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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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省纪委、市纪委及省卫生厅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根据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公立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和“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的要求,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以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为载体,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制约监督为手段,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着力构建医院权力运行风险明确、监控有力、预警及时、处置得当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积极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新机制,促进医院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兼顾。把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与医院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实现廉洁风险防控与各项工作的统筹兼顾、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推动医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2、坚持结合实际、注重创新。紧密结合医院改革发展实际,把握新形势下医疗机构反腐倡廉纠风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实践、不断创新,努
力探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
3、坚持依法依规、遵循规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权力运行的规律,规范权力行使的环节和流程,建立实用、有效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
4、坚持重点突出、务求实效。在全面查找和评估风险的基础上,以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易发多发的主要部位为重点,突出重要权力和权力行使的关键环节,提高预警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明确、简便易行、务求实效。
(三)目标任务
1、建立廉洁风险防控评估防范机制。全面查找权力运行环节中存在的廉洁风险,有针对性进行科学分析、识别、评估,并动态采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廉洁风险信息,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预警,强化监管措施,提高廉洁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建立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依法科学设置权力运行流程,实现权力的有效制约,把公开透明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结果的各个环节,实现动态公开。
3、建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对监控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做出分析评估,科学评价权力运行状况,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行。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管理权力廉洁风险防控。根据《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附件一),把决策、基建、采购、人事、财务等管
理权力纳入重点监控范围,通过设置“内控点” 实施过程动态监控。一是决策权。要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监控;二是基建权,要强化对“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落实情况的监控,重点防范招投标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廉洁风险;三是采购权。重点加强药品、设备、试剂、耗材等物资采购的监管,凡按上级规定应参加统一集中采购的,必须参加统一采购。规定医院可以自己采购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由医院统一组织集中采购。新药进医院必须经过药事委员会集体决定。四是人事权,强化对干部任用、人员招聘、职称评审、编制管理、转岗和执业资格管理的监控,坚持集体讨论、公开选拔、程序规范、结果公示;五是财务权,强化对资金集中统一管理、执行财务内控制度和基建项目、大额购置、专项资金等重点支出的监控。实行因公出国、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费用公示制度。
(二)开展职业权力廉洁风险防控。根据《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廉洁风险防控规则》(附件二),针对社会普遍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医德医风、临床诊疗、临床用药、医用耗材和试剂使用、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医疗收费、统方管理等为重点,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行指标控制,规范诊疗服务行为,防止收受“红包”、回扣、过度检查治疗、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一是规范临床诊疗。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改进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临床路径管理为抓手,加强临床诊疗管理,强化对入径标准、路径管理和路径变异的监控。二是规范临床用药。根据医院和科室情况核定大处方的量化指标,制定使用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的比率,对超额者进行预警,
加强抗菌药物使用和超限处方的监控。落实处方点评、临床用药“双十”等制度,公示药品异动情况。三是规范医用耗材使用。建立耗材使用目录,实行严格的耗材资质审查和产品验收制度。四是规范医用试剂使用。严格试剂验收、保管和使用程序,严密出入库手续,严防发生质量事故和违规行为。五是规范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开展检查阳性率和重复检查监控,对检查阳性率低于70%的科室、无诊疗意义的重复检查进行重点审查和处理。六是规范医疗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药品、耗材加成标准,对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进行严格审查和严肃处理。七是规范统方管理。健全统方管理制度,加强对药房、信息科等重点部门人员管理和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防止商业目的统方。
(三)开展供应商诚信管理。严格规范供应商的资质和信用管理。一是实施诚信准入制度。凡与医院建立相对稳定业务联系的供应商,必须经医院专门委员会论证后,由院务会集体研究确定。不符合国家、省管理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建立业务联系。二是实施诚信承诺制度。供应商与医院签订业务合同,必须在合同中设置不得收、送商业贿赂的条款,并明确约定法律责任。建立供应商廉洁诚信电子档案,接受干部职工监督。三是实施诚信评估制度。对供应商廉洁守信、依法经营情况,每年全面评估和分级排队,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四是实施诚信捐赠制度。认真执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供应商自愿捐赠资助医院,不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的条件,不得与销售商品或有偿服务挂钩。供应商对医院自愿捐赠资助,必须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