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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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社会主义民主是扎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新型民主,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广大人民政治要求的根本特征。经走过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为代表的我国三代领导集体的艰苦探索。从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建设的长期实践来看,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主要的方面包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名族区域自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党的任务政策,民主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成的民主管理制度。社会主义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人民群众特别是某些利益群体的政治需求越来越突出,这就要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客观要求,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是推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要求,也是国家保持稳定,长久治安的关键。因此,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必要条件。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十六大报告重申“有法可依,有发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注意法制原则,强调“适应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号召我们扎实工作,“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提出“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证,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严格实施”的具体要求。然而,我们也不许清醒的看到,依法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目前我们仍然面临着司法腐败,犯罪猖獗等严重问题,我们离真正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有相当的距离。我们要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权力监督等方面扎实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和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证。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攻坚阶段,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巨大进展而言,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还需要在多个方面向深度推进。首先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只有理顺了党的领导方式,才能使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高度而有效,才能规范党的作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才能使党更好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断增强执政的基础。其次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只有科学的决策才能做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再次,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干部制度改革,以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法高效为基本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以推行电子政务为现代化手段。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七大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对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部署,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化和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
依法执政水平。党的领导制度的完善,对于完善整个政治体制具有全局性影响。要始终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立足于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把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建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和法律制度基础上,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完善同党的执政方式的完善同步推进,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和人大、政府、政协、群众团体的关系,支持各方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总揽不包揽,协调不代替。要善于把党的主张上升为法律,主要依靠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使国家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保证决策和决策实施符合客观规律和人民利益。
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我国广大人民是当家作主的主人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主体,不仅可以通过国家立法机关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法律,使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在本质上达到内在统一,而且通过广泛的政治参与,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促进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要适应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的要求,通过体制创新,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扩大和保障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不断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
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不断推进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保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贯彻落实。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善于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按照宪法、法律和法规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政治体制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因此,决不能照搬西方议会民主、三权分立、多党制那一套。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要环节,努力使政治建设适应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反映时代要求,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新进展,创造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新途径新形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协调发展,从制度上保证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政治参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