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 监事会设置管理办法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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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职务的; 6、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第十条 为贯彻 XXX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轻化、梯队化的原则,
保障管理队伍的新老交替和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应注重优先选派优秀 年轻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委派程序: XXX 公司委派的人员由行政人事部提名,报科技发展部、党群工 作部、纪检监察室进行资格审查,最后经院党委及院领导班子决议通 过后正式委派。 院委派董、监事至被委派公司后,该公司要及时召开董、监事会 决议履行通过或增补程序。 XXX 公司除了按上述程序提名外派候选人外,还可以采用公开竞 聘、招聘方式,择优产生外派董事、监事候选人。 董、监事正式派出后,由 XXX 公司行政人事部代表 XXX 公司与被 委派人员签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明确 董、监事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由 XXX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草拟委 派文件,由 XXX 公司院长签发,作为推荐委派凭证发往派驻公司,派 驻公司依据《公司法》及该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法律文件报所 在地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正式任职。 第十二条 董事、监事的任期及更换 1、XXX 公司委派的董、监事任期由所派驻之公司章程确定任期, 原则上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2、对发生重大失误、严重损害出资人股东权益的、考核不合格 的、因个人原因不能够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的、违反所签《外派代表承 诺书》并对 XXX 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被委派人本人提出辞呈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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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的,XXX 公司可对委派人员在任期内进行更换。 3、委派的董、监事聘任到期,由 XXX 公司行政人事部进行考核,
决定是否续派或更换。 4、更换、续派董、监事,XXX 公司行政人事部须重新出具委派
书,所派驻公司须及时起草并出具法律文件并及时报市场行政管理部 门批准备案,完成工商网站的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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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熟悉并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熟悉 《公司法》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4、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于企业、忠于职守;
(二)业务能力条件(具备其一即可) 1、在 XXX 公司担任部门负责人职务一年以上或部门副职三年以 上; 2、具有在 XXX 公司下属单位中担任经营或管理干部工作三年以 上; 3、具有专业技能(投资、财务、审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 资产管理、市场营销)或行业管理方面专业管理能力的中高级职称专 业技术骨干; (三)具有一定的时间、精力和责任感保证能够切实行使所承担 的权利义务; (四)《公司法》规定及 XXX 公司要求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委派至子公司任职: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罪被给予刑事处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清算企业的董事、主要经营负责人, 并对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三年; 4、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 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在 XXX 公司范围以外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经理或其他高
5、原则上同一人不得同时委派至 3 家以上公司任职。
第四章 董监事会议事规程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 董监会会议由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每年 不少于两次。会议召开前应由联系人(秘书、办公室/综合部或其他 董监会指定人员)于会议前 15 日发出通知(内容包括:会议的日期、 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由董事长/主席签 发,由联系人负责送达各有关人员并做好会议准备。 第十四条 参加会议的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在开会日期的前 三天告知联系人是否参加会议。董监会应有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出席, 方可进行。董监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监事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董监会董事长/主席因故未能履行职责时,应委派董 监会一名成员代其召集或主持会议,未委派的,由出席董监会会议的 董监事选出一名董监事主持会议。 第十六条 董监事应亲自参加会议,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以 委托其他董监事代为出席,参加表决。 委托必须以书面方式,委托书上应写明委托的内容和权限。委托 书应在开会前一天送达联系人,由联系人办理授权委托登记,并在会 议开始时向到会人员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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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和勤勉义务。XXX 公司委派人员参与所任职公司的决策时,代表 XXX 公司的立场,执行 XXX 公司的意志,在维护所任职公司和职工合法权 益的同时,要切实保障 XXX 公司的合法利益。
第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源自文库参照现行《公司法》执行。
第二章 对外投资及董事会、监事会设置规定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成员中普通董事由 股东会(股东)、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委派)产生,董事 会人数根据公司规模和管理需要确定,按照《公司法》和国有企业领 导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办理委派或者任免手续。 第六条 监事会为有效规范企业内、外部监督机制的机构,成员 中普通监事由股东会(股东)、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委派) 产生,监事人数根据公司规模和管理工作需要确定,按照《公司法》 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办理委派或者任 免手续。 第七条 人数设置指导意见如下: 1、全资子公司:原则上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 1 名,不设监 事会,设监事 1 名,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经理提名副经理及财务总监 等。“三重一大”相关决策由执行董事作出后,经本级董、监事及高 管人员共同确定形成班子会决议并逐级上报至院领导班子审议。合资 公司中,规模较小且股东组成均为院及所属企业的,董监事及高管人 员选任参照此条执行。
第二十一条 董监会会议的列席人员只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 会议,在其它时间应当回避。列席人员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董监 事会议在作出决议之前,应当充分听取列席人员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董监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每名董 监事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 董监事会决议应当经与会董监事签字确认,各位董 监事应当保证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十四条 董监事在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向董事长/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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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五条 以上董监事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本办法未提及
的部分,参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第五章 董、监事权利义务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权利如下: 1、获取为履行职务所需的派驻公司经营分析报告、财务报告及 其它相关资料; 2、对派驻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投资计划提出建议; 3、就增加或减少本公司对派驻公司的投资、聘免派驻公司高管 人员等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并报上级决策; 4、行使派驻公司章程赋予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义务如下: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忠实地执行股东大会涉 及派驻公司的各项决议执行的决议,对股东投入派驻公司的资产保值 增值负责; 2、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派驻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权, 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坚决维护股东的 利益; 3、按派驻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出席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及监事会,并行使相应职权; 4、认真阅读派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派驻公 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负责向 XXX 公司领导班子及集团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总裁办逐级报告派驻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董事、监事本人履 行职务的工作情况;
5、分公司或办事处:由总公司直接任命。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 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其他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 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章 董事、监事委派管理规定 第八条 XXX 公司行政人事部为委派董、监事的管理部门,对委 派董、监事的管理包括对委派(聘用、建议、推荐)、调整、考核、 奖惩等。 第九条 委派董事、监事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作 风正派,实事求是,忠于出资人,对出资者高度负责; 2、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以及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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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或者合并、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重大融资和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 XXX 公司对外投资企业治理结构,切实落实出资 人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国 建材集团相关管理办法等,制定本指导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明确和规范 XXX 公司及下属各级企业对外 投资中,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置和运作规定,董事会、监事会人员委 派、履职、考核、薪酬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 XXX 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行使《公司法》赋予的各项 权责,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公司负有忠实义
附件 1: ............................................. 12 附件 2: ............................................. 15 附件 3: ............................................. 19
议案内容应随会议通知一起送达全体董监事和需要列席会议的 有关人士。当会议议案与某参会人员有关联关系时,该人员应当回避, 且不得参与表决。
第十九条 董监事及列席人员在董监会上均有发言权,任何一位 董监事所提议案,会议均应予以审议。
第二十条 董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也没有书 面委托其他董监事代行参会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 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XXXX 公司 关于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运作管理指导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对外投资及董事会、监事会设置规定 ................. 2 第三章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委派管理规定 ................. 3 第四章 董监事会议事规程指导意见 ......................... 6 第五章 董监事及高管权利义务 ............................. 8 第六章 派出人员的考核与奖惩 ............................ 10 第七章 待遇 ............................................ 11 第八章 附则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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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授权委托书可由联系人按统一格式制作,随通知送达 监事。
第十八条 公司的董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需要提交会议研究、讨 论、决定的议案,应预先提交董监会联系人,由监事会联系人汇集分 类整理后交董事长/主席审阅,由主席决定是否列入议程。
原则上提交的议案都应列入议程,对未列入议程的议案,董事长 /主席应以书面方式向提案人说明理由,不得压而不议又不作出反应, 否则提案人有权向上级单位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2、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即股份占 50%以上包含占 50%股 份),我方对其所委派的董、监事人员须占董事会、监事会人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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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之二以上,公司所作出决议形成董事会决议逐级上报院领导班子 审议。
3、参股子公司: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按与其 他股东的出资协议及公司章程规定选派。
4、全民所有制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由上级主管部门委派或企 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企业要建立以法定代表人为首的生产经营 管理系统,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 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法定代表人提请上级主管部门任免或者聘任、 解聘企业其他行政领导干部及高级管理人员。
管职务的; 6、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第十条 为贯彻 XXX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轻化、梯队化的原则,
保障管理队伍的新老交替和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应注重优先选派优秀 年轻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委派程序: XXX 公司委派的人员由行政人事部提名,报科技发展部、党群工 作部、纪检监察室进行资格审查,最后经院党委及院领导班子决议通 过后正式委派。 院委派董、监事至被委派公司后,该公司要及时召开董、监事会 决议履行通过或增补程序。 XXX 公司除了按上述程序提名外派候选人外,还可以采用公开竞 聘、招聘方式,择优产生外派董事、监事候选人。 董、监事正式派出后,由 XXX 公司行政人事部代表 XXX 公司与被 委派人员签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明确 董、监事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由 XXX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草拟委 派文件,由 XXX 公司院长签发,作为推荐委派凭证发往派驻公司,派 驻公司依据《公司法》及该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法律文件报所 在地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正式任职。 第十二条 董事、监事的任期及更换 1、XXX 公司委派的董、监事任期由所派驻之公司章程确定任期, 原则上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2、对发生重大失误、严重损害出资人股东权益的、考核不合格 的、因个人原因不能够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的、违反所签《外派代表承 诺书》并对 XXX 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被委派人本人提出辞呈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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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的,XXX 公司可对委派人员在任期内进行更换。 3、委派的董、监事聘任到期,由 XXX 公司行政人事部进行考核,
决定是否续派或更换。 4、更换、续派董、监事,XXX 公司行政人事部须重新出具委派
书,所派驻公司须及时起草并出具法律文件并及时报市场行政管理部 门批准备案,完成工商网站的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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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熟悉并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熟悉 《公司法》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4、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于企业、忠于职守;
(二)业务能力条件(具备其一即可) 1、在 XXX 公司担任部门负责人职务一年以上或部门副职三年以 上; 2、具有在 XXX 公司下属单位中担任经营或管理干部工作三年以 上; 3、具有专业技能(投资、财务、审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 资产管理、市场营销)或行业管理方面专业管理能力的中高级职称专 业技术骨干; (三)具有一定的时间、精力和责任感保证能够切实行使所承担 的权利义务; (四)《公司法》规定及 XXX 公司要求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委派至子公司任职: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罪被给予刑事处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清算企业的董事、主要经营负责人, 并对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三年; 4、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 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在 XXX 公司范围以外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经理或其他高
5、原则上同一人不得同时委派至 3 家以上公司任职。
第四章 董监事会议事规程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 董监会会议由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每年 不少于两次。会议召开前应由联系人(秘书、办公室/综合部或其他 董监会指定人员)于会议前 15 日发出通知(内容包括:会议的日期、 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由董事长/主席签 发,由联系人负责送达各有关人员并做好会议准备。 第十四条 参加会议的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在开会日期的前 三天告知联系人是否参加会议。董监会应有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出席, 方可进行。董监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监事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董监会董事长/主席因故未能履行职责时,应委派董 监会一名成员代其召集或主持会议,未委派的,由出席董监会会议的 董监事选出一名董监事主持会议。 第十六条 董监事应亲自参加会议,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以 委托其他董监事代为出席,参加表决。 委托必须以书面方式,委托书上应写明委托的内容和权限。委托 书应在开会前一天送达联系人,由联系人办理授权委托登记,并在会 议开始时向到会人员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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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和勤勉义务。XXX 公司委派人员参与所任职公司的决策时,代表 XXX 公司的立场,执行 XXX 公司的意志,在维护所任职公司和职工合法权 益的同时,要切实保障 XXX 公司的合法利益。
第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源自文库参照现行《公司法》执行。
第二章 对外投资及董事会、监事会设置规定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成员中普通董事由 股东会(股东)、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委派)产生,董事 会人数根据公司规模和管理需要确定,按照《公司法》和国有企业领 导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办理委派或者任免手续。 第六条 监事会为有效规范企业内、外部监督机制的机构,成员 中普通监事由股东会(股东)、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委派) 产生,监事人数根据公司规模和管理工作需要确定,按照《公司法》 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办理委派或者任 免手续。 第七条 人数设置指导意见如下: 1、全资子公司:原则上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 1 名,不设监 事会,设监事 1 名,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经理提名副经理及财务总监 等。“三重一大”相关决策由执行董事作出后,经本级董、监事及高 管人员共同确定形成班子会决议并逐级上报至院领导班子审议。合资 公司中,规模较小且股东组成均为院及所属企业的,董监事及高管人 员选任参照此条执行。
第二十一条 董监会会议的列席人员只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 会议,在其它时间应当回避。列席人员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董监 事会议在作出决议之前,应当充分听取列席人员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董监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每名董 监事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 董监事会决议应当经与会董监事签字确认,各位董 监事应当保证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十四条 董监事在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向董事长/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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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五条 以上董监事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本办法未提及
的部分,参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第五章 董、监事权利义务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权利如下: 1、获取为履行职务所需的派驻公司经营分析报告、财务报告及 其它相关资料; 2、对派驻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投资计划提出建议; 3、就增加或减少本公司对派驻公司的投资、聘免派驻公司高管 人员等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并报上级决策; 4、行使派驻公司章程赋予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义务如下: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忠实地执行股东大会涉 及派驻公司的各项决议执行的决议,对股东投入派驻公司的资产保值 增值负责; 2、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派驻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权, 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坚决维护股东的 利益; 3、按派驻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出席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及监事会,并行使相应职权; 4、认真阅读派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派驻公 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负责向 XXX 公司领导班子及集团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总裁办逐级报告派驻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董事、监事本人履 行职务的工作情况;
5、分公司或办事处:由总公司直接任命。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 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其他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 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章 董事、监事委派管理规定 第八条 XXX 公司行政人事部为委派董、监事的管理部门,对委 派董、监事的管理包括对委派(聘用、建议、推荐)、调整、考核、 奖惩等。 第九条 委派董事、监事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作 风正派,实事求是,忠于出资人,对出资者高度负责; 2、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以及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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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或者合并、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重大融资和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 XXX 公司对外投资企业治理结构,切实落实出资 人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国 建材集团相关管理办法等,制定本指导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明确和规范 XXX 公司及下属各级企业对外 投资中,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置和运作规定,董事会、监事会人员委 派、履职、考核、薪酬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 XXX 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行使《公司法》赋予的各项 权责,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公司负有忠实义
附件 1: ............................................. 12 附件 2: ............................................. 15 附件 3: ............................................. 19
议案内容应随会议通知一起送达全体董监事和需要列席会议的 有关人士。当会议议案与某参会人员有关联关系时,该人员应当回避, 且不得参与表决。
第十九条 董监事及列席人员在董监会上均有发言权,任何一位 董监事所提议案,会议均应予以审议。
第二十条 董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也没有书 面委托其他董监事代行参会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 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XXXX 公司 关于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运作管理指导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对外投资及董事会、监事会设置规定 ................. 2 第三章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委派管理规定 ................. 3 第四章 董监事会议事规程指导意见 ......................... 6 第五章 董监事及高管权利义务 ............................. 8 第六章 派出人员的考核与奖惩 ............................ 10 第七章 待遇 ............................................ 11 第八章 附则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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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授权委托书可由联系人按统一格式制作,随通知送达 监事。
第十八条 公司的董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需要提交会议研究、讨 论、决定的议案,应预先提交董监会联系人,由监事会联系人汇集分 类整理后交董事长/主席审阅,由主席决定是否列入议程。
原则上提交的议案都应列入议程,对未列入议程的议案,董事长 /主席应以书面方式向提案人说明理由,不得压而不议又不作出反应, 否则提案人有权向上级单位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2、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即股份占 50%以上包含占 50%股 份),我方对其所委派的董、监事人员须占董事会、监事会人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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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之二以上,公司所作出决议形成董事会决议逐级上报院领导班子 审议。
3、参股子公司: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按与其 他股东的出资协议及公司章程规定选派。
4、全民所有制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由上级主管部门委派或企 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企业要建立以法定代表人为首的生产经营 管理系统,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 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法定代表人提请上级主管部门任免或者聘任、 解聘企业其他行政领导干部及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