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编写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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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编写工作规程

为了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教材建设,提高教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修订本规程。

一、教材是培养人才、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教材是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反映。教材建设是学校的一项基本建设,必须予以充分重视。

二、教材建设工作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向,紧密结合教学改革,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加强教材研究,提高教材质量,提高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启发性、适合我国情况的先进性和教学的适用性,扩大教材品种,逐步形成特色,搞好教材建设和管理。

三、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和教学工作需要,学校要定期组织制订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有计划有领导地搞好教材建设工作。教材建设规划分教材和讲义编写、选用规划三个部分,包括本科生、大专生、高等职业教育和研究生所需教材、讲义和各教学环节辅助讲义等。规划项目主要包括类别、名称、适用专业、主编(审)人、参编人、估计字数和交稿时间。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由系(所)提出,经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查签字,教务处汇总,教材建设委员会讨论和主管校长审批后执行。

制订教材建设规划的原则是:要把重点放在学校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学科专业;重点放在师资力量比较强,教学和科研水平比较高的院系(所);重点放在各专业的主干课程和基础课程;编写新教材必须要有针对性,注意解决现有教材的不足、专业的特殊要求和填补学科空白等;新教材的编写必须在充分收集整理资料,并对教材内容和体系等方面进行一定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出版教材必须通过讲义阶段试用后予以推荐。

具体要求是:本科的公共课、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应选用通用教材,基础和条件较好的系(所),如确有必要也可以自编,要高质量、有特色;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鼓励基础较好的系(所)自编;选修课应选择编写适用面宽,内容相对稳定,受学生欢迎的讲义;各教学环节的辅助讲义要自编,与基本教材要配套;研究生课应着重编写适用面宽反映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的基础理论和公共必修课讲义;各层次各类教材的内容要符合相应层次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编写教材和讲义一般应在选用、试讲多次的基础上进行。

教材建设规划确定后要按计划执行。凡调整、增补教材编写计划的,系(所)应提出理由,经主管教学院长同意,教务处审核后予以增补变更。

学校对规划中所列选题采取由编者填写编写计划方式加以落实。

四、认真贯彻教材编审原则。编审各类教材要贯彻原国家教委提出的"打好

基础,精选内容,逐步更新,利于教学"的原则和关于编审教材的基本要求,努力提高教材质量。(见我校关于编审教材的基本要求)

五、选好编写人员是提高教材质量的关键。编写教材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文字基础较好的教师担任。主编人应为教授、副教授,编者一般应具有本门课程教学实践经验、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鼓励个人单独编写,合编编者人数不要太多,一般3人左右为宜,要确定主编人,全面负责书稿质量。

审稿是保证教材质量的重要环节。审稿人应聘请对该课程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审稿可以采取个人审阅和召开审稿会的方式。个人审稿一般应由编者所在系(所)教师审阅,也可以聘请校外人员审阅。审稿会人员不宜过多,以3~5人为宜,要确定主审人,审稿会应由主审人主持。聘请校外审稿人应由系(所)提名(事先应征得本人同意),经主管教学院长同意,由教材科联系聘请。审阅教材应填写"审稿意见书",交稿时连同审稿意见书送交教材科和出版单位。

六、编写教材时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制订教材编写大纲、细纲和进度计划。编写大纲和细纲应经系(所)或教学小组讨论通过,方可编写。编者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编写任务。

七、教材实行分类建设。根据教材质量分为三类:

一类教材:列入正式出版计划的教材或具有特色、基本达到正式出版水平的自编讲义,经校内外教授、副教授2~3人(其中校外至少1人)审阅,评价较高的;

二类教材:教材质量较高、有特色,在同类教材中具有较高水平的修订版讲义或新编改革性和填补学科空白讲义,经校内教授、副教授2人审阅的;

三类教材: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基本保证质量,经校内讲师以上职称1人审阅的。

一、二类教材对外推荐出版和交流。

推荐教材出版应填写"教材出版推荐表"和"教材质量评议表",经系(所)提出意见和审阅人评议,主管教学院长同意,由教务处推荐。

八、落实各项有关的方针政策

1.教材是教学经验的总结,又是科研成果。对于荣获国家级、部(省市)级优秀教材奖的教材应和获得重大科技成果一样给予鼓励。对于荣获校级优秀教材、讲义奖的,应和校级其他奖励同等对待。

2.教师编写教材应该计算教学工作量。各院应参照我校《编写教材计算教学工作量办法》自行制定,也可按此办理。正式出版教材只记教学工作量,不另付酬金;编印讲义除各院计算教学工作量,发给教学酬金外,学校还按我校《编写教材补助费办法》另付编写讲义酬金。

校、院、系(所)应对教师在编写教材的时间和其它条件上给予必要的保证,

教材、讲义所需描图应由校印刷单位或编辑出版部门承担。

3.参照原教育部(84)教理材字008号文《教育部部属高等学校教材及其它著作稿酬分配问题的若干规定(试行)》精神办理教材及其它著作稿酬。

4.保护教材(讲义)编著者的合法权益。出版的教材和讲义,均应依照国家新闻出版署和教育部保护版权有关规定,防止剽窃。凡引用他人著作的内容要注明,其中大量引用的要署原作者姓名,并应分配适当稿酬,翻印要征得出版单位和作者本人同意。凡侵犯版权的各种行为和问题要严肃处理。

九、加强教材的质量管理

1.定期评选优秀教材和讲义。根据校优秀教材和讲义评奖办法的规定:评选优秀教材每四年一次,评选优秀讲义每两年一次,对获奖教材和讲义的编者给予奖励。

2.建立教材质量信息反馈制度。教务处定期组织本门课程教师填写《教材质量评议表》对校内外编写出版的我校本科生使用的必修课教材、讲义进行质量跟踪调查,并将质量信息反馈给有关单位和编者本人。调查内容是:教材是否符合课程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内容的深广度是否合适;教材的思想水平、教学效果以及文字叙述及印刷质量等方面问题。

十、积极开展教材研究

教材研究是提高教材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定期组织规划教材研究课题立项,举办教材建设与研究学术报告会,组织出版教材研究文集。

十一、加强教材建设工作的领导

1.学校要把教材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充分发挥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在教材工作方面经常研究、咨询和业务指导作用。每年至少有一次听取汇报,研究教材建设工作,解决教材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院应有一位院长分管教材工作,定期检查研究本院教材建设工作。

2.系(所)应定期研究教材建设工作,落实编写任务,总结经验;组织讨论、审查编写细纲和书稿质量;检查督促教材编写进度,保证教师编审时间,以按时完成任务。

3.教务处于每学期对各院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十二、教材编审经费

1.立项重点教材和规划内教材、讲义的编写、出版与研究等费用,由校教材建设基金支付,有关教材工作方面的旅差费,从教务处教学差旅经费支付。

2.审稿会议费和编审讲义酬金,从教材科有关经费中开支。

3.教材的抄稿费、描图费、审稿费等,从编者稿酬中支付。

1990年2月制订,1999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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