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标准(修订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助学金评定标准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具体申请条件细则:
一、优先考虑项:
国家建档立卡精准扶贫的同学,凭当地政府的有效证件可以优先考虑国家助学金。
二、直接取消项:
1.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同
学,直接取消国家助学金评选资格;
2.在国家助学金评选资料上弄虚作假的同学,直接取消国家助
学金评选资格。
3.使用奢饰品、进行高档消费的同学,直接取消国家助学金评
选资格。
三、政策加分项:
1.家庭类型为:孤儿、单亲、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低保家庭
等类型的同学,凭有效证件或证明,加2分;
2.有直系亲属患国家规定的三十六种重大疾病的同学,凭有效
证件或证明,加2分;
3.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受到地震、泥石流、洪水,
等意外灾害的同学,凭有效证件或证明,加2分;
四、硬性加分项:
1.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担任班级寝室长的同学,
加1分;
2.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担任班级班干部的同学,
加1分;(1、2条不重复加分)
3.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参与班级搬书等集体服务
事项的同学,加1分/次;
4.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代表电信学院参与学校
各项集体比赛活动的同学(学校运动会、朗诵比赛、“技能文
化节参与者见证书加分”),凭有效证书或证明,每参加一项,
加1分;
5.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参加学校或者社会志愿
者活动的同学,凭有效证件或证明,加1分;
6.201
7.9月--201
8.8月期间,获得“优秀寝室”荣誉的寝室,评
荣誉证书,各成员加1分。
7.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因见义勇或好人好事等,
为被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同学,凭有效证件或证明,
加3分;
8.自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大一上、下两学期,每学期全
勤的同学(以纪律委员的考勤记录为准),加2分;
9.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考取国家认可的资格证
书(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专
业资格证书、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的同
学,凭有效证件或证明,加2分。(各证书只认其中一类加分,
不重复叠加)
10.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获得院级、校级、县级、
市级、省级、国家级竞赛类荣誉证书的同学,凭有效证件或
证明,各项证书分别加 1 分、2 分、3 分、4 分、5 分、
6 分;(不含班级投票、学校各学生部门选出的各荣誉项)
11.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参加市级及以上学术研
究、科技制造等大型比赛活动获奖或证明的同学,加3分。
五、硬性扣分项:
1.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被学校开过违纪单(含
晚归、寝室未打扫、教室未打扫违纪通知单)的同学或寝室,
扣2分/人/次;
2.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在学校公告栏栏上公示
通报批评的同学,扣2分/人/次;
3.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无故旷课的同学,扣1
分/1课时,迟到的同学扣0.5分/次。两学期对比,对于迟到
旷课现象有明显改进的同学,进行减半处罚;
4.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考试作弊被学校记过处
分的同学,扣2分/人/次;
5.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大二上、下两学期,期
末每挂科一门,扣1分/门,每重修一门,扣2分/门(同一
学科,挂科和重修不重复扣分);
备注:
1.以上评定细则,经各班奖助学金评议小组成员、班委及部分
学生代表协商后制定,现发到班群,如有异议,欢迎各位同
学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及时修订。
2.评定国家奖、助学金时,须评议小组成员在场,按照评定细
则公开评议,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获得国家助学金同学名
单。
3.各班如有特殊情况,可在本评定规则基础之上,少作变动,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每班可设定2-3个特殊照顾名额,用于
班上特困、进步明显、2017-2018学年对班级发展有突出贡
献的同学。
2017.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