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汇总表
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汇总表
实务训练工程汇总材料〔一〕案件〔工程〕名称:王邦香诉盛奥专用车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工作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原告:王邦香,女,汉族,1959年12月2日出生,住胶南市隐珠街道办郭家河岩237号,号:4,联系:被告:盛奥专用车辆住所:胶南市路西头郭家河岩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郭胜福: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雇佣受伤产生医疗费434元、误工费4216元及伤残相关费用〔待鉴定后确定具体数额〕;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当。
事实与理由自2012年10月份,被告雇佣原告在被告公司干活。
2012年10月19日,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时被机器压伤左手大拇指,经胶南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左手拇指远节粉碎性骨折,对位不良。
被告仅支付了原告在医院的局部医疗费用900元,其它费用分文未付。
为此,原告屡次找被告协商,但都未能达成一致协议。
原告在从事被告指示围的劳务活动中受伤,被告依法应承当赔偿责任。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特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恳请法院依照?侵权责任法?、?民法通那么??最高人民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予以公正判决。
此致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具状人:2013年3月11日活动记录简述:2013年3月份王邦香诉盛奥专用车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原告王邦香委托我所戚帅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收案后本人协助戚律师草拟本案的民事起诉状、代理词及相关证据的收集工作。
2013年5月份,法院组织评残并对本案的调解工作,但是对方当事人不成认原告系其雇佣员工。
后来法院组织开庭审理,本人跟随戚律师旁听了本案的审理过程。
庭审后法院又组织了调解工作,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20000元,半月付清,至此本案完毕。
心得体会:该案证据收集至关重要,被告不成认原告系其员工,提起诉讼前,我就提醒原告一定要做好录音证据工作,以致于以后在开庭过程中,我方当事人不会处于被动。
执业律师实务训练项目证明材料
附件5:
实务训练项目
证明材料
(此封面只需打印一页)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律师执业
人员实习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实习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年月日
实务训练项目登记表
(请将此项目相关工作文书后附一份)
姓名指导律师记录日期
训练项目
操作记录:
训练心得:
实习人员签名:日期; 指导律师点评:
指导律师签名:日期:
填表说明:
1、此表格为记录实务训练项目中的的操作记录、训练心得、指导律师点评的模板,可根据每一个实务训练项目所需实际填写的内容扩展表格大小;
2、请将与填写项目相关的工作文书后附此表后一并提交;
3、签名处须亲笔签名;
4、实习满期须提交不少于10个实务训练项目的登记表及相关工作文书。
律师实习人员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
训
练
基
本
情
况
(本人填写)
案件(事件)名称或立案号:
当事人:
具体过程概要(含观察、操作、心得等):
指
导
律
师
点
评
特别
情况
说明
制表:制表日期: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实习人员
(签名)
训练时间
训练地点
指导律师
(签名)
指导律师
综合评价
(用√表示)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训练内容
(用√表示)
□接待当事人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案卷归档操作
□诉讼或仲裁代理 □非诉讼代理
训
练
基
本
情
况
(本人填写)
案件(事件)名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或立案号:
当事人:
具体过程概要(含观察、操作、心得等):
指
导
律
师
点
评
特别
情况
说明
制表:制表日期: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
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填表人:
实习人员
实习时间
指导律师
执业年限
实务训练情况汇总
训练内容
接待当事人
签订委托
代理合同
案卷
归档操作
诉讼或仲裁
代理
非诉讼代理
训练次数
综合评价
优秀 次
良好 次
合格 次
不合格次
优秀 次
良好 次
合格 次
不合格 次
优秀 次
良好 次
合格 次
不合格 次
优秀 次
良好 次
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完整版)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四川泽仁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刘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本案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的事实十分清楚。
庭审中,被告承认向原告借款4次,总计450000元,并约定为借款支付20000元的利息。
各份证据之间形成有效链条,均证实这样的事实:在2011年2月10日上午、同年2月10日下午、同年5月2日、同年6月5日分四次向原告借款20000元、150000元、200000元、80000元,一共450000元。
此外,根据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于2011年12月28日答应原告为上述借款支付20000元的利息。
共计470000元至今未还。
二、本案当事人之间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
庭审中,虽然被告一再强调从原告处借款项后自己未用,而是用来还赌债与放高利贷,但根据原告的陈述及庭审的调查情况来看,作为原告的刘宝良对款项借出后的去向并不明了,因此该款项的去向与原告无关。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作为出借人没有询问和得知款项去向及款项借出后如何使用的义务,原告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此,被告与王大毛、被告与王二之间合法或者非法关系与原告无关,其行为性质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的合法借贷关系。
被告妄图将自己的责任转嫁给原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
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间断向被告催要,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一直处于不断中断之中,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退一万步讲,即使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催要。
因为从原告处借款时,双方并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因此该借贷合同属于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根据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本案中,原告多次催讨,但被告一直未还钱,遂原告于2012年4月5日向被告主张权利。
实习律师执业必备材料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
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
年 7月 15 日填表人:张三
填表日期: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5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8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9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 10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5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11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3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5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7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2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2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1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8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3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12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1年1月。
实习律师执业必备材料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
实习律师执业必备材料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
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
年 7月 15 日填表人:张三
填表日期: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5月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8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9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 10月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5月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11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3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5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7月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2月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2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1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8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3月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12月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实习律师执业必备材料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填表日期:2011 年7月15 日填表人:张三实习人员实习时间张三2010 年5 月5 日-2011 年8 月5 日指导律师执业年限10年李四实务训练情况汇总签订委托代理诉讼或仲裁训练内容接待当事人案卷归档操作非诉讼代理合同代理训练次数20 12 11 12 10优秀12 次优秀3 次优秀3 次优秀2 次优秀2 次良好7 次良好7 次良好6 次良好6 次良好5 次综合评价合格1 次合格2 次合格2 次合格4 次合格3 次不合格次不合格次不合格次不合格次不合格次特别情况说明该同志工作认真负责,法律知识水平扎实,能虚心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同事关系相处融洽,对当事人的服务态度也非常好。
事务所审核(签章)意见2011 年8 月6 日备注实务训练记录共50 页附后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1 年7 月1实习人员张三训练时间2010 年 5 月10 日训练地点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指导律师李四综合评价□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用√表示)□接待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案卷归档操作训练内容(用√表示)□诉讼或仲裁代理□非诉讼代理案件(事件)名称或立案号:草拟一份离婚民事起诉状训当事人:杨纱练具体过程概要(含观察、操作、心得等):基本我刚来到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工作,接到指导老师李四律师第一个任务就是为一名当事人草拟一份有关离婚的民事起诉状。
虽然通过了司法考试,但要如何写一份完整的起诉情状还真挺为难。
我在网上查看了一下民事起诉状的基本格式以及写作重点,然后根据卢老师给我交待的基本案情,草拟了一份起诉状。
卢老师看后对其中有些内容进行了修改,我况草拟的起诉状中诉讼请求还不是明确,在写事实与理由时过多发挥了自己的想象力,而且语言不够简练。
通过卢老师的修改后,我对法律文书的写作了有了初步的了解。
法律文书(本人填写)应言简意赅,追究简洁之美,词句应该一语中的。
指导律该同志工作刚从事律师这个行业,实践经验有所欠缺,对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还不甚了师解。
实习律师执业必备材料 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
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
填表日期: 2011年 7月 15 日填表人:张三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1年7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5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8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9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10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5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11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3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5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7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2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2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1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8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3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12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1年1月。
实习律师执业必备材料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
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
填表日期:2011年7月15 日填表人:张三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1年7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5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8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9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10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5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11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
制表日期:2010年3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5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7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2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2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1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8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3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12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1年1月。
律师实习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
法律服务:承揽合同纠纷
主办律师: XXX
工作内容名称:阅卷并整理阅卷提纲
活动记录简述:
受当事人湛江某糖业有限公司委托,就湛江某糖业有限公司与四川某润热电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进行阅卷,我协助侯律师阅卷。
心得体会:
律师阅卷按诉讼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刑事诉讼阅卷、民事诉讼阅卷和行政诉讼阅卷三种。
诉讼性质不同,其阅卷的内容、要求也不同。
,在民事案件中,律师应在人民法院传唤当事人谈话、收集证据、进行鉴定和调解之后,主动与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取得联系,适时去法院阅卷。
在整个阅卷过程中,其主要内容和重点是:
1、对方当事人的基本观点。
2、论证这些基本观点的主要论据。
3、当事人双方对本案件诉讼标准的主要分歧点和处理经过。
4、法院调查中有关证人证言的关键部分和人民法院的调查结果。
指导律师点评意见:
。
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完整版)教学提纲
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完整版)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四川泽仁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刘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本案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的事实十分清楚。
庭审中,被告承认向原告借款4次,总计450000元,并约定为借款支付20000元的利息。
各份证据之间形成有效链条,均证实这样的事实:在2011年2月10日上午、同年2月10日下午、同年5月2日、同年6月5日分四次向原告借款20000元、150000元、200000元、80000元,一共450000元。
此外,根据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于2011年12月28日答应原告为上述借款支付20000元的利息。
共计470000元至今未还。
二、本案当事人之间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
庭审中,虽然被告一再强调从原告处借款项后自己未用,而是用来还赌债与放高利贷,但根据原告的陈述及庭审的调查情况来看,作为原告的刘宝良对款项借出后的去向并不明了,因此该款项的去向与原告无关。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作为出借人没有询问和得知款项去向及款项借出后如何使用的义务,原告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此,被告与王大毛、被告与王二之间合法或者非法关系与原告无关,其行为性质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的合法借贷关系。
被告妄图将自己的责任转嫁给原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
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间断向被告催要,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一直处于不断中断之中,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退一万步讲,即使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催要。
因为从原告处借款时,双方并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因此该借贷合同属于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根据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本案中,原告多次催讨,但被告一直未还钱,遂原告于2012年4月5日向被告主张权利。
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汇总表
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汇总表
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汇总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2. 项目时间:
3. 项目地点:
4. 项目负责人:
5. 参与人员:
二、项目目标和任务
1. 目标:明确实习的目标和意义,说明实习对于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的影响。
2. 任务:详细描述实习任务,包括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安排、工作环境等。
三、实习成果
1. 工作报告:详细记录实习过程中的所见所闻,包括工作内容、工作
环境、团队合作等。
2. 实习总结:总结实习期间的收获和体会,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 成果展示:展示个人在实习期间完成的具体工作成果,如文档、PPT等。
四、证明材料
1. 实习单位证明信:由实习单位出具,证明学生在该单位进行了实践活动,并说明其表现情况。
2. 实习日志:记录每天的工作内容和心得体会。
3. 签到表:记录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签到情况。
4. 实习报告评价表:由导师或指导老师评价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和成果。
5. 学校实习证明:由学校出具,证明学生已完成规定的实习时间和任务。
五、注意事项
1. 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虚报或夸大。
2. 证明材料必须齐全,确保能够证明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和成果。
3. 证明材料必须规范整齐,排版清晰易读。
六、结语
以上是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汇总表。
通过认真准备和整理这些材料,可以充分展示自己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和成果,为今后的职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心要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庭审中要站在中立的立场发表代理意见。另外此类案件一定要积极促进当事人之间的调解,这样既有利于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也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
指导律师点评意见:
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汇总表
案件(项目)名称:
杨某某诉刘某某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工作时间:2010年 5月21日——2010年7月14日
工作文书名称:民事答辩状、质证意见表、代理词
活动记录简述:
2010年杨某某诉刘怀增身体权、健康纠纷一案被告刘怀增委托我所刘律师、曹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