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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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按照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助函 [2008]20号)的文件精神。
按照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川助函[2009]21号)的通知精神,我院进行了今年普通大专学生的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普通大专学生;在校能够正常学习生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并依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奖励标准及基本条件并结合我院和系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评审条件。
具体评审标准为:
1、热爱社会注意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积极进步;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评审程序
1、机构成立
为作好学生资助工作这一民心工程,使全体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合格人才。
学院于2007年9月17日成立了学生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胡秀强院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处长李祥国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事务,各系设有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辅导员老师。
在学院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2009年11月19上午在学生资助办公室召开2008-200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会,部署评定工作.分别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各负责老师及辅导员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贯彻执行学院的学生资助政策,负责对本系的国家助学金的评定,解决在系部评定学生资助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及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生资助评议小组,负责对本班的国家助学金申报人员进行班级的初评审核。
2、申请
根据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条件,我院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并进行审核。
申报在11月22日截至。
凡申报的同学必须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和填写好各项规定指标,并附以相应的地震重灾区材料、贫困材料等。
3、评审
11月23日-25日,各班级的学生资助评议小组首先对本班申报的同学进行初评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对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特别资助政策的通知》(财教明电[2008]1号)文件精神,将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国家助学金评选过程中,应优先评选出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的学生,
并保证占到地震重灾区学生总数的70%。
”的精神和家庭困难程度分为3档,一般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特殊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系部于11月25日—11月30日在各系进行公示。
根据班级评议小组推选上交的材料,综合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思想品德,学习情况,校规校纪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认定,确定出人选及档次,写明评议意见,最后上报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学院学生资助中心于12月1日- 12月5日在学院公示.(网上公示、张榜公示)。
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期间,对师生提出异议的学生进行再次审议,做到公平、公正、确定最终人员名单。
三、评审结果
学院在校生人数3740人,经统计本次国家助学金评定共受资助班级87个班,总受助人数998人,其中一档250人,(1000元)二档498人,(2000元)三档250人,(3000元)总受助金额99.8万元,受助学生中少数民族38人,农村户口学生848人.
四、发放情况
国家助学金从2009年12月开始发放。
(共发放5个月的助学金)。
发放金额99.8万元。
按照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示,一次性打入学生饭卡。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0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