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谋与胁迫:作为经济主体的媒体行为——基于新闻敲诈曝光的事件研究
媒体权力寻租和新闻敲诈之探析——以21世纪网新闻敲诈为例
是中国三 大财 经媒体之一 ,在业界有很强影响力 , 2 1世纪网 灾心态 , 在其 中长袖 善舞。当某 些企业准 备上市 时, 会找公关
1 以其 在 财 经 媒 体 的 强 势 话 语 权 为利 刃 , 以舆 论 监 督 为 幌 子 进 公 司 负 责 新 闻媒 体 舆 论 上 的保 护 ,这 些 公 关 公 司 就 会 找 2
路径及防范之 策。
一
二、 2 1世 纪网构建精密 的新 闻敲诈链形成有组织 的媒体
此案 中 , 媒 体 采 编 人 员 与 专 业 公 关 公 司勾 结 形 成 一 条 精
、
2 1 世 纪 网新 闻敲诈 是一 起媒体 集体 职业 道德 沦 失 腐败寻租模式
的权 力寻 租 腐 败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敲诈 链 ” , 涉 案两 家公 关公司——上 海润言 、 深圳鑫麒 日前 , 2 1世 纪 网 因 涉 嫌 新 闻 敲 诈 案 , 网站 正 副 主 编 和 经 密 的 “ 营采 编 负 责 人 8人 被 刑 拘 , 在 业 界 引 起 巨大 震 动 。 2 1世 纪 网 麟 充 当掮 客 的角 色。公 关 公 司 抓 住 上 市 公 司 一 般 愿 意 花 钱 消
规模 化、 专 业化 趋势 , 涉 及 的 企 业 数 量 众 多 金 额 巨 大 而 引 起 敛 财 的 两 把 刀 。 有 偿 新 闻还 是 “ 有偿 不闻” 全 看企业给钱 否 ,
轰动 , 新 闻 敲 诈 已经 成 为 媒 体 毒 瘤 社 会 公 害 , 治 理 新 闻 敲 诈 受威 胁 企 业 通 过 支 付 利 益 的 形 式 来 谋 求 新 闻 资 源 的使 用 权 , 1世 纪 网通 过 非 法 、 违 规 索 取 利 益 的 方式 从 中 获 得 好 处 , 是规范经 济运行秩序 的客观要求 , 也代 表 着 媒 体 的 长 远 利 益 而 2 和广大受众根本利 益。本文借此案试析媒体权力寻租 的腐败 实 现舆 论 监 督 权 的 权 力 寻租 。
404760_新闻敲诈
2014年第10期新闻前哨新闻敲诈是指借用媒体能够向社会公开报道的职业特点威胁一些有负面消息的单位或个人而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新闻敲诈是一种与新闻传播行为相伴生的行为,是新闻传播行为的一种异化。
“新闻敲诈”现象源自于报刊的逐利动机,马克思把这它称为“非常卑鄙可耻以致不敢公开说出的隐秘动机”。
马克思在1861年12月31日所写的《法国的新闻敲诈———战争的经济后果》一文中,使用“新闻敲诈”这个概念,揭露巴黎和伦敦的某些报纸凭空臆造事实、散布威胁言论、煽动战争,用以政治投机和商业投机者助力的行为。
他批评英国的《晨邮报》和《泰晤士报》“像法国的《祖国报》和《国家报》一样,它们愚弄读者不仅是为了要在政治方面把他们引入迷途,而且也是为了要在交易所中把他们的钱搜刮上去交给自己的主子”。
新闻敲诈的主体主要有三类:没有从业资质的假记者,部分丧失职业道德的真记者、部分肩负经营创收任务的媒体中层干部。
没有从业资质的假记者,深谙一些官员或者企业领导为了自己的仕途,不愿涉及自己的各种不利的消息公开的心理,因而,利用手中获得的一些相关负面信息,甚至捏造的负面信息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敲诈,要求给予封口费,从而获得利益。
部分丧失职业道德的真记者,在获知一些官员或者单位的负面信息后,利用自己真记者的职业身份,要挟对方直接给予好处,或者对方在自己所供职的媒体进行相关的广告宣传或者专题报道,从而获得相应的广告提成或专版提成的利益。
部分肩负经营创收任务的媒体中层干部,为了完成自己以及自己所在媒体的局部利益,指使手下记者在新闻采访中寻找各种负面线索,然后要挟相关单位,要想负面消息不被报道,必须在自己所在的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或者进行正面的专题报道,收取广告费或专题报道费从而获得利益。
一段时间以来,在一些行业报以敲诈手段进行经营创收比较突出。
新闻敲诈的客体主要有两类:官员与企业。
不久前,新华社有一篇报道提到,一些地方官员患上“010恐惧症”。
传媒转型期的“新闻敲诈”现象探析
记者 拿红包 、 车 马费 、 封 口费 , 再到 整个 新 闻机 构演 变 为 “ 给钱我 就颂 扬” 、 “ 给 钱我就 闭嘴 ” 的完整 盈利链条 。
一
、
新 闻敲 诈 的各种 乱象勾 勒
“ 新 闻敲 诈 ” 一词 最 早见诸马 克思 经 典专 著 的术 语
家 企业 。 专 案 组查 明 ,“ 2 1 世纪 网 ” 通 过公 关 公 司招揽 介
自律两者关 系的恶性 结果 。由于传媒市场 的生存条件与法治环境 乏善可陈 ,新 闻敲诈成 为媒体商业化利益至上的反面典 型 。本文透过表 面的新闻敲诈行 为。直指 敲诈背后深层 的原 因—— 处于市场经济条件 下激荡 转型时期的新闻媒体面对 时 代 迷宫式 的选择 弄巧成拙 。即在波及社会 道德失范和媒体公 信力缺失的行业弊端 下。必须厘清市场经济并非利益 至上 为 根本依归 ,而应注重媒体 业内公信力和道德 自律 ,两者 的重塑须从 “ 宏观+ 中观+ 微观”进行多维度的调整 。
二 是权钱交 易, 以权 谋私 。 指的 是 一些 缺乏 职 业道 德 的记 者或 编辑 通过手 中掌握 的新 闻传播 权 力谋 取私 利。
诈” 的 恶性 行 为演 变 : 从 最初 假 记 者 的敲 诈 要 挟 , 到 真
几个 环 节达 到 目的 。 若 被 报 道 方在议 价商 讨过 程 中未达
I学理审视 一T h e o r i z a t l o n a n d P e r s p e c t i v e s/ 2 0 1 5 N O . 0 2
而 新 闻产 品是 否 可 以作为 待价 而沽 的 商品 , 从 而蜕
市、 重组、 转 型等题 材 的上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公司或 知名企 业作为敲 诈 目
论新闻敲诈的表现、危害、成因及治理
论 新 闻敲 诈 的表 现 、 危害、 成 因及 治 理
郑 保 卫
( 中 国人 民大 学 新 闻与 社 会 发 展 研 究 中心 , 北京
中图分 类号 : G 2 1 文 献标 志码 : A
1 0 0 8 7 2 )
文章编 号 : 1 6 7 4 — 8 8 8 3 ( 2 0 1 4 ) 0 5 — 0 0 0 4 — 0 2
多次收受 他人提供 的数千 郑保卫 , 中 国人 民 大 学 新 闻 与社 会 发 展 研 究 中心 主 任 、 全 国新 闻 学研 究会 会 长 。
4
专题探 讨
劳 ”, 从 中不难 看 出陈永 洲行 为 中所 蕴 含 的变相 敲诈 因素 。 ( 2 ) 假记 者 冒名 敲诈 。从 近 些 年来 揭露 的一 些 相 关 案 例看, 假记 者 冒名 搞 新 闻敲 诈 的 现 象 十 分 严 重 。最 近 受 到 处理 的 河北 马 雪 鹏 , 就 私 自制 作 “ 调查证” “ 记者证” , 冒充 “ 中 国社 会新 闻调 查 中心 河北 站 ” 站长 、 调查 员 及 河 北 电视 台记 者 , 在石 家庄 等地 对超 市 出售 过 期食 品等 热 点 问题 , 以 采访 曝光 名 义进 行 敲 诈 勒 索 , 获 取赃 款 5万余 元 。类 似 的 案件 还 有不少 , 这说 明社会 上有人 在 冒名 搞新 闻敲 诈 。 ( 3 ) 记者 站违 规 运 作 。记 者 站违 规 运 作 搞 新 闻 敲 诈 也 是一 种多 发现 象 。例 如 , 最 近 揭 露 处 理 的《 中 国特 产 报 》 记 者违 法案 件就 很 典 型 。该 报 内部 管 理 极 其 } 昆 乱, 领 导 班 子 未能 履行 管理 职 责 , 对 部 分 采 编 人 员 不 发 工 资 让 其 自谋 生 计, 还要 求他 们 每 年 上 缴 2 0余 万 元 费 用 。在 这 一 背 景 下 , 该报 一些 记 者 在 采 访 中 以 当 地 涉 嫌 存 在 的 违 规 问 题 相 要 挟, 违法从 事 经 营 活 动并 收取 宣 传 费 。其 中记 者 王 铭 泽 在 陕西省 咸 阳市 等地 多 次 利 用 新 闻 采访 牟 取 不 正 当利 益 , 数 额 巨大 , 影 响极 坏 。还 有 一 些媒 体 , 每年在发行季节, 公 开 下 任务 , 定指标 , 让 记 者 以 舆 论 监督 名 义 , 要 挟 对 方 收 订 报 纸, 刊发 广告 , 或 提供 赞助 。 ( 4 ) 真假 记者联手 敲诈 。还有 一种是 真假 记者 联手 实施 新 闻敲诈行 为 。例 如 , 山西忻州 就 出现 了真 假记 者 联手 敲诈 勒索 , 由真记者 替假记者 收钱 共 同牟利 的情 况 。据相 关 报道 提供 的情况 , 自去年 以来 , 国家新 闻出版 广 电总局 重 拳 出击 , 连续 查办 了多起 媒体 机 构和 新 闻采 编 人 员搞 新 闻敲 诈 的案 例, 其数量 之多 , 问题 之严重 , 性 质之 恶劣 , 让人惊 叹 ! 三、 新 闻敲 诈 的危 害 新 闻敲诈 是 一 种 有 悖 职业 道 德 和 严 重 违 法 乱 纪 的 行 为, 搞 新 闻敲诈 者既 害人 又害 己 , 而 且 遗 祸社 会 , 败 坏 风气 , 危 害极 大 。 ( 1 ) 葬送 个人 前 途 。搞 新 闻敲 诈 的人 尽 管 自己觉 得 很 聪明, 能够 一时蒙 人 , 侥 幸得逞 , 但 最终 都 落 得 身败 名 裂 , 害 人 又害 己 。特 别是 那 些 真 记 者 们 , 原 本 好 好 的 职 业 工 作 被 自己的行 为断送 了 , 到 头来 后 悔莫 及。据 报 道 , 陈永 洲 对 自 己的行 为就悔恨 不 已 , 他表 示 “ 主要 是 贪 图钱 财 和 为 了 出名 才这 样做 的 , 我被 利用 了 ” , “ 我 认 识 到 了 自己的错 误 ” , “ 违 背 了新 闻操 守 ” 。而那 些 冒名 敲诈 触 犯法 律 者 , 当他 们 锒铛 入狱受 到 制裁 时 , 也该 会有 悔不 当初 之感 , 这种 搬 起 石 头砸 自己的脚 的教训 引人 深思 ! ( 2 ) 损 害媒 体 声 誉 。新 闻 敲诈 行 为 给 媒 体 声誉 带来 的 损 害 直接而 明显 。敲 诈行 为一 旦 败 露 , 当事记 者要 受 惩 罚 ,
从新闻媒介双重属性视角看“新闻敲诈”现象
从新闻媒介双重属性视角看“新闻敲诈”现象作者:李一鸣来源:《今传媒》2021年第04期摘要:“新闻敲诈”作为一种违背新闻职业道德的违法行为,隐藏在各种新闻媒介运作过程中。
“新闻敲诈”多变的方式和形态成为其特殊性,对个人、媒体乃至社会产生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
本文主要对“新闻敲诈”的演变与趋势进行梳理,进一步从新闻媒介的双重属性出发对其实质进行剖析,并提出在双重属性下平衡公共利益和经济利益的方法与对策。
关键词:“新闻敲诈”;有偿新闻;媒介管理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21)04-0130-03一、引言“新闻敲诈”以多变的方式和形态隐藏在我国新闻传播媒介的运作当中,对互联网时代社会、个人和媒体发展产生着严重的负面影响,与其它违背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相比,“新闻敲诈”由于其特殊性而具有极强的危害性。
通过梳理近些年来各类新闻行业违法违规案件,我们不难发现,随着信息化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新闻敲诈仍然频繁地出现在新闻领域,尽管表现形态不同,但其本质上都是新闻媒体从业者运用职务之便,以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为出发点而产生的违规行为。
一方面,逾越了媒体职业道德底线,违背了职业操守,大大降低了媒体公信力;另一方面,危害了社会公众利益,甚至触犯了法律边界。
那么“新闻敲诈”如何产生,又该如何防范和治理?本文将从新闻媒介具备的双重属性这一实质出发,提出在双重属性下平衡公共利益和经济利益的方法与对策。
二、“新闻敲诈”的演变趋势与特性(一)“新闻敲诈”的演变与趋势“新闻敲诈”是由马克思提出的,最早用来说明英法媒体常常根据当前局势情况决定新闻信息发布的时间,继而从中获取有利于媒体自身所代表阵营的最大利益,马克思把其称为“非常卑鄙可耻且不敢公开说出的隐秘动机”[1]。
随着互联网时代新媒体的迭代更新,新闻敲诈的内涵与形式也在一直外延和丰富,新闻敲诈也不再局限于马克思所说的利用信息垄断引发政治投机和经济投机的行为[2]。
社交媒体虚假信息检测研究综述
社交媒体虚假信息检测研究综述目录一、内容概述 (2)1. 研究背景 (3)2. 研究意义 (4)3. 文献综述目的与结构 (5)二、社交媒体虚假信息检测方法 (7)1. 基于内容的检测方法 (9)1.1 文本特征提取 (10)1.2 模型构建与优化 (11)2. 基于社交网络结构的检测方法 (12)2.1 社交网络分析 (13)2.2 网络拓扑特征提取 (14)3. 基于机器学习的检测方法 (16)3.1 传统机器学习算法 (17)3.2 深度学习算法 (18)4. 综合多种方法的混合检测方法 (20)三、社交媒体虚假信息检测技术进展 (21)1. 信息抽取与实体识别技术 (23)2. 情感分析与观点挖掘技术 (24)3. 图像识别与视频分析技术 (25)4. 多模态信息融合技术 (26)四、评估指标与评价方法 (28)1. 准确率 (29)2. 召回率 (30)五、案例分析 (31)1. 案例选择与数据来源 (32)2. 实验设计与方法 (33)3. 检测结果与分析 (34)4. 对比与讨论 (35)六、未来研究方向与挑战 (36)1. 提高检测准确性 (38)2. 降低计算复杂度 (39)3. 跨语言与跨平台检测 (40)4. 隐私保护与伦理问题 (41)七、结论 (43)1. 研究成果总结 (44)2. 现有研究的不足 (45)3.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46)一、内容概述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普及,信息传播速度日益加快,其中虚假信息的传播也愈发严重。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社交媒体虚假信息检测研究成为了学术界和工业界共同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对近年来社交媒体虚假信息检测的研究进行综述,以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参考。
基于统计方法的虚假信息检测。
这类方法主要利用机器学习和数据挖掘技术对文本、图片、视频等多模态数据进行特征提取和模型训练,以实现虚假信息的自动识别。
基于词袋模型的文本分类方法、基于卷积神经网络的图像识别方法等。
媒体监督参与公司治理研究的文献评述与分析_徐向艺
[基金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上市公司内部人交易行为研究”(批准号:10CJGJ22)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徐向艺(1956-),男,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山东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为公司治理、企业组织和战略管理;李鑫(1981-),女,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在读博士、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研究方向为公司治理与企业组织。
①Dyck ,A.,Luigi Zingales.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Role of the Media ,in Roumeen Islam ,The Right to Tell :The Role of Mass Media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World Bank ,Washington ,D.C.2002.②Dyck ,A.,Volchkova ,N.and Zingales ,L.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Role of the Media :Evidence from Russia.Journal of Fi-nance ,2008.③Gorman ,Louise ,Lynn ,Theodore G.,Mulgrew ,Mark L..The Influence of the Newspaper Media on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Practices of Irish Listed PlCS ,2009(6),Working Paper.媒体监督参与公司治理研究的文献评述与分析徐向艺,李鑫(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山东济南250100)[摘要]媒体监督在担当资本市场信息传播者角色的同时,在公司治理中也起到重要的监督约束作用。
声誉机制与信息传播机制的相互配合迫使契约双方重视自己的声誉,这成为媒体监督参与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但媒体发挥治理功能的前提是报道内容真实客观。
自媒体时代媒介寻租现象透视——以“青岛自媒体敲诈第一案”为例
作者: 王斌[1]
作者机构: [1]湖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出版物刊名: 新闻研究导刊
页码: 62-63页
年卷期: 2020年 第18期
主题词: 媒介寻租;自媒体;话语权;媒介规制
摘要:随着自媒体的快速发展,自媒体寻租现象开始浮出水面。
自媒体对社会的作用与影响越来越大,许多政府部门或者企业为了塑造良好的形象,都会通过一些影响力较大的自媒体进行正面宣传,这为媒介寻租提供了土壤。
本文以"青岛自媒体敲诈第一案"为例,运用案例分析法,探析自媒体时代媒介寻租的成因、特征以及治理手段。
新闻敲诈真相
黧黼嚣黧鬻粼特别报道新闻敲诈:马克思曾使用的一个术语I专指报刊利用最先获得信息的优势,晚发新闻而在交易中牟取暴利的行径;或者指报刊提前发表尚没有成为事实的消息,从而在交易中获利的行径,是对媒体自身公信力的贩卖与腐蚀。
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蓬勃发展。
特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闻事业产业化属性的凸显,新闻传播领域有违道德和法律的现象和行为也不断增多。
除了有偿新闻等有悖新闻职业道德的现象外,像偷拍偷录、媒体审判、新闻损害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新闻法制和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研究的热点。
但是近年来,被人们斥为怪胎的有偿新闻又有了变种,从拿了人家的钱财为人家傲吹鼓手变成了以公开曝光、编发内参等方式敲诈勒索,“新闻敲诈”的丑行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现在媒体林立、媒体闻竞争加剧,一些媒体为获取利益。
以舆论监督或新闻批评的名义,对一些违反国家政策和社会道德的行为主体,甚至是无辜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敲诈勒索。
一有“利益兴奋点”他们就闻风而动前去“采访”。
扬言要“曝光”或者写“内参”,然后与被“监督批评”的单位讨价还价,或者直接索要巨额钱财,或者要求给予“赞助”。
或者要求对方刊登一定数额的广告。
对于这类媒体的记者来说。
“正面报道要赞助,负面报道靠恐吓”,在这些所谓的“记者”眼里,本应代表人民大众利益、反映群众呼声、监督社会环境的大众媒体成了他们谋取利益的私人工具。
近日,记者对北京的一些媒体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以期了解“新闻敲诈”背后的深层内幕。
暗访“地下新闻加工厂"这是丰台区的一座极为普通的居民楼,灰色的墙体、斑驳的瓷砖、迷宫似的布局以及熙熙攘攘的人群和嘈杂声时刻提醒你这里并不是一个适合办公的地方。
x x写字楼A座l18就处于这个迷宫偏僻的一角,要找到它还真不容易,转了一个又一个弯,没有任何标志加上幽暗的光线使这里像一个神秘的地下世界,可大名鼎鼎的某中央级报纸《x x x×导刊》编辑部就在这里。
记者是以一名大学刚毕业前来应聘的求职者的身份来到这里的,走进这个不足S O平方米的房间,立即感觉到因空间狭小给人带来的紧张和局促,S张带着半封闭玻璃的办公桌一字排开,主编张某某就坐在最里的一张办公桌,记者注意到其他4张办公桌布满了尘埃,上面乱七八糟地堆放着一些报纸和稿件,整个编辑部显得冷冷清清。
主导与收编:内容共创何以成为可能?——基于机构媒体从业者的扎根研究
主导与收编:内容共创何以成为可能?——基于机构媒体从
业者的扎根研究
强月新;胡青山
【期刊名称】《当代传播》
【年(卷),期】2024()2
【摘要】内容共创打破了机构媒体对内容生产的垄断,是数字化时代新闻生产的新变化。
本文聚焦机构媒体内部从业者与外部创作者之间的共创实践,深度访谈机构媒体从业者,运用扎根理论建构内容共创的实践模式。
经过编码,本文提炼出媒体困境、共创优势、隐性控制、参与偏向和边界拓展5个主类属。
研究认为,数字化时代,机构媒体面临着内外部双重困境,内容共创凭借优势表现成为破局之策。
机构媒体一方面主导着内容共创,通过生产领域的有限开放和共创关系的有限维护实现隐性控制,借由身份偏向和流程偏向达成参与偏向;另一方面,通过模糊内容边界、扩大主体边界和渗透操作边界,以专业主义收编多元生产主体和多样化生产方式,开启了数字化时代的边界拓展之路。
【总页数】10页(P48-57)
【作者】强月新;胡青山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06
【相关文献】
1.新媒体环境下媒体人媒介素养现状研究——基于上海地区机构媒体从业者的调研
2.虚拟CSR共创、消费者互动与共创绩效——基于扎根理论的单案例研究
3.互联网平台从业者工作风险识别体系的构建——基于扎根理论的探索性研究
4.基于扎根理论的零工算法应用和从业者反馈研究
5.对话何以成为可能:社交媒体情境下中国健康传播研究的路径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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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敲诈勒索行为的类型以及敲诈勒索罪的定罪标准
浅析敲诈勒索行为的类型和敲诈勒索罪定罪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对有关敲诈勒索案例进行探究时,认为敲诈勒索行为的类型大致分为以下四种:一、侵害生命安全型(一)以将要侵害被害人的生命、身体、自由相威胁,例如自制爆炸物等,对被害人进行精神上的强制,造成心理上的恐惧,不敢抗拒,从而迫使其交出财物。
案例:何某家住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联英村岜独坡,土生土长的他看见被害人张重(化名)将耕种了10余年的土地出租给他人,看到张重不用起早贪黑的耕种土地在家坐享其成,而且获得不错收益,何某一想到自己还要辛苦的劳动才有收成便起敲诈勒索念头。
2010年4月26日12时许,何某与陈某、何某(均另案处理)在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岜强山下找到张重后,何某以其曾经耕种过该地为借口,提出要与张重分一半租金,否则张重将不好过。
张重由于害怕何某等人殴打,当日被迫给了何某1000元钱。
次日,何某又胁迫张重在一份写有“张重归还岜独村何某在岜强山脚下的2亩开荒地给何某”内容的协议上签名。
2010年5月10日,何某又以没钱吃早餐为由,向张重敲诈勒索300元钱。
2010年6月2日,何某又到张重家实施敲诈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二)以他人生命相威胁,对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但并未对他人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非法拘禁案例:王某与李某系狱中好友,二人各自出狱后均无正当职业。
某天,二人于街头偶遇,谈起二人如今的生活,均感到十分不如意。
于是,二人合谋搞点钱用。
王某提议,可以通过绑票搞点钱花,并且向李某透露其有个远房叔叔王A十分有钱,可以通过将其儿子王B绑票而向王A索要赎金。
李某欣然同意。
于是,二人经过商议,决定实施较为“文明”的绑票行动:由王某将王B骗出,再由李某打电话向王A索要赎金。
次日下午,王某找到王B学校,以请他上网为由将其骗至郊区的一处网吧,而王B愉快地接受王某提供的免费上网的机会,在网络世界里尽情遨游,丝毫不提回家的事。
川大张薇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四川大学(以下简称“川大”)一名女学生张薇因涉嫌网络诈骗被警方抓获。
张薇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虚构身份,以各种理由向网友借款,骗取钱财。
经调查,张薇共骗取网友人民币数十万元。
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张薇被依法逮捕,并被川大开除学籍。
二、案件分析(一)张薇涉嫌的犯罪行为1. 网络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电话等通讯工具,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张薇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虚构身份,骗取网友钱财,其行为已构成网络诈骗罪。
2. 侵犯他人财产权张薇通过虚构事实,骗取网友钱财,侵犯了受害者的财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财产权。
张薇的行为侵犯了受害者的财产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川大的处理措施1. 开除学籍川大对张薇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依法开除其学籍。
这一措施体现了川大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表明了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的决心。
2. 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川大在处理张薇案件的同时,也加强了学生的教育管理。
学校通过举办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三、案件启示1. 提高法律意识张薇案件的发生,提醒我们要提高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
在网络世界中,我们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维护网络安全。
2. 增强道德观念道德是人们行为的准则,是社会和谐的基石。
张薇案件告诉我们,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尊重他人,诚实守信,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3. 加强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的重要环节。
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教育孩子遵守法律法规,培养孩子的道德品质,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奠定基础。
4. 完善法律法规针对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我国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总结川大张薇法律案件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诈骗案件,张薇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财产权,触犯了刑法。
新媒体如何影响群体性事件?——中介机制与实证检验
新媒体如何影响群体性事件?——中介机制与实证检验尉建文;黄莉【期刊名称】《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6(000)006【摘要】在新媒体时代,如何正确认识新媒体对群体性事件影响的机制,深入探究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特征,这对于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媒体对群体事件存在显著推动作用,新媒体信息获取越便捷,新媒体的信任程度越高,个体对群体性事件的参与程度越高.社会态度是新媒体影响个体群体性事件参与的重要中介因素.新媒体的信任程度越高,个体的社会态度越倾向于负向消极,群体性事件的参与程度越高.新媒体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中介效应,但其影响机制还有待更多经验研究的进一步验证.资源动员能力同样具有一定中介效应,但其稳定性仍需进一步检验,围观效应的中介效应则不显著.信息来源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对于个体群体性事件参与程度的影响不存在显著差异.在新媒体时代,如何增强民众对政府媒体的信任,从而改变民众的社会态度是增强群体性事件治理的重要方向.【总页数】11页(P109-119)【作者】尉建文;黄莉【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北京100875;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学系,北京10008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916【相关文献】1.群体性事件中新媒体话语生态对底层群体心理的影响机制 [J], 舒瑾涵;赖二招2.高校学生满意度影响机制的研究——感知价值中介作用的实证检验 [J], 林巧燕3.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作用机制的实证检验与比较 [J], 吴培新4.从感知到行为:公民参与群体性事件的机制研究\r——基于社会行为理论视角的解释与实证检验 [J], 张晓君;王郅强5.承诺型人力资源实践与知识共享的作用机制研究——组织内社会资本中介作用的实证检验 [J], 袁勇志;何会涛;彭纪生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权力·技术·文化:社交媒体的媒介生产研究——基于传播政治经济学视角
权力技术文化:社交媒体的媒介生产研究——基于传播政治
经济学视角
陈言;沙垚
【期刊名称】《新闻爱好者》
【年(卷),期】2022()12
【摘要】极高的信息分发效率以及巨大的影响力正在使社交媒体成为一个权力场域,其中的话语空间与沟通模式难免受到各利益集团的窥视。
如何借助社交媒体这一强大的媒介工具,使其对社会、文化发挥更多正面意义,是一个值得持续研究和讨论的议题。
现尝试探讨社交媒体的内容生产与传播流通是如何进行的,随后从传播政治经济学的视角探讨社交媒体的内容生产与消费对公共领域和公共话语可能产生的影响。
【总页数】4页(P32-35)
【作者】陈言;沙垚
【作者单位】莱斯特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0
【相关文献】
1.权力的视域:传播政治经济学与媒介研究
2.社交媒体对新闻生产的影响——媒介与权力的视角
3.媒介技术视角下"土味文化"的生产与传播
4.媒介技术视角下“土
味文化”的生产与传播5.社交媒体向“社交工厂”的转变——基于传播政治经济学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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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敲诈成因探析及解决对策
新闻敲诈成因探析及解决对策
莫文
【期刊名称】《青年记者》
【年(卷),期】2014(000)035
【摘要】近年来,新闻敲诈事件的频频发生,使"新闻敲诈"一词闯入人们的视野,成为业内关注的热词。
新闻敲诈是指媒体或记者假借舆论监督的名义,以不利于报道对象的新闻稿件相要挟,对报道对象进行敲诈勒索,谋取不法利益的行为。
新闻敲诈产生的原因1.媒体激烈竞争的生存环境。
当今,媒体已步入市场经济时代,国内绝大多数媒体已经成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在这样的体制之下,媒体失去了财政的供养,其赖以生存的方式发生改变。
此种媒体生存体制和环境下。
【总页数】2页(P43-43,44)
【作者】莫文
【作者单位】山东理工大学报社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再出重拳八家新闻单位被处罚 [J], 高方
2.媒体权力寻租和新闻敲诈之探析——以21世纪网新闻敲诈为例 [J], 潘振宇
3.新闻敲诈与反新闻敲诈 [J], 刘海明;何林
4.治理新闻敲诈与假新闻的思考--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五批公开通报案件为例[J], 王冠一
5.打击新闻敲诈是为实现自我净化——“新闻敲诈的法律责任”研讨会综述 [J], 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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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竞合研究——以单一行为型案件为中心的考察
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竞合研究——以单一行为型案件为中
心的考察
于改之;邹宏建
【期刊名称】《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24()2
【摘要】对于兼具欺诈与敲诈因素的单一行为型案件如何处理,实践中一直存在较大争议。
认为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属于互斥关系的主张,会导致行为要素与结果要
素的混淆、被害人视角与行为人视角的抵牾等问题,难以为司法实践提供逻辑严密、体系一贯的解决方案。
应当坚持修正的“竞合论”,肯定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能够
成立某一罪名的既遂与另一罪名的未遂的想象竞合。
这有利于行为人视角的复归,
贯彻全面评价原则,构建具有正当性与可操作性的判断标准。
根据修正的“竞合论”,在定性时,应当先审查行为能否被同时评价为欺诈与敲诈,以认定行为的性质;再按照客观归属理论考察财产处分是属于欺诈因素还是敲诈因素所制造的风险的实现,以决定最终的处断结论。
【总页数】12页(P143-154)
【作者】于改之;邹宏建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廉政与法治研究院;华东政法
大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
【相关文献】
1.法条竞合适用规则的实证考察——以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为视角
2.对法条竞合的一个反思性考察——以保险诈骗罪为例
3.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区分的实证考察——以"表见代理"型案件为例
4.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竞合案件裁判法律适用研究
5.诈骗罪中处分意识的不要与欺骗行为--从冒用“花呗”“借呗”型案件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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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新闻:广告商与传媒合谋违法
广告新闻:广告商与传媒合谋违法
陈力丹
【期刊名称】《东南传播》
【年(卷),期】2009(000)010
【摘要】本文揭示了目前广泛存在的广告新闻现象,认为这种公然违反<广告法>的现象得以存在,在于法律没有赋予执法部门有效的执法权力、广告商和刊发广告的传媒对利益的无节制追逐.文章指出,在广告利益与传媒职责之间,传媒依法把握平衡,其实是不难的事情,只要收一收对利益的贪得无厌之心就能做到.如果执法有力并有序,广告新闻的问题并非难以解决.
【总页数】3页(P1-3)
【作者】陈力丹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北京,10087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2
【相关文献】
1.合谋抢栽图补偿既赔老本又违法 [J], 聂建刚
2.监管者与审美观点监管者串通·执法者与违法者合谋——法制缺失、权利入股、“猫保护耗子” [J],
3.伪新闻:传媒与企业的私密合谋 [J], 范正利
4.邂逅现代传媒和最古老传媒的合谋——于丹北大昆曲事件的媒介文化解析 [J],
侯长生
5.商家与媒体的合谋:论广告新闻化的危害与对策分析 [J], 杨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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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与奸商的博弈
媒体与奸商的博弈
刘勇
【期刊名称】《中国质量万里行》
【年(卷),期】2013(000)007
【摘要】今年上半年,国内诸多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屡屡被媒体曝光。
媒体和奸商
的博弈已成为无辜百姓生活中,几乎每天都会面对的“风景线”:假羊肉、毒生姜、毒皮蛋,甚至饮用水,触目惊心,不胜枚举。
现代信息社会,媒体的主要功能一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二是实施舆论监督,维护社会正义。
从近几年的实际情况看,媒体的这种功能正在不断强化,特别是在事关民生的食品安全领域,媒体的作用更加明显.
【总页数】1页(P95-95)
【作者】刘勇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博弈与融合r——以电视媒体为例
2.新媒体环境下“双议程设置”博弈——《议程设置的博弈:主流新闻媒体议程设置与青年大学生舆论引
导研究》评析3.融媒体背景下主流媒体与自媒体的互动与博弈4.融媒体背景下主
流媒体与自媒体的互动与博弈5.融媒体背景下主流媒体与自媒体的互动与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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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业中的区块链:虚假新闻的天敌
传媒业中的区块链:虚假新闻的天敌
栾心怡
【期刊名称】《青年记者》
【年(卷),期】2018(0)20
【摘要】近年来,尤其是在海外,虚假新闻的频繁涌现使得媒体的公信力急剧下降。
虚假新闻猎奇、吸人眼球的特质,使得它在以用户为导向的社交媒体中飞速传播。
“打假”已经成为媒体继续生存、优化内容生态的关键。
而“区块链”(biockchain)作为目前全球最炙手可热的概念之一,因其数据可追溯、信息不可篡改和分布式共识等特点,能够在源头和过程中遏制虚假新闻的传播和扩散,有望成为未来媒体打击虚假新闻的有力工具。
【总页数】2页(P4-5)
【作者】栾心怡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区块链与虚假新闻的治理 [J], 李连杰
2.社会化媒体中虚假新闻的实践逻辑及动因探究——以抖音上的虚假新闻为例 [J], 赵光亚
3.区块链在新闻传媒业的应用研究 [J], 林龑
4.基于区块链技术浅谈如何规避虚假新闻 [J], 刘晓婉
5.从区块链技术看网络虚假新闻的治理及其在新媒体时代的发展前景 [J], 余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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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主体参与干预行政信息搜集活动研究——资讯社会中公私协力的一个切面分析
私主体参与干预行政信息搜集活动研究——资讯社会中公私
协力的一个切面分析
马驰骋
【期刊名称】《政治与法律》
【年(卷),期】2013(000)008
【摘要】私主体在干预行政信息搜集任务中可以占有一席之地,其活动界限应由具体行政内容决定,并且应该采用功能民营化建构之路.与给付行政中的信息搜集相比,干预行政中的信息搜集活动在信息内容、信息提供者裁量空间、准据法等方面有特点,并反映了社会与国家二元关系的新变迁.主动与否可以作为划分主体行为模式的基本方法,其中主动参与信息搜集基本等同于内心决断行为与利益诱导与轻微外力驱使,非主动参与信息搜集基本等同于履责行为,且行政主体应该补偿因信息提供活动而生的合理成本.构造公私协力的信息流动模式不仅有利于行政目标的达成,也是一种具备法经济主义特点的合理选择.
【总页数】9页(P73-81)
【作者】马驰骋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F3
【相关文献】
1.恐怖犯罪活动组织和人员之情报信息搜集研究
2.私主体参与行政任务中的担保国家理论研究
3.网络环境为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添翼——浅议综合实践活动中利用网络促进学生信息搜集、分析与处理能力提升的方法
4.信息技术与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融合的案例研究——基于十一个信息化教学课例的分析
5.私主体参与行政任务的界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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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无 处不 在 的 眼睛 ,是 维 护 人 民 自由 的 喉舌 ”③. 此类 观 点为媒 体 在 经 济社 会 的角 色 树立 了标 尺 , 并延 续 至今 ,如 Besley和 Prat 认 为媒 体 监 督 是 社会 民主监督 机 制 中不 可 缺 少 的监督 形 式 ,是 社 会制 度 的一部 分 .
① 收稿 日期 :2016—05—02;修订 日期 :2017—03—12. 基金项 目:国家 自然科 学基 金资助项 目(71272012;71472114;7162500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重大项 目(15JJD630007);
上海 财经大学创新 团队支持计 划资助项 目. 通讯作者 :靳庆鲁(1972一 ),男 ,山东菏泽人 ,教授 ,博士生导师.Email:acjql@mail.shufe.edu.cn ② 详见迈克尔 ·埃默里 、埃德温 ·埃默里 :《美 国新闻史》,展江等译 ,新华 出版社 2001年版 ,第 91页. ③ 详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 6卷 ,人 民出版社 1961年版 ,第 275页.
(上海 财 经大 学会计 与财 务研 究 院 ,上海 200433)
摘 要 :利 用 21世 纪报 系新 闻敲 诈 案 的曝 光 为准 自然 实验 ,本 文研 究媒 体 作 为经 济主 体 ,可 能 存 在 与公 司进 行合 谋 ,或 中立 的监督 ,抑 或利 用影 响 力对 公 司进 行 威 胁 等一 系列 自利 行 为.根 据曝 光 日前 的新 闻报道 ,将公 司分 为与媒 体“利 益相 关 ”组 ,被媒 体 “利益攫 取 ”组 以及 对 照组 . 本 文发 现 ,市场在得 知媒 体 的 自利行 为后 ,下调 了“利益相 关 ”公 司组的评 价 ,也 对“利 益攫 取 ” 组 的判 断进行 了一 定程 度 的上 调.表 现 为 曝 光 日“利 益相 关”(“利 益攫 取 ”)公 司 组平 均 为 负 (正)的市场反应.另外 ,在被媒体“利益攫取”的公司中,事件媒体所在地公司具有相对较小的事件 日正向反应 ,甚至为 负向反应 ,这说 明被 媒体威 胁后 ,当地公 司更可能妥协并与媒体 “合作”. 关 键词 :媒体 ;合谋 ;利 益攫 取 ;新 闻敲 诈案 中 图分 类 号 :F830.9 文献 标识 码 :A 文 章编号 :1007—9807(2018)O3不可能是 中性 的交流渠道 ,不可 能只 是单 纯 地 传 播 信 息 而 没有 自 己 的任 何 加 工 .” 新闻媒体是资本市场重要的信息 中介.现有研究 关 注媒 体对 资本 市场 、资 产定 价 、公 司治 理 等方 面 的影 响.一般 认 为 ,媒 体对 资本 市 场具有 创 造与传 递 信息 J、外 部监 督 ,o 等 功 能.此类 研 究 从 在 资本市场信息的挖掘和传播者 的角度看 待媒体 , 较 少关 注媒 体行 为背 后 的动机 .
一
2一
管 理 科 学 学 报
2018年 3月
媒 体 ,分析 及验 证 了利益 驱 动下 ,媒体 利 用新 闻中 宣传形式的裁量 ,可能存在从与利 益相关公 司的 合 谋 ,到较 为 中立 的监督 ,再 到利 用 宣传 影 响力对 公 司进 行 威 胁 等 一 系 列 利 益 最 大 化 原 则 下 的行 为.利 用 2014年 9月 3 日,21世 纪报 系新 闻敲诈 案 的曝光 为准 自然实 验.本 文 根 据 事 件媒 体 前 期 对 上市 公 司 的新 闻报 道 ,将 公 司 分 为 与 媒 体 “利 益 相关 ”组 ,被媒 体 “利 益攫 取 ”组 以及对 照组 .通 过 观察 市 场在 得 知媒 体 行 为后 ,对 原 先公 司评 价 的调整方向 ,进而验证资本市场媒 体利用其宣传 影 响力 存 在 的一 系 列 自利行 为 .本文 研究 发 现 ,市 场 在得 知媒 体 的 自利行 为 后 ,下 调 了“利 益 相 关 ” 公 司 的评 价 ,也 对 “利 益 攫 取 ”公 司 的判 断 进行 了 一 定程 度 的 上 调 ,表 现 为 媒 体 敲诈 案 曝 光 日“利 益 相关 ”(“利 益 攫 取 ”)公 司 组 平 均 为 负 (正 )的 市 场反 应 .另 外 还 发 现 ,媒 体 所 在 地 的 “利 益 攫 取 ”公 司具 有 相 对 较 小 的事 件 日正 向反 应 ,甚 至 为 负 向反应 ,这 说 明 了 当地公 司被 媒 体 威 胁 后 更 可 能倾 向 于“合 作 ”.
媒 介从业 者 常 常标 榜 “第 四权 力 ”、“无 冕 之 王 ”的新 闻理 想 .美 国总 统 杰 斐 逊 在 任 职 期 间 曾 说 :“若要 我 在 没 有 报 纸 的政 府 和 没 有 政 府 的报 纸 之 间 做 出 选 择 的 话 ,我 将 毫 不 犹 豫 地 选 择 后 者 ”②,其对 媒体 在 社会 中的监 督制 衡 作 用 极 为推 崇 .马克 思则 将媒 体 的社 会 监 督 作 用 视 为媒 体 的 “使命 ”:“报 刊按 其 使 命 来 说 ,是 社 会 的 捍 卫 者 ,
然而,2013年 1O月我国《新快报》记者连续 发表 大量 失实 报道 被捕 ;2014年 9月我 国财 经媒 体集 团 21世纪 报 系特大 新 闻敲诈 案爆发 … … ,随 着越 来越 多 的媒 体 丑 闻 的曝 光 ,新 闻报 道 中媒 体 的 自利行 为逐 渐 为 公众 所 认 知 .媒 体 并 非 总按 照 社会捍卫者、监督者 的“使命”在行 动,即使媒介 的行 为与 其 “使命 ”一致 ,也 可 能 是在 某 种 激励 下 的巧 合 .媒 介 ,与 社会 上 的任何 组 织 一样 ,其行 为 仍是效用最大化原则下 的产物.因此资本 市场 的 媒体更应该看作是按照 自身利益最大化行动 的经 济 主体 ].本文 以经 济 主体 的视 角 看 待 资本 市 场
第 2l卷第 3期 2018年 3月
管 理 科 学 学 报
JOURNAL 0F MANAGEMENT SCIENCES IN CHINA
Vo1.2l No.3 Mar.2018
合 谋 与胁 迫 :作 为 经 济 主 体 的媒体 行 为①
— — 基 于新 闻敲诈曝光 的事件研 究
金 宇超 ,靳庆鲁 ,严青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