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55
法律硕士考试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第页法硕.doc
第1页:单项选择题第2页:多项选择题第3页:简答题第4页:辨析题第5页:法条分析题第6页:案例分析题第7页:参考答案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D2.C3.D4.D5.C6.C7.D8.B9.B10.B11.C12.B13.D14.D15.C16.C17.A18.D19,C20.A二、多项选择题20.ABC21.BC22.BCD23.AB24.AC25.BCD26.ABCD三、简答题1、答: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法律特征如下:(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答:(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四、辨析题答案1.【答案】(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2)根据侵权行为法原理,一人做事一人当是指一个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责任,该说法反映了个人责任自负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
(3)所谓个人责任原则,是指一个人的行为致使他人造成损害的,只由行为人承担责任,不能株连他人;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一个人只有其行为在其有过错的前提下,才承担责任。
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从这个角度说,该说法是正确的。
(4)当法律有特别规定时,对他人的行为也应当负责。
如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国家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雇主对其雇工的业务侵权行为、监护人对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等。
故从这一角度说,该说法是不正确的。
五、法条分析题.【答案】本条是有关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违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1页:单项选择题第2页:多项选择题第3页:简答题第4页:辨析题第5页:法条分析题第6页:案例分析题第7页:参考答案其构成要件是:(1)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2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2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刑法学 2. 民法学3. 单项选择题 4. 多项选择题 5. 简答题 6. 辨析题7. 法条分析题8. 案例分析题9. 论述题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我国法律规定,债权的撤销权,自债权人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该5年期间属于( )。
A.除斥期间B.取得时效期间C.期日D.长期诉讼时效期间正确答案:A解析:除斥期间跟诉讼时效的区别如下:(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2)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
(3)价值取向不同:设置诉讼时效的价值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加速财产的流转,消灭原有法律关系;设置除斥期间的价值在于消除当事人关系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原有法律关系。
(4)期间和计算不同:诉讼时效一般长于除斥期间,而且诉讼时效可能中止、中断甚至延长,而除斥期间固定不变。
(5)适用的主动性不同:法官不能自行适用诉讼时效,只在义务入主张时效利益时,法官才能适用,但是,法官可以依职权主动适用除斥期间。
2.我国《刑法》第12条的规定,体现了在溯及力问题上的( )。
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从新兼从轻原则正确答案:C解析:我国《刑法》第12条的规定,体现的就是刑法溯及力问题上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刑法的溯及力,又称刑法的溯及效力,是指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立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如果适用,即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没有溯及力。
3.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张某的儿子张小某将货物交付给李某。
张小某在送货途中与刘某驾驶的卡车相撞,货物损坏。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绪论)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绪论)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合同自由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B.形式意义上的民法起源于判例法C.英美法系国家有形式意义上的民法D.我国民法以调整自然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为限正确答案:A解析:合同自由、婚姻自由、遗嘱自由等都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其中,合同自由是对意思自治原则最充分的体现,A项表述正确。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起源于罗马法,而非英美法系的判例法,B项表述错误。
英美法系国家并无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即不编纂统一的民法典,但有实质意义上的民法,而且以判例法为特点。
可见,C项表述错误。
《民法总则》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据此,D项表述错误。
知识模块:绪论2.下列选项中,不能成为民法渊源的是( )。
A.民事习惯B.法理C.规章D.行政法规正确答案:B解析:民法的渊源主要是制定法,包括宪法、民事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和国际条约。
此外,《民法总则》第10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据此,民法将民事习惯正式纳入民法渊源。
但法理仍然不能成为民法渊源,选B项。
知识模块:绪论3.下列关于民法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民法是权利法B.民法是程序法C.民法是公法D.民法仅是裁判规则正确答案:A解析:民法在性质上属于权利法,A项表述正确。
民法是实体法而非程序法,B项表述错误。
民法是私法而非公法,C项表述错误。
民法是实体法意味着民法既是行为规则,又是裁判规则,而并非仅为行为规则,或仅为裁判规则。
说其是行为规则,是因为民法具有确立交易规则和生活规则的功能;说其是裁判规则,是因为民法是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所要依循的准则。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5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5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全部题型 3. 单项选择题 4. 多项选择题 5. 简答题 6. 辨析题8. 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1.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
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正确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可总称为民事关系,民事关系是一种社会生活关系,但并非所有的社会生活关系都是民法调整的对象,只有民法所规定的才受民法所调整,其他的社会生活关系受道德、习惯等的调整。
其中C选项因甲的劝酒而导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所产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受民法所调整,故C 选项正确。
A项虽然与合同相关,但只是商谈,并没有进入缔约阶段;B、D选项属于爱情、友情等领域,都不受民法所调整。
知识模块:民法学2.甲为一精神病人,乙为甲的监护人。
乙所为的下列行为哪些是合法行使监护职责的行为( )。
A.为防止甲外出惹事,将甲的脚套上脚链的行为B.对甲未患精神病时赠与他人的财产予以撤销的行为C.对丙所欠甲的债务以自己的名义请求返还的行为D.对甲的房屋进行修缮的行为正确答案:D解析:作为监护人不得伤害被监护人的人身自由更不能伤害其人身权,所以A选项错误。
监护人的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和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所以B、C选项错误。
知识模块:民法学3.关于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情形中,权利人不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是( )A.甲照相馆将李某与王某结婚时的婚礼照片的底片丢失B.乙公司使用某知名企业的商标促销自己的商品C.丙故意整容成某明星的相貌,并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演出获利D.丁将赵某与曹某之子拐卖,致使赵某痛苦不堪正确答案:B解析:针对A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丧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故排除A项。
针对B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故B项符合题意。
针对C项,以自己的名义及相貌对外进行演出获利,属于正当行使姓名权与肖像权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故排除C项。
针对D项,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故排除D项。
综上,本题选B。
知识模块:侵权责任2.甲将自己与祖父生前唯一的一张合影送到乙公司并委托其将合影修饰,但因工作人员丙抽烟不慎失火将乙公司的店铺烧毁,导致合影灭失。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只能对丙提起侵权之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B.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但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D.甲可对乙提起侵权之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正确答案: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8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8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A.侵权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B.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C.意思表示即民事法律行为D.民事法律行为具有目的性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点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非合法性。
民事法律行为在效力上可分为有效的、无效的、效力未定的、可撤销的几种情形。
因此B错误。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但非其全部,如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除了意思表示外还需交付。
故C亦错误。
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或者终止为目的的,并能引起行为人预期的后果,侵权行为所引起的赔偿义务往往并不是行为人所预期的或与其预期相反。
A错误,D正确。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通则》将民事法律行为限定为合法行为,通说认为该作法欠妥,造成了理论体系冲突,未来的民法典会抛弃这一做法。
而事实上,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已经改变了《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该法第133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知识模块:民事法律行为2.甲接受乙的委托,在乙授权的范围内,以乙的名义,同丙订立合同。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甲是代理人B.乙是被代理人C.甲也是合同的当事人D.丙是相对人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为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是一种至少有三方(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
本题中,甲接受乙的委托,在乙授权的范围内,以乙的名义,同丙订立合同。
甲是代理人,乙是被代理人,而丙是相对人。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135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135(总分:5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2,分数:24.00)1.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折扇的合同,不料当年夏天连续降雨,天气一直异常凉爽,折扇销量严重下降,订购方甲向乙折扇制造厂要求解除合同,遭到拒绝,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判令对合同解除。
法院的这一判决依据的是民法的哪一个选项基本原则( )。
A.私法自治原则B.公平原则√C.公序良俗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本题主要考查对于公平原则的理解。
在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理由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者动摇,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处于一个不对等的状态,这样再履行合同,明显会显失公平,因此可以依据公平原则予以解除或者变更。
2.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
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
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应当付款√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本题中,虽然乙因故辞职,但是因为乙长期在丙餐厅签约招待客户,使丙餐厅有理由相信乙是有代理权的,形成表见代理,所以甲公司应该付款。
3.下列属于法定动产物权的是( )。
A.别除权B.留置权√C.地役权D.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物权的客体不同,可以将物权区分为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本题中,C、D选项属于不动产物权。
A选项别除权是指在企业破产时,对部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可以不经过破产程序而优先以担保物价值受偿的权利。
只有B选项为动产物权。
4.甲出资15万元,分别从乙、丙等处购买材料,并雇用丁建筑公司,盖成了一栋楼房,经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5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5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全部题型 3. 单项选择题 4. 多项选择题 5. 简答题 6. 辨析题7. 法条分析题8. 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1.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 )。
A.消灭起诉权B.产生请求权已过的抗辩权C.消灭实体权利D.消灭法律关系正确答案:B解析:诉讼时效届满,当事人仍然可以起诉,故起诉权并不消灭,但会产生请求权已经经过的抗辩权,即如果法院查明民事法律关系的争议超过诉讼时效的,将对权利人不予保护。
尽管如此,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也不因诉讼时效经过而消灭。
知识模块:民法学2.根据《民法通则》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 )。
A.仅对债权人的债权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B.仅对债务人的债权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C.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D.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权均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8条的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据此,选C项。
知识模块:民法学3.下列情况中,( )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A.延期支付货款B.遗失财物C.无效合同争议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正确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规定,下列情形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此外,有关食品卫生的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注意:“延期支付货款”不等于“延付或拒付租金”,“遗失财物”不等于“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
知识模块:民法学4.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 )。
A.债务人要求延期履行B.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要求C.不可抗力D.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正确答案:C解析: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止。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2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2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关于定金担保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定金担保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主合同、有偿合同B.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不得就违约金条款再行约定C.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数额的20%,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D.定金担保属于约定担保、物的担保正确答案:C解析: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从合同和有偿合同。
故A项表述错误。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既约定定金条款,又约定违约金条款,但在适用上存在限制,即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而适用。
故B项错误。
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数额的20%,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
故C项正确。
定金合同属于约定担保,但既不是物的担保,也不是人的担保,而是一种特殊的担保方式。
故D项错误。
知识模块:民法学2.17周岁的甲(高中生)在假期期间通过“打工”获得相应报酬2万元。
甲用该笔现金购置了一部电脑,还向灾区的灾民捐献了1万元。
甲( )。
A.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正确答案:C解析:甲未满18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选C项。
《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据此,有的考生认为选B项,理由在于:甲已满16周岁,其在假期期间通过“打工”获得收人,该收入属于“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上述理由是错误的。
所谓“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指:(1)具有一定的劳动收入,即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一定的收人,这种收人是固定的,而不是临时性的、不确定的,或者是射幸的。
(2)此劳动收入构成其主要生活来源,即其劳动收入能够维持其生活,不需要借助于其他人经济上的资助,也可以维持当地群众的一般生活水平。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5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5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3. 单项选择题4. 多项选择题5. 简答题8. 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1.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
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
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正确答案:D解析:民事法律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是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而已。
本题中,“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对方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也没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
知识模块:民法学2.王某与刘某为夫妻,生有一子。
王某因到科威特经商曾向周某借款20万元。
1991年海湾战争期间,王某失踪,下落不明。
2年后,周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失踪,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对王某的失踪宣言,但在谁为王某的财产的管理人上,其妻刘某和其母谢某发生争议。
本案中,王某的财产代管人应为谁( )。
A.刘某B.谢某C.刘某或谢某D.刘某和谢某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宣告失踪。
我国《民法通则》第21条及《民通意见》第30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代管有争议的。
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人民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的财产的原则指定。
因此可得本题答案。
知识模块:民法学3.我国《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人按照出资的比例或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对合伙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9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9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关于侵权行为的性质,说法正确的是( )A.事实行为B.法律行为C.准法律行为D.事件正确答案:A解析:事实行为是指虽有人的行为,但是该行为的结果是否发生以及如何发生直接为法律所规定,而不问当事人的意思如何的行为。
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综上,本题选A。
知识模块:侵权责任2.下列关于过失,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过失在程度上分为一般过失和重大过失B.过失的程度和民事主体的注意义务密切相关C.在一般动物侵权中,若受害人存在重大过失,则可以减轻加害人的责任D.经营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侵权人责任正确答案:D解析:我国民法通说将过失分为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
过失的程度与民事主体的注意义务密切相关,法律对行为人提出了较高的注意义务,而行为人没有达到该较高的注意义务,但却达到了一般人的注意义务,此时就认为构成一般过失;假设行为人不仅未达到该较高的注意义务,同时连一般人的注意义务都没有达到,就认定为构成重大过失,据此AB项正确。
《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7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据此C项正确,D项错误。
综上,本题选D。
知识模块:侵权责任3.侵权责任的基础性归责原则是( )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过错推定原则D.公平责任原则正确答案:A解析: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是指以民事主体存在主观过错作为承担侵权责任判断标准的归责原则,即“无过错,无责任”。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154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154(总分:5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5,分数:10.00)1.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
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C.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人√本题考查民事权利的性质。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等属于支配权。
支配权对应的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一般人,故D选项错误。
请求权是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形成权。
2.某甲长期下落不明,经其配偶乙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判决宣告甲死亡。
其后,乙就与丁结婚,并将一6岁的儿子送给丙收养,双方办理了收养手续。
实际上甲并未死亡。
经甲请求法院撤销了对其死亡的宣告。
甲回家后发现儿子被人收养,乙改嫁他人,幸丁已死亡。
因此,甲就要求与已恢复婚姻关系,并以自己未同意将儿子送丙收养主张收养无效。
人民法院应该( )。
A.确认甲、乙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收养关系有效。
B.驳回甲要求恢复婚姻关系的请求,确认收养关系有效。
√C.确认甲、乙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收养关系无效。
D.驳回甲要求恢复婚姻关系的请求,收养关系无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义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3.赵某和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
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两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加经营,只每半年收经营收益的10%。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0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0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关于物权的说法错误的是A.物权是支配权B.物权是绝对权C.物权的客体为特定的物D.物权的设立采自由主义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一节中的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与债权比较,物权具有下列特征:(1)在权利的性质上,物权是支配权,而债权则是一种请求权;(2)在权利效力范围上,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3)在权利的客体上,物权的客体为物,债权的客体则不限于物,需要指出的是,某些类型的物权也可以权利为客体,如权利质权即是以权利为客体的物权,再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可以成为抵押权的客体。
物权以物之外的权利为客体的,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4)在权利的效力上,物权具有优先力、追及力,还具有排他性,而债权则没有这些效力;(5)在权利的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而债权(合同之债)的设定则采任意主义;(6)在权利的保护方法上,物权的保护以恢复权利人对物的支配为主要目的,偏重于“物上请求权”的方法,赔偿损失仅为补充方法,而债权的保护则主要采取赔偿损失的方法。
故本题选D。
知识模块:民法学2.下列选项中,属于完全物权的是A.所有权B.用益物权C.担保物权D.占有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一节中的物权的种类、第十三章的占有。
根据对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物权分为完全物权和定限物权。
完全物权是对标的物为永久全面支配的物权。
所有权是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也是唯一的完全物权。
为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从所有权中可以分离、派生出各种其他物权。
定限物权是仅能在特定范围内支配标的物的物权。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模拟试卷1(题后含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指( )。
A.法人及其成员以全部财产承担责任B.法人以其独立财产承担民事责任C.法人不承担民事责任D.法人及其创立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正确答案:B解析: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指法人财产和法人创立人和成员的财产是分离的,法人仅以其独立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创立人和法人成员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法人和自然人、普通合伙企业等区别的标志,因为自然人和普通合伙企业对外都承担“无限责任”。
知识模块:法人和非法人组织2.法人的住所是法人的( )。
A.营业机构所在地B.登记注册地C.管理机关所在地D.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正确答案:D解析:《民法总则》第63条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据此,选D 项。
知识模块:法人和非法人组织3.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则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所欠债务( )。
A.和有限合伙人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C.仅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D.仍应负无限连带责任正确答案:D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92条第2款的规定,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可见,无论是普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都应当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故选D项。
值得一提的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
知识模块:法人和非法人组织4.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特别法人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B.设立中的法人C.捐助法人D.居民委员会正确答案:D解析:我国《民法总则》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5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5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全部题型 3. 单项选择题4. 多项选择题5. 简答题7. 法条分析题8. 案例分析题9.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1.下列权利中,著作权人不可以转让的是( )A.复制权B.表演权C.展览权D.发表权正确答案:D解析:《著作权法》第10条第3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ABC项为第(五)项、第(九)项、第(八)项的权利,可以转让,D项为第(一)项的权利,不能转让,本题选D。
知识模块:民法学2.甲在某商场购物时与乙发生口角,甲试图殴打乙。
商场保安、售货员见状,极力阻止甲伤人,并且报警。
但是由于甲力气太大,保安及售货员未能阻止,甲将乙打伤。
对于乙的损失( )A.商场与甲承担按份责任B.商场承担补充责任C.商场不承担责任D.商场与甲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C解析:《侵权责任法》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本题中,乙的损失是由甲造成的,商场的保安、售货员已经尽力阻止而且报警,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应当承担责任,C项正确。
知识模块:民法学3.2012年1月1日,甲将自己的电脑转让给乙,同时与乙约定甲继续使用电脑一个月,一个月之后将电脑交付给乙,乙同意。
2012年2月1日,甲将电脑交付给乙。
电脑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是( )A.2012年1月1日B.2012年2月1日C.2012年3月1日D.2013年2月1日正确答案:A解析:《物权法》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本题中,甲乙约定转让电脑所有权,同时约定甲继续占有电脑一个月,自该约定发生效力时,即2012年1月1日,所有权发生转移。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1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1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1.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A.平等保护原则B.物权客体特定原则C.物权法定原则D.公示、公信原则正确答案:A,B,C,D解析:备选项表述的都属于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其中,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又称为一物一权原则。
知识模块:民法学2.刘某是某运输公司卡车司机,一日清晨去东郊拉货。
中途遇到他的朋友赵某要求搭他的车去东郊。
刘叫赵坐到驾驶室,然后继续开车。
当车行至一条大街拐弯处时,刘突然发现对面驶来一辆吉普车。
刘平日驾驶技术欠佳,经验不足,遇事容易慌乱。
这时如果刹车制动,就不会出任何问题。
但刘生怕两辆车相撞,遂不顾一切地突然向右打轮。
由于车速较快,打舵突然,赵某身体失衡将车门撞开摔到车下,造成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关于刘某的行为是否紧急避险和对赵某的死亡应否负刑事责任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属于紧急避险B.属于避险过当C.属于假想避险D.应负刑事责任正确答案:C,D解析:紧急避险的两个重要条件是:(1)危险必须正在发生;(2)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排除危险,即不得已而为之。
本题中并不存在迫在眉睫的危险,如果刘某能够减速或制动,是完全可以避免发生事故的。
在这种情况下,刘某的行为并不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造成灾难的原因是刘某驾驶技术欠佳,遇事慌乱,想象有撞车的危险,处理不当。
所以,刘某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应对赵某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知识模块:刑法学3.关于行贿罪的正确说法是( )。
A.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B.行为人被勒索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C.行为人构成行贿罪,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D.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人员财物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构成行贿罪正确答案:A,B解析: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人员财物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一起构成单位行贿罪,而不是行贿罪。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6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6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3. 单项选择题4. 多项选择题5. 简答题8. 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法平等原则内容的是( )A.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一律平等B.不同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处于平等的地位C.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D.对权利予以平等的保护正确答案:A解析:平等原则的法律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受性别、年龄、职业等差异的影响。
民事主体的人格独立且完全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2)民事主体平等地参与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这就意味着民法主要是为民事主体平等参与竞争提供了机会,保障的是资格上的平等即机会平等,而不是结果上的平等即实质平等。
(3)民事主体应当以平等协商的方式从事民事活动。
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来确定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当事人。
(4)民事主体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国家依法赋予受害主体平等的法律保护;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适用法律同一。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年龄和精神状况直接相联系,并非一律平等。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
知识模块:民法学2.在买卖合同中,合同关系的客体是指( )A.买卖合同B.合同的标的额C.交付标的物的行为D.所要买卖的货物正确答案:C解析: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其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客体主要有五类,即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和权利。
其中,物主要是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例如所有权、用益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仅限于物;担保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也是物,但不限于物,还包括权利;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行为指向的对象包括物和行为;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如生命、肖像、名誉、隐私等;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全部题型 3. 单项选择题4. 多项选择题5. 简答题7. 法条分析题8. 案例分析题9.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1.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受遗赠人未作出任何表示,则( )A.视为放弃受遗赠B.视为接受受遗赠C.必须与受遗赠人确认后方能确定是否接受受遗赠D.遗赠份额无法确定正确答案:A解析:《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A项正确。
知识模块:民法学2.债务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中,不能出质的是( )A.债券B.汇票C.建设用地使用权D.提单正确答案:C解析:质权的客体是动产或权利,但不能是不动产。
C项是不动产,不能出质。
本题选C。
知识模块:民法学3.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的,该行为( )A.构成实际违约B.不构成违约C.只有在履行期限届满后才构成违约D.构成预期违约正确答案:D解析: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2款的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构成预期违约,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D项正确。
知识模块:民法学4.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中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是( )A.身体权受到非法侵害B.名称权受到非法侵害C.合同债权受到非法侵害D.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到非法侵害正确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民事法律关系)模拟试卷2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民事法律关系)模拟试卷2(总分:7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43,分数:78.00)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下列权利不属于绝对权的是( )。
A.人身权B.物权C.知识产权D.债权√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属于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
3.人身权是一种( )。
A.相对权B.绝对权√C.形成权D.期待权人身权属于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犯他人人身的义务。
4.在权利主体行使权利时,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其权利行使的义务,该项权利被称为( )。
A.相对权B.请求权C.抗辩权D.绝对权√绝对权就是指在权利主体行使权利时,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其权利行使的义务。
5.下列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平权型法律关系B.民事法律关系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主要内容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物√D.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平权型法律关系,而不是隶属型法律关系,因为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发生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之一就是民事法律关系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主要内容,其中又以民事权利为核心。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为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而不是标的物。
注意:标的不同于标的物。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但以财产关系为主要内容。
6.不属于支配权的权利是( )。
A.债权√B.人身权C.继承权D.物权支配权包括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债权属于请求权,而不是支配权。
7.下列选项中,属于请求权的是( )。
A.债权√B.物权C.人身权D.知识产权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而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都是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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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55(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6,分数:32.00)1.下列属于狭义的民法的是( )(分数:2.00)A.某高校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民法论》B.立法机关制定的民法典√C.《继承法》D.民法学教授编写的民事法律汇编解析:解析:所谓广义民法,是指一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民事普通法和民事单行法的总和,其外延包括民法典、其他民事法律法规、婚姻家庭法以及传统商法等。
狭义民法仅指编纂成民法典的民事规范系统。
因此,本题的答案是B。
2.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范围的是( )(分数:2.00)A.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宣告某发明专利无效B.替朋友庆祝生日C.情侣之间的恋爱关系D.离婚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归属发生争议√解析:解析:我国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A选项是行政行为。
因此,本题的答案是D。
3.下列属于我国民法的渊源的是( )(分数:2.00)A.民法典B.民法判例C.民事习惯D.司法解释√解析:解析:我国民法的渊源包括制定法和非制定法。
制定法主要包括:宪法、民事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国际条约等。
非制定法主要包括民事习惯,但在我国,只有不违反公序良俗并且经过国家认可的习惯,才具有民法渊源的意义。
因此,本题的答案是D。
4.下列选项中属于私法的是( )(分数:2.00)A.合同法√B.行政诉讼法C.刑法D.宪法解析:解析:民法的调整对象决定了民法是私法,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涉及私人利益,民事主体之间是平等主体的关系,国家介入也是作为特殊的民事主体参与。
将民法归人私法范畴,有助于提倡当事人意思自治,尽可能减少国家干预,有助于培育和发展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平等观念。
B、C、D选项都属于公法,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
5.下列选项中不适用我国民法的是( )(分数:2.00)A.居住在我国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B.居住在我国境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C.居留在我国的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公民√D.居留在我国的无国籍人解析:解析:我国民法对人的效力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对居住在我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和设立在中国境内的中国法人,都具有法律效力; (2)对居留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经我国政府准许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法人,原则上具有法律效力,但依法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除外,另外,我国民法中某些专门由中国公民、法人享有的权利,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法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3)居住在外国的我国公民,原则上适用居住国的民法,而不适用我国民法。
但是,依照我国法律以及我国与其他国家缔结的双边协定,或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我国认可的国际惯例,应当适用我国民法的,仍然适用我国民法。
因此,本题的答案是C。
6.下列不属于我国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分数:2.00)A.包租婆(公)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租赁合同B.王某去世后,其子女之间就遗产归属问题发生纠纷C.委托人与受委托人之间发生著作权纠纷D.赵某与交警部门就罚款数额发生纠纷√解析:解析:A、B、C选项都属于民事法律关系,D选项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因此,本题的答案是D。
7.2017年3月20日,文某邀请华某在愚人节的那天去自己家做客,愚人节当天,华某特地盛装打扮前去赴会,却被文某告知之前的邀请只是开玩笑。
华某一怒之下将文某告上法院,问两人的关系属于何种关系( ) (分数:2.00)A.好意施惠关系√B.身份关系C.合同关系D.侵权关系解析: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立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关系。
文某在邀请华某时不具有产生法律关系的意图,只是一种好意施惠,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
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法平等原则内容的是( )(分数:2.00)A.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一律平等√B.不同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处于平等的地位C.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D.对权利予以平等的保护解析:解析:平等原则的法律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受性别、年龄、职业等差异的影响。
民事主体的人格独立且完全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2)民事主体平等地参与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这就意味着民法主要是为民事主体平等参与竞争提供了机会,保障的是资格上的平等即机会平等,而不是结果上的平等即实质平等。
(3)民事主体应当以平等协商的方式从事民事活动。
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来确定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当事人。
(4)民事主体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国家依法赋予受害主体平等的法律保护;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适用法律同一。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年龄和精神状况直接相联系,并非一律平等。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
9.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标的和金额进行自由协商,体现的是民法的哪一项原则( )(分数:2.00)A.平等原则B.公序良俗原则C.自愿原则√D.公平原则解析:解析: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并按其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民事主体有权依其意愿自主作出决定,并对其自由表达的真实意愿负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C。
10.《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这体现了民法的哪一项原则( )(分数:2.00)A.自愿原则B.禁止权利滥用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公平原则√解析:解析: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当本着公平的理念从事民事活动,司法机关应当根据公平的理念处理民事纠纷。
公平原则,是将市场经济活动中公平交易和公平竞争的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原则的结果。
这一原则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弥补法律漏洞有重要意义。
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时,司法机关依据公平原则获得自由裁量权,本着公平、正义的理念进行裁判,解决民事纠纷。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11.下列民法原则中被称为“帝王条款”的是( )(分数:2.00)A.诚实信用原则√B.平等原则C.公平原则D.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解析:解析: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不实施欺诈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
民法将这一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规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的过程中维持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
诚实信用原则在现代民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被誉为现代民法的“帝王条款”。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
12.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是( )(分数:2.00)A.必须是合法行为B.必须是违法行为C.必须是民事行为D.以上说法均错误√解析:解析: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包括行为和自然事实。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需要具备三个基本的条件:民事法律规范、民事主体和民事法律事实。
其中,民事法律规范和民事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抽象条件,而民事法律事实则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具体条件。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13.王某因患癌症去世,这在民法上属于( )(分数:2.00)A.民事法律行为B.事件√C.事实行为D.状态解析: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旨在发生、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消灭正常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引起这种后果的行为。
事件,又称为自然事实,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状态是某种客观现象的持续。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
14.以下选项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分数:2.00)A.王某应赵某之邀前往水库钓鱼,钓鱼时不慎落水身亡B.甲和乙相约某日商谈房地产开发事宜C.李某对陈某说,下个月如果加了工资就请其吃饭D.甲和乙某日发生争吵,甲把乙打成重伤√解析:解析:A选项属于事件,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在当事人之间不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B选项中的当事人的商谈行为没有旨在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签订开发合同的行为才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C选项属于好意施惠。
D选项属于行为中的不合法行为。
不合法行为是指不符合法律要求或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包括违约行为、侵权行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等。
这些行为一旦发生,就会引起法律的否定反应,行为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在行为人和受害人或其他人之间形成民事责任关系。
因此,本题的答案是D。
15.在买卖合同中,合同关系的客体是指( )(分数:2.00)A.买卖合同B.合同的标的额C.交付标的物的行为√D.所要买卖的货物解析:解析: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其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客体主要有五类,即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和权利。
其中,物主要是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例如所有权、用益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仅限于物;担保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也是物,但不限于物,还包括权利;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行为指向的对象包括物和行为;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如生命、肖像、名誉、隐私等;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因此,本题的答案是C。
16.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客体是行为的是( )(分数:2.00)A.所有权关系B.合同关系√C.继承关系D.人格权关系解析:解析: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行为指向的对象包括物和行为。
在四个选项中,只有B选项的合同关系属于债权法律关系,因此,本题的答案是B。
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0,分数:20.00)17.关于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和实质意义上的民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形式意义上的民法起源于罗马法√B.英美法系的国家只有实质意义上的民法√C.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采用的是形式意义上的民法√D.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包括了形式意义上的民法√解析:解析: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指由立法机关系统编纂成民法典的民法规范体系。
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是指具备民法实质内容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包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
形式意义的民法起源于罗马法,并为大陆法系国家采用,英美法系国家没有形式意义的民法,只有实质意义的民法,而且以判例为特点。
我国2017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民法总则》。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BCD。
18.下列属于我国民法调整的人格关系的是( )(分数:2.00)A.生命权√B.姓名权√C.名称权√D.荣誉权√解析:解析: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内容,是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