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妆品中禁用原料带入问题的认识
化妆产品中的常见有害成分
化妆产品中的常见有害成分化妆产品是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可以帮助我们塑造自信和美丽。
然而,许多化妆产品中含有一些常见的有害成分,对我们的健康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
在本文中,我将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有害成分,并提供一些可以避免它们的方法。
1. 铅:铅是一种常见的有害成分,被广泛用于化妆品中的颜料和染料中。
长期接触铅会导致中毒,并且对大脑和神经系统有害。
为了避免使用含铅化妆品,我们应该仔细阅读产品的成分表,并选择标明无铅的产品。
2. 石油副产品:石油副产品如矿物油、凡士林和石蜡被广泛用于护肤品中的润肤剂和保湿剂。
然而,它们会阻塞皮肤毛孔,导致皮肤问题如痤疮和粉刺的引发。
选择天然成分如植物油和乳液来替代石油副产品。
3. 对羟基苯甲酸酯:对羟基苯甲酸酯(Parabens)是一类常见的防腐剂,用于防止化妆品变质。
然而,它们已被怀疑与激素失调和乳腺癌相关。
尽可能选择不含对羟基苯甲酸酯的化妆品,或者选择使用天然防腐剂,如葡萄柚籽提取物等。
4. 乳胶和香精:乳胶和香精是一些常见的过敏原,容易引发皮肤过敏反应,如瘙痒、红肿和湿疹。
避免使用含有乳胶或香精的化妆品,特别是对于有敏感皮肤的人来说更为重要。
选择无香料和低敏感性产品,可以减少过敏的风险。
5. 巨大颗粒:一些化妆品中含有巨大颗粒,如硅胶和微粒子,用于增加化妆品的质地和光泽。
然而,这些颗粒对皮肤可能会造成刺激和磨损,特别是在肌肤上涂抹时。
选择细小颗粒的化妆品,如粉末、颗粒状和质地柔软的产品,可以减少对皮肤的伤害。
6. 硫酸盐:硫酸盐是一种常见的清洁剂和起泡剂,被广泛用于洗发水、洗面奶和沐浴露中。
然而,它们可能会使头皮和皮肤过敏、干燥,并且有些人可能对硫酸盐敏感。
选择无硫酸盐的洗护产品,可以减少对头皮和皮肤的刺激。
7. 重金属:某些重金属如汞、镉和铅有时会被意外地污染到化妆品中。
这些重金属对人体有害,尤其是对于孕妇和儿童来说更是如此。
购买品牌信誉好、有监管机构认证的化妆品,可以减少接触有害重金属的风险。
护肤品中的香料对皮肤的潜在风险
护肤品中的香料对皮肤的潜在风险护肤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功能从滋润保湿到修复护理,让肌肤保持健康和光滑。
然而,在享受护肤品带来的好处的同时,我们也需要关注其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因素,尤其是香料成分。
香料成分在护肤品中扮演着增加产品感官体验的重要角色。
然而,并非所有的香料成分都对皮肤无害。
有些香料成分可能引起过敏反应或其他皮肤问题。
因此,了解香料成分的潜在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一些人可能对香料过敏。
香料过敏是一种常见的皮肤问题,可导致皮肤红斑、瘙痒、刺痛等症状。
然而,由于香料是护肤品中成分之一,短时间内确定哪种香料导致了不良反应是很困难的。
因此,如果你发现使用护肤品后出现了皮肤不适,建议立即停止使用产品,并寻求医生的建议。
一些香料成分可能对皮肤产生致敏效应。
致敏性香料可能导致皮肤产生过度的反应,使皮肤变得敏感并容易受到刺激。
常见的致敏性香料成分包括松脂醇、香柠檬醛、榄香醇等。
对于已经经历过敏反应的人来说,特别需要留意产品成分表上的香料,并选择避免使用这些可能导致过敏的香料成分的产品。
香料成分中也可能存在潜在的致癌风险。
一些香料成分被发现与肿瘤形成相关,如苯乙烯、丙烯酸酯类等。
虽然这些成分在护肤品中的含量通常很低,但长期使用带有这些香料的护肤品可能会导致累积效应。
因此,对于那些对化学成分敏感或有肿瘤家庭史的人来说,建议选择不含这些潜在致癌香料的产品。
为了降低使用护肤品中香料成分带来的潜在风险,有一些措施值得我们注意。
我们可以选择不含香料的护肤品,特别是对于已经出现过敏反应的人来说。
定期阅读产品成分表,尽可能避免含有已知致敏或致癌香料成分的产品。
我们还可以选择天然或有机的护肤品,因为它们通常使用天然提取的香料成分。
如果你对某个护肤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皮肤问题感到担忧,建议咨询专业的皮肤科医生。
医生可以对你的肌肤进行评估,并提供个性化的建议和治疗方案。
总而言之,虽然香料成分在护肤品中起到重要的角色,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其中的潜在风险。
解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整体思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司长李金菊
解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整体思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司长李金菊编辑整理/郭丽1989年,《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出台,到2020年为止 为化妆品产业服务了 30年,贡献了它所有的智慧和光 荣。
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的30年中,化妆品产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部分条款内容不再适应产业发 展,亟待修改完善,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了《化妆品卫 生监督条例》的修订工作。
在修订过程中,经过多方论证,很多条款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的原文保留得并不多。
基于此, 我们重新制定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 例》”)。
《条例》是从当时的监管现状出发制定的,也符合化 妆品行业当前的监管需要。
当然,我们也希望《条例》在未来 发挥重要的作用。
China Cosmetics Review24理解是《条例》落地与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
在此,我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条例》的立法特点、重点内容,以及 支撑化妆品监管的法规体系。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立法思想\《条例》共6章80条,13000多字。
《条例》的制定与出台,充分体现了“坚持人民生命至上”“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改革 创新”的立法思想,贯彻落实了“四个最严”“放服管”的改 革要求,为未来开展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
第一,坚持人民生命利益至上。
现在,化妆品市场非常繁荣,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非 法添加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目前来看,非法添加很猖狂,假 冒伪劣产品也不少。
虽然打击力度很大,但还是屡禁不止。
除 此之外,化妆品产业还面临着一个更大的问题——夸大宣传。
在某种程度上,夸大宣传既扰乱了化妆品的市场监管,也扰乱 了化妆品的市场销售,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期待用到放心化妆品 的需求。
《条例》即将实施,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 想,落实“四个最严”与“放服管”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 众的用妆安全。
孕妇禁用的化妆品 警惕化妆品中的有害化学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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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禁用的化妆品警惕化妆品中的有害化学成分
导语:爱美可以说是女性的天性,很多女性朋友其实都有化妆的习惯,而我人知道其实很多化妆品的主要成份都是对人体的健康有害的一些化学用品,如果
爱美可以说是女性的天性,很多女性朋友其实都有化妆的习惯,而我人知道其实很多化妆品的主要成份都是对人体的健康有害的一些化学用品,如果孕妇用了的话就有可能会影响到胎儿的正常的发育,甚至引起胎儿畸形的问题,因此对于怀孕的女性朋友来说其实在用其所长化妆品的时候也应该是会有所选择的,这样才不会对女性及胎儿造成威胁。
爱美的女性都喜欢化妆,因为妆扮以后,显得更加年轻漂亮,容光焕发。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化妆本来并非禁止之事。
可是,当您怀孕之后,就要警惕某些化妆品中包含的有害化学成分。
孕妇应该禁用哪些化妆品呢?
1、染发剂
据国外医学专家调查,染发剂不仅会引起皮肤癌,而且还会引起乳腺癌,导致胎儿畸形。
所以孕妇不宜使用染发剂。
2、冷烫精
据法国医学专家多年研究,妇女怀孕后,不但头发非常脆弱,而且极易脱落。
若是再用化学冷烫精烫发,更会加剧头发脱落。
此外,因为冷烫精中常含一种含硫基的有机酸,属有毒化学物质,在常温下可溶于水中,并可经皮肤吸收。
冷烫药水多碱性较强,如使用过量,接触面广,还容易引起头发角质变性、脱发,有的会有过敏反应,将有害胎儿发育,少数妇女还会对其产生过敏反应。
因此,孕妇也不宜使用化学冷烫精。
生活中的小知识分享,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
化妆品行业原料使用与安全规定
化妆品行业原料使用与安全规定随着人们对外貌的重视程度不断上升,化妆品行业也日益繁荣。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确保化妆品中所使用的原料的安全性。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以及确保化妆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化妆品原料使用与安全的规定。
本文将介绍中国的相关规定,并探讨其意义和应用。
一、化妆品行业的现状化妆品行业的发展给消费者提供了各种各样的产品选择。
然而,如果原料使用不当或安全性难以保证,就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因此,监管机构、厂商以及消费者都认识到确保化妆品的原料安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二、中国的化妆品原料使用与安全规定为了规范化妆品行业并确保原料安全,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化妆品行业原料使用与安全规定》。
这个规定详细列出了化妆品中禁用原料的清单,包括对特定原料的限制使用以及对某些原料的使用上的注意事项。
此外,规定还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原料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的原料安全风险评估。
三、原料安全评估的重要性原料安全评估是确保化妆品安全的关键环节。
市场监管总局规定,所有进口化妆品的原料必须通过特定的测试和评估,以确保其安全性和质量。
例如,化妆品原料的安全性评估应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技术进展,评估结果应根据人体接触的方式和频次,进行全面的安全性评估。
四、禁止使用的原料市场监管总局指出,化妆品中禁止使用的原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对人体有潜在毒性的物质;2. 对环境有潜在危害的物质;3. 在人体皮肤上有刺激或过敏反应的物质;4. 对人体内分泌系统有影响的物质;5. 具有致敏性的物质。
以上原料的禁用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五、规定对特定原料的使用限制市场监管总局还制定了对某些原料的使用限制。
这些原料被列为化妆品限用原料,如色素、防晒剂等。
限用原料的使用需满足一定条件,并且使用量和浓度都受到明确的限制。
这些限制是基于大量的科学研究和安全评估结果,并确保化妆品对人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解读《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070703[1]1
• 规范性引用文件、化妆品定义作了调整
• 把原“化妆品的一般要求、对产品的要求、对
原料的要求”调整为“化妆品卫生要求”,包 括一般要求、原料要求、终产品要求 • 原料部分增加了染发剂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与2002年版 的主要变化—总则
• 原料名称多采用了INCI名,中文名称也按INCI
• 禁用物质的概念
禁用物质是指不能作为化妆品生产原料即 组分添加到化妆品中的物质。 应该注意的是,在《国际化妆品原料字典 和手册》收录的原料,有我国禁用原料(包括 植物原料)。也就是说,收录在《国际化妆品 原料字典和手册》的原料并不是都可用
• 作为杂质的禁用物质带入化妆品
如果是在技术上不可能从可使用原料 中消除,作为杂质的禁用物质无法避免带 入化妆品时,则化妆品成品必须符合《化 妆品卫生规范》对化妆品的一般要求,即 在正常及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 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在这种情况下 是允许在化妆品中存在的。但每种禁用物 质需要具体评价,不可能一概而论。
• 常见污染物指标“铅”删去备注“含醋酸铅的
染发剂除外”— 醋酸铅为新增禁用物质 • 微生物学致病菌“绿脓杆菌”改为“铜绿假单 胞菌(名称更准确)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与2002年版 的主要变化—检验方法
• 进行一些合理的非原则性修改及勘误 • 增加的内容和检验方法 化妆品产品的取样 pH值的测定方法的直接法(2002年版只有稀释
• 化妆品的使用对象广大普通人群,老少男女皆
可长期使用—化妆品的安全性至关重要。在达 到美容、清洁、护肤的同时,不能对机体产生 任何危害。 • 化妆品的使用目的—化妆、修饰,高消费的奢 侈品—清洁、美化人的身体,增加魅力、修饰 容貌;保持皮肤、毛发的健美,日常消费品。
禁用、限用、可用配方成分-技术部学习资料 backup
化妆品禁限用组分和准用组分的修订
总体原则:是以《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为基础,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欧盟 新版法规与其他国家法规要求,重点调整有安全风险的物质。
禁用组分由表1和表2列出。属于非植(动)物的禁用组分由表 1列出,共1290种(类);属于植(动)物的禁用组分由表2列 出,共98种(类)。 限用组分由表3列出,共47种(类)。
准用防腐剂由表4列出,共51种。
准用防晒剂由表5列出,共27种。 准用着色剂由表6列出,共157种。 准用染发剂由表7列出,共74种,还有其他允许用于染发产品 的着色剂。
禁用组分修订要点
化妆品禁用组分表(表1、表2)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新 增 133 项,修订 137 项。 从安全角度出发,按照从严原则,增加、修改、规范相应 的条款。 规范中英文名称或书写、规范翻译、修改打印错误、修改 CAS号错误。 合并重复的项目,删除与表间相互矛盾的项目。 调整禁用组分表间的内容。
表7 化妆品准用染发剂修订内容举例
表7 化妆品准用染发剂修订内容举例(续)
准用染发剂表说明
表中新增组分“5-氨基-4-氯邻甲酚盐酸盐”、“对氨基苯酚盐 酸盐”;新增条款“其他允许用于染发产品的着色剂,应符 合表6要求”,修改注解。 删除并禁用“2,4-二氨基苯酚”、“2,4-二氨基苯酚盐酸盐”和 “2-硝基对苯二胺”等组分;调整组分限制要求,如“间氨 基苯酚”,非氧化型染发产品:不可使用。 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使用浓度,是指在氧化条件下混 合后,使用到头发上最大浓度。 注(2):当与氧化乳配合使用时,应明确标注混合比例。
备案化妆品中常遇到的风险成分二恶烷,为何谈之色变?
备案化妆品中常遇到的风险成分二恶烷,为何谈之色变?我们生活中使用着各种各样的化妆品,而化妆品中的成分又极其复杂,难免就会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的成分,那么“化妆品备案申报”就是对这种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成分起到一个过滤、筛选,并有效控制在安全范围内的一个效果。
北京天健华成化妆品注册部,在申报过程中曾遇到过很多比较敏感的配方成分。
这里我们讲一个大家比较熟悉的,也是在化妆品中成分中可能存在的非常常见的一个,就是“二恶烷”。
该成分是化妆品成分中常见的原料风险成分,在使用时也被严格限量,化妆品企业在申报化妆品备案过程可能经常遇到需要提供该成分的安全资料。
但为什么这个成分这么让人谈之色变?下面北京天健华成的小伙伴搜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让你看看这个成分的真面目。
一、成分名称和应用二恶烷,有机化合物,别名二氧六环、1,4-二氧己环,无色液体,稍有香味。
属微毒类,对皮肤、眼部和呼吸系统有刺激性,并且可能对肝、肾和神经系统造成损害,急性中毒时可能导致死亡。
该品在医药、化妆品、香料等特殊精细化学品制造,以及科学研究中作为溶剂、反应介质、萃取剂使用。
在日本,该品主要用作1,1,1-三氯乙烷的稳定剂,添加量为2.5-4%;其次,应用较多的是作为聚氨酯合成革、氨基酸合成革等的反应溶剂。
该品溶解能力强,与二甲基甲酰胺相近,比四氢呋喃强。
二、化妆品来源化妆品中所含二恶烷均为沐浴露和香波中主要的表面活性剂中的副产物,沐浴露和香波中主要的表面活性剂在制造过程中烷基氧化时带入的副产物,绝大多数洗去类化妆品都含有1,4 -二恶烷。
护肤品中的非离子乳化剂(聚氧乙烯醚类)、沐浴露和香波中含有聚氧乙烯醚结构的原材料中的副产物,含聚氧乙烯醚结构的表面活性剂在制造过程中烷氧基化时产生的副产物,一般而言使用聚氧乙烯醚结构的原材料制作的洗去类化妆品都含有1,4 -二恶烷。
常用说的洗涤类洗发露、沐浴露原料中含有的1,4 -二恶烷,实际是这类原料的原料烷基醚中带的。
化妆品原料可能存在的风险物质分析-2017
化妆品原料可能存在的风险物质分析
1、PEG类原料、聚醚类原料、聚山梨醇酯类原料、聚乙二醇:
存在风险物质二噁烷(二噁烷残留量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中二噁烷限量值的公告》中提出的化妆品中二噁烷限量值暂定为不超过30mg/kg规定);
2、乙醇:
存在风险物质甲醇(2000mg/kg);
3、苯氧乙醇:
存在风险物质二噁烷、苯酚(二噁烷残留量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中二噁烷限量值的公告》中提出的化妆品中二噁烷限量值暂定为不超过30mg/kg规定,苯酚残留量符合日本厚生省告示第331号《化妆品基准附表3》中苯酚作为防腐剂的限用量:0.1g/100g;);
4、滑石粉:
存在风险物质石棉(不得检出);
5、三乙醇胺、椰油酰胺DEA等:
存在风险物质仲链烷胺、亚硝胺(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中的限制为仲链烷胺(0.5%)、亚硝胺(50ug/kg));
6、聚丙烯酰胺类原料:
存在风险物质丙烯酰胺单体(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中的限制为驻留类身体用产品丙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0.1mg/kg;其它产品丙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0.5mg/kg);
7、DMDM乙内酰脲:
存在风险物质甲醛(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中的限制为只能用于口腔卫生以外的产品,最大允许使用的浓度为0.2%(以游离甲醛计));
8、植物油脂和采用压榨工艺生产的植物液(汁):
存在风险物质农药残留;
9、甘油、聚乙二醇类原料:
存在风险物质二甘醇(欧盟消费品科学委员会SCCP发布了二甘醇的评审意见,对于化妆品最终产品中,由于使用甘油和聚乙二醇类原料带入的杂质二甘醇的浓度小于0.1%,认为是安全的)。
化妆品行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化妆品行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化妆品行业存在的问题1.缺乏监管:化妆品行业监管不够严格,导致一些不良商家存在机会空子。
他们可能使用低质量的原料,并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2,假冒伪劣产品肆意泛滥:假冒伪劣化妆品在市场上屡禁不止。
这些产品可能不合规格或包含有害物质,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风险。
3.功效虚假宣传:一些化妆品广告宣传存在夸大产品功效的问题。
这种夸大宣传误导了消费者,使他们误以为购买了神奇的产品,并对自己的实际问题产生不切实际的期望。
4.化妆品安全性问题:部分化妆品可能含有过量的有害物质,如重金属、激素等,对人体健康带来潜在风险。
此外,一些化妆品成分标识不清晰,消费者无法准确判断产品是否适合自己。
5,包装浪费和环境污染:化妆品行业对包装的需求很大,导致大量塑料和其他材料被浪费。
这些废弃物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并加剧了资源浪费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L强化监管: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化妆品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产品质量和广告宣传的把关。
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对造假伪造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厉的处罚。
5.宣传教育: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对化妆品行业的认识和知识水平。
通过多种方式向消费者传达正确的化妆品知识,帮助他们明智选择产品,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6.提高化妆品安全性:加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产品安全性。
加大对有害物质和过量添加物的检测力度,严格执行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同时,加强对化妆品生产环节的监控,避免采用不合规格的原料。
7.强化行业自律:化妆品行业应加强自我管理和自律,制定和执行更加严格的行业标准和规定。
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推动企业诚信经营,加强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行业内企业应竞相提高产品质量,拒绝使用有害物质,并进行公开承诺。
8.推广可持续包装:化妆品企业应推广可持续包装,减少对塑料和其他资源的使用。
采用环保材料制作包装,并引导消费者正确处理废弃物,降低环境污染。
同时,投资研发可降解包装材料和循环利用技术,推动整个行业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
化妆品用聚丙烯酰胺原料要求和编制说明书
附件7:化妆品用聚丙烯酰胺原料要求为规范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根据我国化妆品监管相关规定,编写《化妆品用聚丙烯酰胺原料要求》(以下称《要求》),针对性地规定了聚丙烯酰胺的安全性要求及检验方法,其他相关要求及检验方法按相应规定执行。
1. 基本信息1.1 名称聚丙烯酰胺1.1.1 INCI名称及其ID号POLYACRYLAMIDEID:24011.1.2 INCI标准中文译名聚丙烯酰胺1.1.3 化学系统命名法名称2-Propenamide, homopolymer;2-丙烯酰胺均聚物1.2 登记号1.2.1 CAS登记号9003-05-81.2.2 EINECS号202-173-71.3 化学通式和报道的平均分子量化学通式:(C3H5NO)x报道的平均分子量:30,000-12,000,000 (Isacoff 1973)8,000,000-20,000,000 (SNF 2000)2. 技术要求2.1 使用目的及适用范围可用作成膜剂、粘合剂、润滑剂和发用定型剂等,广泛用于化妆品中。
2.2 限制要求2.2.1 在化妆品中的使用限制要求丙烯酰胺单体是化妆品中的禁用组分,不得作为原料添加到化妆品中,作为聚丙烯酰胺类原料中的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在驻留类护肤产品中,丙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为0.1mg/kg;在其他产品中,丙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为0.5mg/kg。
2.2.2 聚丙烯酰胺中丙烯酰胺单体的限量应对聚丙烯酰胺中丙烯酰胺单体含量进行必要的安全性风险评估分析,以保证产品在正常以及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安全危害。
3. 检验方法3.1 鉴别试验方法红外吸收光谱(溴化钾压片法),在波数3380cm-1、1660cm-1(酰胺)、1610cm-1、1460cm-1和1130cm-1附近有特征吸收峰。
3.2 聚丙烯酰胺中丙烯酰胺单体的测定方法3.2.1 适用范围本方法规定了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化妆品用聚丙烯酰胺中丙烯酰胺单体(CAS:79-06-1)的方法。
化妆品中的有害成分警示
化妆品中的有害成分警示近年来,化妆品市场的飞速发展引起了广泛关注。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产品中的成分问题,特别是其中的有害物质。
因此,今天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化妆品中的几种常见有害成分,以便消费者能够更加明智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苯酮类物质。
这一类有害成分主要应用于香水、洗发水以及护肤品中。
尽管苯酮类物质能够为产品增加芳香气味,但却存在一定的毒性。
根据相关研究,在苯酮类物质的长期接触下,人体可能会出现中毒反应,如头晕、恶心、甚至对皮肤产生刺激。
因此,在选择化妆品时,请尽量避免含有苯酮类物质的产品,保护自己的健康。
其次,我们需要关注的是铅和汞等重金属成分。
这些有害物质往往被添加在口红、眼影以及腮红等彩妆产品中。
虽然重金属能够为化妆品增色,但过量的摄入却对人体健康造成了巨大威胁。
研究表明,重金属在人体内蓄积之后,会导致中毒症状,影响心脏、肝脏等重要器官的功能。
因此,在购买彩妆产品时,一定要选择不含重金属成分的产品,确保自己的安全。
此外,防腐剂也是化妆品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化妆品为了保质期长久,常常添加各种防腐剂,如对羟基苯甲酸酯、苯氧乙醇等。
虽然这些成分能够有效抑制细菌滋生,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但却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健康风险。
研究显示,长期接触这些防腐剂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刺激甚至激发细胞突变,对人体造成损害。
因此,在选购化妆品时,请尽量选择使用天然防腐剂的产品,以减少不必要的风险。
最后,我们还要注意的是某些含有化学物质过多的产品,如美白霜、祛斑霜等。
这些产品中常常添加了大量的漂白剂和其他化学成分,以追求快速的美白效果。
然而,这种方法往往带来了不可逆转的后果。
过多的化学成分可能导致皮肤变得薄弱,出现红肿、瘙痒等过敏反应。
因此,在选择美白产品时,请选择温和的天然成分,以便达到安全有效的美白效果。
综上所述,化妆品中的有害成分确实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
为了保护自己的健康,我们应该尽量避免购买含有苯酮类物质、重金属成分、防腐剂过多等有害成分的产品。
国家药监局关于3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3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4.09.11
•【文号】国家药监局通告2024年第34号
•【施行日期】2024.09.1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美容业、化妆品管理
正文
国家药监局通告
2024年第34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3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注册人/生产企业为广州瑞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尤朵祛斑霜等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3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2024年9月11日。
化妆品卫生规范总则
《化妆品卫生规范》
《化妆品卫生标准》逐渐不 适应行业和监管需要。1999年 卫生部在参考欧盟化妆品技术 标准《cosmetic directive》的
基础上制定颁布了《化妆品卫 生规范》,并在2002年进行了 修订。2007版的《化妆品卫生 规范》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第3页/共39页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在化妆品原料名称上统一采用 INCI中译名。
第30页/共39页
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 翻译了美国CTFA《化妆品原料字典》所收录原料的国际化妆品
原料名称(INCI名称) ● 全成分标识时必须使用《目录》中规定的标准中文名称。 ● 申报化妆品卫生许可时,申报材料中涉及化妆品原料名称时,应
修订化妆品卫生规范的基本原则
● 确保化妆品使用安全 ● 符合国情 ● 尽量与国际接轨
第4页/共39页
《规范》从化妆品一般卫生要求、禁限用原料、检验 评价方法等方面对化妆品做了详细规定。
新版《规范》是在充分参考和借鉴了欧盟、美国、 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化妆品安全评价的最新进展,应 用了我国化妆品安全评价专家的研究成果,在2002版的 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质, 并必须符合表中的规定, 包括最大允许 使用浓度、其它限制和要求以及标签上必须标 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第28页/共39页
《中国已使用化妆品成分名单(2003年版)》 (卫法监发〔2003〕104号)
截止2000年底: ●一般化妆品原料2156种 ●特殊化妆品原料546种 ●天然化妆品原料(含中药)563种。
价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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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定义 化妆品卫生要求 化妆品包装要求
化妆品风险物质有哪些
化妆品风险物质有哪些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组织制定了《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指南对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义、风险评估基本程序等进行了明确。
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化妆品风险物质,希望对你有用!化妆品风险物质:农残2010年4月1日实施的化妆品申报资料里,新增了一个要求:植物来源的原料还应提交可能含有农药残留等污染物或提取加工过程中带入的杂质情况。
当配方中使用植物来源原料时,应当提交可能含有农药残留污染物的情况,按下述原则提供资料:1. 对于仅经机械加工后直接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植物原料,应当提交可能含有农药残留污染物的情况。
该农药残留是指残留的持久性有机氯类农药,如六六六、DDT等。
2. 对于除机械加工过程外,作进一步提取加工的植物源类原料,应当提交提取加工过程中带入的杂质情况。
该杂质是指残留的有机溶剂以及为保护产品而加入的防腐剂和稳定剂。
3. 对于天然植物成分或有机农业区种植的植物成分,提供当地政府部门或者相关机构的证明材料,有机证书或者对于原料的有机证明。
(一)危害识别:根据化妆品中安全性风险物质的理化特性、毒理学试验数据,临床研究、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定量构效关系等资料来确定该物质是否对人体健康存在潜在的危害。
(二)剂量反应关系评定:分析评价化妆品中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毒性反应与暴露间的关系。
对有阈值的化学物,确定“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剂量水平(NOAEL)”或“观察到有害作用的最低剂量水平(LOAEL)”。
对于无阈值的致癌剂,可根据试验数据用合适的剂量反应关系外推模型来确定该物质的实际安全剂量(VSD)。
(三)暴露评定:确定人体暴露于化妆品中安全性风险物质的量及频度(包括可能的高危人群,如儿童、孕妇等)。
(四)危险性特征:确定化妆品中安全性风险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概率及范围。
对具有阈值的化学物,计算安全边际(MOS)。
对于没有阈作用的物质(如无阈值的致癌剂),应确定暴露量与实际安全剂量(VSD)之间的差异。
护肤品中的有害成分应避免使用
护肤品中的有害成分应避免使用随着人们对外貌与健康的关注逐渐增大,护肤品行业也迅速发展。
然而,不可避免地,在一些护肤品中存在着有害成分。
这些有害成分可能会对我们的皮肤和健康造成潜在的伤害。
因此,在选择护肤品时,我们应该提高对有害成分的警觉,避免使用可能危害我们身体的产品。
一、了解有害成分在购买护肤品前,了解和学习常见的有害成分是非常重要的。
一些常见的有害成分包括:1. 防腐剂:常见的防腐剂如邻苯二甲酸酯(也称作苯酯类)、对羟基苯甲酸酯等,虽然能够延长护肤品的保存期限,但长期使用可能会引发过敏反应,对皮肤产生刺激作用。
2. 含酒精产品:一些护肤产品中添加的酒精,虽然在短时间内可以给予皮肤一定的收敛效果,但长期使用会导致皮肤水分流失,引发皮肤干燥和紧绷感。
3. 石油类成分:石油类成分如矿物油、液体石蜡等,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滋润皮肤,但会堵塞毛孔,容易引发粉刺和痘痘。
4. 含有重金属的成分:部分护肤品中可能含有含重金属的成分,如汞、铅等,长期使用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通过了解这些有害成分,我们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那些不含有害成分的护肤品,以确保我们的皮肤和身体健康。
二、正确选择护肤品为了避免使用有害成分的护肤品,我们需要进行正确的选择。
以下是一些选择护肤品的建议:1. 选择天然有机的护肤品:天然有机的护肤品通常使用的是植物提取物等天然成分,避免了有害化学成分的使用。
此外,它们还具有较低的过敏性,对皮肤较为温和。
2. 查看成分表:在购买护肤品时,务必仔细查看产品的成分表。
避免购买含有有害成分的护肤品。
同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常见的有害成分,分辨出成分表中是否存在这些成分。
3. 选择权威可靠的品牌:选择一些品牌知名度较高、口碑良好的护肤品品牌,这样可以相对减少使用有害成分的可能性。
4. 建立护肤品安全意识:不被过度夸张的宣传所迷惑,理性选购护肤品。
了解自己的皮肤类型和需求,针对性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三、养成良好的护肤习惯除了选择合适的护肤品,养成良好的护肤习惯同样重要。
化妆品卫生规范禁用成分汇总
化妆品卫生规范禁用成分汇总化妆品卫生规范是指在化妆品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禁用成分是指在化妆品中禁止使用的具有潜在危害或不适宜使用的化学成分。
本文将对一些常见的禁用成分进行汇总,以便更好地了解化妆品卫生规范。
1.汞汞是一种有毒金属,具有神经毒性。
在化妆品中使用汞可能导致中毒症状,例如皮肤瘙痒、红肿、脱皮等。
因此,化妆品中禁止使用含有汞的成分。
2.铅铅是一种有毒物质,对人体健康有害。
长期接触铅可能导致神经系统和生殖系统的损害。
因此,化妆品中禁止使用含有铅的成分。
3.氢醌(对苯二酚)氢醌是一种常用的漂白剂和抗氧化剂,但过量使用会导致皮肤过敏和刺激。
因此,在化妆品中限制使用氢醌的浓度。
4.醋酸醋酸是一种有刺激性的化学物质,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和刺激。
在化妆品中使用醋酸的浓度受到限制,以保护消费者的皮肤健康。
5.苯甲酸苯甲酸是一种常用的防腐剂,但过量使用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和刺激。
在化妆品中使用苯甲酸的浓度受到限制,以保护消费者的皮肤健康。
6.粉尘化妆品中的粉尘可能含有细菌、真菌和其他微生物,可能导致感染和过敏反应。
因此,化妆品中禁止使用含有粉尘的成分。
7.防腐剂一些防腐剂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危害,例如对皮肤产生刺激或过敏反应。
因此,在化妆品中使用防腐剂时需要严格把关,确保不超出安全浓度。
8.有害物质除了上述列举的禁用成分外,还有许多其他的有害物质也被列为禁用成分,如苯、甲醛、甲苯、重金属等。
这些物质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危害,因此在化妆品中禁止使用。
化妆品新原料意见看法
化妆品新原料意见看法
近年来,化妆品行业迅速发展,不断推出新的化妆品原料。
作为消费者,我对
化妆品新原料表示支持,但也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考虑。
首先,新原料的安全性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
化妆品是直接接触到皮肤的产品,所以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
我希望化妆品企业能够进行充分的安全性测试和评估,确保新原料对人体没有负面影响。
此外,我也希望相关监管部门能够加强对化妆品原料的监管,确保市场上的产品都是安全可靠的。
其次,新原料的环保性是另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越来
越多的消费者希望购买环保的产品。
化妆品企业在研发新原料时应考虑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选择可再生材料或绿色生产工艺。
这样不仅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也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另外,我也希望化妆品企业能够关注新原料的功效和效果。
消费者购买化妆品
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提升外貌,改善肌肤状态。
因此,新原料应具备一定的功效,并能提供显著的效果。
化妆品企业在研发新原料时应该注重科研技术的创新,以确保产品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并获得良好的口碑与市场竞争力。
总的来说,化妆品新原料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作为消费者,
我希望新原料能够安全、环保,并具备良好的功效效果。
我相信,只有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化妆品行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
学生私带化妆品检讨书范文
我写此检讨书,是为了深刻反省我在校园内私自带入化妆品的行为。
在此,我对自己不当的行为表示诚挚的歉意,并对由此给您和学校带来的不良影响表示深深的懊悔。
首先,我要承认,我私自带入化妆品的行为是错误的。
作为一名学生,我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将精力集中在学习上,而不是追求外在的打扮。
然而,我却因为一时的虚荣心,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擅自将化妆品带入校园。
回顾我的行为,我有以下几点深刻的认识:1. 违反了学校纪律。
学校的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保证学生能够专心学习。
我私自带入化妆品,严重违反了学校的纪律,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了困扰。
2. 影响了同学们的学习。
化妆品的香味和包装可能会吸引同学们的注意力,导致他们在课堂上分心,影响学习效果。
3. 增加了校园安全隐患。
化妆品中可能含有易燃易爆的物质,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4. 培养了不良习惯。
私自带入化妆品,使我逐渐形成了追求物质享受、忽视精神追求的不良习惯。
针对以上问题,我决定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正:1. 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不再私自带入化妆品等违禁物品。
2. 深入反思自己的错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将精力投入到学习中。
3. 向同学们宣传遵守纪律的重要性,带动大家一起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
4.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
5. 加强与老师和同学们的沟通交流,虚心接受他们的批评和指导。
最后,我再次为我的错误行为向您和学校表示诚挚的歉意。
请您相信,我会以此次事件为鉴,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的好学生。
谨此检讨!学生:(签名)。
高中带化妆品被收检讨书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高中生,因近期在学校违反了学校规定,携带化妆品进入校园,特此向您提交检讨书,以表达我对此事的深刻反省和诚挚的歉意。
首先,我要对我在此次事件中的错误行为表示深深的懊悔。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应该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我在此次事件中,却因为一时的冲动和好奇心,做出了违反校规的行为。
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我的个人形象,也给学校的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
以下是我对此次事件的具体反思:一、对学校规定的忽视学校规定学生不得携带化妆品进入校园,这是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以及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然而,我在此次事件中,却因为一时的疏忽,将化妆品带入校园。
这充分暴露出我对学校规定的忽视,以及对自身行为责任的漠视。
二、对化妆品的认识不足化妆品作为一种消费品,本身并无过错。
然而,在校园内携带化妆品,却可能引发一系列问题。
首先,化妆品可能对校园环境造成污染;其次,部分化妆品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对学生的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最后,化妆品的携带和使用可能会分散学生的注意力,影响学习。
我对这些问题的认识不足,导致我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三、对个人行为的反思此次事件的发生,使我深刻认识到,一个人的行为举止不仅关乎个人形象,更关系到周围人的感受。
我在此次事件中的错误行为,给同学们带来了不良影响,也损害了学校的声誉。
对此,我深感愧疚。
为了改正我的错误,我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1. 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法制观念。
我将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2. 增强自律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我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携带违禁物品进入校园,不参与任何有损学校形象的活动。
3.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学校。
我将把此次事件作为一次教训,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争取在各个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
4. 向同学们传达正能量,树立良好的榜样。
我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同学,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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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美国一个非营利组织对美国市场上48种婴儿洗浴、护肤和化妆品检测后发现,有微量对二恶烷和微量甲醛。
对二恶烷和甲醛均在美国环境保护署列出的…可能致癌物质‟名单中。
”
对此,我们查询了相关资料,二恶烷(CAS号123-91-1),中文名为1,4-二氧杂环己烷,别名为对二恶烷、二氧六环、1,4-二氧己环,英文名为dioxane、1,4-dioxane、p-dioxane,分
子式为C4H8O2,
结构式为;甲醛(CAS号50-00-0),别名为蚁醛,英文名为formaldehyde、
methanal,分子式为CH2O
,结构式为。
我们查询到美国个人护理产品协会(Personal Care Products Council)2009年3月11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关于化妆品中禁用原料带入问题的认识
这份资料中指出“在报告中指出发现的两种化学物质,事实上仅存有微量或相当低的含量,并远远低于有关法规的限度或所设安全阈值,且不会对健康造成影响”,还引述了美国个人护理产品协会首席科学家约翰•贝利(John Bailey)博士的话,“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美国化妆品成分评估小组(CIR,一个独立的科学和医学专家组,专门评估美国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成分的安全性),以及世界各地的其他权威组织很早就已经知道个人护理产品可能存在1,4-二氧杂环己烷(二恶烷)和甲醛,并认为当它们的含量存在于较低水平时,产品是安全的”。
资料中介绍:1,4-二氧杂环己烷(二恶烷)是一种在生产某些表面活性剂(如清洁剂、起泡剂、乳化剂)和某些溶剂原料的过程中可能形成的微量残留物,原料生产商一直采取必要的措施将残留物的存在降到可能的最低程度;而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表示1,4-二氧杂环己烷(二恶烷)在其监控范围内的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的水平,“对消费者不构成危害”。
甲醛作为防腐剂,化妆品成分评估专家组确认在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中所含的微量甲
醛是安全的。
产品中被释放出的甲醛的含量不应超过0.2%,同样,欧盟的化妆品指令也允许在不超过0.2%(以释放出的甲醛计)的前提下使用。
那么,对这两种物质,我国是如何管理的呢?
1,4-二氧杂环己烷在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禁用物质序441号以二恶烷(Dioxane)列出,禁用物质一般指不能作为化妆品生产原料即组分添加到化妆品中的物质。
如果技术上无法避免禁用物质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则化妆品成品必须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化妆品卫生规范》对化妆品的一般要求,即在正常及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甲醛作为在化妆品组分中限用的防腐剂,《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化妆品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0.2%(口腔卫生产品除外)或0.1%(口腔卫生产品)(以上均以游离甲醛计),且禁用于喷雾产品。
我们认为,由于技术原因,无法避免禁用物质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在化妆品成品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化妆品卫生规范》对化妆品的一般要求,即在正常及合理的、
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前提下,消费者可以放心使用。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2009-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