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2020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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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2020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
作实施方案
长沙县2017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长沙县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年-2020年)》(湘政发〔2015〕45号)、《长沙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
作方案》(长教通〔2017〕4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推进我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
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
协调发展,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发展
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考试与评价
(一)文化考试
1、书面文化考试的科目、分值
(1)初三年级的书面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文科综合(200分)、理科综合(200分)。其中,文科综合的内容为政治、历史,理科综合的内容为物理、化学。初二年级的书面文化考试科目为生物(100分)和地理(100分)。2017届初中毕业生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卷面分占该生文科综合、理
科综合最终成绩总分的80%,初二年级时所考的地理、生物两科的
成绩分别占该生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最终成绩总分的20%。
(2)初三文科综合和初二地理两科实行开卷考试,其它各科实行
闭卷考试。书面考试科目的试卷和答卷均按照网上阅卷的标准印制。
(3)听障学生的英语听力科目可实行免考。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
及以上的听障学生,即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
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较好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的听
障学生,可在初中毕业考试前申请免试英语听力。符合英语听力免
试条件的听障学生要求参加英语听力考试,可向学校申请备案,由
学校向县招生办申请在考试中使用助听设备,招生办在编排考场时
根据情况就近安放播音设备。聋哑学生的语文口语交际和英语口语
考查参照听力科目免考方案执行。
(4)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
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
×(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2、书面文化考试命题原则及学科要求:
(1)命题原则
按照《湖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2017年版)有关要求,
优化命题导向,关注核心素养,突出考查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突
出考查主干知识和核心能力,注重试题素材与生活实践的紧密结合,注重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的生活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
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试题要充分体现课程标准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有利于促
进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
(2)命题要求
建立以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组成的长沙市中考命题专家库,每年中考命题教师在市教育局纪委监督下从专家库随机抽取。所有命题人
员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和命题保密协议,进一步完善命题、审题、
制卷、评卷等各个环节工作制度,确保考试质量,杜绝差错。
(二)语文口语交际考查、英语口语考查和艺术考试、理科实验考查
1、语文口语交际考查、英语口语考查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初中毕业生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按市教育局的安排,统一进行,其考查结果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学习能力”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
2、理科实验考查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初中毕业生理科实验考查实施细则要求,我县由教育科组织,县仪器电教站具体制定组织实施的考查办法,对初中毕业学生进行理科实验考查,其考查结果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实践能力”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
3、艺术考试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初中毕业升学艺术考试的通知,我县按市教育局的安排,制定考试实施细则,统一组织进行,其考查结果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审美与表现能力”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
(三)综合素质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审美与表现能力、运动与健康状况等五个维度对学生进行评价。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
(1)结果的审查
班级评价工作小组对学生原始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价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价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理由及更改人姓名,同时保存原评价记录备查。
(2)公示与通知
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原则、办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作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价结果只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调查处理。
(3)结果的表达与使用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五个维度分项以等级形式表达,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另发)。
(四)书面文化考试时间
年级
日期
上午
下午
初中三年级
(2014级)
6月16日(星期五)
语文9:00-11:30
理科综合
15:00-17:00
6月17日(星期六)
数学9:00-11:00
文科综合(开卷)
15:00-17:00
6月18日(星期日)
英语9:0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