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弘基建材厂砂石加工项目环保 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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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续)
一、前言 眉山市弘基建材厂总投资 145 万元,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复盛乡观盛村一组,厂地面 积 11.42 亩。本项目为砂石加工项目,原料为连砂石,主要生产工艺为 “筛分+破碎+中 转料仓+圆锥破碎+筛分+立式冲击破碎+成品筛分 ”,成品包含:青砂、石粉、米石和碎 石(粒径分为 1~2cm 和 1~3cm 两种)。项目主要建有砂石加工厂房(含砂石生产线 1 套)、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三级沉淀池、控制室、办公生活区和其他公辅设施。 项目年加工 10 万方(约 16 万 t)连砂石,生产青砂、石粉、米石和 1-2 碎石、1-3 碎石 等 5 种成品。 2017 年 8 月 17 日,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出具了《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 区分局关于眉山市弘基建材厂临时用地的批复》(眉东国土资复〔2017〕5 号),说明 本项目用地符合临时用地要求。 根据东坡区复盛乡人民政府关于本项目的 《选址意见》 , 说明本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未在水源保护地等敏感位置,不违反乡镇建设规划。公司 已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与眉山市东坡区复盛乡观盛村一组村民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项 目用地合法。 本项目已于 2017 年 1 月开始建设,2017 年 4 月建成投产。本项目属于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产生的建设项目,根据川办发〔2015〕90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2017 年 8 月 29 日,眉山市东坡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发现企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 评价和审批。项目依照东坡区环保局已对本项目出具的《环境行政处罚告知书》缴纳了 罚款,并于 2017 年 8 月委托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 于 2017 年 10 月编制完成了 《眉山市弘基建材厂砂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取得了眉山市东坡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眉山市弘基建材厂砂 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眉东环建函〔2018〕35 号)。 项目依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目前主体工程及相关环保设 施均已正常运行,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负荷的 75%以上,满足“三同时”验收监测条件。 2018 年 5 月公司委托四川以勒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验收检测。 四川以勒 科技有限公司于 5 月 15 日至 5 月 16 日对本项目无组织大气、有组织废气、厂界噪声进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表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项目名称: 验收单位:
砂石加工项目 眉山市弘基建材厂
眉山市弘基建材厂 2018 年 5 月
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照片 附项目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照片
附图 附图 1 附图 2 附图 3 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总平面布置 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 4 监测布点图 附件 附件 1、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关于眉山市弘基建材厂临时用地的批复》,眉东国土资复 〔2017〕27 号; 附件 2、眉山市东坡区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川环法眉东环行处罚字〔2017〕157 号; 附件3、眉山市东坡区环境保护局缴款书; 附件4、眉山市东坡区复盛乡人民政府《选址意见》,2017.10.18; 附件5、《场地租赁合同》,2016.1.12; 附件6、眉山市东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眉山市弘基建材厂砂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 通知(眉东环建函 [2017]141号); 附件7、 眉山市东坡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眉山市弘基建材厂砂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眉 东环建函 [2018]35号)。 附件 8、农肥接收协议 附件 9、租房协议 附件 10、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附件 11、公众意见调查表 附件 12、验收检测报告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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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 项目概况、验收范围、验收监测依据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砂石加工项目 眉山市弘基建材厂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关于眉山市弘基建材厂临时用地 的批复》(眉东国土资复〔2017〕5 号) 建设项目性质 主要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环评时间 建成时间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投资总概算 实际总投资 建设项目地址 145 万元 145 万元 2017 年 9 月 2017 年 4 月 眉山市东坡区环 境保护局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划() 主要产品:青砂、石粉、米石和 1-2 碎石、1-3 碎石 设计能力:年加工 10 万方 实际建成:年加工 10 万方 开工日期 现场监测时间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环保投资总概算 实际环保投资 7.2 万元 7.2 万元 比例 比例 4.97% 4.97%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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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续)
行了现场检测,并在 5 月 23 日出具了检测报告。公司在综合各种数据的基础上于 2018 年 5 月编制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二、验收监测范围 (一)验收监测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眉山市弘基建材厂年加工 10 万方砂石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包括主 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其它配套设施。 (二)验收监测内容 1、废气监测; 2、废水处置情况检查; 3、厂界环境噪声监测; 4、固体废物处置情况检查; 5、环境管理检查、总量控制; 6、项目周边公众意见调查。 三、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一)项目地理位置及外环境关系 眉山市位于成都平原西南边缘,地处成都至眉山、内江、自贡,成都至雅安、凉山 地区的核心地带和连接部。位于成(都)乐(山)黄金走廊的中段,是四川省“一条线”发 展战略的重点地区,是“成都平原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成都市的外环经济区。 眉山中心城区距省会成都68km,距西南最大的航空港-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约40km。 成昆铁路由北向南穿过彭山县、东坡区,境内有青神、彭山、太和、眉山、鲜滩、思蒙 6个火车站,是邻近地区客货进出的主通道。成乐高速公路、国道213线、省道103线、 岷江水道并行纵贯南北,省道106线(雅安―洪雅―东坡―仁寿―内江―自贡公路)横 跨东西,区域交通十分发达。 本项目位于项目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复盛乡观盛村一组,与眉山市中心城区相距 8.4km,西临龙正镇2.5km。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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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续)
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见表1-1, 验收项目建设内容见表1-2, 项目产品方案见表1-3。
表 1-1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设备名称 进料仓 分筛机 碎石机 圆锥破碎机 制砂机 绞砂机 尾砂回收机 皮带输送机 铲运机 雾炮机 (移动式) 水泵 厂区空地 沉淀池和蓄水池 表 1-2 验收项目建设内容 类别 环评建设内容 主要环 境问题 实际建设 内容 备注 砂石加工厂房 安装位置 规格型号与技术参数 / 磊蒙机械(分为原料分筛、 2 号分筛和成品筛) PE400×600 华阳 175 ROR-8500 D=1.2m / / 山工机械 ZL50F / / 数量 1台 3台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11 条 2台 1台 2台
眉山市东坡区复盛乡观盛村一组 本项目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复盛乡观盛村一组,项目东侧紧邻 着铝合金加工厂,东南侧 10m 处为农户(1 户);项目南侧 50m 处有为观盛村(约 10 户);项目西侧紧邻着农户(1 户),西北
周边外环境
侧 120m 为农户 (约 5 户) ; 项目北侧紧邻着仁眉路 (双向 6 车道) , 项目东北侧 68m 处为黄桷坝(约 50 户)。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为工 业厂区、农户点、道路和植被等,项目保护目标主要为周边农户。 本项目外环境关系图见附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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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续)
项目主要分为砂石加工厂房、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三级沉淀池和办公生活区 等。其中,办公生活区域位于项目东侧,远离西侧的生产厂房,减少项目产生的噪声和 粉尘对厂区员工的影响。项目厂房西侧角落设置一级沉淀、二级沉淀和三级沉淀池,将 青砂绞砂过程中产生的洗砂废水, 沉淀后循环利用。 项目的南侧, 分别设置青砂堆放区、 石粉堆放区、米石堆放区、1-2 碎石堆放区、1-3 碎石堆放区。厂区四面均设置围挡,项 目总布置情况见附图 2。 项目东侧紧邻着铝合金加工厂,东南侧10m处为农户(1户);项目南侧50m处有为 观盛村(约10户);项目西侧紧邻着农户(1户),西北侧120m为农户(约5户);项目 北侧紧邻着仁眉路(双向6车道),项目东北侧68m处为黄桷坝(约50户)。项目周边环 境主要为工业厂区、农户点、道路和植被等,项目保护目标主要为周边农户。本项目外 环境关系图见附图3。 (二)项目自然环境 该项目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复盛乡观盛村一组, 眉山市地理位置东经(102.49’- 104.30’) 北纬(29.30’- 30.16’)位于成都平原西南部,岷江中游和青衣江下游的扇形地带,成都 —乐山黄金走廊中段。南瞰乐山,东临资阳,西望雅安,是成都平原通联川南、川西南、 川西、云南的咽喉要地和南大门。眉山市所辖区域属长江流域岷沱江水系。东部仁寿县 大部分流域处于沱江一级支流球溪河的上、中游,也是支流龙水河、青水河、通江河、 吴家坝河及绛溪河发源地。岷江干流位于辖区中部,从北部向南纵贯彭山县、东坡区、 青神县、丹棱思蒙河、金牛河流域,仁寿鲫江河、芦溪河、筒车河、芒溪河、越溪河流 域属岷江水系,位于岷江中游。在市境两岸岷江干流接纳了数条支流汇入。西部洪雅县 和丹棱安溪河属青衣江中游,青衣江境内两岸接纳了数条支流汇入。 (三)项目建设内容 眉山市弘基建材厂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复盛乡观盛村一组,项目占地面积11.42亩。项 目主要分为砂石加工厂房、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三级沉淀池和办公生活区等。
劳动定员、 工作制度
本项目现有人员 15 人。全年工作时间 200 天,实行 1 班制, 每班工作 8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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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7.16.);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 [2017]4 号, 2017.11.20); 3.《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用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原国家环境保护 总局,环函[2002]222号,2002.8.21.); 4.环境保护部,环办[2008]70号,《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 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 5.环境保护部,环发[2009]150号,《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 “三同时 ”监 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2009年12月); 验 收 监 测 依 据 6.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 风险的通知》(2012年7月3日); 7.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 行办法的公告》(2017年11月20日); 8.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关于眉山市弘基建材厂临时用地的批复》, 眉东国土资复〔2017〕27号; 9.眉山市东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眉山市弘基建材厂砂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执行标准》的通知(眉东环建函 [2017]141号); 10. 《眉山市弘基建材厂砂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2017.10) 11.眉山市东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眉山市弘基建材厂砂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的批复(眉东环建函 [2018]35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眉山市弘基建材厂砂 石加工项目环境验收监测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砂石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复盛乡观盛村一组 建设单位:眉山市弘基建材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 年 6 月 3 日-2018 年 6 月 23 日(15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 真实姓名,单位须加公章。 联系人:陈夏昀 联系电话:1582823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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