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初探
浅论对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认识
浅论对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认识作者:吕晓娟张瑞敏来源:《价值工程》2011年第17期摘要:众所周知,购买住房消费是金额巨大且手续及为复杂的商品交易。
对于相当大的一部分家庭来说,购买商品住房,仍然严重存在着资金不足的问题。
住房抵押贷款的出现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极大的活力,却无疑加大了贷款银行的风险。
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出台使银行、房地产公司、保险公司和购房者均实现了“多赢”,为推动房地产业的和谐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Abstract: As is well known, purchasing houses is a kind of commodity transaction which involves a big sum of money and sophisticated procedures. For a majority of families,they don't have enough money to afford commercial houses. The emergence of the home mortgage revitalizes housing market;however,it also enlarges the risk of the loan banks.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insurance of home mortgage results in the“win-wins”of the banks, the housing markets,the insurance companies and the buyers; meanwhile,it contributes to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housing markets greatly.关键词: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业务;保险责任;现实意义Key words: home;mortgage;insurance business;insurance responsibility;practical significance中图分类号:F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7-0133-020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改善住房问题也成为社会消费的热点之一。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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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论 ・ 京房地产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问题研究
文 /赵字 卓 雷 日赣
近 年 来 住 房 抵 押 贷 款 保 险 业 务 的 重 要 性 逐 渐 为 国 内 各 大 保 险 公 司 所 认 识 但 其 业 务 的 发 展 过 程 却 极 子 而 美 国 老 太 则 住 了一 辈 子 的 大 然 的 或 人 为 的 原 因 .无 意 或 有 意 地 造 成 不 动 产 抵 押 物 的 灭 失 将 造 成 抵 押 住 房 价 值 大 部 分 的 损 失 。 同 时 .一 旦 借 款 人 无 法 按 时 还 款 .银 行 还 要 承 担 住 房 一 时 难 以 卖 出 以 及 卖 房 折 价 损 失 的 风 险 。所 以 借 款 人 的还 款 能 力和信 用 也就 显 得十 分重
一
银 行 带 来 的 收 益 是 显 而 易 见 的 。相
对 于 企 业 逃 废 债 而 造 成 的 不 良贷
安 居 才 能 乐 业 .拥 有 自 己 的 住 房 无疑 是 人们 生 活 中举 足轻 重 的一 项 内 容 。 对 于 大 多 数 家 庭 而 言 购 房 开 支 是 一 笔 不 小 的 数 目。有 一 个 故 事 .讲 的 是 中 国 老 太 攒 了 一 辈 子 的钱 在 临 死 前 住 上 了 自 己 的 房
熟 、 不 完 善 。 首 先 银 行 在 经 营 中 要 权 衡 风 险 收 益 。住 房 抵 押 贷 款 给
防 范 风 险 所 采 取 的 一 系 列 措 施 .无
形 中 提 高 了 购 房 者 的 贷 款 成 本 .制 约 了 购 房 者 的 借 款 积 极 性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 展 住 房 抵 押 贷 款 保 险是 发
论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性质
论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性质——由一桩住房抵押贷款保险诉讼案引发的思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李文中【摘要】现阶段,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在我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它在为贷款银行提供保障的同时,也让抵押人受益。
它得到法律、法规的认可并受其约束和保护,银行和保险公司经营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并不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些深层次原因导致了人们对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误解。
【关键词】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结构垄断行为2002年11月13日,文某向中国银行南坪支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贷款金额为25万元。
银行工作人员要求她先办理住房保险,后签借款合同。
文某认为这是强迫保险,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遂予以拒绝。
银行则拒绝贷款。
最后,文某只好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南坪支公司签了个人住房保险合同。
为表明自己是被迫,文某在借款合同中写下“为了借款而被迫接受格式化保险,并非本人意愿。
”最后,其向银行缴了4500元保险费后,才获得了25万元的住房贷款。
2003年1月12日,文某以强迫购买住房贷款保险为由,将中国银行和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其诉讼理由有三:1、保险公司擅自为原告申请投保并填写投保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4条规定的“自愿原则”,构成强制保险。
2、按照中外保险的原则是谁投保,谁受益。
而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上明确规定:“本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中国银行”,而非掏钱买保险的她。
投保人既然无获赔的权利,也就丧失了投保的意义。
3、银行在办理“个人住房按揭(抵押)借款合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的规定。
这一案件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2002年4月,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曾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十二条就反垄断曾进行过一次专项整顿活动,当时银行和保险同电力、铁路、邮政相并列,被列为垄断行业,成为整顿的对象,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我国房屋抵押贷款保险现况由一起房屋抵押贷款保险诉讼案引发的思考
我国房屋抵押贷款保险现况——由一起房屋抵押贷款保险诉讼案引发的思考【摘要】现阶段,房屋抵押贷款保险在我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进程的加快,住房供求市场化程度迅速提高,数倍于家庭收入的住房价格使大多数居民不可能一次性付清所有购房款,需要借助于金融机构的住房抵押贷款来提前实现购房愿望。
于是房屋抵押贷款就应运而生。
它在为贷款银行提供保障的同时也让抵押人受益。
本文粗略介绍一下我国房屋抵押贷款保险的相关情况,希望可以增强住房保险的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益。
【关键字】土地资源管理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在《中国法庭》的一个片段中,我们看到房主先生的意外死亡,致使20多万的房贷的压力强加在了其妻黄女士身上,于是黄女士向保险公司提出要求,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余下的贷款。
而保险公司以先生不是意外死亡而是正常(疾病)死亡的理由拒绝支付。
黄女士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此案的关键是先生的死亡属因,被告保险公司坚持认为先生属于正常死亡,不再担保围,而原告坚持认为先生是意外死亡,由于尸体已经火化,双方都拿不出切实证据。
而原告黄女士提起诉讼的依据是后继出台的扩展条例,法院以被告方未能及时告知原告有关条例情况导致原告未能保存先生的遗体以待取证的理由,判定原告黄女士胜诉。
由此,本文粗略介绍一下我国房屋抵押贷款保险的相关情况,希望可以增强住房保险的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益。
一、我国房屋贷款保险的性质1、银行要求抵押人购买保险是现阶段的必然选择。
银行可以通过加强对借款人资信和抵押物的审查、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来防贷款风险,但是由于住房抵押贷款的期限较长,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抵押物状况在此期间的变数较大,这些措施的效果不够理想。
因此,要求抵押人购买住房贷款保险就成了银行的必然选择。
2、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是银行防金融风险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于抵押的房屋应该由抵押人占用和管理。
规范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思考
规范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思考摘要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自1992年房地产市场启动以来获得迅速的发展。
可以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仍需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发展和完善规范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思考目录:一、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现状二、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存在的问题(一)住房抵押贷款保险险种设计不合理(二)对购房者与保险公司都有不公之处(三)保费昂贵且设计不合理(四)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在观念与实践上有相当大的差别三、完善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一)完善房贷保险的基本制度(二)设立保险准备基金,规范房贷保险业(三)导入国家信用,完善险种安排一、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现状住房抵押贷款,又称按揭,是指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自然原因或社会性原因致使无法继续归还住房抵押贷款时,由保险公司一次给付被保险人保险事故发生时,按贷款合同尚需归还的贷款本息。
现状一: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自1992年房地产市场启动以来获得迅速的发展。
1997年6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与1998年5月9日施行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规使其有了初步的法律规定。
但是我国至今仍无一部法规对其进行明确的界定、适当的安排。
在实践中,作为住房抵押贷款下的强制要求,购房者对住房抵押贷款保险颇多怨言,如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短于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保险公司不是按年,而是一次性收取全部保费;购房者花钱买房买保险,在贷款保险合同中却不是受益人等。
现状二:从2001年6月开始,杭州各大保险公司先后调整了房贷保险的保险费率和责任范围,保费平均下降了20%。
规范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思考
规范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思考一、规范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重要性住房抵押贷款是现代经济活动中重要的一环,它对于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保险作为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的一种手段,更是必不可少。
然而,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市场至今仍未得到有效的规范,从而催生了一系列的问题。
因此,对于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规范化管理势在必行。
二、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现状分析当前住房抵押贷款市场日益成熟,但是伴随而来的风险也不容忽视。
而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市场中并未做好针对这些风险的预防和应对措施,如重大疾病、财产损失等不可预测的风险。
另外,市场中一些商业银行存在乱收费、虚增保费等问题,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
三、完善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机制为了规范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市场,不仅需要加强政策制度的监管,还需要建立完善的保险机制。
具体而言,应该推动保险公司进入该市场,采取中介保险、终身保险等保险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同时,应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督促其合理收费、公开透明,依法依规经营。
四、建立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信息公开制度,对利益相关方公开保险机构的资质、产品、理赔、保险的报价等信息。
同时,应该设立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保障消费者权益,并严格打击商业银行不良行为。
五、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市场的前景随着我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快速发展,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市场也将越来越重要。
未来,这一市场还将继续增长,资金规模和保险业务量将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但是,只有规范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市场,才能保证其健康发展。
六、案例分析1. 大连某商业银行乱收费案2018年,大连某商业银行被指在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收取不合理费用,涉嫌虚增保险费,且没有向消费者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银行最终被监管机构罚款处理,并被要求全面整改。
2. 沈阳某贷款公司欺诈消费者案2019年,沈阳某贷款公司被曝光存在虚假宣传、关键信息欺骗等不良行径,导致多位消费者受到经济损失。
房屋抵押保险中银行的地位探索
房屋抵押保险中银行的地位探索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房产,同时,房屋抵押贷款也成为了人们购买房产的主要途径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作为贷款的供应商,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证自身的利益和债权安全。
因此,房屋抵押保险逐渐出现在银行的贷款业务中,以保障银行在借款人逾期或违约时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本文将对房屋抵押保险中银行的地位进行探索和研究。
一、房屋抵押保险的概念及作用房屋抵押保险是指以银行为抵押人发放贷款的房产作为抵押物的情况下,在借款人逾期或违约时,由银行购买保险来保障银行的资金安全。
房屋抵押保险作为一种担保手段,主要是为了在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的要求归还贷款时,通过保险公司向银行提供相应的赔偿,以减轻银行资金损失。
因此,房屋抵押保险在银行的贷款业务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二、房屋抵押保险的类型房屋抵押保险主要分为两种类型:贷款保险和抵押保险。
1.贷款保险贷款保险是指银行为房屋抵押贷款购买的保险。
一旦借款人无法按照合同要求归还贷款,保险公司就会向银行提供相应的赔偿,以减轻银行的资金损失。
2.抵押保险抵押保险是指银行为自身的房屋抵押合同购买的保险,一旦借款人不能还清贷款,保险公司就会向银行提供相应的赔偿,以保障银行的资金安全。
三、银行在房屋抵押保险中的地位在房屋抵押保险中,银行是拥有重要地位的一方。
银行没有购买房屋抵押保险,就无法保护自身权益,银行需要对其借款人所拥有的房产进行评估和抵押贷款的审批,从而确保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价值稳定和真实可靠,同时银行要付出相应的费用来购买房屋抵押保险。
银行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及时向保险公司发起赔偿申请,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的资金安全。
四、房屋抵押保险的优点和应用1.保障银行债权安全随着社会的发展,金融诈骗、逃废债等问题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银行贷款业务中。
在房屋抵押保险的保障下,一旦借款人出现逾期或违约的行为,保险公司可以及时向银行提供赔偿,从而保证银行的债权得到完全的保障和确保了银行的资金安全。
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住房抵押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或企业贷款时,以贷款人拥有的房产作为抵押物的一种信贷方式。
在住房抵押贷款中,一旦贷款人因为还款原因无法偿还贷款,银行可以将抵押物进行处置,获取应有的赔偿金额。
然而,在抵押处置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不可预测的意外,例如房屋价值下降、处置手续繁琐等问题,导致银行无法收回全部贷款金额。
针对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推出了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旨在为银行提供保障,减轻其风险损失。
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因其与实际贷款金额存在巨大差异而备受争议,同时,由于其涉及到银行、保险公司和个人房产等多个利益主体间的权益关系,引发了不少法律问题。
因此,对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有其必要性。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讨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制度下的法律问题,包括其保险责任、理赔标准、保费计算、争议解决等多个方面,以期研究出完善的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法律规范,保障各方利益平衡,推动我国金融保险机制不断完善。
具体来说,本研究将从以下方面展开:1.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制度下的保险责任及范围研究,主要探讨在住房抵押贷款环节中,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责任范围,以及应对贷款人违约或其他意外事件的应对措施。
2.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理赔标准研究,主要探讨在保险赔付方面的标准及具体细则,以确定理赔时是否需要评估或证明相应的抵押物价值。
3.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保费计算问题研究,主要探讨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保费如何计算,以及考虑合理的保费元素参数设置。
4.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争议解决法律问题研究,主要探讨在保险理赔及保险责任范围方面,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交互,以及相应争议解决机制的建立,以期为各方权益提供最大程度的保障。
对于学术界而言,本研究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实践中的法律困境,更加精准的明确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的法律责任,并为各方提供可靠的指导。
对于职业领域而已,本研究有助于银行和保险公司间作为利益主体之间的平衡,减少金融风险,并推动保险制度的完善。
规范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思考
规范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思考内容提要:近年来,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有了喜人的变化,并逐步趋于合理化。
但由于房贷保险过分强调信贷安全,仍存在诸多问题。
加之各地做法不一,观念上和实践上均有不少误区,亟待规范。
应进一步明晰房贷保险中购房者、银行、保险公司三者之间的关系,澄清房贷保险中财产保险、信用人寿保险、保证保险三者的区别。
应完善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相关法规,进行制度重构。
如导入国家信用,完善险种安排;设立保险准备基金,规范房贷保险业;完善房贷保险的基本制度;完善相应的配套机制与。
一、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现状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以下简称房贷保险)是指在运用住房资金过程中为消除抵押贷款风险,最大限度降低呆坏账的发生,保障抵押权益实现而建立的一种与住房抵押贷款制度相配套的补充制度。
其风险转移和损失赔偿机制缓解了住房抵押贷款授信业务中银行与客户之间因信息不对称等导致的风险,有力地推进了房地产的繁荣。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自1992年房地产市场启动以来获得迅速的发展。
1997年6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地产抵押办法》与1998年5月9日施行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规使其有了初步的法律规定。
但是我国至今仍无一部法规对其进行明确的界定、适当的安排。
在实践中,作为住房抵押贷款下的强制要求,购房者对住房抵押贷款保险颇多怨言,如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短于规定的保险期限;保险公司不是按年,而是一次性收取全部保费;购房者花钱买房买保险,在贷款保险合同中却不是受益人等。
近几年,房贷保险有了一些喜人的变化,并逐步趋于合理化。
从2001年6月开始,杭州各大保险公司先后调整了房贷保险的保险费率和责任范围,保费平均下降了20%。
同年8月,太保北京分公司实行新的房贷保险,不仅保险费率有所下调,而且在财产损失险之外增加了还贷保证险。
随后武汉的人保、平安和太保三家公司调整房贷保险,投保人既可以按抵押房屋的总房价来投保,也可以按照贷款金额来投保。
关于完善我国房屋抵押贷款保险问题的思考
论文题目:关于完善我国房屋抵押贷款保险问题的思考Title: Thoughts on perfecting Our Mortgage Insurance作者薛庆国专业民商法学导师李秀芬教授合作导师(保密论文在解密后应遵守此规定)论文作者签名??,ll导师签名:^ W-曰期: >丨2、山<1、人‘7:硕I '’>4位论文中文摘要 1一、我国房贷险的发展状况及存在问题4(一)“按祸”的含义及我ra所谓的按揭与英美、呑港按揭的差异4(二)我is房贷险的发展及现状5(_ )房贷险实行中存在问题6二、全面引入和完善房贷险制度的必要性8()…入房贷险必要性的分析9(二)对房贷险的认识误K是继续完靑该政策的重要原因11三、欧美国家房贷保险和担保的做法及美国次贷危机的启示13(-)欧美闲家房贷保险与担保的基木做法13(-:.>美国次贷危机对我ra房屋抵押贷款问题的警示与借鉴is四、完善我国房贷险体制的几点意见19(一)重构我国政策性房屋置业担保体系19(二)完善房贷险的相关法规,重构现行商业保险制度22五、结语24参考文献25CONTENTSCHINAESE ABSTRACT1ABSTRACT 2INTRODUCTION41 .DEVELOPMENT AND PROBLEMS OF HOUSING LOAN INSURANCES OFCHINA 41. Development and problems of housing loan insurances of China1.1 MF AN1NGS OF MOR1GAGF AND D1FI hRhNCl S B「1 WI>N CHINA'S MORI GAGE AND TFIA1 OFGB.U.S A and Hongkong41 2 Dl V! LOPMt N1 AND CURR匚N r SITUATION Oi HOUSING 丨OAN INSURANCtS Oi CHINA51.3 PROBLLMS IN 1MP1 hMENTAHON 01 HOUSING 1 OAN INSURANCE S62. NECESSITY OF OVERALL IMPLEMENTATION AND IMPROVEMENT OFHOUSING LOAN INSURANCES SYSTEM82 1 ANAI YSIS ON NECESSITY OI IMPLI MI NTATION (>r HOUSING I OAN INSURANCES92 2 Coni usion on housing l oan insurance s is an importani ri ason i or improving mhPOLICY 1 13.PRACTICES OF HOUSING LOAN INSURANCES AND GUARANTEES INEUROPE AND U.S.A. AND INSPIRA TION FROM U.S.A. SUBPRIME CRISIS ..133 1 PRAC I1C「S OI HOUSING I OAN INSURAN。
标准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试探
标准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试探内容提要:最近几年来,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有了喜人的转变,并慢慢趋于合理化。
但由于房贷保险过度强调银行信贷平安,仍存在诸多问题。
加上各地做法不一,观念上和实践上均有很多误区,亟待标准。
应进一步明晰房贷保险中购房者、银行、保险公司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澄清房贷保险中财产保险、信誉人寿保险、保证保险三者的区别。
应完善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相关法规,进行制度重构。
如导入国家信誉,完善险种安排;设立保险预备基金,标准房贷保险业;完善房贷保险的大体制度;完善相应的社会配套机制与环境。
一、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现状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以下简称房贷保险)是指在运用住房资金进程中为排除抵押贷款风险,最大限度降低呆坏账的发生,保障抵押权益实现而成立的一种与住房抵押贷款制度相配套的补充制度。
其风险转移和损失补偿机制减缓了住房抵押贷款授信业务中银行与客户之间因信息不对称等致使的风险,有力地推动了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繁荣。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自1992年房地产市场启动以来取得迅速的进展。
1997年6月1日实施的《城市房地产抵押治理方法》与1998年5月9日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治理方法》等法规使其有了初步的法律规定。
可是我国至今仍无一部法规对其进行明确的界定、适当的安排。
在实践中,作为住房抵押贷款下的强制要求,购房者对住房抵押贷款保险颇多怨言,如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短于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保险公司不是按年,而是一次性收取全数保费;购房者花钱买房买保险,在贷款保险合同中却不是受益人等。
近几年,房贷保险有了一些喜人的转变,并慢慢趋于合理化。
从2001年6月开始,杭州各大保险公司前后调整了房贷保险的保险费率和责任范围,保费平均下降了20%。
同年8月,太保北京分公司实行新的房贷保险,不仅保险费率有所下调,而且在财产损失险之外增加了还贷保证险。
随后武汉的人保、平安和太保三家公司调整房贷保险,投保人既能够按抵押衡宇的总房价来投保,也能够依照贷款金额来投保。
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管理探究.doc
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管理探究-【摘要】本文从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借款人风险、银行经营管理风险等,有针对性地找出一系列防范措施,为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管理商业保险一、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风险类型(一)银行经营管理风险1.贷前调查的风险。
一是一些信贷从业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综合业务素质不高,认识不到潜在风险,给贷款安全留下隐患。
二是一些信贷员重视抵押物或担保者的情况调查,忽视借款者贷款资料真实性的了解,从而给银行带来风险。
2.贷时审查的风险。
由于各家商业银行业务竞争激烈,一些银行为了扩大其业务范围,片面追求贷款投放的规模指标,忽视贷款项目和借款人的严格审查,放松对贷款人的审批条件。
3.贷后管理的风险。
由于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小,笔数多,个人变化因素较多,特别是期限较长,个人住房贷款的这些特点给贷款的后期管理带来极大的不便,同时也造成贷后管理上的风险。
(二)借款人风险借款人风险是指由于借款人不遵守合同约定的按期还贷而导致银行本息不能按时收回甚至损失的风险。
(三)抵押物风险1.抵押物不足。
这既可能是贷款抵押物的价格未经评估部门评估或评估失准,其评估价值超过实际价值,使银行在实现抵押权时造成部分债权无法实现,也可能是因为贷款期问,抵押物由于市场变化而导致抵押物的价格下跌使得借款人尚未偿还的房屋抵押贷款债务高于其抵押物(房屋)本身的现有市场价格,此时银行即使处置抵押物,也不足以偿付其所欠贷款本息,势必有一部分贷款将难以正常收回。
2.抵押物灭失。
这主要是随着环境的变化,抵押物可能由于自然的、人为的、或社会原因发生毁损、甚至灭失,而银行由于疏敷没有要求借款人办理保险从而给贷款银行的信贷资产造成了损失。
3.抵押物处置困难。
处置工作并非银行的专长,处置抵押物时需经借款人同意,否则只能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这一过程需牵涉银行大量精力,必然加大行使抵押权的成本,有时甚至得不偿失。
论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发展与完善的开题报告
论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发展与完善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及意义在我国,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已经成为了一种主要的资金渠道。
然而,由于一些客观的及主观的因素,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较大,这就为一些意外状况的发生留下了隐患。
因此,为了保护贷款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试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提出应该探索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完善和发展。
本论文旨在研究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发展与完善,探讨如何提高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保障和管理水平,为相关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依据。
二、研究内容本论文主要研究以下内容:1.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概念及其作用分析,包括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定义、保险公司的作用等方面的分析。
2.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现状分析,包括对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发展历程、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3.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发展对策研究,包括探索多元化的保险产品、完善保险公司监管制度、提高保险覆盖率等方面的思考。
三、研究方法本论文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和专家访谈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首先,通过查阅图书馆和互联网上的相关文献,了解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发展历程、现状和存在问题。
其次,通过案例分析法,对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典型案例进行研究,找出其发展中的问题和经验,并探讨其对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现状与未来发展的启示。
最后,采用专家访谈法,对我国保险业专家及有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访谈,获得他们的建议和意见。
四、论文结构本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引言、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概念及其作用分析、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现状分析、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发展对策研究和结论。
其中,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选题的意义、研究内容和方法。
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概念、作用和保险公司的作用。
在第三部分中,本论文主要介绍了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我国房贷险运行机制探析
我国房贷险运行机制探析房贷险全称“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要求借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其实质是一种信用保证保险。
本文所指“贷款”为商业银行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部分。
保险在我国《保险法》中的定义为:“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房贷险,可以说成是保险这一独特的风险处理手段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中的运用。
作为信用保证保险,它是以被保证人的信用风险作为保险标的.保证保险是指,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要求保险人担保自己信用的风险;信用保险是指,保险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担保被保险人信用的保险。
国内的“房贷险”主要是保证保险。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作为启动住房消费的有效措施之一,近年来己有了长足发展。
随着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和房贷险的发展,目前市面上的房贷险已经突破了信用保证保险的限制,衍生出了抵押房地产财产损失保险,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借款人人身保险等险种。
这些为了分散住房抵押贷款业务中的有关风险,通过财产保险、人寿保险等方式提供的一系列制度性安排,虽然从本质上来说不属于房贷险,但是它们在防范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方面也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所以笔者认为可以纳入广义的房贷险的范畴。
当然,随着保险技术的进步,房贷险业务的领域会不断地拓展,房贷险的内涵会不断地拓宽。
房贷险因其风险转移和损失赔偿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范和化解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其重要性随着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发展逐渐为国内各大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所认识。
但是,目前我国房贷险尚处于起步阶段,其运行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如:(1)监管力度薄弱。
我国自1992年房地产市场启动以来,除1997年施行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与1998年施行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规对其进行了初步规定外,至今仍无一部法规对其进行明确、适当的安排。
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若干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若干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自1997年我国率先推出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制度以来,这项制度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是指在住房抵押贷款发生违约情况下,由保险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该制度对于提高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控制能力,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实际推行过程中,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探究和深化研究。
二、研究目的本研究将针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深入研究:1. 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制度的概念和模式:包括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模式、保险机构、保额等方面的介绍和分析。
2. 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发展的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包括产品设计、费用问题、赔偿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3. 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制度与金融风险防范:探究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制度对于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包括制度设计、风险评估、监管机制等方面的问题。
4. 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分析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包括政策支持、市场需求、技术变革等方面的影响。
三、研究方法本研究除了进行文献调研和专家访谈等传统研究方法外,还将采用案例研究和模型构建等方法进行深入研究,以提高研究的实证性和可靠性。
四、预期成果本研究将通过对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制度的深入研究,提出具有现实意义和可行性的政策建议和实践措施,为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提供参考和借鉴。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与保险设计的开题报告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与保险设计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当前,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发展中,住房抵押贷款已经成为一种主要的融资方式。
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通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并按规定程序向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借贷资金。
住房抵押贷款不仅是房地产行业的一大融资方式,也是大多数家庭购买房屋的主要途径之一。
然而,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和保险问题也因此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在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中,借款人违约、房屋抵押价值下降、贷款利率上升等风险是普遍存在的。
此外,在经济不景气、政策变化等外部环境下,住房抵押贷款风险会更加显著。
因此,分析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探索保险设计方式,有助于提高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风险管理水平,为借款人和金融机构提供更加全面和有效的风险保障。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本研究旨在分析我国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和保险设计,并探讨保险机构可以采取的保险设计策略。
具体目的如下:1.分析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发展现状和面临的风险,深入剖析风险根源和成因。
2.探讨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基本原理,分析现有保险产品在住房抵押贷款领域中的适用性。
3.针对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风险特征,以及保险机构的经营特点,提出适合我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保险设计策略。
4.为金融机构和借款人提供风险预警和防范措施,增强市场风险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研究意义在于,通过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风险及保险策略的研究,可以为保险机构提供参考,探索适合我国特点的保险产品和保险业务模式,拓展保险市场,促进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发展;同时,对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风险管理和控制的依据,增强市场风险管理能力。
三、研究方法和内容安排1.文献综述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和资料,梳理和分析住房抵押贷款市场和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发展现状、相关法律和政策,以及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
2.实证研究法:通过对住房抵押贷款市场实际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确定市场风险特征和影响因素,探讨风险管理和保险设计策略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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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地 产 金 融 意 砌
我 国住 房 抵 押
贷 款 保 险初 探
一
陈 向 华 赵 财 福
、
我 国 大 力 发 展 住 房 抵
目前 ,我 国的金 融 体 系尚 不
发 展 空 间 。 但 由 于 我 国住 房 抵
押 贷 款 保 险 的 意 义 住 房抵 押 贷 款保 险 ,是在 借
构 提 供 政 府 信 用 来 提 高债 权 的
加 ,使 普 通 纯 商 业 性 保 险 公 司
不 愿 意 也 不 敢 去 承 受 。 而 由 于
信 用等 级 ,再 加 上较 高 的 收益 , 才 能 受 到 广 大投 资 者 的 认 可 和
我 国住 房 消 费 信 贷 起 步 较 晚 ,
押 贷 款 证 券 化 ,要 通 过 保 险 来
款 人 的 贷 款 抵 押 住 房 在 遭 受 保 险 责 任 范 围 内的 损 失 时 能 及 时 得 到 经 济 补 偿 ,保 证 抵 押 住 房
的 完 整 性 和 借 款 人 按 时还 贷 能
都 在 加 大 。 个 人 住 房 抵 押 贷 款
款 人 的借 款 与 房 价 之 比超 过 一 定 额 度 时 , 由借 款 人 向保 险 机
构 购 买 借 款 保 险 , 当 借 款 人 不 能 履 约 偿 还 时 , 由保 险机 构 进
健 全 ,银 行 没 有 分 散 和 转 移 风 险 的 外 部 环 境 ,金 融 工 具 品 种 单 一 。 因此 ,“ 保 联 手 ” 对住 银
实 际 意 义 上 的 强 制 保 险 , 即 无
贷 , 来提 高 广 大居 民 的 购 买 力 。 这 对 推 动 我 国住 房 货 币化 分 配
论 政 策 性 住 房 公 积 金 贷 款 还 是
在 化 解 银 行 风 险 ,提 高 居 民住
商 业 性 住 房 按 揭 贷 款 ,银 行 均 要 求 借 款 人 对 抵 押 物 住 房 进 行
使 银 行 敢 放 贷 , 广 大居 民敢 借
二 、 我 国现 行 住 房 抵 押 贷 款 保 障 的 主 要 缺 陷 和 不 足
应 该 承认 ,住 房抵 押 贷 款保 险作 为抵 押 贷 款 的 配套 措 施 ,
( ) 场 天 平 过 度 向 保 险 公 二 市
司和 商 业银 行 倾 斜 目前 ,住 房 抵押 贷款 均 实行
使 个 人 收 入 的 不 稳 定 性 急 剧 增
大 ,社 会保 障体 系还 不健 全 ,社
会 风 险 、 经 济 风 险 和 道 德 风 险
押 贷 款 债 权 的 转 让 奠 定 了基 础 ,
为 抵 押 贷 款 二 级 市 场 发 展 创 造 了条件 。同时 ,为 了推 进我 国房 地 产 证 券 化 进 程 , 实现 住 房 抵
保 险 ,特 别 是 针 对 广 大 中低 收 入 居 民贷 款 保 险 的 风 险 不 断 增
力 ,又 使 贷 款 银 行 的 抵 押 贷 款 的安 全 性 得 到 切 实保 障 , 避 免 和 减 少住 房 贷 款 的 风 险 ,保 证
借 贷 双 方 的合 法权 益 。
降低 风 险 ,通过 专 门的 官方机
发 新 的 险种 ,还 可 以拓 宽保 险
效 益 差 等 原 因收 入 相 对 减 少 , 致 使 房 价 收 入 比 严 重 失 调 ,不 少居 民 处 于 住 房 紧 张 和 无 房 可
住 的尴 尬境 地 。因此 ,大力发展
作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和 责 任 没 有 充 分 发 挥 。 广
大 居 民 ,特 别是 中低 收入 居 民 ,
押 贷 款 保 险 业 务 刚 刚 开 展 ,在
制 度 、 法规 和 具 体 操 作 上 存 在
着 许 多误 区。
( ) 乏 政 策性保 险机 构 单 一 缺
宅抵押 贷 款 引入保 险机制 ,为
银 行 提 供 转 移 风 险 的 工 具 ,提
随 着我 国住 房制 度 改 革 的进
一
市 场 ,规 范保 险公 司 自身运 作 ,
促 进 我 国保 障 市 场 的健 康 发 展 。
面 临 住 房 紧 张 和 无 房 可 住 的 尴
尬局 面 。
住 房 抵 押 贷 款 保 险 , 特 别 是 政
策性 保 险 , 可 以 保 证 向 中低 收 入 者住 房 贷款 的安 全 和 稳 定 ,
的 实施 具 有 重 大意 义。
房 消 费需求 等方 面 ,有很 大的
2 8
维普资讯
砌
财 产 保 险 , 以此 作 为 贷 款 的 先 决 条 件 。在 现 今 有 关保 证 保 险 合 同 中,往 往 是银 行 ( 益人 ) 受 和 包含 了房屋 价 值 和 土 地 价 值 ,
高 资 金 的 安 全 ・ ,使 银 行 能 放 I # -
心 的 发 放 期 限较 长 、 比例 较 高
步 深 化 ,福 利 分 房 制 度 的 取
消 ,使 买 房 成 为 广 大 居 民 的 一
行 赔 付 的 一 种 保 险制 度 。 其 目
的 贷款 ,吸 引 广 大购房 者 。抵押
还 包括 了开 发 商 的 利 润 ,公 共
目前 ,还 没 有 专 门 的政 府 机 构
和 完善 的政 府 信 用扶 持 体 系 ,
使 政 府 在 房 地 产 信 贷 保 险 中 的
目前在 我 国 ,特 别是 中低 收
入 家庭 ,由于 疾病 ,失业 和 单位
欢 迎。通 过建 立和 完善我 国住
房 抵 押 贷 款 保 险 制 度 , 不 断 开
件 大 事 。但 由 于 我 国 现 在 正 处
于 经 济 转 型 时期 , 失 业 和 流 动
的 是 为 了鼓 励 居 民 买房 ,改 善
贷 款 保 险 不 仅 为抵 押 一 级 市 场
的发展 提 供 了保 障 ,而且 ,为抵
居 住 条 件 ,促 进 住 房 商 品 化 而
提 供 的 保 险 配 套 服 务 , 既 使 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