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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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检报告
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政发[2016]31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公司各部门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涉嫌本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该通知印发后,我公司及时成立了由副总经理任组长,综合部经理为副组长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了详细的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及科室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排查责任,确保排查工作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二、明确目标,实施排查。
本次排查工作按照原定方案,我公司从2016年7月15日开始对财务部、行政部、工程部、销售部等主要部门对在建项目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排查:
1、对销售部的排查: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开发项目均是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合法前提下进行销售的,未出现任意分割拆零及向社会出售不能确定具体位置或不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房屋或特定空间的问题;
2、对与客户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排查:经排查,
该合同均适用的县房管局印制的标准性示范文本,故相关的内容并未涉及“承诺售后高额返租、无风险保底回报或原价(增值)回购等诱导方式销售房地产”等违法内容;
3、对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的排查:经排查,各收入明细和相关银行贷款明细,账目清晰,来之有道,工商行管理局等税务部门审计均已合格,未出现“违规吸收社会公共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的现象”。
三、开展培训,对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进行警示。
通过培训,广大员工进一步了解了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的主要内容,加强了对其危害性的认识。
通过此次排查工作,我公司进一步完善了房地产项目开发资金的融通制度,并加强了其监管机制。同时,我公司将持续坚持“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合法、规范的开发新项目,为维护我市正常的房地产秩序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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