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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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大学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
《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实行每周一次例会的制度,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2、请假实行“两小时请假制”,即在会议开始的前两个小时内突然请假无效,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
3、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干扰会议进程,应认真听取会议、积极参与讨论并作好会议记录。
二、工作制度
1、部门采取“一周负责制”,即每周轮班安排一名部门成员担任本周负
责人主要负责这周的工作,其他部门成员协助部长及周负责人完成各项工作。
2、部门成员应该主动担当部门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3、部门成员在工作中应当互相配合、团结合作,不断学习、高效率地完成工作。
4、部门成员应当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5、部门成员应当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注意自身言行,塑造权益部良好形象。
6、部门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地协助学生会其他各部门举办的活动,主动为同学们服务。
三、其他常规制度
1、在各项相关权益活动结束后,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总结活动举办优点和不足之处,写好总结(电子档),在活动结束后的三天之内发于部长邮箱。
2、每学期期末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写好学期工作总结,按时发于部长邮
箱。
3、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思考部门工作,不断探索总结,及时提出个人建
议。
4、部门成员应当团结友爱、为把权益部打造成一个优秀部门、为同学提
供优质服务而共同努力。
四、奖励
1、部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表现优秀的优先考虑。
2、对每周负责人实行考评,考评分高者在例会上进行表扬,并择优推荐参加“五四评优”。
3、在各类活动中积极承担工作者颁发“优秀工作人员”奖状,适当奖励。
4、学期末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个人进行表扬,并适当推荐参加学生会“权益
工作先进个人”评优。
五、惩罚
1、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三次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会议上作公
开检讨,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2、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五次者则作自动退部处理。
3、经常无故推脱工作者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篇二:《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章程》
太原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学生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太原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学生会是一个群众性的组织,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和院团委的指导下,
在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的独立性的同时,本着引导、服务、自主的原则,依靠全体学生开展有利于学院建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和学院乃至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协同发展、与时俱进。秉承“一
切为了同学,求索完善自我”工作宗旨,贯彻“团结、高效、敬业、创新”的工作理念,树立“言行在身,形象在外”的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学生会制度,心系同学,服务同学。
第一章任务
第四条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
第五条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布置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学生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协助学校搞好各项常规工作,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
第七条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团结。
第八条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凡我院学生,承认本章程,均可申请加入学生会。
第十条太原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学生会干部实行竞选制,任期为一年。由团
委、学生会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提拔。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须遵守会章,执行学生会决议,完成学生会交给的任务。第十二条学生会成员如受过一定的学校处罚,开除学生会。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的权利;
(二)对学生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向上级充分阐明自己意见、建议和保留意见的权利。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有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维护学院学生会的团结、荣誉和形象的义务;(二)积极参与支持学生会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的义务;(三)服从上级指导的义务;
(四)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五)在学习、工作上作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的义务。第十五条学生成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应具备的品质明礼诚信,严于律己;
(二)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勤奋学习,作同学的学习榜样;
(四)关心同学,作同学的知心朋友;
(五)以身作则,作遵纪守法的楷模。
第十六条学生会成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一)学习能力;
(二)组织协调能力;
(三)语言表达能力;
(四)社会交往能力;
(五)观察、思考、预知能力;(六)创新意识、团队意识。
第十七条学生会工作的基本原则(一)引导原则;
(二)服务原则;
(三)自主原则。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八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部门包括办公室、学术部、女生部、
宣传部、生活部、体育部、外联部、文艺部、自律部,各部设正职部
长一名,副职部长一到两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九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召开学生会会议,负责日常事务的决
策和审批,领导协调监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对学生会的工作调整运
行进行督促和考察,协助学院、团委处理好学生的工作。
第二十条各级部长负责很好地完成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同时了解其他部门的工
作状况,必要时可以给出自己的见解;对学生会的整体运行状况及事
项必须熟悉,直至掌握,负责各种文件、报表的制作和管理;处理各项