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报告两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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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两评议,即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全委会委员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探索开展全委会委员对本级党委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的工作。

一报告即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两评议即评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议选拔出来的干部。

用好民主评议结果是“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每年“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结束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将及时向各地区、各单位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并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地区、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

按照规定,对民主评议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予以表扬;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后,要按照《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并督促进行整改。

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意见集中的干部,本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规划(2014—2020年)》《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执行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为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指导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做好2014年度中管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去年11月中下旬,中组部干部监督局派出调研组,到部分地方和中央单位,就“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0年中央组织部制定印发《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来,各地各单位按照或参照这一《办法》积极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并逐步向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拓展,努力实现全覆盖。

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每年都按照中组部的统一要求,对“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及时部署,认真组织。有的地方和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实施办法。有的中央单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行网上无记名投票评议;有的对新提拔干部连续两年进行评议,在动态比较中对干部作出客观评价,并在会议评议的同时进行个别谈话,与会议投票结果相互印证。

拓展评议内容。有的地方在《办法》规定项目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增加了对党委(党组)书记履行选人用人工作职责情况的评议,实行“一报告三评议”;有的设置了反向评议项目,增加了新提拔干部是否存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带病上岗以及提拔此人是否带来用人不公等项目。

加强结果运用。各地各单位在坚持做好结果反馈、提出整改要求的同时,把“一报告两评议”结果运用到巡视、选人用人检查等工作中,切实发挥其最大效用。有的地方把评议结果作为与各单位“一把手”谈心谈话的重要内容,当面提出整改要求。有的中央单位在提出整改要求后,结合巡视等工作开展“回头看”,根据整改情况再次提出整改要求,实现两轮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总的看,大家普遍认为,“一报告两评议”是对选人用人工作的“定期体检”,对于发现选人用人中存在的问题、规范选人用人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一些满意率偏低的地方和单位,通过深入查找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认真整改,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工作水平;一些不满意率偏高的新提拔干部,通过不断改正自身不足,逐步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同时,调研中也发现“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在实践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完善“一报告两评议”制度的意见建议

调研中,大家普遍认为,“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是选人用人工作的“晴雨表”,是判断一个地方或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好坏的“诊断仪”,也是改进选人用人工作的“指路牌”,应当长期坚持下去。同时,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不断完善“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保证报告质量。应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报告内容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既讲成绩,又摆问题。有的同志建议,对报告的内容,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应通过一定方式严格审核把关。还有的同志提出,要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定期通报机制,让参评人员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相关情况,以便评议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结合实际拓展评议内容。在保证按照《办法》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情况、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等项目进行评议的基础上,各地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适当增加评议项目,进一步提高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便全面了解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情况。比如,可借鉴有关地方的做法,增加对党委(党组)书记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选人用人工作职责情况的评议等。

改进评议方式。调研中,大家一致认为,应改变民主评议当场报告、当场评议、当场回收的方式。可以提前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和民主评议表发放给参评人员,使参评人员从容而不受干扰地填写评议表,这样,数据会更真实,效果会更好。另外,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利用网络系统开展评议。

合理确定参评人员范围。“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作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参评人员;同时,还要考虑参评人员的知情度,从而合理确定参评人员范围。有的同志建议,可将新提拔干部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评人员,以避免“不了解”或“弃权”票过多,影响评议的实际效果。

正确运用评议结果。防止简单地以“满意率”高低来评价一个地方或单位的选人用人工作,不搞分数、票数排名。要将评议结果与信访举报查核、选人用人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巡视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要更多地关注“不满意”率,从中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干部提拔情况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中的评议范围,2018年度未提拔干部。

二、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鲜明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重用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的优秀干部,努力培养和锻炼年青干部,全力营造积极向上的选人用人环境。

1、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我院始终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适时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相关文件,并学以所用,认真执行选任规定。一是坚持“用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推荐原则;二是构建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深入了解干部情况;三是开展个别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拟任用人选充分酝酿;四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不折不扣地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

2、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我院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严格遵守选人纪律,坚持执行干部选拔“四不准、六不要”,切实做到在干部任免问题上不徇私情、不存私心、不揣私货。同时,把建立健全严格有效的干部监督保证机制作为干部监督的重点,做到该公示的公示、该反馈的反馈、该谈话的谈话,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制度的建设和落实。

XX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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