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布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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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布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

目前我国农业部确定实施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四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动物防疫法》第十条规定现公布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一、一类动物疫病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禽流行性感冒(高致病性禽流感)、

鸡新城疫。二、二类动物疫病多种动物共患病:伪狂犬病、狂犬病、炭疽、魏氏梭菌病、副结核病、布鲁氏菌病、弓形虫病、棘球蚴病、钩端螺旋体病。牛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恶性卡他热、牛白血病、牛出血性败血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牛锥虫病、血吸虫病。绵羊和山羊病:山羊关节炎脑炎、梅地-维氏纳病。猪病:猪乙型脑炎、猪细小病毒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病、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马病:马传染性贫血、马流行性淋巴管炎、马鼻疽、巴贝斯焦虫病、伊氏锥虫病。禽病: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鸡马立克氏病、鸡产蛋下降综合征、禽白血病、禽痘、鸭瘟、鸭病毒性肝炎、小鹅瘟、禽霍乱、鸡白痢、鸡败血支原体感染、鸡球虫病。兔病:兔病毒性出血病、兔粘液瘤病、野兔热、兔球虫病。水生动物病: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病、鲤春病毒血症、对虾杆状病毒病。蜜蜂病:美洲幼虫腐臭病、欧洲幼虫腐臭病、蜜蜂孢子虫病、蜜蜂螨病、大蜂螨病、白垩病。三、三类动物疫病多种动物共患病:黑腿病、李氏杆菌病、类鼻疽、放线菌病、肝片吸虫病、丝虫病。牛病:牛流行热、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牛生殖器弯曲杆菌病、毛滴虫病、牛皮蝇蛆病。绵羊和山羊病:肺腺瘤病、绵羊地方性流产、传染性脓疱皮炎、腐蹄病、传染性眼炎、肠毒血症、干酪性淋巴结炎、绵羊疥癣。马病:马流行性感冒、马腺疫、马鼻腔肺炎、溃疡性淋巴管炎、马媾疫。猪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副伤寒、猪密螺旋体痢疾。禽病:鸡病毒性关节炎、禽传染性脑脊髓炎、传染性鼻炎、禽结核病、禽伤寒。鱼病:鱼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鱼鳃霉病。其它动物病:水貂阿留申病、水貂病毒性肠炎、鹿茸真菌病、蚕型多角体病、蚕白僵病、犬瘟热、利什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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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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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125号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我部对原《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9年发布的农业部第96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附件: 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 一类动物疫病(17种) 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鲤春病毒血症、白斑综合征 二类动物疫病(77种) 多种动物共患病(9种):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炭疽、伪狂犬病、魏氏梭菌病、副结核病、弓形虫病、棘球蚴病、钩端螺旋体病 牛病(8种):牛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恶性卡他热、牛白血病、牛出血性败血病、牛梨形虫病(牛焦虫病)、牛锥虫病、日本血吸虫病 绵羊和山羊病(2种):山羊关节炎脑炎、梅迪-维斯纳病

猪病(12种):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经典猪蓝耳病)、猪乙型脑炎、猪细小病毒病、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病、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圆环病毒病、副猪嗜血杆菌病 马病(5种):马传染性贫血、马流行性淋巴管炎、马鼻疽、马巴贝斯虫病、伊氏锥虫病 禽病(18种):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传染性支气管炎、传染性法氏囊病、马立克氏病、产蛋下降综合征、禽白血病、禽痘、鸭瘟、鸭病毒性肝炎、鸭浆膜炎、小鹅瘟、禽霍乱、鸡白痢、禽伤寒、鸡败血支原体感染、鸡球虫病、低致病性禽流感、禽网状内皮组织增殖症 兔病(4种):兔病毒性出血病、兔粘液瘤病、野兔热、兔球虫病 蜜蜂病(2种):美洲幼虫腐臭病、欧洲幼虫腐臭病 鱼类病(11种):草鱼出血病、传染性脾肾坏死病、锦鲤疱疹病毒病、刺激隐核虫病、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病毒性神经坏死病、流行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斑点叉尾鮰病毒病、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流行性溃疡综合征 甲壳类病(6种):桃拉综合征、黄头病、罗氏沼虾白尾病、对虾杆状病毒病、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传染性肌肉坏死病 三类动物疫病(63种) 多种动物共患病(8种):大肠杆菌病、李氏杆菌病、类鼻疽、放线菌病、肝片吸虫病、丝虫病、附红细胞体病、Q热 牛病(5种):牛流行热、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牛生殖器弯曲杆菌病、毛滴虫病、牛皮蝇蛆病绵羊和山羊病(6种):肺腺瘤病、传染性脓疱、羊肠毒血症、干酪性淋巴结炎、绵羊疥癣,绵羊地方性流产 马病(5种):马流行性感冒、马腺疫、马鼻腔肺炎、溃疡性淋巴管炎、马媾疫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说明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 录说明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凡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简称《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一、目录构成 (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共2535个,包括西药1297个,中成药1238个(含民族药88个)。其中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5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 (二)《药品目录》收载的西药甲类药品402个,中成药甲类药品192个,其余为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时区分甲、乙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分甲、乙类。 二、编排与分类 (三)药品分类及分类代码执行《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行业标准。药品分类西药主要依据解剖-治疗-化学分类(ATC),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主治分类。临床具有多种治疗用途的药品,选择其主要治疗用途分类。临床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 (四)西药、中成药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药品排列顺序及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三、名称与剂型 (五)除在“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剂型单列。中成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备注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六)西药剂型在《中国药典》“制剂通则”的基础上合并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合并归类的剂型所包含的具体剂型见下表:

动物疫病的调查与监测

课堂问候:同学们好!这一讲我们学习,动物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与监测 前言:流行病学调查对动物群发病预防和控制十分重要,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其意义可理解为“去访问”一个区域发生的动物异常疾病和遇到严重的卫生问题,其可分为预防性调查、诊断性调查和病原学调查等。其目的:一是查明病因,寻找病因线索及危害因素。二是确定群发病的可能扩散范围。三是预测群发病暴发或流行趋势。四是提出控制措施和建议。五是评价控制措施效果。以达到预防、控制和消灭动物疾病的目的。 内容及重点讲解: 任务一、制定动物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方案 调查方案的内容和形式大体包括调查目的、调查对象和调查单位、调查项目和调查表等内容。 一、确定调查目的 调查目的一般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为什么要组织这次调查? 2.要取得哪些资料? 二、确定调查对象和调查单位 根据调查目的确定调查对象(或调查研究的总体); 调查单位是构成调查对象的每一个单位(或个体),是收集数据、分析数据的基本单位。三、确定调查内容与调查表 调查哪些指标,将这些指标分解成具体的项目,拟订出调查表或问卷。 四、选择抽样方法和确定抽样框 在流行病学调查中,基本上是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要抽样首先要根据研究总体的特点等选择合适的抽样方法,如随机抽样、整群抽样还是分层抽样等。 抽样框:就是抽样时调查对象中所有抽样单位的名单 五、确定样本容量 根据估计方法、估计量、预算经费,确定样本容量。 六、抽取样本,收集数据 根据发病前存栏数、发病数、死亡数,抽取样本,收集数据。 七、结果分析及建议 根据全部调查资料和分析结果,对疫情发生的病原、促成因素、经验教训等作出结论,提出预防和扑灭传染病的计划和措施,并写出书面报告。 任务二、动物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 一、确定调查的内容 1.疫病流行情况 (1)最初发病时间、地点,蔓延情况,疫病传播速度和持续时间。 (2)发病家畜的种类、数量、年龄、性别,感染率,发病率、病死率、死亡率。 (3)发病前的饲养管理、饲料、用药及发病后诊治情况以及采取了那些措施。 2.疫病调查 疫情调查包括以下几方面: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患病动物上端原产地、患病动物下端原产地。 (1)疫点患病动物临床症状、剖检变化,初诊结论;发病前存栏数、发病数、死亡数;免疫情况、免疫程序;发病前2l天和发病后至调查日进出疫点及产品;消毒及无害化处理执行情况;疫点近3年内相关疫情情况。

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版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125号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我部对原《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9年发布的农业部第96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附件: 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 一类动物疫病(17种) 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鲤春病毒血症、白斑综合征 二类动物疫病(77种) 多种动物共患病(9种):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炭疽、伪狂犬病、魏氏梭菌病、副结核病、弓形虫病、棘球蚴病、钩端螺旋体病 牛病(8种):牛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恶性卡他热、牛白血病、牛出血性败血病、牛梨形虫病(牛焦虫病)、牛锥虫病、日本血吸虫病 绵羊和山羊病(2种):山羊关节炎脑炎、梅迪-维斯纳病

猪病(12种):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经典猪蓝耳病)、猪乙型脑炎、猪细小病毒病、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病、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圆环病毒病、副猪嗜血杆菌病 马病(5种):马传染性贫血、马流行性淋巴管炎、马鼻疽、马巴贝斯虫病、伊氏锥虫病 禽病(18种):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传染性支气管炎、传染性法氏囊病、马立克氏病、产蛋下降综合征、禽白血病、禽痘、鸭瘟、鸭病毒性肝炎、鸭浆膜炎、小鹅瘟、禽霍乱、鸡白痢、禽伤寒、鸡败血支原体感染、鸡球虫病、低致病性禽流感、禽网状内皮组织增殖症 兔病(4种):兔病毒性出血病、兔粘液瘤病、野兔热、兔球虫病 蜜蜂病(2种):美洲幼虫腐臭病、欧洲幼虫腐臭病 鱼类病(11种):草鱼出血病、传染性脾肾坏死病、锦鲤疱疹病毒病、刺激隐核虫病、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病毒性神经坏死病、流行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斑点叉尾鮰病毒病、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流行性溃疡综合征 甲壳类病(6种):桃拉综合征、黄头病、罗氏沼虾白尾病、对虾杆状病毒病、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传染性肌肉坏死病 三类动物疫病(63种) 多种动物共患病(8种):大肠杆菌病、李氏杆菌病、类鼻疽、放线菌病、肝片吸虫病、丝虫病、附红细胞体病、Q热 牛病(5种):牛流行热、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牛生殖器弯曲杆菌病、毛滴虫病、牛皮蝇蛆病绵羊和山羊病(6种):肺腺瘤病、传染性脓疱、羊肠毒血症、干酪性淋巴结炎、绵羊疥癣,绵羊地方性流产 马病(5种):马流行性感冒、马腺疫、马鼻腔肺炎、溃疡性淋巴管炎、马媾疫

莆田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违规扣分标准一览

附件 莆田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违规扣分标准一览表(修订版)序号检查项目扣分标准 1是否列入全省医疗保障管理系统“黑名单”。查阅文件或材料。列入全省医疗保障管理系统“黑名单”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综合扣分40分。 2是否合法经营或履行协议。查阅文件或材料。协议有效期内累计3次被暂停协议或暂停协议期间未按时限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综合扣分40分;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综合扣分40分;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违约行为的,综合扣分40分。 3是否采取违法违规手段签订或恢复医保定点协议。查阅文件或材料。在医保定点准入或恢复医保定点等协议管理方面,经纪检、司法部门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综合扣分40分。 4是否按规定连接医保信息网络和刷社保卡结算。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经查实擅自连接医保网络,或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协议的医疗机构、诊疗科室、分支机构、协作医疗机构提供医疗费用医保结算(代刷社保卡)的,综合扣分40分。 5是否积极配合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或市医保中心委托 的第三方的监督检查。 不配合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或市医保中心委托的第三方的监督检查,拒绝、阻挠监督检查工作、 汇报材料不实或藏匿、转移、伪造检查资料等,综合扣分40分。 6是否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保基金 支出;是否按规定结算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 用。 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通过伪造、变造医疗文书、财务票据或结算凭证等方式,虚构医疗服务“假 住院、假就诊”或其他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综合扣分40分;违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有关规定 的,将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纳入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违规金额累计达到总费用10% 及以上的,扣20分;年度内违规金额累计达到总费用5%--10%(不含10%)的,扣10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2013年12月15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医保法律法规条例全文 第二条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 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第十条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

2018年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

2018年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全区2018年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人畜共患病,严密防范外来动物疫病,切实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全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无重大疫情发生 1.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建立完善防疫体系,加大畜禽强制免疫,坚持春、秋集中免疫与日常补免相结合,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病的免疫密度达到100%。在全面完成国家强制免疫计划的同时,统筹做好羊痘、羊梭菌性疫病、狂犬病、猪瘟等疫病免疫工作,防止因免疫工作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同时结合集中消毒灭源专项活动做好消毒工作。 对免疫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于集中免疫期间每周星期四下午四点前上报本周免疫进展情况。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上报工作。 2. 做好防疫物资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严格执行兽用生物制品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动物防疫物资和疫苗的接收、发放、运输、储存等工作。建立台账,实行专人管理,做到账务相符,确

保疫苗质量,防止疫苗因运输、管理、使用不当造成的过期、失效等问题发生。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疫苗浪费、疫苗不按规定处理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提高疫情预警能力 1.集中完成抗体监测任务 集中完成春、秋防重大动物疫病抗体监测任务,统计抗体检测结果并上报全国动物卫生监测系统,对于未达到抗体合格率要求的乡镇,及时做出补免预警通知,认真分析原因,切实做好补免工作,使抗体合格率达到规定要求。 准确把握形势,持续H7N9流感疫情监测。 2.及时进行疫情报告工作 区疫控中心将重大动物疫病抗体监测结果及疫情信息及时上报至全国动物卫生检测系统,并做好牛羊两病监测月报工作。 3.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认真履行流行病学调查职责,严格按照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规定的范围、程序和要求,全面、规范、及时地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保调查地点和动物群体有代表性,确保调查信息真实可靠,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能够真正反映本辖区动物疫病的发生规律和流行趋势。 三、检免结合,扎实推进人畜共患病防控

国家公布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

目前我国农业部确定实施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四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动物防疫法》第十条规定,现公布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 一、一类动物疫病 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禽流行性感冒(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 二、二类动物疫病 多种动物共患病:伪狂犬病、狂犬病、炭疽、魏氏梭菌病、副结核病、布鲁氏菌病、弓形虫病、棘球蚴病、钩端螺旋体病。 牛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恶性卡他热、牛白血病、牛出血性败血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牛锥虫病、日本血吸虫病。 绵羊和山羊病:山羊关节炎脑炎、梅地-维氏纳病。 猪病:猪乙型脑炎、猪细小病毒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病、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 马病:马传染性贫血、马流行性淋巴管炎、马鼻疽、巴贝斯焦虫病、伊氏锥虫病。 禽病: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鸡马立克氏病、鸡产蛋下降综合征、禽白血病、禽痘、鸭瘟、鸭病毒性肝炎、小鹅瘟、禽霍乱、鸡白痢、鸡败血支原体感染、鸡球虫病。 兔病:兔病毒性出血病、兔粘液瘤病、野兔热、兔球虫病。 水生动物病: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病、鲤春病毒血症、对虾杆状病毒病。 蜜蜂病:美洲幼虫腐臭病、欧洲幼虫腐臭病、蜜蜂孢子虫病、蜜蜂螨病、大蜂螨病、白垩病。 三、三类动物疫病 多种动物共患病:黑腿病、李氏杆菌病、类鼻疽、放线菌病、肝片吸虫病、丝虫病。 牛病:牛流行热、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牛生殖器弯曲杆菌病、毛滴虫病、牛皮蝇蛆病。绵羊和山羊病:肺腺瘤病、绵羊地方性流产、传染性脓疱皮炎、腐蹄病、传染性眼炎、肠毒血症、干酪性淋巴结炎、绵羊疥癣。 马病:马流行性感冒、马腺疫、马鼻腔肺炎、溃疡性淋巴管炎、马媾疫。 猪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副伤寒、猪密螺旋体痢疾。 禽病:鸡病毒性关节炎、禽传染性脑脊髓炎、传染性鼻炎、禽结核病、禽伤寒。 鱼病:鱼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鱼鳃霉病。 其它动物病:水貂阿留申病、水貂病毒性肠炎、鹿茸真菌病、蚕型多角体病、蚕白僵病、犬瘟热、利什曼病

医务科管理细则

目录 医疗质量管理科工作职责 (3) 病案信息科工作职责 (4) 医务科档案管理及文件归档分类工作细则 (5) 申报“医疗新技术”流程 (7) 医务科工作职责 (10) 病历文书书写规范要求 (12) 医师外出进修流程 (14) 全院会诊实施细则 (16) 全院急诊会诊流程 (17)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8) 核心医疗制度落实督导检查方案 (24) 医师着装及医师礼仪规定 (26) 医师中午班及夜班值班情况检查方案 (31) 医师晨交班管理 (32) 医师定期考核细则 (33) 外院来院参观陪同细则 (38) 检查申请单开具要求 (39) 院内外重大抢救实施细则 (40) 医务科长定期参加科室晨交班规定 (42) 医疗纠纷登记上报制度 (43)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45)

医疗纠纷处理暂行规定 (46) 病案信息科管理流程 (57) 科主任外出请假制度 (59) 处方权审批登记制度 (61)

医疗质量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二、负责组织医疗质量管理的培训教育工作,加强医护员工的质量意识。 三、负责病历环节质量考核工作。定期组织专家对出院及运行病历进行检查。 四、负责医疗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差错和缺陷,保障医疗安全。 五、深入各科室,督促检查医疗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加强预防性的管理,控制影响医疗质量的因素。 六、负责全院医疗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工作。 七、组织院内专家对重大医疗差错或事故进行调查、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提交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八、负责组织院内重大抢救及院内急会诊工作。 九、完成医院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共同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用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进行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那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呢?详情请见下文。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一、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国家卫计委公布的3批单病种名录

第一批单病种名录 (二○○九年五月七日) 1、急性心肌梗死(ICD-10 I21.0-I21.3,I21.4,I21.9) 2、心力衰竭(ICD-10 I50) 3、肺炎(ICD-10 J13-J15,J18) 4、脑梗死(ICD-10 I63) 5、髋关节置换术(ICD 9-CM-3 81.51-52) 膝关节置换术(ICD 9-CM-3 81.54) 6、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ICD 9-CM-3 36.1) 第二批单病种名录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一、围手术期预防感染 适用手术与操作ICD-9-CM-3编码: (一)单侧甲状腺叶切除术ICD-9-CM-3:06.2 (二)膝半月板切除术ICD-9-CM-3:80.6 (三)经腹子宫次全切除术ICD-9-CM-3:68.3 (四)剖宫产术ICD-9-CM-3:74.0,74.1,74.2 (五)腹股沟疝单侧/双侧修补术ICD-9-CM-3:53.0,53.1 (六)阑尾切除术ICD-9-CM-3:47.0 (七)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ICD-9-CM-3:51.23 (八)闭合性心脏瓣膜切开术ICD-9-CM-3:35.00-35.04 (九)动脉内膜切除术ICD-9-CM-3:38.1 (十)足和踝关节固定术和关节制动术ICD-9-CM-3:81.11-81.18 (十一)其他颅骨切开术ICD-9-CM-3:01.24 (十二)椎间盘切除术或破坏术ICD-9-CM-3:80.50 二、肺炎(儿童、住院) 适用病名ICD-10编码:ICD-10 J13-J15,J18,不含新生儿及1-12个月婴儿肺炎。第三批单病种名录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1、剖宫产 适用手术与操作ICD-9-CM-3编码: 子宫下段剖宫产术ICD-9-CM-3:74.1 适用临床路径: 剖宫产临床路径,卫生部2010年版 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 适用病名ICD-10编码: (一)ICD-10:J44.000慢性阻塞性肺病伴有急性下呼吸道感染 (二)ICD-10:J44.100未特指的慢性阻塞性肺病伴有急性加重 (三)ICD-10:J44.101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性支气管炎伴急性加重 适用临床路径: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临床路径,卫生部2010年版 3、围手术期预防深静脉血栓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西药部分 分类 编号 药品名称 剂型 限制使用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西药部分分类编号药品名 称剂型限制使用 一、西药部分 限制药品名称使用分类编号剂型 中文名称英文名称范围 1 抗微生物药 1.1 抗生素类抗感染药 1.1.1 青霉素类 甲类 片剂、胶 1 阿莫西林(羟氨苄青霉素) Amoxicillin 囊剂 2 氨苄西林钠(氨苄青霉素) Ampicllin Sodium 注射剂 3 苯唑西林钠(苯唑青霉素) Oxacillin Sodium 注射剂 4 氯唑西林钠(邻氯青霉素) Cloxacilin Sodium 注射剂 Benzylpenicillin 5 青霉素[钠盐、钾盐] 注射剂 [Sodium,Potassium] Phenoxymethyl [Penicillin 片剂、颗 6 青霉素V钾 Potassium] 粒剂 乙类 7 阿洛西林钠(苯咪唑青霉素) Azlocillin Sodium 注射剂 * Amoxicilin and Clavulanate 8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剂 * Potssium Amoxicillin Sodium and 9 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注射剂 * Clavulanate Potassium Ticarcillin Sodium and 10 替卡西林钠克拉维酸钾注射剂 * Clavulanate Potassium Ampicllin Sodium and 11 氨苄西林钠舒巴坦纳注射剂 * Subactam Sodium Bemzathine 12 苄星青霉素注射剂 Benzylpenicillin

13 氯唑西林钠(邻氯青霉素) Cloxacillin Sodium 颗粒剂 14 美洛西林钠 Mealocillin Sodium 注射剂 15 派拉西林钠 Piperacillin Sodium 注射剂 16 普鲁卡因青霉素 Procaine Benzylpenicllin 注射剂 限制药品名称使用分类编号剂型 范围中文名称英文名称 17 阿莫西林钠 Amoxicillin Sodium 注射剂 18 他唑巴坦/哌拉西林钠 Tazobuctam/Piperacillin Na 注射剂 1.1.2 头孢菌素及碳青酶烯类 甲类 片剂、胶囊 19 头孢氨苄 Cefatexin 剂、颗粒剂 片剂、胶囊 20 头孢拉定 Cefradine 剂 21 头孢噻肟钠 Cefotaxime Sodium 注射剂 22 头孢唑林钠 Cefazolin Sodium 注射剂 乙类 23 氨曲南 Aztreonam 注射剂 * 缓释片24 头孢氨苄 Cefalexin 剂 25 头孢呋辛 Cefuroxime 片剂 * 26 头孢呋辛钠 Cefuroxime 片剂 * 片剂、胶囊 27 头孢克洛 Cefaclor * 剂、颗粒剂 28 头孢美唑钠 Cefmetazole Sodium 注射剂 * 29 头孢哌酮钠 Cefoperazone Sodium 注射剂 30 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 Sodium and Sulbactam Sodium 注射剂 * 片剂、胶囊 31 头孢羟氨苄 Cefadroxil * 剂、颗粒剂

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96号 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 一、一类动物疫病 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禽流行性感冒(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 二、二类动物疫病 多种动物共患病:伪狂犬病、狂犬病、炭疽、魏氏梭菌病、副结核病、布鲁氏菌病、弓形虫病、棘球蚴病、钩端螺旋体病牛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恶性卡他热、牛白血病、牛出血性败血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牛锥虫病、日本血吸虫病绵羊和山羊病:山羊关节炎脑炎、梅地-维氏纳病 猪病:猪乙型脑炎、猪细小病毒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病、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 马病:马传染性贫血、马流行性淋巴管炎、马鼻疽、巴贝斯焦虫病、伊氏锥虫病 禽病: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鸡马立克氏病、鸡产蛋下降综合征、禽白血病、禽痘、鸭瘟、鸭病毒性肝炎、小鹅瘟、禽霍乱、鸡白痢、鸡败血支原体感染、鸡球虫

兔病:兔病毒性出血病、兔粘液瘤病、野兔热、兔球虫病 水生动物病: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病、鲤春病毒血症、对虾杆状病毒病 蜜蜂病:美洲幼虫腐臭病、欧洲幼虫腐臭病、蜜蜂孢子虫病、蜜蜂螨病、大蜂螨病、白垩病 三、三类动物疫病 多种动物共患病:黑腿病、李氏杆菌病、类鼻疽、放线菌病、肝片吸虫病、丝虫病 牛病:牛流行热、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牛生殖器弯曲杆菌病、毛滴虫病、牛皮蝇蛆病 绵羊和山羊病:肺腺瘤病、绵羊地方性流产、传染性脓疱皮炎、腐蹄病、传染性眼炎、肠毒血症、干酪性淋巴结炎、绵羊疥癣马病:马流行性感冒、马腺疫、马鼻腔肺炎、溃疡性淋巴管炎、马媾疫 猪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副伤寒、猪密螺旋体痢疾 禽病:鸡病毒性关节炎、禽传染性脑脊髓炎、传染性鼻炎、禽结核病、禽伤寒 鱼病:鱼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鱼鳃霉病 其它动物病:水貂阿留申病、水貂病毒性肠炎、鹿茸真菌病、蚕型多角体病、蚕白僵病、犬瘟热、利什曼病

2019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凡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药品目录 一、凡例 二、西药部分 三、中成药部分 四、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 五、中药饮片部分

凡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简称《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范围参照本目录执行。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一、目录构成 (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中成药部分、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和中药饮片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其中西药部分1279个,中成药1316个(含民族药93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48个(含西药43个、中成药5个),共计2643个。 (二)西药、中成药和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分甲乙类管理,西药甲类药品398个,中成药甲类药品242个,其余为乙类药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按照乙类支付。 (三)中药饮片部分除列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的品种892个外,同时列出了不得纳

入基金支付的饮片范围。 (四)《药品目录》包括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6个;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 二、编排与分类 (五)药品分类上西药品种主要依据解剖-治疗-化学分类(ATC),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主治分类,中药饮片按中文笔画数排序。临床具有多种治疗用途的药品,选择其主要治疗用途分类。临床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 (六)西药、中成药、谈判品种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药品排列顺序及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三、名称与剂型 (七)除在“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剂型单列。中成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备注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八)西药剂型以《中国药典》“制剂通则”为基础进行合并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

主要动物疫病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4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总体要求是,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小反刍兽疫免疫的总体要求是,在西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受威胁地区对所有羊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 上述四种为国家强制免疫。强制免疫均为政府采购。免费免疫。 下列为重点免疫疾病均有相应疫苗。 猪瘟 猪瘟俗称“烂肠瘟”,其发病率和死亡率可达90%以上,是严重危害养猪业发展的疫病之一,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猪瘟是由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传染病,只发生于猪,一年四季均可发病,通过接触传播,病猪及其排泄物是主要传染源。发病后病猪精神沉郁,被毛松乱,嗜眠,畏寒,食欲显著减少或废绝,高热稽留,达41~42℃,粪便干燥,夹杂血液、粘液,后期腹泻,怀孕母猪可引起死胎、流产。目前无特效治疗药物,预防的最好方法是接种猪瘟脾淋细胞疫苗,仔猪在阉割时进行首次免疫,以后每年免疫1-2次当猪场出现以上症状时,畜主应及时向当地兽医站报告,进行确诊,确诊后立即按照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重庆市永川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处置疫情。 猪丹毒 猪丹毒是猪丹毒杆菌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传染病,俗称“打火印”,架子猪最易感染发病,多发于夏季,5~8月是发病的高峰期,传播途径以消化道感染为主,其主要症状为发热稽留(42~43℃),粪便干硬,粟状(后期可能下痢)呼吸迫促,粘膜发绀。胸、腹、背、四肢内侧皮肤出现大小、形状不一的疹块,稍突起,指压退色,俗称“打火印”。 防治措施:一是使用猪丹毒疫苗免疫预防,免疫期可达9个月;二是对发病的猪只使用青霉素、金霉素、土霉素等治疗,有特效。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是由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变异株引起的一种高致死性疫病,该病传播速度快、发病覆盖面广,主要威胁妊娠(怀孕)母猪和新生仔猪,母猪流产率可达30%以上,仔猪发病率达100%,死亡率达50%以上,育肥猪也可发病死亡,呼吸道是主要传播途径,也可垂直传播,在高温、高湿、蚊蝇滋生的夏季多发,该病常与猪瘟等其它疫病同时发生,出现多种疫病混合感染,这样发病率和死亡率会更高。此病的主要临床症状是发烧40—42.5℃,厌食或不食,眼结膜发炎,咳嗽喘气,后驱无力,不能站立或摇摆抽搐,有些患猪耳朵或体位末端发紫,皮肤有的发红。目前无特效药物治疗。 防治措施:以预防为主,加强饲养管理和环境消毒,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按时接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发生疫情后,立即按照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重庆市永川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处置疫情。 鸡新城疫 鸡新城疫是由新城疫病毒所引起的鸡和火鸡的一种急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本病发病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Word版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一、西药部分 注: 1、药品名称:药品中文名称为通用名。为方便临床使用,部分药品用小括号注明曾用名称。中括号内的内容为注释。英文名称主要为INN。

2、剂型:“片剂”指普通口服片剂,包括包衣片(含糖衣片、薄膜衣片、肠溶片等)、分散片、阴道片、划痕片。“胶囊剂”指普通胶囊剂,包括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注射剂包括注射用溶液、注射液、注射用粉针(含冻干粉针)。其他剂型以本目录规定的剂型为准。 3、药品分类:药品根据临床药物学和科室用药分类,临床各科用药不受本目录分类的限制。 4、个别复方制剂用复方成分表示,各复方成分间用“/”分开。 5、药品前的编号为顺序编号,重复药品及剂型以“**”注明,每类药品按拼音排序,先后次序无特别涵义。 6、在限制使用范围一栏中标“*”的药品,各地应对使用该药的临床适应症或医疗机构、医师级别或科别作出限制规定。

一、西药部分 注: 1、药品名称:药品中文名称为通用名。为方便临床使用,部分药品用小括号注明曾用名称。中括号内的内容为注释。英文名称主要为INN。 2、剂型:“片剂”指普通口服片剂,包括包衣片(含糖衣片、薄膜衣片、肠溶片等)、分散片、阴道片、划痕片。“胶囊剂”指普通胶囊剂,包括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注射剂包括注射用溶液、注射液、注射用粉针(含冻干粉针)。其他剂型以本目录规定的剂型为准。 3、药品分类:药品根据临床药物学和科室用药分类,临床各科用药不受本目录分类的限制。 4、个别复方制剂用复方成分表示,各复方成分间用“/”分开。 5、药品前的编号为顺序编号,重复药品及剂型以“**”注明,每类药品按拼音排序,先后次序无特别涵义。 6、在限制使用范围一栏中标“*”的药品,各地应对使用该药的临床适应症或医疗机构、医师级别或科别作出限制规定。 7、本目录所列药品,不包含“地标品种”。

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

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 一类动物疫病(17种) 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鲤春病毒血症、白斑综合征 二类动物疫病(77种) 多种动物共患病(9种):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炭疽、伪狂犬病、魏氏梭菌病、副结核病、弓形虫病、棘球蚴病、钩端螺旋体病 牛病(8种):牛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恶性卡他热、牛白血病、牛出血性败血病、牛梨形虫病(牛焦虫病)、牛锥虫病、日本血吸虫病 绵羊和山羊病(2种):山羊关节炎脑炎、梅迪-维斯纳病 猪病(12种):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经典猪蓝耳病)、猪乙型脑炎、猪细小病毒病、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病、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圆环病毒病、副猪嗜血杆菌病 马病(5种):马传染性贫血、马流行性淋巴管炎、马鼻疽、马巴贝斯虫病、伊氏锥虫病 禽病(18种):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传染性支气管炎、传染性法氏囊病、马立克氏病、产蛋下降综合征、禽白血病、禽痘、鸭瘟、鸭病毒性肝炎、鸭浆膜炎、小鹅瘟、禽霍乱、鸡白痢、禽伤寒、鸡败血支原体感染、鸡球虫病、低致病性禽流感、禽网状内皮组织增殖症 兔病(4种):兔病毒性出血病、兔粘液瘤病、野兔热、兔球虫病 蜜蜂病(2种):美洲幼虫腐臭病、欧洲幼虫腐臭病 鱼类病(11种):草鱼出血病、传染性脾肾坏死病、锦鲤疱疹病毒病、刺激隐核虫病、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病毒性神经坏死病、流行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斑点*尾鮰病毒病、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流行性溃疡综合征 甲壳类病(6种):桃拉综合征、黄头病、罗氏沼虾白尾病、对虾杆状病毒病、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传染性肌肉坏死病 三类动物疫病(63种) 多种动物共患病(8种):大肠杆菌病、李氏杆菌病、类鼻疽、放线菌病、肝片吸虫病、丝虫病、附红细胞体病、Q热 牛病(5种):牛流行热、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牛生殖器弯曲杆菌病、毛滴虫病、牛皮蝇蛆病 绵羊和山羊病(6种):肺腺瘤病、传染性脓疱、羊肠毒血症、干酪性淋巴结炎、绵羊疥癣,绵羊地方性流产 马病(5种):马流行性感冒、马腺疫、马鼻腔肺炎、溃疡性淋巴管炎、马媾疫 猪病(4种):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感冒、猪副伤寒、猪密螺旋体痢疾 禽病(4种):鸡病毒性关节炎、禽传染性脑脊髓炎、传染性鼻炎、禽结核病 蚕、蜂病(7种):蚕型多角体病、蚕白僵病、蜂螨病、瓦螨病、亮热厉螨病、蜜蜂孢子虫病、白垩病犬猫等动物病(7种):水貂阿留申病、水貂病毒性肠炎、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犬传染性肝炎、猫泛白细胞减少症、利什曼病。 鱼类病(7种):鮰类肠败血症、迟缓爱德华氏菌病、小瓜虫病、黏孢子虫病、三代虫病、指环虫病、链球菌病 甲壳类病(2种):河蟹颤抖病、斑节对虾杆状病毒病 贝类病(6种):鲍脓疱病、鲍立克次体病、鲍病毒性死亡病、包纳米虫病、折光马尔太虫病、奥尔森派琴虫病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说明

凡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简称《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一、目录构成 (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共2535个,包括西药1297个,中成药1238个(含民族药88个)。其中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5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 (二)《药品目录》收载的西药甲类药品402个,中成药甲类药品192个,其余为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时区分甲、乙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分甲、乙类。 二、编排与分类 (三)药品分类及分类代码执行《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行业标准。药品分类西药主要依据解剖-治疗-化学分类(ATC),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主治分类。临床具有多种治疗用途的药品,选择其主要治疗用途分类。临床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

(四)西药、中成药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药品排列顺序及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三、名称与剂型 (五)除在“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剂型单列。中成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备注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六)西药剂型在《中国药典》“制剂通则”的基础上合并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合并归类的剂型所包含的具体剂型见下表: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培训要点(DOC)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培训要点》 ——开封市中医院-医保科臧华夫 2016-10-09 一、门诊重症慢性病-疾病谱

二、医保相关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摘要】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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