的舒适和安全。
五、可持续性设计5.1节能设计:剧院应采用节能设计,包括合理利用自然光线、选择节能灯具和设备等,以减少能耗。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2007-11-58:28:00|By:chinesepump]《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lang=EN-US>7.1.8剧场建筑内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lang=EN-US>4.0.6旅馆的客房、大型厅室、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24�997.2.10殡仪馆内骨灰寄存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阻燃材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大规范》GB50045�95(997年版)3.0.8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4防烟和排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1997年版)8.1.3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8.1.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8.2.2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lang=EN-US>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平方米,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平方米。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平方米。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剧院装饰装修编制依据及建筑规范标准
剧院装饰装修编制依据及建筑规范标准1、县剧院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文件;2、县剧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3、我公司就施工现场作出的现状分析及其观察资料;4、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可能提供的条件;5、本工程的施工条件;6、国家有关的规定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80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5号令7、主要相关设计、施工质量及验收规程,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工程测量规范》(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高层民用建设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o1・27・200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50326-2001)《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4∙9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办法》(JGJ59-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199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O151-2003)《广播电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Y5067)8、主要相关绿色环保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9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限量》(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俱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乙烯卷材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7-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9、声学主要规范及标准:《广播电视工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YJ33∙88)《剧院建筑设计规范(国家行业标准)》(GYJ33-2000)《厅堂扩声系统声学性指标(广电部标准)》(GYJ25-86)《剧院、电影院、多用途厅堂堂设计规范》(国家标准送审稿)《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133-90)《广播电视电视部工程建设标准》(GYJ48∙89)《广播电视中心技术用房容许噪声规范和技术用房技术要求》(GYJ42-89)《有线广播录音、播音室声学设计规范和技术用房技术要求》(GYJ26-86)《广播电视录音(播音演播)室空气声隔声量规范》(GYJ24-86)10、装修电气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54∙50259∙9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究全技术规范》(JGJ46-1988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程》(GB50194∙93)IK主要相关标准图集:《工程做法》88J《墙身•石膏龙骨石膏板》88J2(五)《墙身-轻钢龙骨石膏板》88J2(六)《墙身-龙骨空心条板》88J2(七)《内装修》88J4(一、二、三)《屋面》88J5《地下工程防水》88J6《楼梯》88J7《卫生间、洗池》88J8《综合本》88JX1《金属绝热材料夹心板》88JX2《客房装修》88JX3 《居住建筑》88JX4-1 《居住建筑》88JX4-2 《屋面》88J5-X1。
JGJ57-88剧场建筑设计规范(doc 8页)(精美版)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88[ 2007-11-5 8:28:00 | By: chinesepump ]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 57-88<>lang=EN-US>7.1.8剧场建筑内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2�90<>lang=EN-US>4.0.6旅馆的客房、大型厅室、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124�997.2.10殡仪馆内骨灰寄存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阻燃材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大规范》 GB 50045�95(997年版)3.0.8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 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4防烟和排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1997年版)8.1.3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8.1.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8.2.2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lang=EN-US>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平方米,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平方米。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平方米。
“歌舞娱乐场所”的相关规范规定
“歌舞娱乐场所”的相关规范规定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5.1.14 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 厅(含具有卡拉OK 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放映游艺场所,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5.1.15 当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 厅(含具有卡拉OK 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放映游艺场所必须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时,最远房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9m。
当必须布置在建筑物内首层、二层或三层外的其它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
当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22 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 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厅、室的疏散门应设置乙级防火门; 3 应按本规范第9 章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5.1.14、5.1.15 针对我国放映游艺场所火灾特点,为减少火灾损失和伤亡,规定了有关防火设计要求。
有关规定还与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进行了协调。
近几年,公共娱乐场所火灾多,损失惨重。
由于公共娱乐场所定义比较困难,故本规范未给出明确的定义。
本规范所指放映游艺场所主要指本条所规定的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等场所。
1 放映游艺场所内的房间如布置在口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不利于人员疏散。
如某地一歌舞厅设置在袋形走道内,火灾时疏散出门被烟火封堵,人员无法逃生,致使13人死亡。
2 “一个厅、室”是指放映游艺场所中一个相互分隔的独立单元,即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墙体和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单元或场所分隔,且设有不少于2个疏散门,疏散门为耐火极限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总25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第1章总则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第3章前厅部分第4章观众厅视线设计座席走道其它第5章舞台主台、侧台乐池舞台机械设备演出技术用房和设施第6章后台第7章防火与疏散防火疏散消防给水火灾报警第8章声学观众厅体型设计观众厅混响设计扩声系统设计噪声控制其它声学要求第9章建筑设备给水排水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第1章总则第条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其舞台部分的技术标准,主要适用于镜框式台口、箱型舞台剧场,其它类型剧场,可参照执行。
第条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主要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用途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第条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601座以上大型1201~1600座中型801~1200座小型300~800座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座。
第条剧场建筑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二、耐火等级:甲、乙等剧场不应低于二级,丙等剧场不应低于三级;三、室内环境标准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第条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或观众容量不足300座者,可按一般建筑规定执行,不受本规范限制。
第条剧场建筑设计除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第条剧场基地选择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合理布点。
第条剧场基地至少有一面临接城市道路,或直接通向城市道路的空地。
剧场建筑设计要点
剧院建筑设计(讲义)20013.03剧院建筑属公共建筑,主要特点:主要使用空间高大,空间组合关系为大厅式,即以观众厅、舞台为中心,其他空间按功能分区、使用顺序围绕在周围使用空间大小差别大,一层主要使用空间与多层空间相联系,形成错层、夹层关系 因视线等要求,主要使用空间的地面通常不在同一标高、同一层面上 大空间需要大跨度结构,多种结构形式聚集 城市文化、经济实力的代表性建筑剧院建筑设计要点・空间组织和流线 ■视线音质 安全疏散空间组织和流线空间组成:视线要求:看得见、看得清、看得全、看得舒服 看得见的视线要求 观众之间无遮挡 台口前缘无遮挡 栏杆、楼座挑台无遮挡 其他凸出物无遮挡■ ....看得清的视距控制□视距是指观众眼睛到设计视点的距离。
□ 一般人看得清的视角为1’(最小明视角),即能区分10mm 景象的最远距离约为33.3m 。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第5.1.5条:歌舞剧场不宜大于33m ; 话剧、戏剧场不宜大于28m ;□ □ □ □ 大跨度结构 造型图面应表达内容□ □□□ 演员活动区 观众活动区包括舞台、演员休息、排练、 包括门厅、观众厅、售票厅、 办公、贮藏等 化妆等 休息厅、宣传展示等 其他如贵宾用房、商业用房、设备用房、停车用房等流线特点:(人员流线观众流线; 车流观众车流; 视线设计 《影剧院建筑设计图解》P127〜142) 演员流线;舞台道具、乐器流线;贵宾流线;管理人员流线 贵宾车流;演员、舞台道具、乐器车流;消防车1、 ■□ □ □ □㈤加门内1-一人整 位让隹点岛式舞台剧场不宜大于20m。
□ .....看得舒服的视角要求□一般人的水平视角为30°〜40 °,舒适转动眼球后为60 °,舒适转动头的视野可达120 °。
□一般人的垂直视角30 °(俯角、仰角各15 °),转动眼球后为60 °。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第5.1.6条:楼座最大俯角不宜大于20 °;包厢最大俯角不宜大于35 °;岛式舞台剧场不宜大于30 °。
剧院的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最近设计剧院搜集的资料剧场建筑设计规范10建筑设备10.1给水排水10。
1。
1剧场建筑应设置室内、室外给排水系统,并选择与其等级和规模相适应的器具设备。
10。
1。
2化妆室、卫生间、淋浴室等,宜设置热水供应装置,前厅或休息厅宜设置观众饮水装置.10。
1.3观众厅、乐池、台仓和机械化台仓底部应设置相应的消防排水设施。
10。
1。
4剧场用水定额、给水排水系统的选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 15的有关规定执行。
10.2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10。
2.1剧场内的观众厅、舞台、化妆室及贵宾室,甲等应设空气调节;乙等炎热地区宜设空气调节;末设空气调节的剧场,观众厅应设机械通风。
10.2.2面光桥、耳光室、灯控室、声控室、同声翻译室应设机械通风或空气调节,厕所、吸烟室应设机械排风。
前厅和休息厅不能进行自然通风时,应设机械通风。
10。
2.3剧场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应符合表10.2。
3的规定。
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参数名称夏季冬季干球温度(℃) 24—26 20-16相对湿度(%) 50—70 ≥30平均风速(m/s) 0.2-0。
5 0.2—0。
310。
2.4夏季采用天然冷源降温时,空内温度应低于30℃。
10.2。
5采暖地区未设空气调节的剧场,冬季室内采暖设计参数应符合一月10.2。
5的规定。
室内采暖设计参数房间名称室内计算温度(℃)前厅 12-14观众厅 14—18舞台 20—22化妆室 20—2210。
2.6室内稳定状态下的CO2允许浓度应小于0.25%(我国人体散发的CO2量可按0。
02M3/人.H计算).10.2。
7剧场最小新风量不应小于:甲等15 M3/人.H;丙等10 M3/人.H。
10.2。
8剧场内观众厅每人散热和散可按表10.2。
8选用.演员和舞台工作人员的散热、散湿量可按中等劳动强度考虑.剧场内观众厅每人散热量和散湿量温度(℃) 16 17 18 19 20 25 26 2728 29 30显热(W/人) 88 83 80 77 75 60 56 5248 43 38潜热(W/人) 15 18 20 21 22 36 40 4448 53 58全热(W/人) 103 101 100 98 97 96 9696 96 96 96散湿量(g/人.h) 23 27 29 31 34 54 61 6773 80 86注:上表已考虑剧场建筑的群集系散。
剧场设计规范
剧场设计规范续由此看到剧场前厅与休息厅合一时,其面积在0.2-0.5 M2/座之间变化。
本规范本条的规定是参照这些调查数据又开了很多会议,由一些专家、权威讨论决定,含有“约定”的性质。
规范只规定下限,在认为目前现状数据偏小时,可以稍稍“提高”一点;认为偏大时,可稍稍压小一点。
4.0.4前苏联规范规定存衣为0.04-0.8 M2/座,其他国家规定类似。
我国剧场设置存衣较少,南方应考虑存放雨具。
随着生活提高,逐渐会增加存放衣物的要求,例如北京地区剧场及音乐厅在冬季开放暖气后大衣就很不好处置。
我们仅规定下限。
4.0.5各国规范对吸烟室作了类似的规定,一般每座不少于0.07 M2且总面积不小于40 M2,并设排风装置。
我国专设吸烟室的较少,大多是规定在观众在不准吸烟,在前厅和休息厅允许抽烟,这仍然会造成环境污染,因为剧场演出幕间休息时间较长,到前厅和休息厅去的人较多。
4.0.6各等剧场都应设置厕所、卫生间。
设在主体建筑内时一般放在观众厅的两侧。
为避免污秽气息逸入观众厅,规定厕所门不得开向观众厅。
新建的较大型剧场往往将厕所设置在前厅下面,如漓江剧场和安徽剧场。
本条卫生器具的规定,是参照给排水设计手册、前苏联规范和伦敦公共娱乐场所规程编写的。
由于生活习惯不同,国外规定的数值较低。
据调查,我国剧场厕所及卫生间装置,新建的优于老剧场,但不敷使用的居多,距本条规定数目不足的剧场为数不少。
考虑对残疾人的关怀,公共建筑均应设置残疾人设施,故有第三款的规定。
5观众厅5.1视线设计5.1.1视线设计是观众厅设计中重要的一环,要保证观众在舒适状态下,看清舞台面上表演区的表演。
不论采取何种方法、何种参数设计视线,均应保证这一最低限度的要求,这是保证观众卫生与健康的基本要求,过去我国建筑设计规范未作规定,其他西方国家也未作规定,只有前苏联和前民主德主作了规定。
本节所规定的视线标准,主要是针地镜框式台口剧场制订的,对于伸出式、岛式舞台,目前实践尚少,实质性的技术研究工作也做得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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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第1章总则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第3章前厅部分第4章观众厅4.1 视线设计4.2 座席4.3 走道4.4 其它第5章舞台5.1 主台、侧台5.2 乐池5.3 舞台机械设备5.4 演出技术用房和设施第6章后台第7章防火与疏散7.1 防火7.2 疏散7.3 消防给水7.4 火灾报警第8章声学8.1 观众厅体型设计8.2 观众厅混响设计8.3 扩声系统设计8.4 噪声控制8.5 其它声学要求第9章建筑设备9.1 给水排水9.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9.3 电气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其舞台部分的技术标准,主要适用于镜框式台口、箱型舞台剧场,其它类型剧场,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主要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用途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第1.0.4条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601座以上大型1201~1600座中型801~1200座小型300~800座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座。
第1.0.5条剧场建筑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二、耐火等级:甲、乙等剧场不应低于二级,丙等剧场不应低于三级;三、室内环境标准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第1.0.6条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或观众容量不足300座者,可按一般建筑规定执行,不受本规范限制。
第1.0.7条剧场建筑设计除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第2.0.1条剧场基地选择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合理布点。
第2.0.2条剧场基地至少有一面临接城市道路,或直接通向城市道路的空地。
临接的城市道路宽度不应小于剧场安全出口宽度的总和(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800座以下,不应小于8m;二、801~1200座,不应小于12m;三、1200座以上,不应小于15m。
第2.0.3条剧场主要入口前面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剧场建筑从红线退后距离应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并按0.2m2燉座留出集散空地;二、当剧场前面集散空地不能满足前款规定,或剧场前面疏散口的总宽不能满足计算要求时,应在剧场后面或侧面另辟疏散口,并应设有与其疏散容量相适应的疏散通路或空地。
剧场建筑后面及侧面临接道路可视为疏散通路,但其宽度不得小于3.50m。
第2.0.4条剧场基地临接两条道路或位于交叉路口时,除主要临接道路应符合第2.0.2条的规定和剧场基地前集散空地应符合第2.0.3条第一款规定外,尚应满足车行视距要求,且主要入口及疏散口的位置应符合城市交通规划要求。
第2.0.5条剧场基地应设置停车场,或由城市规划统一设置。
第2.0.6条剧场总平面设计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人流与车流交叉。
布景运输车辆应能直接到达景物出入口。
第2.0.7条剧场总平面设计应为消防提供良好道路和工作场地,并应设置照明。
内部道路可兼作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应小于3.50m,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m。
第2.0.8条在基地允许条件下,进行绿化。
第2.0.9条设备用房应防止对观众厅、舞台及周围环境的噪声干扰。
第2.0.10条演员宿舍、餐厅、厨房等附建于剧场主体建筑时,必须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并有单独的疏散通道及出入口。
第3章前厅部分第3.0.1条前厅面积应按甲等剧场不小于0.30m2/座,乙等剧场不小于0.20m2/座,丙等剧场不小于0.12m2/座计。
第3.0.2条休息厅面积应按甲等剧场不小于0.30m2/座,乙等剧场不小于0.20m2/座,丙等剧场不小于0.12m2/座计。
附设小卖或冷饮不应小于0.04m2/座。
第3.0.3条前厅与休息厅合一时应按甲等剧场不小于0.50m2/座,乙等剧场不小于0.30m2/座,丙等剧场不小于0.15m2/座计。
第3.0.4条衣物存放不小于0.04m2/座。
第3.0.5条剧场应设吸烟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有池座和楼座时应分层设置,室内装修材料宜作阻燃处理。
第3.0.6条剧场应设观众使用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
厕所门不得开向观众厅。
卫生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男女比率为1:1):一、男厕:应按每100座设一个大便器,每40座设一个小便器或0.60m长小便槽,每150座设一个洗手盆;二、女厕:应按每50座设一个大便器,每150座设一个洗手盆。
第4章观众厅4.1 视线设计第4.1.1条剧场观众视线设计应使观众能看到舞台面表演区的全部。
如受条件限制时,也应使最偏座席的观众能看到80%表演区。
第4.1.2条视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一般宜选在舞台面台口线中心地面处;二、如表演区超出大幕线时,应按实际需要,将设计视点相应外移;三、如受条件限制,设计视点可适当提高,但不应超过舞台面0.30m,向大幕投影线后移,不应大于1m。
第4.1.3条视线升高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视线升高差"c"值应取0.12m;二、隔排计算视线升高值时,座席排列必须错排布置,保证视线直接看到视点;三、儿童剧场视线升高设计应采用较高标准;四、为满足较高音质要求,视线升高设计宜采用较高标准。
第4.1.4条舞台面距第一排座席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0.60m,且不应大于1.15m。
第4.1.5条观众席对视点的最远视距,歌舞剧场不宜超过33m,话剧和戏曲剧场不宜超过28m。
第4.1.6条观众视线最大俯角,楼座后排不宜大于20°,靠近舞台的包厢或边楼座不宜大于35°。
4.2 座席第4.2.1条观众厅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甲等剧场不应小于0.70m2/座;二、乙等剧场不应小于0.60m2/座;三、丙等剧场不应小于0.55m2/座。
第4.2.2条剧场均应设置有靠背的固定座椅,小包厢座位不超过12个时可设活动座椅。
第4.2.3条座椅扶手中距,硬椅不应小于0.48m,软椅不应小于0.50m。
第4.2.4条座席排距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短排法:硬椅不应小于0.78m,软椅不应小于0.82m,台阶式地面排距应适当增大,保证椅背到后面一排最突出部分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30m;二、长排法:硬椅不应小于0.90m,软椅不应小于1m,台阶式地面排距应适当增大,保证椅背到后面一排最突出部分水平距离不小于0.30m;三、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楼座及池座最后一排座位排距应至少增大0.12m。
第4.2.5条每排座位排列数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短排法:双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22座,单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11座,超过限额时,每增加一座位,排距增大25mm;二、长排法:双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50座,单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25座。
4.3 走道第4.3.1条观众厅内走道的布局应与观众席片区容量相适应,与安全出口连系顺畅,宽度符合安全疏散计算要求。
第4.3.2条池座首排座位排距以外与舞台前沿净距不应小于1.50m,与乐池栏杆净距不应小于1m。
第4.3.3条两条横走道之间的座位不宜超过20排,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横走道与后墙之间座位不宜超过10排。
第4.3.4条走道宽度除应符合计算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短排法边走道不应小于0.80m,纵走道不应小于1m,横走道除排距尺寸以外的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m;二、长排法边走道不应小于1.20m;第4.3.5条观众厅纵走道坡度大于1:10时应做防滑处理,如铺设地毯等应作阻燃处理,并有可靠的固定方式。
坡度大于1:6时应做成高度不大于0.20m的台阶。
第4.3.6条座席地坪高于前面横走道0.05m时及座席侧面紧临有高差之纵走道或梯步时应设栏杆,栏杆应坚固,不遮挡视线,水平荷载不应小于1kN/m。
楼座前排栏杆和楼层包厢栏杆高度不应遮挡视线,并应采取措施保证人身安全,实心部分不得低于0.40m。
4.4 其它第4.4.1条剧场观众厅兼放电影时,放映光学设计及放映室应按《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规定执行。
第5章舞台5.1 主台、侧台第5.1.1条台口和主台尺度表5.1.1第5.1.2条台唇边沿到台口线的距离不应小于1.20m。
第5.1.3条主台和台唇的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台面应做木地板,板面不宜光滑;二、台面活荷载不应小于4kN/m2。
第5.1.4条侧台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侧台总面积不宜小于主台面积的1/3;二、设有车台的侧台,其面积除满足车台停放外,还应有存放和迁换景物的工作面积;三、侧台口的净宽、净高应便于迁换景物;四、设有车台的侧台口净宽不应小于车台总宽加1.20m;五、侧台进出景物的门,净宽不应小于2.40m,净高不应低于3.60m,外门应不透光,严寒和寒冷地区应保温,门外应设装卸平台和雨篷;六、侧台地面标高、活荷载与主台同。
第5.1.5条主台上部应设栅顶,如受条件限制不设栅顶,必须设工作桥。
栅顶或工作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栅顶或工作桥的工作净高度不应低于1.80m,宽度不应小于0.65m;二、栅顶或工作桥的活荷载应根据实际计算,但不应小于1.5kN/m2,栅顶缝隙宽不宜大于30mm。
第5.1.6条主台天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天桥应沿主台侧墙和后墙三面布置,并不得少于2层;二、天桥的活荷载和变向荷载均应按实际计算,但不应小于2kN/m2;三、第一层天桥的高度,应使侧光光轴射到舞台轴线,与台面的夹角不大于40°。
桥下如设置风管,不得影响侧台口的通行高度;四、侧天桥栏杆应满足安装灯具的技术要求,并考虑悬吊景物的向上拉力和水平拉力;五、侧天桥除满足安装设备外,其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m,后天桥净宽宜为0.60m~0.90m;六、上层天桥的净高宜为3m。
第5.1.7条舞台面至第一层天桥,凡有配重块升降的部位,应设护网,护网承受的水平荷载不应小于0.5kN/m2,护网构件与运行配件的间隙不应小于50mm,护网应设检修门。
第5.1.8条主台通后台的门,不应少于两个,位置应使演员上下场和跑场方便,但应避免在天幕后墙开门。
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50m,净高不应低于2.40m。
5.2 乐池第5.2.1条歌舞剧场必须设乐池,其它剧场可视需要设置。
乐池面积按乐队人数计算,乐队每人不应小于1m2,伴唱每人不应小于0.25m2,乐池开口进深不应小于乐池进深的2/3。
第5.2.2条乐池地面至舞台面的高度不宜大于2.20m,台唇下面的净高不宜低于1.85m。
第5.2.3条乐池应两侧开门,门的净宽不宜小于1.20m,净高不宜低于1.8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