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有关内容的通知20170704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有关内容的通知

文号:厦建筑〔2017〕49号发布日期:[2017-07-04] 阅读人次:1552 【字体:大、

中、小】

各有关单位:

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等8套2017版定额施行时间的通知》(闽建筑【2017】12号)及《关于执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有关规定的通知》(闽建筑【2 017】20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其中的工程费用定额的有关内容及厦门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201 7版)作如下调整,请遵照执行。

一、风险费

1.施工合同约定(含招标文件)实行风险包干的,应计取风险费,风险费按人工费、材料费(不含设备费、甲供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之和乘以风险费率计算并含在综合单价中。

2.需招标的工程,其风险费的计算执行《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规定〉的通知》(厦建建〔2009〕36号)及《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小项目施工简易招标投标指导办法的通知〉》

(厦建筑〔2014〕53号)的相关规定,即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工程,其风险费费率按3%-5%计算;采用小项目施工简易招标投标办法的,其风险费费率按1%-3%计算。

3.不需招标的工程,其风险费的计算可参照上述规定或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费执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计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费的通知》(厦建筑【2017】35号)。

三、建筑废土运输费及消纳费

1.编制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渣土收纳费,渣土收纳费在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中列项,只计取税金,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等费用。我市渣土收纳费市场参考价为7元/立方米。

2.编制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外弃土石方的弃置点和运输距离。若招标文件未能明确外弃土石方运输距离的,建设地点位于思明区、湖里区的工程项目,外弃土石方运输距离暂按35公里计算。结算时可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3.采用经核准的智能型渣土车运输建筑废土的,相应定额自卸汽车消耗量乘以系数1.33。土方开挖地点处于交通管制区域、白天无法外弃的,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可

按相应运土定额乘以系数1.2计算。建设项目是否处于交通管制区域,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确定。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房屋

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等8套2017版定额施

行时间的通知》(闽建筑【2017】12号)

2.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福建省建筑

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有关规定的通知》

(闽建筑【2017】20号)

3.厦门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2017版)

厦门市建设局

2017年7月4日附件下载:

·附件1.pdf

·附件2.rar

·附件3:厦门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2017版).doc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