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示范文本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防范氨区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氨气存储、使用、加工、运输等活动的场所和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安全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氨区安全的义务和责任。
生产、使用、储存氨气的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的职责。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四条安全管理机构由主管领导、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第五条安全管理负责人的职责:1. 要制定、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要负责氨气使用、储存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研究和制定,并监督实施;3. 要组织制定相关安全培训计划,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 要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5. 要与相关政府部门建立联系,及时了解安全法规、标准的变化,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1. 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掌握氨气的性能、特点、危害性和应急处理方法;2. 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氨气操作过程的安全;3. 要定期检查氨气存储和使用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报告;4. 要做好安全记录和档案的管理,随时准备应急处理;5. 要配合主管领导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完成其他与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安全设施:1. 氨区需要设置防爆措施,确保区域内没有明火和火源;2. 氨区要设置液氨泄露检测报警设备,能够及时发现氨气泄露的情况;3. 氨区要设置通风设备,保持氨气浓度在安全范围内;4. 氨区内要设置安全出口、应急疏散通道,并标明疏散指示标志。
第八条安全操作:1. 操作人员要佩戴防护设备,包括防毒面具、防护服等;2. 操作过程中要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反规定操作;3. 禁止擅自对氨气进行超标使用或改变储存方式。
第九条安全培训:1. 单位要定期组织氨气安全培训,包括氨气的性质、危险特性、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2. 新操作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概述为了保障氨区内的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制定本规定。
二、责任与义务1. 氨区负责人:a. 负责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b. 确保氨区内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和安全培训;c. 负责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d. 对氨区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 氨区员工:a. 遵守氨区内的安全管理制度;b. 配合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c. 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三、安全设施与装备1. 氨区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验维护;2. 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并保持清晰可见;3. 所有使用氨气的设备应经过专业机构的安全评估和验收,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4. 氨区内应配备安全装备,如呼吸器、防毒面具等,并保持正常运行状态。
四、消防安全1. 氨区应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2.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逃生和灭火方法;3. 管理人员应熟悉并执行消防预案,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应对。
五、作业安全1. 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2. 严禁无证无照人员进行操作,确保作业安全;3. 氨区应建立完善的作业许可制度,确保作业人员按规定操作。
六、应急预案1. 制定并及时更新氨区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2. 配备足够数量的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3. 指定专人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并定期开展培训。
七、安全培训和教育1. 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氨区的安全管理制度;2.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3. 对从事特殊作业的员工,应加强专项培训和考核。
八、安全检查与监督1. 氨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氨区进行安全监督和评估;3. 负责人和员工应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九、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报警;2. 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 完成事故处理后,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报告和材料。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保障自备电厂氨区的生产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订立本规定。
2.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进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自备电厂氨区内的全部员工、承包商、外来人员等。
2.自备电厂氨区依据实际情况,可依据本规定的要求订立更为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三条设施设备管理1.自备电厂氨区内的设施设备必需符合国家强制性和相关标准,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及维护和修理。
2.设施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需熟识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停止使用。
3.对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时,必需报经公司安全审批并获得批准。
第四条安全防范管理1.自备电厂氨区必需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安全巡查制度、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安全培训与教育等。
2.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巡查,对氨区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发现、登记和整改。
3.安全防护设施必需按规定的标准建设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4.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第五条环境风险管理1.自备电厂氨区内必需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对环境风险进行评估、监测和掌控。
2.建立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制度,明确评估周期、评估方法和评估内容,并将评估结果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3.监测环境风险源的排放,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因素进行监测,确保排放达标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三章安全管理标准第六条生产作业管理1.自备电厂氨区内的生产作业必需依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严禁擅自更改操作方法和违规生产。
2.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需使用符合标准的工具和设备,严禁使用破损、失效的设备。
3.进行作业前必需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七条工作人员行为管理1.工作人员必需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不得酗酒、吸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氨区。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自备电厂氨区安全,防范氨气泄漏事故,保护员工和环境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要求,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自备电厂内氨区的安全管理,包含氨气存储、运输、使用等全过程的安全掌控。
第三条安全责任自备电厂相关部门及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自备电厂氨区的安全,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第二章氨区安全要求第四条氨气存储和运输1.自备电厂氨气存储区域应设立特地的储罐,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2.氨气储罐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储罐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氨气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安全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密封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氨气使用安全1.使用氨气的设备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定期进行检修、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使用氨气的工作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熟识安全操作流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3.严禁在氨区进行吸烟、明火作业以及任何与火源相关的活动。
第六条氨气泄漏应急处理1.自备电厂应建立完善的氨气泄漏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确保员工能够快速、准确地应对突发事件。
2.氨气泄漏事故发生时,应立刻启动应急预案,依照预案要求采取掌控泄漏源、疏散人员、封闭区域等应急措施,做好事故现场处理工作。
3.氨气泄漏事故应及时上报,并搭配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改进安全管理措施。
第三章安全检查和监督第七条定期检查1.自备电厂应依照规定建立氨区安全检查制度,对氨气存储、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掌控措施有效执行。
2.安全检查应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连续性。
第八条安全培训和教育1.自备电厂应订立安全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定期安全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2.安全培训内容应包含氨气的性质、危害及防控措施等方面的知识,培养员工正确的安全行为和意识。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概述本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氨气的场所,旨在确保氨区的安全运营,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凡涉及到氨气的操作、存储、运输等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的要求。
二、安全责任1. 氨区经理负有全面负责氨区的安全工作,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各位员工在使用氨气过程中有安全责任,必须接受岗位培训并掌握相关安全操作知识。
3. 安全部门应定期对氨区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氨区的划分与标识1. 氨区应在场地内划分并设置明显的标识,以避免非相关人员进入。
2. 所有氨气相关设备、管道、阀门等应进行编号,并与划定的氨区标识匹配。
四、设备安全1. 所有涉及氨气的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氨气设备应安装可靠的安全装置,如泄漏报警器、气体检测仪等。
3. 安全阀和减压阀应定期维护和测试,确保其在气体泄漏时能正常工作。
五、氨气泄漏处理1. 运输氨气过程中如发生泄漏,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包括停止泄漏、隔离危险区域、通知相关人员等。
2. 氨气泄漏时应及时启动泄漏报警系统,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相应处置。
3. 紧急情况下,应向消防部门报告,并协助其进行灭火和泄漏处理。
六、氨气仓库管理1. 氨气仓库应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仓库管理。
2. 氨气储罐应定期检查,确保罐体完好无损,排除气体泄漏的隐患。
3. 氨气仓库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仓库内的清洁和通风。
4. 氨气仓库内应设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保养。
七、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1. 入职新员工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氨气的危害性、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理方法。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注重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更新,确保他们在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八、安全演习和事故调查1. 定期组织安全演习,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并及时总结演习中的经验和问题。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范文(3篇)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自备电厂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工艺中液氨储存罐及其系统(以下简称“氨区”)安全管理,保证用氨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自备电厂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
第二章一般事项第三条氨区配备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处置应急设施应完好可用。
氨区围墙(栏)必须完整,并设置“严禁烟火”、“液氨有毒”、“注意防护”、“易燃易爆”等明显的安全(及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氨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不得储存其他易燃品或堆放杂物。
氨区入口处应设置静电释放装置,并良好接地。
第四条氨区所有电气设备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气设备。
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和铜合金材质的配件。
第五条氨区内应备有洗眼器、快速冲洗装置,其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
并同时配备急救药品、正压式呼吸器和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等。
第六条氨区应设置风向标,其位置应设在本厂员工和附近居民容易看到的高处。
应设置事故警报系统,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向周边500m内存在的居民发出报警,通过该系统能及时向电厂内部和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避免事故扩大。
第七条氨区应设置二个及以上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以利于危险情况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疏散。
第八条氨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系统,熟悉液氨物理、化学特性和危险性,并经考试合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等部门的规定做到持证上岗。
第九条进入氨区应履行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非运行值班人员进入氨区,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员许可,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在运行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氨区的大门进出后应随时关闭并上锁。
第十条氨区30m范围内属于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
进入氨区,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手机、摄像器材等非防爆电子设备必须关机,或将手机、摄像器材、火种等存放在氨区门外指定物品存放箱内。
进入氨区前应先以手触摸静电消除器,消除人体静电。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旨在确保自备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和企业资产的安全,防范事故发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促进企业可连续发展。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自备电厂内的氨区,包含氨气储存、氨气供应、氨气使用等活动。
第二章组织管理要求第三条负责人自备电厂应当明确氨区的负责人,并由公司法务部门和安全环保部门共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工作责任制1.自备电厂应建立健全氨区安全管理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各责任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
2.负责人应对氨区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发现潜在安全风险。
第五条培训教育1.自备电厂应为从事氨区工作的员工供应安全培训,包含氨气的性质、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并定期进行复训。
2.员工应参加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设施设备要求第六条设施设备管理1.自备电厂应建立健全氨区的设施设备台帐,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形。
2.设施设备应依照相关安全标准进行设计、安装、检测和维护和修理,确保其运行安全可靠。
第七条检测检验1.自备电厂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氨气的检测检验,确保氨气的浓度在规定范围内。
2.监测设备应定期校验和维护,记录完整,并保存相关数据备查。
第八条应急救援设施1.自备电厂应配备必需的应急救援设施,包含应急照明、防毒面具、呼吸器等。
2.应急救援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修理和更新,确保其完好可用。
第四章安全措施要求第九条氨气泄漏防范1.自备电厂应建立健全氨气泄漏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氨气泄漏事故。
2.氨气泄漏时,应快速采取措施进行封堵、排空、通风等,确保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第十条防火防爆措施1.氨区内禁止吸烟、明火作业等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行为。
2.自备电厂应配备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本规定旨在确保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和厂区安全。
在电厂氨区工作人员应遵守本规定,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
二、责任和义务1. 电厂氨区负责人应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并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2. 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3. 员工应参与安全培训,掌握相关安全操作技能,并积极履行安全义务。
三、安全设施和装备1. 电厂氨区应配备适当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爆设备、安全防护工具、喷淋系统等。
2. 安全设施和装备应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3. 全体员工应正确使用和保管安全设施和装备,不得私自拆卸或擅自改动。
四、危险源管控1. 电厂氨区应对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 危险源应有明确的标识和警示,以提醒人员注意风险。
3. 涉及氨气的设备和管道应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五、作业安全控制1. 各工种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2. 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3. 高风险作业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六、事故应急管理1. 电厂氨区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救援队伍,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2.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3. 事故应急处理完毕后,应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培训和教育1. 电厂氨区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理等。
3. 员工应全面参与安全培训和教育,积极宣传安全知识,共同维护安全。
八、安全监督和检查1. 电厂氨区应建立安全监督和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2. 安全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并建立相应的台账和记录。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制定目的是为确保自备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预防和控制氨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规定依据《电力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自备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中涉及的术语,除另有定义外,适用以下定义:1. 自备电厂氨区:指自备电厂中的氨气运输、存储和使用的区域。
2. 安全管理工作:指自备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安全教育和事故应急等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安全管理机构】自备电厂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自备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机构由专职人员组成,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资料。
第五条【安全管理人员】自备电厂应聘请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根据氨区的规模和风险等级合理配置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安全管理制度】自备电厂应制定全面、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七条【安全生产标准】自备电厂应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氨气运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规定;2. 氨气泄漏和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3. 氨气检测和监测的要求;4. 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的配置要求。
第四章安全监督和检查第八条【安全监督机构】自备电厂应设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氨区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九条【安全巡视】自备电厂应定期派出专业人员对氨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气体检测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和其他安全设施的工作状态,确保其正常有效运行。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条【安全教育计划】自备电厂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包括安全培训的内容、对象、周期等,并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内容】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 氨气的性质、危害和防护措施;2. 氨区的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3. 氨气泄漏和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4. 气体检测、防护设备和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模版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备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自备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自备电厂氨区是指自备电厂中存放、使用氨气的区域。
第四条自备电厂应当建立健全氨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氨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自备电厂应当设立氨区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氨区安全管理委员会由自备电厂的负责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氨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七条自备电厂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氨区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自备电厂应当制定氨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氨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第九条氨区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氨区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要求;2. 氨气的安全使用和操作规程;3. 氨气泄漏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4. 氨气泄漏监测和报警装置的安装和维护要求;5. 氨区安全巡查和检查要求;6. 氨区安全培训和教育要求;7. 氨区事故的报告和调查要求。
第四章氨区安全设施管理第十条自备电厂应当按照氨区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建设和维护相应的氨区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氨区安全设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氨气存放容器和管道的安装和维护;2. 氨气泄漏监测和报警装置的安装和维护;3. 氨气防护装置和应急处理装置的安装和维护;4. 氨气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维护;5. 氨气作业区域的划分和标识。
第五章氨区作业管理第十二条自备电厂应当制定氨气的安全使用和操作规程,并确保作业人员严格遵守。
第十三条氨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安全操作证书,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十四条氨区作业人员在进行氨气作业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作业。
第十五条氨区作业人员发现气体泄漏,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一、简介为保障自备电厂的氨区生产经营安全,规范自备电厂的氨区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自备电厂的氨区生产经营秩序。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自备电厂内氨区。
三、安全生产管理3.1 安全生产意识1.确立“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2.强化安全责任,做到各个岗位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3.安全培训,做到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和应对危急情况的能力。
4.完善安全报告制度,做到及时了解企业生产安全形势。
5.完善安全措施和工艺流程标准,严格禁止违反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
3.2 安全设施1.安装火灾报警器、消防设施等相关安全设施。
2.加强氨区内的电气设备检查,禁止使用老化、破损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
3.3 现场管理1.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的责任人进行严肃的处理。
2.加强现场巡查,建立相关巡查表格。
3.对于发现氨泄漏或者气味异味的情况应该立即报告。
4.加强仓库库存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存放氨气的设备。
四、违规行为的处理1.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要立即停止违规行为的行为,并进行调查处理。
2.对于不严重的违规行为要进行相关批评教育,做好相应的记录,督促相关责任人改正错误。
五、结论制定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是为了保障自备电厂的氨区生产经营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希望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机构和个人认真遵守本规定的规定要求,共同维护生产经营安全和环境保护,做到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和谐发展。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氨区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氨区安全管理是指对氨区内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氨气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氨区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风险评估和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监督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第四条氨区安全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的要求,加强技术改造和设施设备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气象、气象预警和公共卫生部门应当积极参与氨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章氨区的选址和布局第六条氨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国家规划和环境要求,远离人口密集区和生活区,避免与敏感目标接近。
第七条氨区的布局应当合理,设施设备应当满足生产、储存和运输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安全管理的便利性。
第八条氨区的周边环境应当清理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氨区的安全运营。
第三章生产、储存和运输第九条生产、储存和运输氨气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措施。
第十条生产、储存和运输氨气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生产、储存和运输氨气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配套设施,如储罐、管道等,保证氨气的密封性和防爆性能。
第十二条生产、储存和运输氨气应当使用合格的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定期考核,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三条生产、储存和运输氨气应当加强现场监控和报警装置,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生产、储存和运输氨气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和应急预案,做好火灾、泄漏、爆炸等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准备。
第四章安全监督和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氨区的监管,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风险,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安全监督机构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加强安全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第十七条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和上报氨区内的安全隐患和事故,并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与员工的身体健康,防止电厂氨区发生意外事故,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进入电厂氨区工作的员工和访客。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一节领导责任1.电厂管理负责人应当坚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电厂氨区的安全负总责。
2.确保电厂氨区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3.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节部门责任1.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将安全工作纳入本部门紧要议事日程,并贯彻执行。
2.供应部门所需的安全设备、工具及培训和宣传料子,保障员工安全。
第三节个人责任1.每位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遵守安全作业规程,乐观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和考试。
2.要时刻关注自身的安全情形和工作环境,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制止。
3.帮助公司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提出改进看法。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一节安全教育1.电厂氨区管理负责人应组织定期的安全教育活动,确保员工了解不安全源和应急预案。
2.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含但不限于电厂氨区的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3.安全教育内容应采用易懂、生动的方式,充分呈现事故案例和安全事故后果,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二节应急演练1.定期组织电厂氨区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本领和逃命技能。
2.应急演练内容应包含火灾、泄漏、中毒等各种情况的处理方法和逃命路线等。
3.应急演练后应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改进应急预案和培训措施。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一节区域分级管理1.电厂氨区划分为不同的区域,依据不安全程度进行分级管理。
2.每个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和警示标识,员工进入相应区域需经过培训并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二节工具和设备使用1.员工在进行操作前必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具和设备的完好和安全。
2.使用工具和设备时,应依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严禁违规操作和超负荷使用。
第三节安全防护措施1.在电厂氨区工作的员工必需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含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3篇)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1.任何人进入氨区必须经过氨区管理人员的许可,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氨区。
2.工作人员进入氨区不能穿有铁钉的鞋。
3.进入氨区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
4.不得把火机等火种带入氨区,严禁吸烟。
5.氨区检修作业需要动火时,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6.在氨区进行检修工作或运行操作时,必须使用铜制或铜合金工具。
7.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氨区,如必须进入,必须使用阻火器。
8.系统运行时不得敲击设备,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法兰盘等。
9.氨区应每天手动测定一次空气中的氨气含量,氨气含量不得超过20ppm。
10.氨区消防喷淋装置应每月进行喷淋试验,喷淋水源严禁中断,如因检修必须中断水源时,必须报公司安监部,并做好临时防范措施。
11.若发生泄漏情况,工作人员应立即进入洗眼间,迅速打开淋浴器。
也可根据风向指示,逆风方向逃离,并立即汇报公司安监部和运行单元长及机组长。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2)是指对氨气存储、使用及处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氨区安全管理规定:1. 氨气存储要求:氨气应存放在专门的储存设施中,要求储存区域通风良好,并与火源、导电物质等隔离。
2. 氨气使用要求:使用氨气的场所应标明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
工作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并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
3. 氨气泄漏应急措施:在氨气泄漏的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泄漏源并迅速撤离人员。
同时,要启动相应的泄漏报警系统,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参与处置。
4. 氨气排放要求:氨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环境保护法规要求,严禁随意排放氨气。
5. 氨气存储容器检查与维护:定期对氨气存储容器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容器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定期对容器进行漏气检测,及时处理漏气问题。
6. 员工培训与安全意识提醒:对从事氨气操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这些规定可能会因地区、行业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进行氨区安全管理时,还需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标准。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2589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正式样本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自备电厂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工艺中液氨储存罐及其系统(以下简称“氨区”)安全管理,保证用氨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自备电厂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
第二章一般事项第三条氨区配备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处置应急设施应完好可用。
氨区围墙(栏)必须完整,并设置“严禁烟火”、“液氨有毒”、“注意防护”、“易燃易爆”等明显的安全(及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氨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不得储存其他易燃品或堆放杂物。
氨区入口处应设置静电释放装置,并良好接地。
第四条氨区所有电气设备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气设备。
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和铜合金材质的配件。
第五条氨区内应备有洗眼器、快速冲洗装置,其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
并同时配备急救药品、正压式呼吸器和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等。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为确保自备电厂氨区的安全运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制定以下暂行规定:
1. 管理机构:建立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安全管理规定,委员会成员包括自备电厂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安全人员。
2. 安全管理人员:自备电厂应聘请具有相关经验和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氨区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和实施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和教育,组织安全演习和事故应急预案等。
3. 安全评估:定期进行氨区的安全评估,包括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针对可能的安全隐患制定控制措施,并进行定期复查和更新。
4. 员工培训:对从事氨区工作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实践操作技能的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5. 安全设施:自备电厂氨区应有完备的安全设施,包括气体泄漏报警器、安全阀、自动灭火系统等,确保在危险情况下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对人员和设备的损害。
6.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氨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7.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自备电厂氨区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应急救援措施、疏散计划等,组织定期的应急演习,提高员工应急能力。
8. 安全监测:建立氨区安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氨气浓度、温度、压力等指标,预警和处理可能的危险情况。
9. 事故报告和调查:对氨区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管理措施。
以上为暂行规定,自备电厂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定,确保氨区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2023年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2023年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备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运行安全,确保人员财产安全,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具备建设氨区的自备电厂。
第三条自备电厂应当建立并健全氨区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工作流程,落实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氨区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自备电厂的氨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预防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
第五条自备电厂应当加强与当地政府、消防、环保等职能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共同做好氨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自备电厂应设立氨区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对氨区的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氨区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并落实氨区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三)组织、督促氨区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四)组织、实施氨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五)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并及时更新;(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应对应急事件;(七)对氨区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八条自备电厂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氨区安全的最终责任,确保氨区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三章设施和设备要求第九条自备电厂的氨区应当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氨气泄漏探测报警装置、氨气喷淋设备等。
第十条自备电厂应当对氨区的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减少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自备电厂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氨区设施和设备的操作、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四章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十二条自备电厂应当制定氨区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及时更新。
第十三条确认安全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规范操作程序,明确各项操作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二)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如氨气泄漏探测报警装置、氨气喷淋设备等;(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操作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操作,并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范本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自备电厂的氨区安全管理,包括氨气储存、输送、使用和相关设备的维护等。
第三条自备电厂氨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氨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氨区安全。
第四条自备电厂应制定和完善氨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组织、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
第五条自备电厂应加强氨区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六条自备电厂应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氨区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自备电厂应设立氨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氨区安全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根据自备电厂氨区规模和情况而定,必须包含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条氨区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和完善氨区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编制安全生产计划,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事故隐患,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等。
第九条自备电厂应设立氨区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
专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应当与其他部门紧密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氨区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设施第十一条自备电厂氨区应具备完备的安全设施,包括氨气检测报警系统、排风设备、紧急处理装置等。
第十二条氨气检测报警系统应覆盖氨区内各个关键位置,确保对氨气泄漏的及时发现和报警。
第十三条排风设备应具备足够的排风量,保持氨区内空气的清新。
第十四条紧急处理装置应设备齐全,包括安全阀、压力开关、泄压装置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四章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十五条自备电厂应定期组织氨区安全培训与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六条安全培训与教育内容应包括氨区安全管理制度、氨气的性质与危害、氨气泄漏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
第十七条安全培训与教育应分级分类有针对性地进行,不同岗位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形式可以有所区别。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1. 背景介绍自备电厂是指建筑物或服务设施内配备自己的发电设备以满足其电力需求的企业。
在自备电厂中,氨区是指存放和处理氨气的区域。
由于氨气具有高度的腐蚀性和毒性,氨区的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为保障人员以及设备的安全,制定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是必要的。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自备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自备电厂的氨区,包括氨气存储、使用和处理。
3. 安全管理措施3.1 氨区的布局和设计•确保氨区与其它区域有明确的划分,采取物理隔离措施;•氨区内应设立明显的标识和指示牌,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氨区的通风系统要保证良好的通风效果,以降低氨气浓度;•氨区应有足够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喷雾系统等。
3.2 人员管理•所有进入氨区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合格的氨气操作证书;•严格限制进入氨区的人员数量,并确保进入氨区的人员配备正确的个人防护设备;•建立人员进出氨区的记录,以便事后跟踪和管理。
3.3 设备和设施管理•氨区内的设备和设施必须经过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使用氨气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对于陈旧的设备和设施,应及时更换或升级以确保其安全性。
3.4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包括氨气泄漏的应急处理措施;•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人员对应急情况的应对能力;•在氨区内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4. 风险评估和监测4.1 风险评估•对氨区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确认潜在的安全风险;•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风险评估结果应及时上报,并用于改进安全管理措施。
4.2 监测装置•在氨区内设置氨气浓度监测装置,实时监测氨气浓度;•如发现氨气浓度超过设定的安全范围,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疏散和处理;•监测装置的数据记录应定期保存,并对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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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自备电厂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工艺中液氨储存罐及其系统(以下简称“氨区”)安全管理,保证用氨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自备电厂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
第二章一般事项第三条氨区配备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处置应急设施应完好可用。
氨区围墙(栏)必须完整,并设置“严禁烟火”、“液氨有毒”、“注意防护”、“易燃易爆”等明显的安全(及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氨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不得储存其他易燃品或堆放杂物。
氨区入口处应设置静电释放装置,并良好接地。
第四条氨区所有电气设备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气设备。
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和铜合金材质的配件。
第五条氨区内应备有洗眼器、快速冲洗装置,其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
并同时配备急救药品、正压式呼吸器和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等。
第六条氨区应设置风向标,其位置应设在本厂员工和附近居民容易看到的高处。
应设置事故警报系统,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向周边500m内存在的居民发出报警,通过该系统能及时向电厂内部和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避免事故扩大。
第七条氨区应设置二个及以上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以利于危险情况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疏散。
第八条氨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系统,熟悉液氨物理、化学特性和危险性,并经考试合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等部门的规定做到持证上岗。
第九条进入氨区应履行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非运行值班人员进入氨区,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员许可,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在运行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氨区的大门进出后应随时关闭并上锁。
第十条氨区30m范围内属于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
进入氨区,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手机、摄像器材等非防爆电子设备必须关机,或将手机、摄像器材、火种等存放在氨区门外指定物品存放箱内。
进入氨区前应先以手触摸静电消除器,消除人体静电。
第十一条进入氨区,禁止穿着可能产生静电的衣服或带钉子的鞋。
在工作时应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如: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氨面罩、防护服等)应定期维护并处于完好状态。
第十二条氨区周围道路必须畅通,以确保消防车能正常作业。
氨气输送管道及其桁架跨厂内道路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桁架处应设醒目的交通限高标志。
第十三条除运氨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氨区内。
运氨车辆进入厂区应经安技部领导批准,在化学值班人员监护下沿指定路线驶入厂区和进入氨区,进入氨区前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戴阻火器等),运行人员应对进入氨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第十四条氨区内必须通风良好。
操作、检修时使用能有效防止产生火花的专用工具(如铜质工具)。
如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或采取其它措施,手和衣服不应粘有油脂。
第十五条储存、补充或置换氨气时,应均匀缓慢地开启阀门,使气体缓慢放出,禁止剧烈地排放,防止因摩擦引起爆炸。
第十六条禁止将氨区内的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等移作他用。
第十七条氨区半径30m范围内严禁明火和散发火花。
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散发火花的作业,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可燃气体测试,应低于爆炸下限的20%,合格后方能准许动火。
第十八条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入氨区内施工前,须经安全教育并办理安全技术交底等相关手续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进行施工,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得离岗。
第三章液氨储罐及设备第十九条液氨储罐应装设防雷装置,防雷装置应每年在雷雨季前由安技部牵头检测一次,并建立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液氨储罐应有两点接地的静电接地设施,所有静电接地设施应由检修部定期检查、维护,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一条液氨储罐液位计、压力表、温度仪、安全阀等监测装置,应由检修部定期检查、校验,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二条液氨储罐应设有防火堤和应急收集池。
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
第二十三条液氨储罐尽可能保持较低的工作温度,温度应低于40℃;非强迫冷却的液氨储罐必须设置遮阳棚,采取防晒措施。
第二十四条液氨储罐充装量不得超过储罐总容积的85%,或A、B液氨罐液位不超过2.0M。
第二十五条应根据液氨储罐外壁温度和内部温度,由发电部提出方案,检修部配合设定合理的温度高报警值(40℃)和自动联锁喷淋降温值(42.5℃)。
第四章消防报警等安全监测装置第二十六条氨区应装设液氨储罐降温淋水系统、消防喷淋系统。
第二十七条氨区应装设液氨储罐内温度和压力高报警等装置。
第二十八条氨区应设有氨气浓度检测器,具备远传和就地警报功能。
第二十九条液氨储罐温度高联动降温水喷淋系统与消防喷淋系统必须可靠投运,当液氨储罐罐体温度过高时自动启动降温水喷淋系统,对罐体自动喷淋减温;当氨气泄漏达到规定值时应自动启动消防喷淋系统。
第三十条加强氨区设备系统检查和维护管理,防止液氨泄漏。
应定期进行氨气泄漏自动报警、降温水喷淋系统,消防喷淋系统和灭火器材的检查试验,保证其始终处于完好投用状态。
第五章运行管理第三十一条按照技术规范和运行规程规定,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按时对系统全面巡回检查,测定空气中的氨气含量。
氨气含量不得超过5ppm(体积浓度)。
第三十二条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每班对液氨储罐液位、压力检查并记录。
第三十三条氨蒸发器投运前应检查筒内的加热水液位在高位,并应加入缓蚀剂,缓蚀剂浓度不得低于10mg/L。
第三十四条氨蒸发器投运后当温度升至设定的工作温度时方可开启氨蒸发器的进出口阀门。
第三十五条在温度低于0℃的环境条件下,停气后为防止气化器冻裂,应在气化器水中加防冻液或将水全部放掉。
重新开机时必须加水和缓蚀剂后方可启动。
第三十六条氨区设备系统运行时,任何人都不能触碰高温设备,高温管道或转动的设备。
第三十七条氨区气体置换的原则:1. 用氮气置换氨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氨气含量不得超过30ppm(体积浓度)。
2. 用压缩空气置换氮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氧含量18~21%。
3. 置换时氨气排放点应进入氨气稀释罐。
4. 箱体进行置换前可先加水排放后再进行气体置换。
5. 用氮气置换压缩空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氧含量小于2%。
第六章检修维护第三十八条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在氨区内从事任何工作时必须填用工作票,履行相关手续。
第三十九条氨区系统检修开工前应用氮气进行置换合格并泄压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与系统的隔绝点需挂锁、加装带手柄堵板(盲板),恢复堵板(盲板)前需确认堵板内无压力,氨气浓度低于30ppm(体积浓度)。
如出现工作间断,每次开工前应再次测量氨气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第四十条氨区设备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法兰等设备,检修时系统排放的残液应专门统一收集。
第四十一条发现系统存在泄漏时,应使用便携式漏氨检测仪查漏,禁止明火查漏。
严禁管道内带压复紧紧固螺栓和用捻打等可能产生火花、静电、温度的方法消除外漏。
第四十二条氨区系统经过检修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合格严禁投入使用。
第四十三条当进入设备内部进行维修时,除应用氮气对相关设备和管道进行吹扫外,还应保证设备内氧浓度达到18~21%。
第四十四条液氨介质管道使用灰铸铁材料阀门时,其适用的公称压力不得大于1.0MPa,温度不得低于-10℃。
第四十五条检修部对氨区设备系统中的缓冲罐、蒸发器、液氨储罐及管道上的压力表、测温表应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第四十六条检修部应建立氨区设备技术资料台账,对氨区的所属设备(包括压力容器、设备、管道、阀门)及附属设备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检修周期和工期一般宜与主机同步。
第四十七条在进行氨区管道系统气密性试验前应制定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四十八条氨区管道应具有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
氨区管道严禁作为导体和接地线使用。
氨区管道的法兰应做好金属跨接。
第四十九条氨区管道垫片禁止使用橡皮垫、塑料垫、铜质垫。
第五十条氨区管道应能自由膨胀,并采取防振、防磨措施。
第五十一条氨区内施工、检修工作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明火和其它激发能源。
第七章卸氨安全管理第五十二条承担运输液氨的运输单位必须具有危化品运输许可资质,运输液氨的槽车必须有押运员作业证、槽车使用证及准用证等资质证。
第五十三条运送液氨的槽车到达现场后,卸氨前应核准票据(数量和质量)和有关证件(押运员作业证、槽车使用证及准用证等),对液氨运输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交底。
第五十四条卸氨准备工作1. 卸氨操作前,运行人员应设立安全隔离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卸氨区域。
2. 卸氨操作时,运行值班人员和运输人员均需佩戴好防护用品。
3. 卸氨操作时,运行值班人员应随时监测作业区内氨气浓度低于5ppm,浓度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卸氨,查找漏氨点并处理好后才能继续作业。
4. 槽车进入装卸台后,应手刹制动,并熄火。
槽车有滑动可能时,应加以固定。
5. 卸氨前必须连接好装卸台与车辆的静电接地线,并于车前后位置放置安全标示。
禁止在卸氨区检修车辆。
第五十五条卸氨操作槽车押运人员必须服从氨区运行值班人员的指挥,押运人员只负责车上的连接,不准操作氨区内的任何设备、阀门和其他部件,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正确连接装卸台气相管和液相管与槽车的气相管和液相管。
并检查连接是否牢固、漏气,并应排尽空气。
如有泄漏,应处理后再进行卸氨。
卸氨时所用的气相管和液相管应使用金属万向节。
3. 卸氨操作时应经常观察风向标,操作人员应保持在上风向位置。
4. 卸氨时应时刻注意储罐和槽车的液位变化,严禁储罐超装(超过最大储氨量)和槽车卸空,槽车内应保留有0.05MPa以上余压,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压力。
第五十六条液氨卸料时,严禁采用空气压料和有可能引起罐体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进行卸料。
必要时,可用不高于45℃温水加热升温或用不大于设备压力的干燥氮气压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