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常见重大隐患分类
非煤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标准
非煤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标准
非煤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标准
1. 爆炸、火灾等事故风险。
矿山应当建立完善的事前预防、事中应急和事后处置机制,必要时对危险化学品等物资进行安全存储和管理。
2. 坍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
应加强对地质情况的监测和预警,采取措施防止灾害发生,并在灾害发生时进行及时救援和处置。
3. 交通运输安全隐患。
应对车辆、机械等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运行安全,同时对矿山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管理和监督。
4. 生产设备安全隐患。
应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并加强对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5. 作业人员安全隐患。
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监管和管理,保证其使用安全标准化的操作规程,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6. 环境污染隐患。
应对矿山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和管理,加大对矿山污染的治理力度,同时建立污染物减排和环保措施评估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过度污染。
非煤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非煤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非煤矿山是我国矿业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开采和生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非煤矿山在开采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不及时加以判定和处理,将会对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建立和完善非煤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一、地质构造隐患。
地质构造是非煤矿山开采中常见的重大隐患之一。
在地质构造复杂的地区,地震、滑坡、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频发,给矿山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对于地质构造隐患的判定,需要参考当地的地质勘探报告和地质灾害历史记录,对矿山所处地质构造进行全面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二、矿山水文地质隐患。
矿山水文地质隐患是指由于地下水涌出或渗漏导致的矿山地质灾害。
在非煤矿山开采过程中,地下水的涌出会导致矿体松动,从而引发地面塌陷、山体滑坡等灾害。
因此,对于矿山水文地质隐患的判定,需要对矿山地下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以确定地下水对矿山安全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矿山安全管理隐患。
矿山安全管理隐患是指由于矿山管理不善导致的安全隐患。
包括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因此,对于矿山安全管理隐患的判定,需要对矿山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安全设施完善程度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管理隐患。
四、矿山环境保护隐患。
矿山环境保护隐患是指由于矿山开采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
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破坏等问题。
对于矿山环境保护隐患的判定,需要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保障矿山开采过程中对环境的最小影响。
五、矿山安全隐患综合评定。
以上所述的非煤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是非常重要的,但在实际应用中需要对各项隐患进行综合评定,以确定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矿山生产的安全稳定进行。
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简报
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简报
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用于评定矿山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程度的一套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或相关部门发布,并对矿山的安全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一般包括矿井内外环境、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对于矿井内外环境来说,判定标准可能包括通风、排水、瓦斯、粉尘等环境因素的监测情况;对于设备设施来说,可能包括井下机电设备的完好情况、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等;对于安全管理来说,可能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事故应急预案的完备性等方面。
其次,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通常会对不同隐患的级别进行分类,一般分为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和特大隐患等级别。
不同级别的隐患会对应不同的整改要求和时限,以及可能的处罚措施。
此外,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还可能会根据矿山的具体情况和特点进行调整和细化,以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例如,对于不同类型的矿山(如煤矿、金属矿山等),可能会有针对性的标准
和要求。
总的来说,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有助于规范矿山安全生产行为,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非煤矿山选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非煤矿山选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选矿设备老化和维护不到位:选矿设备使用时间长,会出现磨损、老化等问题,容易导致设备故障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而一些企业在维修设备方面投入不足,导致设备维护不到位,增加了安全风险。
2. 选矿过程中的粉尘问题:选矿过程中,常常会产生大量的粉尘。
这些粉尘不仅会对工人的健康造成影响,还会增加事故的发生概率。
特别是矿石中的一些重金属粉尘,更容易对人体产生毒性影响,增加了工人职业病的发生率。
3. 选矿过程中的化学品问题:一些矿石的选矿过程中需要使用一些化学品,这些化学品如果不正确使用或存放不当,会对工人的健康和环境造成重大危害。
特别是一些易燃易爆的化学品,对安全造成威胁更大。
4. 选矿过程中的水环境问题:一些选矿工艺需要使用大量的水资源,并产生大量的废水。
而一些企业在处理废水方面投入不足或者处理方法不科学,导致污水排放超标,严重污染周边水环境,增加了安全风险。
5. 选矿过程中的工艺技术问题:一些选矿企业在选矿工艺设计和操作方面存在问题,导致选矿过程不稳定,容易导致设备故障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另外,一些企业在员工技术培训和操作规程制定方面存在不足,使得工人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不高,增加了安全风险。
6. 管理方面的问题:一些企业对选矿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不到位,缺乏科学的安全规程和制度,导致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措施不到位。
同时,管理层对于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安全投入,从而增加了安全隐患。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非煤矿山选矿需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 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定期对选矿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更换老化和故障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设备维护,提高设备使用寿命。
2. 加强粉尘防控工作:加强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和除尘设施的维护,减少粉尘的产生和滞留。
同时,对工人进行个体防护,佩戴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具,减少粉尘对工人健康的影响。
3. 加强化学品管理和使用:建立化学品使用台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和存放化学品,加强对工人的培训和防护,确保化学品不对工人和环境造成伤害。
非煤矿山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分类
非煤矿山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分类非煤矿山企业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消除隐患:1、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2、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3、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开采移动线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严重影响安全的。
4、有严重水患,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5、没有按规定使用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的。
6、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经有资质的安全检测检验机构检测,以及经检测检验不合格的。
7、民爆器材库不符合规程规范要求以及违规、超量和混合的。
8、危险级排土场(废石场)没有治理,以及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9、露天矿山开采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
10、露天矿山没有采用自上而下顺序、分阶段(层)开采的。
11、露天矿山企业没有对高陡边坡采取监测监控措施,以及对较大滑坡体没有治理的。
12、露天矿山台阶参数和设备能力严重不匹配的。
13、地下矿山每个矿井、每个生产水平(中段)、每个采场没有两个安全出口的。
14、地下矿山没有按规定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以及通风能力不足,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要求的。
15、地下矿山未按相关规定建立排水系统,以及排水系统能力严重不足的。
16、有自然发火倾向,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
17、没有对采空区进行治理,以及对地表塌陷没有采取有效监测监控措施的。
18、地下矿山一级负荷没有双回路、双电源供电的。
19、地下矿山开采与煤共(伴)生矿产资源,没有采取防治瓦斯、煤尘爆炸等措施的。
20、尾矿库坝体超过设计坝高、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以及尾矿库排洪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21、危库、险库没有停止生产并采取有效治疗措施的。
22、尾矿库未按规定进行闭库的。
23石油企业没有采取防井喷、防爆炸、防硫化氢中毒、防恶劣气象措施的。
24、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和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作场所安全:判定是否存在工作场所不安全的情况,如顶板、地面、支撑等结构存在松动、坍塌的风险。
2. 煤与瓦斯等可燃气体积聚情况:判定是否存在可燃气体积聚并达到爆炸危险的程度,如煤与瓦斯等可燃气体浓度超过安全标准。
3. 火花及静电造成的爆炸、火灾风险:判定是否存在容易产生火花的设备或操作,如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可能引发爆炸或火灾。
4. 煤尘、瓦斯等易燃易爆物质的聚集情况:判定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质的聚集并达到爆炸危险的程度,如煤尘、瓦斯等易燃易爆物质积聚超过安全标准。
5. 部分地质条件:判定地质条件是否存在导致坍塌、滑坡、地面沉降等灾害的风险,如存在地质构造复杂、不稳定的区域。
6. 进风回风控制:判定是否存在进风回风等通风控制不当的情况,导致煤尘、瓦斯等易燃易爆物质无法有效排除。
7. 安全设施和设备状态:判定安全设施和设备是否完好,如逃生通道、灭火器、自救器材等是否齐全有效。
综合上述因素,可以制定一套完整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估和判定,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
具体的判定标准会根据不同的矿山类型和地理条件有所不同,需经过科研与专家论证后确定。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一)安全出口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1∙矿井直达地面的独立安全出口少于2个,或者与设计不一致;2.矿井只有两个独立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且安全出口的间距小于30米,或者矿体一翼走向长度超过1000米且未在此翼设置安全出口;3.矿井的全部安全出口均为竖井且竖井内均未设置梯子间,或者作为主要安全出口的罐笼提升井只有1套提升系统且未设梯子间;4.主要生产中段(水平)、单个采区、盘区或者矿块的安全出口少于2个,或者未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5.安全出口出现堵塞或者其梯子、踏步等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导致安全出口不畅通。
(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或者工艺。
(三)不同矿权主体的相邻矿山井巷相互贯通,或者同一矿权主体相邻独立生产系统的井巷擅自贯通。
)地下矿山现状图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1.未保存《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 -2020 )第4.1.10条规定的图纸,或者生产矿山每3个月、基建矿山每1个月未更新上述图纸;2.岩体移动范围内的地面建构筑物、运输道路及沟谷河流与实际不符;3.开拓工程和采准工程的井巷或者井下采区与实际不符;4.相邻矿山采区位置关系与实际不符;5.采空区和废弃井巷的位置、处理方式、现状,以及地表塌陷区的位置与实际不符。
(五)露天转地下开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1.未按设计采取防排水措施;2.露天与地下联合开采时,回采顺序与设计不符;3.未按设计采取留设安全顶柱或者岩石垫层等防护措施。
(六)矿区及其附近的地表水或者大气降水危及井下安全时,未按设计采取防治水措施。
(七)井下主要排水系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1.排水泵数量少于3台,或者工作水泵、备用水泵的额定排水能力低于设计要求;2.井巷中未按设计设置工作和备用排水管路,或者排水管路与水泵未有效连接;3.井下最低中段的主水泵房通往中段巷道的出口未装设防水门,或者另外一个出口未高于水泵房地面7米以上;4.利用采空区或者其他废弃巷道作为水仓。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随着矿山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了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下面我将对这个标准进行解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一、概述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的评估和判定,旨在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和减少矿山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判定标准(一)人员安全隐患1.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程度:包括人员主观意识、安全意识以及安全责任意识等。
2.人员培训及教育:培训内容是否充分、培训质量等。
3.人员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人员考勤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设备安全隐患1.设备质量及维护保养情况:设备是否正常工作、维护保养是否及时等。
2.设备安全保护措施:是否配备安全装置、配套措施是否完善等。
3.设备使用环境:环境因素带来的影响、使用负荷是否过重等。
(三)生产作业安全隐患1.生产作业流程及规章制度:作业流程合理性、规章制度健全性等。
2.作业操作安全风险:是否存在与身体有关的事故隐患、操作规程是否清晰。
3.工作场所安全风险:作业场所是否符合标准、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四)其他安全隐患1.周边环境:是否处于高度危险区域、环境质量是否达标等。
2.安全应急措施:应急响应预案健全程度、应急设备使用方便程度等。
3.其他事故隐患:与金属非金属矿山相关的其他安全隐患。
三、总结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制定,有效地增强了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管理水平。
同时,矿山企业也应该加强对设备、人员和生产作业方面的管理,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以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一、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1. 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是矿井安全的重要保障,判定标准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通风系统故障、风量是否达标、通风管道是否破损等。
2. 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测:矿井中存在瓦斯等有害气体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判定标准主要包括是否存在瓦斯检测设备故障、瓦斯浓度是否超标等。
3. 工作面防尘措施是否到位:矿井工作面的防尘措施直接关系到矿工的健康安全,判定标准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防尘设备故障、防尘效果是否满足要求等。
4. 矿井巷道支护是否稳固:巷道支护是矿井安全的基础,判定标准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巷道支护设备故障、支护结构是否完好等。
5. 灭火设施是否齐全:矿井火灾是极易引发重大事故的因素之一,判定标准主要包括灭火设备是否齐全、灭火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等。
二、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1. 矿井通风系统是否畅通:通风系统对于非金属矿山的安全生产同样至关重要,判定标准主要包括通风系统是否存在堵塞、风量是否达标等。
2. 粉尘浓度是否过高:非金属矿山常常伴随着大量的粉尘产生,粉尘浓度过高会导致爆炸、火灾等事故,判定标准主要包括粉尘浓度是否超标、防尘设施是否完善等。
3. 地质构造是否稳定:非金属矿山通常存在较为复杂的地质条件,地质构造的稳定性直接关系到矿山的安全,判定标准主要包括地质构造是否存在变形、是否存在地质灾害等。
4.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是否规范:非金属矿山中常常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判定标准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是否规范、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5. 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人为因素是非金属矿山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掌握安全操作规程等。
总结:金属和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主要包括通风系统、瓦斯检测、防尘措施、巷道支护、灭火设施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科学合理的判定标准,可以及早发现和解决事故隐患,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判定标准的实施可以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的安全生产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减少事故发生
通过严格执行判定标准,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
02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 标准
金属非金属矿山整体结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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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词:整体结构稳定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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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判定标准,该矿山存在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涉 及尾矿库设计不合理、排洪
措施不到位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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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分析
该矿山尾矿库设计不合理, 溢流口高度不足,同时缺乏 有效的排洪措施,导致尾矿
库溢流事故发生。
改进措施
优化尾矿库设计,提高溢流 口高度,完善排洪措施,加 强环境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
,确保作业安全。
。
隐患分析
该矿山边坡设计不合理 ,稳定性差,同时缺乏 对边坡的日常监测和维 护,导致事故发生。
判定标准
根据判定标准,该矿山 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涉及边坡设计不 合理、稳定性差等方面
。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案例三
事故概述
判定标准
某金属矿山在选矿作业过程 中,由于尾矿库溢流,造成
环境污染和人员伤亡。
分类
根据隐患的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后果,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隐患最为严重,可能 导致多人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二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三级隐患影响相对较小,但仍需采 取措施进行整改。
判定标准制定背景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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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要求
随着社会对安全生产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定金属非金属矿山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成为迫切需求。
露天非煤矿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认定目录及企业待检资料清单
露天非煤矿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认定目录及企业待检资料清单(供参考)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露天矿山安全检查表内容常见重大事故隐患:1.开采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
2.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开采移动线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
3.没有采用自上而下顺序、分台阶(层)开采的。
4.没有对高陡边坡采取监测监控措施,以及对较大滑坡体没有治理的。
5.台阶参数和设备能力严重不匹配的。
6.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露天非煤矿山企业待检资料清单注:企业待检资料必须为纸质版或原件,按照执法检查项目顺序分门别类准备。
若检查时不能现场提供的,一律视为没有。
1、建设程序及证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爆破安全协议(非自主爆破的)。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三同时”有关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书面报告(或会议纪要)。
2、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证件及聘用文件,员工花名册等。
3、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汇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以备后续查劳动防护用品、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现场带班等制度用)。
4、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5、外包工程外包工程单位施工资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技术交底资料,对外包单位考核资料等。
6、劳动保护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及发放记录。
7、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台账,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及治理效果评估报告备案材料,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材料,风险分级管控机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材料,岗位风险告知卡。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最新版)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最新版)(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安全出口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要求。
2.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3.相邻矿山的井巷相互贯通。
4.没有及时填绘图,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5.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6.地表水系穿过矿区,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治水措施。
7.排水系统与设计要求不符,导致排水能力降低。
8.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9.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或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
10.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山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与设计要求不符。
11.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山,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采取防火措施。
12.在突水威胁区域或可疑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进行探放水。
13.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不实施停产撤人。
14.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15.开采错动线以内存在居民村庄,或存在重要设备设施时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16.擅自开采各种保安矿柱或其形式及参数劣于设计值。
17.未按照设计要求对生产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处理。
18.具有严重地压条件,未采取预防地压灾害措施。
19.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
20.矿井未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或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21.未配齐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
22.提升系统的防坠器、阻车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或信号闭锁措施失效;未定期试验或检测检验。
23.一级负荷没有采用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或单一电源不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需要。
24.地面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或井下使用的普通变压器采用中性接地。
(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地下转露天开采,未探明采空区或未对采空区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一、总则为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判定和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山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制定本判定标准。
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类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为生产工艺系统、矿井通风、矿井提升运输、矿井供配电、尾矿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等六类。
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一)生产工艺系统1. 矿山无正规设计或者未按照正规设计组织生产建设。
2. 未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进行稳定性分析、计算及监测。
3. 露天开采高陡边坡,边坡角超过设计规定的范围。
4. 地下开采采空区未及时处理。
5. 矿山企业未实行分级分段开采,出现上下不同中段同时作业或者在同一台阶多台铲运机同时作业现象。
6. 露天矿山未按正规设计形成台阶状边坡,出现顺帮开采或者台阶参数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7. 斜井提升容器、索道人车等运载工具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8. 输送人员索道无上下分线、无醒目停车位置信号、无安全乘坐提示标志等。
9. 露天矿用电铲、钻机、装载机、汽车、推土机、挖掘机等非防爆运输工具未装设防飞溅装置或者未装设警示灯具。
10. 露天矿采剥作业面未设置安全避险警示标识或者标识不清晰。
11. 地下矿山一级负荷未采用双电源供电。
12. 地下矿山井下主要排水系统水泵排水能力、管路和水仓容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3. 井下采掘设备没有断电功能。
14. 井下主要通风机未实现双回路供电。
15. 地下矿山未按规定设置避难硐室或未向避难硐室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空气、食品、饮料和各种急救用品等。
16. 地下矿山同一中段采场不同安全出口之间未设置联络道。
17. 地下矿山采场与各中段采场之间未设置运输信号系统。
露天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露天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解读露天矿山是一种常见的采矿方式,其矿藏暴露在地表,采矿过程需要进行爆破、挖掘等作业。
虽然露天矿山采矿效率高,但同时也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例如山体滑坡、落石、爆炸等事故。
为了确保矿山安全运营,相关部门制定了露天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一、隐患类别按照隐患的性质和影响范围,通常将露天矿山的重大隐患分为以下几类:地质环境隐患、采区安全隐患、生产设施隐患、非生产设施隐患和管理运行隐患。
其中,地质环境隐患是最常见、最危险的一类隐患,主要包括地面塌陷、山体滑坡、地裂缝和涌水等。
二、判定标准判定一个露天矿山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例如地质条件、采矿工艺、设备设施等。
根据相关规定,一个露天矿山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就应当被认定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1.地方政府环保主管部门认定存在风险2.矿山内发生过较大的安全事故3.生产过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4.采矿现场存在较大的安全事故隐患5.矿山设备和设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6.矿山管理和运行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三、隐患治理如果一座露天矿山被认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当立即进行隐患治理。
治理的具体方式和措施需要根据矿山的具体情况而定,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监测和预警:加强对地质环境、采区安全、设备设施等方面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问题。
2.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措施避免人为因素引起的安全事故,加强对采矿过程和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3.完善应急预案: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事故,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
4.拆除或改建危险设施: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设施、建筑进行拆除或改建,降低矿山的安全风险。
总之,露天矿山的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是制定的重要安全管理措施之一,对于提高矿山安全运营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
各地政府和矿业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矿山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三篇)
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一)采掘施工方面1.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开采移动线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2.露天矿山没有采用自上而下顺序、分台阶(层)开采的;3.露天矿山台阶参数和设备能力严重不匹配的;4.地下矿山超层越界开采或者擅自开采保安矿柱、岩柱的;5.地下矿山每个矿井、每个生产水平(中段)、每个采场不具备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的;6.夜间无照明装卸作业的。
(二)火工品及爆破方面1.矿山爆破器材库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民爆器材违规、超量和混存的;2.爆破作业时,对拒爆和残爆现象不处理,处理时不采取警戒、防护措施,或使用铁器、设备直接挖取的;3.使用非专用车辆运送爆破器材或炸药、雷管混装混运的;4.露天矿山开采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5.爆破作业现场没有设置坚固的人员避炮设施的。
(三)边坡及采空区方面1.没有对采空区进行治理,以及对地表塌陷没有采取有效监测监控措施的;2.对采空区密集区域不执行先探后采的;3.在探明的采空区危险区域内进行采掘施工作业的;4.露天矿山边坡角大于自然安息角或者边坡不稳的;5.露天矿山没有对高陡边坡采取监测监控措施,以及对较大滑坡体没有治理的。
(四)排土场方面1.在经常发生滑坡的山坡地基或软地基上排土,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2.山坡汇水面积大而未修筑排水沟或排水沟被严重堵塞的;3.排土场边缘没有设置安全车档,或车档高度不足轮胎直径1/2,车档顶宽和底宽不足轮胎直径1/4和3/4的;4、对沉降部位不及时进行处理,在反坡角小于2%的位置进行排土作业的;5.坡顶线内侧30m内侧范围内有大面积裂缝(缝宽0.1m-0.25m)或不正常下沉(0.1m-0.2m)时,汽车仍在该区域进行排土作业的;6.排土场内因烟雾、粉尘、照明等因素使驾驶员视距小于30m 的;7.夜间无照明进行排土作业的;8.易发生泥石流的山坡排土场,下游存在采石场、工业场地、居民点、铁路、道路及永久建筑等,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9.推土机沿排土场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的;10.排土作业车辆倒车速度大于5km/h,高速冲撞安全车档的。
非煤矿山选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2篇)
非煤矿山选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一)尾矿库方面1.尾矿库调洪库容严重不足,尾矿坝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达不到设计规范的要求,不能确保坝体安全的;2.排水管路出现裂缝、变形、腐蚀或磨损,排水管接头漏砂;3.排水系统部分或严重堵塞或坍塌,排水能力急剧降低或不能排水,排水井显著倾斜,有倒塌迹象的;4.浸润线位置过高,渗透水自高位出逸,坝面出现沼泽化的;5.坝体出现较多的局部纵向或横向裂缝,坝体出现小的管涌并挟带少量泥沙的;6.堆积坝外坡冲蚀严重,形成较多或较大冲沟拉槽的;7.坝体出现贯穿性的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的管涌,水质浑浊挟带泥沙或坝体渗流在堆积坝坡有较大范围逸出,且出现流土变形的;8.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的;9.经验算,坝体稳定安全系数小于设计规范规定值0.98的;10.堆积坝的整体外坡坡比陡于设计规定值,或虽符合设计规定,但部分高程上的堆积坝边坡过陡,可能形成局部失稳的;11.坝端无截水沟,山坡雨水冲刷坝肩的;12.截水沟上部山坡滑坡、堵塞截水沟,洪水冲刷坝肩的。
(二)特种设备方面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超期未检或未按检验要求检修(停用)的;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的压力表、安全阀超期未检,防爆膜未定期更换的;3.使用非法制造的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4.压力容器出现焊缝开裂、深度机械伤痕、锈蚀点,以及安全阀整定值超过规定限值的。
(三)化学危险品与放射源方面1.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氰化钠等)露天贮存或混存的,或在潮湿、易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的;2.在直接接触化学危险品的岗位,没有配备足量解毒药品或药品失效而没有及时更换的;3.在直接接触化学危险品的岗位,没有配备足量合格专用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损坏没有及时更换的;4.核子秤、密度计等使用放射源的设施设备,防辐射装置严重损坏或丢失,导致放射源暴露的。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别标准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别标准摘要:一、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的背景及重要性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别标准1.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2.矿井瓦斯浓度超标3.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4.矿井火灾隐患5.矿井提升运输设备安全性能差6.矿井边坡稳定性问题7.尾矿库安全管理不善三、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1.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的建设和管理2.严格控制矿井瓦斯浓度3.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勘查和监测4.建立矿井火灾防治体系5.提高矿井提升运输设备安全性能6.加强矿井边坡稳定性监测和治理7.规范尾矿库安全管理四、结论正文:金属非金属矿山作为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生产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的发生,本文根据相关资料,总结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别标准及防范措施。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的背景及重要性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隐患众多,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将对矿井及周围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甚至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因此,研究和掌握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别标准,对于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别标准1.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矿井通风系统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的重要设施。
如果通风系统不完善,可能导致矿井内瓦斯、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引发矿难。
2.矿井瓦斯浓度超标:瓦斯是矿井火灾和爆炸的主要隐患。
矿井瓦斯浓度超标,易引发瓦斯爆炸事故。
3.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导致矿井涌水、突水、地面塌陷等事故。
4.矿井火灾隐患:矿井火灾可能导致矿难,甚至引发瓦斯爆炸等恶性事故。
5.矿井提升运输设备安全性能差:矿井提升运输设备安全性能差,可能导致矿工高空坠落、设备故障等事故。
6.矿井边坡稳定性问题:矿井边坡稳定性问题可能导致地面塌陷、滑坡等事故。
7.尾矿库安全管理不善:尾矿库安全管理不善,可能导致尾矿泄漏、溃坝等事故。
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整改制度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为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术语事故隐患:是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潜在祸患。
二、分类1、按事故隐患起因分:(1)设备事故隐患;(2)火源、火险事故隐患;(3)质量事故隐患;(4)电器事故隐患;(5)尘毒事故隐患;(6)安全防护事故隐患;(7)交通事故隐患;(8)其他事故隐患。
2、按危害程度分:(1)一般性事故隐患:是指对人身安全、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已构成威胁,但整改方法比较简单,涉及的范围较窄,投资也比较少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对人身安全或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已构成严重威胁,有可能造成事故,整改的工作量大,涉及的范围广,投资多的隐患。
三、事故隐患管理部门1、技术科组织土建、环保、设备技术员对土建、尘毒、设备等事故隐患进行专业检查。
2、消防安全组负责对火源、火险事故隐患进行专业检查,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3、安环科对安全防护事故隐患及其他事故隐患进行专业检查。
四、管理部门职责1、各专业检查部门负责人,应亲自抓事故隐患的检查工作。
根据事故隐患的起因和危害程度,查清原因,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落实负责部门和负责人。
2、自查部门按月登记《事故隐患登记表》。
原则上一般性事故隐患由所在部门负责整改,如事故隐患所在部门受条件限制,不能进行整改时,按事故隐患起因向专业检查部门上交《事故隐患报告单》。
3、对有条件整改而不按要求整改的,由专业检查部门(组)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强行限制整改。
4、对事故隐患所在部门或负责整改部门,接到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仍然迟迟不动或口头答应,但不按时完成整改计划的,可视其具体情节予以通报或建议行政处分。
5、负责整改部门,由于无故拖延整改时间而导致发生事故,由整改部门负主要责任。
6、在按计划整改的过程中发生事故,对发生事故的原因、情节进行详细调查分析后,找出责任者。
7、由于专业检查不力(以《整改通知单》为准)而造成事故,由专业检查部门负主要责任。
锂矿石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锂矿石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1. 背景随着锂电池行业的迅速发展,锂矿石矿山的开采和生产活动也日益增加。
为了确保矿山的安全运营并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是必要的。
2. 目的本文档旨在提供锂矿石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以便矿山管理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导致严重事故的隐患。
3. 判定标准为了简化标准和避免法律复杂性,以下是建议的锂矿石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3.1 爆炸和火灾风险- 矿山内存在可燃性气体或有毒气体的积聚;- 未对易燃物品进行妥善储存或处理;- 矿山使用的设备缺乏适当的防爆措施;3.2 塌方和崩塌风险- 矿山内存在明显的岩石松动、地质裂缝等迹象;- 地下水位过高或排水设施不完善;- 矿山内部巷道和坡道的支护不稳定;3.3 染毒和污染风险- 矿山生产过程中未合规处理或储存有害物质;- 排放的废水和废气未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未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以减少对工人和周边环境的污染;3.4 设备故障和失效风险- 矿山内使用的设备经常出现故障或存在明显失效迹象;- 缺乏定期维护和检修的设备;- 未建立设备故障和失效的监测机制;3.5 人员培训和安全意识风险- 矿山工作人员未接受充分的安全培训;- 缺乏有效的事故应急响应计划;- 人员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程序;4. 参考以上判定标准建议参考国家或地区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
建议矿山管理人员在制定和执行隐患判定标准时,与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进行合作和咨询,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这些判定标准旨在帮助矿山管理人员识别潜在的重大隐患,但并不代表法律观点,不能用于法律争议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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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常见重大安全隐患分类
1.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2.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3.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开采移动线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
4.有严重水患,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5.没有按规定使用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的。
6.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经有资质的安全检测检验机构检测,以及经检测检验不合格的。
7.民爆器材库不符合规程规范要求以及违规、超量和混存的。
8.危险级排土场(废石场)没有治理,以及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9.露天矿山开采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
10.露天矿山没有采用自上而下顺序、分台阶(层)开采的。
11.露天矿山企业没有对高陡边坡采取监测监控措施,以及对较大滑坡体没有治理的。
12.露天矿山台阶参数和设备能力严重不匹配的。
13.地下矿山每个矿井、每个生产水平(中段)、每个采场没有两个安全出口的。
14.地下矿山没有按规定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以及通风能力不足,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要求的。
15.地下矿山未按相关规定建立排水系统,以及排水系统能力严重不足
16.有自然发火倾向,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
17.没有对采空区进行治理,以及对地表塌陷没有采取有效监测监控措施的。
18.地下矿山一级负荷没有采用双回路、双电源供电的。
19.地下矿山开采与煤共(伴)生矿产资源,没有采取防治瓦斯、煤尘爆炸等措施的。
20.尾矿库坝体超过设计坝高、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以及尾矿库排洪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21.危库、险库没有停止生产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
22.尾矿库未按规定进行闭库的。
23.石油企业没有采取防井喷、防爆炸、防硫化氢中毒、防恶劣气象措施的。
24.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