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程序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1.1负责确保本公司人事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劳动人事主管部门以及客户要求;
3.1.2负责批准并确保公司人事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2行政人事:
3.2.1负责在招聘过程中未成年人的识别;
3.2.2负责在招聘时避免使用未成年人或已招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安全返回等工作;
3.2.3负责协助未成年人员工和青少年员工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训练。
4.4.4安全返回:公司应履行让未成年人安全返回居住地的义务,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联系其父母或监护人,在与父母或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并经确认后,由公司派专人负责安全护送未成年人返回居住地交给其父母或监护人。返回所有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
4.5预防措施
为了让未成年的未成年人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公司负责招聘的行政部和未成年人使用部门应积极分析招未成年人的原因并制定采取预防措施。
3.2.4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不安排未成年工上夜班或超时工作和从事车间有毒有害作业环境、高空作业、高低温环境及其他影响身体健康之环境。
3.3各部门:
3.3.1负责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了解是否有未成年人在本部门工作;
3.3.2负责按照公司制度,执行未成年人保护及其补救措施。
3.4未成年员工
3.4.1负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不可以任何方式隐瞒或违反换取个人利益;
4.6禁止公司劳务代理商(若有)/承包商使用未成年人,由行政部/采购部协同行政部进行监控的调查。
5.0相关文件
《能力、意识和培训控制程序》
6.0相关记录:
《员工履历表》 《员工花民册》
编制
审核
核准
发行日期
版本
A0
编制
审核
核准
发行日期
版本
A0
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
页 数
受控状态
未成年人保护程序
RBA百度文库QP-A03
2/2
4.3.1.2如在招聘过程中对应聘员工年龄信息经过核查没有问题但仍然有疑虑的需列入调查名单备注可作为后续在工作过程中追踪调查的资料依据。
4.3.1.3行政部负责建立公司《员工花名册》,所有被本公司招聘的员工由行政部统一保存身份证复印件。
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
页 数
受控状态
未成年人保护程序
RBA-QP-A04
1/2
1目的
为未成年人、未完成义务教育的青少年受到应有的保护和支持、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保护未成年人以及国家义务教育推广等方面。与公司合作的供应商/承包商也必须遵守本程序规定,制定相应的《未成年人保护程序》。
3 职责
3.1总经理:
4.4.2健康检查:行政部应对在本公司从事工作的未成年人员工送专门的职业劳动健康检查机构确认未成年人在工作过程中未受到身体健康的影响,如有受到影响而产生医疗和生活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
4.4.3工资福利:本公司按照国家/地区政府所规定的法律条款一级公司制度计算和支付未成年人工作所得的工资,并不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克扣工资;未成年人员工并可享受在工作期间的任何与其他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不以任何不当形式减免。
4.3.1.4行政部负责将所有被公司招聘的员工《员工履历表》、《劳动合同》、及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资质证明的复印件的相关资料纳入《员工档案》。
4.3.2工作过程的识别:各部门主管或管理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依据行政部的调查名单或通过日常观察/交谈等方式了解对工作年龄有疑虑的员工,确保未被有效识别出并已在本公司从事劳动的未成年人能及时得到有效的保护。
4.3未成年的识别
4.3.1招聘过程的识别
4.3.1.1在招聘时应聘员工应如实填写《员工履历表》,行政部需要查核应聘员工的身份信息(包含目视和仪器识别身份证件的真伪/是否持有本人真实身份/询问家庭信息/确认户口本/联系监护人等方式)了解应聘员工的年龄信息,确保未成年人收到应有的保护不会因本公司的招聘而从事劳动工作。
4.3.3内部审查的识别:公司每次内部审查中,审查员检查是否有聘用未成年人。
4.4如在本公司发现有未成年人员工时,应执行以下补救措施:
4.4.1调整工作:评审未成年人现在工作岗位,如发现未成年工从事了有毒有害和体力劳动,应立即将未成年员工撤离工作岗位,并调整工种或岗位,并实时通知公司管理者代表及行政部采取支持行动。
3.4.2负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工作程序
4.1相关的定义
4.1.1未成年工:是指年龄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从事劳动工作的未成人。
4.2未成年人保护政策
4.2.1公司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劳动公约的规定,严格控制聘用年龄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从事劳动工作的未成年人。
4.2.2公司有义务将禁止使用未成年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的传达。
3.1.2负责批准并确保公司人事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2行政人事:
3.2.1负责在招聘过程中未成年人的识别;
3.2.2负责在招聘时避免使用未成年人或已招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安全返回等工作;
3.2.3负责协助未成年人员工和青少年员工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训练。
4.4.4安全返回:公司应履行让未成年人安全返回居住地的义务,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联系其父母或监护人,在与父母或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并经确认后,由公司派专人负责安全护送未成年人返回居住地交给其父母或监护人。返回所有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
4.5预防措施
为了让未成年的未成年人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公司负责招聘的行政部和未成年人使用部门应积极分析招未成年人的原因并制定采取预防措施。
3.2.4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不安排未成年工上夜班或超时工作和从事车间有毒有害作业环境、高空作业、高低温环境及其他影响身体健康之环境。
3.3各部门:
3.3.1负责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了解是否有未成年人在本部门工作;
3.3.2负责按照公司制度,执行未成年人保护及其补救措施。
3.4未成年员工
3.4.1负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不可以任何方式隐瞒或违反换取个人利益;
4.6禁止公司劳务代理商(若有)/承包商使用未成年人,由行政部/采购部协同行政部进行监控的调查。
5.0相关文件
《能力、意识和培训控制程序》
6.0相关记录:
《员工履历表》 《员工花民册》
编制
审核
核准
发行日期
版本
A0
编制
审核
核准
发行日期
版本
A0
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
页 数
受控状态
未成年人保护程序
RBA百度文库QP-A03
2/2
4.3.1.2如在招聘过程中对应聘员工年龄信息经过核查没有问题但仍然有疑虑的需列入调查名单备注可作为后续在工作过程中追踪调查的资料依据。
4.3.1.3行政部负责建立公司《员工花名册》,所有被本公司招聘的员工由行政部统一保存身份证复印件。
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
页 数
受控状态
未成年人保护程序
RBA-QP-A04
1/2
1目的
为未成年人、未完成义务教育的青少年受到应有的保护和支持、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保护未成年人以及国家义务教育推广等方面。与公司合作的供应商/承包商也必须遵守本程序规定,制定相应的《未成年人保护程序》。
3 职责
3.1总经理:
4.4.2健康检查:行政部应对在本公司从事工作的未成年人员工送专门的职业劳动健康检查机构确认未成年人在工作过程中未受到身体健康的影响,如有受到影响而产生医疗和生活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
4.4.3工资福利:本公司按照国家/地区政府所规定的法律条款一级公司制度计算和支付未成年人工作所得的工资,并不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克扣工资;未成年人员工并可享受在工作期间的任何与其他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不以任何不当形式减免。
4.3.1.4行政部负责将所有被公司招聘的员工《员工履历表》、《劳动合同》、及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资质证明的复印件的相关资料纳入《员工档案》。
4.3.2工作过程的识别:各部门主管或管理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依据行政部的调查名单或通过日常观察/交谈等方式了解对工作年龄有疑虑的员工,确保未被有效识别出并已在本公司从事劳动的未成年人能及时得到有效的保护。
4.3未成年的识别
4.3.1招聘过程的识别
4.3.1.1在招聘时应聘员工应如实填写《员工履历表》,行政部需要查核应聘员工的身份信息(包含目视和仪器识别身份证件的真伪/是否持有本人真实身份/询问家庭信息/确认户口本/联系监护人等方式)了解应聘员工的年龄信息,确保未成年人收到应有的保护不会因本公司的招聘而从事劳动工作。
4.3.3内部审查的识别:公司每次内部审查中,审查员检查是否有聘用未成年人。
4.4如在本公司发现有未成年人员工时,应执行以下补救措施:
4.4.1调整工作:评审未成年人现在工作岗位,如发现未成年工从事了有毒有害和体力劳动,应立即将未成年员工撤离工作岗位,并调整工种或岗位,并实时通知公司管理者代表及行政部采取支持行动。
3.4.2负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工作程序
4.1相关的定义
4.1.1未成年工:是指年龄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从事劳动工作的未成人。
4.2未成年人保护政策
4.2.1公司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劳动公约的规定,严格控制聘用年龄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从事劳动工作的未成年人。
4.2.2公司有义务将禁止使用未成年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的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