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资源生态开发与整合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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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资源生态开发与整合策略-旅游管理
乡村旅游资源生态开发与整合策略
我国当今的乡村旅游不断发展,但是因为市场机制及法律问题,其旅游开发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资源开发不合理,当地农民受益少,环境破坏严重等,这些都严重制约了乡村旅游的发展,有必要进行资源的生态开发与整合。
一、以生态保护为切入点,从而保证旅游资源的可持续性
乡村旅游发展依赖于旅游资源的保护,因此旅游资源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关系到当地民生与经济,因此,生态旅游资源保护工作是未来乡村旅游发展的核心。
(一)注重自然环境的保护。乡村有着其独特的自然与人文环境,这是其吸引大量游客的根本原因,自然环境有着明显的不可复制性特征,一旦破坏,很难恢复,因此必须严格保护。
(二)注重田园风光的维护。田园风光是区别城市的重要特色,其乡村性是区域旅游的核心组成,田园风光不仅仅是一种基于农村景观的特有风光,同时也是原始农村生产活动的体现,田园景观在乡村旅游中的经济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同时也是农民生产生活的核心,因此应当全力保护农村的田园风光。
(三)要注重保护乡村村落景观。乡村的文化特色一般通过建筑体现,特别是一些历史悠久的乡村,其建筑是其村落发展的活化石,这也是其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必要进行重点保护。
二、以当地实际为基础,对地方特色旅游资源进行优化
乡村旅游发展基于乡村特色,而对于地方特色旅游资源的整合是发展乡村特色旅游的基础,也是设计好的旅游发展项目的基础,乡村旅游的特色主要体现
在以下几点:
(一)乡村性特征,乡村旅游的灵魂便是乡村,是基于本地风土人情的旅游形式,这种乡村性也是区别名省旅游的主要特征。
(二)文化性,乡村的景观与人文特征沟通构成了乡村的特有文化气息,其与城市的快节奏生活截然不同,虽然也为生计所忙碌,但是乡村有着其特殊的农耕文化气息,同时大部分乡村居民也保持着质朴的特征与闲适的生活状态。
(三)生态性特征,乡村的生态环境优于城市,特别是城市污染越来越严重,很多人开始在周末逃避城市,选择乡村生态旅游。
(四)体验性,乡村旅游资源的优化还应当注重体验性,特别是农耕文化体验及乡土风情的体验,这也是吸引大量游客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以生态文明为基础,注重生态旅游的规划与资源分配
我国乡村旅游经济蓬勃发展,不同地区都开始大力开拓乡村旅游市场,特别是一些城郊乡村及特色乡村,但是这也导致了乡村旅游的同质化,定位不准确,特色化不明显等,因此乡村旅游发展规划还应当注重合理规划与资源合理配置。
(一)注重旅游特色的体现,现有的乡村旅游主要从自然环境与民俗文化环境两个角度体现,这也是乡村旅游的重要资源,不同乡村应该在其中甄别与其他地方的不同,建立特色化旅游。
(二)科学规划,注重资源合理配置,乡村旅游应当建立在严格的规划基础上,特别是在同一个县市区的不同乡镇之间应当采取差异化规划,逐步推进乡村旅游建设。
(三)注重乡村旅游的可持续性,在资源的开发中不可操之过急,而应当充分考虑到保护与发展的均衡,从而保证历史文脉的延续与发展,保证生态环境
的改善,保证乡村旅游的可持续性发展。
四、明确政府职能,注重政府的引导与规划作用
(一)注重经济与政策的双向支持
乡村旅游首先可以有效改善当地的经济情况,因此有必要在相关政府的引导下积极发展,同时注重乡村旅游法阵的健康与稳定性,特别是在当今第三产业不断发展的环境下,政府应当从直接经营转变为管理监督,另外应当积极引导,对乡村旅游给予足够的政策支撑。一些企业在开发经营中的财政问题由其自行解决,但是涉及到一些与政府有关的问题,比如水电、交通等问题,则需要政府积极引导与支持。
(二)注重农民与企业利益的均衡
在乡村旅游经济发展中,经常会诱发企业与当地村民的矛盾,这严重影响了旅游开发的进程,甚至会造成旅游开发的失利,因此政府应当积极出面协调,特别是应当站在中立的角度上,既能保证乡村旅游经济的发展,又能协调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
一方面,小农思想的影响下,很多农民会相对选择自利的问题处理方式,通过阻挠企业发展的方式获得更多的利益;而另一方面,企业如果发展到一定程度,则会开始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便会忽视农民的利益,导致他们的利益受损。而政府应当在不同阶段注重协调企业与当地农民的矛盾,保证双方利益的平衡,同时严格制约与控制旅游开发中一些不良行为,促进乡村旅游事业的健康、平稳发展。
五、注重机制改革,为本地农民带来实惠
乡村旅游的发展可以有效促进乡村旅游资源的增值,这种增值可以有效的
带来农村地区整体收入的上升,而这部分增值按照往常的规律,主要是由政府与开发商获得,而农民只能因此得到很小一部分的补偿。另外,我关于欧缺乏必要的土地流转法律规范,导致很多农村的土地流转行为是一种自发的行为,且没有统一的标准,在旅游资源的开发中,政府不会过多的考虑土地流转中村民的利益,采用征用的方式给予极少补偿,同时不仅代理农民形式土地资源的配置权,对于其收益的分配也是独断独行。另外,村民的土地一旦被征用,则生活方式会发生极大变化,而他们没有了基础的生活保障,不得不选择其他方式维持生计,但是因其文化水平及社会素养较低,很难站稳脚跟。
因此在补偿问题上,应当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同时应当建立土地流转长效机制,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同时在旅游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应当适当的进行补偿,增加农民收入。
(作者单位:江西科技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