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教育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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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做文明有礼的首都大学生

———遵纪守法教育讲课提纲

北京黄埔大学刘广宽

遵纪守法,是指我们每个公民都要遵守法律和纪律。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是我们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我们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内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前不久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重点讨论和强调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就为我们首都大学生遵纪守法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我们必须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我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正因为如此,我们这次在学院开展遵纪守法教育,今天在这里进行一次遵纪守法讲座。下面我讲两个大问题:

一、法律和纪律的含义及作用

(一)法律的含义和作用

1.法律的含义。所渭法,是法律、法规的简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是一种社会政治规范,属于上层建筑,它是由若干个法律法规构成的法律体系。

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大体包括以下几种法律法规:法律,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和规章等。

(1)法律:

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立法通过后,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因而,法律的级别是最高的。我国的国家法主要有宪法、刑法、劳动合同法等。

(2)法律解释:

是对法律中某些条文或文字的解释或限定。这些解释将涉及到法律的适用问题。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做出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还有一种司法解释,即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的解释,用于指导各基层法院的司法工作。

(3)行政法规:

是由国务院制定的,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这些法规也具有全国通用性,是对法律的补充,在成熟的情况下会被补充进法律,其地位仅次于法律。

法规多称为条例,也可以是全国性法律的实施细则,如治安处罚条例、专利代理条例等。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其制定者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相当于是各地方的最高权力机构。

地方性法规大部分称作条例,有的为法律在地方的实施细则,部分为具有法规属性的文件,如决议、决定等。地方法规的开头多贯有地方名字,如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

(5)规章:

其制定者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这些规章仅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有效。如国家专利局制定的《专利审查指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

还有一些规章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仅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的决定》、《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等。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法律制度建设也经历了一个由不健全到逐步健全的过程。目前为止,我国的法律大约可分为29类(宪法类、经济法类、刑法类、民法类、行政法类、劳动法类、财务税收法规、医药法规、道路交通法规、海洋法规、公务员法律法规等等),共有各种法律法规2000多部(2009年为1109部),为党和政府依法治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2.法律的作用。

常言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就是说,没有圆规和尺子,就画不出“方”和“圆”。它比誉说明:社会如果没有法律,就会大乱,人们就一事无成。

具体对我们国家来讲,法律的作用可以用一名话概括,即“有法则安,无法则乱。”就是说,有了法律,我们依法治国,国家就会和谐、稳定,国民经济就能按计划较快地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经济利益、人身安全才能得到较好的保证。反之,

如果法律缺失或法制体系受到破坏,我们国家就会大乱,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经济利益、人身安全就会受到侵害。这方面我们国家有惨痛的教训。我国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四人邦(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作乱,使我国法律和法治系统遭到严重破坏,公、检、法执法机构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当时的所谓“造反派”、“红一兵组织”可以随意揪斗、批判一个人,包括国家主席、开国元勋,一般的老佰姓就更不用说了。开始是所谓“文斗”,后期发展成武斗,除了飞机、核武器以外,一般的常规武器几乎都用上了,闹得全国几乎没一个安宁的地方,大批工厂停产、交通运输混乱,不仅造成不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被破坏,还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也受到严重影响。这种局面整整延续了十年,也就是有名的十年动乱(1966—1976)这些都是我们这一代人亲身经历和体会到的。直到林彪和“四人邦”反党集团被粉碎、特别是邓小平同志重新担任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后,以邓小平为首的党和国家领导集体,拨乱返正,才逐渐恢复了公、检、法,重新建立法律和法治系统。

三十多年来,党和政府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执法管理体系正在逐渐完善和健全,通过依法治国,邪恶势力被一批批铲除,违法分子受到惩处,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国人民正在向全面实现小康的伟大目标奋勇前进。今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又强调了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法制体系的健全,使我国依法治国朝着更高层次发展。可见,这正如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所讲的:“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二)纪律的含义和作用

1.纪律的含义。

纪律,是要求人们遵守的已经确立了的秩序(整齐守规则之意)和行为准则。学校纪律,是规范学校师生行为的准则,是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的重要保证。学校纪律,是通过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来体现的。

2纪律的作用

纪律,是维护一个单位、部门正常秩序的有力武器。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如果纪律缺失,每个人不受任何约束地各行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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