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爆破技术安全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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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爆破技术安全预防措
施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矿山爆破技术安全预防措施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金属、非金属矿山通常用炸药有铵梯类炸药、铵油类
炸药、水胶炸药以及乳化炸药等。常用的起爆器材有导爆
索、导爆管、继爆管等。根据使用的起爆器材的种类,起
爆方法有火雷管起爆法、电雷管起爆法、导爆索起爆法和
导爆管起爆法及联合起爆法。为了保证爆破作业的安全可
靠,防止拒爆,一般在较大规模爆破时使用联合起爆法起
爆,同时敷设两种起爆网路。程潮区域现有两种起爆方
式:专用起爆器+延时引爆具+非电导爆管起爆法和远程瞬
间起爆法。
一、矿山爆破技术安全预防措施
1、爆破原理
炸药在一定的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发生爆
炸,同时释放热量并形成高温、高压气体。围岩、矿石开采中,就是利用炸药的这种性质来为采掘服务,达到采掘目的。炸药爆炸时的危害主要是产生爆炸地震、空气冲击波、飞石和噪声等,一旦失控,就会造成事故。要避免这些危害必须严格执行爆破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方案,确保必要的安全距离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爆破作业的主要安全规定
2.1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爆破器材,不准使用擅自制造的炸药。
2.2进行爆破工作的矿山、矿点,必须设爆破工作负责人、爆破员、爆破安全员和爆破器材保管员。作业人员应了解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爆破技术和有关的安全知识。
2.3爆破作业人员应参加专门培训,经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2.4大、中型矿山,进行浅眼爆破时,应有爆破说明书。其内容包括炮眼布置图、装药参数、装药结构图、填塞长度、起爆方法等。
2.5爆破作业地点有以下情况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作业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进行中深孔、深孔爆破时,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危险边界上未设警戒;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2.6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禁止穿化纤衣服。
2.7装药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用木制炮棍;装起爆药包时,严禁投掷或冲击;一旦起爆药包没装到位,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应按处理盲炮的有关规定处理。
2.8进行填塞工作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装药后,必
须保证填塞质量,禁止采用无填塞爆破;浅孔爆破时,按爆破设计要求填塞炮孔;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堵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不应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2.9爆破后,经通风吹排烟、检查确认井下空气合格、等待时间超过15分钟后,方准许作业人员进人爆破作业地点。
2.10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没置明显的标志。地下爆破应在有关通道上设置岗哨。回风巷应设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牌子。
2.11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在危险区的人员能够听到、看到。爆破后,经检查确认安全时,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2.12爆破安全员、爆破员进入放炮地点后,应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现象。如果发现有这些现
象,应向爆破负责人报告后组织进一步检查和处理;发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查处理;在上述情况下,不应发出解除警戒信号。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盲炮数目、炮孔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发现残余爆破器材应收集上缴,集中销毁。常用的处理盲炮的方法有重新起爆法、诱炮法、打平行眼装药爆破法、用水冲洗法。
3、爆破事故的预防措施
3.1爆破检查爆破后经通风吹排烟、检查确认井下空气合格,等待时间超过15分钟后,方准许作业人员进人爆破作业地点。确认爆破地点安全与否,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经爆破员、爆破安全员同意,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后,其他工
作人员方可进入爆破地点工作。 3.2盲炮处理处理盲炮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应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盲炮,处理前应由爆破员在该区域边界设置警戒,处理时无关人员不许进入警戒区。
2、导爆管起爆网路发生盲炮时,应首先检查导爆管是否有破损或断裂,如有破损或断裂应修复后起爆;如起爆网路完好,可重新起爆。
3、打平行孔装药爆破,平行孔距盲炮的距离不得小于0.3米。
4、可用木、竹或其他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成工具,轻轻地将炮孔内填塞物掏出,用药包诱爆;但不应直接掏出炮孔中的起爆药包。
5、可在安全地点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应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6、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情况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7、盲炮处理后,应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或提交报告,说明产生盲炮的原因、处理的方法、结果和预防措施。
8、在残孔附近凿岩时应避免凿穿残留炮孔,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继续在上次爆破后余下的残炮孔上打眼。
9、盲炮包括瞎炮和残炮,发现盲炮和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严禁打残眼。
处理主要有下列方法:
①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和漏接、漏点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进行起爆。
②打平行眼装药起爆。对于浅眼爆破,平行眼距盲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