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理细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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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监理细则

环境工程监理细则

环境工程监理细则一、监理范围及目的环境工程监理旨在确保环境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要求,保障环境质量和公众利益。

监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设计监理:对环境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和相关规范要求。

2. 施工监理:对环境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环境影响控制措施和相关规范。

3. 设备监理:对环境工程项目所使用的设备进行检验、测试和监督,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4. 排污监理:对环境工程项目的废水、废气等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监管,确保排放符合排放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二、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益1. 监理机构的职责:(1)监督环境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确保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规和有关要求。

(2)审核环境工程项目的相关文件、报告和资料,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及时发现和纠正环境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4)监测排放情况和环境质量,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5)向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指导。

2. 监理机构的权益:(1)有权访问项目的所有相关文件、资料和施工现场。

(2)有权对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和运营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3)有权检查和监测环境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设备质量和排放情况。

(4)有权要求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

(5)有权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

三、监理过程及要求1. 监理过程:(1)项目启动阶段,监理机构与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明确监理范围和要求。

(2)设计阶段,监理机构审核设计文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施工阶段,监理机构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运营阶段,监理机构监测排放情况和环境质量,及时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2. 监理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享有独立、公正的地位,不受其他利益影响。

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细则一、环境保护监理的目标和职责1.目标:(1)确保施工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进行环保工程施工。

(2)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措施。

(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与环境的衔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2.职责:(1)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提出改进建议。

(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3)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环境保护工程的设施设备和管理措施。

(4)检查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5)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二、环境保护监理的操作流程和方法1.制定监理计划:(1)了解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进度和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

(2)制定监理计划,明确检查频次和重点。

(3)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环境保护监理能力和知识水平。

2.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保施工单位有合规的环保设施和保护措施。

(2)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确保其知晓环境保护要求并对其进行培训。

(3)拍摄现场照片并做好记录,作为后续监督的依据。

3.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1)定期进行现场巡查,确保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土壤、水质、大气等环境监测。

(3)查看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人员培训和管理记录。

(4)对施工单位的抽查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施工完成后的验收评估:(1)对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成果进行验收,确保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2)组织环境监测人员进行环境监测,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

(3)编写监理报告,汇总监测数据和评估结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环境保护监理的挑战和应对方法1.环境保护监理面临的挑战:(1)施工单位对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缺乏相关知识和经验。

(2)环境保护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能力有限。

(3)环保设施和监测设备的投资和维护成本较高。

(4)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于实际需求。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一、环境监理的基本原则1.法律依据原则:环境监理应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基础,依法行使监督和管理职责。

2.公正公平原则:环境监理应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公正、公平、公开地开展工作,保证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合理。

3.现场监督原则:环境监理应通过实地巡查、取样检测等手段,对环境项目进行现场监督,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风险管控原则:环境监理应通过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对可能产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5.技术先进原则:环境监理应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方法,在监测、评估、预警等环境监理工作中应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二、环境监理的工作程序1.环境项目审查:环境监理应对环境项目进行审查,包括项目环评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审查,确保环境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

2.环境监测:环境监理应通过现场监测和取样检测等手段,对环境项目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确保环境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3.环境评估:环境监理应对环境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包括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为环境项目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风险管控:环境监理应对环境项目的风险进行管控,包括环境风险评估、风险预警等,把控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5.数据收集与报告:环境监理应对环境监测、评估、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数据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和报告,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数据支持。

三、环境监理的具体要求1.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环境监理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持有相关环境监理资质证书,熟悉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

2.监理设备和仪器:环境监理应配备先进的监测设备和仪器,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包括气体采样仪、水质监测仪、在线监测系统等。

3.监理报告和证明文件:环境监理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和证明文件,包括监测报告、评估报告、风险控制措施报告等,确保监理结果可靠,便于监管部门审核和管理。

4.监理守则和职责:环境监理人员应遵守监理守则和职责,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严格履行职责,按规定报告监理信息和监理结果。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一、概述(一)环境保护监理的任务环境保护监理的主要任务一方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对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监理,确保“三同时”的实施。

公路环境保护监理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监理公路主体工程的施工过程应符合环保要求,如噪声、废气、污水等污染物排放应达标、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称为“工程环境监理”或“环境监理”;二是对保护营运和施工期的环境而建设的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监理,称为“环保工程监理”,包括水处理设施、声屏障、绿化工程等。

(二)环境保护监理的依据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

2.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等。

3.地方性法规、文件4.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5.项目的环境行动计划(贷款项目均有此文件)6.工程设计文件7.监理合同及工程建设合同(三)环境保护监理应遵循的原则要求从事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确立环境保护监理是“第三方”的原则,应当将环境监理和业主的环境管理、政府部门的环境监督执法严格区分开来,并为业主的环境管理和政府部门的环境监督服务。

(四)环境保护监理人员素质要求环境保护监理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具体从事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不仅要有一定的环境保护或工程技术方面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的意见,而且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工程与环保有联系和交叉时,起到协调和指导作用。

(五)环保监理的工作内容及方式环保监理人员对施工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施工进程实施动态管理。

监理实施细则(环境监理)

监理实施细则(环境监理)

监理实施细则(环境监理)
1. 监理目的
环境监理的目的是确保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在符合环境法规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2. 监理责任
监理人应负责以下监理责任:
- 检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确保其符合环境法规要求。

-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 检查运营阶段的环境监测数据,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3. 监理事项
监理人应关注以下事项:
- 施工过程中的噪音、振动和粉尘控制。

- 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和排放。

- 土壤和地下水的保护。

- 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及栖息地的恢复和保护。

4. 监理程序
监理人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监理:
- 监理人应参与项目的设计评审会议,提出环境保护建议。

- 监理人应定期进行现场巡查,记录和报告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情况。

- 监理人应收集和分析运营阶段的环境监测数据,编制监理报告。

5. 监理报告
监理人应编制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合规性。

- 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 运营阶段的环境监测数据和评估结果。

以上是监理实施细则(环境监理)的基本内容,供参考。

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环保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二、监理工作依据三、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四、监理工作原则五、监理工作流程六、监理环保、水保工作范围及工作重点七、监理工作程序八、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一)环境保护监理范围内污染源调查细则(二)环境保护措施审核细则(三)环境保护监理现场巡视检查细则(四)环境保护旁站监理细则(五)环境保护监理档案资料管理细则(六) 环保、水保会议细则(七)水污染防治监理细则(八)大气污染防治监理细则(九)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理细则(十) 工程施工阶段环保、水保监理工作内容(十一)环保保证体系及岗位职责一、略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

2、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辟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辟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等。

3、地方性法规、文件4、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5、工程设计文件6、监理合同及工程建设合同环境(水)保护监理的主要任务一方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使地铁主体工程的施工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如噪声、废气、污水等污染物排放应达标、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另一方面对营运和施工期的环境而配套建设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监理,确保“三同时”的实施。

由于环境保护监理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监理组在从事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活动中,将严格遵循“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在工程与环保有联系和交叉时,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和指导工作,为地铁施工的环保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匡助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共同完成建设过程的环保监理任务。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

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需要建立监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本文就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详细阐述,以期达到更加严格、高效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二、监理机构设立1. 依法设立监理机构,负责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2. 监理机构应具备一定的人员和技术力量,拥有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监理。

三、监理范围与内容1.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

2. 监理内容应包括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等。

四、监理方法与要求1. 监理机构应采用科学、公正的方法进行监理工作,确保监理结果的可靠性和客观性。

2. 监理工作应依法依规进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 监理机构应保持与被监督单位的独立性,不受任何不正当干扰。

4. 监理机构应根据不同的环境保护项目制定具体的监理要求和技术规范。

五、监理报告和评估1. 监理机构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详细记录监理工作过程和结果。

2. 监理报告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内容包括被监督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

3. 监理机构应定期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估,对被监督单位的环境保护绩效进行科学评价。

六、监督与处罚1. 监理机构应对被监督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2. 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理机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监督证据。

3. 监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七、监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力1. 监理机构应独立行使监理职责,不受其他部门和单位的约束。

2. 监理机构有权要求被监督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和合作配合监理工作。

3. 监理机构有权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测、抽样和实地考察,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八、监理机构的监管与评估1. 监理机构应接受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按时提交监理报告,配合进行监管检查和评估。

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的任务是对建设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营和拆除等各个阶段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应当遵循公正、科学、便捷、高效的原则,通过技术手段和监管手段,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的组织机构可以是独立的环境监理机构,也可以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环保监理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监理人员的要求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环境保护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监测、评估和治理技术。

第六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应当依法取得《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定期更新证书。

第七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应当忠诚、公正、廉洁,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参与与监理工作无关的利益交换活动。

第三章监理内容和方法第八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应当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提出必要的改进建议。

第九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应当建立健全监理档案,保存监理相关文件和数据,并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第四章监理责任和权力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应当保证独立性和客观公正,不得受监理对象的干扰和限制。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环境保护问题的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理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章处罚和激励第十五条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规定的行为,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目的与原则环境监理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环境法规、政策、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估要求的贯彻执行,以及促进项目的环保目标得以实现。

在执行环境监理工作时,必须遵循公平公正、依法合规、全面科学、预防优先的原则。

二、监理责任与权限环境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应承担监理责任,对项目的环保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监理机构有权要求项目单位提供必要的环保资料,进行现场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环境违法行为。

三、监理内容与要求环境监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污染物排放、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

监理要求项目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环保法规,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的环保效果。

四、监理程序与方法环境监理工作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项目审批、施工期监理、试运行期监理、竣工验收等阶段。

监理方法包括现场检查、资料审查、环境监测等,以确保项目的环保工作符合法规要求。

五、监理报告与记录环境监理机构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环保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等。

同时,应建立监理记录制度,记录监理工作的全过程,以备查阅。

六、监理考核与奖惩对环境监理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监理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或失职的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批评和惩罚。

考核结果将作为监理机构和个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七、监理保障措施为确保环境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应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监理队伍建设、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完善监理制度等。

同时,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八、监理工作流程环境监理工作应按照明确的流程进行,包括监理准备、监理实施、监理总结等阶段。

在每个阶段,都应明确具体的工作内容、方法和要求,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总之,环境监理是保障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

通过明确监理目的与原则、监理责任与权限、监理内容与要求、监理程序与方法、监理报告与记录、监理考核与奖惩、监理保障措施以及监理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规定,可以确保环境监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有效化,为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模板)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模板)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模板)
一、监理目的
为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本细则旨在规范环境保护监
理工作的实施步骤和要求,保障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和监管。

二、监理职责
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执行施工作业,并提
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2. 定期检查和评估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3. 检查环境保护设施的安装和运行情况,确保其符合要求。

4. 报告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或其他环境风险,并提出解决方案。

三、监理程序
1. 环境保护监理应在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时进行。

2. 在施工前,应对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计划进行审查和确认。

3. 在施工中,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检查,以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4. 在竣工时,应对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监理报告。

四、监理要求
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背景和技能。

2. 监理人员应熟悉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

3. 监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更新环境保护监理知识和技术。

4. 监理人员应保持独立、公正的态度,杜绝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

五、附则
1.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由有关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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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的模板,可根据具体情况进
行修改和补充。

请监理人员按照细则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
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和监管。

如有问题或需要进一步协助,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pdf一:背景及目的环境监理是指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的活动。

本文旨在明确环境监理的实施细则,规范监理工作的内容、职责、要求,提高监理效果,确保项目的环境保护达到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监理方案编制1. 监理方案的编制应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环境影响特点等进行综合考虑,制定监理的和措施。

2. 监理方案应包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规划、环境监测与监察等内容,并明确监理组织、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和监理周期。

三:监理组织与人员1. 监理组织应具备相关的环境监测、评估、保护等专业能力,并应具备相应的监理经验。

2. 监理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在监理工作中能够独立承担责任。

3. 监理组织应有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协调机制,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监理工作内容1. 监理工作应包括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和检查、环境监测数据的分析与评估等内容。

2. 监理人员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进行现场监督,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五:监理报告及评价1. 监理组织应根据实际监理情况,编制监理报告,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2. 监理报告应包括项目的环境保护效果评估、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等内容,报告的结果应客观、准确,并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

六:法律法规1. 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责任。

2. 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工程项目建设前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确保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要求。

3. 监理条例:规范了环境监理的工作内容、职责等,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附件:环境监理方案及监测数据法律名词及注释:1. 监理: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的活动。

2. 环境影响评价:对工程项目建设前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确保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要求。

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细则范文

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细则范文

---- 配套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细则编制: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公司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节总则1、适用范围适用于主体工程承包人的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生活营地、施工道路、附属设施等,以及在上述范围内的生产活动可能造成周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区域;环境保护专项设施区域。

2 、编制依据2.1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等;2.3施工区、生活区、移民迁出和安置区等区域环境基本情况和环境保护要求;2.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中有关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处置、水土流失、生态影响等的基本资料和经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2.5经环境保护部门确认的环境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质量标准;2.6施工设备、材料等的出厂技术资料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文件和资料。

3、监理目标3.1以适当的环境保护投资充分发挥本工程潜在的效益。

3.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确认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或消除。

3.3落实招标文件中环境保护条款及与环境有关的合同条款。

3.4保护人群健康,避免施工区内传染病暴发和流行。

3.5实现工程建设的环境、社会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二节监理职责1、监理人职责1.1审核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措施计划和专项环境保护措施计划。

1.2参与工程监理机构组织的开工准备情况检查和开工申请审批等工作,检查开工阶段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

1.3审核承包人编报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责任制。

1.4审核承包人的环境保护培训计划,并监督承包人对其工作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

1.5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条款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1.6监督承包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1.7检查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情况,制止环境破坏行为。

1.8根据现场检查和环境监测单位提供的环境监测报告,对存在的环境影响问题及时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必要时应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

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一、监理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需要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业、民用、农业等领域的项目。

二、监理人员要求
1. 监理人员应具有工程或环保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2. 监理人员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3. 监理人员应持有国家或地方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师或监理师等资格证书。

三、监理职责
1. 审查建设项目环保设计文件,确保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监督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的建造、改造、扩建等工作。

3. 监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4. 抽查监测数据的真实性,确保环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指导建设项目环保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监理记录
1. 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监理工作内容和监测数据,并形成监理
报告。

2. 监理报告应包括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
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五、监理效果评估
监理人员应对监理效果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意见和建议,并跟踪整改情况。

以上细则是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程序,监理人员应
按照细则认真执行监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达到环保要求。

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监理细则

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监理细则

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监理细则编制:批准:目录1、环境监理目标 (4)2、环境监理的依据 (4)3、环境监理的范围 (4)4、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 (5)4.1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5)4.2监理职责 (6)5、环境监理控制的方法和内容 (7)5.1事前控制 (7)5.2过程控制措施 (8)5.3监理指令 (9)5.4检查频率 (10)6、绿色施工监理要点 (10)6.1管理要点 (10)6.2技术要点 (12)1、环境监理目标(1)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作中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带来的负面影响。

(2)提高监理人员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3)施工现场达到北京市绿色施工标准,满足标准化施工要求。

2、环境监理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主席令第22号)(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5)《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7)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办质{2002}17号)(8)《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定》标准(10)《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083、环境监理的范围(1)本项目施工区域、办公区域的环境控制、自身对环境的影响。

(2)负责监理人员的劳动防护安全和职业健康的管理工作。

(3)严格按要求完成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4、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4.1监理组织机构框图4.2监理职责4.2.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4.2.1.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全面负责;4.2.1.2确定环境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4.2.1.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环境监理内容,审批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4.2.1.4审核并签发有关环境监理的《监理通知》和环境监理专题报告;4.2.1.5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4.2.1.6检查环境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精编WORD版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精编WORD版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精编WORD版第一章总则第二条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实施和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明确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法律责任、监督程序和监管职责,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四条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的监督主体为环境保护部门,包括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

第二章环境保护监理的法律责任第五条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环境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民事赔偿等。

第六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涉及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有关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协助进行处罚和整改工作。

第七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对自己所监督的对象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条对于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环境保护监理的监督程序第九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环境监测计划,明确监测的目标、方法和时限,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工作。

第十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在进行监测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根据监测结果,对超标排放单位进行联合惩罚,加大监督力度,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注重对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监督,监测施工过程及关键设备,确保环境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要求单位及时整改。

第四章监管职责第十四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导和协调各级环境保护监理机构的工作。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环境保护监理机构进行评估,对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六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监理机构的培训工作,提高其管理和监督能力。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三篇篇一: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环保组织机构二、环保监理的依据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

2、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涉及治安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3、地方性法规、文件《XX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XX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XX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XX省野生动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4、本项目的规定、办法和手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项目管理手册》《监理实施办法》三、环保监理人员的职责1、环保监理职责(1)、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环保监理工作;(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环保法律法规,审查承包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方案。

开工前督促承包人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3)、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方案,审查承包人开工报告中有关环保部分内容,经总监批准后开工;(4)、对安全设施、设备和措施定期检查、整改和记录,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当出现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的苗头和隐患时,及时制止并纠正,有权报请总监下达停工令;(5)、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下对施工安全和环保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6)、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会议,参加施工单位的安全环保会议、安全技术环保交底工作及有关安全环保活动,参加由环保监理员所组织的安全环保检查;(7)、对承包人安全教育、环保教育、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等培训及班前活动进行监督检查;(8)、参加安全事故,环境破坏的报告,调查等工作;(9)、每月提交一份安全环保工作评估报告;2、环保兼职监理人员职责(1)、施工现场的布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2023年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理细则

2023年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理细则

2023年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理细则一、背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职业健康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公众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安全,必须建立健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理制度。

基于此,制定2023年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理细则旨在规范监理工作,提高监理质量,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二、监理范围1. 环境监理: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的监理工作,主要涉及工业企业、能源行业、建筑施工、农业生产等领域。

2. 职业健康安全监理:包括对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系统的监理,主要涉及各行各业的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矿山、建筑工地、医院、学校等。

三、监理要求1. 申请与审批:(1) 监理机构需要经过相应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理资质认定,获得监理资格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2) 监理机构应提交监理计划、监理报告等相关材料,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2. 监理实施:(1) 制定监理规范:环境监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监理机构应制定监理规范,明确监理标准和要求,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

(2) 环境监测与评估:环境监理机构应对被监测对象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并通过评估,评估环境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影响。

(3) 安全检查与评估:职业健康安全监理机构应对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进行检查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4) 监督管理与整改:监理机构应监督被监测对象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3. 监理结果:(1) 环境监理机构应向被监测单位提供监测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作为环境管理的参考依据。

(2) 职业健康安全监理机构应向被监测单位提供监测报告,同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工作场所的职业健康安全情况。

四、监理责任1. 监理机构要履行职责,保证监理工作的客观公正性,确保监理结果真实、可靠。

2. 被监测单位要主动配合监理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状况。

3. 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监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有效。

环境监理责任制度细则范本

环境监理责任制度细则范本

环境监理责任制度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境监理工作,明确环境监理责任,保障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环境监理,是指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环境监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监理职责第四条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环境监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环境监理计划和实施方案;(二)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发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理;(四)建立健全环境监理档案,保存相关资料和证据;(五)定期向上级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环境监理情况。

第五条环境监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环境监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根据环境监理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二)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整改建议;(三)及时发现并报告环境保护部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四)协助环境保护部门处理环境监理相关的投诉、举报等事项;(五)建立健全环境监理工作记录,保存相关资料和证据。

第三章监理程序第六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根据项目特点和环境风险,制定环境监理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环境监理机构应当根据环境监理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现场监督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和人员等。

第八条环境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制作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第九条环境监理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条环境保护部门收到环境监理机构报告后,应当依法采取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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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6.1、环境监理工作方法**公路全线采取由具有环境保护专业知识和公路工程专业知识的科技人员对环境监理的方式实施试点,以图对于施工期可能产生的各种环境影响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与管理,使公路建设中施工期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减少到最小。

**公路总监办下设环境监理处,在各工程监理处的密切配合下,工程施工期间,环境监理处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测、检查、控制与管理,其主要监理方法为:6.1.1、巡视施工现场,掌握现场的污染动态,监督承包人采取相应的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环境影响,及时发现和处理较重大的生态破坏或环境污染问题。

6.1.2、环境监理员对主要污染工序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监测监理,检查承包人的相关环境记录。

现场检查监测的内容有:●施工是否按环境保护条款进行,有无擅自改变;●通过对监测数据分析,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满足环保要求;●施工作业是否符合环保规范,是否按环保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过程中是否认真履行了《分项工程环保措施实施计划表》/《工程环保措施实施计划表》中所承偌的各项环保措施。

6.1.3、环境监理员应将每天的现场监督和检查情况予以记录并报告环境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环境监理处处长,环境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与处长应对监理员的工作情况予以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问题。

环境监理人员检查发现环境污染隐患或污染问题时,应立即通知承包人的现场负责人员及时纠正或由环境专业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环境监理工作指令》;问题严重或存在污染事故隐患时,现场环境监理人员应将情况报告环境监理处长,由处长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要求承包人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该两项通知单应同时抄送相关工程监理处、工作组、总监办。

6.1.4、承包人接到环境监理工程师通知后,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后填报《环境监理工作指令回复单》或《整改复查报审单》报环境监理工程师,经现场环境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环境监理处长批准确认后,该问题消除。

该两项回复单应同时抄送相关工程监理处、工作组、总监办。

6.1.5、及时召开有效的工地会议,做好协调管理工作。

6.2、环境监理工作措施6.2.1、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环保知识培训工作●应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以及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全体施工人员树立环保意识和了解基本的环境保护知识,行动起来,从我做起,积极自觉地参与环境保护行动;●工程环境监理作为宣传教育工作者,应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的知识、法规及操作方法,以便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

6.2.2、协助和督促承包人建立或完善自己的环保管理和自检体系。

6.2.3、为保证环境监理管理工作的有效性,环境监理必须与计量支付有效结合,一方面让承包商认识到环境监理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便于环境监理人员有效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在实施环境监理过程中,承包商所完成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工程项目和活动,都必须得到环境监理工程师的签认,并在计量支付时,没有环境监理工程师的签认,业主拒付。

图6-1 环境监理工作流程三、环境监理测评细则1.监测范围监测范围取决于拟建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区域,应能全面反映所受影响的情况,并能充分满足环境影响的情况。

不可无限制扩大,监测费用上升;也不能任意缩小,使监测结果难以反映污染的实际情况。

公路环境监测的范围应包括公路主体工程沿线、连接工程沿线、取弃土场、拌和料场、预制场、施工驻地及承担大量工程运输的当地现有铁道、国道和省道,主要是对主体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是否符合环境要求进行监测,如污水、废气、噪声等的达标排放等。

表1-1 监测范围表2.监测专业特点环境监测就其对象、手段、时间和空间的多变性、污染组分的复杂性等,其特点可归纳为:(1)环境监测的综合性环境监测的综合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监测手段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及生物物理等一切可以表征环境质量的方法。

b.监测对象包括空气、水体(江、河、湖、海及地下水)、土壤、固体废物、生物等客体,只有对这些客体进行综合分析,才能确切描述环境质量状况。

c.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处理、综合分析时,需涉及地区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情况,因此,必须综合考虑才能正确阐明数据的内涵。

(2)环境监测的连续性由于环境污染具有时空性等特点,因此,只有坚持长期测定,才能从大量的数据中揭示其变化规律,预测其变化趋势,数据越多,预测的准确度就越高。

因此,监测网络、监测点位的选择一定要有科学性,而且一旦监测点位的代表性得到确认,必须长期坚持监测。

(3)环境监测的追踪性环境监测包括监测目的的确定、监测计划的制定、采样、样品运送与保存、实验室测定到数据整理等过程,是一个复杂而又有联系的系统,任何一步的差错都将影响最终数据的质量。

特别是区域性的大型监测,由于参加人员众多、实验室和仪器的不同,必然会发生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不同。

为使监测结果具有一定的准确性,并使数据具有可比性、代表性和完整性,需要一个量值追踪体系予以监督。

为此,需要制定环境监测的质量保证措施。

3.监测通则环境监测就是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

公路环境监测,是从保护环境出发,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路线经过地区的环境特征,特别是所存在的不利的环境问题,以及相应的环境措施,制定确保环境措施的环境监测计划,并付诸实施,通过开展公路环境监测,及时了解该公路在施工期、营运期的各种工程行为对环境保护目标所产生的范围与程度,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减轻或消除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同时验证环保措施的效益,达到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公路两侧的环境质量下降,保证公路运输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另外通过对监测结果的分析,对比环境监理开展前后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了解环境监理工作开展的力度、效果,同时获得了系统的数据可作为公路环境监理的依据。

公路项目建设期环境监测实施细则的制定,要针对项目建设期各种主要环境问题,并结合环境监测行动的技术要求。

在监测实施细则的制定中,应遵守以下三条基本原则:(1)实用、经济监测不是目的,是为了保证环保措施的实施;监测数据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越有用越好;监测手段不是越现代越好,而是越准确、可靠、实用越好。

所以在确定监测技术路线和技术装备时,要做到费用-效益分析,尽量做到符合实际。

(2)优先污染物优先监测优先污染物包括:毒性大、危害严重、影响范围广的污染物;并且污染呈上升趋势,对环境具有潜在危险的污染物;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污染因子。

另外,优先监测的污染物一般应具有相对可靠的测试手段和分析方法,能获得正确的测试数据;已有规定环境标准和评价标准,能对监测数据做出正确的解释和判断。

(3)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环境监测的多样性,要对监测布点、采样、分析测试及数据处理做出合理安排。

4.监测工作流程环境监测的整个程序一般为以下几个按先后顺序紧密相连的工作流程,即现场调查→监测计划设计→优化布点→样品采集→样品的运送与保存→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综合评价。

1)现场调查:根据监测目的要求,进行现场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主要污染物的来源、性质及排放规律,污染受体(居民、机关、学校、农田、水体、森林及其他)的性质和受体与污染物的相对位置(方位和距离),水文、地理、气象等环境条件及有关历史情况。

2)监测计划设计:根据监测目的要求和现场调查材料,确定监测的范围和项目,确定采样点的数目和位置,确定采样点的时间和频率,调配采样人员和运输车辆,确定实验室人员的分工和安排以及对监测报告的要求等。

计划中要体现出测什么、怎么测、用什么测、由哪些人来测、对测定结果如何评价等方面。

3)样品采集: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和确定的采样时间、频率采集样品,并如实记录采样实况和现场状况,将采集的样品和记录及时送往实验室。

4)样品的运送与保存:为尽可能降低样品的变化,在采样后针对样品的不同情况和待测物特性实施保护措施,并力求缩短运输时间,尽快将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

5)分析测试:按照国家规定的分析方法和技术规范进行样品分析。

6)数据处理:根据分析记录将测得的数据进行处理和统计检验,计算污染物浓度,然后整理出报告表。

7)综合评价:依据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进行单项或综合评价,并结合现场的调查资料对数据做出合理解释,写出综合研究报告。

5.监测工作的方法与控制要点5.1环境空气的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主要是对公路施工现场200m之内的大气敏感点,包括施工便道经过处以及隧道内,各类拌和站200m内的学校、医院、疗养院、风景区及居民点等进行监测。

每月针对以上敏感点进行一次总悬浮颗粒物、NO2和沥青烟的监测,每次监测时间为1天。

对沥青烟的监测,主要是在沥青砼拌和站生产期间进行。

若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可随时进行不定期监测,当监测结果超过了应执行的空气质量标准时,及时通知责任方采取防治措施。

(1)监测项目:由于条件的限制和公路建设项目的特点,对空气环境的监测项目确定为TSP、沥青烟和NO2。

(2)监测布点:布点要求:①监测点周围要开阔;②各测点之间的设置应尽可能一致或标准化;③监测点历史数据应满足方差、变异系数较小的条件,对所测污染物的污染特征和规律较明显;④注意采样高度的确定;⑤用两台或两台以上采样器做平行采样时,其间应保持一定距离,以防对采样的相互干扰;⑥要考虑有稳定可靠的电源供应。

具体布点位置:①隧道内和隧道施工排气口:表5-1 **高速公路主要监测隧道②施工运输便道:表5-2施工运输便道监测点③沥青拌和站:表5-3 沥青拌和站监测点④居民区:表5-4 **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空气敏感点主要监测点(3)监测周期:决定于污染物的排放规律,又受到相应的环境要素特征影响,所以要根据大气污染源的排放特点及气象特点来决定。

本项目在上述监测位置每季度采1次样,必要的话进行不定期抽测。

(4)监测方法:①TSP采样前进行流量校准,滤膜检查。

准备好后,掀开采样器外壳的双坡形顶盖,旋松滤膜夹上的翼形螺母,取下面板,装入一张已经编号和称重的玻璃纤维滤膜,使粗糙面向上。

放回面板,放正并牢固地用螺母压紧,关上双坡形顶盖。

在启动采样器动力,采样结束时,关闭抽气动力。

然后用清洁布擦去双坡形顶盖上的灰尘,掀开顶盖,取下滤膜。

作好采样记录。

记录表内容如表5-4。

表5-4 滤膜采样分析记录表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②沥青烟监测时将排气筒中的沥青烟收集于已恒重的玻璃纤维滤筒中,除去水分后,由采样前后的玻璃纤维滤筒的增量计算沥青烟的浓度。

若沥青烟中含有显著的固体颗粒物,则将采样后的玻璃纤维滤筒用环己烷提取,并测定提取液中的沥青烟。

采样后将滤筒放入干燥器内平衡24小时后,用天平称至恒重,记录3#滤筒的增重△w1。

当沥青烟的浓度较高时,采样管会截留少量沥青烟,用环己烷洗涤包括采样嘴、前弯管和采样管各部分,将洗涤液合并置于已称重的烧杯中,盖上滤纸,使其在室温常压下自然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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