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案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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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股利政策案例分析报告

一、案情介绍

股利政策是股份公司关于是否发放股利、发放多少以及何时发放的方针和政策。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从狭义方面来说的股利政策就是指探讨保留盈余和普通股股利支付的比例关系问题,即股利发放比率的确定。而广义的股利政策则包括:股利宣布日的确定、股利发放比例的确定、股利发放时的资金筹集等问题。

二、相关知识点回顾

1、股利政策方式

剩余股利政策

是以首先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为出发点的股利政策。根据这一政策,公司按如下步骤确定其股利分配额:·确定公司的最佳资本结构;

·确定公司下一年度的资金需求量;

·确定按照最佳资本结构,为满足资金需求所需增加的股东权益数额;

·将公司税后利润首先满足公司下一年度的增加需求,剩余部分用来发放当年的现金股利。

固定或持续增长股利政策

以确定的现金股利分配额作为利润分配的首要目标优先予以考虑,一般不随资金需求的波动而波动。这一股利政策有以下两点好处。

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这一政策要求公司每年按固定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支付现金股利。从企业支付能力的角度看,这是一种真正稳定的股利政策)但这一政策将导致公司股利分配额的频繁变化,传递给外界一个公司不稳定的信息,所以很少有企业采用这一股利政策。

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按照这一政策,企业除每年按一固定股利额向股东发放称为正常股利的现金股利外,还在企业盈利较高,资金较为充裕的年度向股东发放高于一般年度的正常股利额的现金股利。其高出部分即为额外股利

1、股利支付方式

股息红利作为股东的投资收益,是以股份为单位计算的货币金额,如每股多少元。但在上市公司实施具体分

派时,其形式可以有四种:这就是现金股利、财产股利、负债股利和股票股利等。

财产股利是上市公司用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向股东分派的股息和红利。

2、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

股东因素

股利政策的制定重点在于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股东的信心。股东对公司的股利分配往往产生以下影响: 对现金的需求和避税。公司股东大致有两类:一类是希望公司能够支付稳定的股利,来维持日常生活;另一类是希望公司多留利而少发放股利,以求少缴个人所得税。从理论上讲,股利和股票转让所得(资本利得)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我国股票转让所得免税,现金股利需缴纳税率为20%的个人所得税,股票股利(即红股)免税,另外股票转让交易双方需缴纳2>的印花税。因此从税负政策角度看,现阶段我国股票股利免税成为投资者偏好股票股利的诱因之一。但是,到底采取什么样的股利政策,还应分析企业股东的构成。如果高税收等级纳税的富有股东比例很大,则可考虑少支付现金股利;如果绝大部分股东属于低收入阶层,则宜采用支付较高的现金股利政策。

控制权的稀释。股东对企业控制程度的强弱取决于持有股票份额的多少。支付较高的股利,会导致留存盈余减

少,这又意味着将来发行新股的可能性加大。如果公司大量支付现金股利,再发行新的普通股以融通所需资金,现有股东的控股权就有可能被稀释。另外,随着新普通股的发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必将增加,最终会导致普通股的每股盈利和每股市价下降,从而影响现有股东的利益。

管理者因素

由于信息不对称,管理者存在着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这会影响到企业的股利政策。对于我国这个新兴的市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大多数由原来企业的党政领导担任或控制,外部董事、监事少,董事长和经理交叉任职的情况比较普遍,公司的治理结构中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就可能会影响股利分配政策。

其他因素

通货膨胀因素。通货膨胀使公司资金购买力下降,维持现有的经营规模尚需不断追加投入,则需要将较多的税后利润用于内部积累。

历史性因素。股利具有信息传递功能,为保持股利政策的稳定性,历史性因素是制定股利政策时必须考虑的。

一般而言,股利政策的重大调整,一方面会给投资者带来企业经营不稳定的印象,从而导致股票价格下跌;另一方面股利收入是一部分股东生产和消费资金的来源,他们一般不愿持有股利大幅波动的股票。因此,公司的股利政策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案例分析

1、公司简介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英文缩写Sinopec Group)是1998年7月国家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的权力,对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控股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于2000年10月和2001年8月在境外境内发行H股和A股,并分别在香港、纽约、伦敦和上海上市。2007年底,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总股本867亿股,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持股占75.84%,外资股占19.35%,境内公众股占4.81%。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包括: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运(含管道

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石油炼制;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石油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石油石化工程的勘探设计、施工、建筑安装;石油石化设备检修维修;机电设备制造;技术及信息、替代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在《财富》2008年度全球500强企业中排名第16位。

2、背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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