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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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洪涝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规范-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

暴雨洪涝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规范-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

附件2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方案(2013年)国家气候中心2013年4月目录一、普查目的 (1)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1)三、普查要求 (1)四、技术路线 (3)五、普查内容 (3)六、普查资料采集指南 (5)七、普查表及填表说明 (5)(一)中小河流洪水普查表 (6)(二)山洪灾害普查表 (32)(三)灾害汇总表 (59)(四)致灾临界阈值汇总表 (61)附件一:上报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前期降水资料要求 (67)附件二:上报降水历史极值统计要求 (69)附件三:上报水文数据格式要求 (70)附件四:上报GIS图件要求 (72)附件五:存在跨省界问题的普查原则 (72)一、普查目的通过开展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和隐患排查工作和基础资料的收集,建立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基础数据库,确定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致灾阈值,以及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为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及风险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全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普查的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河流域和山洪沟。

中小河流为流域面积小于3000km2的河流;山洪是山丘区小流域由降雨引起的突发性、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

山丘区小流域的流域面积原则上小于200km2,对于山洪灾害特别严重的流域,面积可适当放宽。

普查范围:以中小河流域或山洪沟为单元,全面普查区域内的中小河流洪水或山洪等灾害。

三、普查要求1.流域的选取流域的选取与确定可参考下列标准:(1)所有中小河流。

(2)考虑本省山洪灾害信息,优先选择山洪重点防治区内的山洪沟。

2.收集方式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分解普查任务,通过与水文、国土部门信息交换、资料收集等方式开展工作,省级部门能够完成的,尽量在省级部门完成。

各县在省市级的指导下,开展实地调查及通过信息交换、资料收集等方式获取暴雨引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的信息。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试点版)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试点版)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试点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试点版)2020年10月目录目录 (2)1总则 (1)2引用标准名录 (3)3术语、符号 (4)3.1术语 (4)3.2符号 (5)4基本规定 (6)4.1一般规定 (6)4.2调查流程 (6)4.3工作方法 (7)4.4调查内容 (8)4.5归档资料和数据建库 (8)5水路承灾体属性信息普查 (9)5.1一般规定 (9)5.2调查内容 (9)5.3调查方法 (11)5.4数据核查 (11)6水路自然灾害信息普查 (13)6.1一般规定 (13)6.2调查内容 (13)6.3调查方法 (14)6.4数据核查 (14)7水路承灾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等级划分 (16)7.1一般规定 (16)7.2危险性评价 (16)7.3危害性评价 (18)7.4风险分级 (19)7.5风险区划 (20)附录A 水路承灾体属性信息和自然灾害信息普查表 (21)港口普查表表A.0.1 (21)内河航道普查表表A.0.2 (31)通航建筑物普查表表A.0.3 (37)航运枢纽普查表表A.0.4 (43)1总则1.0.1为规范指导我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对我国水路承灾体的空间分布、基本属性特征和与水路自然灾害相关的属性特征进行全面调查,掌握全国水路自然灾害底数,形成全国水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为全国水路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自然灾害主动治理提供依据,编制本指南。

1.0.2鉴于水路承灾体在规划设计各阶段已经综合考虑地震、地质、气象等自然灾害因素,并采取相应的工程技术措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相对可控。

但由于自然灾害产生原因的复杂性,人类对各种自然灾害发生机理和规律的认识还不够全面深入,且自然灾害逐年呈现强度增加、周期缩短、连发性多等趋势,为加强水路承灾体的防灾减灾工作,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

1.0.3本指南适用于交通行业管辖的在建和营运的水路承灾体。

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规范

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规范

附件2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方案(2013年)国家气候中心2013年4月目录一、普查目得 (1)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1)三、普查要求 (1)四、技术路线 (3)五、普查内容 (3)六、普查资料采集指南 (5)七、普查表及填表说明 (5)(一)中小河流洪水普查表 (6)(二)山洪灾害普查表 (32)(三)灾害汇总表 (59)(四)致灾临界阈值汇总表 (61)附件一:上报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前期降水资料要求 (67)附件二:上报降水历史极值统计要求 (69)附件三:上报水文数据格式要求 (70)附件四:上报GIS图件要求 (72)附件五:存在跨省界问题得普查原则 (72)一、普查目得通过开展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与隐患排查工作与基础资料得收集,建立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基础数据库,确定中小河流洪水与山洪灾害致灾阈值,以及制定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为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开展、风险评估与风险区划及风险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全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普查得对象为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未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台湾省)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河流域与山洪沟。

中小河流为流域面积小于3000km2得河流;山洪就是山丘区小流域由降雨引起得突发性、暴涨暴落得地表径流。

山丘区小流域得流域面积原则上小于200km2,对于山洪灾害特别严重得流域,面积可适当放宽。

普查范围:以中小河流域或山洪沟为单元,全面普查区域内得中小河流洪水或山洪等灾害。

三、普查要求1、流域得选取流域得选取与确定可参考下列标准:(1)所有中小河流。

(2)考虑本省山洪灾害信息,优先选择山洪重点防治区内得山洪沟。

2、收集方式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分解普查任务,通过与水文、国土部门信息交换、资料收集等方式开展工作,省级部门能够完成得,尽量在省级部门完成。

各县在省市级得指导下,开展实地调查及通过信息交换、资料收集等方式获取暴雨引发得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得信息。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自然灾害是人类无法避免和控制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飓风、山火和干旱等。

其中,水灾是灾害的重要形式之一,它具有突发性、不可预测性和毁灭性等特点,对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压力和影响。

为了更好地了解水灾的风险和影响,必须进行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

本文将介绍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

一、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概述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是指在水灾情况下,由于地理位置、地形特点、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使得水系中的各类构筑物和设施受到灾害影响,从而导致严重的经济和社会损失。

水路承灾体包括水库、大坝、堤防、闸门、水利工程、桥梁、涵洞、河流、湖泊等。

二、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确定普查范围和目的在确定普查范围和目的时,需要考虑灾害历史和潜在风险,确定普查对象、范围和目的。

同时,需要考虑普查的时间、地点和周期。

2、制定普查方案普查方案应根据普查目的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调查方案,包括调查对象、范围、指标、方法、工具、人员和时间等。

3、收集基础资料应收集与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相关的资料,包括水文、地质、气象、地形、土地利用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信息。

4、实地调查和监测实地调查是指对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的实地检查和评估,包括地形、水文、建筑结构、设备状态和环境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监测是指对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进行实时或定期的监测和数据采集,包括水位、水流速度、洪峰流量、水温、水质等方面的监测和数据采集。

5、数据处理和分析数据处理和分析是根据收集到的基础资料、实地检查和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的风险和影响,制定预防和防范措施。

6、形成报告根据普查结果,形成相应的报告和数据分析结果,包括风险评估、影响分析、防御策略等方面,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结论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指南的科学性和全面性对于强化防御能力和降低灾害损失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规范

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规范

附件2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方案(2013年)国家气候中心2013年4月目录一、普查目的 (1)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1)三、普查要求 (1)四、技术路线 (3)五、普查内容 (3)六、普查资料采集指南 (5)七、普查表及填表说明 (5)(一)中小河流洪水普查表 (6)(二)山洪灾害普查表 (32)(三)灾害汇总表 (59)(四)致灾临界阈值汇总表 (61)附件一:上报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前期降水资料要求 (67)附件二:上报降水历史极值统计要求 (69)附件三:上报水文数据格式要求 (70)附件四:上报GIS图件要求 (72)附件五:存在跨省界问题的普查原则 (72)一、普查目的通过开展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和隐患排查工作和基础资料的收集,建立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基础数据库,确定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致灾阈值,以及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为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及风险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全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普查的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河流域和山洪沟。

中小河流为流域面积小于3000km2的河流;山洪是山丘区小流域由降雨引起的突发性、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

山丘区小流域的流域面积原则上小于200km2,对于山洪灾害特别严重的流域,面积可适当放宽。

普查范围:以中小河流域或山洪沟为单元,全面普查区域内的中小河流洪水或山洪等灾害。

三、普查要求1.流域的选取流域的选取与确定可参考下列标准:(1)所有中小河流。

(2)考虑本省山洪灾害信息,优先选择山洪重点防治区内的山洪沟。

2.收集方式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分解普查任务,通过与水文、国土部门信息交换、资料收集等方式开展工作,省级部门能够完成的,尽量在省级部门完成。

各县在省市级的指导下,开展实地调查及通过信息交换、资料收集等方式获取暴雨引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的信息。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方案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方案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方案一、引言自然灾害是指地球自然界的一系列极端气候和地质现象所导致的不可预测和无法控制的灾害。

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此,了解和评估自然灾害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介绍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技术方案,以帮助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有效识别和评估自然灾害风险,为制定灾害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普查目标本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目标是全面了解特定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统计和分析过去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事件;2.评估当前和未来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概率;3.评估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影响;4.识别薄弱环节和易受灾区域;5.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制定自然灾害防控措施。

三、普查内容本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灾害历史记录收集和整理特定区域过去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事件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灾害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损失情况等信息。

2. 气象、地质和环境数据收集和整理特定区域的气象、地质和环境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气象观测数据、地质构造数据、土地利用数据、水文地质数据等,以分析自然灾害发生的潜在原因和条件。

3. 风险评估与预测基于收集到的数据和相关模型,对特定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包括但不限于灾害概率、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损失等内容。

4. 薄弱环节和易受灾区域识别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识别特定区域的薄弱环节和易受灾区域,以提供重点保护和防范的依据。

5. 防控措施建议根据普查结果和风险评估,提出相应的自然灾害防控措施建议,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调整、灾害预警系统建设、防灾设施建设等。

四、普查方法本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和技术手段:1.实地调查:通过走访和调查,获取现地的灾害数据和相关情况,包括损失评估、人员伤亡统计等。

2.遥感技术:利用卫星遥感数据获取区域的地貌、植被、水文等信息,提供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的基础数据。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全国自然灾害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更好地了解全国范围内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状况,制定针对性的防灾减灾措施,有必要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以便及时有效地应对自然灾害带来的挑战。

二、目标1.充分了解全国自然灾害分布特征、灾害发生规律以及造成的损失情况。

2.确定各地区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等级,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发现自然灾害薄弱环节,提出相应的防灾减灾建议和措施。

三、工作内容1.组织实施(1)成立由相关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专业人员组成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组。

(2)梳理普查工作所需的人员和物资资源,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制定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数据收集与整理(1)收集和整理各地区过去十年的自然灾害数据,包括灾害类型、灾害发生次数、影响范围、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信息。

(2)收集和整理各地区的地理、气候、地质、水文等基础数据,为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提供依据。

(3)借助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收集和整理各地区的自然灾害易发区域、灾害隐患点等信息。

3.风险评估与等级划分(1)根据收集和整理的数据,利用相关模型和方法评估各地区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

(2)将各地区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分级,确定灾害风险等级划分标准,为后续的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依据。

4.问题解析与预警建设(1)分析各地区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问题,确定灾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2)建设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预警系统,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前发现自然灾害风险,及时预警和应对。

5.输出普查报告(1)根据收集、整理和分析的数据,编写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报告。

(2)向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普查报告,以提高人民群众的自然灾害风险意识,并促进地方政府加强防灾减灾工作。

四、工作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关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方案

关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方案

关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方案一、引言自然灾害是指由自然力量造成的对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重大威胁和破坏的现象。

近年来,全球自然灾害频发,给人类的生活和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改善灾害应对的能力,必须全面了解自然灾害的综合风险。

本方案将重点介绍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目的、内容、方法和步骤。

二、目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当前社会地区自然灾害的类型、频率和强度,以便为灾害防范和应对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普查,可以识别脆弱地区和薄弱环节,为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提供指导。

三、内容1. 灾害历史记录:通过调查和统计灾害的历史记录,可以了解灾害的类型、频率和强度。

可以利用地震、洪水、台风等灾害的历史数据制作概率分布曲线,预测未来的灾害发生概率。

2. 地质环境普查:调查地质构造和地形状况,了解地区的地震、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潜在风险。

通过对地层的分析,可以了解地下水资源的分布和自然地下水位的变化情况,为灾害预测和防范提供依据。

3. 气象环境普查:调查气候情况和气象灾害历史。

记录降水、温度、风力等气象要素的变化,并通过气候模型分析气候变化的趋势和可能造成的灾害风险。

了解台风、暴雨、干旱等气象灾害的频率和强度,为防灾减灾提供参考。

4. 水文环境普查:调查地区的水文状况,包括河流、湖泊、水库等水文要素的分布和变化。

通过长期的水文观测,可以了解地区的洪水、干旱等水文灾害的潜在风险。

利用水文模型,可以预测未来的洪水和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5. 人口和社会经济调查:调查地区的人口数量、分布和结构,了解人口的易感性和脆弱性。

调查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包括经济产出、财产损失、社会服务设施等,为灾后恢复和重建提供依据。

四、方法1. 实地调查:组织工作人员对目标地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当地的物理环境和人文环境。

调查过程中需要采集大量的数据和样本,包括地质样本、气象观测数据、水文数据、社会经济数据等。

2. 数据分析: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包括数据清洗、数据校正和数据整合等。

H-02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技术规范(2021

H-02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技术规范(2021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规范FXPC/YJ H-02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技术规范应急管理部2021年4月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发国家应急部门 adm i n 国家国家应急部门 adm i n 国家国家应急部门 a d m i n 国家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与定义 (1)4 调查范围和对象 (2)5 调查内容 (2)6 调查方法 (3)7 数据质量控制 (4)附录A (规范性附录)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表 (5)国家应急部门a d mi n国家国家应急部门a d mi n国家国家应急部门a d mi n国家前言本标准是应急管理部门开展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的基本规范。

本标准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云霞、张鹏、张妮娜、刘龙飞、汪洋、刘南江、丁一、孙舟、刘哲、陆野。

国家应急部门a d mi n国家国家应急部门a d mi n国家国家应急部门a d mi n国家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的调查范围和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法、数据质量控制。

本文件适用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中的重大历史自然灾害数据的采集、汇总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应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921-2012 自然灾害分类与代码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应急〔2020〕19号)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应急〔2020〕19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自然灾害由自然因素造成的人类生命、财产、社会功能和生态环境等损害的事件或现象。

[GB/T 28921-2012,2.1] 3.2洪涝灾害因降雨、融雪、冰凌、溃坝(堤)、风暴潮等引发江河洪水、山洪、泛滥以及渍涝等,对人类生命财产、社会功能等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区(县)应急行业普查标准及措施总结

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区(县)应急行业普查标准及措施总结

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区(县)应急行业普查标准及措施总结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区(县)应急行业普查标准及措施总结自然灾害是人类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问题,灾害的发生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国自然资源部首次开展了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本文将对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区县应急行业普查标准及措施进行总结与分析。

一、普查标准(一)范围与内容在全国范围内,普查标准主要包括七大类内容:气象和气候灾害、地质灾害、水文和水利灾害、海洋灾害、生态灾害、生物灾害以及其他自然灾害。

普查区县需要对这些不同类型的灾害进行全面、细致的搜集、整理与评估。

(二)方法与工具普查的方法与工具应当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如实地考察、问卷调查、采访等。

同时,应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遥感影像、地理信息系统、数学模型等,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度。

二、应急行业普查措施(一)建立完善普查机制和体系要建立健全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机制和工作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与职责。

同时,要完善各种普查工具、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普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普查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对于普查人员需要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其对于自然灾害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自然灾害知识、普查技能、危险评估与预警等方面,培养他们成为专业的普查人员。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宣传教育与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可以借助专家的讲座和培训活动,提高民众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措施在普查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加强预警与监测工作,完善救援和应急处置措施。

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同时,要强化与各级政府、公共机构和专业社会组织的协同作战能力,形成合力。

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方案

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方案

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方案第1篇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方案一、总则1.1 编制依据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

1.2 目的与意义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旨在全面掌握我国自然灾害风险状况,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3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二、普查目标2.1 完成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

2.2 建立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2.3 评估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制定针对性的自然灾害防治措施。

2.4 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意识,促进自然灾害防治科技进步。

三、普查内容3.1 自然灾害风险因素(1)地质风险: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地面沉降、地震等。

(2)水旱风险:主要包括洪水、干旱、城市内涝等。

(3)气象风险:主要包括台风、暴雨、雷电、高温、寒潮等。

(4)森林火灾风险:主要包括森林火灾隐患点、易燃物分布等。

3.2 自然灾害影响范围(1)人口:普查区域内的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

(2)财产:普查区域内的房屋、基础设施、企事业单位等。

(3)生态环境:普查区域内的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等。

3.3 自然灾害防治能力(1)政府组织能力:主要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

(2)社会参与能力:主要包括志愿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3)科技支撑能力:主要包括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防治技术等。

四、普查方法与流程4.1 普查方法(1)资料收集:收集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已有资料。

(2)现场调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隐患进行现场调查。

(3)遥感解译:利用遥感技术获取自然灾害风险信息。

(4)专家咨询: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普查结果进行论证。

4.2 普查流程(1)准备阶段:成立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培训普查人员。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规程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规程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规程是为了系统全面地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监测工作而制定的。

该规程明确了普查的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为全国范围内的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该规程首先明确了普查的目标,即通过对自然灾害的风险进行调查、评估和监测,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有关自然灾害风险的信息,为制定自然灾害防治规划和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在普查范围方面,该规程规定了普查的对象、时间和空间范围,确保普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在普查内容方面,该规程明确了需要调查和评估的自然灾害类型、致灾因子、承灾体、历史灾害情况等,以及相关的社会经济信息。

在普查方法方面,该规程提出了多种调查方法,如遥感影像解译、地面调查、专家评估等,以确保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技术要求方面,该规程规定了普查数据的处理、分析和存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确保普查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总之,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规程为全国范围内的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有助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数据采集实施指南

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数据采集实施指南

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数据采集指南(2013年)广东省气候中心月6年2013.录目一、普查内容1.地理信息(1)收集县域乡村及邻近县的行政区划图。

(2)收集县域河网水系图。

(3)收集县域1:1万~1:5万地形图或数字地形图和地质图。

(4)收集县域1:1万~1:5万土地利用图。

(5)收集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遥感影像资料。

(6)收集其他基础地理信息相关资料:主要包括流域边界、交通和基础设施、隐患点的分布情况。

2.基本情况(1)普查流域内中小河流和山洪沟的基本情况,按照每条中小河流和每条山洪沟填写,建立档案。

(2)普查中小河流域和山洪沟的河道基本特征。

(3)普查中小河流和小流域的人口分布和社会经济情况。

(4)普查中小河流和小流域范围内的主要隐患点、各类交通和基础设施的情况。

(5)普查中小河流和小流域范围内的水利工程情况,包括提防、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分布及其基本情况和特征值等。

(6)普查中小河流和小流域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

(7)普查中小河流和小流域范围内的土壤类型信息。

3.气象、水文资料(1)收集区域内现有气象站的基本情况资料。

(2)收集区域内现有水文(位)站的基本情况资料。

(3)收集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对应的区域内逐次致灾过程中各站点逐日、逐时的降水数据。

(4)收集水文数据。

4.历史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普查(1)普查历次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的灾情损失情况,特别要对淹没情况进行调查。

.(2)普查历年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的灾情损失情况。

5.泥石流、滑坡资料1)收集辖区内已有的泥石流、滑坡信息资料,了解发生背景及易发区分布情况。

2)泥石流沟、滑坡点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所属流域等信息。

3)泥石流、滑坡相关主要参数、地质、地貌、物质组成等特征及信息。

4)收集和实地调查泥石流、滑坡灾情损失及对社会经济相关行业的影响。

5)泥石流、滑坡防治及监测措施。

6)泥石流沟、滑坡附近近期工程建设、人类活动和地震活动情况。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试点版)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试点版)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试点版)2020年10月目录目录 (2)1总则 (1)2引用标准名录 (3)3术语、符号 (4)3.1术语 (4)3.2符号 (5)4基本规定 (6)4.1一般规定 (6)4.2调查流程 (6)4.3工作方法 (7)4.4调查内容 (8)4.5归档资料和数据建库 (8)5水路承灾体属性信息普查 (9)5.1一般规定 (9)5.2调查内容 (9)5.3调查方法 (11)5.4数据核查 (11)6水路自然灾害信息普查 (13)6.1一般规定 (13)6.2调查内容 (13)6.3调查方法 (14)6.4数据核查 (14)7水路承灾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等级划分 (16)7.1一般规定 (16)7.2危险性评价 (16)7.3危害性评价 (18)7.4风险分级 (19)7.5风险区划 (20)附录A 水路承灾体属性信息和自然灾害信息普查表 (21)港口普查表表A.0.1 (21)内河航道普查表表A.0.2 (31)通航建筑物普查表表A.0.3 (37)航运枢纽普查表表A.0.4 (43)1总则1.0.1为规范指导我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对我国水路承灾体的空间分布、基本属性特征和与水路自然灾害相关的属性特征进行全面调查,掌握全国水路自然灾害底数,形成全国水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为全国水路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自然灾害主动治理提供依据,编制本指南。

1.0.2鉴于水路承灾体在规划设计各阶段已经综合考虑地震、地质、气象等自然灾害因素,并采取相应的工程技术措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相对可控。

但由于自然灾害产生原因的复杂性,人类对各种自然灾害发生机理和规律的认识还不够全面深入,且自然灾害逐年呈现强度增加、周期缩短、连发性多等趋势,为加强水路承灾体的防灾减灾工作,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

1.0.3本指南适用于交通行业管辖的在建和营运的水路承灾体。

1.0.4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范围包括主要港口和地区性重要港口(其中码头泊位调查范围为沿海万吨级及以上泊位、内河千吨级及以上泊位)、三级及以上航道、通航建筑物、航运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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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洪涝灾害风险区划技术规范2009 年 2 月目录总则 (1)一、定义 (1)二、数据资料 (2)三、暴雨洪涝灾害风险的概念框架和技术流程 (3)四、暴雨洪涝灾害风险区划 (5)附录1 规范化方法 (13)附录2 加权综合评价法 (13)附录3 百分位数法 (13)附录4 自然断点分级法 (13)附录5 区划等级命名 (14)附录6 山洪灾害孕灾环境指标及防灾减灾能力指标说明 (15)附录7 城市暴雨内涝灾害风险评估指标说明 (15)附录8 流域暴雨洪涝灾害致灾因子危险性分析与评估 (17)总则气象灾害是制约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我国由于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和天气气候的特殊性、复杂性,属气象灾害多发区,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所有自然灾害经济总损失的 70%以上。

由于全球气候变暖,一些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发生频率可能会增加,各种气象灾害出现频率也将会增加。

因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是各级政府关心的问题,也是气象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暴雨洪涝灾害风险区划工作是基于灾害风险理论及气象灾害风险形成机制,通过对孕灾环境敏感性、致灾因子危险性、承灾体易损性、防灾减灾能力等多因子综合分析,构建暴雨洪涝灾害风险评价的框架、指标体系、方法与模型,对暴雨洪涝灾害风险程度进行评价和等级划分,借助 GIS 绘制相应的风险区划图系,并加以评述,提出相应的防御措施。

本项工作是防灾减灾的一项基础工作,在减灾规划与预案制定、国土规划利用、重大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灾害管理、法律法规制定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也是科学决策、管理、规划的重要内容。

一、定义气象灾害风险:指各种气象灾害发生及其给人类社会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孕灾环境:指气象危险性因子、承灾体所处的外部环境条件,如地形地貌、水系、植被分布等。

致灾因子:指导致气象灾害发生的直接因子,如暴雨、干旱、台风等。

承灾体:气象灾害作用的对象,是人类活动及其所在社会中各种资源的集合孕灾环境敏感性:指受到气象灾害威胁的所在地区外部环境对灾害或损害的敏感程度。

在同等强度的灾害情况下,敏感程度越高,气象灾害所造成的破坏损失越严重,气象灾害的风险也越大。

致灾因子危险性:指气象灾害异常程度,主要是由气象致灾因子活动规模(强度)和活动频次(概率)决定的。

一般致灾因子强度越大,频次越高,气象灾害所造成的破坏损失越严重,气象灾害的风险也越大。

承灾体易损性:指可能受到气象灾害威胁的所有人员和财产的伤害或损失程度,如人员、牲畜、房屋、农作物、生命线等。

一个地区人口和财产越集中,易损性越高,可能遭受潜在损失越大,气象灾害风险越大。

防灾减灾能力:受灾区对气象灾害的抵御和恢复程度。

包括应急管理能力、减灾投入资源准备等,防灾减灾能力越高,可能遭受的潜在损失越小,气象灾害风险越小。

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指在孕灾环境敏感性、致灾因子危险性、承灾体易损性、防灾减灾能力等因子进行定量分析评价的基础上,为了反映气象灾害风险分布的地区差异性,根据风险度指数的大小,对风险区划分为若干个等级。

二、数据资料灾情资料: 1984-2007 年暴雨洪涝的灾情普查数据(受灾人口、受灾面积、直接经济损失等)。

气象资料:气象站 1961-2007 年逐日降水数据。

社会经济资料:省统计局 2008 年出版的统计年鉴,采用以县(区)为单元的行政区域土地面积、年末总人口、耕地面积、国民生产总值( GDP、防洪除涝面积等数据基础地理信息资料:收集高程、水系、植被等1: 5万GIS数据三、暴雨洪涝灾害风险的概念框架和技术流程 1、暴雨洪涝灾害风险形成机制暴雨洪涝灾害是自然界的暴雨作用于人类社会的产物,是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一种表现。

由于暴雨洪涝灾害的最终承灾体是人类及人类社会的集合体,因而, 只有对承灾体的部分或整体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害的暴雨洪涝才能称为暴雨洪涝灾害。

从灾害学的角度出发,形成暴雨洪涝灾害必须具有以下条件:(1、存在诱发暴雨洪涝灾害的因素(致灾因子)及其形成洪涝灾害的环境(孕灾环境);(2、暴雨洪涝影响区有人类的居住或分布有社会财产(承灾体);(3)人们在潜在的或现实的暴雨洪涝灾害威胁面前,采取回避、适应或防御洪涝的对策措施(防灾减灾能力)。

基于自然灾害风险形成理论,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是由致灾因子危险性、孕灾环境敏感性、承灾体易损性和防灾减灾能力四部分共同形成的(图 1)。

图1暴雨洪涝灾害风险的形成2、暴雨洪涝灾害风险评估的概念框架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是致灾因子危险性、孕灾环境敏感性、承灾体易损性和防灾减灾能力综合作用的结果,暴雨洪涝灾害风险函数可表示为:暴雨洪涝灾害风险=f (敏感性,危险性,易损性,防灾减灾能力)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是由孕灾环境敏感性、 致灾因子危险性、承灾体易损性和 防灾减灾能力四个主要因子构成的,每个因子又是由若干评价指标组成。

根据自 然灾害风险理论和暴雨洪涝灾害风险的形成机制,建立暴雨洪涝灾害风险评估概 念框架(图2)。

I 暴雨洪涝灾害风危险性易损性 图2暴雨洪涝灾害风险评估概念框架3、暴雨洪涝灾害风险区划技术流程基于GIS 技术暴雨洪涝灾害风险区划技术流程(图 3) 数据收集暴雨洪涝灾害风险评估模」暴雨过程频 社会经济H 气象数 敏感性分析」高程 GI 危险性分析 暴雨过程 强度模型 I 敏感性区划灾情数 t ---------- I 址易损性分析」 数据库均人口.防灾减灾能J 人均GDP防灾减灾能力防洪除涝 易损性区划防灾减灾能力敏感性 刘暴雨过程强 防灾减灾能 ]人均GD P防洪除涝面暴雨洪涝灾害风险区划图3暴雨洪涝灾害风险区划技术流程四、暴雨洪涝灾害风险区划 1孕灾环境敏感性(1)孕灾环境因子分析从洪涝形成的背景与机理分析,孕灾环境主要考虑地形、水系、植被等因子对洪涝灾害形成的综合影响。

地形:主要包括高程和地形变化。

地势越低、地形变化越小的平坦地区不利于洪水的排泄,容易形成涝灾。

水系:主要考虑河网密度和距离水体的远近。

河网越密集,距离河流、湖泊、大型水库等越近的地方遭受洪涝灾害的风险越大。

植被覆盖度:指有植被的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

由于植被具有强烈的水土保持功能,因此,植被覆盖度越大,表示一个地方的植被越多,洪涝灾害的风险越小。

(2)孕灾环境敏感性评估地形:地势采用高程表示,可直接从1: 5万GIS数据中提取;地形变化采用高程标准差表示,对GIS中某一格点,计算其与周围8个格点的高程标准差获得,在1: 5万GIS中采用100米X 100米的网格计算地形高程标准差。

表1可作为考虑地形影响大小的参考,它是根据专家打分给出的高程和高程标准差的不同组合赋值,高程越低、高程标准差越小,影响值越大,表示越有利于形成涝灾。

表1地形因子赋值表(涝灾)水系:主要包括河网密度和距离水体的远近。

半径范围内河流的总长度作为中心格点的河流密度,半径大小使用系统缺省值。

在1: 5万GIS中采用100米X 100 米的网格计算河网密度。

距离水体远近的影响则用GIS中的计算缓冲区功能实现,其中河流应按照一级河流(如长江、淮河等)和二级河流(如支流和其它河流等)、湖泊水库应按照水域面积来分别考虑,可分为一级缓冲区和二级缓冲区,给予0-1 之间适当的影响因子值,原则是一级河流和大型水体的一级缓冲区内赋值最大,二级河流和小型水体的二级缓冲区赋值最小,表2和表3给出了参考值。

河网密度和缓冲区影响经规范化处理后,各取权重 0.5,采用加权综合评价法求得水系影响指数。

表3河流缓冲区等级和宽度的划分标准将地形、水系、植被覆盖度等影响指数经规范化处理后,按照各自对当地洪涝的影响程度,分别给出相应的权重系数。

采用加权综合评价法(见附录2)计算得到各格点孕灾环境的敏感性指数。

(3)敏感性区划利用GIS中自然断点分级法(见附录4)将孕灾环境敏感性指数按5个等级分区划分(高敏感区、次高敏感区、中敏感区、次低敏感区和低敏感区),并基于GIS 绘制孕灾环境敏感性指数区划图,并进行相应评述。

2致灾因子危险性1)致灾因子分析降水致灾主要表现为雨势猛、强度大,冲毁农田水利设施,造成房屋倒塌;累积雨量大,使得积水难排,形成内涝;地墒饱和,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力弱。

因而暴雨洪涝灾害危险性可用降水强度和降水频次表征。

(2)致灾因子危险性评估1)临界致灾雨量的初步确定暴雨过程降水定义:过程降水量以连续降水日数划分为一个过程,一旦出现无降水则认为该过程结束,并要求该过程中至少一天的降水量达到或超过 50毫米(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中西部、西藏为 30毫米),最后将整个过程降水量进行累加。

统计本省历年各气象台站1天、2天、3天、……10天(含10天以上)暴雨过程降水量。

将本省所有台站的过程降水量作为一个序列,建立不同时间长度的 10个降水过程序列。

分别计算不同序列的第 98百分位数、第 95百分位数、第 90百分位数、第 80 百分位数、第60百分位数的降水量值,该值即为初步确定的临界致灾雨量。

利用不同百分位数将暴雨强度分为5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为:60%〜80%位数对应的降水量为1级,80%〜90%位数为对应的降水量为2级,90%〜95%位数对应的降水量为3级, 95%〜98%位数对应的降水量为 4级,大于等于 98位数对应的降水量为 5级。

2)致灾临界指标的验证与修定①利用本地的灾情资料进行比对按照初步确定的各级暴雨灾害致灾临界指标,分别统计1〜10天各级暴雨强度发生次数,然后将不同时间长度的各级暴雨强度次数相加,从而得到各级暴雨强度发生次数,绘制全省暴雨强度频次空间分布图。

根据本省灾情资料的情况,进行单站次数或空间分布特征的对比分析,对临界致灾指标的验证与修定。

②利用土壤最大蓄水量估算方法,对区域1级暴雨强度的临界值进行验证。

首先选取研究区域历史上前期十分干旱(久旱无雨过程中,认为土壤含水量接近0),后期普降暴雨但未产生洪涝灾害(蓄满未产流)的个例,计算每个降水过程雨量,然后将所有个例的降水量平均,其均值就是土壤最大蓄水容量,将该值与1级暴雨强度致灾临界雨量进行对比分析,进行适当调整。

3)降水致灾因子权重的确定根据暴雨强度等级越高 , 对洪涝形成所起的作用越大的原则,确定降水致灾因子权重。

暴雨强度 5、4、3、2、1级权重分别为 5/15、4/15、3/15、2/15、1/15。

4)单站降水致灾因子危险性指数加权综合评价法计算不同等级降水强度权重与将各站的不同等级降水强度发生的频次归一化后的乘积之和。

(3)致灾因子危险性区划将各站的危险性指数作为本省分县图的致灾因子影响度属性的属性值赋给该图,然后将该图栅格化,利用GIS中自然断点分级法(见附录4)将致灾因子危险性指数按 5个等级分区划分(高危险区、次高危险区、中等危险区、次低危险区、低危险区),绘制致灾因子危险性指数区划图,并进行相应评述 3、承灾体易损性区划( 1)承灾体因子分析暴雨洪涝造成的危害程度与承受暴雨洪涝灾害的载体有关,它造成的损失大小一般取决于发生地的经济、人口密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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