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一次人代会选举办法
人大代表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XX乡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XX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1人;选举XX乡人民政府乡长1人,副乡长4人,人大主席团成员5人。
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乡人大主席和乡长候选人数一般应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1人,经反复酝酿后,没有提出新的候选人的情况下,也可以等额选举。
副乡长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人至3人,(具体办法在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中可以定1人、2人或3人)进行差额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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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举乡领导人员的候选人人选,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有提名者本人的签名,并向大会主席团介绍被提名人情况。
五、主席团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预选办法,可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六、本次会议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选票由大会统一印刷.七、选举时,须有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出席,选举有效.代表对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本乡行政区域内其他任何代表或选民,也可以弃权.另选乡人民代表论文联盟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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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整理大会主席、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如果不会填写选票,可以委托其他代表填写。
但缺席代表不能委托他人写票、投票。
八、选举所投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的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九、每张选票所选人数,与应选名额相符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为废票,所划符合和字迹难以辨认的,该候选人的这张票作废。
乡选举办法
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次全体会议通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会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和主持。
三、本次会议选举乡(镇)人大主席1名,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1名,乡(镇)人大副主席名,乡(镇)人民政府副乡(镇)长名。
四、乡(镇)人大主席、人民政府乡(镇)长、人大副主席、人民政府副乡(镇)长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名。
五、选举乡(镇)人大主席、人民政府乡(镇)长,候选人人数一般应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
上述两项候选人,由主席团各提名1人,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如果没有提出新的人选,就进行等额选举。
选举乡(镇)人大副主席、人民政府副乡(镇)长,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分别比应选人数多1人。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过以上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六、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位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七、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人选,必须是乡(镇)第届人大代表;人民政府乡(镇)长、副乡(镇)长的人选,可以是乡(镇)第届人大代表,也可以不是乡(镇)第届人大代表。
八、代表酝酿、讨论、联合提出候选人,可以在代表团内进行,也可以与其他代表团的代表酝酿、联合提名。
九、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名候选人,应由提名代表填写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的《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
十、提名人在大会主席团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前,如果要求撤回提名,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大会主席团应予同意。
被提名人不愿接受提名的,应当尊重本人意愿,并向提名人做工作。
如果坚持提名的代表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应当将其所提候选人列入候选人名单,同时向代表说明本人不愿意接受提名,请代表在酝酿、讨论正式候选人和投票选举时予以考虑;如果坚持提名的代表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不应当将其所提候选人列入候选人名单。
××区××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区××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区××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1人、副主席1人,选举××镇人民政府镇长1人、副镇长3人。
二、××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的候选人,不限于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镇人民政府镇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1人,也可以等额选举。
××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的候选人数,分别比应选人数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
四、××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的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也可以由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合提名。
主席团提名和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代表联合提名各项候选人,应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提名时间内提出,由提名者填写《××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推荐表》,推荐人签名,并向大会主席团书面介绍候选人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代表联合提名各项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乡镇党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委员)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党代表大会选举办法(2011年月日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第次全体会议通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上级党委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云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选举工作在大会主席团主持下进行,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席中国共产党云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先进行分团差额预选,正式选举实行等额选举。
预选时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出席中国共产党云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经县委批准,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4名,应选11名,差额3名;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6 名,应选5名,差额1名;乡(镇)出席中国共产党云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应选名,差额名。
五、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乡(镇)第届党委在各党支部(总支)酝酿讨论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基础上,经组织考察后确定,报县委审批,由大会主席团研究确定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各代表团进行预选后提交大会选举。
六、乡(镇)出席中国共产党云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的办法,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县委审批后提交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
大会主席团在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候选人预备人选后,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预选候选人名单,提交各代表团进行预选后提交大会选举。
大会主席团根据预选结果,确定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席县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等额选举。
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XX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2012年3月14日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河南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大会选举XX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1人,XX镇人民政府镇长1人,副镇长3人,人大主席团成员6人。
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代表十人以上联名都可以提出候选人。
代表联名,可以在本代表团内联名,也可以和其它代表团的代表联名。
十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时,应充分尊重代表个人意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求他人签名,也不得对同一被提名者重复参加联名;如果被提名人同意撤回提名,其所提候选人即可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如果被提名者本人表示不愿意被提名的,应当尊重本人意愿;如果提名人不同意撤回提名,则仍应将其所提候选人列入候选人名单,同时向代表说明本人不愿被提名,请代表考虑。
对不符合程序的提名,大会主席团不予受理,提名推荐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第三次主席团会议之前。
四、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镇人民政府镇长可以实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
五、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候选人和人大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必须是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镇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副镇长候选人不限于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六、大会主席团应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发、传送有关候选人的各种材料,否则,应视为违法。
七、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
选举镇人大主席团主席(1号选票)、镇人民政府镇长(2号选票)、副镇长(3号选票)、人大主席团成员(4号选票)。
选举采取1次发票,1次投票,分别计票。
选举设1个票箱。
八、参加选举大会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办法
虎牙藏族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会议选举办法。
一、本次会议选举虎牙藏族乡人大主席1人、政府乡长1人、政府副乡长2人。
二、乡人大主席候选人,必须是本届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主席团成员。
乡长、副乡长候选人,不限于人大代表,但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乡人大主席、乡长候选人进行等额选举。
副乡长的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
四、本次会议选举的各项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大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负责书面介绍候选人情况;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由提名人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如实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大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和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均应符合本办法第二项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由大会主席团或联名代表依法撤回提名。
提名推荐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8日时正。
《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交大会秘书组的,提名有效。
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如果被提名者不愿意接受提名的,应当尊重本人意愿,大会主席团可以不将其列入候选人名单,并告知联合提名的代表。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代表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即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符号栏里画一个“○”;可以投反对票,即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符号栏里画一个“×”;可以投弃权票,即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符号栏里不画任何符号;也可以另选他人,即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符号栏里画一个“○”。
六、本次会议选举共印制3种选票,选举乡人大主席为红色选票,选举乡长为粉红色选票,选举副乡长为桔黄色选票。
七、到会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
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选举办法
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选举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1人;选举镇人民政府镇长1人,副镇长3人。
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参加投票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
三、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镇政府镇长实行等额选举。
镇政府副镇长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比应选人数多1人。
四、本次会议选举的各职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和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应由提名代表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提名为××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的候选人,可以是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不是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的副镇长候选人的截至时间为D月D日上午10:30之前。
提名登记表在截至时间以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的,提名方得有效。
大会主席团将依法提出的全部各职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
五、如果提出的候选人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如果提出的候选人人数超过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
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六、大会正式选举共印制三种选票,采取无记名的投票方式一次发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进行。
一号选票(黄色):为××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选票;二号选票(红色):为××镇人民政府镇长选票。
三号选票(粉红色):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选票。
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20 年月日镇第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选举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1人、副主席1人(以下简称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镇人民政府镇长1人、副镇长人。
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候选人,必须是镇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的候选人,可以是镇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也可以是本行政区域的选民。
三、各项职务的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的情况。
大会主席团提名或者代表联合提名都必须填写《提名候选人登记表》。
代表联合提名,可以在本代表团内联名,也可跨代表团联名,并于大会主席团决定的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前将《提名候选人登记表》送交大会主席团。
候选人不愿意接受提名的,应书面向大会提出,主席团应向主席团成员和提名的代表说明;如果在确定正式候选人前,提名者书面撤回提名,所提的候选人可以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如果提名者不愿意撤回提名,仍应将所提名候选人列入候选人名单,同时向全体代表说明其本人不愿意接受提名的理由,供代表在酝酿、讨论正式候选人和投票时预以考虑。
四、从主席团将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至代表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不是少于24小时。
具体由大会主席团根据会议进程决定。
五、镇人大主席、镇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
镇人大副主席、副镇长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各多一至三人,进行差额选举。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上述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差额选举。
第十五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办法
xx乡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2012年10月10日第一次主席团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选举法〉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xx乡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人大主席团主席1名、副主席1名,政府乡长1名、副乡长2名。
人大主席和政府乡长实行等额选举;人大副主席和政府副乡长实行差额选举,人大副主席正式候选人为2人,应选1人,差额1人;政府副乡长正式候选人为3人,应选2人,差额1人。
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
选票分四色印制,大红色为人大主席选票,桔红色为人大副主席选票,粉红色为政府乡长选票,黄色为政府副乡长选票。
第二条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人大主席、副主席必须是本届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府乡长、副乡长、可以是本届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不是本届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条本次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代表对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O”,反对的划“X”,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投反对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必须先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O”,不划“O”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第四条选举时实到会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为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五条投票后收回的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年×月×日××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大会选举××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一人、副主席×人;镇人民政府镇长一人,副镇长×人。
大会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人选,必须为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镇长、副镇长人选,不限于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四、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和镇长、副镇长的候选人,由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十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五、本次大会提名、酝酿各项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天。
六、如果提名的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和镇长的候选人只有一人,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镇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和副镇长的候选人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
七、在酝酿候选人时,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名候选人,应按照要求填写《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名表》,并应在大会主席团确定的提名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具体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八、大会设监票人×名,由各代表小组推选。
设总监票人一名,由大会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
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均须经大会通过,并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发票、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
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计票人员由大会组织组安排。
九、选举须有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始得进行。
不出席选举大会的代表,不能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代表对于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可以投弃权票,即不要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任何符号,并不得另选他人;可以投反对票,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
XX镇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选举办法
XX镇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年月日XX镇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通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工作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会议选举办法。
二、本次会议的选举工作,在大会主席团主持下进行。
三、本次会议选举下列人员:乡镇人大副主席X人;副镇长X人。
四、本次会议选举的人选,由主席团根据党委的推荐,按应选人数提名。
副镇长候选人X人,实行等额选举,人大副主席候选人X人,实行差额选举。
代表提名时,必经本人签名书面提出,并向主席团介绍所提候选人情况,同时,每一代表参加联合提名人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代表提出镇人大副主席候选人必须是本届镇人大代表,代表联合提名时间限在代表酝酿、讨论候选人期间。
五、代表在酝酿、讨论候选人时,如果副镇长人选没有提出新的候选人。
主席团即可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等额选举。
如果代表对镇人大主席团提出的镇人大副主席候选人没有异议,则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差额选举。
如果代表提出新的候选人,则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再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顺序,按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X人,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差额选举。
六、本次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缺席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代投。
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名单一律按姓氏笔画为序。
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七、本次会议的选举按一次酝酿,一次投票,分别计票的方法进行投票选举。
八、上述选举所投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作废,少于或等于应选名额的有效。
九、各项选举的候选人,须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必须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选举的候选人,如未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是否重新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丽村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丽村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2007年4月13日丽村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丽村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下列人员:丽村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1人,副主席1人;丽村镇第四届人民政府镇长1人,副镇长3人。
三、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必须是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镇长、副镇长候选人可以是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不是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四、镇人大主席、镇长的选举,如果大会主席团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的候选人只有1人,而代表在酝酿讨论中没有提出新的候选人,可进行等额选举。
镇人大副主席的候选人应比应选名额多1人,副镇长的候选人应比应选名额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
五、本次会议选举的各项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候选人,应由提名者在4月13日上午11时前到大会主席团领取填写大会统一制定的《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如实介绍候选人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4月13日上午11时。
提名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交大会主席团的,提名有效。
超过截止时间提出的,提名无效。
未到大会主席团领取提名登记表提名的候选人无效。
在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前,联合提名者如果要求撤销提名,并以书面方式提出,大会主席团应予同意。
代表联合提名必须是10人一起联合提出候选人,少于10人联合或分别提名同一候选人的人数加在一起超过10人的都不能算作联合提名。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与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不能一人同时担任。
因此,所提名的候选人,不能一人同时为镇人大、镇人民政府领导人的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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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全国人大代表是一级一级选举出来的。
这个过程就离不开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
通过基层人民的选举,才能使得选举出来的人大代表符合民意。
在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过程中,离不开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办法。
那么,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办法内容有哪些?的小编为大家介绍。
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办法内容有哪些?乡(镇) 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四川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选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选举工作由乡(镇)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实施。
三、按照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安排,本选区应选人大代表名,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一名,实行差额选举。
四、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乡(镇)行政区内,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五、选民凭身份证领取选票。
六、各选区应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或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
流动票箱的设置,限于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居住分散并交通不便的选民。
选举大会现场和各投票站应设置秘密写票处。
投票选举由选举委员会或委派专人主持。
设投票站的要确定一个为中心投票站,采取选举大会的形式进行投票。
分设的各个投票站由选区投票选举主持人指派一名负责人,并予以公布。
七、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选民对于选票上的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对代表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符号栏内划“○”;投反对票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符号栏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其他选民,就在另选他人栏内的空格中写上被选人的姓名,在符号栏内划“○”,并对原候选人划“×”,表示反对。
另选一人,必须反对一人。
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其他选民。
乡镇人代会选举办法
佛子岭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2017年1月7日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制定佛子岭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二、佛子岭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镇长1人、人大主席1人、副镇长3人、人大副主席1人。
二、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
大会主席团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参加联名的代表须签名)要以书面形式,并附提名理由和候选人情况介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本办法第二项规定的应选名额。
人大主席、人大副主席必须从本届人大代表中提名;镇长、副镇长,不限于本届人大代表。
四、镇长、人大主席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主席团和代表提名的候选人只有1人,实行等额选举。
副镇长、人大副主席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
如果各项提名的候选人超过上述差额,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依照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差额选举。
选票上,各项选举的正式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排列(或经过预选时,按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赞成某一候选人当选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反对某一候选人当选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姓名栏写上自己要选的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既不划“○”,又不划“×”的为弃权。
六、每一选票投赞成票的人数(包括另选他人),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
七、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如遇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县、乡代表选举办法(样本)
布拖县乡(镇)选区(投票站)选举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选举法》和《四川省〈选举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选区和本乡(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选举布拖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采用中心会场投票的方式进行。
根据需要,对县十三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另设个投票站。
投票站站的选举,应当在中心会场的投票选举结束前完成。
三、本次选举县十三届人大代表,由县选举委员会委派的各选区执行主席主持,在选举时,设投票站的,由县选举委员会委派的执行主席委派一名执行主席主持投票站的选举工作。
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由乡(镇)选举委员会委派的执行主席主持。
代表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主持本次选举,也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四、本选区应选布拖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名;应选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名。
按照差额选举的要求,本选区的布拖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候选人为名;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候选人为名。
本次选举选票共两种:一种是选举县十三届人大代表的选票,一种是选举乡(镇)第届人大代表的选票。
选票上的代表候选人姓名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本次选举设选举县十三届人大代表投票站票箱一个,选举乡(镇)第届人大代表票箱一个。
五、本次选举设总监票员、总计票员各一人,监票员、计票员各人,在事先经过各选民小组的选民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由选区选举工作组根据大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并经选民小组选民投票通过。
每个投票站设一名监票员和二名以上的选举工作人员。
六、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选民凭选民证在中心会场领取选票。
选民因故不能参加投票选举的,经乡(镇)选举委员会或县选举委员会授权的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接受委托的选民凭经选举委员会或县选举委员会授权的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签署的“同意委托投票”的委托书领取选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乡(镇)选举办法
中坝乡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选举大会须有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始得进行。
三、中坝乡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下列人员:1、选举中坝乡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1名。
2、选举中坝乡人民政府乡长1名、副乡长3名。
四、中坝乡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必须是本乡笫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六、中坝乡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合提名。
代表联合提名人选,应由提名代表填写本次大会秘书处选举组制发的《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并签名,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所提名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提名理由。
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可以是一个代表团内的代表联合提名,也可以是不同代表团的代表联合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七、大会提名、酝酿各项职务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2天。
代表联合提名各项职务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确定。
提名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大会主席团的,提名有效。
八、中坝乡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乡长的候选人一般应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上述各项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各1人,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如果代表没有提出新的人选,进行等额选举。
九、中坝乡第十四届人民政府副乡长的正式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1名。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大会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以代表团为单位进行预选,大会主席团根据候选人在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
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嘿,各位看官,今天我要给大家带来一份超实用、接地气的“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这可是我积累了十年方案写作经验的心血之作,咱们就直接进入主题吧!一、选举背景这次镇人大换届选举,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进行的。
选举工作要紧密围绕全镇工作大局,充分体现人民意愿,选出新一届具有代表性和战斗力的人大代表。
二、选举目标1.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
3.保障选民民主权利,充分体现人民意愿。
三、选举时间1.投票日:2023年11月10日。
2.选举工作启动:2023年10月1日。
四、选举步骤1.准备阶段(1)成立选举委员会。
由镇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选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2)开展选民登记。
各选举委员会要组织力量,对全镇选民进行登记,确保选民信息准确无误。
(4)确定正式候选人。
选举委员会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
2.宣传阶段(1)制定宣传方案。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选举意义、选民权利、候选人情况等。
(2)开展选民教育活动。
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形式,提高选民的政治素质和参选意识。
(3)组织候选人见面会。
让选民更加直观地了解候选人,为选民投票提供参考。
3.投票阶段(1)设置投票站。
在各选区设立投票站,方便选民投票。
(2)发放选民证。
选举委员会在投票前,向选民发放选民证。
(3)投票。
选民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投票工作。
(4)清点选票。
投票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及时清点选票,确保选票数量准确。
4.选举结果公布(1)公布选举结果。
选举委员会在投票结束后,及时公布选举结果。
(2)颁发当选证书。
对当选代表颁发当选证书。
五、注意事项1.严肃选举纪律。
对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2.加强选举监督。
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选举监督,确保选举公正公平。
人代会选举办法
城关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陕西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的规定及有关通知和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大会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本次大会选举城关镇人大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镇人民政府镇长一人,副镇长三人。
四、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位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代表联合提名,可以在本代表组联名,也可跨代表组联名。
任何组织、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代表依法联合提名。
大会主席团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代表联名提出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
代表联合提出必须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在表中如实介绍候选人简况,说明推荐理由,并于主席团决定的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大会秘书处。
五、城关镇人大主席候选人1名,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1名,采取等额选举;人大副主席候选人2名,人民政府副镇长候选人4名,采取差额选举。
六、大会主席团应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表现。
七、大会选举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大会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半数以上的选票,始得当选。
缺席代表不办理委托投票。
八、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代表或者选民,也可弃权。
九、大会选举,发选票张。
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空格内划“○”;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空格内画“×”;投弃权票的不划任何符号;如果另选他人,在姓名栏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面空格内划“○”。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无效。
十、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十一、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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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乡(镇)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办法(草案)
(××乡(镇)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条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次会议选举××乡(镇)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1名;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名。
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参加投票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
第三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
副乡(镇)长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人(或二、三人),进行差额选举。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划排列,经过预选的候选人名单,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
第四条本次会议选举的各项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出。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候选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有提名代表本人的签名。
提名代表要向大会主席团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情况。
第五条人大主席的候选人必须从本届人大代表中提名;乡(镇)长、副乡(镇)长的候选人,不限于本届人大代表。
第六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代表对选票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
如果不同意选票所列候选人的,也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
赞成选票所列候选人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反对某一候选人当选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如果另选他人,在另选人栏空格内书写其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
不画规定符号的为弃权。
第七条本次会议选举采用三种选票,分两轮投票选举。
第一轮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第二轮选举副乡(镇)长。
每种选票所投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
候选人获得全体应到会代
表过半数赞成选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当选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具体办法由大会主席团依法提出意见,经大会通过后施行。
第八条选举前,由主席团在本届代表中提名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人;总计票人1人,计票人×人,由大会通过。
正式候选人不得主持选举大会,也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第九条会场设投票箱一个,两轮投票顺序都是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先行投票,然后是主席台上就座的代表投票,最后是主席台下的代表按前后排从左至右依次投票。
第十条投票结束后,由会议通过的监票人、计票人计票,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计票结果,由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选举结果经大会主席团根据本办法确认并向大会公布,会后由主席团发布当选公告。
第十一条其它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讨论依法提出意见,交全体会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区××乡(镇)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