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官制
唐朝官职架构
唐朝官职架构
唐朝官职架构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完备的官制之一,其官职分为三品、二品、一品、正、从、员、佐、吏等八个等级,每个等级下又分为数十个具体的官职。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唐朝官职架构。
首先是三品官,这是唐朝官职中最高的等级,包括了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光禄大夫、卿等八个官职。
这些官职都是由皇帝亲自任命的,通常是由曾经担任过二品官的官员晋升而来,他们的职责是辅佐皇帝处理国家大事。
其次是二品官,包括了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太子太师、太子太尉、太子司徒、太子司空、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太子中允、太子中庶子、太子中舍人、太子中丞等十五个官职。
这些官职通常由皇帝的儿子或皇位继承人担任,他们的职责是辅佐皇帝处理政务,同时也是皇位继承人的培养对象。
接下来是一品官,包括了太尉卿、司徒卿、司空卿、光禄卿、卫尉卿、太常卿、太仆卿、少府卿、太子少傅卿、太子少保卿、太子太保卿、太子太傅卿、太子太师卿、太子太尉卿、太子司徒卿、太子司空卿、太子少师卿、太子中允卿、太子中庶子卿、太子中舍人卿、太子中丞卿等二十一个官职。
这些官职通常由曾经担任过二品官的官员晋升而来,他们的职责是管理各个部门的具体事务。
其次是正、从、员、佐、吏等五个等级,这些官职分别对应着不同
的职责和级别,从正一品到吏,官职数量逐渐增多,职责也逐渐细分。
总的来说,唐朝官职架构非常完备,官员的职责和级别都非常明确,这为唐朝的政治稳定和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唐朝官职制度
唐朝官制
一、中央官制(唐朝官吏制度总的来说是三省六部制)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荣誉职务);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荣誉职务);
三省:中书省(决策、秘书)中书令、
门下省(侍从、谏议)侍中、
尚书省(行政)尚书令;
尚书省下辖六部(主官:尚书):吏部(人事)、户部(户口、财政)、礼部(礼宾)、兵部(国防)、刑部(法院)、工部(工程、水利);
一台:御史台(监察);
五署: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循旧制,与六部分工);
九寺: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与六部分工合作);
二、地方官制
虚设(道)置观察使
州(郡):刺史(太守);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六曹(六司):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唐代各州府佐治三官亦分为六曹)
县:县令;县丞、主簿;县尉、录事、佐史。
乡:耆老;五里一乡里:里正;五保一里
保:保长;五邻一保邻:邻长;四家一邻
村:村正;一自然村为一村
坊:坊正。
城市内无村设坊,坊正和村正同级
皇帝之下,唐朝的官制概分三省六部制,主要是:
中书省:中书令(正三品)、中书侍郎(正四品上)、中书舍人(正五品上)
门下省:侍中(正三品)、黄门侍郎(正四品上)、给事中(正五品上)
尚书省:左仆射(从二品)、左丞(正四品上)、
右仆射(从二品)、右丞(正四品下)
而六部则分为:吏、户、礼、兵、刑、工。
唐朝的官吏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唐朝的官吏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行政管理潘冬剑1406122409内容1.概况2.品级与勋官3.唐代考课制度4.考课制度的规定及其运行5.考课与吏治的关系一、概况1. 中央官制1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荣誉职务)2 )三公: 太尉、司徒、司空(荣誉职务);3 )三省:中书省(决策、秘书)、门下省(侍从、谏议)、尚书省(行政)、;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人事)、户部(户口、财政)、礼部(礼宾)、兵部(国防)、刑部(法院)、工部(工程、水利);4 )一台: 御史台(监察);5 )五署: 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循旧制,与六部分工);6 )九寺: 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与六部分工合作)。
7 )散官:(荣誉职务)2. 地方官制1 )虚设(道)置观察使2 )州(郡): 刺史(太守); 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3 )六曹: 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
4 )县: 县令; 县丞、主簿; 县尉、录事、佐史。
5 )乡: 耆老;6 )里: 里正;7 )村: 村正;8 )保: 保长;9 )邻: 邻长。
四家一邻,五邻一保,五保一里,五里一乡; 一自然村为一村。
城市内无村设坊,坊正和村正相同二、品级与勋官唐代沿袭隋制,把官员分为九品,每品内又分为正、从,共为十八个等级。
文官自正四品以下,武官自正三品以下,还分为上下阶,因此,唐代文官的散官实际上有三十个等级,武官散官等级是三十二等级。
这些等级总称为流内官,为正式文武官员。
此外还有流外九品,实际上已属于吏员,不属于正式官员的范围。
官员的散官称号与品级大致对应,表示官员地位与资历高低,作为升迁的序列。
唐承隋制,文武官员均可授勋官,共有十二级。
按照规定,勋官可以与相应品级的公卿大臣处于同等班位。
但实际上由于授勋过多,动以万计,因此无职事的勋官实际地位往往在胥吏之下,仅仅成为一种授予的官员荣誉称号。
三、唐代考课制度考课也称考绩、考核、考察,是对在职官吏的官箴政绩和功过的考核,是职官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唐朝在地方上的管理制度
唐朝在地方上的管理制度一、唐代地方官制唐朝地方官制主要由州、县两级组成。
州是地方政权的最高行政机构,县是州的下属行政单位。
州、县设有官员来管理地方事务。
州官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兼顾政治、军事和民族事务。
县官的设立则是为了贯彻州的政令,管理地方民事。
在州、县官制之下,唐代地方政府还设有司官来管理司法事务、监察官来监察地方官员的执政行为等。
唐代地方官的选拔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科举制度选拔,即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具备一定文化水平和政治才能的官员;二是通过世袭制度选拔,即通过家世高贵的家族或父母曾经为官的后代直接继承父辈的官职。
这两种选拔途径并行不悖,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地方官员的政治素质和继承传统的合法性。
二、唐代土地制度唐代的土地制度基本上实行了赋役并举的原则。
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农民是土地的使用者。
农民按照不同的赋税标准向国家缴纳粮食和农具等财物。
税收标准主要根据土地的肥沃程度和农民的耕作技术等因素来确定。
此外,农民还需要向地方官员交纳脂肪、牛、犁、工人等资源,作为土地使用的费用和国家的其他需要。
在唐代,土地通常是氏族私有的,但它的使用归国家所有。
除了税收以外,土地上的婚嫁、分家、祭祀等活动都受到严格的法律管理和约束。
唐代还实行了土地的均田制度。
按照这一制度,国家会对土地进行重新测量、划分和调整,以保证每个农民都能拥有一个适合自己的耕地。
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农业生产中的不公平现象,促进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和生产力的提高。
三、唐代税收制度唐代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五种税收:一是田赋,即农民向国家缴纳的粮食和货币税;二是户口税,即根据家庭人口和收入等情况向国家缴纳的税金;三是茶盐税,即国家向农民征收的茶叶和盐等货物税;四是商税,即商人向国家缴纳的货币税;五是兵役税,即国家征召农民参军服役而向国家缴纳的税金。
唐代的税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触及了社会底层的利益。
农民因为高额的田赋和其他税收而负担沉重,这导致了社会上层和下层的矛盾激化, 甚至引发了一些社会动乱。
唐朝官职介绍大全
唐朝官职介绍大全唐朝是中国统一时间最长,国力最强盛的朝代之一。
618年由李渊建立,定都长安(今西安),并且设东都洛阳,武周时期洛阳神都,北都太原等陪都。
唐朝文化兼容并蓄,接纳各个民族与宗教,进行交流融合,成为了开放的国际文化。
那么唐朝的官职又是如何划分的呢?以下是店铺为你精心整理的唐朝官职介绍大全,希望你喜欢。
唐朝中央官制唐代官制分中央官制、地方官制、少数民族政权的职官制几个方面。
唐代的官制基本是沿袭隋制。
《新唐书·百官志》云:“唐之官制,其名号禄秩虽因时增损,而大抵皆沿隋故。
”以皇帝为首的封建国家体制,在唐高祖武德时期就比较完备地建立起来。
皇帝掌握着国家的最高权力,操有对一切臣民生杀予夺的大权。
法律和法令都以皇帝的名义颁布,皇帝有权修改法律和法令,并可以不受法律和法令的约束。
在皇帝之下,有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等职官体系。
在中枢机构中,制令机关、封驳审议机关与行政事务机关是分工而又合作的。
政务机关和事务机关的职责是很分明的,监察机构也很完备。
此外,还有一套比较完备的品阶勋爵制度。
《新唐书·百官志》说:其辩贵贱,叙劳能,则有品、有爵、有勋、有阶,以时考覈而升降之,所以任群材、治百事……方唐之盛时,其制如此。
随着社会矛盾的发展和政治形势的变化,唐代的职官制度也发生了变化。
“使职差遣”逐渐侵夺了原来职官的权力,新出现的一些使职,使得原来的一套官僚体系发生了紊乱。
他们占据了中央与地方的大部分权力。
当时的局面,正如李肇《唐国史补》所说的“为使则重,为官则轻”。
这种现象对宋代官制也有一定的影响。
唐代的中央官制大致有以下几个系统:三省六部编辑唐沿隋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同样是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的政务,同时把原尚书省诸曹正式确定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
六部下有司,部的首长称尚书,副首长称侍郎,各司正、副负责人称郎中、员外郎。
隋唐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是秦汉以来封建国家中央官制不断变化的结果。
唐代官制列表(极品简易版)
4、爵:这个吗,似乎和勋有点像吧,又不完全是,好像是有采邑的吧。是不是这么区分的,我也不知道。
武散官:宁远将军
视正五品:萨宝
从五品上:
职官:尚书左右司诸司郎中、秘书丞、著作郎、太子洗马、殿中丞、亲王府副典军、下都督府/上州长史、下州别驾
文散官:朝请大夫
武散官:游骑将军
爵:开国男
勋:骑都尉
从五品下:
职官:大理正、太常丞、太史令、内给事、上牧监、下都督府/上州司马、驸马都尉、奉车都尉、宫苑总监、上府果毅都尉
从七品上:
职官:殿中侍御史、左右补阙、太常博士、太学助教、门下省录事、尚书都事、中书省主书、左右监门直长、都水监丞、中下县令、京县丞、中府别将/长史、中镇副、勋卫太子亲卫
文散官:朝散郎
武散官:翊麾校尉
勋:武骑尉
从七品下:
职官:太史局丞、御史台/少府/将作/国子监主簿、掖庭/宫闱局令、下县令、太庙诸陵署丞、司农寺诸园苑副监、、宫苑总监丞、公主家令、亲王府旅帅、下府别将/长史、下镇副、诸屯监、诸折冲府校尉
文散官:通直郎
武散官:振威副尉
正七品上:
职官:四门博士、詹事司直、左右千牛卫长史、军器监丞、中县令、亲勋翊卫队正、亲勋翊卫副对正、中镇将
文散官:朝请郎
武散官:致果校尉
勋:云骑尉
正七品下:
职官:内寺伯、诸仓/诸冶/司竹/温汤监、诸卫左右中候、上府别将/司史、上镇副、下镇将、下牧副监
文散官:宣德郎
武散官:致果副尉
唐地方官制度
唐地方官制度
唐代地方官制度是指唐代政府对地方行政管理机构进行规范和组织的制度安排。
唐代地方官制设有州、县两级行政单位,并配备官员进行管理。
州、县是唐代地方行政管理的基本单位。
州设有州尹、刺史、寺丞等官员,主要负责行政、司法和财政等工作。
县设有县令、县丞等官员,负责具体的地方行政管理和民生事务的处理。
唐代地方官员的选拔和任命由朝廷进行。
尹州、刺史等高级地方官员由朝廷直接任命,而县令、县丞等低级地方官员则通过地方选拔和朝廷审批后任命。
唐代地方官员的任期一般是三年,不得连任。
为了加强对地方官员的监督和管理,唐代设有观察使、巡检等官员,负责对地方官员的考核和监察。
同时,朝廷还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和制度,规范地方官员的行为和责任,以确保地方行政的公正和有效。
总而言之,唐代地方官制度通过设立州、县两级行政单位和配备官员进行管理,提供了一个相对完善的地方行政管理框架。
这一制度在唐朝的长期统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社会稳定和国家繁荣做出了贡献。
唐朝州府官制
唐朝州府官制
唐朝的地方官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所变化,从州(府)、县二级制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
在唐朝初期,地方行政区划主要是州(府)和县二级制。
州是比县高一级的行政单位,而府则是一种特殊的州,通常设在首都或者重要的地区。
州的长官称为刺史,而府的长官则称为尹。
到了唐中后期,随着疆域的扩大和管理需求的增加,地方行政区划逐渐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
道是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划,其长官称为节度使或观察使,负责较大的地区,州和县则在其下辖范围内负责更具体的地方事务。
此外,唐代的州县还根据地理位置、辖境大小、户口多少以及经济发达程度划分为不同等级。
这种划分反映了唐朝对地方行政管理的细致和层级化。
同时,唐朝还有都督这一职位,都督是一种军事长官,负责统领一定区域内的军队,并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地方行政管理。
总的来说,唐朝的地方官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不仅包括了行政区划的设置,还涉及到军事、财政等多方面的管理。
唐朝官职表
唐朝官职表说明:唐代对三品以上官,用“册授”;五品以上官,用“制授”,六品以下官,用“敕授”。
唐代文官官阶分为九品,除正一品不设外,二品起每品分正、从,正四品起,又有上、下阶,共有二十九阶。
武官官阶亦分九品,除正一品不设外,二品起每品分正、从,正三品起,又有上、下阶,共有三十一阶。
虽然唐朝的文官与武官不设正一品,并不是真正的没有,详见天策上将。
正一品——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天策上将。
太师:又名太宰,掌邦治,为六卿之首。
太傅:起始于春秋时期的晋国,为国王的辅佐大臣与皇帝老师(辅弼官,国王年幼或缺位时他们可以代为管理国家),掌管礼法的制定和颁行,三公之一。
太保:从周朝开始设置,负责监护和辅佐年幼的国君。
太尉:西汉称太尉,为最高军事长官,与丞相、御史大夫并称三公。
太尉往往在朝廷军队分隶卫将国家有重大军事行动时才任命,事毕则改官。
西汉军制,平时军和诸校尉,战时任命骠骑将军、车骑将军或材官将军等诸将军指挥,太尉是皇帝在军事上的最高顾问,多半不直接领兵。
司徒:西周始置,位次三公,与六卿相当,与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并称“五官”,金文多作“司土”,与司马、司工(即司空)合称“三有司”。
是管理土地、人民的官,与后世的户部尚书相当。
司空:西周始置,位次三公,与六卿相当,与司马、司寇、司士、司徒并称五官,掌水利、营建之事,金文皆作司工。
天策上将:复杂,再议。
从一品——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骠骑大将军、禁军统领、禁军护将军、天子随护将领。
太子太师:东宫三师,或称太子三师,是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的合称。
从一品官。
辅导皇太子的官员,一般以位高望重的大臣兼任,亦有专任者。
而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也合称东宫三少,为东宫三师的辅官。
东宫三师与东宫三少后世渐为荣誉职,单纯成为高级虚衔,并不负责教导太子的业务。
骠骑大将军:汉武帝元狩二年起开始设置骠骑将军,职位与俸禄与大将军等同;东汉及以后各代都有设立。
唐地方官制度
唐地方官制度唐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繁荣的时期,其地方官制度也相当完善。
唐代的地方官制度主要分为两个层次,中央和地方。
中央官制:1. 武官与文官制度:唐代的官制分为武职和文官两种。
武职官员按照军事、警察和监察的职能来分配,而文官官员则主要负责行政、财政、法制等方面的事务。
2. 啣马官:啣马官是中央官制中的重要职位,负责管理、监督地方官员的工作。
啣马官由皇帝直接任命,通常担任一方大区的总督。
他们负责监察地方官员的廉洁性和政绩,并向皇帝报告。
3. 冗官控制:为了控制中央官员的过度增长和财政新负担,唐朝采取了冗官控制政策。
这些冗官被取消或合并,并把他们的职责分配给其他官员。
地方官制:1. 令、州、县制度:唐朝的地方官制主要依照令、州、县的层级进行组织。
令是最低一级的行政区划,下面是州,再下面是县。
每个地方都设有令、州、县官员,分别负责管理和治理。
2. 地方官员的选拔和考核:唐代的地方官员选拔和考核非常重要。
官员的任命和升迁是通过考试和文化素质来决定的,这种制度被称为科举制度。
通过科举考试选拔的官员在政府中担任各种职位,并在实践中逐步选拔出优秀的官员。
3. 地方民众自治:唐朝鼓励地方民众自治。
各地方设有官员,负责管理和监督民众的日常事务。
地方官员会定期召开民众会议,听取民众的需求和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
4. 地方财政管理:唐代实行地方财政管理体制,地方官员负责收取税金、管理财政和开展公共建设。
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土地和人口的税收,这些税收被用于地方民众的福利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总结起来,唐代地方官制度是相当完善的。
它通过中央和地方的结合,实现了政府的有效管理和治理。
在地方层面,官员选拔和考核制度,以及地方民众自治,为地方官员的廉洁和行政能力提供了保障。
同时,唐代地方官制还注重地方财政管理,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支持。
这些制度的健全与运行,为唐朝的繁荣和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唐代官制介绍
唐代官制介绍比较中国古代历代的中央管理机构设置,唐代的政权组织形式比较合理,它继承和发展了前代的三省六部制,既可相互制约,又分工明确,正因为具备了一定的积极的、合理的封建科层制功能,才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政务清明,迎来繁荣一时、洋洋泱泱的盛唐气象。
创造了中国封建社会最昌盛的时期,而且走在了当时全人类社会的发展前列。
一、三师(太师、太傅、太保)或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三师西周时期已较成熟,原都是宗族的长老,对王负有指导、辅佐、监护的责任。
保,保其身体;傅,傅其德义;师,导之教训。
“君师者,治之本也”(《大戴礼记。
礼三本》)在君主年幼或尚未成熟之时负起全面的指导作用。
非道德功勋崇高,则不居其位,宁缺毋滥。
到唐代,转变成三公,名位高但不实际行使权力的虚职,不属僚属之列的荣誉职位。
二、三省并相(中书、门下、尚书)中央行政机构还有其他省、寺、监等各部门,但以此三为最要。
其中中书省为受命于最高指令制定、推出各项政令等职能的机关;门下省为朝廷政令及各类上行文的审议机关;尚书省最高的执行机构,执行各项政令。
三省的职能分割和职位设置主要有:1、中书省:正职长官为中书令,副职长官为中书侍郎。
下辖:中书舍人、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补阙、右拾遗、起居舍人、集贤殿和史馆(机构)2、门下省:正职长官为门下侍中,副职长官为门下侍郎。
下辖:给事中、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补阙、左拾遗、起居郎、城门郎、符宝郎、弘文馆(机构,掌管图书、礼仪、制度沿革等)3、尚书省:正职长官为尚书令,副职长官为左、右仆射。
六部各设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
下辖六部二十四司情况:1)吏部——掌管官吏选拔、任免、升降、考试等。
下属官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制书令史、甲库令史、亭长、掌固等。
2)户部——掌管户口、经济、财政等。
下属官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计史、掌固。
3)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学校、教育等。
注:以上三部左司统之。
4)兵部——掌管武官选拔和军事行政。
唐朝官职表
说明:唐代对三品以上官,用“册授”;五品以上官,用“制授”,六品以下官,用“敕授”。
唐代文官官阶分为九品,除正一品不设外,二品起每品分正、从,正四品起,又有上、下阶,共有二十九阶。
武官官阶亦分九品,除正一品不设外,二品起每品分正、从,正三品起,又有上、下阶,共有三十一阶。
虽然唐朝的文官与武官不设正一品,并不是真正的没有,详见天策上将。
正一品——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天策上将。
太师:又名太宰,掌邦治,为六卿之首。
太傅:起始于春秋时期的晋国,为国王的辅佐大臣与皇帝老师(辅弼官,国王年幼或缺位时他们可以代为管理国家),掌管礼法的制定和颁行,三公之一。
太保:从周朝开始设置,负责监护和辅佐年幼的国君。
太尉:西汉称太尉,为最高军事长官,与丞相、御史大夫并称三公。
太尉往往在国家有重大军事行动时才任命,事毕则改官。
西汉军制,平时朝廷军队分隶卫将军和诸校尉,战时任命骠骑将军、车骑将军或材官将军等诸将军指挥,太尉是皇帝在军事上的最高顾问,多半不直接领兵。
司徒:西周始置,位次三公,与六卿相当,与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并称“五官”,金文多作“司土”,与司马、司工(即司空)合称“三有司”。
是管理土地、人民的官,与后世的户部尚书相当。
司空:西周始置,位次三公,与六卿相当,与司马、司寇、司士、司徒并称五官,掌水利、营建之事,金文皆作司工。
天策上将:复杂,再议。
从一品——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骠骑大将军、禁军统领、禁军护将军、天子随护将领。
太子太师:东宫三师,或称太子三师,是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的合称。
从一品官。
辅导皇太子的官员,一般以位高望重的大臣兼任,亦有专任者。
而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也合称东宫三少,为东宫三师的辅官。
东宫三师与东宫三少后世渐为荣誉职,单纯成为高级虚衔,并不负责教导太子的业务。
骠骑大将军:汉武帝元狩二年起开始设置骠骑将军,职位与俸禄与大将军等同;东汉及以后各代都有设立。
唐朝的中央官制
唐朝的中央官制
(一)官职等级:
1、最高级——太上皇、皇上、社稷上帝、旌旗挂帅、上将军、上判官、以及大宰、宰相等象征朝廷宗法尊严的高级官职;
2、中级——尚书、司马、司徒、太尉、太傅、提刑郎中、参知政事、
县令、太常卿、宗正等;
3、初级——丞相、执金吾、宗室校尉、掾、伎郎中、百官、大宗保和
宁丞等;
4、低级——千户令、百户令、三司、司空、太常、大鸿胪、大夫御史
和大夫尉等。
(二)官吏管理制度:
1、政事考核制度:包括考勤、巡查记录、考试、提拔晋升、官署调动等;
2、军队管理制度:按朝廷的编制组建军队,严格管理士卒管理士兵;
3、行政官僚制度:宰相出谨,尚书长史出派,大官员都由一定程序调
派出任;
4、官制竞争制度:官职比考制度,殿试制度,乡试制度,节招制度等。
(三)各级官吏管理机制:
1、太上皇和皇上署理:太上皇作为唐朝的最高权力宗法核心,皇上则
负责日常政务;
2、宰相署理:宰相配合太上皇和皇帝实施总体政策,负责将各界议政报告并发布令詔;
3、尚书署理:尚书署理全国性的工作,主管六部,包括行政、军事等方面;
4、司马署理:司马署理地方治理,督促下辖县令实施各项政策。
唐朝的政治制度与文化繁荣
唐朝的政治制度与文化繁荣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之一,其政治制度为唐朝的繁荣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唐朝政治制度包括官制、吏制、法制、律令等。
这些制度的科学性、完备性和灵活性都为唐朝的繁荣奠定了基础。
一、唐朝的官制唐朝的官制采用“三省六部制”,即设置三个省和六个部门。
三个省分别为中书省、尚书省和左右两司,六个部门分别为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户部和工部。
这一制度体现了“书记斋”的理念,即以文化来治理国家。
官吏的选拔采用“科举制”,贯穿唐朝的历史,使得官员选拔更加公正、科学,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可。
二、唐朝的吏制唐朝的吏制严格按照法令规定选拔和管理官吏。
通过“科举制”选拔官员,必须通过科举考试,进行专业技能和审查。
同时,唐朝吏制中还有“检举制”,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贪污腐败现象,维护了政治清明。
三、唐朝的法制唐朝的法制载入《唐律疏议》、《唐会要》等著作中,严格区分了轻重,按照“六法统一”原则确立了刑罚的种类和程度,保障了司法程序和公正。
四、唐朝的律令唐朝实施了一系列的律令制度,包括《唐律疏议》、《资治通鉴》等等,这些律令规定了国家政治、社会风俗、军事战略等各方面的规矩和原则,使得社会风气得到约束,进一步保障了唐朝的政治稳定和繁荣发展。
唐朝不仅政治制度完备,还是一代文化盛世,其文化繁荣与官制、吏制、法制和律令紧密相联,文化对政治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唐朝的文化造诣横跨诗歌、绘画、音乐、书法、哲学等多个领域,文化繁荣不仅是国力的表现,更是人民智慧的结晶。
唐朝诗歌所表现的是民生、风景、爱情以及政治哲学等方面的内容,具有无尽的魅力。
唐代诗人纷纷创作频繁,他们的作品传唱千古,如李白的《将进酒》、王之涣的《登鹳雀楼》等等,彰显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唐朝的绘画也是至今受人喜爱和研究的,例如“五牛图”、郑板桥的山水画、韩干的花鸟画等都至今被国内外瞩目。
唐代音乐传承了汉、魏、晋、南朝等历史时期的音乐文化并且吸收了周、秦、唐北魏和穆斯林等外来音乐文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音乐文化。
(完整版)唐朝官职表
说明:唐代对三品以上官,用“册授”;五品以上官,用“制授”,六品以下官,用“敕授”。
唐代文官官阶分为九品,除正一品不设外,二品起每品分正、从,正四品起,又有上、下阶,共有二十九阶。
武官官阶亦分九品,除正一品不设外,二品起每品分正、从,正三品起,又有上、下阶,共有三十一阶。
虽然唐朝的文官与武官不设正一品,并不是真正的没有,详见天策上将。
正一品——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天策上将。
太师:又名太宰,掌邦治,为六卿之首。
太傅:起始于春秋时期的晋国,为国王的辅佐大臣与皇帝老师(辅弼官,国王年幼或缺位时他们可以代为管理国家),掌管礼法的制定和颁行,三公之一。
太保:从周朝开始设置,负责监护和辅佐年幼的国君。
太尉:西汉称太尉,为最高军事长官,与丞相、御史大夫并称三公。
太尉往往在国家有重大军事行动时才任命,事毕则改官。
西汉军制,平时朝廷军队分隶卫将军和诸校尉,战时任命骠骑将军、车骑将军或材官将军等诸将军指挥,太尉是皇帝在军事上的最高顾问,多半不直接领兵。
司徒:西周始置,位次三公,与六卿相当,与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并称“五官”,金文多作“司土”,与司马、司工(即司空)合称“三有司”。
是管理土地、人民的官,与后世的户部尚书相当。
司空:西周始置,位次三公,与六卿相当,与司马、司寇、司士、司徒并称五官,掌水利、营建之事,金文皆作司工。
天策上将:复杂,再议。
从一品——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骠骑大将军、禁军统领、禁军护将军、天子随护将领。
太子太师:东宫三师,或称太子三师,是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的合称。
从一品官。
辅导皇太子的官员,一般以位高望重的大臣兼任,亦有专任者。
而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也合称东宫三少,为东宫三师的辅官。
东宫三师与东宫三少后世渐为荣誉职,单纯成为高级虚衔,并不负责教导太子的业务。
骠骑大将军:汉武帝元狩二年起开始设置骠骑将军,职位与俸禄与大将军等同;东汉及以后各代都有设立。
唐朝行政级别一览表
温馨小提示: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关于唐朝行政级别一览表的文章,文章是由本店铺通过查阅资料,经过精心整理撰写而成。
文章的内容不一定符合大家的期望需求,还请各位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下载。
本文档下载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任意改写,从而已达到各位的需求。
愿本篇唐朝行政级别一览表能真实确切的帮助各位。
本店铺将会继续努力、改进、创新,给大家提供更加优质符合大家需求的文档。
感谢支持!(Thank you for downloading and checking it out!)阅读本篇文章之前,本店铺提供大纲预览服务,我们可以先预览文章的大纲部分,快速了解本篇的主体内容,然后根据您的需求进行文档的查看与下载。
唐朝行政级别一览表(大纲)一、唐朝行政级别概述1.1唐朝行政体制的演变1.2唐朝行政级别的分类二、唐朝的行政区划2.1唐朝的道2.1.1道的设置与职能2.1.2各道的地理位置及特点2.2唐朝的府、州2.2.1府、州的设置与职能2.2.2各府、州的地理位置及特点2.3唐朝的县2.3.1县的设置与职能2.3.2各县的地理位置及特点三、唐朝官职与行政级别3.1唐朝的官职体系3.1.1三省六部制3.1.2九品中正制3.2唐朝官职与行政级别的对应关系3.2.1宰相、尚书等高级官员3.2.2郡守、县令等地方官员3.2.3唐朝的品级制度四、唐朝行政区划与官职的变迁4.1唐朝行政区划的调整4.1.1道的调整4.1.2府、州的设置与撤销4.2唐朝官职的变迁4.2.1官职的增设与废除4.2.2品级制度的调整五、总结5.1唐朝行政级别的特点5.2唐朝行政体制对后世的影响一、唐朝行政级别概述唐朝行政级别概述唐朝行政体制的演变和行政级别的分类是唐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唐朝时期,行政体制经历了多次变革,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行政管理体系。
同时,唐朝行政级别分为九品,每个品级又有正副之分,共计十八级。
以下是关于唐朝行政级别概述的详细内容。
唐朝官制——精选推荐
唐朝官制唐朝(公元618—907年)官制基本承袭隋制⽽⼜有所发展。
(1)中央官 唐朝中央机构由政事堂、台省、卿监、南北衙卫军及东宫官属⼏个部分组成。
政事堂,唐初设于门下省,为宰相议事之所。
唐朝宰相不同于秦汉,主要区别是宰相集体共同论执朝政,⽽不是以个⼈尊官独掌相权。
唐初宰相由两类⼈构成,⼀类是三省长官,即门下侍中、中书令、尚书左右仆射,称为四辅;⼀类是他官加“参预朝政”、“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衔者。
他们都是“兼职宰相”,各有本署事务。
所以,宰相通常是上午在政事堂议事,下午回本署办公。
军国⼤政及五品以上官员的任免黜陟,均由政事堂会议商定,然后奏请皇帝批准。
⾼宗时候,政事堂徙于中书省。
尚书省长官⽆加衔的反⽽不是宰相。
⽞宗开元⼗⼀年(公元723年),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下设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分曹办事,从议事所变为办公处。
唐后期宰相的名号基本是“同平章事”。
台省指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和御史台。
三省仍然是正式机构。
尚书省是最⾼政务机构,负责执⾏经中书省起草、门下省审核、最后由皇帝批准的各项诏令。
长官是尚书令,因唐太宗即位前曾任此职,此后⾂下不敢居此职,遂以左右仆射为尚书省长官。
尚书省有⼀个总机关,称尚书都省。
都省中设尚书左丞和尚书右丞,分掌左右两司,左司管吏、户、礼三部,右司管兵、刑、⼯三部。
都省通常不直接参预六部事务,只是实⾏政务督察。
左右仆射位⾼⽽不任事,也不得随意⼲预都省事务,都省事务实际上由左右丞负责,所以左右丞在唐代事权很重。
其下⼜有左右司郎中、左右司员外郎、都事。
吏、户、礼、兵、刑、⼯六部长官是尚书、侍郎。
尚书在唐初位望甚隆,中唐以后成为⾼级官员的迁转之阶,侍郎真正掌握⼀部之实权。
吏部下设吏部、司封、司勋、考功四司,分掌官员的选授、封爵、勋赏与考课。
户部下设户部、度⽀、⾦部、仓部四司,分掌户⼝贡赋、财政收⽀、钱⾕出纳等事。
礼部下设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四司,分掌礼仪、祠祭、宴享、朝聘等事。
唐代官职体系表
唐代官职体系表唐代官职体系表⽬录1中央官制1.1三省六部1.2九寺五监1.3宫廷侍从机构2地⽅官制3武官系统4官员品级5唐代官职⼀览唐代官制分中央官制、地⽅官制、少数民族政权的职官制⼏个⽅⾯。
唐代的官制基本是沿袭隋制。
《新唐书·百官志》云:“唐之官制,其名号禄秩虽因时增损,⽽⼤抵皆沿隋故。
”以皇帝为⾸的封建国家体制,在唐⾼祖武德时期就⽐较完备地建⽴起来。
皇帝掌握着国家的最⾼权⼒,操有对⼀切⾂民⽣杀予夺的⼤权。
法律和法令都以皇帝的名义颁布,皇帝有权修改法律和法令,并可以不受法律和法令的约束。
在皇帝之下,有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等职官体系。
在中枢机构中,制令机关、封驳审议机关与⾏政事务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头衔的官员,他们更易于被君主控制 .三省六部1.中书省(决策机关)设中书令两⼈,正⼆品。
中书侍郎两⼈,正三品。
中书舍⼈六⼈,正五品上。
属下官员包括,主书四⼈,从七品上。
主事四⼈,从⼋品下。
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夫四⼈,右补阙六⼈,右拾遗六⼈,起居舍⼈⼗六⼈,皆从六品上。
中书省下⼜设有集贤殿书院,有学⼠,直学⼠,侍读学⼠,修撰官。
2.门下省(审议机关)设侍中⼆⼈,正⼆品。
侍郎⼆⼈,正三品。
左散骑常侍,正三品下。
属下官员包括,录事四⼈,从七品上。
主事四⼈,从⼋品下。
左补阙六⼈,从七品上。
左拾遗六⼈,从⼋品上。
起居郎⼆⼈,从六品上。
典仪⼆⼈,从九品下。
城门郎四⼈,从六品上。
符宝郎四⼈,从六品上。
门下省下⼜设有弘⽂馆,有学⼠,校书郎官职。
3.尚书省(执⾏机关)设尚书令⼀⼈(因太宗曾任此职,故不授予⾂下)尚书左仆射⼀⼈,从⼆品。
尚书右仆射⼀⼈,从⼆品。
尚书左丞⼀⼈,正四品上。
尚书右丞⼀⼈,正四品下。
(左丞管理吏、户、礼三部,右丞管理兵、刑、⼯三部)属下官员包括,郎中⼆⼈,从五品上。
员外郎⼆⼈,从六品上。
都事⼗⼆⼈,从七品上。
主事⼗⼆⼈,从⼋品下。
尚书省下⼜设有六部:吏部设尚书⼀⼈,正三品。
唐朝国家管理制度
唐朝国家管理制度唐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辉煌的时期,其国家管理制度中有很多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地方。
唐朝的国家管理制度是一个总揽全局的制度,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方面面都具有独特的特点。
在唐朝的国家管理制度中,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地方。
政治制度唐朝的政治制度主要由官制、选官制度和声望权力制衡构成。
唐朝的官制分为三公九卿,三公分别是尚书令、侍中和中书令,九卿则是司农卿、户部卿、工部卿、刑部卿、兵部卿、度支卿、吏部卿、户部卿和礼部卿。
官制赋予了政府官员权力与责任,保障了政府按规范的程序进行运作,避免了过多权利的滥用。
而选官制度则对政府官员的选拔有一定的规范,选官主要依据考试制度,唐朝时期有科举制度,并对贤能有会的人提供了广泛的进入政府官员行列的机会。
由此,唐朝政府官员的能力往往比较强大,也使得政府的运作更加高效。
声望权力制衡则是唐朝政权机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指地方上的一些有名望的人,往往具有一定的在寺庙中信望,接纳民众的权力。
唐朝时期的这一制度,使得政府官员不敢蛮横,能保护了民众的利益。
经济制度唐朝的经济制度主要是税收、贸易、货币制度和土地制度等。
唐朝的税收制度主要有田赋和丁役两种形式,尤其是田赋,是唐朝时期的主要税收形式。
田赋实行的是按农田收成的一定比例缴纳的税收,这种形式能够有效的确保政府的财政收益,也对地方经济有一定的等级意义。
唐朝的贸易制度相对而言比较发达,出现了一些货币经济,俸禄、遣唐使、设使库等项目的设立和实行,使得中外贸易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而且,唐朝时期还开展有潼、张、蜀、茶、茶马等贸易,使得很多地方都有了交流。
土地制度方面,唐朝时期实行“完善土地法”,鼓励农业,发展农桑种植,使得农业得到了发展。
总之,唐朝时期的经济制度为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军事制度唐朝的军事制度主要是战争指挥及各个军队的管理制度。
唐朝时期,建立了专门的武官系统,使得武官得到了长期的支持,也让军队得到了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唐朝官制
大致上延续了隋朝的体制,主要分为省、台、寺、监四大组成部分。
省
唐朝的中央政府有六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秘书省、殿中省、内侍省。
1.中书省(决策机关)设中书令两人,正二品。
中书侍郎两人,正三品。
中书舍人六人,正五品上。
属下官员包括,主书四人,从七品上。
主事四人,从八品下。
右散骑常侍二人,右谏议大夫四人,右补阙六人,右拾遗六人,起居舍人十六人,皆从六品上。
中书省下又设有集贤殿书院,有学士,直学士,侍读学士,修撰官。
2.门下省(审议机关)设侍中二人,正二品。
侍郎二人,正三品。
左散骑常侍,正三品下。
属下官员包括,录事四人,从七品上。
主事四人,从八品下。
左补阙六人,从七品上。
左拾遗六人,从八品上。
起居郎二人,从六品上。
典仪二人,从九品下。
城门郎四人,从六品上。
符宝郎四人,从六品上。
门下省下又设有弘文馆,有学士,校书郎官职。
3.尚书省(执行机关)设尚书令一人(因太宗曾任此职,故不授予臣下)。
尚书左仆射一人,从二品。
尚书右仆射一人,从二品。
尚书左丞一人,正四品上。
尚书右丞一人,正四品下。
(左丞管理吏、户、礼三部,右丞管理兵、刑、工三部)
属下官员包括,郎中二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
都事十二人,从七品上。
主事十二人,从八品下。
尚书省下又设有六部:
吏部设尚书一人,正三品。
侍郎二人,正四品上。
郎中二人,正五品上。
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
司封、司勋、考功三司,各设郎中一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
主事三人,从八品下。
户部设尚书一人,正三品。
侍郎二人,正四品下。
郎中二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
度支、金部、仓部三司,各设郎中一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
主事三人,从八品下。
礼部设尚书一人,正三品。
侍郎一人,正四品下。
郎中一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
部、膳部、主客三司,各设郎中一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
主事二人,从八品下。
兵部设尚书一人,正三品。
侍郎二人,正四品下。
郎中二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
职方、驾部、库部三司,各设郎中一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
主事二人,从八品下。
刑部设尚书一人,正三品。
侍郎一人,正四品下。
郎中二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
都官、比部、司门三司,各设郎中一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
主事二人,从八品下。
工部设尚书一人,正三品。
侍郎一人,正四品下。
郎中一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
屯田、虞部、水部三司,各设郎中一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
主事二人,从八品下。
4.秘书省(掌经籍图书)设秘书监一人,从三品。
秘书少监二人,从四品上。
秘书丞一
人,从五品上。
属下官员包括,秘书郎三人,从六品上。
校书郎十人,正九品上。
正字四人,正九品下。
秘书省下又设有著作局,有著作郎,著作佐郎官职。
5.殿中省(掌天子服御)设殿中监一人,从三品。
殿中少监一人,从四品上。
殿中丞二人,从五品上。
殿中尚医二人,正六品上。
主事二人,从九品上。
殿中省下又设有食、药、衣、舍、乘、辇六局,各局有奉御、直长官职。
台
唐有二台,御史太与司天台。
1.御史台(监察机构)设御史大夫一人,正三品。
御史中丞二人,正四品下。
御史台下设三院,台院、殿院、察院。
台院设侍御史六人,从六品下。
殿院设殿中侍御史九人,从七品下。
察院设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
2.司天台(又称太史局)设司天监一人,正三品。
司天少监二人,正四品下。
司天丞一人,正六品上。
主簿二人,正七品上。
主事一人,正八品下。
司天台下设春、夏、秋、冬四官,皆正五品上。
寺
唐有九寺,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
每寺均设有正卿一人,正三品。
少卿一人,正四品上。
寺丞二人,从五品/六品。
主簿二人,从七品上。
博士四人,从七品上。
太祝六人,正九品上。
监
唐有五监,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
1.国子监:设祭酒一人,从三品。
司业二人,从四品下。
监丞一人,从六品下。
主簿一人,从七品下。
录事一人,从九品下。
2.少府监:设正监一人,从三品。
少监二人,从四品下。
监丞六人,从六品下。
主簿二人,从七品下。
录事二人,从九品下。
3将作监;设正监一人,从三品。
少监二人,从四品下。
监丞四人,从六品下。
主簿二人,从七品下。
录事二人,从九品下。
4.军器监:设正监一人,正四品。
监丞一人,正七品上。
主簿二人,正八品下。
录事一人,从九品下。
5.都水监:设使者二人,正五品上。
监丞二人,从七品上。
主簿二人,从八品下。
录事一人,从九品下。
补充:唐朝仍然设有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的职位,但很少授予大臣,所以实际上掌握宰相权力的是挂着“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头衔的官员,他们更易于被君主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