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 监事会设置管理办法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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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管理办法

董事会管理办法

董事会管理办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董事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董事会是公司常设决策机构,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向股东大会负责。

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重大人事任免,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董事会负责聘任和解聘总经理,领导督促检查其工作,并决定对其的奖惩。

但董事会及董事不得随意干涉属于总经理职权范围的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干扰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四条:董事会及董事应格守职责,承担自身行为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第五条:董事会的决策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表决制,董事对本人表决负全部责任,并根据决策正确与否收到相应的奖惩。

第六条:为了激励董事履行职责,公司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二、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及职务的任免第七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八条:董事应具备如下资历:(一)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规章制度,思想道德品质优良;(二)熟悉本公司出产经业务务,懂得有关的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三)有在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担负带领或从事管理事情一年以上经历;(四)身体健康。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范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曾担负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大概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义务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负因违法被吊销业务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义务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业务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在职国家公务员或保留其关系;(七)犯有严重错误,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八)在职公司监事;(九)在任何与本公司有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

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动,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形,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相抵牾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省市区(县、市)路(街)号。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或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束缚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部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以下:股东1:(法人)统一社会信誉代码或其他登记证书号码:住所: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亿元,占注册资本的%,(将/已)在年月日前足额缴纳。

(其中首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

)股东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亿元,占注册资本的%,(将/已)在年月日前足额缴纳。

(其中首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设股东会,公司股东会由全部股东组成,由股东行使股东会职权。

董事会管理制度

董事会管理制度

董事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运作,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董事会管理制度。

二、董事会的设置和构成1、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独立于公司的上级机构,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涉。

2、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

3、董事的聘任、换届和解聘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三、董事会的职责1、全面负责公司的管理工作,向公司股东和上级监管机构负责。

2、审议并批准公司的重大战略和管理决策。

3、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确保公司长期和短期目标的实现。

4、不断改进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制度,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5、保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

四、董事会的权利1、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最终决策权。

2、申请公司资料,要求公司员工提供相关信息和报告。

3、作出公司内部章程的修改和补充。

4、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五、董事会的运作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公司总经理为董事会的执行秘书。

2、会议议程由公司董事会主席和总经理共同制定,董事会主席主持会议。

3、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授权公司秘书记录会议内容。

4、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应提前3天通知所有董事。

5、董事会会议的决定应当有3/4以上的董事支持。

六、董事的职责1、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利用公司的权力谋取个人私利。

2、董事应当定期参加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方向提出建议。

3、董事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公司观点,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4、董事应当保守公司机密信息,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七、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的执行1、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由公司章程规定,所有董事在任期内应当遵守。

2、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由公司秘书负责执行,公司股东和上级监管机构有权监督。

3、公司董事会每年应当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4、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公司的合法和合规经营。

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董事监事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管理,明确其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任、履职、考核、监督等管理活动。

二、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一)董事任职资格1、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2、具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和决策支持。

3、熟悉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动态和市场情况,具有较强的战略眼光和风险意识。

4、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能够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和相关活动。

(二)监事任职资格1、具备独立、公正的立场,能够客观、公正地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熟悉公司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知识,具有一定的财务分析和监督能力。

3、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发现潜在的问题和风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三、董事监事的选任(一)选任程序1、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时,应当提前制定选举方案,明确董事、监事的任职条件、提名方式、选举程序等事项。

2、董事、监事候选人可以由股东提名,也可以由董事会、监事会提名。

3、提名候选人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提名材料,包括候选人的简历、任职资格证明等。

4、公司应当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任职资格的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规定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规定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管理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管控体系,根据《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构建公司组织机构,明确权责,制定本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规定。

第二条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调整、管理职责由总经理提出,党委会讨论,董事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公司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四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完成董事会提出的公司经营目标。

第三章内部管理机构第五条根据经营需要,公司设立公司办公室、规划发展部、经济运行部、财务部、质量安环部、政治工作部、科技研发部、市场部、国际部、新兴产业部、后勤保卫部等部门。

公司办公室下设综合管理处、文档信息处。

规划发展部下设战略规划处、投资基建处。

经济运行部下设经营计划处、运行管理处。

财务部下设财务处、成本价格处。

质量安环部下设质量管理处、安环管理处、试验检测中心。

政治工作部下设组织人事处、党群工作处、纪检处、审计处。

科技研发部下设综合计划处、科技开发处、设计一部、设计二部、设计三部、设计四部、设计五部、设计六部。

市场部下设综合处、军品一处、军品二处、民品处、物资贸易处。

国际部下设综合处、亚洲市场处、非洲市场处、美大市场处。

新兴产业部下设综合处、技术建设处、运营处。

后勤保卫部下设综合处、保卫保密处、劳动服务处、老干办。

第六条公司下设第一分公司、第二分公司和国外公司。

国有企业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公司制度管理办法一、总则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企业的公司制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架构1. 董事会(1)董事会是国有企业公司制度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决策国有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方针。

(2)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非执行董事组成,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并代表公司进行内外的业务活动。

(3)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重大事项需董事会全体一致通过。

2. 监事会(1)监事会是国有企业公司制度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必须具备独立性,不能同时担任其他职务。

(3)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对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3. 高级管理层(1)高级管理层由总经理和其下属的各个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2)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全面管理国有企业的各项事务。

(3)各个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任命,负责本部门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三、公司治理1. 决策方式国有企业公司制度的决策方式应遵循集体决策原则,重大事项需要经过董事会讨论并一致通过。

2. 职权和责任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明确自身的职权范围和责任,履行职责时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财务管理1. 财务制度国有企业公司制度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2. 资金管理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做到预算编制、执行、监测和运用的合理化和规范化。

五、员工管理1. 招聘与考核国有企业公司制度的员工管理应依法进行,招聘与考核程序公开透明,实行竞争上岗、能者上位的原则。

2. 培训与晋升公司应制定培训计划,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并根据个人表现确定晋升机制。

3. 待遇和福利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员工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幼儿园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管理制度

幼儿园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管理制度

幼儿园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管理制度一、前言幼儿园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是幼儿园管理体制中非常重要的组织架构,它们承担着监督管理、决策指导、舆情应对等职责。

建立健全的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管理制度对于幼儿园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本文将针对幼儿园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管理制度进行详细探讨,旨在为幼儿园管理者提供参考。

二、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的概念及职责1. 董事会:是由幼儿园的股东或者其他出资人选举产生的,负责监督幼儿园的经营管理,决定幼儿园的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履行对幼儿园的最高监督职责。

2. 理事会:是由幼儿园的管理者组成,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制定和执行幼儿园的计划、项目,进行财务管理和人事管理等事务。

3. 监事会:是由监事组成,其职责是对幼儿园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监督,保障幼儿园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制度建设1. 构建合理的组织结构: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组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合理、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方利益的均衡。

2. 确立明确的职责范围: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应当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明确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分工,避免出现职责交叉和决策失衡的情况。

3. 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应当建立常态化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项,确保决策的科学与及时性。

4. 加强信息披露与沟通: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向相关方披露幼儿园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并与管理层、员工、家长等进行有效的沟通。

5. 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幼儿园管理人员的监督,确保管理和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管理制度的培训和评估1. 培训需求分析:针对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特点和需求,开展专业培训课程,提升他们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素养。

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对所出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出资人权益的监督与管理,明确派出董事、监事的职责权限,保证派出董事、监事在所出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中依法开展工作,维护出资人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派出董事为集团公司推荐,依法定程序进入所出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董事会,行使经营决策权或表决权的出资人代表,分为专职董事和兼职董事两类。

派出监事为集团公司推荐,依法定程序进入所出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的监事,分为专职监事和兼职监事两类。

第三条派出专职董事、专职监事的工作性质为全职,薪酬、工资福利由所派驻公司发放。

派出兼职董事、兼职监事的工作性质为兼职,不在所派驻公司领取任何报酬,工资福利也由原单位进行发放。

派出专职董事、兼职董事,派出专职监事、兼职监事在履行董事、监事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

第四条本办法以充分授权、尽职尽责、及时反映为原则,由派出董事、监事在任职过程中遵照执行。

派出董事、监事作为集团公司选派出资人代表,应充分行使《公司法》及所派驻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力,全力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集团公司派驻所出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

第二章任职第六条所出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一般规定: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法人独资公司)董事会原则由5人组成,规模小的企业可设1名执行董事;原则上应有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至少有1名派出兼职董事;除职工董事外,董事、董事长均由集团公司委派。

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法人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原则上由3人组成,规模小的企业可设1名执行监事;原则上应有1名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除职工监事外,均由集团公司委派;监事会主席由集团公司推荐,所在公司监事会选举产生。

集团公司所出资控股、参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按照该公司章程规定设置,集团公司依照该公司章程推荐董事、监事。

3-49 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管理办法

3-49 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1: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系统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工作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国资委有关管理规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简称“三会”)的创立大会及年度工作会议或临时工作会议的管理。

公司投资的参股公司的“三会”管理工作程序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计划发展部是公司系统子公司“三会”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创立公司的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负责组织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审核年度工作会议或临时工作会议议案,协调、联系公司委派推荐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按要求参加会议。

财务资产部负责审核财务决算及预算议案。

人力资源部负责股东代表、董事、监事的委派、推荐、调整和培训工作,负责审核职工高管薪酬、企业年金、机构设置等议案。

监察审计部负责审核监事会议题,协调监事会日常工作。

公司本部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审议子公司“三会”的各项议题,提出审议意见,负责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日常工作的联系、协调。

第二章“三会”工作管理第四条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三会”工作实行联系人制度,按照分级协调、对口负责、统一管理原则,协调、联系“三会”工作。

计划发展部设“三会”工作联系人,负责与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

确保“三会”工作及时有效的运作。

第五条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三会”工作实行会前、会中、会后全过程管理。

计划发展部负责全过程会议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管理。

第六条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负责“三会”的筹备,会议资料的准备,原则上在会前十五天提供完备的相关“三会”议题及会议资料,交计划发展部联系人,计划发展部对会议议题和会议材料进行初审,确保议题所涉及的会议材料的完善、完备和有效。

国企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管理办法

国企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管理办法

国企业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省属监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管理,促进其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职工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指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并经省国资委同意,作为职工代表出任的公司董事、监事。

第四条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董事会中的职工董事与监事会中的职工监事的人数和比例。

职工董事的人数一般不少于一人,职工监事的人数一般不少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对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负责。

第二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职条件第六条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依法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二)熟悉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参与经营决策和协调沟通能力;(三)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政廉洁;(四)能够代表职工利益,反映职工意愿,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公司法》中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第三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提名、选举、罢免第八条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可采取多种方式:(一)省国资委提名;(二)公司工会提名;(三)公司职工自荐。

第九条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候选人须经公司党委(党组)审核,并报省国资委同意。

第十条工会主席可作为职工董事的第一候选人,工会副主席可作为职工监事的第一候选人。

其他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职工代表也可以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

第十一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应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获得应到会议人数半数以上赞成票始得当选。

幼儿园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管理制度

幼儿园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管理制度

幼儿园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管理制度一、引言幼儿园是孩子成长的重要阶段,是教育、保育和培养幼儿的重要机构,因此其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否对于幼儿园的发展和幼儿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在这个过程中,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作为幼儿园的管理机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幼儿园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制度。

二、董事会的管理制度1. 组成与职权董事会是幼儿园的最高管理机构,通常由董事长、董事和监事组成。

董事长通常由幼儿园的创办人或者重要投资者担任,负责领导董事会的工作;董事则是董事会的成员,参与制定重要决策;监事负责监督董事会的运作,保证其合法合规。

2. 职责与工作机制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和通过幼儿园的发展战略、制定规章制度、审核和决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审议和决定幼儿园的重大事项、聘请和解聘校长等。

董事会通常定期召开会议,形成决议,对幼儿园的重要事务进行协商和决策。

3. 公开透明和问责机制董事会应当注重公开透明和问责制度的建立。

将董事会的决策公开,接受幼儿园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和评价,定期向幼儿园社会各界公布董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

三、理事会的管理制度1. 组成与职权理事会是幼儿园的日常管理机构,通常由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以及专家学者组成。

校长作为理事会的执行主席,负责指导和统筹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工作;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作为理事会的成员,可以参与部分决策,发表意见,协助校长完成相关工作。

2. 职责与工作机制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和监督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和执行课程计划、拟定教学活动方案、安排教师培训、筹备幼儿园活动等。

理事会通常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校长和教师的汇报,对幼儿园的日常运作进行评估和指导。

3. 参与与沟通理事会应当加强与校方、教师、家长的密切沟通,建立起良好的讨论平台,保障各方对幼儿园事务的了解和参与。

理事会成员应当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积极推动和促进幼儿园的发展。

董事监事会议的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会议的管理制度
第四章会议室管理规定
第一节会议室预订
1.会议室预订采用预约制度,由会议筹备组负责管理;
2.预订者需提前向会议筹备组提交会议室申请,包括会议时间、参会人数、设备需求等信息;
3.会议筹备组根据申请进行合理安排,确保会议室资源合理分配。
第二节会议室设施与布置
1.会议室应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如投影仪、音响、白板等;
第六条会议出席
(一)董事、监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二)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交书面委托书;
(三)与会人员应按时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提前向召集人请假。
第七条会议决策
会议决策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方式可以为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
第八条会议记录
会议应指定专人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与会人员、讨论议题、表决结果等。
3.会议筹备组应加强对会议材料、纪要等文件的保管,防止泄露。
第三章会议纪要的跟踪落实
第一节跟踪流程
1.会议纪要签发后,由会议筹备组负责将会议决策事项分解为具体任务,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和验收标准;
2.责任人应按照任务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并将计划提交给会议筹备组备案;
3.会议筹备组对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跟踪,确保决策事项得到有效落实。
2.会议室布置应简洁、大方,符合会议类型和氛围;
3.会议筹备组应定期检查会议室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及时更新和补充会议用品。
第三节会议室使用规范
1.与会人员应爱护会议室设施,遵守使用规范;
2.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保持安静,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不得随意离席;
3.严禁在会议室吸烟、进食,保持会议室整洁卫生。
3.对于损坏的设施设备,会议筹备组应及时报修,确保会议室正常使用。

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管理办法试行

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管理办法试行

XXX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投资企业的监事会工作,规范监事的行为,实现有效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团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监事会,是指公司内部依法设立的专门行使监督权的监督机构。

第四条:集团公司作为出资人依法对公司监事会进行管理,具体工作由集团公司监事事务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监事会的设立第五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第六条:股东代表监事由集团公司委派(以下简称“委派监事”),监事会主席由集团公司从委派监事中指定。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七条:监事会主席、委派监事的委派和更换,由集团公司决定。

第八条:监事任期每届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章监事会的职权第九条: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

检查公司资金的筹集,公司的各类资产情况,成本和费用情况,公司的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分配情况;审查公司的财务报告,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二)对公司经营中涉及到数额较大的投资、担保抵押、质押、资产处置等经济行为和资产质量进行重点监控,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三)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集团公司有关制度或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五)直接向集团公司监事事务办公室报告工作,反映本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六)列席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必要时可指定监事列席经理办公会议,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七)监事会在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时,依法有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民事诉讼;(A)公司章程规定或者集团公司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管理办法

监事管理办法

监事管理办法一、总则《监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规范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运行机制,提高监事履职能力,加强公司监督管理而制定的。

二、监事会的组成和选任1. 监事会成员包括一名监事长和若干名监事,人数不少于3人,必须保证具备监督公司业务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需经公司注册地的相关部门备案。

监事选举可以聘请独立的专业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确保选举的公正和透明。

3. 监事的任期为三年,可连续连选一次,连选结束后最迟不得超过连续两个任期。

监事长的任期与其监事任期相同。

三、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1. 监事会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对董事会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2. 监事会有权参加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报告和发表意见。

3. 监事会应当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审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4. 监事会应当定期向股东会和管理层提供监督报告,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司经营中的问题。

5. 监事会有权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开展独立核查和评估工作,提供专业意见。

四、监事会的运行机制1.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监事长组织召集,会议时间、地点需提前通知所有监事。

2. 监事会会议可以采取线下或线上方式进行,但必须确保有效的沟通和监督。

3. 监事会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记录会议的讨论和决策结果,并及时将纪要送交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

4. 监事会成员有权提出约见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成员的申请,请求和他们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5. 监事会成员应当保持独立,不受其他利益关系和压力的影响,按照法律和章程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会的绩效考核1. 监事会应当自行制定考核办法,对监事会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2. 监事会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

3. 根据评估结果,监事会应当对履职良好的监事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履职不力的监事提出批评和警示。

集团公司投资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投资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投资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健全投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港(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治理主体“1+3”权责表》等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本办法另有所指外,下列用语在本办法中具有如下含义:(一)“集团公司”指**(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公司”指**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发展”指**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股份”指**股份有限公司;“*物流''指**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产业运营主体”包括合作公司、**发展、**股份、**物流等。

(二)“投资企业”指集团公司投资的各级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包括集团公司直接投资企业和集团公司间接投资企业。

其中:“集团公司直接投资企业”指集团公司本部直接投资的企业,“集团公司间接投资企业”指集团公司直接投资企业(含产业运营主体)的各级再投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直接投资企业的再投资企业和产业运营主体直接投资企业及其再投资企业。

(三)“三会”指投资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决定)、董事会(执行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签署文件)和监事会。

(四)“三会管理”指对投资企业三会议案的审定,决议的执行与监督,并就由此所产生的档案资料进行归档管理;三会的日常运行由投资企业按照各自公司章程负责。

(五)“三重一大”指《**(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

(六)F1+3,权责表”指《**(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治理主体“1+3”权责表》o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对投资企业三会运行中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投资企业三会管理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一)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完善治理结构;(二)落实“三重一大”要求,加强党建引领;(三)按照“1+3”权责表,清晰权责边界;(四)遵照《公司法》及章程,及时召开会议;(五)实现“全面覆盖”管理,实施分级管控。

企业董事会管理办法范本

企业董事会管理办法范本

企业董事会管理办法范本一、引言企业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发挥着重要的决策和监督作用。

为了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特制定本企业董事会管理办法。

二、董事会的设置与构成1. 董事会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成员应根据公司需求,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和外部专家等。

2. 董事会的总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13人。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1/3,外部专家不少于1人。

3. 董事会成员的候选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和道德品质,并须经过严格的评选程序。

三、董事会的职责与权限1. 董事会应制定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并监督执行。

2. 董事会应审议和批准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包括财务预算、投资计划、人事任免等。

3. 董事会应确保公司的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合规经营。

4. 董事会应设立审计、风险管理和薪酬激励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负责相应领域的监督与管理。

5. 董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并提出相应建议与决策。

四、董事会的运作方式1.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实行集体决策原则。

2. 董事会应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其中一次为年度工作总结和规划会议。

3.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应提前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4. 董事会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记录审议和决策过程,并保存在公司档案中。

五、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1.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利益。

2.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禁止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3.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运营情况,确保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六、董事会的监督与评估1. 董事会应定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

2. 董事会应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董事会运作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董事会应定期报告给股东和各利益相关方,接受监督和评价。

七、附则本企业董事会管理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日期)起正式实施。

公司董事会架构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架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董事会架构,确保董事会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第二章董事会组成第四条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组成。

第五条董事会成员人数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发展需要确定,一般为7至15人。

第六条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商业信誉;(二)熟悉公司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三)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四)无《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第七条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股东会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对董事会负责,并代表公司行使职权。

第九条董事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二)熟悉公司业务,具备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三)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

第三章董事会职责第十条董事会行使以下职责:(一)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二)选举和更换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三)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四)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六)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七)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担保等重大事项;(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议事规则,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

第四章董事会会议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召开。

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召开。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管理办法 (2)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管理办法 (2)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管理办法(2)附件2北京未来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管理办法为了全面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办法,规范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办法,保障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公司法》和中华总工会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北京未来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下属公司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一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办法,是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参与企业决策权利、发挥监督作用的办法。

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称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第二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设置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中要有职工代表参加,监事会中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规定如下:1.公司董事会中,应有一名职工董事。

2.监事会中,职工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三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条件1.依法与本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2.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4.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参与经营决策和财务监督的能力。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中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6.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公司工会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经公司党委审核确定。

2.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作为候选人参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

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必须获得全体会议代表过半数选票方可当选。

4.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后,应当报有关部门和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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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即股份占 50%以上包含占 50%股 份),我方对其所委派的董、监事人员须占董事会、监事会人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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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之二以上,公司所作出决议形成董事会决议逐级上报院领导班子 审议。
3、参股子公司: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按与其 他股东的出资协议及公司章程规定选派。
4、全民所有制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由上级主管部门委派或企 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企业要建立以法定代表人为首的生产经营 管理系统,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 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法定代表人提请上级主管部门任免或者聘任、 解聘企业其他行政领导干部及高级定公司重大收购或者合并、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重大融资和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
附件 1: ............................................. 12 附件 2: ............................................. 15 附件 3: ............................................. 19
5、原则上同一人不得同时委派至 3 家以上公司任职。
第四章 董监事会议事规程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 董监会会议由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每年 不少于两次。会议召开前应由联系人(秘书、办公室/综合部或其他 董监会指定人员)于会议前 15 日发出通知(内容包括:会议的日期、 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由董事长/主席签 发,由联系人负责送达各有关人员并做好会议准备。 第十四条 参加会议的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在开会日期的前 三天告知联系人是否参加会议。董监会应有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出席, 方可进行。董监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监事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董监会董事长/主席因故未能履行职责时,应委派董 监会一名成员代其召集或主持会议,未委派的,由出席董监会会议的 董监事选出一名董监事主持会议。 第十六条 董监事应亲自参加会议,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以 委托其他董监事代为出席,参加表决。 委托必须以书面方式,委托书上应写明委托的内容和权限。委托 书应在开会前一天送达联系人,由联系人办理授权委托登记,并在会 议开始时向到会人员宣布。
5、分公司或办事处:由总公司直接任命。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 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其他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 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章 董事、监事委派管理规定 第八条 XXX 公司行政人事部为委派董、监事的管理部门,对委 派董、监事的管理包括对委派(聘用、建议、推荐)、调整、考核、 奖惩等。 第九条 委派董事、监事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作 风正派,实事求是,忠于出资人,对出资者高度负责; 2、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以及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议案内容应随会议通知一起送达全体董监事和需要列席会议的 有关人士。当会议议案与某参会人员有关联关系时,该人员应当回避, 且不得参与表决。
第十九条 董监事及列席人员在董监会上均有发言权,任何一位 董监事所提议案,会议均应予以审议。
第二十条 董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也没有书 面委托其他董监事代行参会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 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5
退休年龄的,XXX 公司可对委派人员在任期内进行更换。 3、委派的董、监事聘任到期,由 XXX 公司行政人事部进行考核,
决定是否续派或更换。 4、更换、续派董、监事,XXX 公司行政人事部须重新出具委派
书,所派驻公司须及时起草并出具法律文件并及时报市场行政管理部 门批准备案,完成工商网站的备案工作。
第二十四条 董监事在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向董事长/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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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五条 以上董监事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本办法未提及
的部分,参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第五章 董、监事权利义务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权利如下: 1、获取为履行职务所需的派驻公司经营分析报告、财务报告及 其它相关资料; 2、对派驻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投资计划提出建议; 3、就增加或减少本公司对派驻公司的投资、聘免派驻公司高管 人员等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并报上级决策; 4、行使派驻公司章程赋予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义务如下: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忠实地执行股东大会涉 及派驻公司的各项决议执行的决议,对股东投入派驻公司的资产保值 增值负责; 2、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派驻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权, 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坚决维护股东的 利益; 3、按派驻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出席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及监事会,并行使相应职权; 4、认真阅读派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派驻公 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负责向 XXX 公司领导班子及集团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总裁办逐级报告派驻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董事、监事本人履 行职务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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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和勤勉义务。XXX 公司委派人员参与所任职公司的决策时,代表 XXX 公司的立场,执行 XXX 公司的意志,在维护所任职公司和职工合法权 益的同时,要切实保障 XXX 公司的合法利益。
第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现行《公司法》执行。
第二章 对外投资及董事会、监事会设置规定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成员中普通董事由 股东会(股东)、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委派)产生,董事 会人数根据公司规模和管理需要确定,按照《公司法》和国有企业领 导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办理委派或者任免手续。 第六条 监事会为有效规范企业内、外部监督机制的机构,成员 中普通监事由股东会(股东)、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委派) 产生,监事人数根据公司规模和管理工作需要确定,按照《公司法》 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办理委派或者任 免手续。 第七条 人数设置指导意见如下: 1、全资子公司:原则上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 1 名,不设监 事会,设监事 1 名,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经理提名副经理及财务总监 等。“三重一大”相关决策由执行董事作出后,经本级董、监事及高 管人员共同确定形成班子会决议并逐级上报至院领导班子审议。合资 公司中,规模较小且股东组成均为院及所属企业的,董监事及高管人 员选任参照此条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 XXX 公司对外投资企业治理结构,切实落实出资 人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国 建材集团相关管理办法等,制定本指导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明确和规范 XXX 公司及下属各级企业对外 投资中,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置和运作规定,董事会、监事会人员委 派、履职、考核、薪酬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 XXX 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行使《公司法》赋予的各项 权责,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公司负有忠实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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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授权委托书可由联系人按统一格式制作,随通知送达 监事。
第十八条 公司的董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需要提交会议研究、讨 论、决定的议案,应预先提交董监会联系人,由监事会联系人汇集分 类整理后交董事长/主席审阅,由主席决定是否列入议程。
原则上提交的议案都应列入议程,对未列入议程的议案,董事长 /主席应以书面方式向提案人说明理由,不得压而不议又不作出反应, 否则提案人有权向上级单位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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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熟悉并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熟悉 《公司法》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4、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于企业、忠于职守;
(二)业务能力条件(具备其一即可) 1、在 XXX 公司担任部门负责人职务一年以上或部门副职三年以 上; 2、具有在 XXX 公司下属单位中担任经营或管理干部工作三年以 上; 3、具有专业技能(投资、财务、审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 资产管理、市场营销)或行业管理方面专业管理能力的中高级职称专 业技术骨干; (三)具有一定的时间、精力和责任感保证能够切实行使所承担 的权利义务; (四)《公司法》规定及 XXX 公司要求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委派至子公司任职: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罪被给予刑事处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清算企业的董事、主要经营负责人, 并对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三年; 4、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 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在 XXX 公司范围以外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经理或其他高
XXXX 公司 关于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运作管理指导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对外投资及董事会、监事会设置规定 ................. 2 第三章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委派管理规定 ................. 3 第四章 董监事会议事规程指导意见 ......................... 6 第五章 董监事及高管权利义务 ............................. 8 第六章 派出人员的考核与奖惩 ............................ 10 第七章 待遇 ............................................ 11 第八章 附则 ............................................ 11
第二十一条 董监会会议的列席人员只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 会议,在其它时间应当回避。列席人员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董监 事会议在作出决议之前,应当充分听取列席人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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