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物质的“安全标准”是怎么来的-】 rohs六种有害物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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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物质的“安全标准”是怎么来的?】rohs六种有害物
质标准
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例如“某某食物中的某有害物质超标了多少”的说法。细心的人可能会发现:同一种食物中,同一种有害物质在不同国家的“安全标准”不尽相同。这就产生了一个“荒诞”的结果:有害物质在某个含量一定的食物中,其数值在一个国家是“安全”的,在另一个国家却是“有害”的。
“安全标准”的意义,是低于它就“安全”,超过它就“有害”么?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安全线”是如何划定的。
人体能够承受的剂量
任何有毒有害物质,都需要在一定的剂量下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要建立食物中的“安全标准”,首先要知道人体能够承受的安全剂量是多少。理想情况下,是要找到这样一个数值:当人体摄入的某种物质低于该数值时,不会受到损害;而高于这个数值,就有一定的风险。这样的一个量,被定义为“无可测不利影响水平(no observedadverse effect level,简称NOAEL) ”。
在实际操作中,确定NOAEL并不容易。首先,“损害”如何界定?人体有各种生理指标,每一项指标都有正常的波动范围,如何来判断发生了“损害”呢?其次,出于人类伦理学和道德的考虑,我们不能明知一种物质对人体有害,还拿人来做实验。
多数情况下,研究人员都是用动物来做实验的。首先,喂给动物一定量的目标物质,跟踪它在动物体内的代谢和排除情况。如果该物质很快被排出,那么问题就要简单一些。在一定的时间内(比如几个月),喂给动物不同的数量,并检测它们的各项生理指标,以动物没有出现任何生理指标异常的那个数值为其“最大安全摄入量”。如果这种物质在动物体内有积累,就比较麻烦,需要考虑该物质在体内积累到什么量会产生危害,然后再计算出每天每千克体重能够承受的最大量值。因为动物和人类不同,需要把这个量值转化成每千克体重的数值,再除以一个安全系数(通常是几十到一百,有时甚至更高),作为人体的“安全摄入量”。比如说,用某种物质喂老鼠,几个月之后,每天喂的量少于10毫克的那组老鼠没有问题,而喂20毫克的那组老鼠中有一两只出现了不良反应,那么10毫克就是这次实验得到的“安全上限”。假如这些老鼠的平均体重是100克,那么每千克体重能够承受的量就是100毫克。然后用这个数值来估算出针对人体的“安全上限”:如果采用100的安全系数,那么“安全标准”就定为每千克体重1毫克;如果采用50作为安全系数,“安全标准”就定为每千克体重2毫克。
有的物质对人体的危害有比较多的研究数据。比如镉,在通过饮食进入人体的情况下最先出现的损害发生在肾脏。镉会在肾脏累积,肾皮质(renal cortex)中的镉含量跟肾脏受损状况直接相关。当肾皮质中的镉含量在每千克200毫克时,大约有10%的人会出现“可观测到的不利影响”。世界卫生组织把这个含量的四分之一,即每千克50毫克,作为“安全上限”。然后考虑到饮食中镉的平均吸收率,以及人体能够排出一部分镉,计算出每周每千克体重吸收的镉在7微克以下时,对人体没有可检测到的损害。这个量叫做“暂定每周耐受量(provisional tolerable weekly intake,简称PTWI)”。平均来说,这个量跟每天每千克体重不超过1微克是一样的。对于一个体重为60千克的人,相当于平均每天摄入的量值不超过60微克。世卫组织采用这个“每周”的时间基准,是为了更好地表达“平均”的
意思比如说,如果今天吃了90微克,而明天控制到30微克,那么就跟两天各吃了60微克是一样的。
还有一些有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缺乏直接实验数据,对于动物的危害也是在大剂量下得到的。而通过饮食进入人体的都属于“小剂量长期摄入”,这种情况下该物质对人体会有什么样的危害,就没有实验数据。科学家们通过采用“大剂量”下得到的实验数据,来“估算”人体在长期摄入小剂量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变化,进而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标准”。这种“安全标准”就更加粗略,最终得到的数值跟采用的模型和计算方法密切相关。比如烧烤会产生一种叫做苯并芘的物质,在动物和体外细胞实验中有致癌作用。这种物质在天然水体中也广泛存在,而在饮用水中的浓度范围内,它会产生什么样的致癌风险,缺乏相关数据。研究人员根据已知的数据进行模型估算,如果一辈子饮用苯并芘浓度为每千克0.2微克的水,增加的癌症风险在万分之一的量级。所以,美国主管机构设定饮用水中的苯并芘“目标含量”是0,而“实际控制量”则是0.2微克/千克。
特定食物中允许存在多少
知道了人体对于某种有害物质的“安全耐受量”,就可以指定它在某种食物中的“安全标准”了。
有些有害物质几乎只来源于某种特定的食物,人们就用“每日最大耐受量”除以正常人会在一天之中食用的最大量值作为“安全标准”。比如有一种叫做“莱克多巴胺”的瘦肉精,进行过人体实验,在每天每千克体重摄入67微克的剂量下未出现不良反应。于是,美国采用50的安全系数,把每天每千克体重1.25微克作为普通人群的NOAEL值。假设一个50千克的人每天要吃两斤半猪肉,得到的猪肉中莱克多巴胺的允许残留量为每千克50
微克。
还有些有害物质则存在于多种食物中。比如镉,大米是一大来源,按照每千克体重每天1微克的“安全限”,一个60千克的人每天可以摄入60微克。假设大米中的镉含量是每千克200微克(即中国国家标准的0.2毫克),那么每天食用不超过300克大米,就还在“安全限”之下。此外,水和其他食物也是可能的镉来源。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来自于饮水中的镉不应该超过“安全标准”的10%,假设一个60千克的人每天摄入两升水,由此把饮用水中镉的安全标准定为3微克/升。
如何理解“安全标准”
显而易见,所谓的“安全标准”是人为制定的。制定的依据是目前所获得的实验数据。当有新的实验数据发现在更低的剂量下也会产生危害时,那么这些“安全标准”就会相应修改。比如镉,也有一些初步实验显示在目前设定的安全量值下,也有可能导致肾小管功能失调。如果在进一步的实验中,这一结果被确认,那么镉的“安全限”就会相应调低。
此外,安全标准的设置中都会使用一个“安全系数”。具体采用多大的系数,也是人为选择的。在制定莱克多巴胺安全标准的时候,美国采用的安全系数是50,从而得到每千克猪肉50微克的标准。世界卫生组织和加拿大的安全系数就要高一些,最后得到的标准是每千克40微克。联合国粮农组织就更为保守,采用的标准是每千克10微克。中国则采用“零容忍”,即完全不允许其存在。
安全标准的制定还与人群中对该种食物的普遍食用量有关。比如说无机砷,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安全上限是每天每千克体重2微克,该值相当于60千克的人每天摄入120微克。在欧美,人们吃的米饭不多,很难超过这个量,也就没有对大米中的无机砷做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