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济南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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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伤致死赔偿标准

济南工伤致死赔偿标准

济南工伤致死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济南市工伤致死赔偿标准如下:一、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根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暂行办法》,对于因工作原因造成劳动者一次性丧失或丧失相应部分劳动能力的,按不同程度计算,具体标准如下:1.六级伤残:统称为一级伤残,赔偿金为45个月的基本生活费。

2.七级伤残:赔偿金为50个月的基本生活费。

3.八级伤残:赔偿金为55个月的基本生活费。

4.九级伤残:赔偿金为60个月的基本生活费。

5.十级伤残:赔偿金为65个月的基本生活费。

二、丧葬费用:1.按照国家规定,工伤致死的劳动者,其家庭可获得相应的丧葬补助费用。

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标准,一般在2000元至5000元之间。

2.如果工伤致死的劳动者为独生子女或独生子女已经成年并且无劳动能力的,丧葬费用一般在5000元至10000元之间。

三、死亡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致死的劳动者家庭可以获得死亡补助金。

具体标准如下:1.独生子女:赔偿金为供养5年的平均工资。

2.非独生子女:赔偿金为供养4年的平均工资。

三、抚养亲属生活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致死的劳动者家庭可以获得抚养亲属生活费。

按照不同情况,具体标准如下:1.非成年子女:每月按照生活费标准的40%支付。

2.成年子女:每月按照生活费标准的20%支付。

3.脱产抚养亲属:按照生活费标准的60%支付。

总结起来,济南市工伤致死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用、死亡补助金和抚养亲属生活费等。

具体金额根据不同等级和情况而定。

此外,这里提到的标准可能是一般的标准,具体金额还需要根据相关法规的执行情况和具体案件进行裁定。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指因工伤造成残疾的劳动者应当享有的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总之,工伤伤残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较为详细地列出了不同情况下可能获得的各种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对维护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指国家规定的对因工负伤的劳动者进行伤残程度评估和赔偿的标准。

该标准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工伤事故处理工作。

在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方面,根据受伤人员的伤害部位、严重程度以及治疗恢复情况,将受伤人员分为十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残疾程度和赔偿金额。

具体来说,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在赔偿标准方面,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赔偿原则来计算。

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另外还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补偿性收入。

总的来说,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和赔偿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济南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济南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济南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济南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济南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

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

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2018年山东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山东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山东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山东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8年山东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2018年山东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山东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山东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山东伤残等级赔偿标准2018年山东省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一、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

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

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

——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二、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2018年济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济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济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济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引言误工费是指在工伤事故中,因伤员不能正常工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通常由雇主或工伤保险公司向伤员支付。

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因国家和地区而异,本文将针对2018年济南地区的济南市工伤保险制度,探讨误工费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

赔偿项目根据济南市工伤保险制度的规定,误工费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 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是指因工伤造成劳动能力丧失,需要暂停工作休养期间,向伤员支付的生活费用。

根据2018年济南市工伤保险制度,工伤津贴的发放标准为伤员劳动能力丧失期间的平均工资的80%,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因工伤造成伤员不能正常工作,从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根据2018年济南市工伤保险制度,误工费的发放标准为伤员工资的80%,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是指因工伤造成全残、一级、二级、三级伤残的伤员,根据伤残等级向其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

根据2018年济南市工伤保险制度,伤残补助金的发放金额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金额可参考相关法规。

4. 康复费康复费是指因工伤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伤员,向其支付的医疗和康复费用。

根据2018年济南市工伤保险制度,康复费的发放金额由工伤保险公司根据伤员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并在法定范围内支付。

计算方式济南市工伤保险制度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如下:1. 首先,根据伤员的平均工资和伤残等级确定基本误工费金额。

基本误工费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基本误工费金额 = 平均工资误工费比例其中,平均工资为伤员事发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误工费比例为80%。

2. 其次,根据伤员的工伤后收入情况确定实际误工费金额。

实际误工费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实际误工费金额 = min(基本误工费金额, 工伤后收入)其中,工伤后收入为伤员在劳动能力丧失期间的实际收入情况,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山东工伤标准

山东工伤标准

山东工伤标准山东省工伤保险是指在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患病,经诊断符合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一、工伤保险待遇范围。

山东省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包括工伤医疗、康复、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死亡补助金等。

其中,工伤医疗包括因工伤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康复包括因工伤康复治疗所需的费用;伤残津贴是指因工伤造成劳动能力减退的,按一定比例发给劳动者的生活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因工伤造成劳动能力减退的,按一定标准发给劳动者的一次性经济补助;死亡补助金是指在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内,因工伤死亡的,发给其遗属的一次性经济补助。

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1. 工伤医疗标准,工伤医疗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但是应当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2. 康复标准,康复治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是应当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的康复治疗价格管理办法。

3. 伤残津贴标准,伤残津贴的标准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伤残疾程度确定的,按月发放。

伤残津贴的标准由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的相关规定确定。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伤残疾程度和工资水平确定的,由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的相关规定确定。

5. 死亡补助金标准,死亡补助金的标准是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和遗属的人数确定的,由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的相关规定确定。

三、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和享受。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或者患病,经诊断符合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保险待遇。

四、工伤保险待遇的调整。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的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和调整办法由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济南工伤九级赔偿

济南工伤九级赔偿

济南工伤九级赔偿根据我所了解到的信息,济南工伤九级赔偿主要是指工伤保险制度中的九级伤残赔偿。

下面是关于济南工伤九级赔偿的一篇700字的说明文章:济南工伤九级赔偿是指在济南地区的工伤保险制度中,对于伤残程度为九级的劳动者进行的赔偿。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济南地区的实施细则,工伤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九级伤残赔偿是其中的一种赔偿标准。

九级伤残指的是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或职业病引起的身体损伤,经鉴定达到国家九级伤残标准的劳动者。

九级伤残属于较重的伤残程度,对劳动者的生活和劳动能力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此,济南地区的工伤保险制度规定了相应的赔偿金额。

济南工伤九级赔偿的标准是由济南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并执行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济南地区的实际情况,劳动保障部门会定期进行调整。

目前的济南工伤九级赔偿标准如下:一次性伤残津贴为49242元,伤残就业补贴和职业培训费用为8220元,伤残康复费用为19200元,丧失劳动能力津贴为32880元,护理补贴为32880元,定期医疗费用为3288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费为24660元。

根据上述赔偿标准,济南工伤九级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津贴、伤残就业补贴和职业培训费用、伤残康复费用、丧失劳动能力津贴、护理补贴、定期医疗费用和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这些赔偿项目旨在为受伤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经济保障,帮助他们应对伤残所带来的困难。

劳动保障部门会根据工伤申报材料和相关医疗鉴定结果,对符合九级伤残标准的劳动者进行认定,并根据济南工伤九级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劳动者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可以咨询所在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

总的来说,济南工伤九级赔偿是一项重要的保障制度,为受伤的劳动者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和帮助,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实现身体健康和经济稳定。

同时,工伤保险制度也起到了保护劳动者权益、提高劳动积极性的作用,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济南哪里可以做工伤鉴定?

济南哪里可以做工伤鉴定?

济南哪里可以做工伤鉴定?题要工伤鉴定要到工伤的鉴定中心办理。

那么关于济南哪里可以做工伤鉴定?就是到济南的鉴定中心申请工伤鉴定,鉴定的前提是要有工伤的事实依据,之后才可以办理鉴定申请,鉴定机构都是要有专业授权的才可以,鉴定人员也必须具备一定的执照。

工伤鉴定要到工伤的鉴定中心办理。

那么关于济南哪里可以做工伤鉴定?就是到济南的鉴定中心申请工伤鉴定,鉴定的前提是要有工伤的事实依据,之后才可以办理鉴定申请,鉴定机构都是要有专业授权的才可以,鉴定人员也必须具备一定的执照。

一、济南哪里可以做工伤鉴定市中区六里山路46号406室,济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

河南省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18年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为:a、配偶每月为40%×本人工资;b、其他亲属每人每月为30%×本人工资;c、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因工死亡的,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计发20周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36396元×20元。

济南市工伤赔付标准

济南市工伤赔付标准

济南市工伤赔付标准济南市工伤赔付标准一、工伤赔付概述工伤赔付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向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一定的赔偿和救助。

济南市工伤赔付标准是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用于规范工伤赔付的具体细则和金额标准。

二、工伤赔付范围1. 工伤医疗费:包括工伤职工的医疗治疗费用、住院费用、康复费用等;2. 工伤一次性津贴金:包括一次性工伤津贴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3. 工伤死亡亲属抚恤金:包括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津贴金等;4. 工伤终止待遇: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

三、工伤医疗费1. 医疗费报销标准:工伤医疗费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的各项费用进行报销,最高不超过省定的最高限额;2. 医疗费报销比例:工伤医疗费按照70%的比例报销,职工个人负担30%;3. 门诊医疗费用限额:门诊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4. 住院医疗费用限额:住院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四、工伤一次性津贴金1. 一次性工伤津贴金:根据工伤程度和职工工龄,分为工伤补助金、伤残津贴金、一级伤残津贴金等级,金额由市工伤保险基金赋予;2. 一次性伤残津贴金:根据伤残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伤残津贴金等级,金额由市工伤保险基金赋予;3. 一次性职工意外伤害救助金:根据职工意外伤害事故程度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级,金额由市工伤保险基金赋予。

五、工伤死亡亲属抚恤金1. 供养亲属抚恤金:适合于工伤职工死亡后需要供养的亲属,金额按照每人每月的标准在几百到几千元之间;2. 丧葬津贴金:用于工伤职工死亡后的丧葬费用,金额由市工伤保险基金赋予。

六、工伤终止待遇1.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程度,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补偿费用;2. 生活护理费:适合于重度伤残职工,用于支付生活护理的相关费用。

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工伤保险申请表格;2. 职工工伤认定证明材料清单;3. 医疗费用报销清单;4. 工伤一次性补偿金申请表格;5. 工伤赔付申请流程图。

济南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

济南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

济南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正文:---------------------------------------------------------------------------------------------------------------------------------------------------- 济南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1998年5月13日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企业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伤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称职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济南市劳动行政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县(市)、区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本辖区内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管理工作。

社会劳动保险机构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待遇审核、给付以及工伤职工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

卫生、财政、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伤认定与鉴定第四条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工作的,或者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工作的;(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七)因公、参战致残的退伍、复员、转业军人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者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济南市工伤赔偿标准(2011)

济南市工伤赔偿标准(2011)

济南市工伤赔偿标准(2011)济南市工伤赔偿标准(2011)范本:一.引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济南市工伤赔偿标准,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赔偿的公平与公正。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济南市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以及在济南市从事工作的劳动者。

三.工伤赔偿项目1. 确定工伤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确定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费和被扶养人抚恤金等。

2. 各项赔偿标准详细说明(1) 医疗费:a. 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赔偿,根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结算;b. 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赔偿,根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结算。

(2) 护理费:a. 住院期间因工负伤,或经医疗鉴定确实需要他人护理的,按照医院出具的护理费明细清单结算。

(3) 住院伙食补助费:a. 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进行赔偿;b. 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天人民币XX元。

(4) 交通费:a. 劳动者因工负伤住院期间,来回探视被害劳动者的交通费,按实际发生额赔偿。

(5) 残疾津贴:a. 对于工伤造成的残疾,按照工伤残疾等级和工资水平,按月支付相应的残疾津贴。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a. 根据工伤残疾等级和工资水平,一次性支付相应的伤残补助金。

(7) 丧葬费:a. 工伤导致劳动者死亡,按照规定支付丧葬费用,具体标准为人民币XX元。

(8) 被扶养人抚恤金:a. 对于因工导致劳动者死亡,按照规定支付被扶养人抚恤金,抚恤费标准为每月人民币XX元。

四.附件清单1. 工伤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示例2. 护理费明细清单示例3. 伙食补助费标准表4. 交通费报销单5. 残疾津贴等级与金额对照表6. 伤残补助金等级与金额对照表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之一,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济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济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济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济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引言在工作、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不可抗力的情况,例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工作时间不得不中断,这就给我们造成了误工费的损失。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大多数国家都设立了误工费赔偿制度,以弥补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本文将以济南市为例,介绍关于济南误工费赔偿标准的相关信息,包括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

赔偿项目济南误工费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赔偿项目:1. 工资损失费:指因意外事故导致工作时间中断而造成的工资损失。

工资损失费通常以日工资计算,并根据中断工作的天数进行累计计算。

2. 医疗费:指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

医疗费的赔偿将根据实际费用进行计算。

3. 伤残补偿金:指因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劳动者伤残的情况下给予的赔偿。

伤残补偿金的计算通常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工资以及相关标准进行确定。

4. 丧葬补助金:指劳动者因工作中意外事故导致死亡而给予家属的一次性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的金额根据相关标准确定。

计算方式济南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工资损失费计算方法工资损失费的计算方法通常是根据劳动者的日工资进行累计计算的。

工资损失费 = 日工资中断工作天数医疗费计算方法医疗费的计算方法根据实际费用进行计算。

医疗费 = 实际医疗费用伤残补偿金计算方法伤残补偿金的计算方法通常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工资以及相关标准进行确定的。

伤残补偿金 = 工资伤残程度系数伤残赔偿标准丧葬补助金计算方法丧葬补助金的计算方法根据相关标准确定。

丧葬补助金 = 相关标准金额总结济南误工费赔偿标准包括工资损失费、医疗费、伤残补偿金和丧葬补助金等项目。

具体的计算方式根据不同项目而有所不同,工资损失费一般根据日工资和中断工作天数进行计算,医疗费根据实际费用进行计算,伤残补偿金根据伤残程度、工资以及相关标准进行确定,丧葬补助金则按照相关标准金额进行计算。

济南工伤保险条例

济南工伤保险条例

济南⼯伤保险条例对于济南⼯伤保险条例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第⼀章总则第⼀条根据《⼯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东省⼈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伤保险实⾏属地管理。

本市⾏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以下称⽤⼈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称职⼯)均应参加本市的⼯伤保险。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政部门主管全市的⼯伤保险⼯作。

县(市)、区劳动保障⾏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伤保险⼯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伤保险基⾦的筹集、管理和待遇审核、给付以及⼯伤职⼯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等⼯作。

第四条⽤⼈单位依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办法办理⼯伤保险登记,并按时⾜额缴纳⼯伤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条例的规定征收⼯伤保险费。

第⼆章⼯伤保险基⾦第五条⼯伤保险基⾦实⾏全市统筹。

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商河县、济阳县按照统⼀政策暂时实⾏本级统筹。

⼯伤保险基⾦全部存⼊社会保障基⾦财政专户,实⾏收⽀两条线管理。

第六条本市按照以⽀定收、收⽀平衡的原则,根据⼯伤保险基⾦⽀出、⼯伤发⽣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确定⼯伤保险⾏业基准费率和⾏业内费率浮动档次(见附表⼀)。

⼯伤保险⾏业基准费率和⾏业内费率浮动档次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政部门会同市财政、卫⽣⾏政和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案,报市⼈民政府批准后执⾏。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单位缴费费率,以⽤⼈单位《法⼈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登记的⽣产或经营范围,按照不同⾏业类别的⾏业基准费率和⾏业内费率浮动档次确定。

2003年12⽉31⽇前参加⼯伤保险统筹的⽤⼈单位,2004年1⽉1⽇⾄2004年3⽉31⽇,仍按现⾏费率缴纳⼯伤保险费。

⾃2004年4⽉1⽇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照本办法附表⼆确定其缴费费率。

2004年1⽉1⽇后参加⼯伤保险统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单位所属⾏业类别的基准费率,确定⽤⼈单位的缴费费率。

济南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济南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济南工伤保险报销流程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时的权益。

济南作为山东省的省会城市,工伤保险报销流程也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

下面将介绍济南工伤保险报销的具体流程。

一、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报销的第一步是进行工伤认定。

当员工发生工作相关的意外事故或患职业病时,需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由单位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在济南,劳动者可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的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或者工会,由其协助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工伤认定主要包括提交《济南市工伤认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事故证明等。

经过审核认定后,劳动者将获得工伤认定书。

二、医疗报销工伤认定完成后,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在济南,劳动者可以选择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但需选择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就诊时,劳动者需出示工伤认定书和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将根据工伤认定书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并开具发票。

劳动者在就诊后,将发票和个人信息填写完整的《济南市工伤保险费用结算申请表》提交给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负责办理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手续。

三、伤残评定对于因工致残的劳动者,还需进行伤残评定。

伤残评定是对工伤劳动者残疾程度的评估,评定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工伤赔偿的金额和方式。

在济南,劳动者可以将工伤认定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提交至济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其进行伤残评定。

评定结果将通过邮寄方式告知劳动者。

四、伤残赔偿根据伤残评定结果,劳动者将获得相应的伤残赔偿金。

在济南,伤残赔偿金的支付主体为所在单位,单位需按照伤残等级和相应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需向所在单位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伤残评定书等材料,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核算赔偿金额并支付给劳动者。

五、康复治疗对于工伤劳动者,康复治疗是重要的一环。

济南市设有康复医院和康复中心,劳动者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就近的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

康复治疗的费用一般由工伤保险承担,劳动者需提供相关材料向医疗机构报销。

济南工伤锁骨骨折赔偿

济南工伤锁骨骨折赔偿

济南工伤锁骨骨折赔偿济南工伤锁骨骨折赔偿近年来,工伤事故频发,给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锁骨骨折作为一种常见的工伤类型,也给劳动者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困境。

因此,对于济南工伤锁骨骨折的赔偿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雇主应当对工伤事故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对于锁骨骨折这样的工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雇主应向劳动者支付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的标准应该根据劳动者的实际伤残程度来确定。

对于锁骨骨折这样的骨折情况,根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标准,伤残等级为四级,根据伤残等级和劳动者的工资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所以在济南地区,对于锁骨骨折工伤的赔偿金额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2万元至5万元之间。

其次,对于工伤锁骨骨折造成的医疗费用,雇主也应负责支付。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并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

在济南地区,一般来说,工伤锁骨骨折的治疗费用包括手术费用、住院费用、康复费用等。

根据相关的医疗费用明细和实际情况,雇主应该承担相应的支付责任,保障劳动者的就医权益。

最后,对于工伤锁骨骨折造成的精神损失、生活困境和经济损失,劳动者也可以向雇主提出赔偿要求。

工伤锁骨骨折后,劳动者往往需要长时间的康复和恢复,可能会导致长期无法正常工作,给劳动者的经济收入和生活造成一定的困扰。

此外,由于受伤的痛苦和康复的不便,劳动者的精神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因此,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赔偿相应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综上所述,对于济南工伤锁骨骨折的赔偿问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的赔偿。

赔偿金额应根据伤残等级、医疗费用明细和劳动者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同时,劳动者也可以向雇主提出相应的精神和经济损失赔偿要求。

只有通过合理的赔偿,才能使劳动者得到应有的补偿,恢复到工伤前的生活状态。

济南劳动合同解除补偿规定

济南劳动合同解除补偿规定

济南劳动合同解除补偿规定一、前言劳动合同解除补偿规定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实际情况,济南市制定了劳动合同解除补偿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济南市劳动合同解除补偿规定的内容,以帮助广大劳动者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济南市劳动合同解除补偿规定概述济南市劳动合同解除补偿规定主要包括经济补偿、赔偿金、工伤赔偿等方面。

其中,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工伤赔偿是根据工伤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济南市劳动合同解除补偿规定详解1. 经济补偿(1)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低于济南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济南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计算。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济南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3)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

2. 赔偿金(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2)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3)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赔偿金;工作满一年的,按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3. 工伤赔偿(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济南市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济南市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Life is not easy. You don't need to be eager for the understanding and approval of others, and live your own lifequietly.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济南市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在钢厂、建筑工地等地方工作的济南职工,有时候会在岗位上发生人身伤害。

这属于工伤范围,职工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要拿到鉴定书后才能向单位提出。

济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按照相关标准,做出工伤鉴定的结果。

那么,济南市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让给大家讲一讲吧。

一、济南市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5、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10、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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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济南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济南工伤赔偿标准
2018年济南工伤赔偿内容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

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

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三、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

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

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
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3、关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
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软座、卧铺的,也应当容许,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其合理性。

3、在紧急情况下,还应当允许乘坐飞机,也要由受害人说明其正当理由。

五、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
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
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
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
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
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
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伤残津贴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
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
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
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5级20个月,6级18个月,7级16个月,8
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

十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
付本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5级36个月,6级30个月,7级20个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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