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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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般规定
1、电机车司机必需以过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熟识并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方可持证上岗。
2、操作时应保持正常姿态为:坐在座位上,常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掌握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3、严禁甩掉爱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丝、铁丝等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体。
4、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临时离开岗位时,必需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掌握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5、蓄电池机车,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6、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牢靠的措施,如借助复轨器等。
7、检查中发觉电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合格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8、开车前应督促跟车工仔细检查车辆组列,装载状况等,有下列状况之一时,不得开车:⑴各车的连接不正常。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⑶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高、宽尺寸超过规定。⑷运输物料的机车或列车上搭乘其他人员。⑸运输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车辆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⑹存在其它影响平安行车的隐患。
二、开车操作及其留意事项
1、起动:⑴接通电源、照明灯亮,挂好红尾灯。⑵将掌握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的位置(“向前”或“向后”)先鸣笛(警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掌握器操作手把,使车
速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闲谈松闸就开车。⑶掌握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时,若列车不动,允许转到其次位置,若列车仍旧不动,一般不应连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缘由,如系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施闸起动。⑷掌握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秒左右的时间间隔。不得过快越挡,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⑸掌握器在任何位置断电时,必需将操作手把回倒零位。
2、运行:⑴运行中,掌握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如必需在其它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交替停留在这些位置,避开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过热。⑵调整车速时,应将掌握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们位置”停留,尽量避开利用手闸掌握车速。⑶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需在列车前端,但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假如用机车推行车辆,必需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矿车组列时,要随时留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平安。⑷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需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⑸列车消失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需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急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需紧急停车。
3、减速停车:⑴需要减速时,应将掌握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快速回零,假如车速仍旧较快,可适应施加手闸,并酌情畏以撒砂。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挨次使列车缓慢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停止机车,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⑵制动时,不行施闸过急过猛。列车制动距离,运输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运输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⑶途中因故停车后,应首先在机车(列车)前后设置防护,然后方能检查机车(列车),但不允许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三、平安措施
1、机车司机必需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需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需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掌握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2、必需定期检修机车和矿车,并常常检查,发觉隐患,准时处理。
3、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4、列车或机车都必需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5、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需在列车前端。
6、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假如需要行驶时,必需经井下调度室同意。
7、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需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8、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需减低速度,并用矿车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9、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1次。运输物料时不得超过40m。
10、在弯道或司机视线受阻的区段,应减速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