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2020)

合集下载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沿太行高速公路焦作至济源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沿太行高速公路焦作至济源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沿太行高速公路焦作至济源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1.08.10•【字号】豫环审〔2021〕21号•【施行日期】2021.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沿太行高速公路焦作至济源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审〔2021〕21号河南焦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2MA9G7X6P9A)上报的由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沿太行高速公路焦作至济源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2035)》沿太行高速的组成部分,《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

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向沿线焦作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三)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关于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2020)

关于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2020)

关于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2020)你公司报批的《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018-340323-27-03-004037)收悉。

根据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初审意见、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意见和局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委员会意见,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

本项目计划将现位于蚌埠市涂山路2001号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线搬迁至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搬迁后建设年产100吨赖氨匹林、10吨盐酸丙帕他莫、300吨果糖、100吨盐酸赖氨酸、30吨乳酸钠溶液、2吨西尼地平、1吨萘哌地尔、25吨枸橼酸三乙酯、2吨盐酸阿提卡因,配套建设辅助工程、贮存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专家意见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工艺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落实各产污节点废气收集措施,原料药一线及原料药三线产生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入滤筒过滤器处理后与其他废气一并经“一级碱喷淋吸收+二级水喷淋吸收+除雾器+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药二线产生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滤筒过滤器处理后与原料药二线其他废气、罐区等废气一并经“冷凝装置+一级碱喷淋吸收+二级水喷淋吸收+除雾器+三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药三线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滤风机箱处理后,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原料药二线整粒包装废气一同经排气筒高空排放;质检楼废气经换气及管道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换气及管道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加盖收集、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蚌埠市县道网规划(2017-2030年)的批复-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蚌埠市县道网规划(2017-2030年)的批复-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蚌埠市县道网规划(2017-2030年)的批复
正文:
----------------------------------------------------------------------------------------------------------------------------------------------------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蚌埠市县道网规划(2017-2030年)的批复
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送《关于请求批准蚌埠市县道网规划(2017—2030年)的请示》(蚌交字〔2020〕30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蚌埠市县道网规划(2017—2030年)》。

二、请你局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组织县区有序推进县道建设,力争早日形成网络完善、布局合理、内通外联、便捷高效的县道网,为县域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道路支撑保障。

2020年6月17日
——结束——。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环评〔2019〕50号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环评〔2019〕50号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正文:----------------------------------------------------------------------------------------------------------------------------------------------------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环评〔2019〕50号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批<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赣高速上万办字〔2019〕1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批复意见2014年5月,我厅以赣环评字〔2014〕106号文批复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工程实际建设路线与原环评相比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变更后,路线起于横峰县与弋阳县交界处的弋阳县朱坑镇李家山附近,该枢纽互通与沪昆高速相接,终于万年县珠田乡湾头村,设枢纽互通与德昌高速相接,路线全长76.057公里。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路基工程、路基路面排水及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及交叉工程等主体工程;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4.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4处收费站(横峰收费站、弋阳北收费站、白田收费站、万年南收费站),2个服务区(龟峰服务区、万年服务区)。

你单位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缓解和控制环境不利影响。

我厅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

环境保护部关于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石城至吉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环境保护部关于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石城至吉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环境保护部关于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石城至吉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6.17•【文号】环验[2014]104号•【施行日期】2014.06.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石城至吉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4]104号)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石城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你办《关于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石城至吉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赣石吉字﹝2014﹞2号)及附送的《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石城至吉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

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曾于2013年12月5日至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在长冈水库大桥和赣江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

我部以环验函﹝2014﹞8号文责令对上述问题予以整改。

之后,你办在长冈水库大桥和赣江大桥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

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4月23日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

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该项目主线起始于石城县东南约10公里处的赣闽省界五里亭,与福建境内永安至宁化段高速公路相接,途经宁都、兴国和泰和县,在宁都境内与济南至广州高速公路交汇,终于泰和县石山乡,与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交汇,并与泉南高速公路吉安至莲花段相连,路线全长190.719公里。

石城连接线长1.34公里,起自石城县G206旁,终于石城收费站;宁都连接线长3.89公里,起自宁都县城南G319收费站旁,终于宁都收费站;兴国连接线长15.95公里,起于杞下村月龙口,终于兴国收费站。

项目总投资100.83亿,其中环保投资4.18亿元,占总投资的4.15%。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一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23号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一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23号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一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正文:----------------------------------------------------------------------------------------------------------------------------------------------------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一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23号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和人员:为强化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和我省环评文件编制管理要求,我厅开展了2020年度第一、第二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工作。

第一批已完成复核工作的76份环评文件,有12份环评文件存在编制质量问题。

根据《监管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实行)》(以下简称“《记分办法》”),对相关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对环评文件原审批部门作出通报,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我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受到通报批评和失信积分的编制单位及其编制人员要汲取教训,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能力建设,有效提升环评专业技术水平。

其他编制单位和人员应当引以为戒,高度重视环评文件质量,树立企业与个人良好诚信形象。

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

对抽查复核不合格的环评文件,各地应责成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针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建设项目产生不良环境影响;同时在项目后续监管中予以重点关注。

关于提请市里建立工作专班的报告

关于提请市里建立工作专班的报告

关于提请市里建立工作专班的报告为加快推进我市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请市里建立成立蚌埠市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专班。

现将相关事项列出:一、组织机构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市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应急局、市人防办和怀远县政府、五河县政府、固镇县政府负责同志共同参加的前期工作专班。

二、工作职责(一)市交通运输局。

牵头建立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协调联络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工作调度,视工作需要及时提请市政府调度推进。

督促指导项目单位按照省政府明确的工作目标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对口协调省交通运输厅加快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等专题审批,以及项目招标投标行业审核工作。

(二)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对口协调省发展改革委加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出具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相关意见等,协调加快涉及铁路相关专题审批事项。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负责对口协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审核等相关工作。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对口协调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等加快规划选址与项目用地预审、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占用自然保护地、压覆矿产、地质灾害、土地组卷报批、林地等专题审批,负责协助项目单位解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

(五)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对口协调省生态环境厅加快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出具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相关意见等。

(六)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对口协调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加快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论证、出具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相关意见等。

(七)市水利局。

负责加快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审批,并对口协调水利部淮委、省水利厅加快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审批。

(八)市文化体育旅游局。

关于服务区建设项目对沿线村镇影响的函

关于服务区建设项目对沿线村镇影响的函

尊敬的领导:我谨代表XX服务区建设项目管理团队,就该项目对沿线村镇的影响向贵单位做一份初步汇报。

希望能够得到您的认可与支持,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一、项目概况1.1 项目背景该服务区建设项目是为了满足交通运输的需要,提高道路沿线的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而规划建设的。

项目选址在XX省XX市,位于XX高速公路XX段,总投资XX亿元,规划总用地面积约XX平方公里。

1.2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包括服务区主体设施建设、周边配套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

其中主体设施建设包括加油站、餐饮服务、卫生间、停车场等;周边配套设施包括村镇交通道路、供水供电、环卫设施等。

二、影响分析2.1 经济影响项目建成后将带动周边村镇和城乡经济的发展,提升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

服务区建设将吸引更多的游客和商家前来经营,促进旅游、餐饮、物流等相关产业的繁荣。

建设过程中还将为当地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就业稳定和增加收入。

2.2 社会影响服务区建成后将大大改善周边村镇和城乡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道路交通条件的改善将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提升交通的便捷性和舒适度。

服务区的建设还将提高道路通行的安全性,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3 生态影响为了保护周边的生态环境,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采取生态保护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并且,建成后的服务区还将成为当地生态旅游的一大亮点,促进周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三、保障措施3.1 社会保障项目管理团队将积极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交流,做好对村镇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和协助村民理解和支持该项目。

项目将合理安排当地劳动力,确保当地居民能够共享项目建设和运营带来的利益。

3.2 环境保护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规划用地,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建成后,将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机制,进行生态修复和保护,使服务区成为当地生态环境的一部分。

3.3 安全管理项目管理团队将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确保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固镇县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信访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函-皖环函〔2016〕1165号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固镇县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信访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函-皖环函〔2016〕1165号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固镇县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信访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函正文:----------------------------------------------------------------------------------------------------------------------------------------------------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固镇县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信访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函皖环函〔2016〕1165号环保部信访办:转来群众反映固镇县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信访投诉件(环信3601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随即派员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固镇县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其前身为固镇县国有企业硫酸厂。

原硫酸厂因资金问题,于2000年12月依法宣布破产,2001年4月被整体收购。

固镇县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7月份开始生产,2004年4月筹建一套8万吨/年硫酸扩产项目,2005年9月,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蚌埠市环保局批复(蚌环函字〔2005〕56号),2008年9月通过了蚌埠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

2010年5月4日,年产8万吨硫酸装置节能减排综合利用及年产2万吨无水亚硫酸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改项目)由蚌埠市环保局批复(蚌环许〔2010〕31号),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二、环保部门监管情况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于2012年对蚌埠市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时,发现部分涉危企业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存在环境问题。

2012年12月10日,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对蚌埠市2012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情况反馈的函》(固管〔2012〕22号)。

2012年12月20日,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固镇县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固镇县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管理整改的通知》(固环监〔2012〕39号),责令该企业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2018年城市大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2018年城市大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2018年城市大建设项
目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蚌埠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3.30
•【字号】蚌政秘〔2018〕36号
•【施行日期】2018.03.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2018年城市大建设项目计划
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蚌埠市2018年城市大建设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职责,抓好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018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蚌埠市2018年城市大建设项目计划(计划新开工项目)。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G42S上海至武汉高速无为至岳西段(岳武东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G42S上海至武汉高速无为至岳西段(岳武东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G42S上海至武汉高速无为至岳西段(岳武东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7.11.15•【字号】皖环函[2017]1362号•【施行日期】2017.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安徽省环保厅关于G42S上海至武汉高速无为至岳西段(岳武东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皖环函[2017]1362号安徽省岳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G42S上海至武汉高速无为至岳西段(岳武东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016-000052-48-02-000230)收悉。

该项目主线起于北沿江高速石涧枢纽,顺接芜湖长江二桥接线,向西南方向延伸跨S208,经龙骨山与响山垭口向西跨越兆河,经庐江县城北侧于马堰枢纽接G4212合安高速。

路线在马堰至范岗段与G4212合安高速共线,由北向南布设,对既有的G4212合安高速进行八车道改建;在范岗东南设置范岗枢纽后折向西,路线开始由东向西布设。

路线跨越龙眠河后,在范岗南跨越G206并设置双喇叭互通,在江屋北跨越合九铁路,在胡家圩北跨越大沙河,经和平桥、皂畈北,在刘家新屋接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G42S)的岳西至武汉段。

主线全长177.780公里。

项目设置安庆支线1条,支线起点位于古塘村与主线交叉设置青草枢纽互通,由北向南布设,在育儿村北设置马庙互通连接S209,在安至村跨越合九铁路后经平塘、汪家大屋,在王屋跨越G206并设置怀宁双喇叭互通连接G206,终点接现状鸽子墩枢纽互通,支线全长19.045公里。

全线(含安庆支线)设特大桥9560米/5座,大桥7903.9米/24座,中小桥4421米/108座,分离立交5843.5米/45座,设置隧道19920米/8座,互通立交15座,管理分中心2处,养护工区3处。

工程建设总工期为3年,投资估算总额为169.367亿元。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暂停审批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函-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暂停审批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函-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暂停审批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函正文:----------------------------------------------------------------------------------------------------------------------------------------------------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暂停审批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函怀远县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查处理怀远工业园区企业污染环境问题的通知》(皖政办传〔2016〕180号)要求,9月7日-8日,我厅对怀远县经济开发区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企业环评、“三同时”执行率低,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

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环境保护区域限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环发〔2015〕47号)的有关规定,我厅决定,自即日起,省、市、县环保部门暂停受理、审批怀远县经济开发区除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你县对照整改事项(见附件),落实有关整改要求。

整改完成并经蚌埠市环保局现场核查符合解除区域限批条件后,由你县人民政府将解除区域限批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报送我厅,并抄送省环境监察局。

附件:怀远县经济开发区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事项安徽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9月23日附件怀远县经济开发区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事项一、怀远县经济开发区存在的环境问题(一)园区企业环评、“三同时”执行率低。

现场调查发现,怀远县经济开发区注册入园企业171家,建成投产企业149家,正在建设企业20家,尚未开工建设企业2家。

149家建成投产企业中,有76家企业未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其中10家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环保“三同时”执行率不到50%,且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等文件要求将其列入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单进行清理整改;20家正在建设的企业中,有5家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

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取土场设计要点分析

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取土场设计要点分析

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取土场设计要点分析孙任之(安徽瑞成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合肥230088)作者简介:孙任之(1989-),男,安徽合肥人,毕业于长安大学道路程专业,本科,学士,工程师。

专业方向:公路工程。

;册嗥»:酣:中图分类号:U415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1007-7359(2020)07-0156-02DOI:10.16330/j.c n ki.1007-7359.2020.07.076!项目简介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是安徽省规划的“徐州-固镇-蚌埠”高速公路网的的一段,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县县通高速,实施皖北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设计标准:设计时速120km/h,路基宽度26m S]。

项目路线总长35687km。

路线所经区域地势平坦,农业发达。

2取土场设计面临的问题2.1借方数量大项目建设区域内微地貌单元属淮河漫滩及一级阶地,河漫滩发育宽阔,地下水埋深较浅,受各类构造物净空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限制⑷。

全线均为填方,借方共计59560万m3。

2.2取土占地数量大本次取土场勘察以麻花钻和机钻相结合方式,根据地勘成果,结合周边区域项目建设经验,取土深度为5m,经计算取土场占地147hm2。

2.3取土场选址难2.58政策红线《土地管理法》规定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并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尸,应积极推进取土、弃土与改地、造地、复垦综合施摘要:平原地区土地资源珍贵,受国家各类环保、土地政策影响,高速公路沿线取土已无法适应新形势要求。

文章选取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取土场设计方案,总结取土场设计原则,分析取土场调查方法、设计思路、操作流程,以供其他平原区公路项目取土场设计参考。

关键词:取土场设计;平原区;高速公路;基本农田措,高效利用沿线土地;自然资源部208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⑷文件要求,重大建设项目临时用地需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到期后必须及时复垦并恢复原状。

安徽迈诗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安徽迈诗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安徽迈诗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安徽迈诗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安徽迈诗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资质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跨北淝河存在防洪问题及处理方案

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跨北淝河存在防洪问题及处理方案

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跨北淝河存在防洪问题及处理方案摘要:收集北淝河流域水文资料,分析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跨北淝河新建大桥对北淝河流域的防洪影响,针对防洪影响提出相应处理方案,并为类似项目对洼地防洪影响提供处理方案参考。

关键词:北淝河大桥;蓄滞洪区;防洪影响1项目背景为满足经济社会和交通运输对高速公路网的需求及安徽省交《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根据该规划的研究成果,分期建设徐州-固镇-蚌埠高速公路,该项目起于连霍高速公路徐州罗岗枢纽,经宿州东、固镇,于蚌埠北接宁洛高速公路,全长135公里。

项目的建设不仅是实施高速公路县县通工程的需要,而且对于完善全省高速公路网络、提升合徐高速走廊通行能力、支撑淮蚌合芜宣发展(轴)带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

2项目基本情况2.1工程概况拟建北淝河大桥为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上的一座大桥位于蚌埠市淮上区境内,桥梁全长462.05m,桥梁标准宽度26.0m。

拟建北淝河大桥跨越北淝河,B、D、A、H匝道跨北淝河支流,工程建设可能对行洪安全产生一定的影响。

线路主线K33+390跨越曹老集圩,过堤方式为平交;线路主线K34+200跨越杜桥圩,过堤方式为立交;线路主线K34+340跨越淝南圩,过堤方式为立交;线路主线K35+440、B匝道、D匝道、A匝道、H匝道跨越太平圩,过堤方式为立交;B匝道、D匝道、A匝道、H匝道跨越太平圩,过堤方式为立交。

2.2项目区概况2.2.1流域概况北淝河下游流域位于涡河口以下至沫河口的沿淮淮北地区,流域面积约505km2,流域内地势低洼,整个地形南北高、中间洼,东西向坡降平缓,一般地面高程19.5-14.0m。

南部沿淮高地和北部分水岭一般地面高程19.0-19.5m;中部圩洼区一般地面高程15.5-17.5m,圩外最低地面高程14.0-15.5m。

地面低于17.5m高程的面积约200km2,占总面积的40%,其中圩外面积55km2。

北淝河下游河道涝水在淮上区沫河口镇附近的北淝闸入淮河,因汛期北淝河下游水位经常低于淮河水位,向淮河自流排水机会很少,外水顶托期间的降雨全部积于北淝河下游洼地内,极易形成严重内涝,往往一次暴雨就会形成持续多日的高水位,是这一地区的基本水文特征。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东至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徽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皖环函[2017]777号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东至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徽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皖环函[2017]777号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东至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徽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皖环函[2017]777号 安徽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东至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徽段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的申请》及附送的《济南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至利辛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2017年6月6日,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东至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徽段工程起点接望(江)东(至)长江公路大桥南岸接线香隅枢纽互通立交K0+600处,终点接在建的江西省彭泽至湖口高速公路赣皖界至彭泽段K11+402。路线全长为10.802 公里(香隅枢纽互通接本项目主线K0+600~K1+000 计入本项目)。项目设计标准为全立交、全封闭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 米,全线共建设大桥896.70 米/4 座,中小桥70.04米/1 座,分离式立交桥56.16 米/2 座,车行天桥72.04 米/1 座,涵洞22 道,通道18 道,服务区1 处,主线收费站1 处。本工程于2012 年9 月开工建设, 2014 年12 月主体工程完成交工验收,2015 年12 月通车。项目概算总投资5.53 亿元,实际环保投资约4309.04 万元。验收调查期间,公路交通量达到环评预测初期交通量的29.2%,达到环评预测中期交通量的14.8%。 路线主要控制点未发生变化,实际路线与环评路线相比,线路长度减少458米,项目实施过程中桥梁减少5座,涵洞减少21道。挖方量较环评时增加42.96万立方米,填方较环评时增加42.08万立方米,沿线服务区、收费站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对农田的保护,工程实际永久征用土地78.68公顷,比环评时减少了13.06 公顷,其中占用耕地较环评减少18.94 公顷,沿线生态环境恢复较好,落实了耕地保护和补偿措施。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注意噪声影响,合理安排高噪声作业时段。营运期对2处声敏感点安装了130延米声屏障。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沿线服务区、管理处和收费站、养护工区配备了污水处理设施。 (四)空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对道路进行了洒水抑尘,大临工程施工场地避开了人群密集区。营运期间加强了交通管理,设置了警示标志。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及对环境的影响 同济大学编制的《东至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徽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情况调查。工程实际永久征用土地78.68公顷,比环评时减少了13.06 公顷,其中占用耕地较环评减少18.94 公顷。全线实际设置的2处取土场,4处弃土场,3处大临场地均基本得到了恢复。工程共投入378.98 万元对公路立交区、中央隔离带、边坡、中央隔离带、隧道、服务区、收费站等绿化工程进行了全面绿化,公路沿线绿化、互通立交等景观效果突出,公路的线型、桥梁和沿线的服务设施等建筑造型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沿线的绿化生态景观较好。工程建设未对沿线动植物生物多样性、种群、生态系统以及农业生产产生明显影响。 (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情况调查。该工程沿线200米范围内的集中居民点7处,环评报告中声环境敏感点共7处。工程实际为2处声敏感点设置了长 130延米的声屏障。根据东至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在现有车流量情况下,各声环境敏感点现状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根据营运中期交通量噪声校核,根据营运中期交通量噪声校核,建设单位须对预测评估超标的3处敏感点增设降噪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调查。该项目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都安装了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污水出水水质经东至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可达标排放。 (四)空气环境保护调查。该项目施工期按环评要求控制环境空气污染,采取了抑尘措施减缓对周边公众的影响。营运期通过中央分隔带、道路两旁的大量绿化,减缓了汽车尾气的影响。公路沿线收费站、服务区等处餐饮使用液化气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未设置锅炉,采用空调进行采暖。 (五)固体废物影响调查。公路服务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集中处理。 (六)社会环境影响及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建设单位对拆迁的居民进行了合理安置,对建设占地和临时用地进行了经济补偿。全线设置涵洞和通道共40道,方便两侧居民通行。在公众参与调查中,沿线居民和司乘人员普遍认为项目总体建设水平较高,对施工期、试营运期环保工作基本满意。沿线环境主管部门在工程施工、试营运期间未收到投诉。 (七)环境管理及风险事故应急措施调查。该项目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成立了专门的指挥机构,负责公路的环境风险事故,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程将施工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五、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路段距离东至香隅化工园较近,化工产品运输量大,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防范环境污染事故。 (二)落实营运期监测计划,预留降噪资金,及时对超标敏感点采取有效降噪措施。 (三)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环保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香隅服务区加油站工程建成后,向池州市环保局申请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六、请池州市环保局、东至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蚌埠段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蚌政办秘[2009]80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蚌埠段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蚌政办秘[2009]80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蚌埠段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正文:----------------------------------------------------------------------------------------------------------------------------------------------------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蚌埠段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蚌政办秘〔2009〕8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为加强对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蚌埠段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蚌埠段工程建设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指挥长:张学群(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常务副指挥长:刘亚(市政府副市长)副指挥长:王宏祥(省交投集团副总经理)田洪泽(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传鹏(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成员:吴中尧(市发改委主任)王洪祥(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同良(市监察局局长)凌建东(市民政局局长)王莉敏(市财政局局长)陈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韩清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朱琳(市水利局局长)朱仕新(市林业局局长)潘明生(市环保局局长)谢克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单顶山(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周学保(五河县政府县长)刘当武(蚌埠供电公司总经理)光同辉(电信蚌埠分公司总经理)冯锐(移动蚌埠分公司总经理)潘礼武(联通蚌埠分公司总经理)张峰(省淮河河道管理局局长)徐文炎(省怀洪新河河道管理局局长)杨杰(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段海澎(省交投集团总工办副主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王传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杰、薛昌露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结束——。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皖交建管函〔2017〕675号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皖交建管函〔2017〕675号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正文:----------------------------------------------------------------------------------------------------------------------------------------------------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文件的请示》(皖交控建〔2017〕38号)悉。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初步设计审批职能与权限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一)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起自固镇县石湖乡,接拟建的宿州至固镇高速公路,经九湾村、蚌埠铜陵产业园、王庄镇、钓鱼台湖西,止于淮上区洪集附近,接已建的宁洛高速公路,全长约35.74公里。

(二)全线设特大桥1座,大桥3座;石湖、王庄(预留)、洪集(枢纽)等3处互通立交;设匝道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等配套设施。

(三)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执行。

二、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阶段采用了调绘、钻探、物探、静力触探、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等手段,基本查明了工程地质条件,勘察成果基本能够满足初步设计需要。

(一)下阶段应加强软土、膨胀土、砂土液化等特殊性岩土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为路基等工程处治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资料。

(二)进一步加强桥梁、涵洞、通道等构造物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为构造物的设计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

(三)加强取土场的勘察及试验工作,为筑路材料的取用及处理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蚌埠至固镇一级公路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蚌埠至固镇一级公路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蚌埠至固镇一级公路设站收费经
营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1.09
•【字号】皖政秘〔2017〕4号
•【施行日期】2017.0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蚌埠至固镇一级公路设站收费经营的批

皖政秘〔2017〕4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关于蚌埠至固镇一级公路项目建成设站收费经营的请示》(皖交运〔2016〕155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蚌埠至固镇一级公路设站收费,由蚌固一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全线设1个收费站,站名为“省道蚌固一级公路收费站”,站址位于S101线K165+700M处(固镇县新马桥镇内)。

二、蚌埠至固镇一级公路收费经营期限暂定5年,自收费之日起计算,正式收费经营期限根据评估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

三、蚌埠至固镇一级公路的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路桥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交财〔2010〕391号)等规定执行。

免费范围、货运车辆通行费优惠等按照皖交运〔2016〕155号文提出的方案及有关规定办理。

四、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

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7年1月9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2020)
你单位报批的《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2017-340300-48-01-003445,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根据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工程起于固镇县石湖乡附近,止于蚌埠市北侧淝南圩附近接宁洛高速,路线全长约36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6.0m,设计车速120km/h;全线共设跨河沟渠桥梁11座,互通立交3处,分离立交7座,支线上跨桥2座,全线设置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等配套设施。

该项目符合《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6-2030年)》,已经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皖发改基础函(2017)489号)。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专家意见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

根据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86号),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设计、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

安徽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固镇两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皖政秘(2020)42号),固镇两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已经安徽省林业局批复(林保函(2020)64号)。

项目跨越固镇两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已获得省林业局函复。

在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办理和完善穿越相关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手续。

工程设计应进一步优化穿越生态敏感区的线路方案,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

大临设施和弃渣场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

落实各取、弃土(渣)场选址优化方案。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临时工程尽量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既有道路。

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用于后期的绿化覆土及复垦。

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取、弃土(渣)场及沿线站场等采取生态修复措施。

工程以桥梁形式穿越固镇两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实验区。

落实设计优化方案,减少保护区水中墩数量,根据生态敏感区保护对象的生态习性科学设定施工时段,避开候鸟迁徙、鱼类繁殖期等敏感时段。

强化施工期污染物排放管理,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补偿、修复措施,制定生态跟踪监测计划,落实生态补偿经费。

落实法定保护区主管部门的环境保护要求,并加强与生态保护红线主管部门对接,确保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规定。

(二)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

落实《报告书》关于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搬迁、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确保敏感点环境噪声达标或满足相应控制要求。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加强对高噪声、强振动施工机械的控制和管理。

在靠近居民住宅路段施工时,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夯土式压路机等强振动机械。

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沿线噪声敏感点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建设学校、
医院、疗养院及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

应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尽量减少跨越怀洪新河桥墩数量。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施工场地、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和向自然保护区内排放各类废水、废渣。

强化涉水施工管理,避免污染敏感水体,各类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

完善自然保护区路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应急机制。

落实沿线服务区和收费站等污水处理措施,确保处理效果能够满足排放标准。

(四)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控。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规范各类施工和大临设施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做到工地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穿越环境敏感区路段施工应设置施工场地视频监控设施,便于施工期环境监管。

严禁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五)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船舶管理,减小水上施工环境风险。

落实服务区加油站风险防范措施,敏感路段设置初雨水收集池(事故池),加强环境风险应急反应体系建设,制定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置相应的应急设备、器材,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六)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按要求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建筑施工垃圾、清罐废物和含油污泥等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按规范做好储油罐和输油管线地下水防渗工作,。

三、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履行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占用的相关审批手续。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选址、选线、性质、规模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适时开展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一并落实。

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七、请固镇县、淮上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辖区内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MA2MT9QA0T)
2020年3月3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