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现场标识和产品标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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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现场区域标识与产品标识。
仓库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2. 生产现场定置区域的划分。
2.1生产现场物品定置区域可分为:检验区、待处理品存放区、临时存放区、待加工品存放区、冲压零件存放区、卷料存放区、板料存放区、模具存放区、工位器具存放区等。
2.2生产现场工作区除生产线外其他工作区可分为:模具维修区、半成品维修区、焊钳夹具维修区、零件维修区。
2.3定置区域的划分按照生产部绘制的定置图进行。生产现场凡因生产、技术、设备等各种原因对定置区域有暂时改变者,须经生产部批准后才能改变。
3. 标识规定
3.1定置区域标识牌
3.1.1标识牌分为放置于地面的三角架标识牌及悬挂固定墙面等高处的长方形标识牌两种。
3.1.2标识牌颜色
标识牌的颜色为蓝色,板上的字体为白色。
3.2区域标识线
产品定置区域标识线采用线宽60mm的黄色连续单实线;安全通道线采用宽100mm的黄色连续单实线。
3.3物品标识
模具采用模具标识牌标识,式样见附图1。
夹具采用夹具标识牌标识,式样见附图2。
3.4产品标识
3.4.1待冲压板料和生产过程工序流转的产品应挂流转卡,式样见附图3。
3.4.2各定置区内产品(包括半成品)应挂产品标识牌。
产品标识牌分为:“合格”、“待检”、“不合格”。标识牌式样见附图4。
3.4.3出库产品应贴上的标识牌,式样见附图5。
3.4.4各工段按技术文件要求生产的改制件、试制件;按技术文件要求封存隔离的零件;根据不合格品评审报告的评审意见需挂《特殊产品标识》牌流转下工序的零件。应用特殊产品标识卡标识,式样见附图6。
4. 各标识牌的制作
各种标识牌由生产部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制作。
5. 补充说明
检验区—用于存放待检验或经检验合格等待入库的零部件或总成。
待检验零件挂待处理标识牌,检验合格零件挂合格标识牌。
待处理品存放区—用于存放经检验为不合格品、等待评审或处理的零部件或总成区内零件或总成挂不合格品标识牌。
待加工品存放区—用于存放等待加工或未完工的半成品。区内零件挂待处理标识牌。
临时存放区—用于因客观原因未能按原定置区域存放物资的存放。
冲压零件存放区—用于存放焊装工段领出的待生产用的冲压零件,区内零件挂生产流程卡。
附图1:模具标识牌
附图2
附图3:生产流转卡
生产流程卡
图号/名称下料尺寸
工序数量
生产者完工日期
检验员
检验结果日期
附图4:产品标识牌
附图5:出库产品标识
附图6:特殊产品标识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