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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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全称):信阳市烟草公司商城县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绿化项目。

承包方(全称):信阳市光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信阳市烟草公司商城县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绿化承包施工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信阳市烟草公司商城县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绿化项目

2、工程地点:商城县境内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业务用房门前、院内外绿化,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种植工程。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养护。

第二条工程工期:

1、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2016年2月22日

竣工日期:2016年4月12日

合同总工期为40日历天。

2、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工期要求安排工程进度,确保工期和工程质

量。在施工过程中,应接受发包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第三条质量标准:

达到《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四条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拾万玖仟陆佰元整(109600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根据施工进度进行付款。

工程完成总任务的9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后7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0%,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后7日内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第六条竣工验收:

1.1工程整体完工后,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5日内组织验收。

1.2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活期正式开始。

1.3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1.4甲方在进行质量监督,工程质量出现质疑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听候处理意见。所发生的一切工程量以书面形式为准。

2、竣工结算

2.1整体工程进行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第七条安全生产:

1、承包方保证按照安全生产规程要求文明施工,如果违反操作规程或规范要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全部责任由承包方自负。

第八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权利与义务

1.1发包方驻工地代表:

1.2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3派驻施工现场的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履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签发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4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

2、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2.1承包方驻工地负责人:陈真职责:负责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及技术、经济等文件资料的签署。

2.2积极与发包方协商解决设计的有关问题,并严格按发包方下发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

2.3承包方服从发包方有关施工现场布置、安全文明施工、工程形象进度和质量要求的统一安排和监督。

2.4承包方施工过程中所有绿化材料应符合指定的品种规格和等级。

2.5做好各项工程技术资料、施工进度计划、工程报量的编制工作,及时办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现场签证,并及时报送发包方。

2.6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发包试试看成品、半成品,避免给发包

方造成损失。

2.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2.8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1工程质量因承包方施工原因造成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2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的责任由承包方人承担。,

第十条其他约定:

1、如施工现场土质不符合播种要求,需换填种植土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约定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现场确认予以相应顺延;

2.1所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

2.2按本合同约定,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2.3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导致总进度计划延期的;

2.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2.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2.6经现场确认非承包方原因而导致无法施工的,以及政府行为导致停工的。

2.7绿化工程保活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保活养护期间的人工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商城县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尾款付清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份,双方各执三份。

发包方:信阳市烟草公司商城县分承包方:信阳市光州园林绿化公司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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