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烟矿山分公司平龙大洞鬼门关通风井“”冒顶片帮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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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双鸭山煤矿“11.28”顶板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关于黑龙江双鸭山煤矿“11.28”顶板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关于黑龙江双鸭山煤矿“11.28”顶板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一、辨识概况2023年11月28日14时,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双阳煤矿二水平西五采区十层左二片准备队安装工作面发生一起事故,初步分析为冲击地压事故,事故造成H人遇难。

据了解,当班下井487人,其中作业区域45人,事故发生后撤出34人。

该矿为国有重点煤矿,核定生产能力200万吨/年,高瓦斯,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无冲击地压。

根据上级监管部门要求“立即开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并制定相应的管控和整改措施,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和掘进作业",为深刻汲取以上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严防此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矿井开展此次瓦斯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

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小组事故发生后,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队负责人,针对事故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辨识会议,对矿井存在的顶板安全风险进行专项辨识,识别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

(-)成立专项辨识评估领导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防突矿长成员:副总工程师及一线科室、区队负责人(二)领导组职责1收集与此次事故相关的信息资料。

2.针对本次事故,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开展顶板管理方面专项风险辨识评估,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3.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提升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对风险管控措施进行落实。

4.组织将风险辨识评估成果应用于设计方案、作业规程等技术资料中。

三、矿井相关信息(-)基本信息XXXX(二)矿井顶板管理情况1.采掘工作面部署情况。

目前,矿井布置1个采区。

目前矿井共布置3个采掘工作面,其中1个采煤工作面为XXX综采工作面,1个煤巷掘进工作面为XXX上付巷,1个岩巷掘进工作面为XXX底抽巷回风联巷,其它地点以巷道维修及标准化治理为主。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矿山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矿山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矿山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1.10.20•【文号】矿安〔2021〕160号•【施行日期】2021.10.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矿山事故情况的通报矿安〔2021〕1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今年国庆节前后,全国共发生10起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8人死亡,其中,内蒙古、黑龙江、陕西接连发生3起较大矿山事故,共造成10人遇难,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

此外,陕西还发生1起泥石流引发的矿山灾害,造成4人死亡。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9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汇能煤电集团巴隆图煤炭有限公司露天煤矿(以下简称内蒙古巴隆图煤矿)发生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

10月7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鹿山优质煤有限公司二井(以下简称黑龙江鹿山二井)发生冲击地压事故,造成7人被困,经57小时全力救援,4人获救、3人遇难。

10月9日,陕西省宝鸡市太白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因连日降雨,发生山体滑坡,致使巷道上方地表低洼处顶板塌陷,约800立方米泥石流涌入井下巷道,造成4人死亡。

10月11日,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彬长矿业胡家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胡家河煤矿)综放工作面回风巷超前25米至90米段发生冲击地压事故,造成4人死亡、6人重伤、20人轻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近期接连发生多起事故,充分暴露出一些矿山企业依然存在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等突出问题。

一是违章指挥。

内蒙古巴隆图煤矿未按照废旧巷道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违章安排工人挖开已经填埋的塌陷口,查看废旧巷道走向。

陕西胡家河煤矿明知综放工作面布置在冲击地压煤层,在没有卸压到位的情况下,违规安排6个区队、145人在该工作面平行作业,违规组织生产。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关于涿鹿县吉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11”冒顶片帮事故的通报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关于涿鹿县吉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11”冒顶片帮事故的通报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关于涿鹿县吉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11”冒顶片帮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2.04.20•【字号】冀安委办〔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河北省应急管理厅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关于涿鹿县吉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11”冒顶片帮事故的通报冀安委办〔2022〕13号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保定、邢台、邯郸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4月11日7时10分左右,张家口市涿鹿县吉庆矿业有限公司公司井下两名工人在顶板检撬排险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顶板冒落事故,两人被落石砸中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核查,事故直接原因是撬毛工违章作业,上部不稳定岩体突然冒落,造成作业人员被砸;间接原因是矿山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撬毛工安全意识差,监护、站位不符合安全要求,作业前未认真观察作业环境,盲目检撬顶板,矿山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顶板安全管理不到位。

这起事故发生在全省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期间,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复工复产后急功近利、急于生产建设,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执行,冒险盲干蛮干、违章作业等问题突出;暴露出部分基层部门未深刻吸取去年我省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期间事故多发的事故教训,未认真贯彻执行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存在复工复产验收不深入、把关不严格、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4月18日上午8时10分,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金日晟重新集铁矿发生一起重大涉险火灾事故,铲运机在井下临时维修点加油过程中着火,18人被困。

经全力救援17人获救,1人死亡。

事故暴露出一些矿山企业红线意识淡薄、重生产轻安全,只顾设备生产出矿、不顾设备维护保养,重点区域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6时30分,工人陆续到达各自作业点。采煤班在准备工作完成后,开始从 67号支架向下割煤;掘进一区7人在310702回风巷距采面上出口约89米处钻场出渣,9人在310702回风巷距采面上出口约1200米处施工钻场;巷修工区3人在回风巷运送喷浆用料,4人在310702综采面为上隅角隔离墙做喷浆准备工作,抽采工区1人在采面回风巷接机尾电机冷却水管。
事故发生时,井下布置有310702综采面,南采区总回风上山(+1330米~+1470米)、312西翼中煤组运输下山、312西瓦斯巷、313回风石门(停掘)、313轨道石门回风联络巷等5个掘进工作面。事故发生在310702综采面。
(三)事故区域及事故点简况。
1、事故地点整体概况。
310702综采面布置于7号煤层,该煤层原始瓦斯含量8.56立方米/吨,原始瓦斯压力0.24兆帕,煤层透气性系数0.6166;采面平均走向长度1750米,平均斜长147米,倾角27度,煤厚2米,可采储量74.16万吨;采面绝对瓦斯涌出量35.56立方米/分钟,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310702综采面刮板输送机机尾电机内腔爆炸,产生冲击波和明火;冲击波破坏310702回风巷上出口往外121米至129米处两趟瓦斯抽放管,管内瓦斯溢出达到爆炸浓度,电机内腔爆炸产生的明火引起局部瓦斯爆炸。
(二)间接原因。
1.大河边煤矿。
(1)机电管理混乱。310702综采面机尾电机未按照“低速启动、高速运行”的使用规定,长期在低速功率状态下运行;事故电机过流保护整定值的计算依据未按照电动机实际运行功率整定,整定值过大,过流保护失效;事故电机无升井检修记录、无入库记录,设备入井前检查及现场检查流于形式。
该刮板输送机在运转过程中,经常发生频繁启动,输送机负荷过大、链条卡住不能移动等情况;也发生过机头堆链、飘链、掉链及控制按钮故障不能及时停机等情况。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本溪市大北山铁矿有限公司“10·18”冒顶片帮事故通报的通知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本溪市大北山铁矿有限公司“10·18”冒顶片帮事故通报的通知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本溪市大北山铁矿有限公司“10·18”冒顶片帮事故通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10.31•【字号】•【施行日期】2017.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本溪市大北山铁矿有限公司“10·18”冒顶片帮事故通报的通知各区市、先导区安监局,市属以上非煤矿山企业:现将《关于本溪市大北山铁矿有限公司“10?18”冒顶片帮事故的通报》(辽安监非煤〔2017〕4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如下要求:1.各相关地区要加强对已废弃、停产地下矿山的安全管理。

废弃矿井要严格井口封堵措施,并不定期地进行巡查检查,防止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发生;停产地下矿山,要严格抽水作业管理制度落实,特别是要佩戴好防护器材,完善各种应急防范措施。

2.各相关地区及市属非煤矿山企业,要在前期非煤矿山大检查基础上,认真总结,查找不足,按照“四个清单”的要求形成闭环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长效机制,按照属地分级监管原则,严格落实复产验收程序,特别进入冬季,部分矿山将要停产,要采取断电、清理边坡浮石,安排值班人员巡查检查等措施,进一步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市所有非煤矿山保持安全稳定。

联系人:王群陈照天电话:83722811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31日关于本溪市大北山铁矿有限公司“10·18”冒顶片帮事故的通报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18日,本溪市大北山铁矿有限公司发生1起冒顶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初步核实,10月18日,该公司施工单位浙江南源矿建有限公司,安排2名工人到一lOm水平进行安全巡查,在巡查到25穿脉一号切巷时,其中1名工人被突然冒顶的碎石压埋,经抢救无效于10月19日死亡,另1名工人无事。

河北恒辉矿业有限公司“6·12”冒顶片帮事故的调查报告

河北恒辉矿业有限公司“6·12”冒顶片帮事故的调查报告

河北恒辉矿业有限公司“6·12”冒顶片帮事故的调查报告2013年6月12日13时10份,河北恒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铁矿)发生冒顶片帮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2万元。

2013年6月12日下午14时沙河市安监局接恒辉铁矿报告称:该矿-90米水平1号铲车巷突发片帮事故,造成注浆队职工李柱林被埋。

沙河市安监局接报后按规定上报了沙河市政府和邢台市安监局,沙河市政府立即组织安监局相关人员召开专门会议,成立了“河北恒辉矿业有限公司‘6·12’片帮事故安监局应急救援组”,市政府、安监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

按照救援方案经过积极抢救,在7月3日早7点搜救出被埋人员。

沙河市安监局续报给沙河市政府、邢台市安监局。

按照市政府批示,2013年7月8日沙河市政府安委办成立了由安监、公安、监察、检察、人劳、工会和白塔镇等单位组成的河北恒辉矿业有限公司“6·12”冒顶片帮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和多方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3年6月12日12点40分左右,李晓广在-100米水平177号充填现场查看充填情况时发现左帮锚杆网片变形,随即到-90米水平查看有无异常,发现1号铲车巷设置的栅栏及警示标志被移开,里面李柱林在拆卸废弃注浆机配件。

李晓广喊话通知李柱林赶快撤离。

李柱林出来后因忘记带出工具包,随即又返回拿工具包,出来时旁边采空区发生片帮,将李柱林陷入。

事故发生后,恒辉铁矿积极抢救,7月3日早7点搜救到李柱林尸体。

至此,恒辉铁矿“6·12”冒顶片帮事故共造成李柱林1人死亡。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安全管理人员李晓广立即通过-90米水平调度室电话向矿长王利涛报告。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三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三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三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9.10•【文号】安委办[2010]18号•【施行日期】2010.09.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三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安委办〔2010〕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2009年9月8日,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10年1月5日,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立胜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2010年6月2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对以上三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按规定向有关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事故结案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现将3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一、2009年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经查,该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共造成76人死亡、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86.4万元。

(一)事故煤矿基本情况。

该矿始建于1993年4月。

1996年1月,经原河南省煤炭工业厅批准,新成立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属新华区全民所有制企业。

2001年12月,经平顶山市煤炭工业局批复,该矿核定生产能力6万吨/年。

2003年,新华区四矿通过整体转让方式改制为私营企业(证照未变更,仍为地方国有煤矿),事故发生时矿长李新军,实际控制人张培举。

该矿持有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该矿为立井开拓,共有三个立井,分别为主井、副井、风井。

煤矿事故案例汇编

煤矿事故案例汇编

事故案例汇编目录第一部分亡人事故 (1)一、顶板事故 (1)1、大隆矿“1981.1.17”顶板事故 (1)2、大隆矿“1981.5.23”顶板事故 (1)3、大隆矿“1981.7.7”顶板事故 (2)4、大隆矿“1982.4.10”顶板事故 (3)5、大隆矿“1982.4.22”顶板事故 (5)6、大隆矿“1983.7.19”顶板事故 (6)7、大明一矿“1984.10.22” 片帮事故 (6)8、大明一矿“1985.1.13”顶板事故 (7)9、大隆矿“1985.10.7”片帮事故 (8)10、晓明矿“1985.10.8”片帮事故 (9)11、晓明矿“1986.9.27”片帮事故 (10)12、小青矿“1987.1.16”顶板事故 (11)13、大隆矿“1987.8.7”顶板事故 (13)14、晓明矿“1988.3.26”顶板事故 (14)15、大隆矿“1988.6.16”顶板事故 (16)16、大隆矿“1988.10.11”顶板事故 (17)17、小青矿“1989.1.22”顶板事故 (17)18、大隆矿“1989.11.19”顶板事故 (19)19、小青矿“1989.3.24”片帮事故 (20)20、小青矿“1989.7.28”顶板事故 (21)21、大明一矿“1989.8.27”顶板事故 (22)22、大隆矿“1990.5.12”顶板事故 (23)23、小青矿“1991.10.19”片帮事故 (24)24、大隆矿“1991.2.11”顶板事故 (25)25、晓南矿“1991.9.3”顶板事故 (26)26、大兴矿“1992.11.15”片帮事故 (28)27、大兴矿“1992.12.30”顶板事故 (28)28、晓南矿“1992.7.15”顶板事故 (30)29、小康矿“1992.7.28”顶板事故 (30)30、大兴矿“1993.12.30”顶板事故 (31)31、小康矿“1993.7.10”坠落事故 (32)32、晓明矿“1993.7.27”片帮事故 (32)33、大明一矿“1994.1.10”顶板事故 (33)34、大隆矿“1994.1.4”顶板事故 (34)35、大隆矿“1994.1.7”顶板事故 (35)36、晓明矿“1994.12.15”顶板事故 (36)37、晓明矿“1995.1.3”顶板事故 (37)38、大隆矿“1995.4.11”顶板事故 (38)39、大明一矿“1995.7.20”顶板事故 (39)40、大兴矿“1996.11.7”顶板事故 (40)42、大兴矿“1996.8.18”片帮事故 (42)43、小青矿“1997.3.1”顶板事故 (43)44、晓明矿“1997.8.14”顶板事故 (45)45、小青矿“1998.5.29”顶板事故 (47)46、晓南矿“1998.6.18”顶板事故 (48)47、小青矿“1998.8.30”顶板事故 (49)48、大明一矿“2003.9.20”顶板事故 (50)49、小康矿“2005.8.24”顶板事故 (51)50、晓明矿“2007.5.28”冒顶事故 (53)51、大兴矿“2007.7.12”顶板事故 (55)二、瓦斯事故 (56)1、晓明矿“1971.10.28”瓦斯爆炸事故 (56)2、大隆矿“1980.3.19”瓦斯窒息事故 (59)3、大隆矿“1980.5.16”瓦斯爆炸事故 (60)4、小青矿“1991.9.21”瓦斯爆炸事故 (61)5、大隆矿“1993.1.22”CO中毒事故 (63)6、大明矿“2005.1.2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64)三、机电事故 (66)1、大隆矿“1980.2.5”电梯事故 (66)2、晓南矿“1983.3.17”机械事故 (67)3、晓明矿“1983.8.5”触电事故 (68)4、小青矿“1985.4.21”触电事故 (69)5、晓南矿“1985.7.23”触电事故 (71)6、大隆矿“1985.7.5”触电事故 (72)7、小青矿“1985.11.29”机械事故 (73)8、晓南矿“1986.10.20”机械事故 (74)9、大明一矿“1986.10.7”机械事故 (76)10、大隆矿“1986.8.11”触电事故 (76)11、小青矿“1988.2.19”机械事故 (77)12、大明一矿“1988.5.17”机械事故 (78)13、小青矿“1990.3.1”机械事故 (79)14、大隆矿“1991.8.21”触电事故 (80)15、晓明矿“1992.7.21”触电事故 (81)16、晓明矿“1990.7.21”触电事故 (82)17、大兴矿“1992.7.25”触电事故 (83)18、大兴矿“1993.7.5”机械事故 (84)19、大隆矿“1995.7.28”机械事故 (85)20、小康矿“1996.8.7”电梯事故 (86)21、晓南矿“1999.6.29”机械事故 (87)22、小青矿“1999.9.16”触电事故 (88)23、晓明矿“2000. 2.20”机械事故 (89)24、大隆矿“2000.4.1”机电事故 (90)25、大兴矿“2000.5.19”机电事故 (92)四、运输事故 (95)1、晓明矿“1980.3.15”提升事故 (95)2、大隆矿“1981.11.27”跑车事故 (97)3、大隆矿“1981.12.25”提升事故 (97)4、大隆矿“1981.8.11”运输事故 (99)5、晓明矿“1982.4.9”运输事故 (100)6、大隆矿“1982.9.2”刮板输送机事故 (100)7、大隆矿“1983.2.19”运输事故 (102)8、大隆矿“1983.4.8”运输事故 (103)9、晓明矿“1984.10.8”运输事故 (104)10、大隆矿“1985.2.15”胶带输送机事故 (105)11、小青矿“1985.4.6”提升事故 (106)12、小青矿“1985.8.15”运输事故 (107)13、大隆矿“1986.8.2”刮板输送机事故 (109)14、小青矿“1987.11.17”刮板输送机事故 (110)15、小青矿“1987.4.19”运输事故 (112)16、大隆矿“1987.6.22”运输事故 (113)17、大明一矿“1987.7.19”刮板输送机事故 (114)18、晓明矿“1987.8.22”胶带输送机事故 (115)19、小青矿“1988.12.6”运输事故 (116)20、晓明矿“1988.2.8”跑车事故 (117)21、晓南矿“1988.8.8”提升事故 (118)22、晓南矿“1988.9.7”跑车事故 (119)23、晓南矿“1989.11.27”跑车事故 (121)24、小青矿“1989.5.8”跑车事故 (122)25、大兴矿“1990.11.7”跑车事故 (123)26、小康矿“1990.12.3”刮板输送机事故 (124)27、小青矿“1990.4.16”跑车事故 (125)28、晓明矿“1991.12.19”胶带输送机事故 (126)29、晓明矿“1991.3.14”刮板输送机事故 (127)30、晓南矿“1991.3.6”运输事故 (128)31、大兴矿“1991.6.21”运输事故 (129)32、晓南矿“1991.9.18”跑车事故 (130)33、大兴矿“1992.1.16”运输事故 (132)34、大兴矿“1992.11.4”运输事故 (133)35、小康矿“1992.2.22”运输事故 (135)36、大明一矿“1992.2.6”运输事故 (135)37、大隆矿“1992.2.8”运输事故 (136)38、大兴矿“1992.3.5”跑车事故 (137)39、小康矿“1992.5.2”跑车事故 (139)40、小康矿“1992.8.4”转载机事故 (139)41、小康矿“1992.9.15”转载机事故 (140)42、小康矿“1992.9.15”胶带输送机事故 (141)44、大明一矿“1993.8.1”运输事故 (142)45、大兴矿“1993.8.14”运输事故 (143)46、小青矿“1993.8.15”刮板输送机事故 (144)47、小康矿“1993.9.19”运输人事故 (145)48、小康矿“1994.2.5”运输事故 (146)49、小康矿“1994.4.8”运输事故 (147)50、大隆矿“1995.1.23”胶带输送机事故 (148)51、大隆矿“1995.7.25”运输事故 (149)52、大隆矿“1995.10.21”胶带输送机事故 (150)53、大兴矿“1995.8.9”运输事故 (150)54、小青矿“1996.1.13”运输事故 (152)55、大兴矿“1997.4.15”运输事故 (153)56、大隆矿“1997.4.16”刮板输送机事故 (154)57、晓明矿“1997.4.17”运输事故 (155)58、大隆矿“1997.4.5”运输事故 (156)59、大隆矿“1997.8.9”运输事故 (158)60、大兴矿“2000.12.28”运输事故 (159)61、大兴矿“2000.6.7”运输事故 (160)62、小康矿“2000.12.30”运输事故 (161)63、大兴矿“2001.3.17”胶带输送机事故 (162)64、晓明矿“2001.7 .26”跑车事故 (163)65、小青矿“2001.12.22”胶带输送机事故 (164)66、大隆矿“2003.7.10”转载机事故 (166)67、晓南矿“2004.10.14”胶带输送机事故 (167)68、大明二矿“2004.8.12”刮板输送机事故 (168)69、大明矿“2005.1.5”跑车事故 (170)70、小青矿“2006.5.18”运输事故 (171)71、大兴矿“2007.3.10”胶带输送机事故 (174)72、小康矿“2007.4.2”运输事故 (175)五、放炮事故 (177)1、晓明矿“1981.12.17”放炮事故 (177)2、大隆矿“1984.9.21”放炮事故 (178)3、大隆矿“1991.3.15”放炮事故 (179)4、晓明矿“1992.7.11”放炮事故 (180)5、大兴矿“1996.3.5”放炮事故 (181)六、火灾事故 (182)1、小青矿“1989.8.23”火灾事故 (182)七、其他事故 (186)1、大隆矿“1980.3.30”溜煤眼坠落事故 (186)2、晓明矿“1981.3.25”井筒坠落事故 (187)3、晓明矿“1982.10.27”污水井坠落事故 (188)4、晓明矿“1983.2.13”主井卸载仓事故 (189)5、晓明矿“1983.9.16”物体打击事故 (189)7、晓明矿“1985.1.4”副井坠落事故 (191)8、大隆矿“1985.7.15”楼房坠落事故 (192)9、晓南矿“1985.9.29”挤压事故 (193)10、晓明矿“1986.2.2”副井下坠落事故 (194)11、大隆矿“1987.11.12”物体打击事故 (195)12、大隆矿“1989.1.19”淹溺事故 (197)13、大隆矿“1990.8.24”主井装载坠落事故 (198)14、小青矿“1991.8.22”物体打击事故 (199)15、大隆矿“1992.1.28”物体打击事故 (200)16、小康矿“1992.4.11”主井装载坠落事故 (201)17、大兴矿“1993.12.12”窒息事故 (202)18、小康矿“1994.10.25”副井下坠落事故 (203)19、小青矿“1994.7.5”物体打击事故 (204)20、小青矿“1995.1.24”场内机动车事故 (205)21、大兴矿“1998.10.5”地面煤仓事故 (206)22、小青矿“2001.2.6”回风眼坠落事故 (207)23、晓南矿“2001.4.22”井下煤仓事故 (208)24、晓明矿“2001.4.28”场内机动车事故 (209)25、晓明矿“2003.5.23”物体打击事故 (210)26、小青矿“2004.9.28”井下煤仓事故 (212)第二部分人身伤害事故 (214)一、顶板事故 (214)1、大兴矿“1991.12.17”顶板事故 (214)2、大兴矿“1991.5.26”顶板事故 (215)3、小康矿“1993.12.9”顶板事故 (215)4、小康矿“1993.8.21”片帮事故 (216)5、大兴矿“2000.1.24”顶板事故 (217)6、大兴矿“2000.1.26”顶板事故 (218)7、晓南矿“2000.12.5”顶板事故 (218)8、小青矿“2000.7.20”片帮事故 (219)9、小青矿“2001.2.22”顶板事故 (221)10、小青矿“2001.4.20”片帮事故 (221)11、小青矿“2001.6.29”顶板事故 (222)12、小青矿“2001.9.7”顶板事故 (223)13、晓南矿“2002.3.3”顶板事故 (224)14、小青矿“2002.4.11”顶板事故 (225)15、小青矿“2002.8.18”片帮事故 (226)16、大平矿“2004.7.12”顶板事故 (226)17、晓南矿“2004.8.23”片帮事故 (228)18、晓南矿“2005.3.21”顶板事故 (228)19、大隆矿“2006.2.15”片帮事故 (229)20、晓南矿“2006.2.23”顶板事故 (230)21、小康矿“2006.3.30”顶板事故 (231)23、大兴矿“2006.9.18”顶板事故 (232)24、小青矿“2006.9.22”顶板事故 (233)25、大明矿“2006.9.23”片帮事故 (234)26、大兴矿“2007.1.6” 顶板事故 (235)27、晓明矿“2007.12.24”顶板事故 (236)28、晓明矿“2007.12.3”片帮事故 (237)29、矿建公司“2007.6.21”顶板事故 (238)30、小康矿“2007.7.13”顶板事故 (239)二、瓦斯事故 (240)1、大隆矿“1987.12.5”瓦斯燃烧事故 (240)2、大隆矿“2001.2.24”瓦斯燃烧事故 (241)3、大兴矿“2003.11.4”瓦斯燃烧事故 (242)4、大兴矿“2006.6.9”瓦斯燃烧事故 (245)三、机电事故 (246)1、大明一矿“1997.8.6”机械事故 (246)2、大兴矿“1998.4.25”起重事故 (247)3、大兴矿“2000.5.29”物体打击事故 (248)4、晓南矿“2000.8.18”机械事故 (249)5、小青矿“2000.8.31”起重事故 (249)6、小青矿“2001.4.10”机械事故 (250)7、大平矿“2002.12.24”触电事故 (251)8、大明一矿“2002.4.27”触电事故 (252)9、小康矿“2003.1.22”触电事故 (253)10、小青矿“2003.11.20”机电事故 (254)11、大兴矿“2003.3.17”机械事故 (255)12、小康矿“2003.3.17”起重事故 (256)13、小青矿“2003.3.31”机械事故 (257)14、小康矿“2004.3.21”机械事故 (257)15、小青矿“2004.6.18”触电事故 (258)16、晓明矿“2004.6.30”机械事故 (259)17、晓明矿“2004.8.12”机械事故 (260)18、小青矿“2004.8.15”机械事故 (261)19、小青矿“2006.10.20”触电事故 (261)20、小青矿“2006.6.1”机械事故 (263)21、大明矿“2006.7.6” 机械事故 (263)22、小青矿“2006.9.4”机械事故 (265)23、大隆矿“2007.1.2”触电事故 (266)24、大兴矿“2007.1.5”机械事故 (267)25、晓明矿“2007.1.8”机械事故 (268)26、大隆矿“2007.3.18”机械事故 (268)27、晓南矿“2007.4.19”机械事故 (269)28、大隆矿“2007.4.27”机械事故 (271)29、晓南矿“2007.5.5”触电事故 (272)31、大兴矿“2007.8.30”机械事故 (274)四、运输事故 (275)1、大兴矿“1991.2.23”运输事故 (275)2、小青矿“2000.12.11”运输事故 (276)3、晓南矿“2000.7.31”运输事故 (277)4、晓南矿“2001.6.17”运输事故 (278)5、小青矿“2001.6.22”提升事故 (278)6、小青矿“2001.6.22”运输事故 (279)7、小青矿“2001.6.24”运输事故 (280)8、晓南矿“2001.7.18”运输事故 (281)9、小青矿“2002.1.18”运输事故 (282)10、晓南矿“2002.11.1”运输事故 (283)11、小青矿“2002.12.6”刮板输送机事故 (284)12、晓南矿“2002.2.26”运输事故 (285)13、小青矿“2002.3.28”运输事故 (286)14、晓南矿“2002.3.4”运输事故 (286)15、晓南矿“2002.5.28”运输事故 (287)16、小青矿“2002.6.10”运输事故 (288)17、小青矿“2002.6.2”运输事故 (289)18、小青矿“2002.7.10”胶带输送机事故 (290)19、小青矿“2002.8.12”运输事故 (290)20、晓南矿“2002.9.25”运输事故 (291)21、晓南矿“2002.9.9”运输事故 (292)22、大平矿“2003.1.17”输送机事故 (292)23、小青矿“2003.4.12”运输事故 (293)24、大平矿“2003.6 .11”运输事故 (294)25、小康矿“2003.6.4”运输事故 (295)26、小青矿“2004.1.28”运输事故 (296)27、小青矿“2004.5.26”运输事故 (297)28、晓明矿“2005.1.3”综准队运输事故 (298)29、晓南矿“2005.3.1”运输事故 (299)30、晓南矿“2005.3.12”运输事故 (300)31、晓南矿“2005.4.29”胶带输送机事故 (302)32、小青矿“2005.5.15”运输事故 (302)33、晓明矿“2005.8.16”运输事故 (303)34、小康矿“2005.8.19”运输事故 (305)35、小康矿“2005.8.22”运输事故 (306)36、晓南矿“2006.12.15”运输事故 (307)37、大兴矿“2006.3.25”运输事故 (309)38、小康矿“2006.4.21”运输事故 (310)39、晓南矿“2006.9.2”运输事故 (310)40、晓南矿“2007.10.29”运输事故 (312)41、大隆矿“2007.4.11”运输事故 (313)43、大兴矿“2007.4.6”运输事故 (315)44、晓南矿“2007.8.10”运输事故 (317)45、大明矿“2007.8.19”刮板输送机事故 (318)46、大平矿“2007.9.13”胶带输送机事故 (320)五、放炮事故 (321)1、大明一矿“1994.12.26”放炮事故 (321)2、晓南矿“1999.11.26”放炮事故 (322)3、大兴矿“2000.2.24”放炮事故 (323)4、小青矿“2003.3.14”放炮事故 (323)5、大明矿“2006.12.15”放炮事故 (324)六、其他事故 (326)1、大兴矿“1991.12.5”坠落事故 (326)2、大兴矿“1991.2.10”坠落事故 (327)3、晓南矿“1999.5.12”事故 (328)4、晓南矿“2000.10.8”事故 (329)5、晓南矿“2000.11.15”物体打击事故 (330)6、大兴矿“2000.7.20”坠落事故 (330)7、小青矿“2001.1.14”事故 (331)8、小青矿“2001.5.24”事故 (331)9、晓南矿“2002.2.22”事故 (332)10、晓南矿“2002.9.17”事故 (332)11、小青矿“2004.3.29”事故 (333)12、晓南矿“2004.5.12”事故 (334)13、晓南矿“2004.9.25”坠落事故 (335)14、晓南矿“2005.1.11”事故 (335)15、晓南矿“2005.1.11”事故 (336)16、晓南矿“2005.11.9”事故 (337)17、晓南矿“2005.4.2”事故 (338)18、小青矿“2005.4.29”事故 (339)19、小青矿“2006.1.25”坠落事故 (339)20、大兴矿“2006.10.28”物体打击事故 (340)21、晓南矿“2006.2.9”事故 (341)22、大兴矿“2006.4.19”事故 (342)23、小青矿“2006.5.27”事故 (343)24、晓南矿“2006.6.2”事故 (344)25、晓南矿“2006.6.28”事故 (345)26、晓南矿“2006.7.26”事故 (346)27、晓南矿“2006.8.10”事故 (347)28、晓南矿“2007.5.13”事故 (348)29、大兴矿“2007.1.11”事故 (349)30、晓明矿“2007.12.24”事故 (350)31、晓南矿“2007.2.5”事故 (351)32、大平矿“2007.3.1”事故 (352)34、晓南矿“2007.3.25”事故 (353)35、大隆矿“2007.3.27”事故 (354)36、小青矿“2007.3.28”物体打击事故 (355)37、大兴矿“2007.4.23”事故 (357)38、大兴矿“2007.4.3”事故 (358)39、大兴矿“2007.5.12”事故 (359)40、大兴矿“2007.5.13”事故 (360)41、大兴矿“2007.5.16”事故 (362)42、大隆矿“2007.5.24”事故 (362)43、大隆矿“2007.5.27”事故 (364)44、晓明矿“2007.5.28”事故 (365)45、晓南矿“2007.6.20”事故 (365)46、晓南矿“2007.6.30”事故 (366)47、大平矿“2007.7.7”事故 (367)48、大平矿“2007.9.18”事故 (368)49、大兴矿“2007.9.19”事故 (369)50、大平矿“2007.9.20”事故 (370)51、大兴矿“2007.9.6”事故 (371)第三部分非伤亡事故 (372)一、顶板事故 (372)1、晓南矿“1998.7.7”顶板事故 (372)2、晓南矿“1999.8.24”顶板事故 (372)3、晓南矿“2000.4.12”顶板事故 (373)4、小青矿“2000.8.21”顶板事故 (375)5、小青矿“2003.9.22”顶板事故 (377)6、大兴矿“2007.11.24”顶板事故 (378)7、大兴矿“2007.11.4”顶板事故 (379)二、瓦斯事故 (381)1、大兴矿未投产前两次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381)2、大兴矿“1992.11.5”瓦斯燃烧事故 (382)3、晓南矿“2002.1.31”瓦斯燃烧事故 (383)4、小青矿“2005.2.6”瓦斯积聚事故 (385)5、小青矿“2005.3.27”局部通风机风量不足事故 (386)6、小青矿“2005.6.5”瓦斯超限不断电事故 (387)7、大隆矿“2006.10.27”瓦斯燃烧事故 (388)8、大兴矿“2007.12.25”瓦斯燃烧事故 (389)9、大兴矿“2007.3.18”局部瓦斯超限事故 (398)10、大兴矿“2007.4.7”掘进无计划停风事故 (399)11、大兴矿“2007.5.13”掘进无计划停风事故 (400)12、大兴矿“2007.5.3”瓦斯超限事故 (402)13、晓明矿“2007.2.9”瓦斯燃烧事故 (404)三、机电事故 (406)1、小青矿“2000.7.23”机电事故 (406)2、大兴矿“2007.4.23”中央主扇停机事故 (408)四、运输事故 (409)1、晓南矿“1999.2.6”跑车事故 (409)2、大兴矿“1997.12.29”跑车事故 (410)3、大兴矿“1998.3.18”提升事故 (411)4、晓南矿“2000.10.27”运输事故 (412)5、小青矿“2000.11.8”跑车事故 (413)6、小青矿“2000.7.25”跑车事故 (414)7、小青矿“2000.9.18”跑车事故 (415)8、小青矿“2002.1.9”跑车事故 (415)9、小青矿“2002.5.12”运输事故 (417)10、小青矿“2003.10.7”跑车事故 (418)11、小康矿“2003.12.15”跑车事故 (419)12、小青矿“2003.3.24”运输事故 (420)13、小青矿“2004.6.11”跑车事故 (421)14、小青矿“2005.1.16”运输事故 (422)15、晓南矿“2005.1.23”跑车事故 (423)16、晓南矿“2005.1.29”跑车事故 (424)17、小青矿“2005.3.10”跑车事故 (425)18、小青矿“2005.7.14”提升事故 (426)19、大平矿“2005.7.26”提升事故 (427)20、小青矿“2005.8.3”跑车事故 (429)21、小康矿“2006.1.12”跑车事故 (430)22、大兴矿“2007.1.30”提升事故 (431)23、大平矿“2007.2.3”运输事故 (432)五、放炮事故 (433)1、小康矿“1993.9.3”放炮事故 (433)六、水害事故 (434)1、大兴矿“2000.6.8”透水事故 (434)2、大明矿“2007.5.13”探放水跑水事故 (435)七、火灾事故 (437)1、晓南矿“2002.1.4”火灾事故 (437)2、小青矿“2004.5.5”火灾事故 (439)第一部分亡人事故一、顶板事故1、大隆矿“1981.1.17”顶板事故1981年1月17日16时45分,W17-1 S2炮采工作面回收班班长郝××检查完回收现场,发现中间段顶板有劲不好。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5·27”顶板事故的通报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5·27”顶板事故的通报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5·27”顶板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15.06.01•【字号】•【施行日期】2015.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5·27”顶板事故的通报各产煤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省骨干煤炭企业:2015年5月27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初步分析:该矿采用先放炮、再架设U型钢棚梁的工序扩修己三轨道四片片盘巷道(扩修前为砌碹支护),事故当班放炮后,巷道碹体片帮掉落,形成空顶区。

现场作业人员对空顶区进行临时支护后,先后架设两架棚梁。

一作业人员将身体探入第二架棚梁上方刹背巷道左帮拱肩处时,片落的一块岩石砸住该作业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反映出该矿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在架设棚梁前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二是现场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在第一架棚梁两帮角未刹背的情况下架设第二架棚梁,并将身体探入空帮区域内作业。

三是现场安全管理不力,没有及时消除扩修巷道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隐患,没有及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四是安全培训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不到位,现场作业人员没有真正吸取以往事故教训,安全意识低。

该事故是今年以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发生的第3起煤矿事故(3起事故分别占今年以来全省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50%和44.4%),再次暴露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对所属煤矿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遏制煤矿事故发生,提出以下要求:一、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停产整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要深入分析今年以来连续发生煤矿事故的原因,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防范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并于2015年6月底前到我局汇报落实情况。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三起非煤矿山伤亡事故的通报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三起非煤矿山伤亡事故的通报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三起非煤矿山伤亡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6.19•【字号】黑安监发[2009]57号•【施行日期】2009.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三起非煤矿山伤亡事故的通报(黑安监发〔2009〕57号)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促进了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1-4月,全省非煤矿山发生伤亡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2起、2人,分别下降50%。

但进入5月份以来,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连续发生3起伤亡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

这3起伤亡事故分别是:5月9日,逊克县翠宏山矿业有限公司铁多金属矿在副井-50米中段进行掘进作业时发生冒顶事故,死亡2人;5月11日,该矿在北风井310米中段清理渣石时发生冒顶事故,死亡1人、受伤1人,上述两起事故均属瞒报事故。

6月6日,庆安帝圣矿业有限公司西北河铁多金属矿在11#半勘探线100米中段掘进2#放矿溜井时发生炮烟中毒事故,死亡3人。

这3起伤亡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省部分非煤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采掘施工和井建作业安全管理混乱,安全设施不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健全,落实不到位;二是矿山企业对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以包代管,监管失控;三是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打击不力。

因此,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

非煤矿山典型的事故案例分析(图 文)

非煤矿山典型的事故案例分析(图 文)

非煤矿山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图文)-------白刚1排土场坍塌事故事故经过2008年7月某曰,某大型露天矿采矿车间排土运输司机李某,8.40左右运输当班第一排土车次到排土场,现场不见无指挥员,李某未下车直接倒车到排土眉线卸车,当大箱举升到最大角度时,后轮突然下沉,汽车翻滚到排土坡面下部,当即车毁人亡。

事故原因1.司机李某违反操作规程作业,没有下车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在排土眉线附近存在几条裂缝危险的情况下,强行卸车,后轮站立地失稳,导致事故发生。

2.指挥员未按时到岗,现场安全监督与指挥失职。

防范措施1.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制度。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强化职工劳动纪律。

2雷击爆炸事故事故经过2007年7月某曰下午,某采石场进行爆区第二次装药作业,即装前两排炮孔(第一次装药已于2天前完成,装的是后两排炮孔),现场作业共7人,当装到下午5.00左右时天下雨,爆破员请示矿主要求停止作业,矿主强令继续作业并要求快速完工,装药作业又继续进行,5.30时矿区东南方向突发雷响,装药区当即爆炸,7人被炸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1.雷击电雷管起爆网路爆炸(当时允许),导致事故发生。

2.第一次装药(预装药)严重违反当地公安部门有关规定。

3.下雨天气下强行装药作业,严重违反《爆破安全规程》规定。

防范措施1.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和当地公安部门有关规定。

2.做好天气预报收听工作。

3.取缔电雷管起爆,改为非电导爆管雷管起爆。

3尾矿库溃坝事故事故经过某铁矿对其尾矿库进行清库作业,采用液压挖掘机挖掘,汽车运输。

至2011年8月某曰,清库作业已一周有余,当日下午2时左右,挖掘机司机发现站立地面出水,挖掘机开始逐渐下沉,司机试图将挖掘机行走到安全地点,所有操作无济于事,下沉速度越来越快,挖掘机越陷越深,司机只好逃离。

几分钟后,尾矿库溃坝,尾砂泥浆顺山沟而下,掩埋下游村庄部分大区域,导致12人死亡。

事故原因1.清库作业导致清淘区干滩尾砂液化,进而发生尾矿库溃坝事故。

四川省龙岩市恒达工程有限公司 “10.28”一般冒顶片帮事故调查报告

四川省龙岩市恒达工程有限公司 “10.28”一般冒顶片帮事故调查报告

龙岩市恒达工程有限公司“10.28”一般冒顶片帮事故调查报告2018-01-12 信息来源:办公室文字大小:大中小2017年10月28日20点45分,巴(中)万(源)高速公路高长寨隧道内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事故,工人陈明胜在安装拱架作业结束收拾工具准备下班时,隧道水平层发生岩块崩落,造成陈明胜头部受伤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规定,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授权,由县安监局、县总工会、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高速公路建设协调办等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检察院参加,依法对事故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时间:2017年10月28日20时45分许(二)事故地点:通江县麻石镇金刚寺村〔巴(中)万(源)高速公路高长寨隧道进口〕(三)事故单位:龙岩市恒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所属行业:建筑施工(五)事故类别:冒顶片帮(六)事故性质: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七)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八)事故等级:一般事故(九)伤亡情况:死亡1人。

死者姓名:陈明胜,男,汉族,现年50岁,四川省三台县观桥镇文台万福村人。

二、事故工程概况巴(中)万(源)高速公路高长寨隧道全长为3.89千米,隧道进口位于通江县麻石镇金岗寺村,出口位于通江县云昙乡。

该工程发包方是葛洲坝集团,承包人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5月,承包人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与龙岩恒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IV标隧道工程1标段施工合同书》。

经查,龙岩恒达工程有限公司具备一级公路建设施工(包括隧道施工、桥梁施工)资质,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工程属合法分包。

三、事故单位基本情况龙岩市恒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地址:龙岩市南城小溪路3号,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谢贵华,注册资本:壹拾亿伍仟万元,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

常见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手册(最新整理)

常见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手册(最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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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煤矿事故
一、煤与瓦斯事故
(一)瓦斯(煤尘)爆炸
1 事故知识 (1)瓦斯爆炸是在极短时间内大量瓦斯被氧化,造成热量积聚,
在爆源处形成高温、高压然后急剧向外扩散,产生巨大的冲击波和声 响。瓦斯爆炸时,瓦斯浓度在 5%~l6%之间,氧浓度在 12%以上,爆 炸的引火温度为 650~750℃。爆炸时自由空间瞬时温度可达 1850℃, 封闭空间可达 很大的冲击波。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在确保救 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把救人放在第一位,多措并举,科学施救,最 大限度地营救被困人员,全力救治伤员,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2)详细掌握爆炸地点(原因)及事故波及范围、人员分布及其 伤亡情况、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通风设施的损坏情况等); 是否发生火灾及火灾范围,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情况。
(4)救援注意事项:侦察时发现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引燃时,应 立即扑灭,以防二次爆炸;有明火存在时,行动要轻,以免扬起煤尘, 发生煤尘爆炸;穿过支架破坏地区或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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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护,以保证救援人员安全通过。 2 救援及处置措施
(1)立即撤出灾区和井下所有人员。 (2)切断灾区电源(局部通风机电源视情况而定)。 (3)根据现场情况保证主要通风机和空气压缩机正常运转。 (4)保证升降人员的井筒正常提升。 (5)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 (6)准备救援物资,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做好抢险伤员准备 工作。 (7)按照救援方案布置救援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灾情、扑灭 火灾、恢复通风系统,防止再次爆炸。 3 决策建议
(一)冒顶片帮事故 ....................................................................................................13 (二)冲击地压事故 ....................................................................................................14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事故...................................................................................................17 一、火灾爆炸事故 ................................................................................................................17 二、泄漏事故 ........................................................................................................................19 三、中毒窒息事故 ................................................................................................................21 第三章 烟花爆竹事故 ......................................................................................................23 一、烟花爆竹生产、仓储爆炸事故.....................................................................................23 二、烟花爆竹运输爆炸事故.................................................................................................24 第四章 金属及非金属矿山事故 .......................................................................................27 一、井下冒顶片帮事故 ........................................................................................................27 二、井下火灾事故 ................................................................................................................28 三、井下水灾事故 ................................................................................................................30 四、炮烟中毒、窒息事故 ....................................................................................................33 五、尾矿库溃坝事故 ............................................................................................................34 第五章 建筑施工事故 ......................................................................................................37 一、高处坠落事故 ................................................................................................................37 二、物体打击事故 ................................................................................................................39 三、坍塌事故 ........................................................................................................................41 四、机械伤害事故 ................................................................................................................44 五、起重设备事故 ................................................................................................................47 六、触电事故 ........................................................................................................................55 附件一 应急指挥中心赴事故现场编组 ............................................................................59 附件二 参考文献..............................................................................................................60

矿难事故调查报告

矿难事故调查报告

矿难事故调查报告摘要本报告对发生在XXX矿的矿难事故进行了调查,并就事故的原因、影响及应对措施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1. 事故描述2019年X月X日,XXX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矿难事故。

事故发生在井下作业区域,导致X名矿工被困。

经紧急救援人员的全力抢救,最终成功救出X名矿工,但X名矿工不幸遇难。

2. 事故原因分析经初步调查和现场勘察,导致该矿难事故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2.1 矿井管理不善该矿存在一些管理上的问题,如安全设施不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不健全、矿工工作时间安排不合理等。

这些问题造成了事故发生时矿工的疏于警惕和无法及时撤离的困境。

2.2 安全意识不强部分矿工对安全意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违规操作、安全规程不遵守等问题。

这些因素也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2.3 自然灾害事故发生时,矿区遭遇了一次突发自然灾害,导致部分矿务设施受损,进一步加剧了事故的严重性以及救援工作的难度。

3. 影响分析该矿难事故对各方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矿工家庭生活的重大变故- 矿井生产受阻,导致经济损失- 社会对矿安管理的质疑和关注4. 应对措施建议为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减轻事故造成的影响,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强化矿井安全管理,加强设施改造和维护- 加大对矿工的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力度- 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和安全检查- 建立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理的规范机制-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和执行力度结论本报告通过对XXX矿难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旨在揭示事故的原因、影响及应对措施,为类似矿难事故的防范和处理提供参考。

通过加强矿井安全管理和矿工安全培训,我们有信心降低类似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带来的严重后果。

平泉金宝矿业公司“”冒顶片帮事故调查报告

平泉金宝矿业公司“”冒顶片帮事故调查报告

平泉金宝矿业有限公司“12.16”冒顶片帮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12月16日11时10分,平泉县金宝矿业有限公司井下+476水平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8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平泉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平泉县安监局局长秦延涛任组长,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总工会、桲椤树镇政府相关人员参加的平泉县金宝矿业有限公司“1216”冒顶片帮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责任单位及工程概况(一)事故责任单位概况。

1.平泉县金宝矿业有限公司。

2.辽宁光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平泉金宝矿业公司为弄清3~15勘探线矿体形态、产状等要素变化情况,决定对3~15勘探线矿体进行巷道工程控制验证,2013年7月20日,与辽宁光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四项目部签定了《施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

2013年9月13日开始进场施工,截至事故发生时,该工程主要在476水平开掘,开掘巷道近300米。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3年12月16日上午11时10分左右,辽宁光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四项目部撬碴工巩德军、胡荣兵和监护员任航洲在金宝矿业井下+476水平掘进工作面进行炮后排险撬碴作业。

胡荣兵和巩德军二人采取一人照明,一人撬碴,交替轮换作业,任航洲负责监护。

轮到第三轮由胡荣兵撬碴,巩德军照明,撬碴过程中胡荣兵站立位置头顶上部石头突然落下,其中一块长约40cm、宽约30cm、厚约20cm的石头将胡荣兵头部砸中,胡荣兵随即倒下。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巩德军立刻上前救护伤者,监护员任航洲立即报告正在井下另外工作面巡查的值班经理高文兵和技术员牛静,并通知井上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调救援车辆到现场。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口市赤城县茂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3”较大冒顶片帮瞒报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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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6.28
•【字号】冀政字〔2021〕37号
•【施行日期】2021.06.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口市赤城县茂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3”较大冒顶片帮瞒报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省应急管理厅:
你厅《关于呈请批复〈张家口市赤城县茂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3”较大冒顶片帮瞒报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冀应急呈〔2021〕55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同意《张家口市赤城县茂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3”较大冒顶片帮瞒报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关于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认定。

三、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关于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
议,要严格落实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四、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事故调查报告由你单位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六、你厅要督促各有关单位依法依规落实事故调查报告各项要求,相关资料及时归档。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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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烟矿山分公司平龙大洞鬼门关通风井“4·7”冒顶片帮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4月7日,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龙烟矿山分公司平
龙大洞鬼门关废弃通风井巷道非法盗采作业现场发生一起瞒报冒顶
片帮事故致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

接群众举报经核查属
实后,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2014年5月4日,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
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部门人员参加的
“龙烟矿山分公司平龙大洞鬼门关通风井‘4·7’冒顶片帮事故调
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对该起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在听取宣化区政府前期核查情况汇
报后,通过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
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
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非法盗采情况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龙烟矿山分公司平龙大洞鬼门关通
风井位于宣化区庞家堡镇杨家营村东,原属龙烟矿山分公司白庙矿,由于资源相对枯竭,且采矿许可证已于2007年3月到期,龙烟矿山
公司受开采技术条件限制,将其暂时闲置。

受利益驱使,庞家堡镇杨家营村村民周永、武军、马卫忠三人共同出资12万元,于2013年9月中旬购买相关设备工具,在周边农村雇佣人员,从闲置通风井旁边挖掘洞口进到通风井从事时断时续的非法盗采活动。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14年4月7日7时许,被周永、武军、马卫忠雇佣的村民张进民、张进春、张军、崔永峰、马龙等5人在杨家营村碰头后一同前往平龙大洞鬼门关通风井附近的盗采作业点。

约8时许从通风井旁边的盗洞口进入通风井,下到距地面约240米的废弃矿井4平巷道内,按照分工开始进行巷道清理作业。

约11时左右,在巷道内里侧进行清渣作业的张军发现有小碎石块从巷道顶部落下,躲避不及被一小块矿石砸中左肩膀,意识到可能会发生冒顶片帮事故。

于是赶紧大声招呼前方距离其7、8米左右,正在清理作业的张进民、张进春兄弟2人注意安全。

约11时5分,张进民、张进春兄弟2人作业处的顶部和侧帮废渣突然冒落坍榻,将已经靠在巷道侧帮边躲避的张进民、张进春2人瞬间埋住。

三、事故救援情况
张军赶紧呼喊在巷道外侧作业的崔永峰、马龙和在3平巷道内作业的另外4个人一同来抢救。

崔永峰用井下电话通知了在洞口的周永,周永进到巷道内见救援困难后又出洞口电话通知了村里,7、8个村民赶来与现场的人员一同开展救援。

约15时左右,张进民、张进春兄弟2人先后被挖出,运出洞口后紧急送往龙烟矿山分公司医院,经医生确认2人已经死亡。

事故发生后,周永、武军、马卫忠未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张进春、张进民在清理巷道作业过程中,顶板、侧帮矿石、废渣冒落坍榻,将2人砸中并掩埋,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安全设施不健全。

作业矿井巷道长期废置无支护,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安全管理和防护不到位。

盗采人员由于临时雇佣,没有经过正规安全教育培训,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差,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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