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检测合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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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按规范共抽检321根。
□锚索抗拔试验
□
检测要求:按《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22:2005等有关规范执行。
本次按规范共抽检68根。
□土壤氡浓度检测
检测要求: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年版)规定,土壤中氡浓度检测点在工程地质勘察范围布点应义间距10m作网格,各网格点即为测试点,布点位置应覆盖基础工程范围。
银行帐号:帐号:
本合同一式捌份,委托单位伍份、检测单位叁份。
委托单位名称:检测单位名称:
成都瑞发置业有限公司四川省鑫川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检测单位责任:
检测单位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委托单位的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检测,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检测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检测单位负责向委托单位提交检测成果资料一式肆份。
在工程检测前,提出检测方案或检测纲要,派人与委托单位的人员一起验收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
在现场工作的检测单位的人员,应遵守委托单位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锚索抗拔试验
□
单价:元/根;
检测数量:68根
□土壤氡浓度检测
□
包干价:元。
总价合计:元(大写:壹拾肆万四肆仟贰佰伍拾元整)。
最终检测费用以实际工作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
提交检测成果资料后一周内,委托单位收到检测单位提供的服务业发票后,委托单位一次付清检测单位全部检测费用。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付款手续,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条委托单位、检测单位责任。
委托单位责任:
委托单位委托检测任务时,应向检测单位明确检测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一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检测单位检测前,检测现场应具备检测条件。检测过程中,如出现检测任务变更,应向检测单位提供书面材料,并盖章签字。
委托单位接到检测单位检测成果资料后一周内,应一次付清全部检测费用。
检 测 合ຫໍສະໝຸດ Baidu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委托单位:
检测单位: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
四川省检测资格证书编号:
签订日期:
委托单位委托检测单位承担的检测项目
□土钉抗拔验收试验
检测要求:按《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99、《土钉支护技术规范》(GJB5055-2006)、《土钉支护设计与施工手册》执行。
本次按规范共抽检27根
□桩身完整性检测
检测要求: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JGJ106-2003、J256-2003、《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若干规定》川建发[2004]66号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检测数量:根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桩基工程的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根据《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若干规定》:“桩基工程的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每个承台不少于1根”的原则进行抽检。
检测单位进场检测所需的设备、机械、辅材已包含在检测单价内。
第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委托单位与检测单位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其它约定事项:合同未涉及事项,由合同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自委托单位、检测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委托单位、检测单位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次按规范共布置检测点434点
第一条委托单位应及时向检测单位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工程地质报告书□施工组织方案□桩位布置平面图
□施工记录 □其它说明□技术要求
第二条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土钉抗拔验收试验
□
单价:元/根;
检测数量:27根
□桩身完整性检测
单价:元/根;
检测数量:321根
□锚索抗拔试验
□
检测要求:按《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22:2005等有关规范执行。
本次按规范共抽检68根。
□土壤氡浓度检测
检测要求: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年版)规定,土壤中氡浓度检测点在工程地质勘察范围布点应义间距10m作网格,各网格点即为测试点,布点位置应覆盖基础工程范围。
银行帐号:帐号:
本合同一式捌份,委托单位伍份、检测单位叁份。
委托单位名称:检测单位名称:
成都瑞发置业有限公司四川省鑫川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检测单位责任:
检测单位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委托单位的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检测,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检测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检测单位负责向委托单位提交检测成果资料一式肆份。
在工程检测前,提出检测方案或检测纲要,派人与委托单位的人员一起验收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
在现场工作的检测单位的人员,应遵守委托单位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锚索抗拔试验
□
单价:元/根;
检测数量:68根
□土壤氡浓度检测
□
包干价:元。
总价合计:元(大写:壹拾肆万四肆仟贰佰伍拾元整)。
最终检测费用以实际工作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
提交检测成果资料后一周内,委托单位收到检测单位提供的服务业发票后,委托单位一次付清检测单位全部检测费用。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付款手续,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条委托单位、检测单位责任。
委托单位责任:
委托单位委托检测任务时,应向检测单位明确检测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一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检测单位检测前,检测现场应具备检测条件。检测过程中,如出现检测任务变更,应向检测单位提供书面材料,并盖章签字。
委托单位接到检测单位检测成果资料后一周内,应一次付清全部检测费用。
检 测 合ຫໍສະໝຸດ Baidu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委托单位:
检测单位: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
四川省检测资格证书编号:
签订日期:
委托单位委托检测单位承担的检测项目
□土钉抗拔验收试验
检测要求:按《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99、《土钉支护技术规范》(GJB5055-2006)、《土钉支护设计与施工手册》执行。
本次按规范共抽检27根
□桩身完整性检测
检测要求: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JGJ106-2003、J256-2003、《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若干规定》川建发[2004]66号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检测数量:根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桩基工程的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根据《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若干规定》:“桩基工程的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每个承台不少于1根”的原则进行抽检。
检测单位进场检测所需的设备、机械、辅材已包含在检测单价内。
第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委托单位与检测单位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其它约定事项:合同未涉及事项,由合同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自委托单位、检测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委托单位、检测单位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次按规范共布置检测点434点
第一条委托单位应及时向检测单位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工程地质报告书□施工组织方案□桩位布置平面图
□施工记录 □其它说明□技术要求
第二条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土钉抗拔验收试验
□
单价:元/根;
检测数量:27根
□桩身完整性检测
单价:元/根;
检测数量:321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