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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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工作秩序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美誉度和知名度,现将有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晨会制度
建立晨会制度。各部室、各经营单位每天早晨提前半小时召开部门晨会,并做好记录,内容主要为:
(一)对当天的工作进行沟通及安排。
(二)部门学习,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三)总裁办每月末对各部室、各经营单位晨会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检查。
二、通讯制度
(一)**项目现已进入关键时期,涉及项目的领导及工作人员须保持手机畅通,同时必须留有紧急联系方式于总裁办备案。具体时间规定为,中层副职以上领导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其他人员须在7:00-22:00间保持手机畅通。
(二)各部室、各经营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公司召开所有的会议均须提前15分钟至会场,将手机调为会议状态,违者视情况,处以每次20元以上的罚款。
(三)公司员工一经发现规定时间通讯不畅的,中层以上人员处20元/次的罚款;其他工作人员处以5元/次的罚款。
三、值班规定
节假日公司设总裁办为总值班室,负责值班期间工作秩序的检查督导。各部室、经营单位、项目部上报休班或正常上班的人
员名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提前向总值班室汇报并作出相应安排,否则,按缺勤扣除当日工资。
四、对外宣传规定
(一)各部室、各经营单位主办的所有活动需形成实施方案,并报公司总裁办备案。
(二)各部室、各经营单位对向政府部门报批的相关文件,草拟后需报公司总裁办审核后方可上报。
(三)各部室、各经营单位对于由公司领导出席的活动讲话及致辞类稿件,草拟后需报公司总裁办审核后使用。
(四)对于公司领导参加的政府部门的活动,政府出席人员为科级领导,则公司由分管领导出席;政府出席人员为副县级以上领导,则公司由执行总裁或总裁出席。其他对外活动,按照“职位对等”的原则参加;对于极为重要的对外活动,也可由公司总裁直接出席。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行政秩序通知
抄送:公司总裁、执行总裁、总监。
*****发展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