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和政策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和政策生物多样性是指地球上各种生物种类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是维持生态平衡和人类福祉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保护生物多样性对于我们的生存和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为此,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和政策来保护生物多样性。
一、国际法律和政策1.《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CBD)《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保护全球生物多样性最重要的国际法律文件之一。
它于1992年签署,在全球196个国家得到批准和实施。
该公约的目标是保护、维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以及促进可持续利用和公正分享生物资源的好处。
为实现这些目标,公约制定了以下政策:(1)制定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
(2)积极开展研究和监测,加强信息共享。
(3)采取措施减少生物多样性威胁。
(4)合理利用生物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2.《拉姆萨尔公约》(Ramsar Convention)《拉姆萨尔公约》于1971年签署,迄今已有170个缔约方。
该公约旨在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及其内部生物多样性和人类福祉。
公约的主要政策包括:(1)保护国内湿地和相关生物多样性。
(2)促进湿地的可持续利用。
(3)加强湿地研究和监控,并共享相关信息。
(4)提高公众对湿地生态系统的认识。
3.《华盛顿公约》(CITES)《华盛顿公约》是一项旨在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的国际协议,于1973年签署,目前全球共有183个缔约方。
该公约规定了国际贸易野生动植物的标准,禁止或限制贸易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产品。
公约的主要政策包括:(1)监控国际贸易野生动植物的数量和出口,防止非法贸易。
(2)制定贸易规则,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
(3)加强合作和信息共享,有效打击非法交易。
二、国家法律和政策1. 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和政策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
其中最重要的法律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该法律于2016年1月1日实施,规定野生动物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生态安全屏障,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际海洋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与物种多样性的协议

国际海洋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与物种多样性的协议海洋生物多样性公约是联合国为保护全球海洋生物资源和促进可持续利用而制定的国际协议。
该公约于1992年通过,并在1994年生效。
其目的是通过采取保护、恢复和可持续利用海洋生物多样性的措施,确保人类和未来世代的福祉。
该公约包含了一系列原则和目标,旨在保护和管理海洋生态系统及其物种多样性。
以下是该公约的主要内容:一、定义海洋生物多样性公约将“生物多样性”定义为“地球上一定区域内的各种形式的生命的总和,包括陆地、淡水、海洋生态系统及其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
该定义清晰地界定了公约所保护的范围。
二、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公约重视保护和恢复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状态,以确保其长期的生态功能。
各缔约方应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防止、减少和控制威胁到海洋生态系统的因素。
这些措施包括建立保护区、限制有害活动和污染物的释放,并加强海洋生态系统监测和评估。
三、保护物种多样性公约强调保护、恢复和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
各缔约方应采取措施,确保海洋物种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这些措施包括建立物种保护区、限制非法捕捞和采集、控制物种外来入侵,并加强物种监测和保护措施的执行。
四、减少生物多样性损失的因素为减少海洋生物多样性的损失,公约要求各缔约方合作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技术援助和信息交流,并加强能力建设和合作机制。
同时,公约鼓励缔约方采取经济、社会和文化因素综合考虑的综合性保护措施,以确保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五、促进国际合作公约鼓励各缔约方加强国际合作,包括信息共享、技术转让和实施合作项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其他相关组织和机构也被视为实施该公约的重要伙伴。
为促进公约的有效实施,缔约方将定期举行缔约方大会,审议并采纳相关决议。
结语国际海洋生物多样性公约为全球海洋生物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框架。
通过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和物种多样性,该公约为维护人类和地球生态系统的平衡做出了重要贡献。
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一项全球性的国际环境协议,旨在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地球上丰富的生物资源,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功能。
本文将介绍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公约的制定背景和目标,以及公约的重要性和实施情况。
生物多样性是指地球上存在的各种生物体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它包括物种多样性、基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
物种多样性是指不同物种的数量和种类,基因多样性是指物种内部不同个体之间的遗传差异,而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指不同生态系统和生境类型的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和文化价值。
生态价值体现在生物多样性维持着地球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功能,保持了生态平衡和生态过程的正常运行。
经济价值体现在许多产业如农业、渔业和旅游业都依赖于生物多样性的支持和提供的生态服务。
文化价值则是指生物多样性对于人类的文化认同和精神需求的满足。
面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生态系统退化的威胁,国际社会开始致力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
为此,生物多样性公约在1992年由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并于1993年生效。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最重要的全球性环境公约之一,目前已有约195个国家和欧盟成员国加入。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包括: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公平和合理分享生物资源的利益、促进生物多样性的研究和信息交流、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度以及推动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整合。
公约通过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和机制来实施。
其中包括缔约方大会、履约机构、专门工作组和生物多样性基金等。
各缔约方需制定和实施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并定期报告实施进展。
生物多样性公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它为各国之间合作和交流提供了机会,促进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合作。
公约还推动了生物多样性的科学研究和信息共享,为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然而,生物多样性公约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难题。
其中包括国际间合作不足、资金缺乏、分歧和协商困难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社会需要加强合作,增加资源投入,并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到生物多样性的价值。
《生物多样性公约》产生的背景和意义

《生物多样性公约》产生的背景和意义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简称CBD)是联合国于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的一项国际公约。
公约的产生背景是人类逐渐认识到生物多样性丧失对人类社会和生态系统的巨大影响,并意识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
生物多样性是指地球上各种生命形式的多样性,包括物种多样性、基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
然而,长时间以来,人类活动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森林的砍伐、草原的过度放牧、湿地的填埋以及湖泊和河流的污染等行为,导致了大量物种的灭绝和生境的破坏,进而引发一系列的生态危机。
在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1992年的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了生物多样性公约。
公约的核心目标是保护并合理利用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同时促进可持续发展。
公约通过其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保护生物多样性、合理利用生物资源和公平分享利益,来实现其目标。
首先,保护生物多样性是CBD的核心任务。
公约要求各缔约国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及恢复受威胁的物种和生境。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公约鼓励开展物种保护、建立保护区、禁止非法贸易、防止入侵物种等行动。
保护生物多样性不仅仅是对自然界的负责,更体现了人类对自身生存和福祉的关注。
其次,合理利用生物资源是CBD的重要内容。
公约要求各缔约国采取措施确保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不损害生物多样性。
这也涉及到人类对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式的调整。
公约呼吁减少污染以及减少从自然界获取资源的破坏性方式,鼓励采取可持续的农业、渔业和林业等经济活动。
合理利用生物资源不仅使人类能够从自然中获益,同时也能够保护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功能。
最后,公平分享利益是CBD的重要原则。
公约要求各缔约国使用和提供生物资源时,考虑到源国、知识、创新和技术的公正分享。
这是为了避免生物资源和遗传资源的商业利用导致源国和原住民的剥削,并确保所有利益相关方能够获得公正的受益。
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是国际社会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一项重要法律框架。
它旨在遏制生物多样性的快速减少,保护地球上珍贵的生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类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石,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履行公约所承诺的责任。
背景生物多样性是指地球上所有生物种类的多样性和其与自然环境的互动关系。
生物多样性对于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确保食物供应、调节气候、维护生态安全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的不断扩张和破坏,生物多样性正面临严重的威胁,许多物种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受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也受到了严重影响。
目的与原则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的在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强调了生物多样性在经济、社会和生态方面的价值,倡导尊重生物多样性、公平分配利益、谨慎利用生物资源以及合作共享权益的原则。
公约还强调了传统知识和实践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重要性,呼吁各国尊重和保护当地社区和居民的传统知识。
执行机制生物多样性公约通过设立缔约方大会、设立常设秘书处、制定行动计划和战略计划等方式,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各项措施。
各缔约方应积极履行公约义务,通过合作共享信息、技术和资源,共同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向前发展。
实施进展与挑战生物多样性公约自1992年生效以来,各缔约方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生物多样性的流失速度依然较快,各国在履行公约义务方面存在差异,传统知识和实践的保护仍面临挑战,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亟需加强。
结论生物多样性公约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法律基础,各国应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履行公约所承诺的责任,促进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保护生物多样性不仅是对人类责任的承担,也是对未来世代的尊重和保护。
我们应该珍惜地球上的每一个生物,在人类和自然之间建立和谐共生的关系,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生物多样性公约23年

生物多样性公约23年概述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简称CBD)是联合国环境署主导下制定的一个国际公约,于1992年6月5日通过,并于2014年庆祝了成立的二十三周年。
CBD旨在保护和维护全球的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
CBD回应了国际社会对生物多样性消失的担忧,提出了确保全球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和遗传资源的可持续使用和管理。
历程1992年-2002年CBD于1992年通过时,共有168个国家签署。
在1993年生效后,更多国家陆续加入该公约。
截至2021年6月,共有196个国家签署CBD。
在接下来的十年中,CBD一直在推动保护和维护生物多样性。
在CBD开展的第一次缔约方大会(COP1)中,确定了公约的实施细节并通过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约》。
在COP2中,讨论了生物多样性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同时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工作组。
随着CBD的积极推动,许多国家也开始采取行动促进生物多样性。
例如,厄瓜多尔实施了亚马逊雨林的保护计划,该计划旨在实现保护和持续利用这一地区的生物资源。
加拿大政府也开始实施了林地野生生物计划,致力于保护和管理加拿大的森林资源。
2002年-2010年在COP7的会议上,CBD通过了一个多年的保护计划,致力于生物多样性的长期保护和可持续管理。
在2005年世界峰会上,国际社会也接受了这个计划,认为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步骤之一。
2008年,CBD发布了《全球战略计划》(Global Biodiversity Outlook),该计划呼吁各国政府和全球社会采取必要行动保护生物多样性。
同年,CBD的第十次缔约方大会(COP10)在日本召开。
会议重点讨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服务、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等问题,会议还通过了名为“东京目标”的计划,旨在在十年内实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2010年-至今2010年,联合国宣布将2011-2020年定为“生物多样性十年”,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采取行动。
生物多样性公约全文

《生物多樣性公約》全文第1條目標本公約的目標是按照本公約有關條款從事保護生物多樣性、持久使用其組成部分以及公平合理分享由利用遺傳資源而產生的惠益;實現手段包括遺傳資源的適當取得及有關技術的適當轉讓,但需顧及對這些資源和技術的一切權利,以及提供適當資金。
第2條用語第3條原則依照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原則,各國具有按照其環境政策開發其資源的主權權利,同時亦負有責任,確保在它管轄或控制範圍內的活動,不致對其他國家的環境國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地區的環境造成損害。
第4條管轄範圍以不妨礙其他國家權利為限,除非本公約另有明文規定,本公約規定應按下列情形對每一締約國適用:1.生物多樣性組成部分位於該國營轄範圍的地區內;2.在該國管轄或控制下開展的過程和活動,不論其影響發生在何處,此種過程和活動可位於該國管轄區內也可在國家管轄區外。
第5條合作∙每一締約國應盡可能並酌情直接與其他締約國或酌情通過有關國際組織為保護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樣性在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地區並就共同關心的其他事項進行合作。
第6條保護和持久使用方面的一般措施∙每一締約國應按照其特殊情況和能力:1.為保護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樣性制定國家戰略、計劃或方案,或為此目的變通其現有戰略、計劃或方案;這些戰略、計劃或方案除其他外應體現本公約內載明與該締約國有關的措施;2.盡可能並酌情將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持久使用訂入有關的部門或跨部門計劃、方案和政策內。
第7條查明與監測每一締約國應盡可能並酌情,特別是為了第8條至第10條的目的:1.查明對保護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樣性至關重要的生物多樣性組成部分,要顧及附件一所載指示性種類清單;2.通過抽樣調查和其他技術,監測依照以上1項查明的生物多樣性組成部分,要特別注意那些需要採取緊急保護措施以及那些具有最大持久使用潛力的組成部分;3.查明對保護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樣性產生或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過程和活動種類,並通過抽樣調查和其他技術,監測其影響;4.以各種方式維持並整理依照以上1、2和3項從事查明和監測活動所獲得的數據;第8條就地保護每一締約國應盡可能並酌情:1.建立保護區系統或需要採取特殊措施以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地區;2.於必要時,制定準則據以選定、建立和管理保護區或需要採取特殊措施以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地區;3.管制或管理保護區內外對保護生物多樣性至關重要的生物資源,以確保這些資源得到保護和持久使用;4.促進保護生態系統、自然生境和維護自然環境中有生存力的物種群體;5.在保護區域的鄰接地區促進無害環境的持久發展以謀增進這些地區的保護;6.除其他外,通過制定和實施各項計劃或其他管理戰略,重建和恢復已退化的生態系統,促進受威脅物種的復原;7.制定或採取辦法以酌情管制、管理或控制由生物技術改變的活生物體在使用和釋放時可能產生的危險,即可能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從而影響到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持久使用,也要考慮到對人類健康的危險;8.防止引進、控制或消除那些威脅到生態系統、生境或物種的外來物種;9.設法提供現時的使用與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及其組成部分的持久使用彼此相輔相成所需的條件;10.依照國家立法,尊重、保存和維持土著和地方社區體現傳統生活方式而與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持久使用相關的知識、創新和做法並促進其廣泛應用,由此等知識、創新和做法的擁有者認可和參與其事並鼓勵公平地分享因利用此等知識、創新和做法而獲得的惠益;11.制定或維持必要立法和/或其他規範性規章,以保護受威脅物種和群體;12.在依照第7條確定某些過程或活動類別已對生物多樣性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時,對有關過程和活動類別進行管制或管理;13.進行合作,就以上1至12項所概括的就地保護措施特別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財務和其他支助。
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地球生命多样性的国际承诺

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地球生命多样性的国际承诺随着全球人口的增长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正面临着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和维护地球上的生命多样性,国际社会制定了生物多样性公约,旨在通过全球合作加强生态系统管理和保护物种的多样性。
本文将重点介绍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背景、目标以及国际社会的努力,以保护地球上的生命多样性。
一、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背景生物多样性公约,即《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是在1992年的里约地球峰会上通过的一项国际法律文件。
该公约的通过是对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的警示,旨在减缓和逆转这种趋势。
公约由三个主要组成部分构成,分别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和公众意识、参与和受惠的公平分配。
它被广泛认可为全球最重要的环境保护协定之一。
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主要目标是实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可持续利用和公平分享。
具体而言,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包括:1. 保护生物多样性:通过建立和管理保护区、保护和恢复栖息地,防止物种灭绝,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独特性和可持续性。
2. 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鼓励利用生物资源的可持续方式,确保物种的可持续利用,同时保护和促进传统知识和实践的保留和传承。
3. 公平分享:促进公平分享物种资源的权益,特别是对开发中国家的支持,确保他们在利用生物资源和进行研究时获得合理和公正的利益。
三、国际社会的努力自生物多样性公约通过以来,国际社会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保护和维护地球上的生命多样性。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例子:1. 建立自然保护区:各国根据公约的要求建立了大量的自然保护区,用于保护和维护关键的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
这些保护区不仅提供了栖息地,还为繁衍和保护物种提供了重要的环境条件。
2. 倡导可持续利用:国际社会呼吁采取可持续利用的方式来开发和利用生物资源。
通过更加谨慎和可持续的方式使用自然资源,可以降低对生物多样性的压力,并确保资源的长期可持续性。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规范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规范保护生物多样性是当今世界上最为紧迫的环境问题之一。
由于过度开发、污染和栖息地的破坏,地球上的许多生物物种都处于严重威胁之中。
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国际社会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法律措施。
一、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是1992年6月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上通过的。
这个公约提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各种方法和途径,并确立了国际社会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的责任。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基础性文件,也是各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基本准则。
二、《消除国际贸易中濒危物种国际公约》《消除国际贸易中濒危物种国际公约》也被称为《华盛顿公约》,这是于1973年签署的国际条约。
该公约规定了物种的国际贸易和保护。
公约禁止国际贸易中濒危动植物和其制品,保护这些动植物的野生种群。
也同时规定了贸易的合法性和非法性。
三、《生物多样性公约》逐年的会议200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六次缔约方大会在韩国召开,缔约方大会决定成立“金翅雀基金”和“世界生物多样性基金”两个专门机构,用于资助各种保护生物多样性行动。
2010年,第十次缔约方大会于日本召开。
缔约方在会议上通过了“青奥渠道倡议”,呼吁全球青年加入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列,共同努力保护地球和保护生物多样性。
2016年,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于墨西哥召开。
会议强调了生态系统的重要性,提倡通过野生环境和地方社区保护来支持文化多样性。
四、各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为了贯彻执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各国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当地的生态系统和生物资源。
例如,在中国,有《野生动物保护法》、《植物保护法》、《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法规。
在加拿大,《加拿大品种保护法》旨在保护加拿大的植物品种,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加拿大经济发展和实现加拿大国家利益。
在澳大利亚,政府实施了《环境保护与生物多样性法》,旨在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
《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国际社会为保护地球上生命有机体及其遗传基因和生态系统的多样化,避免或尽量减轻人类活动使生物物种迅速减少的威胁而订立的全球性国际公约。
该《公约》于1992年5月23日在内罗毕通过,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期间向各国开放签字,并于1993年12月29日生效。
我国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该《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由序言、41条正文和2个附件组成,其宗旨是:加强和补充现有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持久使用其组成部分的各项国际安排,并为今世与后代的利益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
《公约》的目标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的组成部分,公平合理地分享由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
《公约》的原则是:各国有按照其环境政策开发其资源的主权权利,同时亦负有责任,确保在其管辖和控制范围内的活动不致对其他国家的环境或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造成损害。
《公约》还对其管辖范围,缔约国之间的合作,保护和持久使用方面的一般措施,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
持久使用,保护和合理使用的鼓励措施,研究和培训,公众教育和认识的提高,影响评估和不利影响的尽量减少,遗传资源的取得途径,技术的取得和转让,信息的交流,技术和科学合作,生物技术的处理及其惠益分配,资金和财务机制的设立,缔约国会议和秘书处的设立及其职责,科学和技术及工艺学习事务附属机构及其职责,争端的解决等,作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定。
生物多样性公约

《昆明宣言》是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主要成果。
《宣言》承诺,确保制定、通过和实施一个有效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扭转当前生物多样 性丧失,并确保最迟在2030年使生物多样性走上恢复之路,进而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2050年愿 景。
所获荣誉
2021年12月,《生物多样性公约》被列入“2021年度中国媒体十大流行语”。 2022年2月14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在中国召开,入选2021年度十大科普事件。
2020年7月28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原定于2020年10月15 日至28日在云南昆明举办。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约秘书处各项准备工作均总体延迟,大会今年无法如期举行。 中方与公约秘书处积极推进有关工作并协商新会期,经国务院批准,定于2021年5月17日至30日在云南昆明举办, 同期举行《生物安全议定书》《遗传资源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截至2004年2月,该公约的签字国有188个。中国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该公约,1992年11月7日批准,1993 年1月5日交存加入书。
诞生
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关于人类环境的大会决定建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各国政府签署了若干 地区性和国际协议以处理如保护湿地、管理国际濒危物种贸易等议题,这些协议与管制有毒化学品污染的有关协 议一起减慢了破坏环境的趋势,尽管这种趋势并未被彻底扭转,例如,关于捕猎、挖掘和倒卖某些动物和植物的 国际禁令和限制已经减少了滥猎、滥挖和偷猎行为。
公约规定,发达国家将以赠送或转让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补充资金以补偿它们为保护生物资源而日 益增加的费用,应以更实惠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从而为保护世界上的生物资源提供便利;签约国应为 本国境内的植物和野生动物编目造册,制定计划保护濒危的动植物;建立金融机构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清点和 保护动植物的计划;使用另一个国家自然资源的国家要与那个国家分享研究成果、盈利和技术。
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概述】《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是一项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于1992年6月1日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内罗毕通过,1992年6月5日,由签约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
公约于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
常设秘书处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大会是全球履行该公约的最高决策机构,一切有关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重大决定都要经过缔约国大会的通过。
该公约是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旨在保护濒临灭绝的植物和动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地球上的多种多样的生物资源,以造福于当代和子孙后代。
公约规定,发达国家将以赠送或转让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补充资金以补偿它们为保护生物资源而日益增加的费用,应以更实惠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从而为保护世界上的生物资源提供便利;签约国应为本国境内的植物和野生动物编目造册,制定计划保护濒危的动植物;建立金融机构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清点和保护动植物的计划;使用另一个国家自然资源的国家要与那个国家分享研究成果、盈利和技术。
截止2004年2月,该公约的签字国有188个。
中国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该公约,1992年11月7日批准,1993年1月5日交存加入书。
【原文】序言缔约国,意识到生物多样性的内在价值,和生物多样性及其组成部分的生态、遗传、社会、经济、科学、教育、文化、娱乐和美学价值,还意识到生物多样性对进化和保护生物圈的生命维持系统的重要性,确认保护生物多样性是全人类共同关切的问题,重申各国对它自己的生物资源拥有主权权利,也重申各国有责任保护它自己的生物多样性,并以可持久的方式利用它自己的生物资源,关切一些人类活动正导致生物多样性的减少,意识到普遍缺乏关于生物多样性的信息和知识,亟需开发科学、技术和机构能力,从而提供基本理解,据以策划与执行适当措施,注意到预测、预防和从根源上消除导致生物多样性严重减少或丧失的原因,至为重要,并注意到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减少或损失的威胁时,不应以缺乏充分的科学定论为理由,而推迟采取旨在避免或尽量减轻此种威胁的措施,注意到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基本要求,是就地保护生态系统和自然生境,维持恢复物种在其自然环境中有生存力的种群,并注意到移地措施,最好在原产国内实行,也可发挥重要作用;认识到许多体现传统生活方式的土著和地方社区同生物资源有着密切和传统的依存关系,应公平分享从利用与保护生物资源及持续利用其组成部分有关的传统知识、创新和实践而产生的惠益,并认识到妇女在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中发挥极其重要作用,并确认妇女必须充分参与制订和实施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各级政策,强调为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及其组成部分的持续利用,促进国家、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部门之间的国际、区域和全球性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承认提供新的和额外的资金和适当取得有关的技术,可对全世界处理生物多样性丧失问题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进一步承认有必要订立特别的条款,以满足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包括提供新的和额外的资金和适当取得有关的技术,注意到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国家这方面的特殊情况,承认有必要大量投资以保护生物多样性,而且这些投资可望产生广泛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惠益;认识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根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第一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事务,意识到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对满足世界日益增加的人口对粮食、健康和其他需求至为重要,而为此目的取得和分享遗传资源和遗传技术是必不可少的,注意到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最终必定增强国家间的友好关系,并有助于实现人类和平;期望加强和补充现有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持久使用其组成部分的各项国际协议;并决心为今世后代的利益,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兹协议如下:第1条目标本公约的目标是按照本公约有关条款从事保护生物多样性、持续利用其组成部分以及公平合理分享由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实施手段包括遗传资源的适当取得及有关技术的适当转让,但需顾及对这些资源和技术的一切权利,以及提供适当资金。
生物多样性公约内容

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是一项国际环境公约,旨在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持续利用。
该公约是在1992 年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举办的生物多样性大会上签署的,并于1993 年生效。
主要内容包括:
1.保护生物多样性:各缔约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来保护生物多样性,包括保护关键生态
系统和重要的生物资源。
2.共享优惠:各缔约方应当在满足自己的国内需要的前提下,共享来自其他缔约方的
生物资源的优惠。
3.合作:各缔约方应当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进行合作,并应当在有关科技、知识和
信息方面进行协作。
4.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各缔约方应当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前提下,采取措施确保生
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公众参与:各缔约方应当加强公众参与,并应当支持和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
续利用的公众参与。
6.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流:各缔约方应当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共享,
并提供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科学信息和技术支持。
7.资源保护:各缔约方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所有使用生物资源的人都能公平地享有这些
资源的收益。
8.科学研究:各缔约方应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的科学研究,并应
当利用这些研究成果来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9.技术支持:各缔约方应当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支持,以帮助这些国家实现生物多
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目标。
10.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各缔约方应当建立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以促进各
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的合作和协作。
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一项全球性的协议,旨在保护和保持地球上的生命多样性。
该公约的正式名称是《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也称为生物多样性公约或生物多样性条约,于1992年6月5日在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上通过,是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颁布的三项全球性环境协议之一。
本文将简要介绍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历史、目的和原则,重点讲述公约的三个主要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措施,以及该公约为何对全球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一、历史生物多样性公约早在1972年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就已被提出,但直到1992年才正式通过。
该公约是在以强烈支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上通过的,这个大会推动了全球环保的发展。
二、目的和原则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的是保护地球上的生命多样性,确保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基础。
公约的原则包括: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利用,鼓励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尊重自然环境和文化多样性,强化环境保护的全球合作。
三、主要目标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主要目标是保护和维护地球生物多样性,同时确保可持续发展。
生物多样性公约明确指出的三大主要目标是:1. 保护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公约旨在保护和维护地球上生物多样性。
保护生物多样性可以减少物种灭绝的风险,维持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2. 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生物多样性公约提倡可持续的利用自然资源,以避免过度开采自然资源和造成过度破坏。
可持续利用无疑可以增加自然资源的使用效率,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
3. 公平地分享物种资源生物多样性公约旨在确保所有国家公平地分享物种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平等和公正。
这可以促进国际间的合作,实现共赢的局面。
四、措施生物多样性公约为实现上述目标,提出了以下的具体措施:1. 缔约方应制定和实施国家和地区方案,保护和维护生物多样性,鼓励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并维持生态平衡。
《生物多样性公约》产生的背景和意义

《生物多样性公约》产生的背景和意义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一项世界性的环境公约,旨在保护和提高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
它是在1992年的联合国大会上颁布的,后来在1993年的环境与发展大会上被正式签署,并于1994年正式生效。
至今已有196个国家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其中中国也是其中之一。
生物多样性公约为拯救地球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了一个总体性的框架,因此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它签署的20多年间,各国在实施这一公约的同时,一直为保护地球的生物多样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府部门、专业团体和媒体等都对这一重要事件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致力于促进各国政府实施公约,提高人民的环保意识,以保护地球的生物多样性,从而改善地球环境。
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各国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来落实公约,确保公约的有效实施。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鼓励国家设立自然保护区,以保护特定的珍稀和濒危物种、生态系统;同时,加强对研究开发活动的监管,阻止未经授权的开发和使用,以确保生物资源的稳定利用;此外,尊重和保护原著部落和少数民族的文化多样性。
同时,生物多样性公约也提出了有关国际合作的内容,促进国际上有关地方、国际机构和私营部门的合作,共同保护生物多样性;尊重原著部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的重要作用;继续推广有关生物多样性的教育和科学研究,通过建立资源管理制度和可行的技术来保护地球的生物多样性;同时,增加对有关国家和地区生物多样性问题的经济支持,并加强国际上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合作。
自1992年起,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为保护地球的生物多样性作出了大量的努力,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也面临着众多困难和挑战,在今后的日子里,各国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机构和行业也应继续发挥作用,共同推动全球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进步。
总而言之,《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一份重要的环境文件,它旨在保护和提高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在此基础上更好地改善地球的环境。
它的签署和实施,为地球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是国际社会发展的有力引擎,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生物多样性公约

• 《公约》要求各缔约国不仅要采取研
究、培训、教育和宣传措施,而且采 取技术和应付突发情况的措施以支持 国家水平的政策。
• 土著民族或地方居民在保护生物多样
性中具有重要作用,与此相关的知识 和实践经验应得到保护。
3.有关获取(Access)的议题
• 《公约》谈判中争议最大的议题。 • 为了把《公约》变成间的需求。 为了达到保护生物多样性 的目的,更多的资金从 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 家。
三.制定《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意义
经过无数次的教训之后,人们终于认识到, 由于人类本身的管理失误,造成了地球物 种灭绝,并导致了灾难。决心采取共同行 动,制订有约束力的国际公约。 公约不仅阐述了防止物种灭绝和生态系统 破坏的问题,也强调人类发展的目标和策 略。 保护生物资源已成为国家最高的义 务。
DIVERSITAS项目的5个核心组分为: 1.生物多样性对生态系统功能过程的 影响; 2.生物多样性起源、维持和变化; 3.系统学编目与分类; 4.生物多样性监测; 5.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和持续利用。
2.生物多样性恢复研究
生物多样性破坏的严重性已经有 目共睹,生物多样性恢复研究己 是当务之急,也是DIVERSITAS 中核心组分5中的重要内容。 植物是第一性生产者,唯有首先 恢复植物群落才能逐步恢复其他 生物群落。
举 例
草地的维持:可采用合理放牧、 刈草来维持生态系统和物种多样 性。 林区:目前很难全面恢复成林, 只有维持多种类型生态系统,保 持景观及生境异质性才能维持生 物多样性。
对于掠夺式地利用生
物资源所形成严重退化的 生态系统,必须采取积极 措施予以恢复或重建。
3 生物多样性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是生物多样性 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 技术支撑,信息系统主 要由数据库、图形库、 模型库和专家系统组成。
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一个旨在保护地球上生物多样性的国际协议。
该公约于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并于同年6月5日正式生效。
生物多样性公约旨在阻止物种灭绝、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和推动可持续发展。
生物多样性是指地球上物种的多样性,包括各种生物体及其不同层次的结构和功能。
生物多样性对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功能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人类活动的扩张和全球化的加速,生物多样性正面临着极大的威胁。
过度的土地利用、污染、气候变化和非法贸易等人为因素,以及入侵物种和疾病传播等自然因素,都对生物多样性构成了巨大的压力。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生物多样性公约包括三个主要目标: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和公平分享相关利益。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公约设有一套工具和机制,包括国家报告、国际合作、技术转让和容许制度等。
生物多样性公约于1992年生效以来,已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环境公约之一。
到目前为止,公约已有197个缔约方国家和欧盟作为成员,形成了一个全球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合作网络。
公约通过制定行动计划、开展科学研究、促进教育和意识提高等方式,努力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然而,尽管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是保护全球生物多样性,但目前的情况并不容乐观。
物种灭绝的速度正在加快,生态系统受到破坏的程度也在不断加深。
许多物种正面临灭绝的危机,生态系统服务也在逐渐丧失。
这对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都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负担。
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生物多样性,国际社会需要加大保护力度。
政府应加强立法和执法,确保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政策得到充分执行。
此外,科研机构和学者应加强研究,提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科学支持。
企业家和社会组织也应积极参与,采取行动推动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总之,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一个重要的国际协议,其目标是保护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
尽管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但面临的挑战仍然巨大。
为了更好地保护生物多样性,国际社会需要共同努力,加强合作,采取切实的行动。
《生物多样性公约》产生的背景和意义

《生物多样性公约》产生的背景和意义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简称CBD)是世界上第一个旨在保护和促进生物多样性的国际环境条约。
它于1992年6月5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上通过,并于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
该公约的目的是通过保护地球上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来确保人类和自然界的可持续发展。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背景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当时全球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严重下降,物种灭绝的速度大大加快。
国际社会开始关注和讨论如何保护和维护地球上的生命多样性。
这种关注源自对生物多样性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因素,例如栖息地破坏、气候变化、污染和非法野生动物贸易等。
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使用对全球人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生命链中的一个环节断裂将对整个生态系统造成巨大损害。
生物多样性维持着生态系统的稳定,保持了许多重要的生态功能,如食物链的平衡、土壤保持和水资源管理等。
其次,生物多样性也直接关系到人类社会的经济利益。
许多重要的农业作物和药物材料来自于自然界中的生物种类。
生物多样性对于生产和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
此外,生物多样性还具有文化和精神的价值,对人们的生活和精神世界产生重要影响。
生物多样性公约通过保护、维持和恢复生物多样性的各个层面和方面,确保了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公约的主要目标有三个方面: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和公平和谐共享生物资源的利益。
保护生物多样性是公约的首要任务。
它要求各方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护和保护物种和栖息地,包括建立自然保护区、制定保护计划和采取保护措施等。
公约还提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具体目标,包括减少物种灭绝的速度,保护对人类生计和健康至关重要的生物资源,以及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是为了确保人类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之间的平衡。
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政策法规

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政策法规保护生物多样性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议题,因为我们必须保护和维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
自然环境的生态平衡受到了人类多种因素的破坏,如过度的捕猎、采伐和捕捞、水土流失、气候变化等等。
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任务,需要从不同的方面和层面来进行计划和实施。
在此背景下,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政策法规,旨在促进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
本文将着重介绍这些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一、《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CBD)该公约是1992年在里约举行的联合国酸雨大会上通过,并于1993年1月生效,是第一个全球性的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条约。
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保护全球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其它的生态服务。
该公约规定了三个主要目标: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可持续利用和公正、公平的分享生物技术和遗传资源的权利。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法》《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是中国政府于2008年通过的,旨在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法律。
该法共有七章五十五条内容,其中包括了自然保护区的划定、生态补偿、生态修复、遗传资源保护、物种保护、公民、企事业单位等的义务和责任。
三、《国家公园条例》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优化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式,提高生态旅游的品质,中国政府在2017年制定了《国家公园条例》。
该条例共十五章六十多条,明确了国家公园的设立、管理、保护、利用及其相关责任和义务。
该条例的实施可以更好地促进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和提高、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全球生态保护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四、《动物保护法》《动物保护法》是中国政府于2009年颁布的,旨在保护动物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合法权益。
该法规范了动物的驯养、饲养、运输、展览、用于科学研究、经营、捕捞、猎捕、饲养、屠宰和加工等各个方面的行为,明确了动物权益的基本原则和保护方针。
初二生物生物多样性公约核心内容

初二生物生物多样性公约核心内容生物多样性公约(简称《公约》)是为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而制定的国际法律文件。
该公约于1992年在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上通过,并于1993年生效。
以下是初二生物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核心内容。
第一部分:宗旨与目标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宗旨是保护所有生物资源及相关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确保其可持续利用和公平分享惠益。
公约的目标包括:1. 保护生物多样性及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2. 促进可持续利用和可持续管理生物多样性。
3. 促进生物资源的公平和合理分享。
4. 加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能力,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生物多样性贫困地区。
第二部分:原则与措施生物多样性公约遵循以下原则:1. "谁污染者付费"原则:污染者应负起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修复的费用。
2. 公平和合理分享惠益原则:自然资源的开发应确保当地社区和知识来源共享其中的经济和科技利益。
3. 全面考虑生物多样性原则:政府在制定发展计划和政策时应全面考虑生物多样性的价值和保护需求。
4. 公众参与原则:公众应参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和原则,生物多样性公约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包括:1. 制定和执行国家级的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
2. 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及其生境。
3. 促进可持续利用和合理管理生物资源。
4. 尊重和保护传统知识及相关文化。
5. 促进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国家和生物多样性贫困地区。
第三部分:机构与合作为了有效推动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公约建立了一系列机构与合作方式,包括:1. 缔约方大会:各缔约方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和决定《公约》的实施事宜。
2. 秘书处:负责协调和支持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实施,以及提供技术和科学支持。
3. 执行机构和专家组:负责具体的领域研究和推动相关项目和计划的实施。
此外,生物多样性公约还鼓励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以促进各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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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D
生物多样性公约
Na.98-2050 040298 040298
为节省开支,本文件印发数量有限。
请各位代表开会时自带文件,勿再另行索取文件副本。
Distr. GENERAL
UNEP/CBD/BSWG/4/INF.3*
2 February 1998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生物安全问题不限成员名额特设工作组 第四次会议
1998年2月5-13日,蒙特利尔
序 言
备选案文1:
本议定书各缔约方,
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方,以下简称为《公约》,2
忆及《公约》第19条第3和第4款,以及第8(g)条和第17条,3
还忆及《公约》缔约方大会第II/5号决定要求订立一项生物安全议定书,其中重点特别放在产生于现代生物技术的、可能对持久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改性活生物体的越境转移问题上,并具体拟订适当的提前执行同意程序,以供审议,
认识到如能在开发和使用现代生物技术的同时采取旨在确保环境和人类健
* 本文件系根据联合国内罗毕办事处会议事务处所收到的文件翻印,未经正式编辑。
2
由于有《公约》第32.1条的规定,美国关于删除这一传统提法的提议未予反映出来。
3
可部分地或全部引用《公约》的相关部分的案文。
这里所列案文的目的在于将下列备选案文的各个部分综合起来:
即备选案文1:第2、5、13和14段;备选案文2:第1-3段;备选案文3:第1-3段。
UNEP/CBD/BSWG/4/INF/3
Page 2 康的适当的安全措施,则此种技术可为人类福利带来巨大的惠益,4考虑到许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能力有限, 难以应付产生于生物技术的改性活生物体的已知和潜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兹协议如下:
备选案文2:
本议定书各缔约方,
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方,以下简称为“《公约》”,
忆及《公约》第19条第3和第4款、以及第8(g)条和第17条,并认识到它们之间的相互关联,
又忆及《公约》缔约方大会第II/5号决定要求订立一项生物安全议定书,其中特别将重点放在产生于现代生物技术的、可能对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改性活生物体的越境转移问题上,并具体拟订适当的提前知情同意程序,以供审议,
重申《公约》缔约方大会第III/20号决定,特别是它支持采用双轨制办法来推动执行环境署国际生物技术安全技术准则,从而可有助于并补充本议定书的实施,
注意到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可有助于本议定书的实施,5
忆及国际社会支持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所通过的《21世纪议程》,特别是其中第16章;该章规定“对生物技术实行无害环境的管理”,并进一步寻求通过国际协定确保生物技术在开发、应用、交流和转移诸方面的安全性, 确认议定书在适当处理产生于现代生物技术的改性活生物体所涉风险的同时,应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延误,其中包括因对用于封闭使用的改性活生物体的越境转移规定不必要的行政要求而产生的不必要的延误,6
4这一部分的措辞取自第II/5号决定的序言部分,旨在尽可能简略地反映出构成备选案文1-3中所列序言段落的主体的乐观和谨慎的案文,并列入美国在文件UNEP/CBD/BSWG/4/3中提议增列的措辞中所表示的担心。
5备选案文2: 第6和第7段。
6备选案文2: 第11-13段;备选案文3: 第9段。
UNEP/CBD/BSWG/4/INF/3
Page 3 意识到现代生物技术的使用迅速扩展,公众日益关注它可能对人类或动物健康、生物多样性、环境以及社会和经济福利造成的不利影响,7关注特别在环境与产生于现代生物技术的改性活生物体之间相互作用方面存在着相当大知识空缺,8
注意到根据预先防范原则,不应以缺乏充分的科学确凿性为理由,在产生于生物技术的改性活生物体造成风险时推迟采用旨在避免或尽可能减少此类风险的措施,9
还认识到虽然已积累了相当多的知识,但已查明特别在环境与产生于现代生物技术的改性活生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方面仍然存在着相当大的知识空缺,同时考虑到人们从事此类生物体的释放的时间还相对较短,所用的品种和特性亦相对较少,在所涉及的环境、特别是原产中心和基因多样性中心所涉环境范围方面仍缺乏经验,10
决心通过适当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措施避免和尽最大限度减少改性活生物体的转移、处理和使用所涉及的风险;
认识到有必要确定最低限度安全条件以及用于评估和管理由开发、使用、释放和转移改性活生物体及其产品造成的潜在风险的程序,11
认识到应在风险评估和管理过程中考虑到采用改性活生物体及其产品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影响,同时计及各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和关注,
申明如因改性活生物体的处理、转移和使用而造成或导致产生任何损害,则需要予以提供充分的赔偿,
意识到需要通过制定和执行各种教育和公众宣传方案、并通过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和管理程序来促进和鼓励广大公众了解改性活生物体的安全使用、处理
7备选案文1: 第3段。
8备选案文3: 第5段。
9备选案文1: 第10段;备选案文2: 第8段;备选案文3: 第7段。
10《公约》缔约方大会第II/5号决定。
11备选案文1: 第4段。
UNEP/CBD/BSWG/4/INF/3
Page 4 和转移问题,12
考虑到许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能力有限,难以应付产生于生物技术的改性活生物体的已知和潜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认识到需要通过适当的政策的措施来发展和加强改性活生物体的安全处理、转移和使用方面的人力资源和体制能力,同时计及各发展中国家的需要,13兹协议如下:
- - - - - - -
12南非提交的案文,第22条,UNEP/CBD/BSWG/4/3;亦见现有备选案文2,第22条。
13备选案文2,第21条,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