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学生社团评优细则(试行)
武汉大学“优秀学生会”评比方案
武大学会字[2010]7号武汉大学“优秀学生会”评比方案一、方案简介本方案根据《武汉大学学生会章程》、结合此前我校优秀学生会评比工作办法及参考其他学校相关评比方案而制定。
总的思路是结合常规考核、材料审查、现场介绍等多种手段,评选出校级优秀学生会,充分展示各参评学生会的风采,交流经验、奖励先进,在全面考察各学院(直属系)学生会工作的同时,力求形式上有所创新,以推动我校各级学生会工作。
二、评比办法1、评比时间:2011年3月举行(暂定)2、参评资格:凡武汉大学的各学院(直属系)学生会、除自动放弃的,均有资格参评。
3、评比形式:A 、材料申报及审核(、材料申报及审核(75%75%75%))(1)各参评学院(直属系)学生会需在指定日期前上交本单位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并在校学生会网站、未来网、自强网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全校老师、同学监督。
(2)申报表(见附表),并需将相关证明材料等按照要求附上。
(3)由评比委员会指定秘书机构,在常代会监督下对各学院(直属系)学生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对各相关活动及宣传成果的加分情况,经评比委员会通过后作为各参评单位审核分。
(4)申报材料所应包括的内容为:1、思想引领;2、制度建设;3、组织机构建设;4、密切联系同学,做好维权工作;5、活动开展情况;6、宣传工作;7、干部素质拓展情况;8、与校学生会、其他学院(直属系)学生会和其他高校学生会的交流沟通情况。
(详细请参看附件一:《武汉大学“优秀学生会”创建标准》)(5)申报材料应详实、准确,字数限制在5000字以内。
、学生会评选公开答辩会::(25%25%))B、学生会评选公开答辩会公开答辩会旨在公正公开的展示各学院(直属系)学生会风采,同时对各学院(直属系)学生会工作予以监督,将邀请相关领导、老师、同学组成评议团,各学院(直属系)学生会代表通过各种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介绍本单位情况及先进事迹,同时接受评委的提问和质询,由评委打分,计入最终成绩。
大学社团评优评奖细则模板
大学社团评优评奖细则模板Template of detailed rules for University Association Awards大学社团评优评奖细则模板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为鼓励社团健康发展,调动会员积极性,社团部每学年对各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并组织开展优秀社团评比活动,对优秀社团、社团负责人和积极负责分子给予表彰奖励。
一、评比条件优秀社团:(一)组织制度健全,成员团结友爱,富有活力。
(二)活动准备充分,组织过程严密,效果良好,宣传工作抓得好。
(三)积极配合社团各项活动,活动报账及时清楚,活动后及时总结并报社团部。
评分细则1、为社团部出谋献策 +52、会议考勤缺勤一次 -1——83、学期报表弄虚作假 -2——44、社团社员的名单(不详细、模糊不清或未交) -25、学期报表缺交或迟交 -36、学期的活动总结和活动计划缺交或迟交 -2——87、自行解决活动经费问题 +88、造假帐 -29、在规定时间内,未将经费送交院团总支学生会 -310、未经社团部同意而擅自向院团总支学生会领导申请经费 -311、向社员乱收费现象 -812、进行的`对外活动 +4——613、在校内组织举办除学术讲座以外的各类活动 +414、学术讲座 +2——415、社团之间交流合作(包括外院、系) +2——616、主要负责人的产生未同社团部协商讨论而直接指定 -517、未经院团总支学生会同意擅自举办培训班 -618、未经院团总支学生会同意擅自进行对外交流活动并造成不良影响 -819、积极配合校团委、学生会工作 +4——620、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承担院团总支学生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621、本社团的持续年限为准,一年加1分优秀会员:(一)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且表现突出的。
社团管理 评优制度
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各社团的积极性,使其能更好的发挥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的作用,根据《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等有关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事实为依据,以公开为原则。
根据社团在一学年中的表现,以每年的11月采取积分制,评出优秀社团若干个。
第二章优秀社团评选资格第三条参加评选的社团必须是在社团工作委员会注册的正式社团。
第四条实行申报制,不参加申报的社团不予评选。
第五条各社团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优秀社团评选的资格:(一)社团活动内容不健康,有损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
(二)社团内部管理混乱,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
(三)连续3周不开展活动,经整顿仍无效果的。
第六条凡认真履行《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相关条例的社团可得基本分20分。
开社团会议请假迟到、缺席一次扣1、2、3分。
第七条按照学校团委安排,有序开展每周的常规社团活动的占30分,少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第八条社团上交的申报材料的全面性和真实性占10分。
第九条每学期按时注册和上交活动计划占10分。
第十条有完善的社团章程与组织机构,社团活动计划、指导老师占10分。
第十一条各社团在一学期开展活动的质量和活动影响占5分,适当评分:第十二条如某个社团承办、协办或配合团委的重大活动,可得10分第十三条根据社团干部的工作态度、能力,适当加分,占5分:(一)社团负责人认真负责开展社团工作的可得2分。
(二)社团负责人有创新精神的,积极为团委出谋划策的可得3分。
第三章优秀社团评选程序第十五条评选工作由团委及社团部负责。
第十六条每学期由社团部对各社团工作计划,常规活动情况进行评分。
第十七条每学年由社团部对各社团活动的情况进行调查,按标准进行评分。
第十八条每学年的优秀社团、优秀社干、优秀社员将在学校年终表彰活动中予以全校通报表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高级中学校团委负责解释团委。
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标准
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标准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同时使社团评优更加规范、科学,特制定本标准。
一、优秀社团的评选方法:(一)评选采用自报原则,符合评选资格的各社团自备材料上报社团联参加评优,没有自行上报评选的社团视为自动放弃评优。
(二)每学期评出优秀学生社团8个(包括新疆班社团2个)。
获得优秀学生社团称号的社团将获得统一表彰,并在下个学期初获得社团活动经费300元。
(三)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分两项,采用百分折算制。
其中以各社团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为基础项,分值占40%;社团联评分占60%,最终累积分数作为评选优秀社团的标准。
二、优秀社团的评选资格(不符合以下条件任何一项者不予以评选):(一)社长能按时参加社长例会。
(二)社团成立时间必须满一个学期。
(三)本学期社团活动次数超过10次。
(四)学期内社团成员评价良好,无被投诉的情况出现。
(五)按社团联要求,积极参与、配合、支持学校重大活动。
三、社团上报材料:上报材料主要包括学期总结,举办活动计划书、总结,附件材料(如照片、证书复印件等)。
四、评分标准:(一)材料评分标准(占总分40%):1、基础分为70分,满分为100分。
根据以下资料审核标准酌情予以加减分。
2、资料审核标准:①真实性,材料所列情况属实。
②完整性,材料中所列内容完整,有成果或经验介绍。
③规范性,材料文字稿统一用A4纸打印,标题小二号、正文小四号,字体用宋体。
(团学联办公室提供打印服务)(二)学生社团联合会日常评分(占60%):社团联主席团,将结合社团日常考评及各个社团的《社团活动登记表》的情况,从客观的角度进行评分。
五、优秀社团评选结果:社团联得出对各个社团的一个积分。
申报社团中满足优秀社团评选资格,积分获得前8位的社团(包括新疆部2个)将获得该学期的优秀社团称号。
六、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的产生:获优秀社团称号的社团,经本社团成员评价认可,该社团指导教师可认定为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武大学字[2001]7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武汉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学生社团,是指武汉大学学生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和爱好自愿组成,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业余群众性学生组织。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受学校党委委托,在学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教务部、保卫部等职能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承担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社团各项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必须遵守武汉大学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成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武汉大学在校学生。
第五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适应教育改革及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充分体现学生社团的思想教育功能、凝聚功能、培养功能、示范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为主管部门拨款、成员缴纳的会费以及接受奖励或赠与等。
社团财务管理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
第七条学生社团分为校级和院级两种。
校级学生社团由校团委具体负责注册登记、监督考核等具体管理工作。
院级学生社团由所属学院团委负责日常管理。
院级学生社团原则上不允许面向全校学生招收成员和开展活动。
第八条本条例所称学生社团指校级学生社团,院级学生社团的管理办法由各学院团委参照本条例制定并报校团委备案。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第九条学生社团的成立由校团委审批。
凡未经正式登记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属非法社团,学校将予以取缔,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第十条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下列条件:1.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业务指导单位或社团指导老师负责日常业务指导。
优秀社团评比办法
优秀学生社团评比办法为规范学生社团组织工作,分享优秀学生社团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调动学生社团工作积极性,强化竞争意识,鼓励优秀学生社团的脱颖而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进学生社团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品牌化建设,更好发挥学生社团在繁荣校园文化以及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学生社团工作的不断发展,特制定本评比办法。
一、奖项设置第四条以每次评比前公告为准,主要有: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活动、优秀新社团、年度社团积极分子等。
第五条数量:优秀学生社团3-4个(每年固定),年度社团积极分子10名,优秀社团活动若干(设置与否视社团活动出色与否而定),优秀新社团1个(设置与否视每年新社团成立情况而定)。
二、参评资格1、学生社团成立须满一年;2、学生社团年度无违规现象;3、遵守《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初评为合格。
三、评比程序优秀社团评比定于每学年年末进行。
程序为:第二条学生社团向社团联合会递交评优材料;第三条学生社团联合会依据评优材料对学生社团进行初步评定及对年度社团之星进行评比;第四条召开动力与机械学院优秀社团评比大会;第五条社团联合会在综合评定环节与投票环节最终确定优秀学生社团名单;第六条社团联合会向全院公布获奖社团名单并对获奖学生社团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
四、奖励方法1、社团联合会发文向全院通报并向获奖学生社团和获奖优秀社团干部颁发证书;2、学院团委对荣获年度“优秀学生社团”称号的学生社团颁发奖金,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重点支持;3、获奖社团有资格向院社团联合会推荐社团积极分子一名(及其社团积极分子不包括在那十名年度在社团积极分子内);4、获奖社团在下一年的优秀社团评比中予以加分。
武汉大学本专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
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
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实践与创新能力三部分,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0%、65%、25%。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第五条凡在本校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普通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应依据本办法以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下同)为单位进行测评。
评奖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选奖学金。
(一)保留入学资格的。
(二)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三)受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四)有必修课不及格(含专业指定选修课程)的。
(五)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六)受到学院学工办通报批评2次(含2次)以上的。
第六条奖学金评定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课外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不得轮流或平均发放。
第七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学年度进行计算。
基本素质的测评由测评小组(由班导师、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
下同)评议计分,报学院(或直属系,下同)审核;课程学习成绩和实践与创新能力两部分测评先由学生本人进行自评,经测评小组评议核查后报学院审核。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
第八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10%、15%,奖金分别为每人每年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
星级社团标准及评比细则试行版
星级社团标准及评比细则试行版第一篇:星级社团标准及评比细则试行版星级社团标准及评比细则(试行)宗旨随着校园文化的发展,我校学生社团的规模不断壮大,成员大批增加,活动的规模和质量不断攀升,为了更好得贯彻我校社团管理的宗旨,使学生社团的发展更有效更科学;为了激励各社团,使社团更好的提高社员能力、素养,繁荣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
学生社团联合会创立了“星级社团”评定制度,以尝试一种较为完整、科学、有效的社团评优程序和机制,希望能够通过实践使社团更健康更科学的发展。
星级社团评比基本条件:1、参加评选的社团必须是经过正式注册,并经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批准的学生社团。
2、社团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结构健康,活动健康丰富,诚恳服务于同学。
附参评社团名单:星级社团评比细则一、考核内容“星级学生社团”具体评分细则分为四大部分:(1)学生社联合会考核成绩(70%)(2)社团上交资料(20%)(3)社员评分成绩(10%)(4)附加分(20分,不在满分100分之内,额外计算)二、具体评分细则(一)学生社团联合会考核成绩(70%)此部分分为三部分。
它包括:(1)学生社团建制(2)学生社团活动资料(3)考勤1.学生社团建制(40分)此部分包括社团基本建制、内部建设、内部会议记录、财务情况、干部培养、社团档案、年度发展计划、社团活动参与度、社员证、社团换届十个方面。
A、社团基本建制(4分)1)各部门齐全,人员到位,没有空缺(4分)2)骨干社团干部空缺50%以下(采用座谈形式落实)(2分)3)仅有社长、副社长等少数人员,空缺50%以上(采用座谈形式落实)(1分)4)仅有社长、副社长,其他无建制(0分)B、内部建设(3分)1)各项规章制度(如社团章程、活动原则等)具体完善,社员管理办法具体完善,能按照社团章程、制度较好的执行,主要负责人配合默契。
(3分)2)有规章制度,但不够具体明确,社员管理工作较为明确。
截止考核时间前,社员减少总人数30%以内(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人数,以活动申请表活动人数为依据)。
大学社团联合会优秀社团评比细则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大学社团联合会优秀社团评比细则(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28646大学社团联合会优秀社团评比细则Rules for Outstanding Associations of the University Associatio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发展,表彰在活跃校园科研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社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联合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第二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客观,全面的综合评估,最终选出广大学生所接受,所喜爱的社团。
第三条十佳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评选办法第四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对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法社团,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社团: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2、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或破坏学校社团整体形象,情节严重的;3、以社团名义从事严重损害社员合法权益或学校形象的;4、违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5、其他严重损害学校或社团利益情况的;6、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内容主要包括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会员及广大师生的评价等多个方面。
第六条社联评分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质量调查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陈述和答辩所占比例为总分的40%(100分),总分为250分。
第七条社团评比设置了十佳社团10个,社团联合会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公示,并且在评选过程中将积极地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评选工作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社团联合会将提前公布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进程,评选结果存入社团档案。
大学社团联合会优良社团评比细则
大学社团联合会优良社团评比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社团联合会作为学校社团的管理机构,致力于推动和规范学校社团的发展,促进校园文化繁荣。
为了提高社团的质量和水平,联合会决定制定一套评比细则,对社团进行评估和奖励,以鼓励优秀社团的发展。
二、评比标准1. 组织管理(1)社团正式登记注册,并具备相应的组织架构和章程。
(2)社团设有明确的组织管理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人员配置合理。
(3)社团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并能有效执行。
(4)社团定期举行成员大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5)社团能够与学校及其他社团进行良好的合作和协调。
2. 活动策划与执行(1)社团举办的活动主题明确,与社团宗旨和成员需求相符。
(2)活动策划合理,内容丰富多样,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3)社团能够针对不同的目标人群进行活动定位,并能有效吸引参与者。
(4)活动组织执行能力强,能够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5)社团能够合理利用资源,提高活动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3. 成员培养与发展(1)社团能够为成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发展平台,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
(2)社团组织定期举办成员交流会、分享会等活动,促进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学习。
(3)社团能够通过组织各类比赛、讲座等活动,提高成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4)社团能够为优秀成员提供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和资源。
(5)社团能够关注成员的学业和生活状况,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做好对成员的引导和帮助。
4. 社会影响力(1)社团能够积极参与校内外的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为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
(2)社团举办的活动能够得到学校和社会的认可,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社团能够与学校及社会组织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良好的社会形象。
(4)社团能够为校内其他社团提供帮助和支持,积极推动社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5)社团能够传承和弘扬学校传统文化,发挥一定的文化传承与创新作用。
三、评比程序1. 拟定评比细则:大学社团联合会根据对社团发展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并公开向各社团宣传。
十佳社团评分细则
十佳社团评分细则一、社团日常管理(占60%)每个社团基础分为60分,满分为100分。
按照评分细则加减分,将得到的分数乘以0.6作为社团评比的第一部分得分。
(一)社团活动1、按时向社团活动指导部提交活动申请,并在社团网站及时发布活动预告,每发布一条预告,加5分;2、能够每月向社团活动指导部报送本月社团活动计划,按照报送质量加5—10分;3、各社团应提前一周向社团活动指导部及时报送社团活动场地申请,不提前报送申请,临时申请场地者,每次扣10分;申请活动场地违反规定绕过我部者,每次扣5分。
4、大型室内活动和所有室外活动,除提交社团活动申请表和场地申请表外,还需提交大型活动申请表,并依次报社团活动指导部、团委、保卫处审批。
不按此规程办理者,每次扣10分;5、室外悬挂横幅需要向社团活动指导部提交申请,横幅总数不得多于五条。
不按此规程办理者,每次扣10分。
条幅内容不得出现赞助商家大字,发现违反规定者每次扣5分;6、积极承办“社团文化艺术节”活动展演,根据举办质量,每次加5—20分;参与“社团文化艺术节”开幕式演出的社团加5分。
7、能够致力于打造具有社团特色的品牌活动,每月定期举办1期以上,并主动邀请社团活动指导部主要干部观摩,根据品牌活动影响力和活动质量,在社团活动指导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加基础分10分;同时每举办一次加2-5分;8、按时参加学校团委、社团活动指导部组织的各项会议,按时出席一次每个社团加基础分5—10分,替会者每人次扣5分,未出席者扣10分,迟到者扣3分。
9、以社团身份参加市级以上活动获奖的社团,按照获奖等级依次加5—15分。
10、本年度社团活动登记本填写不完整者,扣5分。
活动未及时盖章者扣2分。
(二)新闻宣传1、社团新闻在济宁学院学生会网站每发布一条,加1分;2、社团新闻在学校网站主页、校报等重要媒体每发布一条,加2分;3、社团新闻在省市主要媒体每发布一条,加3分;4、社团新闻在国家级媒体每发布一条,加4分;5、社团自办报刊,每出版一期,根据质量,酌情加5—10分;6、社团自办杂志,每出版一期,根据质量,酌情加10—15分;(三)会员服务1、能够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参加成员在半数以上,并邀请社团活动指导部主要干部列席者,每次加2-5分;2、致力于为社团会员服务是各社团理事会干部的重要职责,如有会员反映如“收取会费不搞活动”等情况,经社团活动指导部调查确认后,酌情扣20-50分;3、积极为每位会员办理社团会员证,并在日常活动中坚持使用该证,认真组织填写并认证,无会员证社团会员扣20分。
大学生社团活动评优办法
大学生社团活动评优办法社团活动在大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了激励大学生参与社团活动并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学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优办法。
本文将从活动内容、组织能力、影响力等多个维度,探讨大学生社团活动的评优办法。
一、活动内容首先,一个社团活动评优的标准之一是活动内容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大学生社团活动的目的是为学生提供一个发挥自己才能的平台,因此活动内容应该具有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结合。
活动内容创新可以体现在为学生提供新颖的课程、讲座、培训和娱乐活动等方面。
与此同时,活动还应该关注学生的实际需求,提供实用的知识和技能培养。
二、组织能力社团活动评优的另一个重要标准是社团组织的能力。
社团的组织能力包括人员组织、活动筹备、执行能力等方面。
社团活动人员组织能力的好坏决定了活动的顺利进行。
因此,社团应该注重人才培养,选拔和培养一批活跃、积极的学生担任干部,具备专业知识,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此外,社团还应该做好活动的筹备工作,包括场地预订、物资采购、时间安排等。
只有社团组织能力过硬,才能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影响力评优办法中考虑一个社团的影响力也是非常重要的。
社团的活动应该能够吸引和影响更多的学生参与其中。
这包括吸引新成员加入社团、吸引同学们积极参与社团活动以及为学生提供有价值的经验和机会等方面。
一个具有影响力的社团应该能够成为校内同学运动的引领者和倡导者,为同学们树立榜样。
因此,评优办法中应该考虑到社团的影响力,为那些具有影响力的社团提供更多的奖励和支持。
四、奖励机制在社团活动评优办法中,应该设置一套科学合理的奖励机制。
这个机制可以包括奖金、荣誉证书、学分、实习机会等多种形式。
奖励机制应该公平公正,能够充分激励社团和学生参与活动。
同时,为了保持评优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奖励机制应该有明确的评审标准和流程,避免出现任人唯亲的情况。
五、评审制度在评优办法中,需要建立一套严谨的评审制度。
这套制度应该明确评审的角色和责任,包括组织者、评委、观众等。
武汉大学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工作计分标准
5.学科竞赛、文体活动若为团体,所有成员均获得该项相应名次得分;
6.同一文体活动获不同等级奖,计最高分,不累加,若为不同项目,可累加;
7.非学术论文指社会调查报告、社会实践报告、关于学校建设性意见报告、散文和诗歌,本项计分实行代表作制,总数不超过4篇;
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5
院研究生会部长5、执行部长4
院研究生会常代会副主任4
院社团负责人4
校研究生会、博士生分会工作人员3
研究生学报社编辑3
院研究生党支部委员2、团支部委员1、班委委员1
院研究生会、
副部长2
8.社会工作计分由学生组织视学生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给分,由院系评审领导小组确定;.兼任多项社会活动职务者计最高分,不累加;
10.参加校级文体活动的参赛选手,未获奖项者加2分(同一活动不累计加分)。
11.在研究生工作网或者其他校内媒体发表有关宣传法学院且有署名的文章或者报道,每篇加2分(职务行为除外)。
校博士生分会主席11
研究生学报社社长11
院研究生会主席10
院博士生分会主席10
研究生学报社副社长8、主编8
校博士生分会副主席9、秘书长9、校博士生分会部长8
校研究生会副秘书长8、部长8
校研会常委会副主任8
院研究生会副主席7
院研究生会常代会主任7
校研究生会副部长4
校博士生会副部长5、副秘书长5
研究生学报社副主编6
12.为学院大型活动、社会公益组织、专业学术活动,以及迎新、毕业等活动提供服务的志愿者按社会工作加3分,累加不得超过12分(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予以证明)。
大学学生社团考核评优规章制度范文
大学学生社团考核评优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院团委的指导方针,大力促进校园文化发展,激励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开展活动,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东校区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社团评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
测评的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全部公开,并接受社团及广大师生的监督。
第三条社团评优在每年5月进行。
第四条社团评优是采取量化的方法,对社团一年来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的评价。
满分为100分,包括社团管理(20分)、社团活动(30分)、社团宣传及获奖(10分)、校内认同度调查(15分)、院团委领导及社团联合会评议(15分)和附加分(10分)六个部分组成。
第五条社团参与评选过程中得分前十的社团将授予当年度“东校区十大优秀社团”称号,对获奖社团予以表彰。
第二章评优范围以及方法第六条社团评优资格(不符合其中任意项着取消评优资格):1、凡在我校团委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的社团均有资格参加评优。
2、社团开展活动能基本遵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东校区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的规定,且活动效果较好。
3、社团参与社联召开的会议以及活动到勤率达到80%以上(请假两次算一次旷会)。
第七条社团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社团内部机构健全,团结上进,有自己的风格特色,富于创新意识,广泛而有效的开展活动,活动健康丰富,诚恳地服务同学。
第八条参加社团评优的社团必须把相关资料交给社团联合会作为原始参考资料。
第九条评优程序和流程:1、社团根据具体情况,以自愿原则,报名参加评比。
报名社团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社联根据社团实际情况进行社团民意调查。
3、社联安排时间举行答辩会,各参加评选的社团选出代表进行答辩。
4、社联收齐参加评比社团的活动总结,对活动总结进行复查,同时对社团提交的材料并结合社联掌握的材料以及民意调查结果进行汇总,量化评分。
5、社联主席团对相关社团进行评议,确定表彰名单,上报校团委审批。
6、召开社团评优大会并对相关社团进行表彰。
大学社团联合会优秀社团评比细则【精品范文】
大学社团联合会优秀社团评比细则大学社团联合会优秀社团评比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发展,表彰在活跃校园科研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社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联合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第二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客观,全面的综合评估,最终选出广大学生所接受,所喜爱的社团。
第三条十佳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评选办法第四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对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法社团,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社团: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2、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或破坏学校社团整体形象,情节严重的;3、以社团名义从事严重损害社员合法权益或学校形象的;4、违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5、其他严重损害学校或社团利益情况的;6、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内容主要包括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会员及广大师生的评价等多个方面。
第六条社联评分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质量调查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陈述和答辩所占比例为总分的40%(100分),总分为250分。
第七条社团评比设置了十佳社团10个,社团联合会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公示,并且在评选过程中将积极地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评选工作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社团联合会将提前公布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进程,评选结果存入社团档案。
第八条社团联合会根据工作中所得信息结果,并根据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请资料,对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完成初评。
第九条社团联合会及时地完成材料的评审工作并将各社团的初评和调查得分予以公布,并通知各入选社团准备进行答辩工作;其中,参与最后答辩的社团(申报十佳社团的)为15名。
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社团(已改)
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社团评优实施办法为了凝聚社团力量,激发法学院社团活力,发挥社团的创造力,达到共同进步,有组织的竞争,最终完善法学院社团管理规范。
经过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讨论通过,校团委审批,从本学期开始,对社团评优施行等级评选制,每学期由法学院各级相关人员成立评优小组,严格按照《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社团评优实施办法》进行评定。
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有效管理,健全激励机制,提高学生社团的综合水平,促进我院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按照“量化标准,公开评比”的办法,根据量化评分和会员调查等多项指标将学生社团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社团进行评选,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武汉大学法学院示范社团”、“武汉大学法学院社团积极分子”、“武汉大学法学院最具人气社团”、“武汉大学法学院最佳组织社团”和“武汉大学法学院社团精品活动”等多个奖项。
第一条:社团评优每学年进行一次,于第二学期的4月进行。
第二条:评优分为“武汉大学法学院示范社团”评定及单项评比两个项目。
第三条:1.“武汉大学法学院示范社团”评定针对本学年全部合法注册社团,评选出3个示范社团,其评定方法采取本部门自荐、院级评审团按照评优细则集中评比、召开评比大会现场决议的方式进行。
2. 单项评比与“武汉大学法学院示范社团”评定同步进行,主要采取自荐和现场决议方式,其中具体细则参照分则。
第四条:院级评审团由学院相关领导及院团委相关成员组成,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评比细则按比例进行奖项评定。
第二章评优细则第五条:“武汉大学法学院示范社团”评定方法1.参加申请的社团需要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正式注册社团,社团成立符合法定程序,能按规定时间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资料详细、真实、完整;2.参加申请的社团按照如下细节制作申报书:3.院级评审团成立,由法学院分管本科生工作的院长和书记、本科生办公室老师和院团委书记、当届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除部长以外)组成,考评小组成员应抱着对各社团负责、对广大同学负责、对奖项的荣誉负责的态度,坚持遵循评比程序,严格筛选、严格把关,杜绝人情因素渗透,保证评比的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武汉大学学生社团评优细则(试行)武汉大学学生社团年度评优办法(试行)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学生社团的工作积极性,推进学生
社团工作的不断发展,使学生社团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服务学生成才的过程中发挥出积极的作用,特制定本评优细则。
一、奖项设置
(一)优秀学生社团
(二)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三)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四)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二、评比办法
(1)学生社团注册成立须满一年,注册登记及时。
(2)社团主要负责人年度内无违纪和必修课成绩不及格现象;(3)学生社团年度无违纪现象;
(4)遵守《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初评为合格。
(1)负责人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满分5分);(2)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与业务指导单位及业务指导老师联
系紧密(满分5分);
(3)财务管理及档案管理科学有序(满分15分);(4)活动开展有特色,有创新,有影响,有实效(满分20分);(5)学生社团的网络建设,校内外媒体(报刊杂志、网络及广播电视等)
对本社团的宣传报道;(满分10分)
(6)模范遵守《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满分5分);(7)现场答辩(40分)。
3.评比程序
(1)学生社团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自评材料。
自评材料应包括社团章程及其它规章制度、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业务指导单位及指导老师推荐意见、社团活动声像材料等;
(2)学生社团联合会依自评材料对学生社团进行初选;(3)初选通过的学生社团选派两名同学参加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复选
答辩;
(4)通过复选答辩的学生社团参加现场答辩;
(5)网上公示并对获奖学生社团予以表彰。
(二)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1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热心学生社团工作,积极指导、参与学生社团活动,业绩良好;(3)所指导的学生社团在年度内开展了在校内外具有广泛积极影响的社团活动的指导者,可优先推荐。
2
(1)学生社团召开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推荐人选;(2)学生社团负责人填写《武汉大学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推荐表》,同
时上交相关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以及其它相关材料;(3)学生社团联合会邀请相关部门以及学生组织人员进行评选;(4)网上公示;
(5)颁发获奖证书。
(三)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参评资格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在学生社团组织或学生社团联合会担任主要干部半年以上。
(3)年度内无违纪和必修课不及格现象;
(4)组织观念强,能团结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5)熟悉社团工作,模范遵守各项社团管理规定,工作能力强,踏实勤奋,
恪尽职则,工作业绩突出。
2.
(1)学生社团召开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推荐人选;(2)学生社团负责人填写《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同时上
交相关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以及其它相关材料;
(3)学生社团联合会邀请相关部门以及学生组织人员进行评选;(4)网上公示;
(5)颁发获奖证书。
1.参评资格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2)加入学生社团组织或学生社团联合会半年以上;(3)年度内无违纪和必修课不及格现象;
(4)热爱社团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学生社团活动,表现突出;(5)大胆创新,勇于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2
(1)学生社团召开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推荐人选;
(2)填写《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3)学生社团联合会邀请相关部门以及学生组织人员进行评选;(4)网上公示;
(5)颁发获奖证书。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武汉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附件:
1.武汉大学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2.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
3.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武汉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武汉大学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一:
填表单位:填表时间:年月日
姓名性别民族
政治出生联系面貌年月电话
单位职称职务所指导的社团
主
要
事迹简介(可另附材料说明)
社
团推荐意签名(盖章):见
主部管门学意院见(盖章)或
学
校意
见
(盖章)
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附件二:填表单位:填表时间:年月日
姓名性别民族
政治出生联系面貌年月电话
学院专业班级
所在社担任任职团名称职务时间
主要事
迹
简
介
本年度学习情况是否属实:所本是? 否? 在成绩绩点年办学度公负责人签名:院学室教习意学有无不及格(盖章)情见管现象况理年月日主部管门学负责人签名:意院(盖章)见或年月日
学
校意见(盖章)
年月日
武汉大学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附件三:姓名性别民族
政治出生联系面貌年月电话
学院专业班级所在社担任团名称职务
主要事
迹
简
介
本年度学习情况是否属实:
所在是? 否? 成绩绩点学院
教学负责人签名:
管理办公(盖章)有无不及格室意现象见年月日
主部管门学意院负责人签名:见或(盖章)年月日
学
校意(盖章)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