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铵,二烯丙基胺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其它环评报告 精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5 其它
15.1 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15.1.1 规划符合性
15.1.1.1 城市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邹平县城西郊黄山西麓,原梁邹矿业集团内,邹平铭兴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根据《邹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XX年)》,本项目所在厂区属于“建设用地区”,所以本项目符合《邹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XX年)》。
15.1.1.2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邹平县城西郊黄山西麓,原梁邹矿业集团内,邹平铭兴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邹平县建设局于20XX年5月对用地单位邹平铭兴化工有限公司“丙烯醇、二氯丙烯胺等年产1000吨精细化工产品”项目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下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意选址。本项目在邹平铭兴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从城市规划、厂址周围条件等方面分析,符合城市发展规划要求,厂址具有交通便利、给排水方便等诸多有利因素,所以本项目选址合理。
15.1.2 项目区域配套设施齐全
项目用水取用厂区地下水,已取得取水许可证明,用电由邹平县电网接入,由梁邹矿业集团公司提供蒸汽及冬季采暖,污水处理依托梁邹矿业污水处理厂——邹平众兴邹平县众兴水务有限公司。由此分析,目前区域配套设施较为齐全。
15.1.3 符合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规划为二类区,地表水为Ⅴ类功能区,声环境规划为2类区,地下水环境规划为Ⅲ类。通过对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有效治理和综合利用,本项目可以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选址符合滨州市及邹平县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15.1.4 符合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空气章节计算,本项目大气防护距离确定为分别以九车间、十车间、十一车间、罐区为中心周围100m的区域。距离厂址边界最近的距离为马家庄村,马家庄村距厂址边界距离为320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15.2 邹平县环境质量同比改善情况
根据20XX年至20XX年黄山实验初中空气站的例行监测数据年均值监测结果看,SO
2
、
NO
2、PM
10
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XX)二级标准要求。但从总体上看,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整体趋势为逐年改善。可见,《邹平县20XX-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邹平县20XX年-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一期行动计划》的实施已初见成效。
15.3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5.3.1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铵、烯丙基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修正),本项目各产品均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15.3.2 相关规划符合性
15.3.2.1 行业发展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与《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符合性分析见表15-1。
表15-1 本项目与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符合情况
15.3.2.2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
表15-2 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XX]37号)符合性分析
15.3.2.3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符合性
表15-3 本项目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符合情况
15.3.2.4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符合性
表15-4 项目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
15.3.2.5 山东省20XX-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与《山东省20XX-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情况见表15-5。
表15-5 本项目与《山东省20XX-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情况
15.3.2.6 滨州市20XX-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与《滨州市20XX-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情况见表15-6。
表15-6 本项目与《滨州市20XX-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情况
15.3.2.7《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17号)符合性分析见表15-7。
表15-7 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符合情况
15.3.3 审批文件符合性
15.3.3.1 鲁环函[20XX]263号
山东省环保厅于20XX年5月14日下发了《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XX]263号),通知中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原则进行了全面规定,本项目的符合性见表15-8。
表15-8 本项目与鲁环函[20XX]263号符合性分析
由上表分析,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建设项目审批相关原则的要求。
15.3.3.2 环发[20XX]98号符合性
本项目与环发[20XX]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符合情况见表15-9。
表15-9 本项目与环发[20XX]98号文相关审批要求符合情况
15.3.3.3 鲁政办发[20XX]68号文符合情况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XX年12月1日发布了鲁政办发[20XX]6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本项目与鲁政办发[20XX]68号文符合情况见表15-10。
表15-10 本项目与鲁政办发[20XX]68号文符合情况
15.3.3.4 鲁政发[20XX]31号文符合情况
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XX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与鲁政发[20XX]31号文符合情况见表15-11。
表15-11 本项目与鲁政发[20XX]31号文符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