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物品现场使用清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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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三篇)

2024年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三篇)

2024年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1、火工品支领,必须根据现场需要,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爆破员填写好支领单,库工核对爆破员作业证,无误后按支领单发给同等数量和品种的火工品。

发现人证不符或用假冒、过期证件时,必须将人和证件一同扣留,交保卫部门处理。

2、火工品发放硐室台帐上有因填写错误而改动的地方,必须有更改人盖章;改写时不能涂抹,只能在错误的数字上打一横杠,然后在其上方或右边写上正确的数字。

3、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撕毁帐页;因帐目太乱确需重新填写时,必须保留原帐页。

4、现场班组长必须监督爆破器材的使用情况;爆破作业完毕后,放炮员必须在现场班组长监督下清点炸药和雷管数量,现场填写消耗单,并由班组长现场签字,直至完成爆破作业任务;剩余火工品及时退回药库。

5、火工品发放硐室必须留有现场班组长姓名和签字笔体样本,以便火工品管理人员或检查人员核对;对替班且原来没有在药库留下姓名和签字笔体的班组长,班后要到药库进行登记。

严禁爆破员或其他人员代替现场班组长在火工品消耗单上签字。

6、剩余爆破材料退库时,雷管必须由爆破员携带;背药工必须和爆破员同行;库工必须核对退库的爆破员和背药工,发现人证不符严禁发放火工品;严禁一人代替多人退库。

7、火工品消耗单上有改动消耗数量的地方,必须经现场班组长签字。

8、爆破员和库工要经常检查爆破材料箱,对箱盖盖不严和损坏等情况,要及时进行修理,一面雷管和药卷窜出丢失。

9、对于退回的零散电雷管,库工将其存入发放硐室爆破员个人专用架,仍归原爆破工再次领取使用。

10、当电雷管的编码严重毁损或其它检验不合格时不得发出,按报废电雷管处理。

11、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员前,必须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2024年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二)第一章引言2024年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在保护公众安全、预防火灾事故、提高火工品管理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爆破器材领、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领、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领、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领、发、放、清退制度
1.爆破器材领、发、放人员上岗严禁穿化纤服及硬底鞋、塑料鞋,发放人员要轻拿轻放,严禁撞击、碰撞,井下发放要在发放室进行,领发人员严禁携带矿灯作业,对酒后领药的放炮员不许发药。

2.发放人员在发放时要认真检查,领取人员必须有矿有关教育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证,经保卫部门批准发给放炮合格证及操作证,并统一编号,各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人领取,专人保管,对领取的爆破器材必须按规定的容器分装、分运,严禁混装。

3.放炮员对剩余的火药雷管要进行清退,单位干部和班组长要认真监督,检查工作,严禁私自保管火药和雷管。

4.对单位清退的零散爆破器材,保管人员要造册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

5.外施工单位在本库领用火工品时,必须有上级物资部门的调拨单,同时持县以上公安部门批准使用火工品的说明,指定专人领用,专人负责清退。

外施工单位在本库领取的火工品,不得外借,不许私自存放,凡当天没用完的火工品在下班前必须送火工品库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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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爆破器材的管理,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范围内所有爆破器材的发放、清退管理工作。

第三条爆破器材的发放、清退管理应遵循安全、规范、有序的原则,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领导小组成员由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爆破器材的发放、清退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生产部门负责爆破器材的领取、使用和清退工作。

第八条技术部门负责爆破器材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发放管理第九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

第十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发放。

第十一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填写发放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发放日期、发放人、领用人、发放器材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等。

第十二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进行现场核对,确保发放的器材与申请的器材一致。

第十三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进行安全教育,确保领用人了解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领用人具备安全使用器材的条件。

第十五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领用人按照规定使用器材。

第四章清退管理第十六条爆破器材的使用结束后,生产部门应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清退。

第十七条爆破器材的清退应填写清退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清退日期、清退人、清退器材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等。

第十八条爆破器材的清退应进行现场核对,确保清退的器材与使用中的器材一致。

第十九条爆破器材的清退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清退的器材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条爆破器材的清退应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清退的器材按照规定存放。

爆破品储存、领退、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爆破品储存、领退、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爆破品储存、领退、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确保爆破品的安全管理,维护单位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相关从事爆破品储存、领退、使用等工作的人员。

3. 爆破品是指具有爆炸能力的物质或装置,包括炸药、雷管等。

二、爆破品储存管理1. 爆破品储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爆破品的安全性。

2. 爆破品应专门设立储存库房,库房内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

3. 储存库房应符合以下要求:(1) 储存库房应位于离建筑物、人员密集区、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区域一定距离,并设有防火、防爆设施。

(2) 储存库房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爆破品储存库房内的爆破品应按照种类、规格分类存放,进行标识,隔离存放不同种类的爆破品。

5. 储存库房内的爆破品储存数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超量存储。

三、爆破品领退管理1. 领取爆破品前,领用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件,并填写领用登记单,由库房管理员核实并签字确认。

2. 领用人员应按照领用单上的数量和种类领取爆破品,严禁私自增加或减少数量。

3. 领用人员领取后,应妥善保管爆破品,确保安全,不得私自擅自使用或转借他人。

4. 爆破品使用完毕后,领用人员应填写使用记录,并将剩余的爆破品及时退还库房。

5. 领用人员应为领用的爆破品负责,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爆破品使用管理1. 使用爆破品前应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熟悉爆破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2. 使用爆破品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作业、私自改动等行为。

3. 使用爆破品的场所应满足国家相关安全要求,确保周围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

4. 使用爆破品时应做好防护措施,戴好防护装备,严禁烟火、明火等非作业所需物品进入作业区域。

5. 使用爆破品应按照爆破作业计划进行,确保准确、安全地完成作业任务。

五、爆破品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每年定期进行爆破品管理制度的宣传,使相关人员熟悉制度内容和要求。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四篇)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四篇)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是指在爆破作业中,规范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和清退流程的一套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的内容:一、领用环节:1. 爆破材料领用人员应先进行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参与领用环节。

2. 领用人员在领用前应填写领用申请表,详细列出所需材料的名称、数量和用途。

3. 领用申请表需经领导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领用。

4. 领用人员应准确计算爆破材料的使用量,避免过多或过少领用。

5. 领用人员须通过指定的材料仓库,领取所需材料,并填写领用登记表进行备案。

二、发放环节:1. 发放人员须核对领用人员的身份并核实领用申请表的内容,确保无误。

2. 发放人员应按照领用申请表上的要求,准确发放所需的爆破材料。

3. 发放人员应填写发放记录,并将记录备案。

三、清退环节:1. 爆破作业结束后,领用人员应及时清点剩余的爆破材料,并填写清退申请表。

2. 清退申请表需经领导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清退。

3. 清退人员需将剩余的爆破材料交给指定的材料仓库,并填写清退记录。

4. 清退记录需经过财务部门核对,并进行备案。

四、其他要求:1. 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和清退记录应进行电子化管理,便于查询和统计。

2. 爆破材料的库存和使用量应进行定期盘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 爆破材料的存储和运输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 领用、发放和清退环节应严格按照制度操作,不得私自调拨、挪用或私自清退材料。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的内容,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重要的是要建立起科学合理、严格执行的制度流程,确保爆破材料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二)第1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爆破材料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条例及相关规定第2条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微山金源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作业第3条爆破材料管理员发放爆破材料前必须先检查爆破员证件、民用爆破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爆破员卡及标准药箱、雷管盒是否合格齐全,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发放:(1)爆破员未持有合格证件;(2)爆破员未携带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爆破员卡或人卡不符;(3)药箱、雷管盒不合格(如破烂、无盖板)或有箱无锁。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4篇)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4篇)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爆破材料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材料,需要严格管理和控制。

为了确保爆破材料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许多组织和单位都实行了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详细介绍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清退制度,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制度1. 领用发放程序(1)申请单填写: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应由需要使用的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

申请单应详细填写爆破材料的种类、数量、用途等信息。

(2)审批程序:申请单需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

审批过程应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领用登记:在领用爆破材料时,应由领用人员填写领用登记表,登记材料的种类、数量、领用日期等信息,并由主管部门进行核准。

2. 领用发放标准(1)根据需要:领用爆破材料应根据实际需要,确保材料的合理使用。

领用人员应详细说明爆破材料的用途和用量,以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和控制。

(2)安全合规:领用爆破材料的部门或个人应符合相关资质和安全要求。

对于一些特殊或危险的爆破材料,领用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证书,并接受专业培训。

3. 发放管理(1)仓库管理:爆破材料的库存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仓库应设密闭、防潮、防火的条件,并定期检查存放情况,确保材料安全。

(2)出入管理:对于爆破材料的出入仓库的管理应严格控制。

只有经过授权和审批的人员才能进入仓库,领取或退还爆破材料。

二、爆破材料的清退制度1. 清退程序(1)申请清退:爆破材料使用完毕或过期时,应由使用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清退。

申请清退时,应详细填写清退材料的种类、数量、清退原因等信息。

(2)审核程序:申请清退材料需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核。

审核应认真核对清退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不发生资源浪费和安全隐患。

(3)清退登记:在清退爆破材料时,应填写清退登记表,登记材料的种类、数量、清退日期等信息,并由主管部门进行核准。

2. 清退标准(1)过期材料:对于爆破材料的保质期限,应按照规定进行清退。

爆破器材领用清退制度范本

爆破器材领用清退制度范本

爆破器材领用清退制度范本一、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爆破器材的领用和清退流程,确保爆破器材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爆破器材领用和清退的单位和人员。

二、术语定义1. 爆破器材:指用于进行爆破作业的器材,包括爆破药品、导爆索、雷管等。

2. 领用:指由需要使用爆破器材的人员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得爆破器材的过程。

3. 清退:指使用完毕或者不需要使用的爆破器材由使用人员向相关管理部门归还的过程。

三、领用流程1. 领用申请:领用人员在使用爆破器材前需填写领用申请表,包括爆破器材的种类、数量、用途以及领用时间等信息。

同时需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工作证明。

2. 审批:领用申请表需上报至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人员将根据申请人的实际需求和相关安全要求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申请将获得批准。

3. 领用登记:经过审批后,领用人员需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领用登记。

领用登记包括填写领用清单、签字确认,并由领用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共同保留副本作为备查。

4. 领用放行:领用人员凭领用登记副本至仓库提取爆破器材,提取时需与仓库人员进行确认和签字,确保领用的爆破器材与登记一致。

四、清退流程1. 清退申请:使用人员在使用完毕爆破器材后,需填写清退申请表,将爆破器材的种类、数量、使用情况以及清退理由等信息填写清退申请表中。

2. 清退审批:清退申请表需上报至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人员将根据申请人填写的清退理由和相关安全要求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申请将获得批准。

3. 清退登记:经过审批后,使用人员需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清退登记。

清退登记包括填写清退清单、签字确认,并由使用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共同保留副本作为备查。

4. 清退归还:使用人员凭清退登记副本将爆破器材归还至指定仓库,归还时需与仓库人员进行确认和签字,确保归还的爆破器材与登记一致。

五、违规处理1. 领用人员未经批准私自领用或未按规定时间清退爆破器材的,将受到相应的违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处罚款项等。

爆破物品现场使用与清退管理制度(5篇)

爆破物品现场使用与清退管理制度(5篇)

爆破物品现场使用与清退管理制度一、爆破物品由爆破单位领用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经项目部现场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实际数量与审批表数据是否相符。

且进入现场后的全部作业流程工由现场专职安全员进行全过程监控,直至爆破单位将爆破物品使用完毕或如数退库。

二、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且考核合格,取得《培训结业证》和《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担任。

爆破员所在单位要定期考察,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收回《爆破员作业证》,停止其从事爆破作业的资格。

爆破员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时,应将《爆破员作业证》交回原发证单位。

三、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明确爆破指挥信号;在危险区的边界,要在适当距离设置警戒岗哨和警戒标志,专人现场监控。

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设备撤至安全地点后,经现场专职安全员确认无误后,始准爆破。

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四、使用爆破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

爆破员领取爆炸物品,必须经项目部负责人批准,本人签字,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班及时清理退库,并办理清退手续。

五、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禁止委托周边农民或无资格从事爆破施工项目的单位及个人实施爆破施工。

六、严禁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炸物品。

七、建立爆炸物品存放、使用、清退流水帐,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爆破物品现场使用与清退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爆破物品在现场使用过程中以及清退时所需遵守的规定和程序。

该制度旨在确保爆破物品的安全使用和合理清退,防止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以下是爆破物品现场使用与清退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1. 爆破物品使用前的准备工作:使用爆破物品前,必须进行详细的规划和方案设计,包括爆破物品种类、数量、布设位置等。

同时,必须对使用人员进行充分的培训和指导,确保他们了解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5篇)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5篇)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第一条火工品领用者都必须持当班审批领料单、信息卡、爆破合格证、炸药包、雷管盒、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领退卡,缺一不可,并由爆破工、班长(或跟班队长)双人签字方可领取,否则一律不予发放。

第二条保管员按照民爆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及规定发放火工品,并做好详细登记记录。

火工品领用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的____%;各单位当班使用数量由生产调度室提供,火工品审批人员把关。

第三条严格爆破材料的发放工作,坚持五不发:即没有调度室审批不发,爆破工不对号不发,没有炸药包和雷管盒不发,变质和超期的不发,雷管不导通、不编号不发。

第四条当班剩余的火工品必须当班清退,退库时保管员、爆破工必须共同清点签字,确保无误后方可入库。

第五条爆破工使用的爆破器材,必须统一规格、统一编号、统一发放、统一管理,对存放爆破器材的专用箱必须加锁。

第六条火工品收、发、退必须帐目清楚,做到班清、日核、月结。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要求的一套制度。

以下是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负责人:设立爆破器材管理专门负责人,负责爆破器材的发放、清退和管理工作。

2. 申请流程:爆破器材使用单位需要向爆破器材管理负责人提出爆破器材使用申请。

申请需要包括爆破器材名称、数量、使用地点等详细信息。

3. 审批程序:爆破器材管理负责人会对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使用单位的资质、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等。

通过审查后,负责人会向申请单位发放爆破器材。

4. 发放记录:负责人需要建立爆破器材发放记录,包括爆破器材名称、编号、发放日期、发放单位等信息。

确保爆破器材发放的合法性和追溯能力。

5. 保管管理:爆破器材使用单位需要妥善保管爆破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爆破器材管理负责人可以随时对器材进行检查和核对。

6. 清退程序:爆破器材使用单位在使用完毕后需要将器材进行清退。

清退程序包括申请清退、负责人审批、记录清退等。

2024年爆破品储存、领退、使用管理制度

2024年爆破品储存、领退、使用管理制度

2024年爆破品储存、领退、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爆破品的储存、领退、使用管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储存、领退、使用爆破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爆破品的储存、领退、使用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

第四条爆破品应分类储存,不同类型的爆破品应分别储存。

第五条爆破品的领退、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由专人负责。

第六条储存、领退、使用爆破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七条爆破品的储存、领退、使用发生的事故,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的修订由相关部门负责,并公告于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储存管理第九条储存爆破品的库房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要求,并由专人负责。

第十条储存爆破品的库房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未经批准擅自进入。

第十一条储存爆破品的库房应设有防火、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且应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储存爆破品的库房应设有定期清点库存和检查库存质量的制度,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备份。

第十三条储存爆破品的库房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消防演习,提高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四条储存爆破品的库房应做好防盗防护措施,确保爆破品的安全。

第三章领取和退还管理第十五条领取爆破品应符合特定的条件,且必须持有有效的许可证件。

第十六条领取爆破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填写领用登记表,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

第十七条领取爆破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如实申报爆破品的用途和数量,并参与相关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领取爆破品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使用计划和要求使用,并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和用途。

第十九条领取爆破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定期清点库存,并将领用过程和使用情况记录在册。

第二十条领取爆破品的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并填写退还登记表。

第二十一条退还的爆破品应经过质检和检查,确保品质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二十二条领取爆破品的单位和个人要妥善保管和使用爆破品,未经批准不得转借或私自使用。

民爆物品使用清退制度(5篇)

民爆物品使用清退制度(5篇)

民爆物品使用清退制度1、爆破员支领和清退民爆物品时,必须凭公安机关批准审核发放的《爆破员作业证》及各队安全员开具的爆破材料领用单及单位领导审批的《民用爆炸物品出库通知单》,《民用爆炸物品出库通知单》必须有班(队)长或带班领导审核意见和民爆物品主管负责人审批意见,领用单上必须有本队爆破材料使用监督员签字。

2、没有《民用爆炸物品出库通知单》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民爆物品,并将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反映。

3、《爆破员作业证》上必须贴有本人的照片,否则炸药库工作人员有权不予发放爆破材料。

4、爆破员在领、退爆破材料时,必须是本人和安全员一起亲自到库房领、退,严禁其他人员代领和办理清退手续。

炸药库管理人员在发放、清退爆破材料时,必须仔细核对,严禁错发。

5、爆破员及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涂改《民用爆炸物品出库通知单》,发现涂改迹象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并及时汇报单位主管领导,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6、发放时,库管员必须用手持机和爆破IC卡作出库登记,并将所发放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经办人等信息如实在《民用爆破物品出入库总台帐》填写清楚。

7、爆破员、安全员领导民爆物品时,将所领到的民爆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编码如实记录在自己的《工作手册》上,清点无误后在规定的栏内签字。

8、爆破员在领取爆破材料后,必须按规定妥善保管(雷管、炸药分开存放、运送),不得监守自盗,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私拿、偷盗爆破材料,一经查出,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将破损的爆破材料丢弃,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当班使用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在本班末退库,办理清退手续。

9、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数量退交炸药库后,本班爆破材料使用监督员要在出入井时开箱清点,并在责任人栏签字,发现本班支领量、使用量和清退量不符,必须及时追查,并向值班领导汇报;情节严重时,矿值班领导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10、当班未用完的民爆物品必须及时清退,药库管理人员在办理清退时,必须如实填写各种记录并签名。

爆破器材领用清退制度(3篇)

爆破器材领用清退制度(3篇)

爆破器材领用清退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规范爆破器材的领用和清退工作,确保爆破工作的安全和管理的规范。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爆破作业单位的所有爆破器材,包括但不限于爆破器械、引爆装置、引爆线缆等。

第三条爆破器材领用和清退工作,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领用人员的身份合法,爆破器材的使用安全和物资的合理利用,并确保清退后的爆破器材能够及时回收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爆破器材领用和清退工作应当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不得有任何擅自揣测、改变领用和清退标准的行为。

第五条爆破器材领用和清退工作应当遵循“谁领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领用人对领用的爆破器材负有管理和使用的责任。

第六条爆破器材领用和清退工作由爆破作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需经相关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审批。

第七条领用和清退的爆破器材应当在专门的爆破器材仓库进行储存和管理,储存和管理工作应当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和规定。

第八条爆破器材领用和清退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和档案,确保工作的记录和凭证完整、真实、可追溯。

第二章爆破器材领用工作第九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通过正式的爆破计划及相关申请程序,向主管部门申请爆破器材的领用。

第十条爆破作业单位申请爆破器材领用时,应当提交领用申请,包括爆破作业单位的基本情况、爆破作业计划、爆破器材的种类和数量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主管部门对爆破作业单位的爆破器材领用申请进行审查和评估,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出具领用通知,通知中应当包括领用条件、领用时间和期限、领用责任等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爆破器材的领用人应当凭借领用通知,并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指定的爆破器材仓库领取爆破器材。

第十三条爆破器材的领用人应当仔细核对领用的爆破器材的种类和数量,如有差错应当及时更正。

第十四条爆破器材的领用人在领用器材后应当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备,报备内容应当包括领用的器材种类、数量、用途等相关信息。

爆破物品现场使用与清退管理制度范文(4篇)

爆破物品现场使用与清退管理制度范文(4篇)

爆破物品现场使用与清退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爆破作业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使用和清退爆破物品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拆除工程、矿山工程等。

第三条定义1. 爆破物品:指用于进行爆破作业的具备威力和破坏性的物品,包括爆炸物、火药、雷管等。

2. 现场使用:指将爆破物品运到工程现场,并按照爆破作业计划进行使用的过程。

3. 清退管理:指对已使用的爆破物品进行检查、清点和管理的过程。

第二章爆破物品现场使用管理第四条人员管理1. 项目负责人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并保持与其资质相符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数量。

2.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爆破物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能熟练操作相关设备。

3. 在现场使用爆破物品的时候,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爆破物品的管理,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擅自接触和操作爆破物品。

第五条储存管理1.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储存设施,储存爆破物品时,应确保通风通畅,避免火源接触。

2. 爆破物品的储存应当遵循“分类分储、分类密储、分类装储”的原则,不同类型的爆破物品要分别存放,储存地点要做好标识和标注。

3. 爆破物品的储存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爆破物品没有受潮、变质等情况发生。

第六条运输管理1. 爆破物品的运输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运输过程中要防止剧烈振动和摩擦,避免对爆破物品产生不可逆的影响。

2. 爆破物品的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保护装置,由专人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配备相应的紧急安全设备。

3. 运输过程中,爆破物品要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严禁与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等混杂运输。

第七条使用管理1. 在现场使用爆破物品之前,必须按照爆破作业计划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模版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模版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和清退过程,提高材料使用效率,确保安全使用和减少浪费。

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到爆破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二、定义和缩写词解释1. 爆破材料:指用于进行爆破作业的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炸药、雷管、导爆管等。

2. 领用:指爆破作业人员在需要使用爆破材料时,向库房申请领取相应数量的材料。

3. 发放:指库房按照领用人员的申请,将相应的爆破材料交予领用人员。

4. 清退:指爆破作业人员完成使用后,将未使用完毕的爆破材料返还给库房的过程。

三、爆破材料领用流程1. 领用申请1.1 领用人员应提前向库房填写《爆破材料领用申请表》,注明所需要的爆破材料名称、数量、用途等相关信息。

1.2 领用人员应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领用的责任和义务,并报部门负责人审批。

1.3 填写完毕后,领用人员将申请表提交至库房。

2. 领用审批2.1 库房收到领用申请表后,应核对申请材料的合理性,并根据实际库存情况进行审批。

2.2 如申请合理并库存充足,库房应将申请表签字确认,并发放相应的爆破材料。

2.3 如申请不合理或库存不足,库房应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告知其是否需要重新申请或等待库存充足。

3. 爆破材料的发放3.1 库房应按照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准备相应的爆破材料。

3.2 库房应将准备好的爆破材料交予领用人员,并告知领用人员关于爆破材料使用的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

3.3 领用人员应在《爆破材料领用登记簿》上填写领用相关信息,并在库房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材料。

四、爆破材料清退流程1. 清退申请1.1 爆破作业人员在完成使用后,应将未使用完毕的爆破材料进行汇总,并填写《爆破材料清退申请表》。

1.2 爆破作业人员应在申请表上注明清退爆破材料的名称、数量、原因等相关信息,并在表上签名确认清退的责任和义务。

1.3 填写完毕后,爆破作业人员将申请表提交至库房。

2. 清退审批2.1 库房收到清退申请表后,应核对清退爆破材料的合理性,并进行审批。

爆破器材领用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领用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领用清退制度引言:爆破器材的领用和清退是爆破作业中的重要环节,合理规范的制度有助于确保安全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本文将介绍一个不含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分段语句的爆破器材领用清退制度,包括领用程序、责任分工、资格要求、器材清点、清退程序等内容。

一、领用程序1.申请领用:使用爆破器材的人员需提前向爆破器材管理员申请领用器材。

申请中需详细填写器材种类、数量、使用时间等信息,并注明作业地点和作业内容。

2.审批批准:爆破器材管理员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核实作业计划和相关证件。

如果申请符合规定,管理员将批准领用,并记录在领用登记册中。

3.领用器材:批准领用后,爆破器材管理员将依据申请中的信息准备好相应的器材,并交付给申请人。

申请人需仔细核对器材种类、数量,并签字确认。

二、责任分工1.爆破器材管理员:负责管理和运营爆破器材的库存、领用和清退工作。

包括审批申请、准备器材、登记领用记录等工作。

2.申请人:负责准备爆破作业计划,填写领用申请,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和清退器材。

三、资格要求1.爆破器材管理员:需具备相关爆破器材的知识和经验,熟悉器材的特性和操作规程。

同时要求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2.申请人:领用器材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爆破作业资格和证书,并对器材的使用和保管有一定的了解。

同时,需具备严谨的作业态度和责任心,以确保作业安全。

四、器材清点1.领用环节:在领用器材时,申请人需和爆破器材管理员一同清点器材种类和数量。

确认无误后,申请人签字并退还一份清点表给爆破器材管理员。

2.清退环节:在作业完成后,申请人需将使用的器材按种类和数量清点,并填写清退登记表。

爆破器材管理员核对清退表和器材,如确认无误,签字并注明清退日期。

五、清退程序1.作业结束:在作业结束后,申请人将作业地点清理整理,确保无爆破器材遗留。

2.清退登记:申请人将清点表和清退登记表交给爆破器材管理员。

爆破器材管理员核对清点表和器材情况,并签字确认。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范文(4篇)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范文(4篇)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和清退工作,确保对爆破材料的管理和使用的安全、合法、有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领用第二条领用爆破材料的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需要填写《爆破材料领用申请表》,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领用。

第三条领用爆破材料的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并留存备案。

第四条领取爆破材料时,应检查封装和标识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并不得擅自使用。

第五条领用爆破材料后,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的安全,不得私自携带或转借他人。

第三章发放第六条发放爆破材料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实际情况,由专门负责领用、发放和管理的人员进行发放。

第七条发放爆破材料时,应记录爆破材料的种类、数量、领取人、领取日期等相关信息,并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发放爆破材料前,应检查材料包装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应予以更换。

第四章清退第九条使用完爆破材料后,应及时进行清退。

第十条清退爆破材料时,应进行实物清点,并与发放记录相比对,确保数量一致。

第十一条清退爆破材料时,应检查材料包装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应及时更换。

第五章管理第十二条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清退应由专门负责领用、发放和管理的人员进行,并应定期检查和盘点。

第十三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和清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范文(2)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和清退流程,确保爆破材料的安全使用和管理,保障工作场所和人员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爆破材料的人员和部门。

三、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流程1. 领用申请爆破材料的领用人员需提前向物资管理部门提交领用申请,包括申请人员的姓名、部门、联系方式以及需要领用的材料的名称、数量等信息。

爆破物品领退制度

爆破物品领退制度

爆破物品领退制度一、引言为了加强爆破物品的管理,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1. 规范爆破物品的领退程序,确保爆破物品的安全、合理使用。

2. 防止爆破物品的流失、被盗、误用,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爆破物品的领退管理。

四、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监督、检查爆破物品领退制度执行情况。

2. 爆破作业人员负责遵守爆破物品领退制度,按照规定程序领退爆破物品。

3. 仓库管理人员负责爆破物品的保管、发放、回收工作。

五、领退程序1. 领退申请(1)爆破作业前,爆破作业人员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领退爆破物品的申请,并提供爆破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

(2)安全管理部门对爆破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批准领退申请。

2. 领退手续(1)爆破作业人员凭安全管理部门批准的领退申请单,到仓库领取爆破物品。

(2)仓库管理人员对爆破作业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按照领退申请单的内容发放爆破物品。

(3)爆破作业人员对领退的爆破物品进行清点,确认数量、品种、规格与领退申请单一致,并在领退记录上签字确认。

3. 领退注意事项(1)爆破作业人员应妥善保管领退的爆破物品,防止被盗、流失、误用。

(2)爆破作业人员应按照爆破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使用爆破物品,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地点、时间和方法。

(3)爆破作业结束后,爆破作业人员应及时将剩余的爆破物品退回仓库。

六、退库程序1. 退库申请(1)爆破作业结束后,爆破作业人员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退库申请,并提供退库清单。

(2)安全管理部门对退库清单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批准退库申请。

2. 退库手续(1)爆破作业人员凭安全管理部门批准的退库申请单,到仓库退还爆破物品。

(2)仓库管理人员对爆破作业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按照退库清单的内容接收爆破物品。

(3)仓库管理人员对退还的爆破物品进行清点,确认数量、品种、规格与退库清单一致,并在退库记录上签字确认。

民爆物品使用清退制度范文(4篇)

民爆物品使用清退制度范文(4篇)

民爆物品使用清退制度范文一、前言为了保障对民爆物品的合理管理和使用,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制定本清退制度,明确民爆物品的清退流程和相关要求,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移交和销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拥有、管理、使用或处置任何形式的民爆物品的单位或个人。

三、清退流程1. 准备工作(1)准备清退申请表格,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收集民爆物品的相关资料和证件,包括购买合同、使用记录、仓库登记簿等。

2. 提交申请(1)申请人将填好的清退申请表格和相关资料提交给单位或组织的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并安排人员进行核实。

3. 核实清点(1)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申请的民爆物品进行核实清点,并记录清单。

(2)核实过程中,如果发现民爆物品有缺失、损坏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报告上级部门。

(3)如需调查或鉴定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民爆物品,应及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 调拨移交(1)核实清点无误后,主管部门将民爆物品进行调拨移交,移交方必须是经过合法认可的单位或个人。

(2)移交时,应填写移交清单,并由移交方和接收方共同签字确认。

5. 管理备案(1)接收方接收到移交的民爆物品后,应及时进行管理备案。

(2)管理备案包括登记移交情况、安排存放位置、建立存储档案等。

(3)接收方应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存放和使用,并定期对存储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

6. 销毁处理(1)民爆物品到达规定的使用寿命,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进行销毁处理。

(2)销毁前,应编制销毁计划,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销毁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备案。

7. 相关记录(1)申请表格、清退表格、移交清单、销毁记录等都应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2)相关记录应保存至少五年,以备审计或其他需要。

四、责任与处罚1. 未按规定进行清退的单位或个人将承担相应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

2. 对于故意隐瞒、虚报或伪造相关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将追究刑事责任。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爆破材料是一种极具危险性的材料,正确的领用发放和清退制度至关重要。

以下将介绍一套完整的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并对其重要性进行详细阐述。

一、背景介绍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和清退制度,是确保爆破活动安全进行的基础。

未经严格控制和管理的爆破材料,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事故和人员伤亡。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是重中之重。

二、领用发放制度1. 负责人员:由专门的爆破材料管理人员负责材料的领用发放工作。

2. 登记记录:每次领用发放都必须有准确的登记记录,包括领用人员的姓名、领用日期、领用数量等信息。

3. 清点验收:领用人员在领用爆破材料之前,需要与负责人员一起进行清点验收,确保数量的准确性。

4. 签字确认:领用人员在领用爆破材料之后,需要在登记记录上签字确认,表示接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清退制度1. 清点核对:被调用的爆破材料在任务完成后需要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没有遗漏或损失。

2. 归还登记:当爆破材料不再需要时,领用人员需要将其归还给负责人员,并进行登记记录,包括清退日期、归还数量等信息。

3. 检查验收:负责人员在接收爆破材料时需要进行检查验收,确认数量和质量与登记记录一致。

4. 销毁处理:有损坏或过期的爆破材料需要进行专门的销毁处理,防止被滥用或误用。

四、制度执行要求1. 严格遵守:所有相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和清退制度,不得私自领用或擅自归还。

2. 责任追究:对于领用发放和清退制度的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定期检查: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和清退制度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情况。

4. 更新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和清退制度进行更新和调整,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五、制度的重要性1. 安全保障:爆破材料的领用发放和清退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保障爆破作业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2. 严格管理:通过制度的执行,可以实现对爆破材料的严格管理,防止材料被滥用或流失,确保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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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爆破物品现场使用清退管
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88712

号:
爆破物品现场使用清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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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爆破物品由爆破单位领用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经项目部现场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实际数量与审批表数据是否相符。

且进入现场后的全部作业流程工由现场专职安全员进行全过程监控,直至爆破单位将爆破物品使用完毕或如数退库。

二、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且考核合格,取得《培训结业证》和《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担任。

爆破员
所在单位要定期考察,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收回《爆破员作业证》,停止其从事爆破作业的资格。

爆破员
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时,应将《爆破员作业证》交回原发证单位。

三、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
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明确爆破指挥信号;在危险区的边
界,要在适当距离设置警戒岗哨和警戒标志,专人现场监控。

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设备撤至安全地点后,经现场专职安全员确认无误后,始准爆破。

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四、使用爆破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

爆破员领取爆炸物品,必须经项目部负责人批准,本人签字,
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班及时清理退库,并办理清退手续。

五、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禁止委托周边农民或
无资格从事爆破施工项目的单位及个人实施爆破施工。

六、严禁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炸物品。

七、建立爆炸物品存放、使用、清退流水帐,做到账目
清楚,帐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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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n shi on Desig n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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