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营改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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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乙方(出租方)签定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安全运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租赁机械设备的基本情况
二、租赁条件
1、机械作业能力(吨位、斗容或发动机功率等):
2、租赁用途:
3、使用地点:
4、进场时间: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三、租赁合同期限
甲方向乙方租赁机械设备,合同期限按日历天数从年
月日起至工程结束。
四、租赁费用结算方式及其他约定
1、租赁费根据实际开工日期和停工日期,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2、机械每月租赁费元整(每月按30天计)。甲方实际使用时间不足 1 个月的,按日历天数以元/日计租赁费。
3、租赁费结算:乙方根据甲方签发的机械设备结算单为结算凭证;乙方必须在收到结算单15个工作日内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税率 %),待甲方向税务部门验证合格后支付相关款项。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发票,则不能付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租赁费正常按月结算,但因业主拨款不及时,造成租赁费延期支付,租赁方不得停机,以免影响施工。
4、机械进场后至正式开工前不计租金。
5、因天气原因不能施工连续3天以上或月累计10天以上,停机期间每天按租赁价格的50%计租赁费。
6、因业主原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长期停工,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停机,停机期间不计租金,乙方可选择待工或退场。
7、每次支付时,乙方应提供等额发票,如果不能提供发票,甲方暂扣结算金额的10%作为发票保证金,全部租金结算支付前,乙方应提供全部结算金额的发票,如不能足额提供,甲方按未提供发票金额的10%预留作为保证金,待乙方提供足额发票
时一并结清。
8、租赁机械设备的进场调遣费由甲方承担。
9、机械设备操作手由乙方委派,工资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按月租赁的机械设备的主燃料费用(主油)由甲方负责,该机械设备耗油量应小于 kg/h, 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再次核定该机械设备的油耗量,如果乙方机械设备在使用时油耗超出核定油耗,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费用。
五、机械设备进场检验
1、乙方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投入使用前,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检验,并填写《机械设备检查验收记录》(见附表),双方共同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才可以投入使用。
2、有安全许可要求的机械设备,乙方应提供设备出厂检验合格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设备安装自检合格证等安全技术资料,接受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证;
3、乙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上岗资格(提供有效的特种机械设备操作证)。
4、有以下情况的机械设备拒绝进入施工现场投入使用:
(1)、非合同标的设备和检验不合格的设备;
(2)、特种设备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发的检验合格证;
(3)、操作人员无上岗证;
(4)、机械设备的施工质量不符合业主要求的。
六、双方责任
甲方:
1、提供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食宿。
2、按乙方要求提供合格的主燃油料。
3、甲方应设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机械调配及操作人员的管理。
4、在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造成机械设备的毁损,甲方有责任向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材料,并经相关部门核实鉴定,甲方不负修理或赔偿责任。
乙方:
1、机械设备进、出场运输过程的安全责任由乙方及运输方承担。
2、乙方机械设备每月完好天数不少于二十八日,如少于二十八日按少于天数折减月租金,每日元整。若机械设备的故障率高,每月因故障停机7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确保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4、乙方操作人员对作业中不安全因素、无《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施工人员违章指挥有权及时提出,并可按规定拒绝作业。除上述情形,乙方发生的人员、机械设备事故责任自负。
5、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路基、结构层、路面、桥涵等设施、物品损失,由乙方赔偿。
6、乙方对机械设备保养应根据甲方施工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尽量利用非施工时间或雨休时间进行,出现机械故障应抓紧时间修复。
7、乙方机械设备的附属机具、零散部件、修理工具下班后要及时收回,否则丢失自负。
8、乙方应妥善保管安装好的安全操作规程牌、标识牌,掉失照价赔偿。
9、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给第三方施工,一经发现,按所施工产值扣除租金。
10、保密义务:本合同的相关价格、数量、工作内容、结付款方式等条款,乙方均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透漏。
七、双方安全责任
一)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根据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配合乙方机械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工作。应配合乙方作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机械维修人工费用,乙方自理)。
2、甲方为乙方机械设备提供安全操作规程牌、标识牌。
3、甲方对乙方机械设备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时,有权责令停止施工作业,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对不符合施工要求或限期不整改者,甲方有权清退设备。
二)乙方安全责任
1、必须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满足合同约定的各项性能指标,配备有资格的熟练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 驾驶人员及操作人员证件齐全有效,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机车技术性能及机车状况必须完好。
2、乙方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规定。不得违法,违规、违章和疲劳及酒后驾驶机车;不得带病运输作业,;进入作业现场不得超速行驶,行驶中注意观察和瞭望;遇到作业区及有作业人员必须减速慢行,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启动车辆前进或倒车及装卸料时,必须观察、瞭望周边无作业人员且鸣笛后方可启动车辆作业。
3、乙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现场人员安排,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章制度、作息、作业时间,机车禁止驾驶室外乘坐人员。
4、乙方应妥善保管安装好的安全操作规程牌、标识牌,掉失照价赔偿。
5、乙方操作人员应严格按保养规程保养好机械设备,使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6、乙方在作业时,应对施工现场地上管线和设施给予保护,发现地下不明物应告知甲方,并进行有效的保护,不得损坏。
7、乙方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全力组织抢救伤员,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