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各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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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各庭室工作流程图

法院各庭室工作流程图

人民法院立案流程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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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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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审判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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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 案件 人民 检察 院起 诉 法院 立案 庭进 行立 案审
查 合议庭全体成员 共同对案件事实 的认定和法律的 适用进行全面的 分析评定,并作出 处理决定的诉讼 活动
判决发
生法律
效力,被
被告人 告人交 不上诉
执行机
1→- 关
合议庭 合议
作岀裁决 (宣判)
检察 机关 不抗 诉
被 告

上 诉
进 程序

审 检
察 机
人民法庭审判流程图当事人3日内申请W 回避庭前准备
诉讼终结延期审理诉讼中止
缺席判决
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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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管办工作流程图
人民法院审判监督流程管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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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工作流程图

侦查监督工作流程图

侦查监督工作流程图
业务一审查逮捕: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对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向检察院侦监部门提请逮捕,侦监部门承办人经部门负责人、检察长审批后,对公安机关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自侦部门作出决定逮捕(或决定不予逮捕的决定)。


(检察长、检委会意见)
(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
注:条件1:公安机关、自侦部门的提请批准逮捕书、案卷材料及证据齐备。

条件2:符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六条、八十七条规定。

条件3:符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九条或九十条规定。

业务二立案监督:侦监部门对于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的,经调查核实,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可以要求其说明不立案理由,理由不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同时移送公安机关,告知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立案。

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

(群众来信来访)(其他部门转)(其他机关转)(侦监部门办案发现)
(公安机关)
(审查说明不立案的书面理由)
(说明理由)
(通知公安立案并附证明材料)
(公安超期不立案)(公安立案)
(发出纠正违法通知)(经市院批准直接立案)。

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

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

2016年8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公布《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

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2016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高效司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案件流程监控,是指对人民检察院正在受理或者办理的案件(包括对控告、举报、申诉、国家赔偿申请材料的处理活动),依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对办理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及时、完备,进行实时、动态的监督、提示、防控。

第三条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应当坚持加强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全程管理与重点监控相结合、人工管理与依托信息技术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案件管理部门负责案件流程监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办案部门应当协助、配合案件管理部门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及时核实情况、反馈意见、纠正问题、加强管理。

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加强与案件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查处案件流程监控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

技术信息部门应当根据案件流程监控工作需要提供技术保障。

第五条对正在受理的案件,案件管理部门应当重点审查下列内容:(一)是否属于本院管辖;(二)案卷材料是否齐备、规范;(三)移送的款项或者物品与移送清单是否相符;(四)是否存在其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情形。

第六条在强制措施方面,应当重点监督、审查下列内容:(一)适用、变更、解除强制措施是否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法律文书是否齐全;(二)是否依法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被拘留人、被逮捕人的家属;(三)强制措施期满是否依法及时变更或者解除;(四)审查起诉依法应当重新办理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是否依法办理;(五)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七条对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等工作,应当重点监督、审查下列内容:(一)是否未立案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二)是否未开具法律文书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三)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与清单是否一致;(四)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时,是否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密封、签名或者盖章;(五)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后,是否及时存入合规账户、办理入库保管手续,是否及时向案件管理部门登记;(六)是否在诉讼程序依法终结之前将涉案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作其他处理;(七)是否在诉讼程序依法终结之后依法及时处理涉案财物;(八)是否存在因不负责任造成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丢失、损毁,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情形;(九)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的情形。

人民检察院各工作流程图

人民检察院各工作流程图

公诉部门体系文件一、组织结构人民检察院规范化管理体系公诉部门组织结构图(JCB/GFH/XXXJCY/ZZJGT-GS)二、岗位职责(一)公诉科长岗位职责1.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2.负责本部门的政治、业务学习;3.负责本部门的廉政教育和廉政建设工作;4.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集体活动;5.负责本部门的工作纪律;6.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设置,设计本部门的工作流程;7.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工作考评;8.负责公诉案件的审核;9.负责追诉漏犯和漏罪案件的审核;10.负责审判监督案件的审核;11.负责组织参加院里德各项活动和学习,组织本部门的业务学习;12.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各项制度规章;13.负责本部门宣传、沟通和调研工作;14.负责本部门各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总结工作;15.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密工作;16.其他工作。

(二)内勤岗位职责1.负责对公诉案件的受理;2.负责对各类工作的总结及统计报表的录入;3.负责对起诉副卷的归档;4.负责本部门的宣传工作;5.负责相关部门及人员的信息沟通;6.负责本部门资料的整理;7.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8.组织参加各项活动和业务的学习;9.其他工作。

(三)主诉检察官岗位职责1.负责对公诉案件的审查;2.负责追诉漏犯和漏罪案件的审查;3.负责审判监督案件的审查;4.按时参加活动和业务学习;5.其他工作。

(四)书记员岗位职责1.负责公诉案件的记录工作;2.打印法律文书;3.对刑事副卷的装订;4.按时参加活动和业务学习;5.其他工作。

三、工作流程图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抗诉案件工作流程图(JCB/GFH/XXXJCY/CZLC/-GS-01-1/A)公诉科工作流程图工作过程内勤承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检察长检察长检委会。

2021年反贪局、反渎检局主要工作流程图

2021年反贪局、反渎检局主要工作流程图

反贪局、反渎检局主要工作流程图反贪工作流程图案件线索受理案件审批表检察长批准初查立案不立案初查立案决定书侦查计划1、审批表2、拘传证立案检察建议不立案通知书由二人讯问并签字嫌疑人逐页签字1、审批表2、决定书3、拘留证4、通知书由二人询问并签字证人逐页签字1、搜查证2、搜查笔录1、实施侦查2、调查取正3、强制措施1、取保候审决定书2、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1、决定书2、执行通知1、扣押决定书2、清单1、逮捕嫌疑人意见书2、逮捕决定书3、逮捕证4、通知书查询冻结通知书1、委托鉴定书2、技术性材料1、勘查证2、勘查笔录主管检察长审批侦查终结检察建议侦查终结报告科讨论、主管检察长审批起诉意见书不起诉意见书公诉科1、案件移送登记簿2、随案移送物品清单3、卷宗退补侦查重新移送审查起渎检工作流程图案件线索初查方案受理案件审批表检察长批准不立案初查检察建议不立案通知书询问嫌疑人由二人讯问并签字嫌疑人逐页签字询问证人由二人询问并签字证人逐页签字搜查1搜查证2、搜查笔录查询冻结1、扣押决定书2、清单鉴定查询冻结通知书勘验检查1委托签字书2、技术性材料立案决定书侦查计划拘传立案拘留1、审批表2、拘传证1、审批表2、决定书3、拘留证4、通知书取保候审1、取保候审决定书2、取保候螟执行通知书监视居信1、决定书2、执行通知逮捕1、逮捕嫌疑人意见书2、逮捕决定书3、逮捕证4、通知书1、实施侦查2、调查取证3、强制措施1、勘查证2、勘查笔录主管检察长审批侦查终结报告科讨论、主管检察长审批侦查终结检察建议起诉意见书不起诉意见书1、案件移送登记簿2、随案移送物品清单3、卷宗公诉科退补侦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扩展阅读反贪局受案范围反贪污贿赂局负责办理由本院直接立案侦查的全区有影响的贪污贿赂等案件;负责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督办的案件;负责本院辖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分析辖区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开展辖区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反贪流程图新

反贪流程图新

《初查终结报告》 初查措施 接洽、调查 查阅、调取账目资料 查询有关银行账户、存款及汇款 调取证据 鉴定 勘验 初查终结
检察长批示
不予立案
(一)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的,提请批准立案侦查;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请批准 不予立案: 1、认为没有犯罪事实的; 2、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3、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 一的。
是否未成年

承办人制作
检察长批示
询问
《询问通知书》

扣押措施 承办人填写
《退还、返还调取物 品文件清单》
调取物证、书 证和视听资料
承办人填写
检察长批示
案件有关是否需 要扣押
《调取证据通知书》 《调取证据清单》
勘验、检查
承办人填写
检察长批示
勘验、检查
《勘验、检查笔录》
《勘验证》 《委托勘验书》
搜查
承办人填写
《搜查证》
检察长批示
承办人制作
《搜查笔录》 《扣押物品、文件清 单》
辨认
承办人制作
检察长批示
承办人制作
《询(讯)问笔录》
《辨认笔录》
通缉
承办人制作
《通缉通知书》
检察长批示
公安机关发布
需全国通缉
承办人制作
公安部办理
《通缉通知书》
承办人填写
《传唤通知书》

是否在押

承办人制作
《提押证》
检察长批示
讯问
《讯问笔录》

承办人填写
检察长批示
《监视居住决定书》 《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
《驳回申请决定》 变更强制措施 (逮捕)
否 违反法定义务

市检察院职权运行流程图doc

市检察院职权运行流程图doc

审查逮捕权流程图职权目录第1项 责任科室:侦查监督科 责任人:王锋科长 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高检发释字[1999]1号)《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立案监督权流程图职权目录第2项责任科室:侦查监督科责任人:王锋科长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高检发释字[1999]1号)侦查监督权流程图职权目录第3项责任科室:侦查监督科责任人:王峰科长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高检发释字[1999]1号)《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审查起诉权流程图职权目录第4项责任科室:公诉科责任人:徐辉志科长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高检发释字[1999]1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高检发释字[1999]1号)《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高检发释字[1999]1号)职权目录第7项责任科室:反贪局侦查一科、侦查二科、侦查三科责任人:刘海春科长、那治新科长、张黎科长责任科室:反渎局侦查一科、侦查二科、侦查三科责任人:王德广科长、刘爱民科长、尹忠治科长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高检发释字[1999]1号)职权目录第8项责任科室:监所检察科责任人:韩秀华科长监管活动监督权流程图职权目录第9项责任科室:监所检察科责任人:韩秀华科长社区矫正监督权流程图职权目录第10项责任科室:监所检察科责任人:韩秀华科长行使职权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高检发释字[1999]1号)、《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民事、行政检察权流程图职权目录第11项责任科室:民事行政检察科责任人:阎德恩科长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来信来访处理工作流程图职权目录第12项责任科室:控告申诉检察科责任人:官玉霞科长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三次会议通过)、《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工作流程图职权目录第13项责任科室:控告申诉检察科责任人:官玉霞科长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刑事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流程图职权目录第14项责任科室:控告申诉检察科责任人:官玉霞科长职权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个案预防工作流程图职权目录第15项责任科室:职务犯罪预防科责任人:郭兆超科长行使职权依据:《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72次会议审议通过)、《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个案预防工作的规定》(辽检发预字〔2004〕2号)专项预防工作流程图职权目录第16项责任科室:职务犯罪预防科责任人:郭兆超科长行使职权依据:《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72次会议审议通过)、《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工作的规定》(辽检发预字〔2004〕3号)司法警察执行职务工作流程图职权目录第17项责任科室:法警大队责任人:杨举大队长行使职权依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高检发政字[2001]50号)职权目录第18项责任科室:政治处责任人:高汝娟主任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党费收缴使用工作流程图职权目录第19项责任科室:政治处责任人:高汝娟主任行使职权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职权目录第20项责任科室:政治处责任人:高汝娟主任行使职权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2007年10月21日通过)、《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职权目录第21项责任科室:法律政策研究室责任人:刘飞侠主任行使职权依据:《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大委发[2002]4号)职权目录第22项责任科室:案件质量管理中心责任人:张雪丽主任行使职权依据:《辽宁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文号:辽检发〔2006〕29号)检委会办公室工作运行流程图职权目录第23项 责任科室:法律政策研究室 责任人:刘飞侠主任行使职权依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业务与综合工作考评运行流程图职权目录第24项责任科室:案件质量管理中心责任人:张雪丽主任行使职权依据:《辽宁省市、县级检察机关2012年度执法质量和与队伍建设考评办法》职权目录第25项责任科室:机关工会责任人:王明盟主任行使职权依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体表大会2008年10月21日通过)干警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流程图职权目录第26项责任科室:机关工会责任人:王明盟主任行使职权依据:《市院机关干警生活困难补助具体办法(试行)》(大检机党发〔2010〕1号)老干部活动经费使用权流程图职权目录第27项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王明盟主任行使职权依据:《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大人发〔1993〕94号)、《关于提高我市离休干部专项活动经费标准的通知》(大老发〔2009〕6号)公文处理工作流程图职权目录第28项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王明盟主任行使职权依据:《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大委发[2002]4号)费用支出审核流程图职权目录第29项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王明盟主任行使职权依据:《瓦房店市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瓦房店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瓦财预〔2011〕27号)职权目录第30项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王明盟主任行使职权依据:《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高检会[1992]29号)扣押款管理工作流程图职权目录第31项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王明盟主任 行使职权依据:《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高检发〔2010〕9号)收缴 退还扣押物品管理流程图职权目录第32项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王明盟主任 行使职权依据:《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高检发〔2010〕9号)入库 出库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图 职权目录第33项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王明盟主任行使职权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高检发〔2004〕25号)《大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大政发〔2006〕 62号)职权目录第34项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王明盟主任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公务用枪配备方法》(公治〔2002〕128号文)领用归还年度公务员考核流程图职权目录第35项责任科室:政治处责任人:高汝涓主任行使职权依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职权目录第36项责任科室:政治处责任人:高汝涓主任行使职权依据:《国务院带薪休假条例》(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大连市检察院干警休假暂行规定》(大检政发[2006]19号)工资核定流程图职权目录第37项责任科室:政治处责任人:高汝涓主任行使职权依据:《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40号)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初核权流程图职权目录第38项责任科室:纪检组监察室责任人:那明辉主任行使职权依据:《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高检发[2007]5号)《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高检发[2007]5号)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7个流程图+审查调查工作事项一览表

7个流程图+审查调查工作事项一览表

7个流程图+审查调查工作事项一览表市纪委监委机关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图如下:一、审查调查工作全流程图二、线索处置工作流程图向XXX报告线索及处置情况。

范围为:管干部、委委员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街镇、部门主要负责人。

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向XXX机关主要领导报告。

三、谈话函询工作流程图四、初步核实工作流程图以纪委办公室名义发函被反映人。

五、立案审查工作流程图六、使用工作流程图七、线索分办工作流程图市纪委监委机关审查调查工作事项一览表如下:一)初核阶段1.召开室务会,集体研究线索处置方案。

2.组建初步核实组,明确组长和分工。

3.分析研判线索来源(属实名举报的,与举报人联系,进一步了解举报内容)。

4.分析线索反映的问题、主要疑点和核查难点。

5.了解被反映人的主体身份,是否是党员、监察对象,是否是“两代表一委员”。

6.了解被反映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情况、婚姻状况等。

7.查阅被反映人的体检报告,了解其身体状况。

8.了解被反映人的工作经历、职责范围,以及举报、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年度考核、群众口碑等情况。

9.集体研究初步核实的时间、步骤、方法和措施。

10.起草初步核实方案报批。

方案包括:1.线索来源、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问题和可能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问题;2.初步核实的目的、方向、范围,以及需要重点查明的问题;3.初步核实的时间、步骤、方法和措施;4.核查组组成人员及组织领导;5.初步核实期间安全防范措施以及突发、重大情况处置预案;6.其他需载明的事项。

11.调取被反映人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12.XXX分管领导报委主要领导审批。

13.核查组部门负责人。

14.需要开展审计工作,或者调取审计资料的,交案管室协调办理。

15.收集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经责审计、巡察中涉及被举报人的问题线索。

16.涉及资产重组、资金运用、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重大项目的问题线索,需要协调核查组、调专业人员参与的,交案管室协调办理。

查调查措施和时间节点;5.审查调查组成员名单。

权力运行流程图

权力运行流程图

凉城县检察院行政职务任命工作流程图
凉城县检察院检察官等级管理工作流程图
凉城县检察院司法警察晋升、授衔报批流程
反渎局内部职权运行流程图
反贪局内部职权运行流程图
控告申诉检察科内部职权运行流程图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内部运行流程图
公诉科内部职权运行流程图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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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外部权力运行流程图
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内部权力运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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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内部运行流程图
纪检组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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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侦查工作流程图

反贪侦查工作流程图

附件2:反贪侦查工作流程图一、受案1.1受案流程图1。

2受案流程描述反贪受案流程以案件线索为中心,附带产生各种文书和报表。

案件线索来源共七种途径,包括:举报中心移送、自首、办案中自行发现、下级院上报、上级院交办、有关部门移送、反贪局接受举报。

当线案件索流转到反贪局后,先由局综合处(科)、指挥中心登记案件线索,并由指挥中心负责人批办意见,然后反贪局主管领导将案件线索分流到侦查一处(科)或二处(科),侦查处(科)长负责登记案件线索,并确定相应案件线索的承办人,具体承办人对相应的案件线索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应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共分五种:不予初查意见、缓查或存查意见、移送案件意见、交办意见和提请初查意见.针对审查意见,经审核后依据不同流程进入相依环节。

对于应不予初查的案件予以存档;对应缓查或存查的案件也予以存档,但在条件具备后能随时开启案件初查功能;对应移送的案件则移动到相关有管辖权的部门;对应交办的案件则按程序交办到下级院,并要求下级院按规定反馈交办案件的结果;对提请初查的案件经审核同意后则进入初查环节。

二、初查2.1初查流程图2.2初查流程描述初查,是指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反渎职侵权部门等自侦部门在对职务犯罪立案前,对自己发现或受理的控告、举报等案件线索材料进行分析、鉴别,并对该线索进行的秘密调查的活动。

在我国,初查是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进行立案前的必要准备工作。

初查属于涉密环节,审查核实案件线索应秘密进行,不得对被举报人采取强强制措施和查扣冻结被举报人财产;不经批准不得接触被举报人.当决定初查后,由案件承办人制定线索初查方案,经审核后开始实施过程。

在实施初查过程中按照需要可以采取接洽、调查、查阅、调取账目资料、查询有关银行账户、存款及汇款、调取证据、鉴定、勘验等措施,其宏观流程为:针对需要采取的措施,填写审批表,经审核同意后实施初查措施,最后形成这一措施的反馈结果.由于初查措施与侦查措施采取的流程相同,具体措施的流程在侦查措施环节中描述。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步骤有哪些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步骤有哪些

Management is decision-making.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步骤有哪些导读: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不走有检察院审查并且受理侦查机关移送进行起诉的案件,然后对证据不足或者相关材料不足的案件进行补充侦查和完善。

最后在对于审查的案件,作出要不要进行起诉的决定。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步骤有哪些?1、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大致如下:(1)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3)对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审查。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

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2、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处理案件的流程一般的刑事诉讼过程,是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主要应当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是否有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等。

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案件后,可能就有两种结果,一是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不具备起诉条件的诸多因素中,其中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与定罪量刑有关的重要情节,需要补充侦查。

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是有期限限制的,即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卷材料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反贪侦查工作流程图

反贪侦查工作流程图

附件2:反贪侦查工作流程图一、受案1.1受案流程图1.2受案流程描述反贪受案流程以案件线索为中心,附带产生各种文书和报表。

案件线索来源共七种途径,包括:举报中心移送、自首、办案中自行发现、下级院上报、上级院交办、有关部门移送、反贪局接受举报。

当线案件索流转到反贪局后,先由局综合处(科)、指挥中心登记案件线索,并由指挥中心负责人批办意见,然后反贪局主管领导将案件线索分流到侦查一处(科)或二处(科),侦查处(科)长负责登记案件线索,并确定相应案件线索的承办人,具体承办人对相应的案件线索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应的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共分五种:不予初查意见、缓查或存查意见、移送案件意见、交办意见和提请初查意见。

针对审查意见,经审核后依据不同流程进入相依环节。

对于应不予初查的案件予以存档;对应缓查或存查的案件也予以存档,但在条件具备后能随时开启案件初查功能;对应移送的案件则移动到相关有管辖权的部门;对应交办的案件则按程序交办到下级院,并要求下级院按规定反馈交办案件的结果;对提请初查的案件经审核同意后则进入初查环节。

二、初查2.1初查流程图2.2初查流程描述初查,是指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反渎职侵权部门等自侦部门在对职务犯罪立案前,对自己发现或受理的控告、举报等案件线索材料进行分析、鉴别,并对该线索进行的秘密调查的活动。

在我国,初查是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进行立案前的必要准备工作。

初查属于涉密环节,审查核实案件线索应秘密进行,不得对被举报人采取强强制措施和查扣冻结被举报人财产;不经批准不得接触被举报人。

当决定初查后,由案件承办人制定线索初查方案,经审核后开始实施过程。

在实施初查过程中按照需要可以采取接洽、调查、查阅、调取账目资料、查询有关银行账户、存款及汇款、调取证据、鉴定、勘验等措施,其宏观流程为:针对需要采取的措施,填写审批表,经审核同意后实施初查措施,最后形成这一措施的反馈结果。

由于初查措施与侦查措施采取的流程相同,具体措施的流程在侦查措施环节中描述。

法院各庭室工作流程图

法院各庭室工作流程图

人民法院立案流程总图
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流程图
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审判流程图
一审
案件
人民
检察
院起

法院
立案
庭进
行立
案审

被告人就指控的罪
-行进行最后辩护和
最后陈述的活动
合议庭全体成员共
同对案件事实的认
定和法律的适用进
行全面的分析评
定,并作出处理决
定的诉讼活动
判决发
生法律
效力,被
被告人告人交
不上诉
执行机

合议庭
合议
作岀裁决
(宣判)
检察机
关不抗

人民法庭审判流程图
当事人3日内申请回避庭前准备
普通程序6个月审结(我院3个月审结)简易程序3个月审结(我院40日审结)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管理流程图
人民法院审判监督流程管理图
精品文档
人民法院审管办工作流程图。

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工作流程

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工作流程

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工作流程一、收押检察(一)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收押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二)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有无相关凭证:1.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刑事拘留证、逮捕证;2.临时收押异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是否具备县级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监狱签发的通缉、追捕、押解、寄押等法律文书;3.收押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罪犯、判决确定前未被羁押的罪犯,是否具备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4.收押被决定收监执行的罪犯,是否具备撤销假释裁定书、撤销缓刑裁定书或者撤销暂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执行决定书。

(三)看守所是否收押了依法不应当收押的人员。

二、出所检察(一)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出所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二)在押人员出所有无相关凭证:1.被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是否具备释放证明书;2.被释放的管制、缓刑、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是否具备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3.假释罪犯,是否具备假释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4.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是否具备暂予监外执行裁定书或者决定书;5.交付监狱执行的罪犯,是否具备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6.交付劳教所执行的劳教人员,是否具备劳动教养决定书和劳动教养通知书;7.提押、押解或者转押出所的在押人员,是否具备相关凭证。

三、羁押期限检察(一)看守所执行办案换押制度是否严格,应当换押的是否及时督促办案机关换押;(二)看守所是否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届满前七日,向办案机关发出羁押期限即将届满通知书;(三)看守所是否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超期羁押后,立即向人民检察院发出超期羁押报告书并抄送办案机关。

四、事故检察(一)在押人员脱逃;(二)在押人员破坏监管秩序;(三)在押人员群体病疫;(四)在押人员伤残;(五)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六)其他事故。

检察机关职能部门工作流程图

检察机关职能部门工作流程图

控告检察工作【工作流程图】(一)来信处理流程图来信处理流程图检察机关职能部门工作流程图(二)来访接待流程图来访接待流程图 (三)举报线索管理流程图举报线索管理流程图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工作流程图】(一)刑事申诉工作流程图刑事申诉工作流程图(二)国家赔偿工作流程图1 刑事赔偿、复议、国家赔偿监督工作流程图刑事赔偿、复议、国家赔偿监督工作流程图2 国家赔偿执行工作流程图国家赔偿执行工作流程图(三)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流程图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流程图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工作流程图】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流程图司法警察看管与押解(一)司法警察看管司法警察看管工作流程图(二)司法警察押解司法警察押解工作流程图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工作流程图】(一)预防业务工作流程组成图预防业务工作流程组成图(二)犯罪分析流程图犯罪分析流程图(三)预防调查流程图预防调查流程图(四)检察建议流程图检察建议流程图侦查监督工作【工作流程图】(一)审查逮捕流程图一(二)审查逮捕流程图二公诉工作【工作流程图】(一)基层检察院公诉业务流程基层检察院公诉业务整个流程系统可分为三项:(1)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接收案管部门移送的案件→案件审查→提起公诉/不起诉→审查判决裁定→抗诉;(2)检察建议流程;(3)审批流程。

其中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各个环节审批流程均为:主诉检察官自行决定、科长审批、主管基层检察院副检察长审批、检察长审批、检委会讨论,以下以审批简称这一过程。

下面依据这几个流程对其功能进行划分。

1 基层检察院公诉业务总流程基层检察院公诉业务总流程图起5 基层检察院审查判决、裁定抗诉流程6 基层检察院检察建议流程基层检察院检察建议流程图被建议单位及其单位并作出说明7 基层检察院审批流程基层检察院审批流程图(二)分、州、市检察院公诉业务流程分、州、市检察院公诉业务流程系统也分为三项:(1)案件受理→案件办理→出庭/不起诉→审查判决裁定抗诉;(2)检察建议流程;(3)审批流程。

刑事案件流程图完整版

刑事案件流程图完整版
刑事案件流程图
中国刑事诉讼流程图
报案
自首
扭送
其它
发 现 刑 事 案 件
审查
不立案
没有犯罪事实
立案
理由
犯罪事实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庭审理
抗诉案件
死刑案件
被告人认为事实证据有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宣 判
死刑案件
判决生效
再审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不核准,
发回重审或改判
执行
特别程序
告诉才处理
有证据证明有轻微刑事案件
专门调查手段
其它侦查手段
强制措施
侦 查 终 结
撤销案件
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院审查起诉
不起诉
起 诉
法 院 受 理
简 易 程 序
普 通 程 序
开始普通庭审
证据调查
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法庭辩论
被告人陈述
评议、判决
不上诉
生效
刑罚执行
上 诉 二 审 法 院
上诉全面、重新审理
不开庭审理

整理刑事案件办理流程一览

整理刑事案件办理流程一览

最全整理:刑事案件办理流程一览!2023-03-27民商法之家一旦身边有亲朋好友被告知涉嫌刑事犯罪的时候,心里也是很紧张的。

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都有哪些?具体来讲,刑事案件分三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具体流程图备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备案侦查。

1、检察院可备案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运用职权实行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2、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为:⑴告诉才解决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譬如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别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3、公安机关可备案的刑事案件除人民检察院管辖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4、案件不被备案,被害人可以这么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相应当备案侦查的案件而不备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规定公安机关说明不备案的理由。

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用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征询、代理申诉、控告。

1、讯问犯罪嫌疑人(1)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献。

书记员工作流程图

书记员工作流程图

书记员工作流程图书记员工作流程图是指在工作中,书记员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步骤进行工作,以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和高效完成。

下面将详细介绍书记员工作的流程图及其相关内容。

1. 接收文件。

书记员工作的第一步是接收文件。

在日常工作中,书记员需要接收各种文件,包括公文、会议记录、报告等。

在接收文件时,书记员需要及时确认文件的来源和内容,并对文件进行分类和整理,以便后续处理。

2. 文件整理。

接收文件后,书记员需要对文件进行整理。

这包括对文件进行编号、归档、分类等工作。

书记员需要根据文件的性质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类,确保文件能够被方便地检索和使用。

同时,书记员还需要对文件进行编号,以便于跟踪和管理。

3. 文件处理。

接收和整理文件后,书记员需要对文件进行处理。

这包括对文件进行编辑、校对、审阅等工作。

书记员需要确保文件的内容准确无误,符合规范要求。

在处理文件时,书记员需要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以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文件存档。

处理完文件后,书记员需要对文件进行存档。

存档工作包括将文件保存在指定的位置,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可靠性。

书记员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对文件进行存档,同时需要对存档文件进行备份,以防止文件丢失或损坏。

5. 文件传递。

在工作中,书记员还需要进行文件的传递工作。

这包括将文件送达给相关人员,或将文件传递到指定的部门或单位。

书记员需要确保文件的传递及时准确,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6. 文件跟踪。

最后,书记员还需要对文件进行跟踪。

这包括对文件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跟踪,以及对文件的归档和销毁进行管理。

书记员需要确保文件的使用和处理符合规定,同时需要对文件的流转和处理进行记录和备份。

综上所述,书记员工作流程图涵盖了接收文件、文件整理、文件处理、文件存档、文件传递和文件跟踪等环节。

书记员需要按照这一流程图进行工作,以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和高效完成。

同时,书记员还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素质,以适应工作的需求和挑战。

刑诉流程图

刑诉流程图

涉嫌犯罪自诉种类和解、调解 撤诉、反诉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报案、举报、控告立案条件 立案一审上诉抗诉立案监督 侦查讯问询问勘验、检查 搜查查封、扣押、查询、冻结 辨认鉴定技术侦查通缉告诉才处理轻微案件 公转自补充侦查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速裁程序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评议宣判送达、通知、传唤庭前会议庭审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二审 发回重审依法改判维持原判依法改判 维持原判 发回重审疑罪从无死刑复核程序检察院抗诉法院决定 再审申诉再审对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退回检察院需要补送材料的:通知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已裁定准许检察院撤拆的案件,无新的事实、证据,检察院重新起诉:退回检察院 符合刑诉法第16条第(二)至(六)项规定的情形的: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检察院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退回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公诉案件一审程序庭前 审查特殊情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被告人、被害人陈述 讯问、发问被告人询问被害人 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物证、宣读鉴定意见等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案卷材料、证据宣布开庭,查明当事人 情况,宣布合议庭组成 人员,权利告知庭前 准备 ·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 ·通知检察院 ·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证据 ·庭前会议 法庭 审判法庭调查评议和宣判审理期限 2+1+3+X决定开庭审判公诉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 辩护人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就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问题进行辩论 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不可剥夺,不可替代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有罪判决评议不公开宣判公开无罪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被告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不负刑事责任判决10日裁定5日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可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一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审理: ·宣读第一审判决书,可只宣读案由、主要事实、证据名称和判决主文等·法庭调查重点围绕提出异议的事实、证据及新的证据·对同案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 ·被告人犯有数罪的案件,对其中事实清楚且无异议的犯罪,可以不在庭审时审理一审判决上诉 抗诉·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独立上诉主体)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非独立上诉主体)·检察机关·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抗诉通过原审法院或二审法院通过原审法院二审审理程序 (原则上同一审)·全面审查原则 ·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检察院一审法院提出抗诉书移送 抗诉书检察院抗诉示意图检察院抄送 抗诉书出庭支持抗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改判发回重审审限 2+2+X·应当: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量刑不当·可以: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可以查清后改判 特殊问题检察院派员出庭 ·抗诉的案件 ·开庭审理的案件 检察院阅卷 ·决定开庭后通知 ·阅卷不计入审限处理方式四、死刑复核程序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最高检参与可以向最高院提出意见 最高院应当审查,并将采纳情况及理由反馈最高检律师参与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中院判决——高院核准死刑判决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中院判决——高院复核——最高院核准 ·高院判决——最高院核准 讯问被告人处理方式讯问被告人书面审理,全面审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改判裁定核准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裁定核准改判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五、再审流程图撤销原判决裁定,依法改判抗诉另行 组 成 合议 庭裁定维持原判决、裁定 ·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 ·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原来是一审:按一审程序 提审或原来是二审:按二审程序检察院原判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 申诉法院不开庭上级法院检察院法院(生效裁判) 检察院报请提出抗诉检察院抗诉示意图原判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经审理事实已经查清的,根据查清的事实裁判;事实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的 依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 原判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应当撤销原判,判决无罪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处理方式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下级法院指令再审 决定提审法院启动再审示意图原则:再审不加刑重点审理+全面审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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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部门体系文件
一、组织结构
人民检察院规范化管理体系
公诉部门组织结构图
(JCB/GFH/XXXJCY/ZZJGT-GS)
二、岗位职责
(一)公诉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政治、业务学习;
3.负责本部门的廉政教育和廉政建设工作;
4.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集体活动;
5.负责本部门的工作纪律;
6.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设置,设计本部门的工作流程;
7.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工作考评;
8.负责公诉案件的审核;
9.负责追诉漏犯和漏罪案件的审核;
10.负责审判监督案件的审核;
11.负责组织参加院里德各项活动和学习,组织本部门的业务学习;
12.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各项制度规章;
13.负责本部门宣传、沟通和调研工作;
14.负责本部门各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总结工作;
15.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密工作;
16.其他工作。

(二)内勤岗位职责
1.负责对公诉案件的受理;
2.负责对各类工作的总结及统计报表的录入;
3.负责对起诉副卷的归档;
4.负责本部门的宣传工作;
5.负责相关部门及人员的信息沟通;
6.负责本部门资料的整理;
7.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
8.组织参加各项活动和业务的学习;
9.其他工作。

(三)主诉检察官岗位职责
1.负责对公诉案件的审查;
2.负责追诉漏犯和漏罪案件的审查;
3.负责审判监督案件的审查;
4.按时参加活动和业务学习;
5.其他工作。

(四)书记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公诉案件的记录工作;
2.打印法律文书;
3.对刑事副卷的装订;
4.按时参加活动和业务学习;
5.其他工作。

三、工作流程图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抗诉案件工作流程图
(JCB/GFH/XXXJCY/CZLC/-GS-01-1/A)
公诉科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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