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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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学资助字〔2012〕10号
关于评审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和经费预算,依照《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山西财经大学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07〕42号),现就我校具体评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审原则
在开展国家资助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所有参加评审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评审工作做扎实;要坚持择优的工作原则,加强审核,切实将资助学金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坚持民主、透明
的工作原则,始终做到民主推荐,逐级公示,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工作的客观性。
二、评审程序
1、班级成立评审推选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推选,在全班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五日内完成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初审和档案材料整理工作,在全院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评审。
3、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各学院初审材料在五日内进行审核、完成建档,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并报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度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一般应在全班排名的前10%;
5、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方可申请;
6、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获省级以上奖励者综合测评成绩可放宽至全班排名前15%;
7、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申请国家
励志奖学金。
(二)申请人须提交材料
1、学生本人申请;
2、个人事迹材料(打印文档、电子版各一份);
3、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卡号;
4、本人一学年内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
5、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获省级以上奖励者,须提交本人取得成绩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
(三)各学院须提交材料
1、个人事迹材料;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3、《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A4纸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excel 表);
4、本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等,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其他材料由学院归档备查。
(四)评审金额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按学年发放。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及程序
(一)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度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一般应在全班排名的前20%;
5、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方可申请;
6、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获省级以上奖励者综合测评成绩可放宽至全班排名前30%。
7、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
8、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申请人须提交材料
1、学生本人申请;
2、须提交本人家庭情况及乡、镇以上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当年使用);
3、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卡号;
4、本人一学年内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
5、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获省级以上奖励者,须提交本人取得成绩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
(三)各学院须提交材料
1、《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2、《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A4纸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excel表);
3、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等,须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4、其他材料由学院归档备查。
(四)评审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按学年发放。
五、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及程序
(一)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良好;
5、一年级学生评审须高考成绩良好,在校表现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7、申请国家助学金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其中一项。
(二)申请人须提交材料
1、学生本人申请;
2、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本人家庭情况及乡、镇以上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当年使用);
3、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卡号;
4、本人一学年内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或高考成绩。
(三)各学院须提交材料
1、《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学金申请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2、《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A4纸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excel 表)
3、本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等,须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4、其他材料由学院归档备查。
(四)评审金额每生每年分三档,第一档4000元,第二档3000元,第三档2000元,按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评定金额的50%。
六、评审要求
1、要加强对贫困学生的调查摸底和评审公示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程序。做到各类报表数据的准确、详实,加强工作的严谨性。
2、所要填报的各类表格均在学生资助中心网页下载,网址http://218.26.164.161:96/sxcj/。
3、各学院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开始评定,务必并于2012年10月10日前将初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子版可通过电子政务报送。
4、各类报表须本人签字的不得代签。
七、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