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与废水监测技术规范
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一、引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水资源的质量与供应已成为全球性的热点问题。
为了保障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水质自动监测技术的应用日益重要。
本文旨在对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进行规范,并探讨其在各行业中的应用。
二、自动监测设备选择与布置1. 设备选择自动监测设备的选择应基于水质特点、监测参数、监测要求以及环境情况等综合考虑。
根据监测需求的不同,可选用多参数监测仪器、光学传感器、电化学传感器等不同类型的设备。
2. 设备布置合理的设备布置能够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选定监测点时,应考虑水质分布的均匀性及其变化的规律性。
同时,应避免人为干扰,确保设备对外界环境的封闭和保护。
三、数据采集与传输1. 数据采集数据采集是水质自动监测技术的核心环节。
应建立高质量的数据采集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度和真实性。
同时,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数据采集的稳定性。
2. 数据传输为了及时获取监测数据并实时监控水质状况,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要求数据传输要快速可靠。
可采用有线传输、网络传输或者远程通讯等方式进行数据传输,以满足不同场景下的监测需求。
四、数据处理与分析1. 数据处理对采集到的监测数据进行处理是保障监测结果准确性的重要环节。
应采用合适的数据处理方法,如滤波、校正等,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可比性。
2. 数据分析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可以揭示水质状况的变化趋势和异常情况,为水质管理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应采用统计学和数据挖掘等方法,对监测数据进行深入分析。
五、质量控制与标准化1. 质量控制为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包括对设备的定期检测和校准、采样点的合理选择、样品保存与处理等方面的控制措施。
2. 标准化制定和执行相关的行业标准对于规范水质自动监测技术的应用至关重要。
应与相关部门合作,制定和推广标准化的监测方法和操作规程,以提高监测水平和数据可比性。
六、应用场景与前景展望1. 应用场景水质自动监测技术的应用覆盖各个行业,包括饮用水、工业废水、农村污水等。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2019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2019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是根据我国环境保护部的《地表水监
测与评价报告》(GB17314-2008)和《污水排放监测与评价报告》(GB/T 16159-2013)制定的一套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地
表水和污水监测中常见指标的测量方法,采样程序、检查及校验要求,以及数据处理和分析要求等内容。
一、地表水检测:
1. 水体类别:根据地表水存在的自然环境和水域管理状况,测定水体
类别;
2. 水质指标:测定水中常见的水质指标,如水的温度、pH值、溶解氧、硝酸盐、亚硝酸盐、总磷,以及有机污染物,可根据地表水环境的特
殊性进行细化;
3. 物理特性:测定其它物理特性指标,如浊度、砷、放射性等;
4. 生物指标:测定常用的浮游植物、底栖动物、藻类氧化还原指标。
二、污水检测:
1. 危害水质指标:测定水中的有毒锈蚀性物质、有机废水、AOX、污染性有机污染物,以及类似废水处理结果的其他污染物;
2. 水的物理特性:测定水的pH值、水的温度、浑浊度以及COD;
3. 水的活性:测定阴离子表面张力、盐度、锂、硼、氨离子浓度等;
4. 生物指标:测定浮游微生物、藻类以及水中重金属等毒性物质;
5. 水与有机污染物的关系:对有机污染物进行测量,以评估水的污染级别;
6. 污染物控制技术:针对污染物分析测定结果,综合考虑污染物控制技术及废水处理工艺。
本规范规定的检测指标、采样要求、仪器校验等内容,将为我国地表水和污水监测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促进我国环境监测水平的提高。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污水监测的相关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污水手工监测的监测方案制定,采样点位,监测采样,样品保存、运输和交接,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是对《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污水监测技术规范部分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2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增加了监测方案制定的内容;——增加了附录A,给出常用污水监测项目的采样和水样保存要求;——删除了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应急监测、资料整编等内容;——修改了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中污水内容的相关表述;——完善了采样点位、监测采样、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相关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涉及到污水监测的部分废止。
本标准自2020年3月24日起实施。
附件: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部分代替HJ/T91-2002)污水监测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污水手工监测的监测方案制定,采样点位,监测采样,样品保存、运输和交接,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手工方法对排污单位污水进行监测的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concentrated wastewater treatment facilities为两家及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各类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其他由两家及两家以上排污单位共用的污水处理设施等。
水环境标准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T 9
水环境标准【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T 96.2分析方法6.2.1选择分析方法的原则6.2.1.1首先选用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统一分析方法或行业标准方法。
6.2.1.2当实验室不具备使用标准分析方法时。
也可采用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司环监[1994]017号文和环监[1995]号文公布的方法体系。
6.2.1.3在某些项目的监测中,尚无"标准"和"统一"分析方法时,可采用ISO、美国EPA和日本JIS方法体系等其它等效分析方法,但应经过验证合格,其检出限、准确度和精密度应能达到质控要求。
6.2.1.4当规定的分析方法应用于污水、底质和污泥样品分析时,必要时要注意增加消除基体干扰的净化步骤,并进行可适用性检验。
6.2.2水和污水的监测分析方法见附表1。
7流域监测7.1流域监测的目的。
流域监测以掌握流域水环境质量现状和污染趋势,为流域规划中限期达到目标的监督检查服务,并为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的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7.2流域断面。
根据流域规划设置的断面,一般分为限期达标断面、责任考核断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界断面。
7.3同步监测7.3.1同步监测是根据管理需要组织全流域监测站进行的在大致相同的时段内,对主要控制项目的监测。
7.3.2同步监测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点位(断面)认证,监测全程序技术指导,监测资料的审核汇总以及报告编写工作。
在监测期间总站派技术专家到重点地区进行现场技术监督、技术指导。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环境监测站负责对本地区的同步监测工作具体实施。
7.3.3监测频次。
常规监测为每月1次,具体实施时间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流域网头单位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确定。
同步监测频次根据需要确定。
7.4监测断面(点位)我国正在制定和实施的三河(淮河、海河、辽河)、三湖(太湖、巢湖、滇池)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污染源限期达标计划中确定的监测断面是三河、三湖的主要监测断面流域监测以环境管理目标断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断面为主,根据需要可增加主要城镇的污水总排口、日排水量在100吨以上或COD日排放量30kg以上主要污染企业的排口,此外,沿江、河、湖、库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宾馆、饭店等污水排口。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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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监测
01
02
03
04
污染源污水监测
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竣工环保验收 监测
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 Leabharlann 对于水系的源头要增设背景断面
03
监测断面是指在河流采样时,实施水样采集的整个剖面。
02
监测断面
01
一、地表水(河流)监测
2
3、验收监测布点
对生产稳定且污染物排放有规律的排放源,应以生产周期为采样周期,采样不得少于2个周期,每个周期内采样次数为3-5次,并加采10%的密码样。
对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转或建有调节池的建设项目,其污水为稳定排放的可采瞬时样,但不得少于3次。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测试的采样频次可适当减少。
应急监测一般分为事故现场监测和跟踪监测
一般以事故发生地点及其附近为主,根椐现场的具体情况和污染水体的特性布点采样和确定采样频次。对江河的监测应在事故地点及其下游布点采样,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地点上游采对照样。 事故发生地点要设立明显标志,如有必要则进行现场录像和拍照。 现场要采平行双样,一份供现场快速测定,一份供送回实验定测定。
监测断面
C
B
A
控制断面
对照断面
消减断面
对照断面: 指具体判断某一区域水环境污染程度时,位于该区域所有污 染源上游处,能够提供这一区域水环境本底值的断面。
作用 为水体中污染物监测及污染程度提供参比、 对照而设置,能够了解 流入监测河段前水体水质状况。 位置 河流进入城市或工业区以前的上游,避开各种污水的流入或回流处。 数目 一般一个河段只设一个对照断面。 (有主要支流时可酌情增加。) 对一个水系或一条较长河流的完整水体需要设置背景断面,一般设置在河流上游或接近河流源头处,未受或少受人类活动处,可获得河流背景值。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一、引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地表水和污水的监测变得尤为重要。
地表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而污水会对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的破坏。
因此,建立科学的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对于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二、监测目的地表水和污水监测的目的是为了:1. 评估水质状况,确定水源是否受到污染;2. 监测水质变化趋势,提前预警,及时采取措施维护水质;3. 跟踪污染源,确定责任,追究违法行为;4. 监控治理效果,评估措施的有效性。
三、监测内容1. 基本监测项目(1)水体温度:使用适当的温度计测量,记录温度变化。
(2)pH值:使用适当的pH计测量,记录酸碱度。
(3)溶解氧:使用溶解氧计测量,记录溶解氧含量。
(4)浊度:使用适当的浊度计测量,记录水体清澈程度。
(5)电导率:使用电导率计测量,记录水体中电导物质含量。
2. 扩展监测项目为了全面了解水体的污染情况,可以选择以下扩展监测项目进行监测:(1)化学需氧量(COD):测量有机物在水中被氧化所需的氧气量。
(2)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测量有机物被微生物降解的氧气量。
(3)总氮和总磷:测量水体中总氮和总磷的含量。
(4)重金属:测量水体中重金属元素(如铅、汞)的含量。
(5)有机污染物:测量水体中有机化合物(如农药、工业废水排放物)的含量。
四、监测技术要求1. 采样技术要求(1)采样点选择:根据水体特性和污染源位置选择监测点位,确保代表性。
(2)采样容器:选择无污染、耐腐蚀、密封性好的容器进行采样。
(3)采样时间:根据监测要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采样,确保采样结果准确可靠。
(4)采样操作:干净双手操作,避免交叉污染,保持采样工具的清洁和完整。
2. 实验室分析技术要求(1)仪器设备:使用准确度高、重复性好的仪器设备进行分析。
(2)标准物质和标准曲线:使用准确的标准物质进行校准和质控,构建可靠的标准曲线。
(3)实验室操作:严格按照测试方法要求进行实验室操作,避免实验误差。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规范-国家
分 析 仪 安 装
采 样 装 置 安 装
积 算 仪 安 装
监测站房与仪器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采样取水系统安装、现场自动分析仪安装要求
采样取水系统宜设有过滤设施,防止杂物和粗颗 粒悬浮物损坏采样泵。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采样取水系统的管路设计应 具有自动清洗功能,宜采用加臭氧、二氧化氯或 加氯等冲洗方式。应尽量缩短采样取水系统与氨 氮水质自动分析仪之间输送管路的长度。
接 地 装 置 安 装
避 雷 系 统 安 装
保
照 明 配 电 箱 安 装
塑 料 槽 板 配 线 安 装
护 管 敷 设 及 管 内 穿
插 座 、 开 关 安 装
灯 具 安 装
线
站 点 给 排 水 管 道 安 装
水 泵 安 装
超 声 波 流 量 计 安 装
电 磁 流 量 计 安 装
COD P53 PH
分 析 仪 安 装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以TOC水质自 动分析仪与 GB 11914方法(高氯废水 采用 HJ/T 70方法)作实际水样比对试 验,80%相对误差值应满足下表要求。
其它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 HJ/T 104 要求。
TOC在线监测仪
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TOC水质自动分析仪
CODCr值 CODCr<30 mg/L 30 mg/L≤CODCr<60 mg/L 60 mg/L≤CODCr<100 mg/L CODCr≥100 mg/L
监测站房与仪器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排污口设置
巴歇尔槽和超声波液位计
监测站房与仪器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监测站房建设
建设工程: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站建设
监测站房建造
电气安装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对江河、湖泊、水库和渠道的水质监测,包括向国家直接报送监测数据的国控网站、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市(地)级、县级控制断面(或垂线)的水质监测,以及污染源排放污水的监测。
2 引用标准以下标准和规范所含条文,在本规范中被引用即构成本规范的条文,与本规范同效。
GB 6816—86 水质词汇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GB 11607—89 渔业水质标准GB 12997—91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 12998—91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GB 12999—91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 5084—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 14581—93 水质湖泊和水库采样技术指导GB 50179—93 河流流量测量规范GB 15562.1—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HJ/T 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卫生部卫法监发[2001]161 号文,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ISO 555—1:1973 明渠中液流的测量稳流测量的稀释法第一部分恒流注射法ISO 555—2:1987 明渠中液流的测量稳流测量的稀释法第二部分积分法ISO 555—3:1987 明渠中液流的测量稳流测量的稀释法第三部分恒流积分法和放射示踪剂积分法ISO 748:1979 明渠中液流的测量速度面积法ISO 1070:1973 明渠中液流的测量斜速面积法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定义3.1 潮汐河流指受潮汐影响的入海河流。
3.2 水质监测指为了掌握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系中污染物的动态变化,对水的各种特性指标取样、测定,并进行记录或发出讯号的程序化过程。
3.3 流域指江河湖库及其汇水来源各支流、干流和集水区域总称。
3.4 流域监测指全流域水质及向流域中排污的污染源监测。
3.5 水污染事故一般指污染物排入水体,给工、农业生产、人们的生活以及环境带来紧急危害的事故。
污水处理工程水质检验流程及技术规范
污水处理工程水质检验流程及技术规范污水处理工程是将废水经过一系列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工艺,将其中的污染物去除或转化为无害物质,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并回收利用水资源的工程。
为了确保污水处理工程的运行效果和水质达标,需要进行水质检验,本文将详细介绍污水处理工程水质检验流程及技术规范。
一、水质检验流程1.样品采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工程设计要求,选择代表性的采样点位,确保采样点覆盖全面。
样品一般采用间断采样或连续自动采样器采集,采取封闭容器进行保存。
2.样品处理:采样后,需要对样品进行处理,如过滤除去杂质、盐酸处理除去氨氮等。
3.水质分析:样品处理后,进行一系列水质分析,对有害物质、营养物质、重金属等进行定量或定性分析。
4.结果评估: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将测试结果与限值进行对比评估,判断是否达标。
5.结果处理:根据测试结果,适时调整污水处理工程运行参数,进行后续处理工艺的改进优化。
二、技术规范1.采样与保存:采样选取不同时间段和流量的样品进行分析;样品保存要求避免氧化、生物降解和温度变化。
2.理化参数:测定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总氮(TN)、总磷(TP)等水质指标;测定pH值、水温等理化参数。
3.微生物指标:测定大肠菌群、致病菌等微生物指标;常规采用表面培养法、PCR检测等方法。
4.重金属检测:测定重金属元素、汞、铅、铬、镉、铜等;采用化学分析法或仪器分析法。
5.有机物检测:测定挥发性有机物(VOCs)、多环芳烃(PAHs)、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等;常用气相色谱、液相色谱等分析方法。
6.特殊指标:针对污水处理工程的特殊情况,如水中表面活性剂、油脂等的含量,进行特殊指标的检测分析。
7.仪器设备:使用先进的仪器设备,如质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确保分析结果准确可靠。
8.数据处理:对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图表展示,以便于对水质变化趋势和异常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
污水处理工程的水质检验流程及技术规范是确保污水处理工程运行效果和水质达标的关键环节。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污水监测技术规范包括监测目标、监测方法、监测设备和监测频次等方面的内容,旨在规范和统一污水监测工作的进行。
下面是一份污水监测技术规范的示例,具体内容如下:一、监测目标1. 监测废水的水质、水量、排放浓度等指标,以及污染物的种类、含量、排放量等信息;2. 分析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并评估其是否符合相关环境标准和法规要求;3. 监测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异常问题。
二、监测方法1. 采用标准方法进行采样和分析,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 废水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目标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操作步骤和分析方法;3. 优先使用非破坏性的监测方法,减少对被监测系统的干扰和损坏;4. 严格控制监测过程中的操作误差,确保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三、监测设备1. 应选择适用于不同监测目标的专业设备,并保持设备的工作状态良好;2. 监测设备应具备自动化、远程遥控等功能,提高监测过程的效率和便捷性;3. 定期进行设备的校准和维护,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监测频次1. 应根据废水排放特点和环境影响程度确定监测频次;2. 对于高环境影响和不稳定的废水排放源,监测频次应增加;3. 应定期进行定点监测,并及时处理监测异常和突发事件。
五、数据处理和报告1. 对监测数据进行及时处理和分析,形成科学和可靠的监测报告;2. 监测报告中应包括监测数据的统计和分析结果,对于超标情况和异常事件要进行详细说明;3. 监测报告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将监测数据公开。
六、监测记录和档案1. 对于污水监测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档案管理;2. 监测记录和档案应包括监测日期、监测地点、监测人员、监测设备及使用情况等;3. 监测记录和档案应定期进行归档和保存,以备相关部门的查阅和核对。
通过遵守以上污水监测技术规范,可以有效提高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废水排放的合规性和环境安全性,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一、水样的采集水样的采集其中包括1瞬时水样指从水中不连续地随机就时间和断面而言采集的单一样品;一般在一定的时间和地点随机采取..2等比例混合水样指在某一段时间内;在同一采样点位所采水样量随时间或流量成比例的混合水样..3等时混合水样指在某一时段内;在同一采样点位断面按等时间间隔所采等体积水样的混合水样..(1)采样断面指在河流采样时;实施水样采集的整个剖面..分背景断面、对照断面、控制断面和消减断面等..(2)背景断面指为评价某一完整水系的污染程度;为受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影响;能够提供水环境背景值的断面..(3)对照断面指具体判断某一区域水环境污染程度时;位于该区域所有污染源上游处;能够提供这一区域水环境本底值的断面..(4)控制断面指为了解水环境受污染程度及其变化情况的断面(5)消减断面指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在水体内流经一定距离而达到最大程度混合;污染物受到稀释、降解;其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明显降低的断面二、地表水监测的布点与采样监测断面的布设原则监测断面在总体和宏观上须能反应水系或所在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各断面的具体位置须能反映所在区域环境的污染特征;尽可能以最少的断面获取足够的有代表性的环境信息;同时还须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能性和方便性..三、采样频次与采样时间(1)饮用水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断面中需要重点控制的监测断面每月至少采样一次..(2)国控水系、河流、湖、库上的监测断面;逢单月采样一次;全年六次(3)水系的背景断面每年采样一次..(4)如某必测项目连续三年均未检出;且在断面附近确定无新增排放源;而现有污染源排污量未增的情况下;每年可采样一次进行测定..一旦检出;或在断面附近有新的排放源或现有污染源有新增排污量时;即恢复正常采样..(5)遇有特殊自然情况;或发生污染事故时;要随时增加采样频次四、水样采集采样前的准备(1)确定采样负责人主要负责制定采样计划并组织实施..(2)制定采样计划采样负责人在制定计划前要充分了解该项监测任务的目的和要求;应对要采样的监测断面周围情况了解清楚;并熟悉采样方法、水样容器的洗涤、样品的保存技术..在有现场测定项目和任务时;还应了解有关现场测定技术..采样计划应包括:确定的采样垂线和采样点位、测定项目和数量、采样质量保证措施;采样时间和路线、采样人员和分工、采样器材和交通工具以及需要进行的现场测定项目和安全保证等..(3)采样器材与现场测定仪器的准备采样器材主要是采样器和水样容器..洗涤方法;系指对已用容器的一般洗涤方法..如新启用容器;则应事先作更充分的清洗;容器应做到定点、定项..采样器的材质和结构应符合水质采样器技术要求中的规定..五、采样方法(1)采样器聚乙烯塑料桶、单层采水瓶、直立式采水器、自动采水器(2)采样数量在地表水质检测中通常采集瞬时水样;在水样采入或装入容器后;应按要求加入保存剂..注意事项1采样时不可搅动水底的沉积物..2采样时应保证采样点的位置准确..必要时使用定位仪GPS定位..3认真填写“水质采样记录表”;用签字笔或硬质铅笔在现场记录;字迹应端正、清晰;项目完整..4保证采样按时、准确、安全..5采样结束前;应核对采样计划、记录与水样;如有错误或遗漏;应立即补采或重采..6如采样现场水体很不均匀;无法采到有代表性的样品;则应详细记录不均匀的情况和实际采样情况;供使用该数据者参考..并将此现场情况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7测溶解氧、生化需氧量和有机污染物等项目时;水样必须注满容器;上部不留空间;并有水封口..六、水质采样记录表在“水质采样记录表”中包括采样现场描述与现场测定项目两部分内容;均应认真填写..水温、PH值、DO、透明度、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浊度、水样感官指标的描述七、水样的保存及运输凡能做现场测定的项目;均应在现场测定..水样运输前应将容器的外内盖盖紧..装箱时应用泡沫塑料等分隔;以防破损..箱子上应有“切勿倒置”等明显标志..同一采样点的样品瓶应尽量装在同一个箱子中;如分装在几个箱子内;则各箱内均应有同样的采样记录..运输前应检查所采水样是否已全部装箱..运输时应有专门押运人员..水样交化验室时;应有交接手续..每次分析结束后;除必要的留存样品外;样品瓶应及时清洗..水环境例行监测水样容器和污染源监测水样容器应分架存放;不得混用..各类采样容器应按测定项目与采样点位;分类编号;固定专用..八、污水监测的布点与采样污染源水质监测点位的布设布设原则第一类污染物采样点位一律设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的排放口或专门处理此类污染物设施的排口第二类污染物采样点位一律设在排污单位的外排口..采样点位的管理采样点位应设置明显标志..采样点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pH、粪大肠菌群除外表2续采样频次;监督性监测:地方环境监测站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每年不少于1次;如被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年度监测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增加到每年2—4次..因管理或执法的需要所进行的抽查性或对企业的加密监测由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企业自我监测:工业废水按生产周期和生产特点确定监测频率..一般每个生产日至少3次..九、应急监测1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
水与废水检验的标准方法
水与废水检验的标准方法水是生命之源,而废水则是生态环境的一大隐患。
因此,为了保障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对水和废水的检验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水与废水检验的标准方法,以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参考。
首先,水的检验主要包括对水质的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和有毒有害物质指标的检测。
在进行水质理化指标检测时,常用的方法包括pH值测定、溶解氧测定、浊度测定、电导率测定等。
而微生物指标的检测则需要采用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指标进行检测。
此外,对水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也是必不可少的,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物等的检测方法。
其次,废水的检验同样需要对废水的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和有毒有害物质指标进行检测。
废水的理化指标包括COD、BOD、SS、氨氮等指标的检测,而微生物指标则需要对废水中的细菌、藻类、真菌等微生物进行检测。
此外,废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也需要进行检测,包括重金属、有机物、农药残留等指标的检测。
在进行水与废水检验时,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标准方法。
首先,要选择合适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要严格按照检测方法操作,避免操作失误和交叉污染。
同时,要严格控制样品的采集、保存和运输过程,确保样品的原始性和代表性。
最后,要对检测结果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价,及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改进方案。
总之,水与废水的检验工作是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的重要保障。
通过严格遵循标准方法,对水与废水进行科学、准确的检验,可以为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和数据支持。
希望本文介绍的水与废水检验标准方法能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推动水与废水检验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对江河、湖泊、水库和渠道的水质监测,包括向国家直接报送监测数据的国控网站、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市(地)级、县级控制断面(或垂线)的水质监测,以及污染源排放污水的监测。
2 引用标准以下标准和规范所含条文,在本规范中被引用即构成本规范的条文,与本规范同效。
GB 6816—86 水质词汇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GB 11607—89 渔业水质标准GB 12997—91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 12998—91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GB 12999—91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 5084—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 14581—93 水质湖泊和水库采样技术指导GB 50179—93 河流流量测量规范GB 15562.1—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HJ/T 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卫生部卫法监发2001]161 号文,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ISO 555—1:1973 明渠中液流的测量稳流测量的稀释法第一部分恒流注射法ISO 555—2:1987 明渠中液流的测量稳流测量的稀释法第二部分积分法ISO 555—3:1987 明渠中液流的测量稳流测量的稀释法第三部分恒流积分法和放射示踪剂积分法ISO 748:1979 明渠中液流的测量速度面积法ISO 1070:1973 明渠中液流的测量斜速面积法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定义3.1 潮汐河流指受潮汐影响的入海河流。
3.2 水质监测指为了掌握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系中污染物的动态变化,对水的各种特性指标取样、测定,并进行记录或发出讯号的程序化过程。
3.3 流域指江河湖库及其汇水来源各支流、干流和集水区域总称。
3.4 流域监测指全流域水质及向流域中排污的污染源监测。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4版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4版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法(第4版)》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2年出版的一本政府标准,
它就水和废水监测和分析给出了具体规范和技术方法。
本标准首先就水体监测的性质和目的,以及监测项目、强度和精度,介绍了比较全面的技术要求。
接着着重介绍了水体监测的分析方法,包括化学分析、生化分析、微量元素分析以及毒理学等,总结了这些方法的具体技术要求和操作步骤。
此外,本标准还就收集、处理和分析分析结果,以及监测与水质评价的关系,提出了具体
的要求。
最后,标准还就水的调查设备和监测仪器的选择、使用和维护,以及校准、校正
和检定等进行了总结。
本标准既可以作为水和废水监测分析的依据,也可以作为教学和研究的参考,对水体监测、保护、开发、管理和监督等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价值。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练习题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91-2002 )一、填空题1、背景断面的设置要求:不受的影响,远离及主要。
答案:人类活动,城市居民区、工业区、农药化肥施放区,交通线路2、国控监测断面(或垂线)每月采样一次,在每月内进行采样。
答案: 5 日~10 日3、为说明污染物特别是危险品存放地污染物可能的泻排浓度、总量和泻排时段,自洪水暴发之日起至洪水消退后 1 个月的时段内,每周至少监测次。
答案:14、准确度是反映和的综合指标。
答案:方法系统误差,随机误差5、化学试剂取用时,应遵循“ ”的原则,取用后及时密塞,分类保存,严格防止试剂被沾污。
答案:量用为出,只出不进6、验收监测应在正常生产工况并达到设计规模以上运行情况下进行,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生产规模和其他有关参数。
答案:75%7、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应在正常生产工况并达到设计规模以上运行情况下进行监测。
答案:75%8、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一般分为监测和监测两部分。
答案:事故现场,跟踪9、用精密称量法直接配制标准溶液,应使用或纯度不低于的试剂。
答案:基准试剂,优级纯10、在地表水质监测中通常采集水样。
答案:瞬时11、水质监测采样断面的布设,在污染源对水体水质有影响的河段,一般需设断面、断面和断面。
答案:对照,控制,消减12、水质监测采样断面的布设规定:在大支流或特殊水质的支流汇合于主流时,应在地点设置采样断面。
答案:靠近汇合点的主流上以及汇合点的下游认为已充分混合的13、监测工业废水中的一类污染物应在布点采样。
答案: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出口处14、湖(库)区若无明显功能区别,可用均匀设置监测垂线。
答案:网格法15、在同一采样点上分层采样时,应进行,避免不同层次水体混扰。
答案:自上而下16、底质采样量通常为1kg~2kg ,在较深水域一般常用采样。
在浅水区或干涸河段用或)等即可采样。
答案:掘式采泥器,塑料勺,金属铲17、实际的采样位置应在采样断面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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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面水质达标百分率是对单个监测断面达标 情况的分析,在多次监测中达到Ⅲ类水质的次数 占总监测次数的百分比。 河流、水系水质达标率(%) 评价方法采用断面比例 法,即评价河流、水系达Ⅲ类标准断面数占监测 断面数之百分比。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定性评价
在描述断面水质状况时,定性评价分为:优、良好、 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五个等级。 他们之间的对应关系为: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主要污染项目的确定
断面、河流、水系水质为“优”和“良好” 时,不评价主要污染项目; 确定了主要污染项目的同时,应在项目后 标注浓度最大值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的倍数, 即最大超标倍数,如CODMn(1.2)。
某项目的浓度最大值 最大超标倍数= 1 该项目的III类水质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
单个功能区达标评价
评价单个功能区达标时,先评价功能区内每个监测断面是否达标, 每次监测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则该次不达标; 年度评价时,断面达标频次等于或大于80%时,该断面达标; 每个功能区中全部监测断面或点位达标则该功能区达标。
河流、湖泊、水库功能区达标评价
河流、湖泊、水库中达标功能区的个数占该水体功能区总个数的 百分比为该河流、湖库的功能区达标率。
地表水环境质量趋势分析
两时段的河流、水系水质变化趋势评价
对河流、水系的水质在不同时段的变化趋势分析,以断面 类别比例的变化为依据,对照定性评价的规定,按下述方 法评价。 (1)当水质状况等级不变时,则评价为无明显变化; (2)当水质状况等级发生一级变化时,则评价为好转或恶 化; (3)当水质状况等级发生两级以上(含两级)变化时,则 评价为显著好转或显著恶化。
第一讲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一.适用范围及规范性引用文件 二.术语和定义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四.地表水环境质量趋势分析 五.水质变化原因分析 六.湖泊、水库富营养化程度评价 七.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评价项目
旬、月报水质评价中,必须参与评价项目: 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汞、 铅、挥发酚、石油类9项。 当其他项目有超过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 质标准时,应参加评价。 季、期和年度评价项目: 河流、湖库水质评价按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 表1规定的除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和粪大肠菌群4项以外的20 项。 若监测项目不全时,以上规定的9项参加评价。 项目少于9项时,监测结果不足以反映水体水质状况,不作评价。 总氮和总磷不参加水质类别的评价,只作为评价水体营养状态的 指标; 粪大肠菌群不参加水质类别的评价,只作为评价水体卫生状况的 指标。
地表水环境质量趋势分析
基本要求
进行同一水体、河流、水系与前一时段、前一 年度同期或多时段趋势比较时,必须满足下列三个 条件: (1)评价时选择的监测项目必须相同; (2)评价时选择的断面基本相同;
(3)定性评价必须以定量评价为依据。
地表水环境质量趋势分析
不同时段定量比较 断面单因子浓度平均值比较(主要是为断面浓度 变化趋势定性描述打基础) 断面达标频率比较(指达到Ⅲ类标准的次数) 河流、水系水质类别比例比较(主要是为河流、 水系水质变化趋势定性描述打基础) 两时段比较不用综合指数法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
功能区类型 1 自然保护区 评价项目 按5.1.1节规定的9个项目 注备 其它项目超过Ⅲ类水质标 准限值时应加密监测并参 加评价。 2 饮用水源保护区 pH值、溶解氧、氨氮、石油类、高锰 其它项目超过Ⅲ类水质标 酸盐指数、汞、铅、挥发酚 准限值时应参加评价。 3 渔业用水区 pH值、溶解氧、氨氮、石油类、高锰 其它重金属浓度超过Ⅴ类 酸盐指数、挥发酚、汞、镉 水质标准限值时应参加评 价。 pH值、氨氮、石油类、化学需氧量 pH值、溶解氧、氨氮、石油类、高锰 酸盐指数、粪大肠菌群 pH值、石油类、汞、铅、镉、全盐量
4 工业用水区
5 景观娱乐用水区
6 农业用水区
混合区和过渡区不作达标评价。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
功能区评价按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中对应的标准和相关标准执行。 自然保护区执行Ⅰ类标准; 饮用水源执行Ⅲ类标准; 渔业用水执行Ⅲ类标准; 工业用水执行Ⅳ类标准; 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执行Ⅳ标准; 一般娱乐用水执行Ⅴ类标准; 农业用水执行GB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主要污染项目的确定
断面(点位)主要污染项目的确定方法 水质评价中,将水质超过Ⅲ类标准的项目按 其超标倍数大小排列,取超标倍数最大的前三项 为主要污染项目。 河流、湖库、水系主要污染项目的确定方法 将水质超过Ⅲ类标准的项目按其断面超标率 大小排列,取断面超标率最大的前三项为主要污 染项目。
某评价项目超过 III类标准的断面(点位) 个数 断面超标率(%)= 100 % 断面(点位)总数
湖泊、水库富营养化程度评价
湖库富营养化程度的评价采用综合营养状态指数 法。 评价指标:叶绿素 a ( chla )、总磷( TP )、总 氮 ( TN ) 、 透 明 度 ( SD ) 、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CODMn)。
国家环保总局正在制定相应标准,待标准正式颁布后, 按新标准执行
水质类别 Ⅰ~Ⅱ类水质 Ⅲ类水质 Ⅳ类水质 水质状况 优 良好 轻度污染 代表颜色 蓝色 绿色 黄色
Ⅴ类水质
劣Ⅴ类水质
中度污染
重度污染
橙色
红色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定性评价
在描述河流、水系整体水质状况时,按照断面类别 比例计算出各水质类别所占的百分比。 他们之间的对应关系为:
水质类别比例 Ⅰ~Ⅲ类水质比例≥90% 75%≤Ⅰ~Ⅲ类水质比例<90% 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劣Ⅴ类比例<20% 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20%≤劣Ⅴ类比例<40 % 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劣Ⅴ类比例≥40% 水质状况 优 良好 轻度污染 代表颜色
蓝色 绿色 黄色
中度污染
重度污染
橙色
红色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定性评价
河流、水系主要水质类别的确定 当河流、水系的某一类水质断面比例 大于或等于60%,则称河流、水系以该类 水质为主。当不满足上述条件时,若Ⅰ~ Ⅲ类,或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大于或等 于70%,则称河流、水系以Ⅰ~Ⅲ类水质 或Ⅳ~Ⅴ类水质为主。除此之外,不指出 主要水质类别。
评价数据的频次
旬报、月报等对水质进行短期评价时,可采用一次监测的数据评 价;旬内、月内有多次监测数据时,应采用多次监测结果的平均值进 行评价。 季度评价、水期评价应采用2次以上(含2次)的监测数据的平均 值进行评价。 年度评价应采用6次以上(含6次)的监测数据的平均值进行评价。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水质类别评价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
水质类别 各类水质类别比例(%) 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百分率(%) 最大超标倍数 断面超标率(%) 主要污染项目 按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 类标准评价。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评价时段和频次
评价时段
一般可分旬、月、水期、季度、年度评价。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水质类别评价
河流、水系的水质类别
当河流、水系的断面总数在5个(含5个)以上 时,在断面类别评价的基础上,采用断面类别 比例法,即根据评价河流、水系中各水质类别 的断面数占河流、水系所有评价断面总数的百 分比来表征评价河流、水系的水质状况;当河 流、水系的断面总数少于5个时,则直接指出各 个断面的水质类别。 河流、水系不作整体水质类别的评价。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水质类别评价
湖泊、水库水质类别
湖泊、水库的水质类别评价采用平均水质类别法, 即将湖(库)的各个点位的各项污染物浓度分别 进行算术平均,其中污染最重的项目所达到的水 质类别即为该湖(库)的水质类别。
对于大型湖泊、水库,亦可分不同的湖(库)区 分别评价。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水质达Ⅲ类水质标准评价
城市地表水功能区达标评价
城市所有地表水功能区达标个数占全部功能区的 90% 以上,该城 市地表水功能区达标。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
水环境功能区内断面(点位)及功能区达标时, 不评价主要污染项目。 确定了主要污染项目的同时,应在项目后标注 其最大超标倍数,如CODMn(1.2)。 断面(点位)主要污染项目的确定方法 水环境功能区内断面(点位)评价中,断 面(点位)超过规定的功能区标准的项目为超 标项目;将超标项目按其断面超标倍数大小排 列,取断面超标倍数最大的前三项为主要污染 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趋势分析
水质变化趋势定性分析 在定量变化趋势评价的基础上,对两 个时段或多个时段的水质变化趋势和变化 的程度进行评价,用以下术语来描述变化 的特征:
无明显变化 变
化: 包括水体污染程度减轻或加重,水质好转或 下降
显著变化
:包括水体污染程度显著减轻或显著加重,
水质显著好转或显著恶化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污染空间分布特征评价
断面水质比较 分析河流、水系中不同监测断面的某 项目污染状况可直接用其浓度值或断面达 标频率(指达到 Ⅲ 类标准的次数百分比) 进行比较; 河流、水系间水质比较 (1 )断面达标率(指达到 Ⅲ类标准的 断面百分比) (2)河流、水系断面平均综合指数
功能区主要污染项目的确定方法
水环境功能区评价中,超过规定的功 能区标准的项目为超标项目;将超标 项目按其断面超标率大小排列,取断 面超标率最大的前三项为主要污染项 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