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代会选举办法草案
选举办法
〔2012.5〕黄山乡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资料黄山乡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2012年5月20日黄山乡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根据《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次选举办法。
一、本次会议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本次会议选举黄山乡人民政府乡长1名,常务副乡长1名。
三、选举黄山乡人民政府乡长、常务副乡长,实行等额投票选举。
四、本次会议选举采取一次投票方式进行。
一次选举黄山乡人民政府乡长、常务副乡长。
五、本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一律加盖乡人大主席团印章。
六、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被选举的候选人所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即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八、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
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反对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如另选他人,应先在选票上反对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然后在另选人的空格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填写选票不符合以上规定,或者所画符号不清楚、无法辨认的,为无效票。
九、大会选举时,设总监票员1名,监票员2名;总计票员1名,计票员2名。
总监票员、总计票员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监票员、计票员由主席团从代表中推选。
总监票员、监票员、总计票员、计票员由主席团提交大会通过。
已提名的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员、监票员和总计票员、计票员。
大会秘书处可以指定工作人员协助计票工作。
十、会场设投票箱1个,代表按先总监票员、监票员、总计票员、计票员,再主席团成员,后代表依座次投票,不能委托投票。
十一、选举后,由总监票员、总计票员报告计票结果,经主席团确定后,由执行主席当众宣布选举结果,并发布大会公告。
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选举办法
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选举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1人;选举镇人民政府镇长1人,副镇长3人。
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参加投票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
三、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镇政府镇长实行等额选举。
镇政府副镇长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比应选人数多1人。
四、本次会议选举的各职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和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应由提名代表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提名为××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的候选人,可以是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不是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的副镇长候选人的截至时间为D月D日上午10:30之前。
提名登记表在截至时间以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的,提名方得有效。
大会主席团将依法提出的全部各职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
五、如果提出的候选人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如果提出的候选人人数超过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
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六、大会正式选举共印制三种选票,采取无记名的投票方式一次发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进行。
一号选票(黄色):为××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选票;二号选票(红色):为××镇人民政府镇长选票。
三号选票(粉红色):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选票。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县××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选举大会需有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始得进行。
三、××县××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下列人员:1、选举××县××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1名。
2、选举产生××县××乡第七届人民政府乡长1名、副乡长3名。
3、选举××县××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7名,主席团组成人员由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从本届乡人大代表中提名,大会表决通过。
四、××县××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必须是本届乡人民代表。
五、××县××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乡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的人选,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合提名。
代表联合提名人选,应由提名代表填写本次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的《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并签署代表本人真实姓名,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所提名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提名理由。
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可以是一个代表团内的代表联合提名,也可以是不同代表团的代表联合提名。
六、代表联合提名各项职务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确定,提名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的,提名有效。
七、××县××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县××乡第七届人民政府乡长候选人一般应多于应选名额1人,进行差额选举。
上述两项职务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各1人,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如果代表没有提出新的人选,进行等额选举。
第十五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办法
xx乡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2012年10月10日第一次主席团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选举法〉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xx乡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人大主席团主席1名、副主席1名,政府乡长1名、副乡长2名。
人大主席和政府乡长实行等额选举;人大副主席和政府副乡长实行差额选举,人大副主席正式候选人为2人,应选1人,差额1人;政府副乡长正式候选人为3人,应选2人,差额1人。
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
选票分四色印制,大红色为人大主席选票,桔红色为人大副主席选票,粉红色为政府乡长选票,黄色为政府副乡长选票。
第二条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人大主席、副主席必须是本届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府乡长、副乡长、可以是本届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不是本届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条本次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代表对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O”,反对的划“X”,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投反对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必须先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O”,不划“O”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第四条选举时实到会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为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五条投票后收回的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人大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XX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2011年12月13日XX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次会议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三条根据市委提名的人大主席、镇长、人大副主席、副镇长名单,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研究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第四条本次会议选举镇人大主席1名;政府镇长1名;镇人大副主席1名,政府副镇长2名。
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必须是本级本届人大代表。
镇长、副镇长人选可以是本届人大代表,也可以不是本届人大代表。
人大主席、政府镇长的候选人,如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可以实行等额选举,人大副主席、政府副镇长实行差额选举。
第五条本次大会选举选票共四类,分别为选举镇人大主席选票、选举政府镇长选票、选举人大副主席选票、选举副镇长选票,选票同时填写,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第六条大会选举必须有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始得举行。
缺席的代表不得委托投票。
第七条代表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
投反对票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如同意选票上某一候选人的,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上面的符号栏内画个“○”,反对的画“×”,不画符号或符号不正确、不清楚、无法辩认的为弃权。
;如另选他人,就在另选人1姓名栏内写上自己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符号栏内画个“○”,不画“○”的无效。
第八条大会选举时,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第九条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十条大会选举时,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第十一条大会选举时,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2人,经大会通过后,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Xxx乡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Xxx乡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陕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次会议任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乡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选举***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一人。
三、人民政府副乡长实行等额选举。
四、人民政府副乡长人选在***乡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选民中提名。
五、本办法所列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名时,由提名者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表中如实介绍候选人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代表提名各项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提名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交大会秘书处的,提名方为有效。
在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前,联合提名者如果要求撤销提名,并以书面方式提出,大会主席团应予同意。
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如不愿意被提名时,大会主席团应当尊重本人意愿,可以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并向联合提名代表说明。
六、讨论酝酿候选人在各代表团会议上进行。
各代表对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后,由主席团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七、本次会议选举选票为一张(大红),有关注意事项应在选票中说明,统一使用大会提供的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其它书写工具。
画票符号要准确工整,字迹清楚。
八、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代表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
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上方空格内划“○”,投反对票的划“×”,弃权不划符号。
表示反对的,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否则为废票。
九、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如果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十、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大会设监票2名,计票1名,监票和记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不是各项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推荐。
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年×月×日××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大会选举××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一人、副主席×人;镇人民政府镇长一人,副镇长×人。
大会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人选,必须为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镇长、副镇长人选,不限于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四、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和镇长、副镇长的候选人,由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十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五、本次大会提名、酝酿各项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天。
六、如果提名的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和镇长的候选人只有一人,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镇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和副镇长的候选人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
七、在酝酿候选人时,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名候选人,应按照要求填写《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名表》,并应在大会主席团确定的提名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具体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八、大会设监票人×名,由各代表小组推选。
设总监票人一名,由大会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
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均须经大会通过,并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发票、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
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计票人员由大会组织组安排。
九、选举须有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始得进行。
不出席选举大会的代表,不能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代表对于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可以投弃权票,即不要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任何符号,并不得另选他人;可以投反对票,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
乡镇一次人代会选举办法
***区××乡(镇)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乡(镇)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条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次会议选举××乡(镇)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1名;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名。
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参加投票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
第三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
副乡(镇)长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人(或二、三人),进行差额选举。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划排列,经过预选的候选人名单,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
第四条本次会议选举的各项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出。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候选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有提名代表本人的签名。
提名代表要向大会主席团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情况。
第五条人大主席的候选人必须从本届人大代表中提名;乡(镇)长、副乡(镇)长的候选人,不限于本届人大代表。
第六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代表对选票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
如果不同意选票所列候选人的,也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
赞成选票所列候选人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反对某一候选人当选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如果另选他人,在另选人栏空格内书写其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
最新-乡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精品
**乡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乡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乡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乡人大主席团副主席名选举乡政府副乡长名。
选举工作由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到会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三、乡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人民政府副乡长实行等额选举。
四、各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人以上联合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五、本办法所规定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的选票由大会统一印制。
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各项选举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他人,也可以弃权。
六、代表填写选票时,对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表示反对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不得另选他人;如要另选他人的,必须在不同意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先画“×”,然后在选票候选人姓名后预留的空格内填上被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
七、大会设总监票人名,监票人名,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代表中协商推选,大会主席团通过,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提交大会通过。
本次大会选举的正式候选人,不能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
大会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长指定,在总监票人领导下进行工作。
人大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XX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2011年12月13日XX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次会议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三条根据市委提名的人大主席、镇长、人大副主席、副镇长名单,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研究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第四条本次会议选举镇人大主席1名;政府镇长1名;镇人大副主席1名,政府副镇长2名。
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必须是本级本届人大代表。
镇长、副镇长人选可以是本届人大代表,也可以不是本届人大代表。
人大主席、政府镇长的候选人,如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可以实行等额选举,人大副主席、政府副镇长实行差额选举。
第五条本次大会选举选票共四类,分别为选举镇人大主席选票、选举政府镇长选票、选举人大副主席选票、选举副镇长选票,选票同时填写,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第六条大会选举必须有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始得举行。
缺席的代表不得委托投票。
第七条代表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
投反对票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如同意选票上某一候选人的,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上面的符号栏内画个“○”,反对的画“×”,不画符号或符号不正确、不清楚、无法辩认的为弃权。
;如另选他人,就在另选人1姓名栏内写上自己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符号栏内画个“○”,不画“○”的无效。
第八条大会选举时,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第九条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十条大会选举时,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第十一条大会选举时,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2人,经大会通过后,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乡镇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会议选举办法。
一、××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乡(镇)×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1人、副主席1人,选举××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人。
二、××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副乡(镇)长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提出。
其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必须是××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大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及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三、代表依法联合提名候选人,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提名代表填写《代表联合提名推荐候选人登记表》,逐个签名,并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代表书面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应在×月×日×时×分以前,将填好《代表联合提名推荐候选人登记表》送交大会组织组,提名方为有效。
在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前,联名者如果要求撤销提名,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大会主席团应予同意。
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如果不愿意被提名时,应当尊重本人意愿,大会主席团可以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并向联名代表说明。
四、××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的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1人,也可以等额选举。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乡(镇)人民政府副。
乡镇人代会选举办法草案
xx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2011年月日在xx镇第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会议选举的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第二条:xx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下列人员:㈠选举xx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1人㈡选举xx镇人民政府镇长1人㈢选举xx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人第三条: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到会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第四条:人大主席、镇长、副镇长均实行等额选举。
其中选举的人大主席必须是东郭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五条:本次会议各项选举均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六条:会议印制三种选票。
即人大主席选票(红色);镇长选票(粉红色);副镇长选票(蓝色)。
副镇长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列,三种选票同时填写,一次投票。
第七条:代表对选票所列候选人可投赞成票,可投反对票,可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第八条:填写选票时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工整,符号清楚,涂改或辨认不清的视为废票,未到会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第九条:代表填写选票时,对侯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左边符号栏内画“O”;反对的画“X”;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果另选他人,在选票下边空格内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其姓名左边符号空格内画“O”。
每张选票选举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多余应选人数作废。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余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
第十条:大会选举时,由大会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出总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提交大会通过。
监计票人员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并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选举会场设投票箱。
投票前由监票人员当众检查票箱,加封上锁。
主持人宣布投票开始后,由监计票人员先投票,然后大会主席团成员投票,最后代表按顺序投票。
第十二条: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员当场打开票箱,清点票数,由总监票人将投票情况报告给大会主持人,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然后进行计票。
乡镇人代会选举办法
佛子岭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2017年1月7日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制定佛子岭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二、佛子岭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镇长1人、人大主席1人、副镇长3人、人大副主席1人。
二、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
大会主席团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参加联名的代表须签名)要以书面形式,并附提名理由和候选人情况介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本办法第二项规定的应选名额。
人大主席、人大副主席必须从本届人大代表中提名;镇长、副镇长,不限于本届人大代表。
四、镇长、人大主席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主席团和代表提名的候选人只有1人,实行等额选举。
副镇长、人大副主席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
如果各项提名的候选人超过上述差额,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依照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差额选举。
选票上,各项选举的正式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排列(或经过预选时,按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赞成某一候选人当选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反对某一候选人当选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姓名栏写上自己要选的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既不划“○”,又不划“×”的为弃权。
六、每一选票投赞成票的人数(包括另选他人),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
七、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如遇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刘集镇人大代表选举办法》
《刘集镇人大代表选举办法》(草案)第一条根据《宪法》、《选举法》、《陕西省人民代表代会选举实施细则》,结合本选区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第二条按照刘集镇选举委员会的安排,本选区应选县人大代表____名、镇人大代表_____名,实行差额选举。
第三条出县人大代表、镇人大代表的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室写票处。
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写。
选举时选民应亲自到大会会场或投票站投票。
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
流动票箱必须有两人以上负责,并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投票。
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第四条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选民写票时,对候选人赞成的,就在其候选人姓名上面的空格内划“○”;不同意某一候选人时,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上面的空格里划“×”。
如另选他人,就在不赞成的某一候选人姓名1上面的空格内“×”,并在另选人姓名上面的空格内划“○”。
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的空格内既不划“○”,又不划“×”的视为弃权。
写票一律用钢笔或圆柱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
对选票上字迹、符号书写不清,无法辨认的视为废票。
第五条选举设总监票人一名、监票员_____名、总计票人一名、计票员______名,唱票员______名。
代表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员、总计票人、计票员和唱票员。
第六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选举XX镇人大主席1名、副主席1名,XX镇人民政府镇长1名、副镇长3名。
其中人大主席、镇长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实行等额选举,副主席、副镇长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实行差额选举。
三、大会主席团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
主席团提名候选人时,应向代表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人数,该候选人即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选举。
在主席团确定各项候选人名单以前,被提名人如果不愿意接受提名,须以书面方式提出,主席团应尊重被提名人的意愿,予以同意。
四、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参加投票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时,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计票人、唱票人各2人。
监、计、唱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不是候选人的镇十四届人大代表中提名,并提交大会通过。
六、本次会议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选票共4张,浅蓝色是“人大主席候选人选票”、浅绿色是“人大副主席候选人选票”,深红色选票是“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选票”;粉红色选票是“人民政府副镇长候选人选票”。
七、投票结束后,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八、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候选人的得票数未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时,是否重新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九、对选票上所列的各项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缺席的代表不得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投票人赞成选票上的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里画“○”,不同意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里画“×”;对某个候选人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如果另选他人,就在选票的空格里写上其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空格里画“○”。
人代会选举办法
城关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陕西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的规定及有关通知和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大会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本次大会选举城关镇人大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镇人民政府镇长一人,副镇长三人。
四、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位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代表联合提名,可以在本代表组联名,也可跨代表组联名。
任何组织、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代表依法联合提名。
大会主席团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代表联名提出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
代表联合提出必须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在表中如实介绍候选人简况,说明推荐理由,并于主席团决定的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大会秘书处。
五、城关镇人大主席候选人1名,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1名,采取等额选举;人大副主席候选人2名,人民政府副镇长候选人4名,采取差额选举。
六、大会主席团应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表现。
七、大会选举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大会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半数以上的选票,始得当选。
缺席代表不办理委托投票。
八、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代表或者选民,也可弃权。
九、大会选举,发选票张。
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空格内划“○”;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空格内画“×”;投弃权票的不划任何符号;如果另选他人,在姓名栏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面空格内划“○”。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无效。
十、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十一、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一名。
选举办法(草案)说明
关于燕门乡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的说明
2013年1月19日在燕门乡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
乡十届人大主席团主席
主席团:
我受大会常务主席的委托,现就本次大会选举办法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本次大会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名额
按照地方组织法第六条、八条、二十一条等的规定,我乡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已经届满,应选举产生新一届乡人大主席团主席,乡长、副乡长。
乡党委建议本次会议选举乡人大主席团主席1人;选举乡长1人、副乡长3人。
二、关于候选人的提出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一条、四十一条的规定,在选举办法中对各项职务候选人的提名作了相应的规定:一是乡人大主席团主席,必须是乡第届人大代表。
二是各项职务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或代表10人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三、关于正职的选举
按照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本选举办法中规定:乡人大主席团主席、乡长的候选人只有1人,进行等额选举。
四、关于各项副职和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差额数
按照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本选举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具体差额数:副乡长的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
上述各项职务,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即进行选举。
以上说明和选举办法草案,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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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办法(草案)
(***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条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次会议选举***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1名;乡人民政府乡长1名;副乡长3名。
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参加投票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
第三条***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乡人民政府乡长的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进行等额选举。
副乡长的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
第四条本次会议选举的各项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出。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候选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有提名代表本人的签名。
提名代表要向大会主席团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情况。
第五条人大主席的候选人必须从本届人大代表中提名;乡长、副乡长的候选人,不限于本届人大代表。
第六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代表对选票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
如果不同意选票所列候选人的,也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
赞成选票所列候选人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反对某一候选人当选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如果另选他人,在另选人栏空格内书写其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
不画规定符号的为弃权。
第七条本次会议选举采用三种选票,分两轮投票选举。
第一轮选举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乡人民政府乡长;第二轮选举副乡长。
每种选票所投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
候选人获得全体应到会代表过半数赞成选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当选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具体办法由大会主席团依法提出意见,经大会通过后施行。
第八条选举前,由主席团在本届代表中提名总监票人1
人,监票人2人;计票人2人,由大会通过。
正式候选人不得主持选举大会,也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第九条会场设投票箱一个,两轮投票顺序都是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先行投票,然后是主席台上就座的代表投票,最后是主席台下的代表按前后排从左至右依次投票。
第十条投票结束后,由会议通过的监票人、计票人计票,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计票结果,由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选举结果经大会主席团根据本办法确认并向大会公布,会后由主席团发布当选公告。
第十一条其它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讨论依法提出意见,交全体会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区***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