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转让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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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转让相关注意事项进行知识产权转让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可能普普通通的一个小细节都可能是坑,所以我们需要注意什么呢?
国内企业向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组织专利权转让的问题
国内企业向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组织转让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在实际执行中,根据技术的不同,专利局办理转让分为三种类型:
①若待转让的专利权涉及禁止类技术,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予以禁止,不得转让。
②若待转让的专利权涉及限制类技术,合同双方应该按照《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技术出口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凭《技术出口许可证》到专利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③若待转让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涉及自由类技术,当事人应当按照《技术出口管理条例》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技术出口登记手续;;经登记的,当事人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到专利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费用支付方式
知识产权在转让时,受让方一般需要向出让方一次性地支付转让费。有时可以采用其他的支付方式,如使用费形式,或使用费与一次性支付结合的方式支付。目前,我国知识产权
的出让方主要是科研机构,而受让方主要是企业。企业因担心知识产权转让风险而不愿一次性付清,往往采用科研机构收取技术入门加上利润提成的方式。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企业可以建立第三者付费制度,即企业将转让费存入银行或跟银行签订定期贷款,只要知识产权转化达到预期的经济指标或质量指标,经双方认可后,由银行分期付款
专利权共有情况的转让的问题
专利权人为两个或两人以上的,其为共有的权利人,在这种情况下转让专利,转让人应为全体共有人。只有部分权利人的转让是无效的。在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提交全体共有人签字或盖章的转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