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课题指南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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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课题指南序号
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
申请书
课题名称
课题主持人
主持人所在单位(公章)
中国法学会
2014年11月印制
申请人的承诺:
本人郑重声明该申请系自愿提出,本人对所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接受《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申报公告》、《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如获准立项,本人承诺接受本表、上述申报公告和课题管理办法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遵守中国法学会的规定,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成果。
本人已经了解项目最终成果需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结项。中国法学会有权使用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
课题申请人(亲笔签名):
年月日
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请严格按照本表格式填写,可加行,但勿随意变动字体字号、格式。
二、请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手写无效),如有不实则取消申报资格。
三、本表所有栏目均应如实填写,填写不完整、不按要求填写的申请表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申请。
四、表中有选择项的请直接在该选项前的字母上划“√”。
(一)工作单位:应填写申请人档案关系所在单位全称,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二)地址:须填写详细通讯地址(不能仅以单位名称代替)和邮政编码。
(三)课题组成员名单:指除项目主持人外的其他项目参加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
(四)凡用括号标注的,直接填写括号中的内容即可,如课题组成员一栏中,(姓名),直接填写课题组成员的名字,如李明。
(五)成果形式分为决策咨询报告(包括阶段性报告)、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
五、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资格证明提供复印件即可,非A4纸大小的需粘贴在A4纸上,并装订在表后。
联系人: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杨青春、曹菲
联系电话: (010)66173342
Email: clskt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